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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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1525年4月
托馬斯·克倫威爾道:“如果你下定了決心, 我們就可以不等托馬斯·沃爾西與教皇之間的拉鋸戰分出勝負,直接從‘王權大於教權’的觀點去說服亨利八世。因為在我計劃裏,英格蘭早晚要脫離羅馬教廷。”
如果讓托馬斯·沃爾西繼續在羅馬教廷的框架下辦理亨利八世的離婚案,可能會像歷史上一樣, 蹉跎了數年亨利八世仍然無法恢覆單身。
這樣托馬斯·沃爾西會敗得很徹底, 但是對瑪麗·博林來說, 並不見得是一件好事。因為早一點結婚, 對生育有好處。
她的年紀已經不小了。
在克倫威爾的觀念裏,如果不打算生育、不是為了後代,那麽瑪麗·博林完全沒必要結婚。還不如趁亨利八世盛寵之時,討一個女侯爵的頭銜, 多要一些特許、莊園和領地。
結婚是為了子女身份的合法化。如果不打算生育、沒有子嗣, 那麽坐在王後的位置反而異常危險。
“把沃爾西主教排除在國王最重要的事務之外, 你不擔心——他會認為你背叛了他麽?”瑪麗·博林提出了一個敏感的問題。
克倫威爾泰然自若地回答:“如果從現在開始, 不再讓托馬斯·沃爾西負責國王的離婚大事,沒準他反倒可以逃脫最後被拘捕和死亡的命運。”
亨利八世對沃爾西的感情很覆雜, 畢竟後者為他服務多年,並且除了離婚一事,其它事務他都辦得很符合他的心意。
紅衣主教曾是他最重要的大臣、摯友和夥伴。
歷史上,對於沃爾西的死,亨利八世內心深處其實有一些後悔之意, 並遷怒於安妮·博林。
“瑪麗,你想再觀望觀望也可以, 看沃爾西主教最終運作的結果是什麽。只是這樣, 對你來說會有兩個風險:一個是國王有可能改變心意;一個是隨著年齡增長、生育會變得危險。”克倫威爾誠懇地建議:“最好你能盡快下定決心, 不管與亨利八世結不結婚, 都要趁早。”
“我會再好好考慮考慮的。”瑪麗停頓了一下, 笑著道:“其實,就算我不打算爭當王後,我有機會也會向國王推薦你。因為憑你的能力,不愁升不上去,日後你成為首輔大臣、權傾四野,還要拜托你關照我呢。”
托馬斯·克倫威爾搖了搖頭:“我和你是互相需要,沒有你,我的仕途會兇險萬分。我倆的身份都不高,身後也沒有靠山,你當了王後,對我很重要。”
道理是這個道理,只是一旦開始謀求王後的王冠,就不容易再回頭了。這是一場權力的游戲,勝負的代價都很高昂。
瑪麗·博林緩緩道:“讓我再好好想一想。”
*
由於亨利八世對莫利勳爵的慷概資助,喬治·博林與簡·帕克的婚禮很快舉行了。
根據教會法,三月和五月不允許結婚,所以婚禮就安排在了四月。
喬治·博林對簡的感覺一般,但是她帶來的嫁妝數額巨大,另外兩家簽訂的婚姻條款也對自己更有利——國王為莫利家承擔了他們負擔不起的部分後,就更是沒有辦法反悔了。
托馬斯·博林夫婦提前住進了霍華德家族在倫敦的府邸,這是自他失去了司庫的職務後,首次離國王這麽近。
*
婚禮這一天,簡·帕克穿了一件白色緞子禮服,白色是瑪麗·博林提議的。簡的頭上戴了一個迷疊香編成的花冠,亞麻色的長發披在肩上——婚後就不可以再松散著長發了。
因為婚禮在格林威治宮的皇家教堂舉行,參加的人很多。這是瑪麗·博林在這個世界第一次參加婚禮,還是喬治的婚禮。她送了簡·帕克一條鑲著一顆紅寶石的金項鏈,簡非常開心。
莫利家和博林家的親友們齊聚一堂,這個時期的儀式並不是在教堂內舉行,而是在教堂門口。
上午八時,教堂的鐘聲響了,婚禮正式開始了。簡·帕克站在喬治·博林的左邊,代表女人是由亞當左側的一根肋骨做成的。
喬治穿了一件黑色的天鵝絨及膝禮服,白色的亞麻襯衫,深紅色羊毛長襪;頭上戴著一頂裝飾著鴕鳥毛的黑色帽子。他非常年輕,也非常英俊。
兩位新人要在牧師及證人的面前舉行結婚儀式。
“我們今日齊聚於天使、上帝與上帝的聖民之前,當著聖母的面,為這兩人的結合見證。如果你們當中有人能指出這兩人不應合法結婚的理由,現在就說出來。”牧師道。
沒有人反對。盡管瑪麗·博林清楚,這是一樁並不幸福的結合。對於他們這樣的貴族階層,爵位、土地和財富,就是婚姻的全部。幸福與否,相愛與否,並不是最重要的。
牧師鄭重地問喬治:“喬治·博林,你可願娶簡·帕克為妻,從今而後,無論安康或生病,愛護她、保護她。無論任何狀況,盡丈夫的本分,舍棄他人,只為她保守自己到終身?”
“我願意。”
牧師轉向簡,以同樣的話問詢她。“簡·帕克,你可願嫁喬治·博林為夫?”
“我願意。”簡·帕克回答。
“誰將引交此女?”
莫利勳爵走上前,把簡的手放在喬治的手中。兩人隨即跟著牧師宣讀婚禮誓詞。
“我喬治·博林,願意娶簡·帕克為我合法妻室,從今而後,愛護她、保護她,同食共眠,無論好壞、安康或生病,至死方離。”
喬治發完誓,簡也以同樣的話語發誓,只是她的婚禮誓詞比喬治的多了一句——
“我,簡·帕克發誓遵從我的丈夫。”
隨後,莫利勳爵將一枚戒指交給牧師,由他賜福它並撒上聖水,再轉交給喬治。最後喬治將戒指戴在簡的無名指上。因為在他們認為,這根手指的血管直通心臟。
牧師接著詢問簡的嫁妝,她將帶給丈夫多少財產與金錢。婚禮最後以祈禱與祝福結束,新婚夫婦進入教堂,領受婚禮彌撒。
*
如果沒有什麽意外,簡的婚禮,就是將來自己的婚禮寫照。
瑪麗·博林問自己:你願意在自己的婚禮上,在眾目睽睽之下,發誓服從自己的丈夫嗎?
這額外多出的一句誓言,令瑪麗·博林幾乎要嘔出來。
為什麽男方不需要說這一句誓言?因為這不是一段對等的關系。
什麽情形下才需要服從?仆人面對他的主人、下級面對他的上級時——需要服從。
這就是自己的命運。
似乎就在這一刻,瑪麗·博林終於下定了決心。
【作者有話說】
註:文中婚禮的儀式和誓詞引自《太太的歷史》中的“教堂婚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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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5年4月
托馬斯·克倫威爾道:“如果你下定了決心, 我們就可以不等托馬斯·沃爾西與教皇之間的拉鋸戰分出勝負,直接從‘王權大於教權’的觀點去說服亨利八世。因為在我計劃裏,英格蘭早晚要脫離羅馬教廷。”
如果讓托馬斯·沃爾西繼續在羅馬教廷的框架下辦理亨利八世的離婚案,可能會像歷史上一樣, 蹉跎了數年亨利八世仍然無法恢覆單身。
這樣托馬斯·沃爾西會敗得很徹底, 但是對瑪麗·博林來說, 並不見得是一件好事。因為早一點結婚, 對生育有好處。
她的年紀已經不小了。
在克倫威爾的觀念裏,如果不打算生育、不是為了後代,那麽瑪麗·博林完全沒必要結婚。還不如趁亨利八世盛寵之時,討一個女侯爵的頭銜, 多要一些特許、莊園和領地。
結婚是為了子女身份的合法化。如果不打算生育、沒有子嗣, 那麽坐在王後的位置反而異常危險。
“把沃爾西主教排除在國王最重要的事務之外, 你不擔心——他會認為你背叛了他麽?”瑪麗·博林提出了一個敏感的問題。
克倫威爾泰然自若地回答:“如果從現在開始, 不再讓托馬斯·沃爾西負責國王的離婚大事,沒準他反倒可以逃脫最後被拘捕和死亡的命運。”
亨利八世對沃爾西的感情很覆雜, 畢竟後者為他服務多年,並且除了離婚一事,其它事務他都辦得很符合他的心意。
紅衣主教曾是他最重要的大臣、摯友和夥伴。
歷史上,對於沃爾西的死,亨利八世內心深處其實有一些後悔之意, 並遷怒於安妮·博林。
“瑪麗,你想再觀望觀望也可以, 看沃爾西主教最終運作的結果是什麽。只是這樣, 對你來說會有兩個風險:一個是國王有可能改變心意;一個是隨著年齡增長、生育會變得危險。”克倫威爾誠懇地建議:“最好你能盡快下定決心, 不管與亨利八世結不結婚, 都要趁早。”
“我會再好好考慮考慮的。”瑪麗停頓了一下, 笑著道:“其實,就算我不打算爭當王後,我有機會也會向國王推薦你。因為憑你的能力,不愁升不上去,日後你成為首輔大臣、權傾四野,還要拜托你關照我呢。”
托馬斯·克倫威爾搖了搖頭:“我和你是互相需要,沒有你,我的仕途會兇險萬分。我倆的身份都不高,身後也沒有靠山,你當了王後,對我很重要。”
道理是這個道理,只是一旦開始謀求王後的王冠,就不容易再回頭了。這是一場權力的游戲,勝負的代價都很高昂。
瑪麗·博林緩緩道:“讓我再好好想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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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亨利八世對莫利勳爵的慷概資助,喬治·博林與簡·帕克的婚禮很快舉行了。
根據教會法,三月和五月不允許結婚,所以婚禮就安排在了四月。
喬治·博林對簡的感覺一般,但是她帶來的嫁妝數額巨大,另外兩家簽訂的婚姻條款也對自己更有利——國王為莫利家承擔了他們負擔不起的部分後,就更是沒有辦法反悔了。
托馬斯·博林夫婦提前住進了霍華德家族在倫敦的府邸,這是自他失去了司庫的職務後,首次離國王這麽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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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禮這一天,簡·帕克穿了一件白色緞子禮服,白色是瑪麗·博林提議的。簡的頭上戴了一個迷疊香編成的花冠,亞麻色的長發披在肩上——婚後就不可以再松散著長發了。
因為婚禮在格林威治宮的皇家教堂舉行,參加的人很多。這是瑪麗·博林在這個世界第一次參加婚禮,還是喬治的婚禮。她送了簡·帕克一條鑲著一顆紅寶石的金項鏈,簡非常開心。
莫利家和博林家的親友們齊聚一堂,這個時期的儀式並不是在教堂內舉行,而是在教堂門口。
上午八時,教堂的鐘聲響了,婚禮正式開始了。簡·帕克站在喬治·博林的左邊,代表女人是由亞當左側的一根肋骨做成的。
喬治穿了一件黑色的天鵝絨及膝禮服,白色的亞麻襯衫,深紅色羊毛長襪;頭上戴著一頂裝飾著鴕鳥毛的黑色帽子。他非常年輕,也非常英俊。
兩位新人要在牧師及證人的面前舉行結婚儀式。
“我們今日齊聚於天使、上帝與上帝的聖民之前,當著聖母的面,為這兩人的結合見證。如果你們當中有人能指出這兩人不應合法結婚的理由,現在就說出來。”牧師道。
沒有人反對。盡管瑪麗·博林清楚,這是一樁並不幸福的結合。對於他們這樣的貴族階層,爵位、土地和財富,就是婚姻的全部。幸福與否,相愛與否,並不是最重要的。
牧師鄭重地問喬治:“喬治·博林,你可願娶簡·帕克為妻,從今而後,無論安康或生病,愛護她、保護她。無論任何狀況,盡丈夫的本分,舍棄他人,只為她保守自己到終身?”
“我願意。”
牧師轉向簡,以同樣的話問詢她。“簡·帕克,你可願嫁喬治·博林為夫?”
“我願意。”簡·帕克回答。
“誰將引交此女?”
莫利勳爵走上前,把簡的手放在喬治的手中。兩人隨即跟著牧師宣讀婚禮誓詞。
“我喬治·博林,願意娶簡·帕克為我合法妻室,從今而後,愛護她、保護她,同食共眠,無論好壞、安康或生病,至死方離。”
喬治發完誓,簡也以同樣的話語發誓,只是她的婚禮誓詞比喬治的多了一句——
“我,簡·帕克發誓遵從我的丈夫。”
隨後,莫利勳爵將一枚戒指交給牧師,由他賜福它並撒上聖水,再轉交給喬治。最後喬治將戒指戴在簡的無名指上。因為在他們認為,這根手指的血管直通心臟。
牧師接著詢問簡的嫁妝,她將帶給丈夫多少財產與金錢。婚禮最後以祈禱與祝福結束,新婚夫婦進入教堂,領受婚禮彌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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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什麽意外,簡的婚禮,就是將來自己的婚禮寫照。
瑪麗·博林問自己:你願意在自己的婚禮上,在眾目睽睽之下,發誓服從自己的丈夫嗎?
這額外多出的一句誓言,令瑪麗·博林幾乎要嘔出來。
為什麽男方不需要說這一句誓言?因為這不是一段對等的關系。
什麽情形下才需要服從?仆人面對他的主人、下級面對他的上級時——需要服從。
這就是自己的命運。
似乎就在這一刻,瑪麗·博林終於下定了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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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文中婚禮的儀式和誓詞引自《太太的歷史》中的“教堂婚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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