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我想陪伴你的每個“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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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我想陪伴你的每個“第一次”
霍熙然不知道項鹿在腦補些什麽。
若是知道,一定會否認三連:我不是,我沒有,別瞎猜啊。
不過項鹿也不一定會信就是了。
見霍熙然答不出來,牛肅冷哼一聲,不快地下了課。
許是牛肅將他課堂表現告訴了霍斐然,下課不久,就聽到霍斐然叫他過去。
一進霍斐然書房,便聽得對方說:
“二弟,你隨牛夫子學習,已有數日了,我一直未曾騰出空考校你的功課。今日恰好有空,便來看看你學得如何了。”
他指著案上的紙張:“只一道題,你簡單答一下試試。”
霍熙然張大了嘴巴。
靠,還要測驗……
就不能讓他安安心心當個官二代嗎?
“世子,這……”
“快去。”霍斐然淡淡看著他。
主角頗具壓迫感的視線令霍熙然不自覺地慫了。
明明主角受的年紀比自己小得多,但可能對方久居高位,身上自有一股上位者的氣勢,竟讓人不太敢反對。
霍熙然只能老實坐下來答題,不斷在心裏默念著一定要考他學過的,求求了。
等他坐下定睛一看,紙上只有一句話:“曾子曰:‘慎終追遠,民德歸厚矣。’”
霍熙然:“……”
這啥?
他背過那麽多《論語》名句,怎麽偏偏考了句他沒學過的?
霍熙然用不規範的姿勢捏著筆,眉頭緊鎖。
霍斐然道:“不必顧慮太多,這裏只有你我兄弟二人,你如何想便如何答。”
霍熙然苦笑著想:根本想不出來。
這話什麽意思都不知道。
但總不能交白卷——霍熙然上學的經歷告訴他,語文試卷嘛,就算不會寫也要填滿,說不定老師看在你寫滿了的份兒上,就友情給了兩分呢?
於是沈思半晌,他開始落筆。
霍斐然就站在一旁看。
然後他的眉頭緊鎖了。
此前聽聞牛夫子說,霍熙然對《論語》非常熟稔,怕是裝出什麽都不懂的樣子,在藏拙。
對此霍斐然深信不疑。
至目前為止,霍熙然表現出的種種才幹,都顯示出他絕不是什麽不學無術之輩,所以《論語》他必然也會。
可……霍熙然這拿筆的姿勢是怎麽回事?
以及,他寫的都是些什麽狗屁不通的東西!這真的是讀過書的人嗎?!
字不僅寫得歪歪扭扭,還沒幾個字寫對,都是“缺胳膊少腿”,語句也不通。
霍斐然面無表情地看霍熙然寫完,放下筆,然後忐忑地擡頭看他,討好一笑。
霍斐然原本氣不打一處來,見這小子一臉心虛,又覺得好笑。
“你自己覺得,自己寫得怎麽樣?”
霍熙然輕咳一聲:“狗屁不通。”
“倒是有自知之明。”霍斐然冷哼一聲,“牛夫子沒有教你怎麽握筆嗎?”
“教了,但……”霍熙然撓撓頭,寫了二三十年的字的握筆習慣,哪兒那麽容易改過來?
“你不覺得這筆有點不好用嗎?”
“筆不好用?”霍斐然愕然。
王府的筆,自然是整個黔州城最好的。
“你要想用更好的,那只有去京城找了。”他哼道。
“不不不,”霍熙然天天用這破毛筆寫字,寫得手腕都累了,他覺得硬筆是一定要弄出來的,“我不是說這個。”
少年眼珠一轉。
“世子,你等著,看我給你弄出個好用的筆來!”
說完,霍斐然沒來得及說完,弟弟就興致勃勃地跑出去了。
很像找借口開溜。
霍斐然搖搖頭,再看看紙上的內容,就覺得腦袋又開始痛了。
霍熙然雖然是借口開溜,但想把硬筆弄出來也是真實的。
問題是,現代用的鉛筆筆芯是用石墨和黏土混合而成,黏土好找,石墨礦卻還不知道在哪兒。
等人找到石墨礦,又不知是多久過去了。
於是他轉而想到古代歐洲人用的羽毛筆。
他說幹就幹,跟項鹿一起去廚房找鵝。
兩人到廚房時,方大廚正指揮著人準備殺一只鵝。
被突然到訪的霍熙然和項鹿一驚,沒逮住,那只鵝便撲騰著翅膀飛了起來。
霍熙然大喊一聲:“抓住它!”
於是整個廚房以及項鹿都行動起來,追著那只鵝,鬧得廚房雞飛狗跳。
最後,是伸手矯健的項鹿逮住了大鵝。
他頭上甚至還掛著一根鵝毛。
霍熙然見此,噗嗤一聲笑了出來。
項鹿不明所以,霍熙然笑著從他頭上摘下一根羽毛。
項鹿碧綠的雙眸看著那根羽毛,小麥色的臉龐緩緩浮上一抹紅暈。
竟然是害羞了。
霍熙然哈哈大笑,反派竟然也會害羞啊,畢竟還是青少年!
得到大鵝左邊翅膀上最外側那幾根羽毛後,霍熙然滿意地走了。
處理羽毛筆並不容易,首先要去除羽莖頂端內部的脂肪,用刀削成合適的形狀,還要捏出裂縫。羽毛也要去除脂肪,並且進行拋光處理。
所以霍熙然多拔了幾根羽毛,用來試錯。
等到他試驗到最後一根時,總算是做出了能用的羽毛筆。
霍熙然興沖沖地用羽毛筆蘸了墨,在紙上書寫,非常順滑舒適,重點是握筆簡單!
他眼睛一亮,先把羽毛筆遞給對面的項鹿:“你試試?”
對於項鹿而言,學習握筆也是一件困難的事情。
至少,幾天下來,項鹿還沒能把毛筆用得很熟練。
當他按照霍熙然的指導,用這種新發明出來的鵝毛筆寫字時,便發現容易多了。
項鹿面露崇拜:“二少爺,您怎麽懂那麽多?您怎麽知道能用鵝毛做筆的?”
霍熙然撓著頭,目光游離地撒著謊:“嗯,就是曾經在外流浪時,看到過有些部落用這種羽毛筆寫字。”
他的眼神透露著說謊的心虛。
項鹿微挑了一下眉,心說:二少爺為何一直要把自己的才能推脫給別人呢?他混跡山林多年,怎麽沒見過那麽多厲害的部落、高人?
“能把這支筆送給我嗎?”項鹿問。
霍熙然一楞:“這是做成功的第一支筆,恐怕不是很好用,我之後再多做幾支,做支更好用的給你。”
“不,”項鹿堅定道,“我就要這支,第一支。”
項鹿真想知道,霍熙然腦瓜裏到底哪兒來那麽多奇思妙想。
他也希望,日後霍熙然的每個“第一次”,他都能在旁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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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熙然不知道項鹿在腦補些什麽。
若是知道,一定會否認三連:我不是,我沒有,別瞎猜啊。
不過項鹿也不一定會信就是了。
見霍熙然答不出來,牛肅冷哼一聲,不快地下了課。
許是牛肅將他課堂表現告訴了霍斐然,下課不久,就聽到霍斐然叫他過去。
一進霍斐然書房,便聽得對方說:
“二弟,你隨牛夫子學習,已有數日了,我一直未曾騰出空考校你的功課。今日恰好有空,便來看看你學得如何了。”
他指著案上的紙張:“只一道題,你簡單答一下試試。”
霍熙然張大了嘴巴。
靠,還要測驗……
就不能讓他安安心心當個官二代嗎?
“世子,這……”
“快去。”霍斐然淡淡看著他。
主角頗具壓迫感的視線令霍熙然不自覺地慫了。
明明主角受的年紀比自己小得多,但可能對方久居高位,身上自有一股上位者的氣勢,竟讓人不太敢反對。
霍熙然只能老實坐下來答題,不斷在心裏默念著一定要考他學過的,求求了。
等他坐下定睛一看,紙上只有一句話:“曾子曰:‘慎終追遠,民德歸厚矣。’”
霍熙然:“……”
這啥?
他背過那麽多《論語》名句,怎麽偏偏考了句他沒學過的?
霍熙然用不規範的姿勢捏著筆,眉頭緊鎖。
霍斐然道:“不必顧慮太多,這裏只有你我兄弟二人,你如何想便如何答。”
霍熙然苦笑著想:根本想不出來。
這話什麽意思都不知道。
但總不能交白卷——霍熙然上學的經歷告訴他,語文試卷嘛,就算不會寫也要填滿,說不定老師看在你寫滿了的份兒上,就友情給了兩分呢?
於是沈思半晌,他開始落筆。
霍斐然就站在一旁看。
然後他的眉頭緊鎖了。
此前聽聞牛夫子說,霍熙然對《論語》非常熟稔,怕是裝出什麽都不懂的樣子,在藏拙。
對此霍斐然深信不疑。
至目前為止,霍熙然表現出的種種才幹,都顯示出他絕不是什麽不學無術之輩,所以《論語》他必然也會。
可……霍熙然這拿筆的姿勢是怎麽回事?
以及,他寫的都是些什麽狗屁不通的東西!這真的是讀過書的人嗎?!
字不僅寫得歪歪扭扭,還沒幾個字寫對,都是“缺胳膊少腿”,語句也不通。
霍斐然面無表情地看霍熙然寫完,放下筆,然後忐忑地擡頭看他,討好一笑。
霍斐然原本氣不打一處來,見這小子一臉心虛,又覺得好笑。
“你自己覺得,自己寫得怎麽樣?”
霍熙然輕咳一聲:“狗屁不通。”
“倒是有自知之明。”霍斐然冷哼一聲,“牛夫子沒有教你怎麽握筆嗎?”
“教了,但……”霍熙然撓撓頭,寫了二三十年的字的握筆習慣,哪兒那麽容易改過來?
“你不覺得這筆有點不好用嗎?”
“筆不好用?”霍斐然愕然。
王府的筆,自然是整個黔州城最好的。
“你要想用更好的,那只有去京城找了。”他哼道。
“不不不,”霍熙然天天用這破毛筆寫字,寫得手腕都累了,他覺得硬筆是一定要弄出來的,“我不是說這個。”
少年眼珠一轉。
“世子,你等著,看我給你弄出個好用的筆來!”
說完,霍斐然沒來得及說完,弟弟就興致勃勃地跑出去了。
很像找借口開溜。
霍斐然搖搖頭,再看看紙上的內容,就覺得腦袋又開始痛了。
霍熙然雖然是借口開溜,但想把硬筆弄出來也是真實的。
問題是,現代用的鉛筆筆芯是用石墨和黏土混合而成,黏土好找,石墨礦卻還不知道在哪兒。
等人找到石墨礦,又不知是多久過去了。
於是他轉而想到古代歐洲人用的羽毛筆。
他說幹就幹,跟項鹿一起去廚房找鵝。
兩人到廚房時,方大廚正指揮著人準備殺一只鵝。
被突然到訪的霍熙然和項鹿一驚,沒逮住,那只鵝便撲騰著翅膀飛了起來。
霍熙然大喊一聲:“抓住它!”
於是整個廚房以及項鹿都行動起來,追著那只鵝,鬧得廚房雞飛狗跳。
最後,是伸手矯健的項鹿逮住了大鵝。
他頭上甚至還掛著一根鵝毛。
霍熙然見此,噗嗤一聲笑了出來。
項鹿不明所以,霍熙然笑著從他頭上摘下一根羽毛。
項鹿碧綠的雙眸看著那根羽毛,小麥色的臉龐緩緩浮上一抹紅暈。
竟然是害羞了。
霍熙然哈哈大笑,反派竟然也會害羞啊,畢竟還是青少年!
得到大鵝左邊翅膀上最外側那幾根羽毛後,霍熙然滿意地走了。
處理羽毛筆並不容易,首先要去除羽莖頂端內部的脂肪,用刀削成合適的形狀,還要捏出裂縫。羽毛也要去除脂肪,並且進行拋光處理。
所以霍熙然多拔了幾根羽毛,用來試錯。
等到他試驗到最後一根時,總算是做出了能用的羽毛筆。
霍熙然興沖沖地用羽毛筆蘸了墨,在紙上書寫,非常順滑舒適,重點是握筆簡單!
他眼睛一亮,先把羽毛筆遞給對面的項鹿:“你試試?”
對於項鹿而言,學習握筆也是一件困難的事情。
至少,幾天下來,項鹿還沒能把毛筆用得很熟練。
當他按照霍熙然的指導,用這種新發明出來的鵝毛筆寫字時,便發現容易多了。
項鹿面露崇拜:“二少爺,您怎麽懂那麽多?您怎麽知道能用鵝毛做筆的?”
霍熙然撓著頭,目光游離地撒著謊:“嗯,就是曾經在外流浪時,看到過有些部落用這種羽毛筆寫字。”
他的眼神透露著說謊的心虛。
項鹿微挑了一下眉,心說:二少爺為何一直要把自己的才能推脫給別人呢?他混跡山林多年,怎麽沒見過那麽多厲害的部落、高人?
“能把這支筆送給我嗎?”項鹿問。
霍熙然一楞:“這是做成功的第一支筆,恐怕不是很好用,我之後再多做幾支,做支更好用的給你。”
“不,”項鹿堅定道,“我就要這支,第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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