凡煙小說

第 8 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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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告訴你的,可是繼續欺騙你,我會更加愧疚。 ”“對不起, ”呆喜說,“我不是有意欺騙你的,只是怕你覺得喜歡一個人太孤獨,什麽都不敢去做,只能把心事憋著,所以我……”我們分擔寒潮、風雨、霹靂,我們共享霧霭、流嵐、霓虹。想要陪著你,走過青春的每一個瞬間,不想讓你覺得寂寞。我忍不住哭了出來。我不知道自己何德何能,竟然能夠遇見呆喜,能夠和她成為朋友。

因為呆喜的陪伴,在偷偷喜歡他的這三年中,我從來不曾感到自卑、失望、痛苦,我收獲的,是一種滿滿的幸福,那是一種向上的積極的力量,讓我越來越喜歡自己,想要為他變得更好。

馬上就要中考了,其實我很迷茫,我和呆喜成績差距蠻大,我媽媽想讓我去一中,呆喜說她可能會去念藝術類的高中,這樣的話,我們就要分開了啊!

我不敢想象,去一個沒有呆喜的地方。沒有人會為了赤西仁和山下智久究竟誰帥和我吵架;沒有人教我梳最流行的發型;沒有人和我一起追小說的連載;沒有人和我一起聊未來和夢想;沒有人和我分享一支棒棒冰……

我不知道,今後的人生還會面臨多少次離別,我知道天下無不散的筵席,可是,我還是希望,分開的那些人中沒有我和呆喜。有天晚上下了自習,我同平時一樣留在教室裏做題,呆喜去食堂給我買了一碗牛肉面,食堂的規定是碗筷不準帶出去,也不知道呆喜用了什麽辦法,竟然把那碗面端來了教室。我最喜歡食堂的牛肉面了,以前每天晚上都會和呆喜一起去加餐,可是因為那段時間學業太緊,都沒有時間去。“快吃吧。 ”呆喜對我說。“要好好努力,考上一中。 ”呆喜對我說,“就算高中不在一個學校又如何,我們是一輩子的好朋友啊,你不是想要去香港念大學嗎?我在網上查過了,你去香港的話,我就去深圳念大學好了,這樣子,我們之間就只隔一條江了。周末的時候,還可以見面呢! ”

我楞楞地看著那碗熱氣騰騰的面條,和呆喜的笑容。

她伸出小指,放在我面前:“說好了,要做一輩子的好朋友。 ”

我真是太丟臉了,眼淚又忍不住掉下來了。

我啊,覺得好幸福,有呆喜這樣子的朋友,一輩子都不會覺得孤單和難過。十年以後,我也要和呆喜做最好的朋友,我發誓。說好了,朋友一生一起走。拉鉤上吊,一百年,不許變。

Reply from 十年後的自己:

哈哈,抱歉啊,告訴你一個悲傷的消息,今天呆喜那家夥又失戀了。

也不知道為什麽,呆喜這些年越長越漂亮,可是與之相對的,是她看男人的眼光越來越差。我到現在還嘲笑她,是因為當年她裝作和我一起喜歡那個男生,把運氣都用光了。

你寫信之後,我果然考上了一中,呆喜也上了藝術類的高中。我們每周都見面,她陪我去圖書館,我陪她去買耳釘。我們也都認識了新的朋友,有了新的圈子,可是兩個人好像怎麽也沒有辦法分開。

好像有些話,就是得同她聊才算作心事。

這十年來,也不是沒有吵過架,她是甜黨我是鹹黨,她喜歡吃脆桃我喜歡吃軟桃,最可恨的是,她居然喜歡吃五仁餡的月餅!

也為了對方新交了朋友而吃醋,悶悶不樂,拒絕進入彼此新的圈子,可是吵歸吵,鬧歸鬧,總不會持續太長時間,因為我和呆喜,是無論如何都不會吵散的。

然後高考的時候,呆喜專門去配了一副很貴的眼鏡,偷看了前桌考生的英語選擇題,結果也只考了三十七分,這件事恐怕會被我嘲笑一輩子了。

抱歉啦,我高考並沒有考上香港的大學,而是和呆喜去了同一個城市。我在大一的時候,和一個男生談戀愛,後來才知道自己被欺騙了,他早就有女朋友了。呆喜知道了,沖到我們學校,在大庭廣眾之下,用自己的高跟鞋把對方狠狠揍了一頓。

再然後,有一年我去呆喜的學校看元旦晚會,認識了現在的男朋友,也不知道什麽時候會結婚,因為我以前和呆喜約定過的,兩個人要一起舉辦婚禮,所以我會一直等著她的。

我們還說好了,以後買房子,要做鄰居,她和老公吵架了,就可以離家出走到我家來,不過我已經申明了很多次,我一定會收她的飯錢和住宿費的。上大學以後,每一年我和呆喜都會去一個地方旅游,我們已經去過麗江、九寨溝、桂林、廣州、蘇州、杭州、北京,今年的計劃是去西藏。等走完中國,就開始去東南亞、歐洲、美洲……以前人人的夢想都是環游世界,嘴上說得信誓旦旦,可是真正付諸行動的,好像只有我和呆喜。因為我們是兩個人,所以才有動力繼續走下去吧。嗯,不用擔心,十年後,我們依然相親相愛著。朋友一生一起走,說好了一輩子,就一分鐘都不會少的。放心好了,呆喜對我來說,可是全世界最珍貴、最珍貴的朋友啊。

第七封信 Grayness 陰暗

自尊常常將人拖著,把愛都走曲折。

寄信人:阿姣,十四歲,喜歡金庸,討厭古龍

To 十年後的自己:

我覺得,我好像有病。不是身體上的,是心理上的。怎麽說呢,我覺得我有點太脆弱,太敏感了。總覺得別人在背後說我壞話,總覺得全世界的人都在嘲笑我。

剛剛開學的時候,我交到了幾個還不錯的朋友,但是因為回家的方向不一樣,每次出了學校我們就分開走。有一個周末,回到學校後,她們在討論一家新開的奶茶店,我才知道她們每天回家前都會去那裏買一杯奶茶。

而我竟然一無所知,所以也就沒有喝過。她們之間有了很多很多秘密,我插不進去。我覺得自己被她們拋棄了。放學的時候我故意坐在座位上慢吞吞地收拾東西,想看看她們會不會等我,果然,她們沒有等我就走了。

她們在回家的路上會聊些什麽?會聊到我嗎?她們會說什麽?說我很可笑,還以為她們真的把我當朋友了?既然如此,那我也不要理她們了。在撕破臉之前,是我先離開的,我才不是被拋棄的那個人。其實我內心深處也知道,很可能是我多想了。我很可能因為這種無端的猜測而失去一段友情,可是我就是控制不住自己產生這樣的念頭。

初二的時候,我有了喜歡的男生。他不是什麽太正經的男生。

每次經過和他一起玩的那幫男生面前的時候,我就好難受,我覺得自己快要被他們打量的目光淩遲了。在我走之後,他們一定會討論剛剛經過的我的。

他們會怎麽說我?會說我很醜嗎?說我屁股很大嗎?說我走路姿勢很難看嗎?說我的臉僵硬得像木乃伊嗎?我簡直要瘋掉,恨不得找個地洞鉆進去。後來有一次,他們在小賣部外面圍了個圈,要買東西就必須經過他們。我猶豫了很久,決定忍一忍,不買了。

結果第二節課下課,發現他們又在那裏,不過我喜歡的那個男生已經走了,我已經口渴到不行,就想,算了,豁出去吧,低著頭從他們面前跑進小賣部。

沒想到進門時腳踢到門檻,我摔了一跤。他們哈哈笑起來。

他們肯定不是第一次這樣笑我!他們一定記得我!他們肯定在心裏這樣想:啊,這不是每次經過我們身邊就鬼鬼祟祟的那個人嗎?

說不定他們早就看穿了我的心思,知道我喜歡他們中的誰。笑我不自量力,也不拿鏡子照照自己的臉。我知道,他們這樣的男生,只會對漂亮女生獻殷勤,對別的女生不屑一顧。

我漲紅了臉,不能讓他們瞧不起,我握緊了拳頭,回過頭對其中一個人大吼:“看什麽看,神經病!”他一下子火了,說:“你有病吧!”我惡狠狠地盯著他,說:“你才有病!”他被氣得不輕,估計也是覺得丟了面子,想過來打我,被旁邊的人攔下,說:“你和女生計較什麽?”他就朝我腳邊吐了口口水。我整個人都要氣爆了,我沖上去,擡腳狠狠踹他。

這下誰也攔不住了,我和他就在小賣部門口打起來。他手上正好有一瓶可樂,他把它從我的頭頂澆下去,居高臨下地看著我。那一刻,我的心卻異常平靜。

那天我被打得很慘,來了很多人圍觀,我腦子嗡嗡的,天旋地轉。但是在最後,班上的同學們來拉我走、送我去醫務室的時候,我把背挺得很直,告訴自己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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