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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入樊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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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入樊籠

鈴蘭下入大牢時,劍南東川節度府傳來噩耗,高夫人因受高節度之死打擊,緊隨其後登臨極樂了。

此案的手段極為殘忍,兇案現場四處沾滿模糊的血肉,甚至不少去驗屍的仵作,被現場惡心到嘔吐,甚至暈厥。

官府擔心嫌犯鈴蘭會在牢房中再行兇事,將鈴蘭收押到大牢的最深處,用沈重的黑鐵束縛她的手腕和腳腕。

劍南東川百年難遇這麽一號兇徒,關押鈴蘭的牢房倒是幹凈。她每天對著四面刷白的墻壁,腦海中不斷回想海瀾當日的古怪行徑。

她始終不覺海瀾是窮兇極惡之徒,而四時會的墨琴做事利落,殺人即殺人,不屑於用栽贓陷害的手段。

鈴蘭覺得整樁事件,裏裏外外都透著詭異。

況且海瀾在打暈她之前,曾留下兩句“不是墨琴”,“若不這麽做,你我都得死”。

也就是說,指示海瀾行兇並陷害於她之人並非墨琴,但另有其人,她仔細想想,總該不會是涿郡總部的人。

又或者總部洞悉她是柔蘭的事,派出新的殺手陷害她。

轉念一想,組織若要利益最大化,一定會保她一條小命,以便威脅裴現為他們賣命。

殺她的話,只會讓原本中立派的裴現,倒向朝廷一邊。

鈴蘭拿著一根稻草,百無聊賴地劃弄墻壁。

眼下她猶如困獸,在這一畝三分地裏,根本無法對這些撲朔迷離的謎團展開調查。

她首先應當想盡辦法洗刷冤屈,從牢房裏走出去。

但洗刷冤情這事,她憑身陷囹圄的自己做不到,只能委托監察禦史元邈。

自從兩人在高家一別後,元邈不曾再與她見過面,想是為了與她避嫌。

鈴蘭捂著胸口,平覆她心頭的怒氣,想起一句古話: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

更何況他們只是前世做過夫妻,今生更是一任東西南北吹。

現下或許他對她仍存著想念,再等六年後,他那位命中註定的妻子出現後,他這心裏就沒有她這位嫌犯的位置了。

鈴蘭嘆了一口氣。

鐵窗透入春日最後幾縷陽光,鈴蘭擡手擋住落在臉龐的光輝,心裏盤算若不借助元邈,她該如何離開牢房。

她托著腮幫,苦思冥想半晌,終於想起一個救星。

那便是郭貴妃。

等郭貴妃把唐憲宗殺了,唐穆宗登基後大赦天下,屆時她便能順利離開監牢。

史書上記載,那是元和十五年,現在是元和五年。

鈴蘭掰了掰手指,她還要承受十年鐵窗淚。

她閉上眼睛,仰頭四十五度角望向明媚春光,憂傷地又是一聲嘆氣,耳邊傳來“宕宕”腳步聲。

看守重犯的獄卒穿進長廊,走到關押她的重犯牢房前,敲擊兩下牢籠的鐵柱。

“裴鈴蘭,有人召你出去一趟。”

*

元邈本就忙於案牘,每日翻查劍南東川的賬冊,查尋賬目中紕漏,隨後發現高鶩不少問題。

諸如高鶩誣陷良民參與叛亂。手無縛雞之力的良民哪可能參與叛亂,反倒白卿這等真與劉辟有關的,卻能最終全身而退。

但他值此機會收走了這些“叛民”的店鋪、土地以及家仆。

聖上並非默許這等事存在,元邈之前寄信去長安,聖上親自回信,督促他嚴查劍南東川的稅務,同時附給他劍南東川這些年報稅的賬冊。

元邈仔細核對賬冊,發現一個問題:劍南東川節度使擅自查沒土地等物,而節度使並未上報到朝廷。高家的賬冊與朝廷的賬冊,兩者的數字對不上。

真應了鈴蘭說的,偷稅漏稅只是罪行的掩飾。

此人簡直是最大惡極。

元邈自幼便充滿正義感,慣常認為讀書人做官便要為百姓伸張正義,但他沒有急著去寫奏折。

現在節度使的權力極大,若不能將案件做實,還有翻案的餘地,那麽劍南東川的勢力定會翻案,並將對他進行報覆。

記得貞元十九年時,韓愈任監察禦史,到關中地區巡訪。

那時關中地區大旱,韓愈發現京兆尹李實瞞報災情,甚至向德宗皇帝奏報謊稱谷倉豐隆。

於是,耿直的韓禦史洋洋灑灑寫下一則《禦史臺上論天旱人饑狀》,控訴李實的罪行。

韓愈的行文水平,當屬大唐頂尖。

這一點鈴蘭也曾向他誇張稱讚,說哪怕一千年以後,中原人也會把韓退之的文章排在古今文章之首。

韓愈這份奏折寫得字字珠璣,滿朝文武看罷無不為此事憤慨。

然而,李實罪行沒能夠坐實,韓愈遭遇李實誣告,隨後被貶為貧瘠之地陽山縣令。

想到這裏,元邈將手中的筆桿擱下,決定再到劍南東川轉轉,或許還能翻出更多的證據。

手頭關於劍南東川的事暫且決定好了,眼下另一樁煩心事浮上腦海。

鈴蘭因涉嫌殺害節度使高鶩而被關在牢房裏。

兩日前,在事發現場時,元邈想直接帶鈴蘭回去,打算說自己作為鈴蘭的主人,回家後會親自審問她。

哪知鈴蘭遭遇夢魘,醒來後在眾目睽睽之下親吻他,吻得他猝不及防。

他若繼續以這個借口帶鈴蘭回家,在場的眾人也不會答應,他們基本不可能相信他能秉公無□□理此事。

這種場景下,他若是堅持,別說帶鈴蘭回家,連他都難以脫身。於是,他主動要求報官,親自護送鈴蘭入了大牢。

押送她去官府,不代表他不打算救鈴蘭。

他心底裏早將鈴蘭看做他未過門的妻子,怎會容許妻子在監牢裏受苦,且鈴蘭從小到大沒吃過一點苦。

當日下午,元邈去了趟縣衙,同時抱著縣裏關於此案的卷宗過去。

縣令也為此事所震撼,誰能想到縣裏多少年來風調雨順,昨日竟發生如此惡劣的案子,死者還是東川的節度使。

東川節度使在東川的地位,相當於是土皇帝,這起案件的影響可想而知。

元邈向縣令表示:“此案非我家婢女鈴蘭所為。鈴蘭與節度使高鶩無仇無怨,沒有殺人動機。”

縣令反駁:“你可知桃花玉一事?高永贈予裴鈴蘭一塊桃花玉定情,而高家並不同意兩人的婚事,硬要拆散兩人。”

元邈不以為意,“ 無稽之談。”

縣令從桌上拿出一份供詞,遞給元邈,“當日有證人看見裴鈴蘭與高夫人見面。”

說完,縣令又呈上一塊桃花石,以及一枚精致透亮的翡翠手鐲。

“高夫人勸她與高永分手,並從閨房裏拿出價值千金的手飾,換走裴鈴蘭的桃花玉。這裴鈴蘭八成覺得高家羞辱了她,故而惱羞成怒,洩憤式殺人。”

元邈回想起裴度口中的鈴蘭,幾次從匯通錢莊寄信,要求提高傭金和待遇。

他忍住笑意,道:“鈴蘭貪財,此事估計是她覺得假石頭換真翡翠劃算。”

縣令想起證人匯報的當日場景,說到鈴蘭在眾人面前親吻元邈,他聽元邈大有維護鈴蘭之意,覺得元邈為美色所惑,因而執迷不悟。

他拍了拍元邈肩膀,苦口婆心道:“她對你如何,對高永亦是如何,切不可被她表象蒙蔽。”

“此又是何意?”元邈不解。

縣令從身後翻出供詞,下面簽著高永的名號以及印著他的指印。

縣令道:“新任節度使高永的供詞清清楚楚,說他與裴鈴蘭自幼相識,而裴鈴蘭曾答應過他,將來會嫁他為妻。”

元邈即答:“不可能。”

縣令嘆息一聲,“你就算執意糾纏,我也不可能放她出去。除非找到有力證據,證明她無罪。”

元邈拿出驗屍報告,指出:“死者高鶩致命傷是在心尖三寸處,高鶩身長九尺,而裴鈴蘭的身高六尺。但裴鈴蘭身上的血跡只在胸口處,再往上白衣未染。”

縣令說道:“或許是配合兇手一起行兇的。”

元邈擇出卷宗裏面的關於鈴蘭身上血衣的描述。

“她衣裳上面除了正面一大片難辨的血跡,後背處亦有血跡。而這些血跡呈現發散狀,而高度正好與節度使心上三寸吻合。”

縣令納罕:“這證明,案發時她就在現場。”

元邈說了一聲是,轉言:“背對著死者,她該如何握劍行兇?”

說完此話,元邈從桌面上又拿出一張報告,“裴鈴蘭握劍的姿勢是正握,不存在反向出劍的可能。”

縣令拾揀起桌上提及的所有證據,元邈所言確實不錯,但仍有疑問:“她正面的血跡又是如何造成的?”

元邈道:“那兇手大概正面環抱並挾持了她。證人供詞裏面寫過,說她後背有掌印。但我猜血掌印大小,應該對不上高節度的手掌。”

縣令聽到這話霎時一驚,隨即獻策:“那不如召集全劍南道的男子,看看誰的掌印與兇手的大小一致。”

元邈擺手,“按圖索驥,不可。不如我們親去監牢,見一趟裴鈴蘭,問問她可否見過兇手的長相。”

縣令與元邈到達大牢時,獄卒向兩人稟報,稱方才新任節度使高永撤銷了告訴,只說已找到兇手,並將其伏誅。

“兇手是誰?”縣令納悶地問獄卒。

獄卒據實回答:“聽說是白卿的表弟海瀾,屍體已被梟首,晾曬在城樓之上。”

元邈皺起眉頭,忖了忖,慘道:“不好,是個圈套。”

他失去平日的理智,抓起身側獄卒的衣領,“快帶我進去見鈴蘭。”

獄卒道:“稟告大人,裴鈴蘭不在牢中,小高節度方才命人帶她回去高家。”

*

春光駘蕩三月末,繁花紛飛迷人眼。

高節度家中馬車,慢慢駛過劍南東川的街道,在出城門前,卻因前面的擁堵而停下。

春風拂起馬車簾,亮出身穿囚服、手腳束著沈重鐐銬的纖瘦女子。

鈴蘭探頭,看向前面堵塞處,劍南東川有近百名居民包圍在城樓腳下,悉皆擡頭望向城樓高處,嘈雜的議論聲隱隱傳入耳中。

她跟隨百姓的目光望去,見到城樓上掛著一枚腦袋,滿臉血汙。

這顆頭顱她覺得極為熟悉,但她不敢確認,便詢問旁邊的高家家仆。

家仆道:“娘子猜測沒錯,這城樓上懸掛得正是白卿的表弟海瀾,這賊人竟然殘忍殺害先任高節度。”

鈴蘭慌了神,這究竟是怎麽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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