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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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箏沒有推開。
當譚湛的唇輕輕碰上林箏時,她微微有些顫栗的心悸,那是完全新鮮又奇妙的感覺,仿佛靈魂都依附於雙唇,輕輕擁抱觸碰彼此,語言已經是累贅,譚湛一開始只是清淺地吻著林箏,他終於把林箏擁入懷中,這一瞬間的悸動,讓譚湛也能感受到自己的心跳,他並不是個害羞的人,然而吻林箏這件事卻讓他覺得帶有一種淡淡的羞澀和色氣,而林箏是第一次遇到這種事,完全不知道如何回應,她的睫毛快速地顫動著,從臉頰到脖頸到耳垂,都微微泛起了紅色,就連她那含水的眼瞳,也似乎都蒙上了淡淡的紅暈,皮膚白白,眼睛微紅,活像是一只不知所措的小兔子,又像是一株異常美麗的含羞草。譚湛對這種植物印象非常深刻,這是種開著金黃色小花的植物,原來生長在澳洲大陸,它有個很好聽的名字叫:Mimosa,在澳洲的盛夏盛開,上世紀的時候,一個法國人把這種可愛迷人的金黃色小花從澳洲帶去了遙遠的北半球,讓它盛放在了普羅旺斯的沿岸,好讓法國也能享受它花開時候如金色屏障一樣美麗的花海,可是被移植到北半球的含羞草,在她的基因裏,仿佛早已牢牢記住了她開花的季節,是澳洲南半球的夏季。因此,就算在北半球寒冷的冬季,含羞草還是執意要和南半球的夥伴們一同開放。譚湛第一次見到那麽美的含羞草花海,便是在普羅旺斯的冬季,當它最負盛名的薰衣草禁受不住冬季嚴寒,當萬物雕零的時候,含羞草卻毅然盛放,用它點亮了法國小鎮裏第一抹金色的陽光,成片的含羞草花,風一吹,那種清新又帶點甜味的香氣便飄散在空氣裏,很長記憶裏,這便是譚湛對含羞草的記憶——那是冬天的結束,春天的開始。去法國已是五年前的事,可吻林箏的這一刻,關於含羞草的記憶卻異常清晰地被喚醒出現在他的腦海裏,林箏是他的含羞草,帶著純真的風情與害羞,在他面前輕輕顫動葉片,他只是輕輕地觸碰她,卻覺得這種感覺已經等了太久,仿佛覺得在冬日裏見到了春光。譚湛加深了吻,他輕輕撬開了林箏的唇舌,更深入地探索起他的含羞草,而仿佛在吻上林箏的那個剎那,一切被按下了暫停鍵。而被他如此細密深入吻著的林箏顯然也內心悸動著,她有些不安,也有些恍然,仿佛這一切都是個夢境,譚湛的氣息環繞四周,他的唇帶了淡淡的涼意,他給的吻很纏綿,林箏似乎能聽見自己劇烈的心跳,在這一刻,她突然理解了心如撞鹿這個詞,她的內心就像是有一頭被困的小鹿,胡亂碰撞著想要突圍,這種感覺太奇妙了,帶了點酥麻,她第一次遇到,她手足無措,她感覺自己仿佛一只雪做的小獅子,明明怕熱,卻一步步正走想火堆,身體漸漸融化,卻仍舊並沒有想著逃離。
這個吻因為電梯達到樓層而結束,譚湛退出林箏溫軟的口腔,顯然還意猶未盡,林箏卻像是剛才被奪去了呼吸般,胸膛起伏著,眼神游離,她突然有一點不敢去看譚湛,第一次她處於這樣的狀態,她沒有推開對方,她總覺得那似乎便是她的錯了,她不知道她還有沒有立場問譚湛要一個答案。然而她心裏也清楚,對於譚湛的吻,她甚至在內心深處,帶了隱隱的一點期待,以及那種模糊而不可辨別的害羞。她沒有幻想過譚湛會喜歡她,她從來把預期放得很低,但是如果譚湛喜歡她,她又怎麽拒絕?他大概是那種任何女性都不願意拒絕的男□□。所以她該怎麽辦?怎麽處理眼前這個男人?
林箏完全處於慌亂狀態,她沒有經歷過這樣的時刻,不知道應該怎麽應對,她躺了六年,她對感情對男女關系的認知還停留在19歲,她表現得也像19歲,她不知道成年人應該如何成熟的處理這種關系,如何在一個男人吻你時去應對,不知道如何欲拒還迎,也不懂得如何矜持迂回,她像一張白紙,茫然地被譚湛捕獲,抓在手裏,按照他的方式畫下了第一筆。
她手足無措緊張兮兮地掏鑰匙:“我先回家了。”
林箏的腦海裏,遇到這種事,她只想逃避。
譚湛卻拉住了她:“你不問我嗎?”他把林箏桎梏在自己的家門前,又輕輕地啄吻了一下對方的臉頰,”你沒有什麽要問的話,我又要吻你了。”
林箏終於回過神來,她擡起頭,糾結了片刻,才終於豁出去般說了出來:“你不是我男朋友。”
譚湛楞了楞,才反應過來她說的是什麽意思,因為沒有確立男女朋友關系,所以怎麽可以這樣接吻?林箏此刻正瞪著圓圓的黑亮眼珠看著譚湛,即便她努力跟上了六年後的社會,努力強迫自己成長,努力學習銜接六年的時光,但感情卻是沒有辦法自學的。
譚湛看著對方執著又認真的眼睛,突然便笑了:“那我現在是你的男朋友了。”他又看了一眼林箏,“你有反對意見嗎?”
林箏眨了眨眼:“可是你沒追過我。”
“那我現在開始追你。”
林箏還是不滿意:“那我就還不能答應你,你還不是我男朋友,要你追了才行。”
“你不能通融下先讓我作個弊嗎?”
林箏剛想搖頭,就被譚湛用手固定住了頭,他盯著她的眼睛:“不許搖頭。”他又親了親林箏的鼻尖,“這個弊我作定了。”
“還有,不許給陳進優待,不許給他大雞腿。”
林箏想到大雞腿,有些哭笑不得:“那只是一個雞腿……全食堂又不是只有一只大雞腿,與人為善啊……”
譚湛卻非常強硬地展示了他霸權主義的一面:“不行。大雞腿只能是我的。”
“……”
“還有,現在我能補要我另一份生日禮物了嗎?”
“嗯?”
“你說過會彈吉他曲給我聽的。”譚湛笑起來,“雖然現在過了十二點,但是我剛才先預支了另外的生日禮物,這支曲子慢半拍錯過今天也沒事,但我還是想聽。”
“可是你的吉他壞了呀!”
“我騙你了。吉他沒壞。”譚湛顯然對撒謊並沒有任何愧疚感。
”那你為什麽說壞了?”林箏整個人有些茫然。
“因為我不想其他人也聽到你彈吉他。”譚湛神情坦蕩,“想希望只有我一個人能聽到,所以我說吉他壞了。”
林箏突然對譚湛有了全新的認識,林箏一直以為譚湛是那種特別正直的人,畢竟在最開始忠誠度測試時,只有他毫不猶豫給自己潑了一杯酒,她沒想到對方原來也是可以這樣臉不紅心不跳地撒謊的。
她最終還是給譚湛彈了那支曲子,她送給譚湛的生日禮物是《卡農》。
她彈奏的吉他曲譜是把現代元素融入了古典卡農的,然而也並沒有失去那古典的韻味。很多人不知道,卡農實際並非曲名,而是覆調音樂的一種,由一個旋律起,數個聲部交疊進行,循環往覆,互相模仿、追逐,在不知不覺間,音樂在同樣的旋律中升了一個八度,然後又巧妙地回覆,給人綿延不斷的感覺,一個聲部永遠追逐著另一個聲部,直到最後一個和弦讓它們最終融合在一起,仿佛一對抵死纏綿不願分離的情侶。但卡農表達的也不盡然是愛情,這種覆調音樂裏充滿了猶如它的聲部般豐富的情感,愉悅、安寧、平和、悲傷,關於生,關於死,關於愛的開始,關於愛的結束。
譚湛坐著,安靜地聽著林箏彈奏,整個房間非常安靜,只能聽到她輕輕撥動吉他弦的聲音,林箏也仿佛忘記了周遭,她完全沈浸在了音樂之中,她的身上到底烙印著古典樂的痕跡,她的演奏十分投入,像是完全沈浸到了音樂的空間,她的卡農也很特別,溫暖平和的同時,譚湛總覺得細細品味,在那音樂的末梢,有一種深層的悲傷和難過,然而每當他想細細分辨,那種感覺就轉瞬即逝了。那種感覺讓譚湛感到有一些顫栗般的熟悉,像是沈澱下來的傷痕,像是逝去的惆悵,好像有什麽東西輕輕在扣著他記憶的大門,而當譚湛想再一窺究竟的時候,林箏的《卡農》結束了,她像是如夢初醒般,放下了吉他,然後她朝譚湛露出了一個笑容。那個笑容燦爛純真,沒有一絲陰霾,充滿了自信和綻放的美麗,像是曇花開放的一瞬間,香氣四溢,讓人覺得一切等待都值得。
那個瞬間,譚湛突然有一種強烈的預感,他聽到內心有一個聲音。
就是這個人了。就是她了。
他以前在美國時,總遇到當地人向他傳教,他們告訴他,如果相信上帝,虔誠地祈禱,你最終會聽到內心的聲音,那便是上帝向你傳達的旨意,為你指引道路。譚湛當時嗤之以鼻,什麽內心的聲音,他是無神論者,如果能聽到內心的聲音,那絕對是因為精神分裂了。
然而他現在竟然真的聽到了。譚湛在這一個瞬間,雖然仍舊不信命,但突然有一點想感謝這命運,讓他遇到了林箏。
“你真是我最好的生日禮物。”他走過去,輕輕溫柔地擁抱了林箏。
林箏對於這一切的發展還有些迷茫:“你真的喜歡我嗎?”
譚湛點了點頭。
“可是我沒什麽好的啊。”林箏盯著譚湛,“我不像林溪那樣優秀,沒有她那麽有才華,沒有那麽光彩照人,我甚至現在不拉大提琴了,沒有學歷,幾乎就是一無是處了。你真的不是因為林溪才喜歡我的嗎?因為我和她長著同一張臉,因為我和她有最親近的血緣關系,我知道你很喜歡她。”
譚湛有些意外:“你會這麽想嗎?我喜歡的只是林溪演繹的大提琴,我喜歡她的音樂,就像她所有聽眾對她的喜愛一樣,我沒有和她相處過,我並不在那種層面喜歡她,她再怎麽光彩照人,再怎麽有高超的音樂天賦,也和我無關,我喜歡的是作為普通人的你,但你也不普通,因為在我眼裏,你是最獨一無二的,比林溪還閃耀。你就像是茶,慢慢品,讓人越來越喜歡。”他溫柔地撫摸著林箏的臉頰,笑起來,“何況我收集了那麽多林溪的資料,她的私下性格看起來可沒你可愛和好相處,你為她付出了很多,也犧牲了很多,不應該永遠是你在照顧別人,也應該有人照顧你。”
林箏聽到譚湛這番話,動容開心的同時也點生氣:“餵,別那麽說林溪,林溪的性格也很可愛啊!”
譚湛摸了摸她的頭,他只覺得林箏真是可愛,即便這樣,都還不忘記先維護一下林溪。
“你喜歡我,你就也要喜歡林溪。”林箏卻像是有執念一般要求著譚湛。
“好。”譚湛的內心此刻盡是柔情,他拉起林箏的手親吻了一下手背,點了點頭,“所以還有什麽要求嗎,女朋友?”
林箏被這聲稱呼叫的有些昏頭轉向,她總覺得剛才還是清醒的,可被譚湛用這個稱呼呼喊過後,整個人就像是如入雲端,對方的聲音太過有誘惑力,又太過溫柔繾綣。
“那你以後,不能再無差別對其他異性也那麽好了。”林箏下意識摸了摸自己脖頸裏譚湛剛才圍上的圍巾,“不能給別的女人這樣圍圍巾。”
譚湛剛要答應,林箏突然自己搖了搖頭:“如果是年紀比我小十歲,或者比我大十歲的女性的話,那你要圍就去幫她們圍吧,但是其餘不行。”
譚湛忍不住笑了:“你的領地劃分的還挺大,正負十歲差距內都是你潛在情敵嗎?”
林箏臉上有些紅,但氣勢上也沒軟化,她沒說話,只是眼光灼灼地盯著譚湛,盯到譚湛自己敗下陣來。
“好的好的,正負十歲內我都會註意我的言行。”他幫林箏整理好了衣領和圍巾,“時間不早了,我送你回家。”
林箏有些失笑:“我就住在隔壁,還用送嗎?”
“如果是鄰居那送到門口就可以,但是是女朋友就必須再走幾步,完全送你到家裏才行。”譚湛朝林箏露出個笑容,那樣子英俊又帶了些宣告主權式的霸道,“何況哪怕是幾分鐘,我也想再多和你待一會兒。”
林箏一直以為譚湛是那種冷淡到近乎禁欲的男人,她一時之間總覺得還難以將眼前這個釋放著荷爾蒙,肆意撩撥著自己心弦的人,和印象裏的譚湛劃上等號。她這才知道,有些男人並不是冷淡,他只是為了省事,懶得對任何人都釋放自己那種濃烈的信號,他們的骨子裏往往比其餘男人都更擅長釋放自己的魅力,他們的冷淡只是因為他們沒有進入狀態,而譚湛如今幾乎只要開口,林箏就忍不住心跳加快臉紅耳熱,她從沒想到譚湛進入狀態後會是這麽的……這麽的性感。
在兩個人倚在林箏門口告別的時候,林箏朝著他揮了揮手。
“晚安。”譚湛笑著回應,而當他剛轉身準備離開,卻又被林箏叫住了。
“譚湛,生日快樂。”林箏幾乎是飛速地拉回了譚湛,然後像個小女孩一般給了他左臉頰一個轉瞬即逝的親吻,然後便像是被抓了現行犯一樣慌慌張張逃竄進了自己家裏,手忙腳亂關了門。
她的行為看起來幼稚極了,但譚湛卻喜歡得不得了。他像是隨著林箏一起回到了19歲,這種悸動的感覺讓他都驚訝。
而門內,林箏靠著門背,心裏全是緊張和懊悔,她有些後悔,不該剛才沖動去親譚湛的,她的手心也沁出了汗珠,那是她第一次如此失態,往日,不論什麽演出,她也從來沒有如此害怕和緊張過。
“謝謝。”門外的譚湛聲音帶著笑意,他頓了頓,才繼續道,“我的女朋友。晚安。”
直到譚湛最終回家,關上門,門外恢覆了全然的安靜,林箏才漸漸心情平覆下來,她近乎有些迷糊地跑去浴室,放了一浴缸的水,然後把自己泡了進去。溫暖的水流包圍著她,林箏在漸漸升騰的蒸汽裏才終於放松下來,她躺在浴缸裏,腦子裏有些混亂,林箏胡亂地攪動著身邊的水和泡沫,然後漸漸把自己埋進了水裏,閉上眼睛,感受著水把自己徹底包圍浸潤,平靜而溫暖,這種感覺確實令人感到安全和安心。
作者有話要說: 含羞草從澳洲被帶入法國部分有摘錄自含羞草百度百科~標明下出處,因為在百度含羞草之前我確實也不知道原來是澳洲的夏天開的,所以到了法國,就是冬天開花……我覺得可能大家很多人和我一樣不知道吧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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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譚湛的唇輕輕碰上林箏時,她微微有些顫栗的心悸,那是完全新鮮又奇妙的感覺,仿佛靈魂都依附於雙唇,輕輕擁抱觸碰彼此,語言已經是累贅,譚湛一開始只是清淺地吻著林箏,他終於把林箏擁入懷中,這一瞬間的悸動,讓譚湛也能感受到自己的心跳,他並不是個害羞的人,然而吻林箏這件事卻讓他覺得帶有一種淡淡的羞澀和色氣,而林箏是第一次遇到這種事,完全不知道如何回應,她的睫毛快速地顫動著,從臉頰到脖頸到耳垂,都微微泛起了紅色,就連她那含水的眼瞳,也似乎都蒙上了淡淡的紅暈,皮膚白白,眼睛微紅,活像是一只不知所措的小兔子,又像是一株異常美麗的含羞草。譚湛對這種植物印象非常深刻,這是種開著金黃色小花的植物,原來生長在澳洲大陸,它有個很好聽的名字叫:Mimosa,在澳洲的盛夏盛開,上世紀的時候,一個法國人把這種可愛迷人的金黃色小花從澳洲帶去了遙遠的北半球,讓它盛放在了普羅旺斯的沿岸,好讓法國也能享受它花開時候如金色屏障一樣美麗的花海,可是被移植到北半球的含羞草,在她的基因裏,仿佛早已牢牢記住了她開花的季節,是澳洲南半球的夏季。因此,就算在北半球寒冷的冬季,含羞草還是執意要和南半球的夥伴們一同開放。譚湛第一次見到那麽美的含羞草花海,便是在普羅旺斯的冬季,當它最負盛名的薰衣草禁受不住冬季嚴寒,當萬物雕零的時候,含羞草卻毅然盛放,用它點亮了法國小鎮裏第一抹金色的陽光,成片的含羞草花,風一吹,那種清新又帶點甜味的香氣便飄散在空氣裏,很長記憶裏,這便是譚湛對含羞草的記憶——那是冬天的結束,春天的開始。去法國已是五年前的事,可吻林箏的這一刻,關於含羞草的記憶卻異常清晰地被喚醒出現在他的腦海裏,林箏是他的含羞草,帶著純真的風情與害羞,在他面前輕輕顫動葉片,他只是輕輕地觸碰她,卻覺得這種感覺已經等了太久,仿佛覺得在冬日裏見到了春光。譚湛加深了吻,他輕輕撬開了林箏的唇舌,更深入地探索起他的含羞草,而仿佛在吻上林箏的那個剎那,一切被按下了暫停鍵。而被他如此細密深入吻著的林箏顯然也內心悸動著,她有些不安,也有些恍然,仿佛這一切都是個夢境,譚湛的氣息環繞四周,他的唇帶了淡淡的涼意,他給的吻很纏綿,林箏似乎能聽見自己劇烈的心跳,在這一刻,她突然理解了心如撞鹿這個詞,她的內心就像是有一頭被困的小鹿,胡亂碰撞著想要突圍,這種感覺太奇妙了,帶了點酥麻,她第一次遇到,她手足無措,她感覺自己仿佛一只雪做的小獅子,明明怕熱,卻一步步正走想火堆,身體漸漸融化,卻仍舊並沒有想著逃離。
這個吻因為電梯達到樓層而結束,譚湛退出林箏溫軟的口腔,顯然還意猶未盡,林箏卻像是剛才被奪去了呼吸般,胸膛起伏著,眼神游離,她突然有一點不敢去看譚湛,第一次她處於這樣的狀態,她沒有推開對方,她總覺得那似乎便是她的錯了,她不知道她還有沒有立場問譚湛要一個答案。然而她心裏也清楚,對於譚湛的吻,她甚至在內心深處,帶了隱隱的一點期待,以及那種模糊而不可辨別的害羞。她沒有幻想過譚湛會喜歡她,她從來把預期放得很低,但是如果譚湛喜歡她,她又怎麽拒絕?他大概是那種任何女性都不願意拒絕的男□□。所以她該怎麽辦?怎麽處理眼前這個男人?
林箏完全處於慌亂狀態,她沒有經歷過這樣的時刻,不知道應該怎麽應對,她躺了六年,她對感情對男女關系的認知還停留在19歲,她表現得也像19歲,她不知道成年人應該如何成熟的處理這種關系,如何在一個男人吻你時去應對,不知道如何欲拒還迎,也不懂得如何矜持迂回,她像一張白紙,茫然地被譚湛捕獲,抓在手裏,按照他的方式畫下了第一筆。
她手足無措緊張兮兮地掏鑰匙:“我先回家了。”
林箏的腦海裏,遇到這種事,她只想逃避。
譚湛卻拉住了她:“你不問我嗎?”他把林箏桎梏在自己的家門前,又輕輕地啄吻了一下對方的臉頰,”你沒有什麽要問的話,我又要吻你了。”
林箏終於回過神來,她擡起頭,糾結了片刻,才終於豁出去般說了出來:“你不是我男朋友。”
譚湛楞了楞,才反應過來她說的是什麽意思,因為沒有確立男女朋友關系,所以怎麽可以這樣接吻?林箏此刻正瞪著圓圓的黑亮眼珠看著譚湛,即便她努力跟上了六年後的社會,努力強迫自己成長,努力學習銜接六年的時光,但感情卻是沒有辦法自學的。
譚湛看著對方執著又認真的眼睛,突然便笑了:“那我現在是你的男朋友了。”他又看了一眼林箏,“你有反對意見嗎?”
林箏眨了眨眼:“可是你沒追過我。”
“那我現在開始追你。”
林箏還是不滿意:“那我就還不能答應你,你還不是我男朋友,要你追了才行。”
“你不能通融下先讓我作個弊嗎?”
林箏剛想搖頭,就被譚湛用手固定住了頭,他盯著她的眼睛:“不許搖頭。”他又親了親林箏的鼻尖,“這個弊我作定了。”
“還有,不許給陳進優待,不許給他大雞腿。”
林箏想到大雞腿,有些哭笑不得:“那只是一個雞腿……全食堂又不是只有一只大雞腿,與人為善啊……”
譚湛卻非常強硬地展示了他霸權主義的一面:“不行。大雞腿只能是我的。”
“……”
“還有,現在我能補要我另一份生日禮物了嗎?”
“嗯?”
“你說過會彈吉他曲給我聽的。”譚湛笑起來,“雖然現在過了十二點,但是我剛才先預支了另外的生日禮物,這支曲子慢半拍錯過今天也沒事,但我還是想聽。”
“可是你的吉他壞了呀!”
“我騙你了。吉他沒壞。”譚湛顯然對撒謊並沒有任何愧疚感。
”那你為什麽說壞了?”林箏整個人有些茫然。
“因為我不想其他人也聽到你彈吉他。”譚湛神情坦蕩,“想希望只有我一個人能聽到,所以我說吉他壞了。”
林箏突然對譚湛有了全新的認識,林箏一直以為譚湛是那種特別正直的人,畢竟在最開始忠誠度測試時,只有他毫不猶豫給自己潑了一杯酒,她沒想到對方原來也是可以這樣臉不紅心不跳地撒謊的。
她最終還是給譚湛彈了那支曲子,她送給譚湛的生日禮物是《卡農》。
她彈奏的吉他曲譜是把現代元素融入了古典卡農的,然而也並沒有失去那古典的韻味。很多人不知道,卡農實際並非曲名,而是覆調音樂的一種,由一個旋律起,數個聲部交疊進行,循環往覆,互相模仿、追逐,在不知不覺間,音樂在同樣的旋律中升了一個八度,然後又巧妙地回覆,給人綿延不斷的感覺,一個聲部永遠追逐著另一個聲部,直到最後一個和弦讓它們最終融合在一起,仿佛一對抵死纏綿不願分離的情侶。但卡農表達的也不盡然是愛情,這種覆調音樂裏充滿了猶如它的聲部般豐富的情感,愉悅、安寧、平和、悲傷,關於生,關於死,關於愛的開始,關於愛的結束。
譚湛坐著,安靜地聽著林箏彈奏,整個房間非常安靜,只能聽到她輕輕撥動吉他弦的聲音,林箏也仿佛忘記了周遭,她完全沈浸在了音樂之中,她的身上到底烙印著古典樂的痕跡,她的演奏十分投入,像是完全沈浸到了音樂的空間,她的卡農也很特別,溫暖平和的同時,譚湛總覺得細細品味,在那音樂的末梢,有一種深層的悲傷和難過,然而每當他想細細分辨,那種感覺就轉瞬即逝了。那種感覺讓譚湛感到有一些顫栗般的熟悉,像是沈澱下來的傷痕,像是逝去的惆悵,好像有什麽東西輕輕在扣著他記憶的大門,而當譚湛想再一窺究竟的時候,林箏的《卡農》結束了,她像是如夢初醒般,放下了吉他,然後她朝譚湛露出了一個笑容。那個笑容燦爛純真,沒有一絲陰霾,充滿了自信和綻放的美麗,像是曇花開放的一瞬間,香氣四溢,讓人覺得一切等待都值得。
那個瞬間,譚湛突然有一種強烈的預感,他聽到內心有一個聲音。
就是這個人了。就是她了。
他以前在美國時,總遇到當地人向他傳教,他們告訴他,如果相信上帝,虔誠地祈禱,你最終會聽到內心的聲音,那便是上帝向你傳達的旨意,為你指引道路。譚湛當時嗤之以鼻,什麽內心的聲音,他是無神論者,如果能聽到內心的聲音,那絕對是因為精神分裂了。
然而他現在竟然真的聽到了。譚湛在這一個瞬間,雖然仍舊不信命,但突然有一點想感謝這命運,讓他遇到了林箏。
“你真是我最好的生日禮物。”他走過去,輕輕溫柔地擁抱了林箏。
林箏對於這一切的發展還有些迷茫:“你真的喜歡我嗎?”
譚湛點了點頭。
“可是我沒什麽好的啊。”林箏盯著譚湛,“我不像林溪那樣優秀,沒有她那麽有才華,沒有那麽光彩照人,我甚至現在不拉大提琴了,沒有學歷,幾乎就是一無是處了。你真的不是因為林溪才喜歡我的嗎?因為我和她長著同一張臉,因為我和她有最親近的血緣關系,我知道你很喜歡她。”
譚湛有些意外:“你會這麽想嗎?我喜歡的只是林溪演繹的大提琴,我喜歡她的音樂,就像她所有聽眾對她的喜愛一樣,我沒有和她相處過,我並不在那種層面喜歡她,她再怎麽光彩照人,再怎麽有高超的音樂天賦,也和我無關,我喜歡的是作為普通人的你,但你也不普通,因為在我眼裏,你是最獨一無二的,比林溪還閃耀。你就像是茶,慢慢品,讓人越來越喜歡。”他溫柔地撫摸著林箏的臉頰,笑起來,“何況我收集了那麽多林溪的資料,她的私下性格看起來可沒你可愛和好相處,你為她付出了很多,也犧牲了很多,不應該永遠是你在照顧別人,也應該有人照顧你。”
林箏聽到譚湛這番話,動容開心的同時也點生氣:“餵,別那麽說林溪,林溪的性格也很可愛啊!”
譚湛摸了摸她的頭,他只覺得林箏真是可愛,即便這樣,都還不忘記先維護一下林溪。
“你喜歡我,你就也要喜歡林溪。”林箏卻像是有執念一般要求著譚湛。
“好。”譚湛的內心此刻盡是柔情,他拉起林箏的手親吻了一下手背,點了點頭,“所以還有什麽要求嗎,女朋友?”
林箏被這聲稱呼叫的有些昏頭轉向,她總覺得剛才還是清醒的,可被譚湛用這個稱呼呼喊過後,整個人就像是如入雲端,對方的聲音太過有誘惑力,又太過溫柔繾綣。
“那你以後,不能再無差別對其他異性也那麽好了。”林箏下意識摸了摸自己脖頸裏譚湛剛才圍上的圍巾,“不能給別的女人這樣圍圍巾。”
譚湛剛要答應,林箏突然自己搖了搖頭:“如果是年紀比我小十歲,或者比我大十歲的女性的話,那你要圍就去幫她們圍吧,但是其餘不行。”
譚湛忍不住笑了:“你的領地劃分的還挺大,正負十歲差距內都是你潛在情敵嗎?”
林箏臉上有些紅,但氣勢上也沒軟化,她沒說話,只是眼光灼灼地盯著譚湛,盯到譚湛自己敗下陣來。
“好的好的,正負十歲內我都會註意我的言行。”他幫林箏整理好了衣領和圍巾,“時間不早了,我送你回家。”
林箏有些失笑:“我就住在隔壁,還用送嗎?”
“如果是鄰居那送到門口就可以,但是是女朋友就必須再走幾步,完全送你到家裏才行。”譚湛朝林箏露出個笑容,那樣子英俊又帶了些宣告主權式的霸道,“何況哪怕是幾分鐘,我也想再多和你待一會兒。”
林箏一直以為譚湛是那種冷淡到近乎禁欲的男人,她一時之間總覺得還難以將眼前這個釋放著荷爾蒙,肆意撩撥著自己心弦的人,和印象裏的譚湛劃上等號。她這才知道,有些男人並不是冷淡,他只是為了省事,懶得對任何人都釋放自己那種濃烈的信號,他們的骨子裏往往比其餘男人都更擅長釋放自己的魅力,他們的冷淡只是因為他們沒有進入狀態,而譚湛如今幾乎只要開口,林箏就忍不住心跳加快臉紅耳熱,她從沒想到譚湛進入狀態後會是這麽的……這麽的性感。
在兩個人倚在林箏門口告別的時候,林箏朝著他揮了揮手。
“晚安。”譚湛笑著回應,而當他剛轉身準備離開,卻又被林箏叫住了。
“譚湛,生日快樂。”林箏幾乎是飛速地拉回了譚湛,然後像個小女孩一般給了他左臉頰一個轉瞬即逝的親吻,然後便像是被抓了現行犯一樣慌慌張張逃竄進了自己家裏,手忙腳亂關了門。
她的行為看起來幼稚極了,但譚湛卻喜歡得不得了。他像是隨著林箏一起回到了19歲,這種悸動的感覺讓他都驚訝。
而門內,林箏靠著門背,心裏全是緊張和懊悔,她有些後悔,不該剛才沖動去親譚湛的,她的手心也沁出了汗珠,那是她第一次如此失態,往日,不論什麽演出,她也從來沒有如此害怕和緊張過。
“謝謝。”門外的譚湛聲音帶著笑意,他頓了頓,才繼續道,“我的女朋友。晚安。”
直到譚湛最終回家,關上門,門外恢覆了全然的安靜,林箏才漸漸心情平覆下來,她近乎有些迷糊地跑去浴室,放了一浴缸的水,然後把自己泡了進去。溫暖的水流包圍著她,林箏在漸漸升騰的蒸汽裏才終於放松下來,她躺在浴缸裏,腦子裏有些混亂,林箏胡亂地攪動著身邊的水和泡沫,然後漸漸把自己埋進了水裏,閉上眼睛,感受著水把自己徹底包圍浸潤,平靜而溫暖,這種感覺確實令人感到安全和安心。
作者有話要說: 含羞草從澳洲被帶入法國部分有摘錄自含羞草百度百科~標明下出處,因為在百度含羞草之前我確實也不知道原來是澳洲的夏天開的,所以到了法國,就是冬天開花……我覺得可能大家很多人和我一樣不知道吧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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