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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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進在見到林箏的當晚就確定了下自己的心意,他盤算的很好,近水樓臺先得月,因而第二天,他便發起了攻勢,鮮花禮物,永遠不會出差錯的東西,他為林箏訂了花,並在祝詞卡片上留了一個“陳”字。除此以外,他並沒有主動電話聯系林箏。他差不多度過了一個心不在焉的早晨,才終於熬到了中午吃飯的時間。陳進特意和本部門的大部隊岔開了吃飯時間,直到其餘人都吃完,他才慢悠悠去了食堂。原本從沒有註意過窗口裏面戴著口罩的工作人員,這次陳進稍微環視了一周,果然便在一個窗口發現了林箏的身影。他排到了她的窗口前,安靜地等待排隊。
輪到他時,林箏果然認出了他,她朝他笑了,雖然看不到她漂亮的微笑,但從她彎彎的眉形和眼睛弧度裏,陳進還是能想象出林箏笑起來時那種美麗姿態。
陳進也笑了:“待會一起吃飯吧,我待會會坐在左邊的小隔間,等你一起。”此時幾乎已經沒多少人在排隊,食堂的供餐也就只剩下五分鐘便結束了,這之後林箏便自由可以自己吃飯了。
林箏顯然有些糾結和為難,但是她最終還是點了點頭,陳進看了眼自己拿到的套餐,林箏果然給了他菜品非常好的一份,他內心有些欣喜,又深深看了一眼林箏。
端著盤子去了小隔間後,陳進一口飯也吃不下,直到林箏的身影朝著他走來,他才終於安下心來。林箏也拿著一份套餐,她朝陳進禮貌笑笑,表情裏卻有一些不好意思和為難。
幾乎是剛坐下來,陳進還來不及阻止自己第一句開場白,林箏就開口了。
“謝謝你的花。”
陳進做出一副完全不知道你在說什麽的表情:“什麽花?”
林箏有些愕然:“早上的花……不是你送的嗎?”
陳進故意裝作不知情般調侃起林箏:“為什麽是我送的?”
“因為有個‘陳’字。”林箏是真的尷尬了,“我就以為是你。”
陳進笑起來:“你為什麽看到‘陳’就想到我呢?姓陳的人可是很多,還是潛意識裏希望送花人是我?”他對女孩子很有經驗,懂得幽默對拉近距離的作用。
林箏的臉果然有些紅:“不好意思是我搞錯了。”
陳進見差不多也收起了剛才的戲謔,他看著林箏:“你沒搞錯,其實是我。”他笑了笑。
林箏也果然如他所料被逗笑了,她彎著眼睛看了眼陳進,嘴角還帶著笑意:“下次別給我送花了。”
陳進心中一動,嘴上卻漫不經心般道:“我這不是為了賄賂你以後好每次都拿像今天這樣的大雞腿嗎?”
說起大雞腿,林箏卻好像有些緊張和慌亂,她挽了挽頭發:“你不用賄賂我啦,我只是臨時工,很快也就不在食堂了,而且我也沒法之後給你大雞腿……”林箏仿佛在斟酌用詞,她的臉全紅了,“我男朋友會不開心,會吃醋。”
陳進楞了楞,他完全沒有意料到這種發展:“你有男朋友?”他看人從來很準,林箏昨晚的狀態顯然不像是有男朋友的人,他甚至在想是自己有什麽地方做的不對,讓對方用“我已經有男友”這個理由來婉拒自己。
林箏表情非常羞澀地點了點頭,用很抱歉的語氣解釋:“希望你別介意。”
“你和男朋友,談多久了?”
“就昨晚開始。”
陳進腦子一動:“他說他不希望你給別人打菜優待,所以他也在這棟大樓裏?”
林箏點了點頭。
“是昨晚聚會上的人?”
林箏又點了點頭,她仿佛想起對方,臉上閃過轉瞬即逝的笑意,像整個人都在發光,陳進第一次那麽強烈的嫉妒起一個人,被林箏這樣想著的人,到底有什麽特別之處呢?
陳進的腦袋轉的飛快,他開始排查昨晚所有參加聚會的男性的臉,似乎想確定是哪個人快於他一步捷足先登,他心裏充滿了懊悔和沮喪,他很少有這種一見鐘情的心動,並且昨晚明明並沒有其餘男性對林箏表現出過熱別的熱情和親密。
會是誰呢?
林箏卻有些欲言又止,她遲疑了下,最終像是鼓起勇氣般朝陳進做了個“噓”的姿勢:“拜托你保密哦,不要讓他知道我今天還給了你大雞腿。”
陳進正想問這個“他”到底是誰,卻見譚湛提著一個星巴克的紙袋正朝他和林箏所在的小隔間走來,他笑著拍了拍陳進的肩膀,意味深長地看著林箏:“你們說什麽要保密?”
林箏頓時局促地坐立難安起來,她恨不得自己找個地洞鉆了,總覺得此刻頗有一種被抓奸的尷尬,陳進光顧著和林箏聊天,因而他那只大雞腿還一動沒動地躺在餐盤上,簡直一目了然。
林箏的狀態自譚湛坐下後便變得十分不同,她有些害羞,又帶了點甜蜜的氣息,明明想看譚湛,卻又近鄉情怯般地不敢直視,而譚湛則帶著強烈的宣告主權的氣場看著林箏。這兩個人仿佛坐在一起,就只能看到彼此,而他們之間的氣氛,陳進也覺得自己完全無法插入。
他看著兩個人,才有種恍然大悟般的愕然:“是譚湛?”
“嗯?”譚湛發出一個淡淡的揚起的尾音,聲音帶了點慵懶和漫不經心,“什麽?”
在林箏接話之前,譚湛親昵地攬過了林箏:“你說她男朋友嗎?”他朝陳進笑笑,“是,我是她的男朋友。”
兩個成熟男性,像是兩頭爭奪領地的雄獅,譚湛顯然更勝一籌,陳進恨得牙癢癢的卻也無力改變現實。
陳進自然不甘心,他半開玩笑半挑釁道:“原來那麽容易吃醋的男朋友是你啊,譚湛,八成你和林箏開玩笑說自己喜歡吃醋的吧。而且以我們的交情,你也不會連個大雞腿也不讓林箏給我吧?”
陳進以為譚湛為了面子會極力否認自己吃醋,卻不料譚湛大方地點了點頭,他看了一眼陳進,也笑了起來:“不行啊,陳進,我真的很容易吃醋的,你忍心為了一個大雞腿讓我天天忍受吃醋的痛苦嗎?你想吃大雞腿我另外請你,但讓林箏給你不行。”
陳進楞了楞,卻還是不想輕易認輸,他佯裝嘆氣道:“沒想到啊沒想到,以你的樣子看起來不會這麽沒安全感會吃醋吧?”
譚湛把林箏往懷裏摟得更緊了些:“不是沒有安全感會吃醋,足夠喜歡一個人,都是有獨占欲的,平時再從容冷靜的人,到那時候也會控制不住吃醋的。”他看了一眼陳進,“如果你還沒開始吃醋,那是因為你還沒遇到那個讓你吃醋的人。”
這番話實在讓陳進意外,他從來沒想過譚湛這樣的人能大大方方如此坦然地承認自己對林箏的喜愛和對一段感情的投入,甚至不惜說明自己會就此吃醋,他的眼睛就那麽直接而坦蕩地盯著陳進,陳進不知怎麽的,氣勢上就覺得自己弱了下來,有些人大概真的生來就有一種威儀感,讓人不自覺去低頭。
而作為當事人的林箏,則完全被譚湛這一席表白一般的話弄得臉通紅,她是第一次遭遇這樣的情況,內心慌亂之下,只想逃跑,這種小情態在譚湛眼裏,倒是反而十分可愛。他也不願再讓林箏尷尬害羞,林箏吃好後,譚湛完全無視陳進存在地關照了她幾句,又附著林箏的耳朵輕聲講了幾句小情話,便放她走了。
林箏回去廚房工作後,譚湛和陳進自然也再也不用偽裝道貌岸然的友善。
陳進內心到底還是不甘心,他看了一眼譚湛:“你是覺得搶奪特別有樂趣嗎?”
譚湛懶洋洋地瞥了他一眼:“我不懂你在說什麽。”
陳進有些咬牙切齒:“我也不和你兜著藏著,話明著說,我知道有些人就是喜歡搶別人喜歡的東西,我想追林箏,那天晚上我就表現的很明顯,然後也就是當天晚上,你利用你是她鄰居的優勢,當天晚上就搶先一步追了她。你是不是就盯著看我喜歡,就搶?”
譚湛輕輕笑了一聲:“林箏是林箏,她不是被搶來搶去的東西,她就是她。我沒那麽幼稚有攀比搶奪的愛好,也不會那麽隨便的對待感情和異性,但我確實要感謝你,如果不是你表現出那麽強烈的對她的興趣讓我不愉快和嫉妒,我還沒那麽快意識到自己有這麽喜歡她。”譚湛盯著陳進,“我喜歡速戰速決,既然喜歡,就馬上追求,我不像你,還要設計什麽搭訕的套路,迂回的戰術,讓自己的追求看起來沒那麽突兀和主動。我更喜歡狠準穩的出手。”譚湛說完,站了起來,此刻他的身高優勢讓他更有一種睥睨陳進的意味,他朝對方笑笑,“情場如戰場,這句話我想你可能還要再回味回味。”
譚湛說完,便相當瀟灑地轉身離開,只留給陳進一個高大修長的背影,而陳進心裏即便再為不滿,此刻除了吃癟之外,什麽也不能做,譚湛在星燦為人一向謙和,以至於陳進都忘記了他的家世,那樣的家境裏,是養不出真正溫和忍讓的孩子的,像譚湛這樣的人,每一根血管裏從來流著生而掠奪的狠辣勁,謙和只是他們的表層,骨子裏那種身居高位的人與身俱來的東西卻是不會改變的。
強勢地成為了林箏的男友以後,譚湛自然而然地要和林箏一同度周末了,然而他卻也不再想和林箏聊林溪了,他只是單純的想了解林箏,想更多的知道她的故事,她的喜好,她的人生,他想要好好的一場單純的約會。
大概受譚湛情緒的感染,老天也賞臉,這個周末難得天氣晴朗,氣溫回升,竟然有了點早春的意味。譚湛拉著林箏的手,一起在公園裏散了步遛了狗。因為難得的好天氣,人們似乎都趕著從家裏出來活動了,公園一時間也熙熙攘攘。
林箏瞇著眼,在微風裏眼神的每一個細節都帶著笑意和溫和,她非常珍視這種平凡的幸福和安穩,譚湛緊緊拉著她的手,她笑著看了譚湛一眼:“我喜歡這種天氣。這樣就覺得很幸福。”
譚湛突然心中一動,他湊近林箏耳朵,輕聲道:“要不要帶你去做一件更幸福更好玩的事?”
林箏被他的動作弄得有些癢,更多的是內心跳動的情緒,她仍舊在適應強行把自己塞給她的這位男友,然而行動已經背離她先於她的理智而行,拉著譚湛的手,林箏走起路來都不自覺蹦跳起來,她的心情比陽光還雀躍。雖然缺失六年的社會閱歷,但林箏並不傻,她敏感地能感覺到譚湛對她細小的情愫,他現在從不在她面前提及林溪,他只願意了解她——平凡無奇的她。他知曉她的身份,不在意她的平凡,他朝她走來,不是因為林溪,不是因為大提琴,不是因為她身上的故事,只是因為她是她。
已經很久,林箏沒有這樣安心過,她覺得妥帖而溫暖,好像準備冬眠的熊,終於找到了遠離猛獸和人跡的安全洞穴。
她迎上譚湛的眼睛:“什麽事?”
譚湛卻賣了個關子,他帶林箏回了家,安置好了幾只小狗,才拿出了吉他。
“去賣唱。”他看著林箏笑起來,“你不是說過很想嘗試在大街上演奏體驗一下街頭藝術家的心情嗎?”
譚湛一邊說著一邊拿過掛著的帽子,戴到了林箏頭上,譚湛的帽子邊沿有些大,一下子便罩住了林箏的眼睛,林箏不得不拉住帽子,輕輕摘掉,才能重新看清譚湛。
“我不冷啊,不用戴帽子。”
譚湛朝她眨了眨眼:“不是給你戴的,街頭藝術家,怎麽的都要弄一個帽子,供大家來展示自己的喜愛吧?”他的眼神帶著笑意,“你總不會讓我真的拿個瓷盆吧?那就不像藝術家了,像是叫花子了。”
林箏也忍不住笑了起來,她拿緊了譚湛的帽子,看著譚湛背上吉他,她的內心充滿了期待,期待著驚喜,和譚湛在一起的每一天,仿佛都會發生新鮮而精彩的故事,林箏第一次內心充滿了這種滿滿當當的愉悅,在她自己還沒意識到之前,她就已經不自覺被譚湛帶動了步伐,像一支舞曲,她即便不會跳舞,在譚湛的引導下,竟也能挽著他翩翩起舞,享受音樂的曼妙,這大概就是戀愛吧,不自覺地隨著另一個人旋轉,世界變得很慢,時間卻變得很快。
譚湛挑了市中心最熱鬧的那條步行街,除了吉他帽子,他還帶上了音響設備,路過的行人匆匆,並沒有人在意他們兩個,只有偶爾幾個高中女生,走過時被譚湛的側臉驚艷到,偷偷回身拿出手機拍照,譚湛也不害羞,挺大方地朝對方笑,惹得對方反倒害羞著跑掉了。
譚湛調試好了一切,他試了試音,一切都完美無缺:”可以彈了。”
然而事到臨頭,林箏卻有點退縮了,她已經很久沒有面對如此多的人,倒有些緊張:“我彈得不好怎麽辦?”
譚湛輕輕吻了吻她的額頭:“我來當你的職業粉絲,負責在你演奏完了鼓掌。”他神秘地笑道,“告訴你個秘密,我以前去街頭演奏過不止一次,但是有好幾次效果不怎麽樣,美國行人本來也沒有國內這麽多,導致彈奏完,竟然一個聽眾也沒有,那時候我就假裝什麽事也沒發生一樣,自己悄悄地走掉。後來我就學乖了,我花50美金一個人,雇傭了四五個美國人,去現場假裝是路過被吸引住的路人給我喝彩,漸漸的人氣就有了,人們都有從眾心理,圍觀的人越來越多,我後來都在那條路小有人氣了。”
林箏睜大了眼睛:“沒想到你還挺奸詐的!”
譚湛輕笑道,“有時候必要的營銷還是真的很有用。這怎麽是奸詐呢?酒香還怕巷子深呢。”他拍了拍林箏的頭,“總之你不用擔心無人問津,這件事交給我,你只管你演奏,總有會給你捧場,不用擔心冷場。”
林箏也被譚湛一席話逗笑,她捏緊了手裏的吉他,也終於下定決心,不再畏懼人群,她撥動了第一根弦。
沒有人註意到她,只有譚湛,站在離她不遠的地方,目光灼灼地盯著她,仿佛她是舞臺上最耀眼的星。林箏有些恍惚,她的心中夾雜了巨大而覆雜的情緒,過往的回憶撲面而來,她仿佛還是昨天的她,抱著她心愛的大提琴,而她也知道,即便時光流逝,此刻還有人在聆聽她的音樂,這種認知仿佛就是巨大的力量,她看著譚湛,撥出了第二個、第三個音符,林箏今天彈奏的是取材於西班牙民謠的吉他曲《愛的羅曼史》,這並非一支有難度的樂曲,但旋律的細致安排和設計,卻讓整支曲子優美動聽又扣人心弦,十分適合這種周末,溫情脈脈又平靜安寧,像是泛起漣漪的湖水,淡淡的,卻也雋永,然而真正彈好這支曲子也並非多容易,彈奏者的心境以及對音樂的理解把握必須十分強,才能夠表達好曲子裏的意境。如果說一開始的林箏還多少有些束手束腳,從音樂進入主和弦部分起,她仿佛終於在音樂裏找到了自己釋放了自己,她不再看著譚湛,而是閉起了眼睛,微風拂面,她仿佛隨著自己手指尖的旋律如一株初春萌發的楊柳般抽條,隨時可以融進這春意裏,她的臉龐美麗耀眼,漾著自信而驕傲的笑意,陽光又活潑。譚湛安安靜靜地站著,他的身邊越來越多的人駐足,林箏的音樂有安撫人心的力量,沒有人喧囂,大家只是安靜地聽著,有個小男孩甚至捂住了嘴,生怕自己咳嗽驚擾了表演者。林箏有一種力量,即便不是站在舞臺上,即便只是隨意地站在人群中,只要她開始演奏,總有一種音樂家的氣質。譚湛看著她,心裏夾雜著驕傲、柔情以及淺淺的醉意,他明明沒有喝酒,但總覺得在林箏的音樂裏,他的思維變得很慢,就如沈迷溫柔鄉一般,不願去想,只願多與她相伴片刻。而其餘駐足的人群,多少臉上也帶著與他同樣的情緒,他們都不希望林箏停下。
林箏一曲完畢,再睜開眼,看到的便是這樣的場景,在她不知道的時候,她的身邊竟然已經圍起了密密麻麻的人群。她有些慌亂地轉頭,直到在人群裏找到譚湛,才安下心來。人群也才如夢初醒般鼓起來掌來,林箏抱著吉他,在眾人的矚目中,朝著譚湛笑,然後她才朝著人群揮揮手,陸續有人朝她放置的帽子裏放下零錢,等人群散開,林箏才撿起帽子查看起來。
她臉上帶著笑意和激動的神情,拿著帽子飛快地跑向了譚湛:“竟然有人直接就給了五百塊!”她的臉頰帶了點潮紅,眼睛亮晶晶的,像是一個剛剛得到了心儀禮物忍不住向人炫耀的孩子,“竟然有這麽多?!我粗粗估了一下,大概就能有六百不到!感覺要發財了!”
林箏歡天喜地地收拾了吉他和音響,突然又想起什麽似的回頭:“等等,剛才那些人,是不是你找來撐場子的?”
譚湛搖了搖頭:“我哪裏有那麽快的動作,你彈得太棒了,我都還沒去找人,人群就自動聚集起來了。”
林箏盯著譚湛看了會兒,分辨出他確實沒有說謊,才有些心滿意足,然而她沒高興多久,就又重新盯著譚湛問起來:“再等等,那個五百塊,不會是你給的吧?”
譚湛心中微微一動,林箏總有種洞察秋毫的本領,他趁著她閉眼時偷偷塞進去的五百,果然還是被林箏意識到了,然而譚湛卻並不準備承認,他一臉正經地搖了搖頭。
“不是我,是一個老阿姨。”他又開始滿臉認真可信地說起謊話來,“大概和你差不多高,胖胖的,看起來很和善,聽的時候也一直閉著眼睛,很欣賞的樣子,大概特別喜歡,一下子給了那麽多。”
林箏的眼睛亮起來:“真的嗎?!”
譚湛認真點了點頭:“真的。”
林箏果然得意起來:“哇,想不到現在還是有人很懂欣賞的!”她笑嘻嘻的,頗為豪邁地拍了拍胸口,“今天中午我請你吃飯!”
譚湛忍不住被她的樣子逗笑了:“好的,富婆,以後靠你了。”
“沒問題沒問題。”林箏一邊笑一邊往前跑,“論時薪,你還沒我高呢。”
譚湛有些失笑:“你可別忘記誰教的你吉他啊,這麽快就開始過河拆橋了?”
“師傅領進門,修行靠個人啊,我那是悟性好,學得快,青出於藍。”林箏也大言不慚,但她說完,就很快地挽了譚湛的胳膊,親昵地把頭靠在他的肩膀上,“不過你放心啦,我不會欺師滅祖的。”在譚湛還沒反應過來前,林箏踮起腳尖,飛快地在譚湛的左臉頰上蜻蜓點水般親吻了一下。
譚湛忍不住盯著林箏玫瑰色的嘴唇看著,林箏的睫毛輕輕顫動,她擡頭有些霸道地盯著譚湛,“你這麽奇怪地盯著我幹什麽?有什麽好看的,謝師恩嘛。”
譚湛終於忍不住,俯身下去親吻了林箏的唇瓣:“謝師恩?那種程度可遠遠不夠。”
一個蜻蜓點水的吻可不好打發譚湛,他問林箏好好討厭了他應得的本金,連帶著巨額的利息。只是一個吻,卻也讓林箏臉紅到了脖子,她第一次知道,原來吻也可以這麽□□意味,可以這麽深入淺出。
這個吻結束,林箏完全沒法再直視過路看著他們兩個擁吻的其餘行人,只好把臉都埋進了譚湛的衣領裏,輕輕錘了譚湛兩下。
“以後不許在大街上親我!”雖然語氣惡狠狠的,但林箏微紅又帶著水汽的眼睛可完全沒有氣勢和說服力。
譚湛攬過了她:“這可是你先親我的。”
林箏捂住耳朵:“啊啊啊啊啊啊。”她剛才那剎那的勇氣被譚湛看的完全縮進了自己殼裏,此刻完全後悔起剛才一時沖動去親譚湛了,本來還抱著想調戲一下對方的心態,這下看來,自己根本不是他的對手。
好在譚湛也見好就收,他揉了揉林箏的頭:“好了好了,我們去吃飯,今天不是你要請我吃飯嗎?”
作者有話要說: 我就說這個真的是甜文啦……
我們譚湛真的是心機譚→_→
近來越來越多的姑娘開始收到書啦,實體書這次是不是很美貌呀!告訴大家一個好消息,就是《一夜成名》《金盆洗手》《插翅難逃》這三本都會再版,而且都是交給做舒曼的這位編編噠,絕對放心她的審美和封面吧~~最快的應該是《一夜成名》的再版,預估最快是今年年底上,慢點的話明年年初啦~這次大家可以收封面美美的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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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到他時,林箏果然認出了他,她朝他笑了,雖然看不到她漂亮的微笑,但從她彎彎的眉形和眼睛弧度裏,陳進還是能想象出林箏笑起來時那種美麗姿態。
陳進也笑了:“待會一起吃飯吧,我待會會坐在左邊的小隔間,等你一起。”此時幾乎已經沒多少人在排隊,食堂的供餐也就只剩下五分鐘便結束了,這之後林箏便自由可以自己吃飯了。
林箏顯然有些糾結和為難,但是她最終還是點了點頭,陳進看了眼自己拿到的套餐,林箏果然給了他菜品非常好的一份,他內心有些欣喜,又深深看了一眼林箏。
端著盤子去了小隔間後,陳進一口飯也吃不下,直到林箏的身影朝著他走來,他才終於安下心來。林箏也拿著一份套餐,她朝陳進禮貌笑笑,表情裏卻有一些不好意思和為難。
幾乎是剛坐下來,陳進還來不及阻止自己第一句開場白,林箏就開口了。
“謝謝你的花。”
陳進做出一副完全不知道你在說什麽的表情:“什麽花?”
林箏有些愕然:“早上的花……不是你送的嗎?”
陳進故意裝作不知情般調侃起林箏:“為什麽是我送的?”
“因為有個‘陳’字。”林箏是真的尷尬了,“我就以為是你。”
陳進笑起來:“你為什麽看到‘陳’就想到我呢?姓陳的人可是很多,還是潛意識裏希望送花人是我?”他對女孩子很有經驗,懂得幽默對拉近距離的作用。
林箏的臉果然有些紅:“不好意思是我搞錯了。”
陳進見差不多也收起了剛才的戲謔,他看著林箏:“你沒搞錯,其實是我。”他笑了笑。
林箏也果然如他所料被逗笑了,她彎著眼睛看了眼陳進,嘴角還帶著笑意:“下次別給我送花了。”
陳進心中一動,嘴上卻漫不經心般道:“我這不是為了賄賂你以後好每次都拿像今天這樣的大雞腿嗎?”
說起大雞腿,林箏卻好像有些緊張和慌亂,她挽了挽頭發:“你不用賄賂我啦,我只是臨時工,很快也就不在食堂了,而且我也沒法之後給你大雞腿……”林箏仿佛在斟酌用詞,她的臉全紅了,“我男朋友會不開心,會吃醋。”
陳進楞了楞,他完全沒有意料到這種發展:“你有男朋友?”他看人從來很準,林箏昨晚的狀態顯然不像是有男朋友的人,他甚至在想是自己有什麽地方做的不對,讓對方用“我已經有男友”這個理由來婉拒自己。
林箏表情非常羞澀地點了點頭,用很抱歉的語氣解釋:“希望你別介意。”
“你和男朋友,談多久了?”
“就昨晚開始。”
陳進腦子一動:“他說他不希望你給別人打菜優待,所以他也在這棟大樓裏?”
林箏點了點頭。
“是昨晚聚會上的人?”
林箏又點了點頭,她仿佛想起對方,臉上閃過轉瞬即逝的笑意,像整個人都在發光,陳進第一次那麽強烈的嫉妒起一個人,被林箏這樣想著的人,到底有什麽特別之處呢?
陳進的腦袋轉的飛快,他開始排查昨晚所有參加聚會的男性的臉,似乎想確定是哪個人快於他一步捷足先登,他心裏充滿了懊悔和沮喪,他很少有這種一見鐘情的心動,並且昨晚明明並沒有其餘男性對林箏表現出過熱別的熱情和親密。
會是誰呢?
林箏卻有些欲言又止,她遲疑了下,最終像是鼓起勇氣般朝陳進做了個“噓”的姿勢:“拜托你保密哦,不要讓他知道我今天還給了你大雞腿。”
陳進正想問這個“他”到底是誰,卻見譚湛提著一個星巴克的紙袋正朝他和林箏所在的小隔間走來,他笑著拍了拍陳進的肩膀,意味深長地看著林箏:“你們說什麽要保密?”
林箏頓時局促地坐立難安起來,她恨不得自己找個地洞鉆了,總覺得此刻頗有一種被抓奸的尷尬,陳進光顧著和林箏聊天,因而他那只大雞腿還一動沒動地躺在餐盤上,簡直一目了然。
林箏的狀態自譚湛坐下後便變得十分不同,她有些害羞,又帶了點甜蜜的氣息,明明想看譚湛,卻又近鄉情怯般地不敢直視,而譚湛則帶著強烈的宣告主權的氣場看著林箏。這兩個人仿佛坐在一起,就只能看到彼此,而他們之間的氣氛,陳進也覺得自己完全無法插入。
他看著兩個人,才有種恍然大悟般的愕然:“是譚湛?”
“嗯?”譚湛發出一個淡淡的揚起的尾音,聲音帶了點慵懶和漫不經心,“什麽?”
在林箏接話之前,譚湛親昵地攬過了林箏:“你說她男朋友嗎?”他朝陳進笑笑,“是,我是她的男朋友。”
兩個成熟男性,像是兩頭爭奪領地的雄獅,譚湛顯然更勝一籌,陳進恨得牙癢癢的卻也無力改變現實。
陳進自然不甘心,他半開玩笑半挑釁道:“原來那麽容易吃醋的男朋友是你啊,譚湛,八成你和林箏開玩笑說自己喜歡吃醋的吧。而且以我們的交情,你也不會連個大雞腿也不讓林箏給我吧?”
陳進以為譚湛為了面子會極力否認自己吃醋,卻不料譚湛大方地點了點頭,他看了一眼陳進,也笑了起來:“不行啊,陳進,我真的很容易吃醋的,你忍心為了一個大雞腿讓我天天忍受吃醋的痛苦嗎?你想吃大雞腿我另外請你,但讓林箏給你不行。”
陳進楞了楞,卻還是不想輕易認輸,他佯裝嘆氣道:“沒想到啊沒想到,以你的樣子看起來不會這麽沒安全感會吃醋吧?”
譚湛把林箏往懷裏摟得更緊了些:“不是沒有安全感會吃醋,足夠喜歡一個人,都是有獨占欲的,平時再從容冷靜的人,到那時候也會控制不住吃醋的。”他看了一眼陳進,“如果你還沒開始吃醋,那是因為你還沒遇到那個讓你吃醋的人。”
這番話實在讓陳進意外,他從來沒想過譚湛這樣的人能大大方方如此坦然地承認自己對林箏的喜愛和對一段感情的投入,甚至不惜說明自己會就此吃醋,他的眼睛就那麽直接而坦蕩地盯著陳進,陳進不知怎麽的,氣勢上就覺得自己弱了下來,有些人大概真的生來就有一種威儀感,讓人不自覺去低頭。
而作為當事人的林箏,則完全被譚湛這一席表白一般的話弄得臉通紅,她是第一次遭遇這樣的情況,內心慌亂之下,只想逃跑,這種小情態在譚湛眼裏,倒是反而十分可愛。他也不願再讓林箏尷尬害羞,林箏吃好後,譚湛完全無視陳進存在地關照了她幾句,又附著林箏的耳朵輕聲講了幾句小情話,便放她走了。
林箏回去廚房工作後,譚湛和陳進自然也再也不用偽裝道貌岸然的友善。
陳進內心到底還是不甘心,他看了一眼譚湛:“你是覺得搶奪特別有樂趣嗎?”
譚湛懶洋洋地瞥了他一眼:“我不懂你在說什麽。”
陳進有些咬牙切齒:“我也不和你兜著藏著,話明著說,我知道有些人就是喜歡搶別人喜歡的東西,我想追林箏,那天晚上我就表現的很明顯,然後也就是當天晚上,你利用你是她鄰居的優勢,當天晚上就搶先一步追了她。你是不是就盯著看我喜歡,就搶?”
譚湛輕輕笑了一聲:“林箏是林箏,她不是被搶來搶去的東西,她就是她。我沒那麽幼稚有攀比搶奪的愛好,也不會那麽隨便的對待感情和異性,但我確實要感謝你,如果不是你表現出那麽強烈的對她的興趣讓我不愉快和嫉妒,我還沒那麽快意識到自己有這麽喜歡她。”譚湛盯著陳進,“我喜歡速戰速決,既然喜歡,就馬上追求,我不像你,還要設計什麽搭訕的套路,迂回的戰術,讓自己的追求看起來沒那麽突兀和主動。我更喜歡狠準穩的出手。”譚湛說完,站了起來,此刻他的身高優勢讓他更有一種睥睨陳進的意味,他朝對方笑笑,“情場如戰場,這句話我想你可能還要再回味回味。”
譚湛說完,便相當瀟灑地轉身離開,只留給陳進一個高大修長的背影,而陳進心裏即便再為不滿,此刻除了吃癟之外,什麽也不能做,譚湛在星燦為人一向謙和,以至於陳進都忘記了他的家世,那樣的家境裏,是養不出真正溫和忍讓的孩子的,像譚湛這樣的人,每一根血管裏從來流著生而掠奪的狠辣勁,謙和只是他們的表層,骨子裏那種身居高位的人與身俱來的東西卻是不會改變的。
強勢地成為了林箏的男友以後,譚湛自然而然地要和林箏一同度周末了,然而他卻也不再想和林箏聊林溪了,他只是單純的想了解林箏,想更多的知道她的故事,她的喜好,她的人生,他想要好好的一場單純的約會。
大概受譚湛情緒的感染,老天也賞臉,這個周末難得天氣晴朗,氣溫回升,竟然有了點早春的意味。譚湛拉著林箏的手,一起在公園裏散了步遛了狗。因為難得的好天氣,人們似乎都趕著從家裏出來活動了,公園一時間也熙熙攘攘。
林箏瞇著眼,在微風裏眼神的每一個細節都帶著笑意和溫和,她非常珍視這種平凡的幸福和安穩,譚湛緊緊拉著她的手,她笑著看了譚湛一眼:“我喜歡這種天氣。這樣就覺得很幸福。”
譚湛突然心中一動,他湊近林箏耳朵,輕聲道:“要不要帶你去做一件更幸福更好玩的事?”
林箏被他的動作弄得有些癢,更多的是內心跳動的情緒,她仍舊在適應強行把自己塞給她的這位男友,然而行動已經背離她先於她的理智而行,拉著譚湛的手,林箏走起路來都不自覺蹦跳起來,她的心情比陽光還雀躍。雖然缺失六年的社會閱歷,但林箏並不傻,她敏感地能感覺到譚湛對她細小的情愫,他現在從不在她面前提及林溪,他只願意了解她——平凡無奇的她。他知曉她的身份,不在意她的平凡,他朝她走來,不是因為林溪,不是因為大提琴,不是因為她身上的故事,只是因為她是她。
已經很久,林箏沒有這樣安心過,她覺得妥帖而溫暖,好像準備冬眠的熊,終於找到了遠離猛獸和人跡的安全洞穴。
她迎上譚湛的眼睛:“什麽事?”
譚湛卻賣了個關子,他帶林箏回了家,安置好了幾只小狗,才拿出了吉他。
“去賣唱。”他看著林箏笑起來,“你不是說過很想嘗試在大街上演奏體驗一下街頭藝術家的心情嗎?”
譚湛一邊說著一邊拿過掛著的帽子,戴到了林箏頭上,譚湛的帽子邊沿有些大,一下子便罩住了林箏的眼睛,林箏不得不拉住帽子,輕輕摘掉,才能重新看清譚湛。
“我不冷啊,不用戴帽子。”
譚湛朝她眨了眨眼:“不是給你戴的,街頭藝術家,怎麽的都要弄一個帽子,供大家來展示自己的喜愛吧?”他的眼神帶著笑意,“你總不會讓我真的拿個瓷盆吧?那就不像藝術家了,像是叫花子了。”
林箏也忍不住笑了起來,她拿緊了譚湛的帽子,看著譚湛背上吉他,她的內心充滿了期待,期待著驚喜,和譚湛在一起的每一天,仿佛都會發生新鮮而精彩的故事,林箏第一次內心充滿了這種滿滿當當的愉悅,在她自己還沒意識到之前,她就已經不自覺被譚湛帶動了步伐,像一支舞曲,她即便不會跳舞,在譚湛的引導下,竟也能挽著他翩翩起舞,享受音樂的曼妙,這大概就是戀愛吧,不自覺地隨著另一個人旋轉,世界變得很慢,時間卻變得很快。
譚湛挑了市中心最熱鬧的那條步行街,除了吉他帽子,他還帶上了音響設備,路過的行人匆匆,並沒有人在意他們兩個,只有偶爾幾個高中女生,走過時被譚湛的側臉驚艷到,偷偷回身拿出手機拍照,譚湛也不害羞,挺大方地朝對方笑,惹得對方反倒害羞著跑掉了。
譚湛調試好了一切,他試了試音,一切都完美無缺:”可以彈了。”
然而事到臨頭,林箏卻有點退縮了,她已經很久沒有面對如此多的人,倒有些緊張:“我彈得不好怎麽辦?”
譚湛輕輕吻了吻她的額頭:“我來當你的職業粉絲,負責在你演奏完了鼓掌。”他神秘地笑道,“告訴你個秘密,我以前去街頭演奏過不止一次,但是有好幾次效果不怎麽樣,美國行人本來也沒有國內這麽多,導致彈奏完,竟然一個聽眾也沒有,那時候我就假裝什麽事也沒發生一樣,自己悄悄地走掉。後來我就學乖了,我花50美金一個人,雇傭了四五個美國人,去現場假裝是路過被吸引住的路人給我喝彩,漸漸的人氣就有了,人們都有從眾心理,圍觀的人越來越多,我後來都在那條路小有人氣了。”
林箏睜大了眼睛:“沒想到你還挺奸詐的!”
譚湛輕笑道,“有時候必要的營銷還是真的很有用。這怎麽是奸詐呢?酒香還怕巷子深呢。”他拍了拍林箏的頭,“總之你不用擔心無人問津,這件事交給我,你只管你演奏,總有會給你捧場,不用擔心冷場。”
林箏也被譚湛一席話逗笑,她捏緊了手裏的吉他,也終於下定決心,不再畏懼人群,她撥動了第一根弦。
沒有人註意到她,只有譚湛,站在離她不遠的地方,目光灼灼地盯著她,仿佛她是舞臺上最耀眼的星。林箏有些恍惚,她的心中夾雜了巨大而覆雜的情緒,過往的回憶撲面而來,她仿佛還是昨天的她,抱著她心愛的大提琴,而她也知道,即便時光流逝,此刻還有人在聆聽她的音樂,這種認知仿佛就是巨大的力量,她看著譚湛,撥出了第二個、第三個音符,林箏今天彈奏的是取材於西班牙民謠的吉他曲《愛的羅曼史》,這並非一支有難度的樂曲,但旋律的細致安排和設計,卻讓整支曲子優美動聽又扣人心弦,十分適合這種周末,溫情脈脈又平靜安寧,像是泛起漣漪的湖水,淡淡的,卻也雋永,然而真正彈好這支曲子也並非多容易,彈奏者的心境以及對音樂的理解把握必須十分強,才能夠表達好曲子裏的意境。如果說一開始的林箏還多少有些束手束腳,從音樂進入主和弦部分起,她仿佛終於在音樂裏找到了自己釋放了自己,她不再看著譚湛,而是閉起了眼睛,微風拂面,她仿佛隨著自己手指尖的旋律如一株初春萌發的楊柳般抽條,隨時可以融進這春意裏,她的臉龐美麗耀眼,漾著自信而驕傲的笑意,陽光又活潑。譚湛安安靜靜地站著,他的身邊越來越多的人駐足,林箏的音樂有安撫人心的力量,沒有人喧囂,大家只是安靜地聽著,有個小男孩甚至捂住了嘴,生怕自己咳嗽驚擾了表演者。林箏有一種力量,即便不是站在舞臺上,即便只是隨意地站在人群中,只要她開始演奏,總有一種音樂家的氣質。譚湛看著她,心裏夾雜著驕傲、柔情以及淺淺的醉意,他明明沒有喝酒,但總覺得在林箏的音樂裏,他的思維變得很慢,就如沈迷溫柔鄉一般,不願去想,只願多與她相伴片刻。而其餘駐足的人群,多少臉上也帶著與他同樣的情緒,他們都不希望林箏停下。
林箏一曲完畢,再睜開眼,看到的便是這樣的場景,在她不知道的時候,她的身邊竟然已經圍起了密密麻麻的人群。她有些慌亂地轉頭,直到在人群裏找到譚湛,才安下心來。人群也才如夢初醒般鼓起來掌來,林箏抱著吉他,在眾人的矚目中,朝著譚湛笑,然後她才朝著人群揮揮手,陸續有人朝她放置的帽子裏放下零錢,等人群散開,林箏才撿起帽子查看起來。
她臉上帶著笑意和激動的神情,拿著帽子飛快地跑向了譚湛:“竟然有人直接就給了五百塊!”她的臉頰帶了點潮紅,眼睛亮晶晶的,像是一個剛剛得到了心儀禮物忍不住向人炫耀的孩子,“竟然有這麽多?!我粗粗估了一下,大概就能有六百不到!感覺要發財了!”
林箏歡天喜地地收拾了吉他和音響,突然又想起什麽似的回頭:“等等,剛才那些人,是不是你找來撐場子的?”
譚湛搖了搖頭:“我哪裏有那麽快的動作,你彈得太棒了,我都還沒去找人,人群就自動聚集起來了。”
林箏盯著譚湛看了會兒,分辨出他確實沒有說謊,才有些心滿意足,然而她沒高興多久,就又重新盯著譚湛問起來:“再等等,那個五百塊,不會是你給的吧?”
譚湛心中微微一動,林箏總有種洞察秋毫的本領,他趁著她閉眼時偷偷塞進去的五百,果然還是被林箏意識到了,然而譚湛卻並不準備承認,他一臉正經地搖了搖頭。
“不是我,是一個老阿姨。”他又開始滿臉認真可信地說起謊話來,“大概和你差不多高,胖胖的,看起來很和善,聽的時候也一直閉著眼睛,很欣賞的樣子,大概特別喜歡,一下子給了那麽多。”
林箏的眼睛亮起來:“真的嗎?!”
譚湛認真點了點頭:“真的。”
林箏果然得意起來:“哇,想不到現在還是有人很懂欣賞的!”她笑嘻嘻的,頗為豪邁地拍了拍胸口,“今天中午我請你吃飯!”
譚湛忍不住被她的樣子逗笑了:“好的,富婆,以後靠你了。”
“沒問題沒問題。”林箏一邊笑一邊往前跑,“論時薪,你還沒我高呢。”
譚湛有些失笑:“你可別忘記誰教的你吉他啊,這麽快就開始過河拆橋了?”
“師傅領進門,修行靠個人啊,我那是悟性好,學得快,青出於藍。”林箏也大言不慚,但她說完,就很快地挽了譚湛的胳膊,親昵地把頭靠在他的肩膀上,“不過你放心啦,我不會欺師滅祖的。”在譚湛還沒反應過來前,林箏踮起腳尖,飛快地在譚湛的左臉頰上蜻蜓點水般親吻了一下。
譚湛忍不住盯著林箏玫瑰色的嘴唇看著,林箏的睫毛輕輕顫動,她擡頭有些霸道地盯著譚湛,“你這麽奇怪地盯著我幹什麽?有什麽好看的,謝師恩嘛。”
譚湛終於忍不住,俯身下去親吻了林箏的唇瓣:“謝師恩?那種程度可遠遠不夠。”
一個蜻蜓點水的吻可不好打發譚湛,他問林箏好好討厭了他應得的本金,連帶著巨額的利息。只是一個吻,卻也讓林箏臉紅到了脖子,她第一次知道,原來吻也可以這麽□□意味,可以這麽深入淺出。
這個吻結束,林箏完全沒法再直視過路看著他們兩個擁吻的其餘行人,只好把臉都埋進了譚湛的衣領裏,輕輕錘了譚湛兩下。
“以後不許在大街上親我!”雖然語氣惡狠狠的,但林箏微紅又帶著水汽的眼睛可完全沒有氣勢和說服力。
譚湛攬過了她:“這可是你先親我的。”
林箏捂住耳朵:“啊啊啊啊啊啊。”她剛才那剎那的勇氣被譚湛看的完全縮進了自己殼裏,此刻完全後悔起剛才一時沖動去親譚湛了,本來還抱著想調戲一下對方的心態,這下看來,自己根本不是他的對手。
好在譚湛也見好就收,他揉了揉林箏的頭:“好了好了,我們去吃飯,今天不是你要請我吃飯嗎?”
作者有話要說: 我就說這個真的是甜文啦……
我們譚湛真的是心機譚→_→
近來越來越多的姑娘開始收到書啦,實體書這次是不是很美貌呀!告訴大家一個好消息,就是《一夜成名》《金盆洗手》《插翅難逃》這三本都會再版,而且都是交給做舒曼的這位編編噠,絕對放心她的審美和封面吧~~最快的應該是《一夜成名》的再版,預估最快是今年年底上,慢點的話明年年初啦~這次大家可以收封面美美的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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