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之一百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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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二十六
正德十年六月
○丙辰朔。貴州西堡阿得、獅子孔、阿江三種,皆也。初據滄浪六寨,不供常賦,土官溫鎧懼催征,自經死。其子廷玉嗣,請免賦,不獲,乃往征之,為其寨長乜呂等所殺。阿得把事阿慣亦以征賦其眾,潛糾乜呂等殺之。廷玉弟廷瑞奏訴,且請兵征剿,時正德六年也。守臣恐其為變,故緩之。至是,乜呂死,指揮楊仁撫諭其黨,俱服罪。巡撫都禦史蕭翀請因其俗罰贖而責其輸賦,免用兵征。從之。
○丁巳鎮守宣府太監於喜部下軍私乘操馬,總兵官郤永枤之。喜怒,相爭詬,遂奏永專權自恣,似為不軌。永辭任,且自辯。兵部請遣給事中、刑部郎中各一人往勘。詔:“喜、永受命鎮守,不能協心濟事,乃以小忿訐奏,本當重治,姑免勘。喜降勅切責,永調寧夏,而以寧夏總兵官潘浩代之。”
○升南京監察禦史胡訓為浙江按察司僉事。
○斬四川賊黨雷伯定於市。初,藍廷瑞等既平,伯定等遁走,覆與廖麻子流劫,殺人甚眾。都禦史彭澤督兵擒獲伯定等五人,械至京窮治,二人處死,其三人李茂堅等稱冤。令巡按禦史再審訊以聞。
○戊午升吏科都給事中李陽春為南京太常寺少卿。
○四川播州土官安撫宋淮(抱本淮作維)奏:貴州凱口爛土夷婚於凱離草堂諸寨,陰相構結,誘三苗為亂。乞賜宣慰使楊贇勅,令每年巡視邊境,會湖貴鎮巡官撫處。兵部議:“土官舊無領勅出巡例。”乃命鎮巡官諭贇以朝廷優待至意,從宜獎勞,繼今果能撫綏土民,輯睦親族,許覆以請。
○己未升巡撫山東右僉都禦史趙璜為工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左僉都禦史,總理河道。
○革陜西潼關、河南彰德等處兵備官。蓋皆以流賊添設者,至是賊平,乃革之。
○庚申升禮科左給事中呂經、吏科右給事中葉相、刑科左給事中張雲俱為都給事中,吏科右給事中潘塤為左給事中,兵科給事中金賢、戶科給事中黃鍾俱為右給事中。經吏科,相禮科,雲刑科,塤、鍾工科,賢兵科。
○以廣東右布政使吳廷舉兼按察司副使,帶治嶺西兵備。撫巡官奏猺賊竊發,廷舉才略可任,故有是命。
○巡按直隸監察禦史陳言奏:“通倉近添設內官十一員,供億煩多,事常掣肘,乞將額外者取回。”戶部議如所請,且言京倉並臨清、徐州、淮安等處俱有贅員,宜通查革。得旨:“各官已用者,姑令供職。以後京通總督仍依舊規二員監督,臨、徐、淮安三員,永為定例。中間有擅舉者,重治不貸。”
○先是,巡按廣東禦史高公韶、周期雍交章劾奏兩廣總兵官武定侯郭勳所行不法,不宜久處重鎮。兵部屢請召勳還,不許。勳亦上章自辯。時刑部郎中顧正等按事廣西,因下其章,令並按之。勳在廣用法嚴酷,嘗撻都指揮以下有至死者,物議詣其欲張威以取賂也。又嘗縱家奴販鬻官鹽數千引,歲支用官錢不貲。正等具上其狀。都察院覆議:“請寘之法,別舉賢者代之。”詔:“勳事已勘實,法宜究治,但賊盜未寧,姑留任事,以責後效。其支費官錢,既緣積弊,又已赦,其已之,令改正。”已而,禦史張仲賢又劾勳罪宜黜,不聽。
○兵部覆奏:“增附生員獲功事例,凡二級者入監,一級者食廩,不願者榮以冠帶。其已授總小旗,願如今例改正者聽。”制可。
○辛酉蔭總理河道·右副都禦史劉愷子端臣為國子生,以三年秩滿也。
○命金吾左衛都指揮僉事馬騘守備德州。
○壬戌添設山東兗州府同知,直隸大名府通判,長垣、東明、曹縣、城武四縣主簿各一員,專管修河。以河決陳家等口,為患甚劇,從巡撫山東都禦史趙璜等奏也。
○中府帶俸都督同知張俊、都指揮溫恭俱奏有疾,乞還原衛閑住。許之。
○山西徐溝、太谷二縣大雨雹,傷禾稼。
○命右都督許泰後府僉書。
○覆設神木千戶所於朝陽門外,從太監張鋹請也。
○癸亥補蔭故南京吏部右侍郎王克覆孫繼恩為國子監生。
○巡按直隸·禦史張羽查奏邳、徐州衛失事等官罪,因劾歸德守備都指揮萬廣盜至弗捕,杖指揮王輅,忿郁致死。詔:“各官已遇赦,宥之。廣罪重,仍奪俸半年。”
○甲子以水災免河間府靜海縣莊田子粒銀兩有差。
○命涿鹿衛指揮同知馮勳守備湖廣九、永、施州地方,以都指揮體統行事。
○夜,月犯房宿西鹹南第二星。
○乙醜夜,南方流星如盞,色青白,起天市東垣內,西南行至鬥宿。
○丙寅升應天府府尹黃瓚為都察院右副都禦史,巡撫山東。
○以黃河水災免山東曹、單、武城三縣歲欠備用馬匹。
○丁卯自在州撫住達官都指揮僉事王佐坐索贓,為巡按禦史所劾,逮問,贖徒還職。
○戊辰升錦衣衛指揮同知張瑄為都指揮僉事。瑄,太監雄之弟,冒大同、貴州功也。
○選陜西苑馬寺馬二千匹給延綏、固原征調官軍,從都禦史鄧璋請也。
○己巳朵顏衛夷人分道內侵,升都指揮同知桂勇為署都督僉事,充副總兵禦之。初,花當子把兒孫帥千餘騎由鮎魚石關毀垣而入,遂寇馬蘭谷。參將陳乾及指揮談茂、馬英等敗死。事聞,詔切責鎮巡官,令督分守、守備等官防禦,且疑為寇者非花當部落,乃遣通事往詰問。既而,提督侍郎陳玉、巡撫都禦史王倬報虜五百騎入板場谷,千騎入神山嶺,又千餘騎入水關洞,請調兵協剿。巡關禦史張鰲山亦極言發兵為便。兵部議覆。於是,以勇充右參將,統團營西官廳三千人,調河間游擊將軍劉寶所部兵及保定、定州等處達官舍共三千人禦之。發太仆寺銀三千兩以備賞功,太倉銀四萬兩付戶部主事措置軍餉,而以鰲山紀功。兵部覆請假勇權任。乃升署都督僉事,充副總兵。以署都指揮僉事李英充右參將,守馬蘭谷。
○蔭故吏部左侍郎張元禎孫默為國子生。元禎孫鏊既蔭為中書舍人,至是默覆以其祖三品秩滿再得蔭。
○詔內外問刑衙門,凡征收部解官物,雖未入官,有所侵盜及遇革不改者,俱照監守及侵盜倉庫例科斷,敢故縱者坐之。著為例。
○升分守松潘等處副總兵都指揮僉事吳坤為署都督僉事,充總兵官,鎮守四川。以陜西綏德衛都指揮僉事張傑充副總兵代之。四川舊無鎮守總兵官。會亦不剌走入四川境,將掠彰臘。坤以副總兵兼鎮守,欲避虜,乃言松潘去省城遠,勢難兩及,請更設總兵一人,且私賂本兵者,遂以命坤。
○閑住惠安伯張偉乞覆原祿朝參。兵科議:“偉與馬中錫同罪,中錫死獄中,而偉幸免,若覆給祿,何以懲後?不宜與。”詔:“偉已遇赦,準給原祿之半。”
○升太監張忠部下官舍錦衣衛指揮僉事谷倉等二十人各一級,賞朱澤等二百六十人有差,以平流賊功也。
○升錦衣衛指揮使張蘭為本衛都指揮使。蘭,太監銳之侄,冒宣大功也。
○庚午命成安伯郭寧南京前府僉書管事。
○直隸巡按禦史張鰲山奏:通事程理、聶勇與朵顏夷相緣為奸。詔逮治理等,繼今通事每歲一更,著為例。
○加授四川播州致仕土官宣慰使楊愛昭毅將軍,給誥命,仍賜麒麟衣一襲。時愛之子宣慰使斌為其父請進階及服色,禮科駁之,禮部因奏:“服色等威所系,不可假借。”兵部以愛舊有剿賊功為言,遂皆許之。既而斌覆為其子相請入學,得賜冠帶雲。
○總督甘肅都禦史彭澤奏:“通事馬驥等往諭土魯番,要以重賞。其酋速壇滿速兒悔過效順,乃付哈密金印及城池於都督滿剌哈三、寫亦虎仙掌守之,召監守頭目火者他只丁還,仍獻所奪赤斤衛印。哈密王速壇拜牙即尚匿於其弟把巴義營,因其兄弟不睦,故未釋也。必量給賞,令頒之族眾,以相和輯,事乃就緒。”兵部覆議以請。詔:“總制都禦史鄧璋先將有勞之人量加犒賞,仍責令原遣通事馳往撫諭,務令釋速壇拜牙即還於哈密,其賞賚事宜悉具以聞。”
○夜,月食既。
○山西清源、交城二縣地震。
○辛未大學士梁儲等言:“日者竊聞聖駕自西安門出外,經宿而回,不知臨幸何所。臣等初聞未敢遽信,既而道路相傳,眾口籍籍,使臣等心志憂惶,神魂飛越,展轉思惟莫知所處。竊惟天子出入,必備法駕,必傳警蹕衛士環列,百官扈從,所以嚴至尊之分而防意外之虞也。且如南郊大祀,不過一宿虎賁之旅,鷹揚之將周旋左右,而直廬拱衛官軍萬餘警柝之聲,夜以達旦,至於皇城各門,又令勳戚重臣守把,祖宗之法至為詳備。今聖駕之出,不知環衛者何兵?扈從者何人?居守者何官?文武群臣茫不與聞,若徒無故輕身而出率意,而往擾擾塵埃中。萬一車馬驚蹶之虞,奸盜竊發之變,出於意料之所不及,未知何以備之。雖天神協相,決無是事,而臣等私憂過計,實切寒心。夫千金之子,尚不肯垂堂,而坐陛下一身,乃宗廟社稷之主,縱不為身惜獨不為宗廟社稷計乎!仰惟聖性高明,天資英邁,洞燭天下之事,已非一日,必不輕議舉動。竊恐左右群小,貢諛希寵,倡引事端,蠱惑聰聽。陛下偶未深思而遽從之,上累聖德,下駭人心,凡此導引之人,其罪殆不容誅,但事在秘密,非臣等所知,不敢妄有指議。伏望陛下念祖宗付托之重,體臣民瞻戴之情。自今以後,端拱穆清以保威重節,宣勞逸以頤天和,嚴內外出入之防,正堂陛尊卑之分,戒非時之宴游,屏無益之玩好。仍乞查究導引出入之人置之於法,以彰剛斷之德,以解臣民之疑,宗杜幸甚天下幸甚。臣等備員輔導,平時既不能調護聖躬,弼亮治理,茲有所聞,若覆忌避不言,則欺君負國之罪,死不足贖。儻以為所聞不的冒千天威,明示黜罰,不敢辭避。”不報。
○升賞江西新淦縣獲功陣亡官舍旗軍民兵穆希周等一千三百六人有差。
○山西太原府地震。
○壬申升南京光祿寺卿王宸為應天府府尹。
○甲戌直隸提學禦史洪範奏預備賑濟事宜:“一、有力之家,願納米八百石者,旌以勅,四百石者,表其門,仍各給冠帶榮身。一、各處司府州縣,凡告充承差、知印吏役者,照納銀分數,每銀一兩折雜谷四石,俱貯所在倉場。軍民願納冠帶及散官者,入谷折銀如之。一、預備倉之設,在城在鄉,從民便也。故有者宜修理以便出納,各鄉堡欲修建者聽之。一、兇散豐收,古制也。比年各處出納弊多,宜行各該撫按官,此後遇所屬年兇,必驗貧下應得之人而後支給,豐年還官,不拘米谷豆麥雜糧,但令抵鬥而止,不得分外多收,重致民困。”戶部議覆。從之。
○命陜西鞏昌衛指揮同知種勳守備河州。
○以尚膳監太監王輩弟仲金為錦衣衛百戶管事,從其乞也。
○給事中王良佐、禦史周倫、主事侯綸奉命選各營衛官軍操練。是時,食糧官軍三十八萬四千七百四十五人,各監局供役者有旨免選。既而錦衣衛、騰驤四衛、犧牲所各倉、五軍、圍子手、義刀、神機五千下官軍、軍匠、軍鬥軍餘、長安左右、東安門恩軍,皆以都督朱寧、太監谷大用等相繼奏免,凡十六萬二百八十五人。長陵等衛、大木等廠、蕃牧等所及紅盔明甲將軍例不選者,又萬四千七百四十六人。內操西官廳六千六百四十二人,從征二萬九千十五人,逃故萬五千四百五十二人,團營所存者十三萬四千九百八十三人,而新選中者僅二萬三千三百二十三人。良佐等以聞。乃命太監蕭敬、兵部尚書王瓊同良佐等覆選。於是,京衛得五萬八千三百四十一人,外衛原選八萬八千七十二人,春班已還及秋班赴而未齊者,俱不覆選,在營僅得一萬三千八百二十八人。
○乙亥提督邊務兵部侍郎陳玉等奏邊務二事:“一、實邊儲。言近年沿邊倉場空虛,應支糧草多與折色,以致兵馬困斃,況今調集客兵,益難支持,乞措置本色,以備急用。一、給戰馬。言建昌三屯等營馬死數多,且每年草料止與折色,以致馬斃,乞發順天所屬寄養馬三千餘匹,以補諸營缺乏,仍給與本色。”於是戶部議覆:“頃已發太倉銀四萬於山海、密雲等處,今宜行巡撫管糧官從宜招買,務足主客兵之用。其戰馬舊規每年支草五月,豆一月,每月豆九鬥,折銀二錢七分。今宜除支本色之外,如或不足,每月量增三錢,聽其自秣。其領順天寄養馬亦如之。”詔如議。
○升陜西榆林衛指揮僉事李永定為署都指揮僉事,充左參將,協守松潘東路。
○丙子以江西饒、信等處殺賊功,賞官舍、旗軍、鄉兵、總甲、義民周銘等並錦衣衛官舍周瓚等凡五千一百二十二人銀鈔絹布有差。瓚,故刑部尚書白昂家奴也,冒功為錦衣衛指揮。
○丁醜六科給事中安金等以朵顏、福餘、泰寧三衛虜酋花當等屢肆侵掠,劾奏:“鎮守薊州總兵官遂安伯陳鏸驕不知兵,太監蔣廷玉、都禦史王倬、鎮守太監王欣應援失策,兵備副使王玹簡教無法,都禦史陳玉提督未周,俱宜究治,乞將鏸逮問,廷玉、欣、倬罷黜,玹降調,玉切責,仍令巡關禦史張鰲山查勘。”十三道禦史高公韶等亦以為言。詔:“鏸還京,倬等俱戴罪候勘報議處,仍令兵部舉堪任總兵者以聞。”
○戊寅升湖廣平溪衛都指揮·僉事 鐵寶 為都指揮同知,以征鎮筸功也。
○升南京通政使司·右通政蔣恭為南京光祿寺卿。
○巡撫四川都禦史馬昊奏:“虜亦蔔剌屯松潘境上,掠番夷諸寨,諸番乘變,亦紏眾以侵松城。”兵部議:“令昊及總兵、參將、兵備等官整飭官軍,防守要害,遣人分諭諸番,令其效順。若果為虜所迫,量加撫恤,以慰其心。仍勅陜西總制都禦史鄧璋等嚴備,防其覆犯洮、岷。”從之。
○己卯以江西南昌等十一府災,令稅糧每歲帶征二分,從布政使陳恪請也。
○雲南潞江安撫司土官安撫線捧奪其從弟掩莊寨三十八所,掩屢訟於官,未盡覆,捧遂集夷兵至掩寨,縱火屠掠,掩母子妻妾及夷民男婦死者八十餘人,因屯據自保。雲南鎮巡官遣兵誘執之,具上其狀。捧尋死於獄,命仍戮屍梟首,其子詔及黨與皆斬。
○初,貴州銅仁府銅仁長官司與湖廣鎮溪千戶所、筸子坪長官司、四川酉陽長官司、梅洞長官司地犬牙相入。弘治八年中,鎮溪苗民龍麻陽等與銅仁苗頭龍童保聚徒攻剽,殺虜人畜及焚蕩官民廬舍不可勝算。土官李椿、叚昂、田宗璽等實縱之,而筸子百夫長龍真與之同謀,營逼司府。其後遂率眾千餘四出,三省之民騷然,屢奏告急,前後鎮巡惟務撫諭,終莫能制。正德七年春,賊聞將會兵征之,乃分路出掠,入大山深箐中,為拒守計。其冬,巡撫都禦史劉丙率土、漢官兵進攻三日,破其諸寨,餘黨走據天生崖及陸龍山。後都禦史沈林繼至,連攻破之,前後所擒童保等百九十五人,斬首八百七十四級,俘男女三百八十二人。湖廣都指揮潘勳破鎮筸、亞酉、亞保等處,擒賊龍麻陽等百六十三人,斬首七百五十八級。至是,都禦史蕭翀、禦史鄺約上其事,請誅童保等,其家口及幼弱皆論如叛法,且言:“龍真宗強服眾,宜釋而嚴飭之,俾統餘黨反賊者。椿等及鎮溪所百戶孫繼勳縱賊,皆宜罪。”詔:“誅童保等,梟首示眾。宥龍真罪,令湖廣巡撫官戒諭,使約束諸夷,毋更侵亂。繼勳並椿等俱逮治。”
○辛巳孝莊睿皇後忌辰。奉先殿行祭禮,遣駙馬都尉馬誠祭裕陵。
○先是,巡按江西禦史徐讚言:“建昌巨盜徐九齡流劫江湖,莫能禁捕。後雖招撫還鄉,官司姑羈縻之而已,乞令都禦史俞諫剿平之。”詔可。至是,諫始奏九齡合於醴源盜顏曰春等,多所殘殺,其勢甚熾。兵部因劾:“諫奉命剿捕,已及半年,而警奏始至,隱匿顯然,乞勅徐讚覈勘,仍切責諫,姑令戴罪,責其成功,及諭鄰境鎮巡等官防守策應,毋令縱其奔越。”從之。
○壬午署都督·僉事 桂勇奏帶官旗舍人錦衣衛指揮曹松等一百三十人。皆許之。兵部奏:“其太濫,請量減。”不聽。
○升賞山西代州禦虜有功陣亡官舍旗軍錦衣衛百戶神同等三百五十五人有差。
○升陜西都指揮同知戴欽為署都督僉事,充總兵官,鎮守薊州、永平、山海關地方。
○癸未孝穆皇太後忌辰。奉慈殿行祭禮,遣駙馬都尉崔元祭茂陵。
○改巡撫甘肅都察院右副都禦史趙鑒於南京都察院。
○升吏部·郎中楊果 為南京通政使司右通政。
○甲申覆給湖廣忠峝安撫司、忠建宣撫司、高羅安撫司印,以夷舍田隆、田本忠、田萬金掌之。永樂間,施州等處民譚文昌、譚暹、廖汝鳳、秦忠亡入高羅、忠建、鎮南、忠峝,各從其土官入貢,詐稱為前土官裔,襲授倅職,歸乃誘奪其印,子孫遂冒襲。弘治間,守臣擒之,印貯於官。至是,巡撫都禦史秦金奏隆在忠峝,本忠在忠建,萬金在高羅,皆真夷種。故給之。而鎮南長官司為汝鳳所冒者,至是夷種盡亡,其司遂廢。
○乙酉調廣東布政使司左參政劉臺於雲南。
○都督僉事張安卒。安在成化間以指揮同知從征神木,升指揮使。弘治初,充大同游擊將軍,又充副總兵,協守寧夏,升左府署都督僉事,尋實授佩鎮西將軍印,充總兵官,鎮守延綏。在鎮嘗以戰功,璽書褒美。正德間,仍佩印,移鎮大同,尋乞休。卒,贈榮祿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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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十年六月
○丙辰朔。貴州西堡阿得、獅子孔、阿江三種,皆也。初據滄浪六寨,不供常賦,土官溫鎧懼催征,自經死。其子廷玉嗣,請免賦,不獲,乃往征之,為其寨長乜呂等所殺。阿得把事阿慣亦以征賦其眾,潛糾乜呂等殺之。廷玉弟廷瑞奏訴,且請兵征剿,時正德六年也。守臣恐其為變,故緩之。至是,乜呂死,指揮楊仁撫諭其黨,俱服罪。巡撫都禦史蕭翀請因其俗罰贖而責其輸賦,免用兵征。從之。
○丁巳鎮守宣府太監於喜部下軍私乘操馬,總兵官郤永枤之。喜怒,相爭詬,遂奏永專權自恣,似為不軌。永辭任,且自辯。兵部請遣給事中、刑部郎中各一人往勘。詔:“喜、永受命鎮守,不能協心濟事,乃以小忿訐奏,本當重治,姑免勘。喜降勅切責,永調寧夏,而以寧夏總兵官潘浩代之。”
○升南京監察禦史胡訓為浙江按察司僉事。
○斬四川賊黨雷伯定於市。初,藍廷瑞等既平,伯定等遁走,覆與廖麻子流劫,殺人甚眾。都禦史彭澤督兵擒獲伯定等五人,械至京窮治,二人處死,其三人李茂堅等稱冤。令巡按禦史再審訊以聞。
○戊午升吏科都給事中李陽春為南京太常寺少卿。
○四川播州土官安撫宋淮(抱本淮作維)奏:貴州凱口爛土夷婚於凱離草堂諸寨,陰相構結,誘三苗為亂。乞賜宣慰使楊贇勅,令每年巡視邊境,會湖貴鎮巡官撫處。兵部議:“土官舊無領勅出巡例。”乃命鎮巡官諭贇以朝廷優待至意,從宜獎勞,繼今果能撫綏土民,輯睦親族,許覆以請。
○己未升巡撫山東右僉都禦史趙璜為工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左僉都禦史,總理河道。
○革陜西潼關、河南彰德等處兵備官。蓋皆以流賊添設者,至是賊平,乃革之。
○庚申升禮科左給事中呂經、吏科右給事中葉相、刑科左給事中張雲俱為都給事中,吏科右給事中潘塤為左給事中,兵科給事中金賢、戶科給事中黃鍾俱為右給事中。經吏科,相禮科,雲刑科,塤、鍾工科,賢兵科。
○以廣東右布政使吳廷舉兼按察司副使,帶治嶺西兵備。撫巡官奏猺賊竊發,廷舉才略可任,故有是命。
○巡按直隸監察禦史陳言奏:“通倉近添設內官十一員,供億煩多,事常掣肘,乞將額外者取回。”戶部議如所請,且言京倉並臨清、徐州、淮安等處俱有贅員,宜通查革。得旨:“各官已用者,姑令供職。以後京通總督仍依舊規二員監督,臨、徐、淮安三員,永為定例。中間有擅舉者,重治不貸。”
○先是,巡按廣東禦史高公韶、周期雍交章劾奏兩廣總兵官武定侯郭勳所行不法,不宜久處重鎮。兵部屢請召勳還,不許。勳亦上章自辯。時刑部郎中顧正等按事廣西,因下其章,令並按之。勳在廣用法嚴酷,嘗撻都指揮以下有至死者,物議詣其欲張威以取賂也。又嘗縱家奴販鬻官鹽數千引,歲支用官錢不貲。正等具上其狀。都察院覆議:“請寘之法,別舉賢者代之。”詔:“勳事已勘實,法宜究治,但賊盜未寧,姑留任事,以責後效。其支費官錢,既緣積弊,又已赦,其已之,令改正。”已而,禦史張仲賢又劾勳罪宜黜,不聽。
○兵部覆奏:“增附生員獲功事例,凡二級者入監,一級者食廩,不願者榮以冠帶。其已授總小旗,願如今例改正者聽。”制可。
○辛酉蔭總理河道·右副都禦史劉愷子端臣為國子生,以三年秩滿也。
○命金吾左衛都指揮僉事馬騘守備德州。
○壬戌添設山東兗州府同知,直隸大名府通判,長垣、東明、曹縣、城武四縣主簿各一員,專管修河。以河決陳家等口,為患甚劇,從巡撫山東都禦史趙璜等奏也。
○中府帶俸都督同知張俊、都指揮溫恭俱奏有疾,乞還原衛閑住。許之。
○山西徐溝、太谷二縣大雨雹,傷禾稼。
○命右都督許泰後府僉書。
○覆設神木千戶所於朝陽門外,從太監張鋹請也。
○癸亥補蔭故南京吏部右侍郎王克覆孫繼恩為國子監生。
○巡按直隸·禦史張羽查奏邳、徐州衛失事等官罪,因劾歸德守備都指揮萬廣盜至弗捕,杖指揮王輅,忿郁致死。詔:“各官已遇赦,宥之。廣罪重,仍奪俸半年。”
○甲子以水災免河間府靜海縣莊田子粒銀兩有差。
○命涿鹿衛指揮同知馮勳守備湖廣九、永、施州地方,以都指揮體統行事。
○夜,月犯房宿西鹹南第二星。
○乙醜夜,南方流星如盞,色青白,起天市東垣內,西南行至鬥宿。
○丙寅升應天府府尹黃瓚為都察院右副都禦史,巡撫山東。
○以黃河水災免山東曹、單、武城三縣歲欠備用馬匹。
○丁卯自在州撫住達官都指揮僉事王佐坐索贓,為巡按禦史所劾,逮問,贖徒還職。
○戊辰升錦衣衛指揮同知張瑄為都指揮僉事。瑄,太監雄之弟,冒大同、貴州功也。
○選陜西苑馬寺馬二千匹給延綏、固原征調官軍,從都禦史鄧璋請也。
○己巳朵顏衛夷人分道內侵,升都指揮同知桂勇為署都督僉事,充副總兵禦之。初,花當子把兒孫帥千餘騎由鮎魚石關毀垣而入,遂寇馬蘭谷。參將陳乾及指揮談茂、馬英等敗死。事聞,詔切責鎮巡官,令督分守、守備等官防禦,且疑為寇者非花當部落,乃遣通事往詰問。既而,提督侍郎陳玉、巡撫都禦史王倬報虜五百騎入板場谷,千騎入神山嶺,又千餘騎入水關洞,請調兵協剿。巡關禦史張鰲山亦極言發兵為便。兵部議覆。於是,以勇充右參將,統團營西官廳三千人,調河間游擊將軍劉寶所部兵及保定、定州等處達官舍共三千人禦之。發太仆寺銀三千兩以備賞功,太倉銀四萬兩付戶部主事措置軍餉,而以鰲山紀功。兵部覆請假勇權任。乃升署都督僉事,充副總兵。以署都指揮僉事李英充右參將,守馬蘭谷。
○蔭故吏部左侍郎張元禎孫默為國子生。元禎孫鏊既蔭為中書舍人,至是默覆以其祖三品秩滿再得蔭。
○詔內外問刑衙門,凡征收部解官物,雖未入官,有所侵盜及遇革不改者,俱照監守及侵盜倉庫例科斷,敢故縱者坐之。著為例。
○升分守松潘等處副總兵都指揮僉事吳坤為署都督僉事,充總兵官,鎮守四川。以陜西綏德衛都指揮僉事張傑充副總兵代之。四川舊無鎮守總兵官。會亦不剌走入四川境,將掠彰臘。坤以副總兵兼鎮守,欲避虜,乃言松潘去省城遠,勢難兩及,請更設總兵一人,且私賂本兵者,遂以命坤。
○閑住惠安伯張偉乞覆原祿朝參。兵科議:“偉與馬中錫同罪,中錫死獄中,而偉幸免,若覆給祿,何以懲後?不宜與。”詔:“偉已遇赦,準給原祿之半。”
○升太監張忠部下官舍錦衣衛指揮僉事谷倉等二十人各一級,賞朱澤等二百六十人有差,以平流賊功也。
○升錦衣衛指揮使張蘭為本衛都指揮使。蘭,太監銳之侄,冒宣大功也。
○庚午命成安伯郭寧南京前府僉書管事。
○直隸巡按禦史張鰲山奏:通事程理、聶勇與朵顏夷相緣為奸。詔逮治理等,繼今通事每歲一更,著為例。
○加授四川播州致仕土官宣慰使楊愛昭毅將軍,給誥命,仍賜麒麟衣一襲。時愛之子宣慰使斌為其父請進階及服色,禮科駁之,禮部因奏:“服色等威所系,不可假借。”兵部以愛舊有剿賊功為言,遂皆許之。既而斌覆為其子相請入學,得賜冠帶雲。
○總督甘肅都禦史彭澤奏:“通事馬驥等往諭土魯番,要以重賞。其酋速壇滿速兒悔過效順,乃付哈密金印及城池於都督滿剌哈三、寫亦虎仙掌守之,召監守頭目火者他只丁還,仍獻所奪赤斤衛印。哈密王速壇拜牙即尚匿於其弟把巴義營,因其兄弟不睦,故未釋也。必量給賞,令頒之族眾,以相和輯,事乃就緒。”兵部覆議以請。詔:“總制都禦史鄧璋先將有勞之人量加犒賞,仍責令原遣通事馳往撫諭,務令釋速壇拜牙即還於哈密,其賞賚事宜悉具以聞。”
○夜,月食既。
○山西清源、交城二縣地震。
○辛未大學士梁儲等言:“日者竊聞聖駕自西安門出外,經宿而回,不知臨幸何所。臣等初聞未敢遽信,既而道路相傳,眾口籍籍,使臣等心志憂惶,神魂飛越,展轉思惟莫知所處。竊惟天子出入,必備法駕,必傳警蹕衛士環列,百官扈從,所以嚴至尊之分而防意外之虞也。且如南郊大祀,不過一宿虎賁之旅,鷹揚之將周旋左右,而直廬拱衛官軍萬餘警柝之聲,夜以達旦,至於皇城各門,又令勳戚重臣守把,祖宗之法至為詳備。今聖駕之出,不知環衛者何兵?扈從者何人?居守者何官?文武群臣茫不與聞,若徒無故輕身而出率意,而往擾擾塵埃中。萬一車馬驚蹶之虞,奸盜竊發之變,出於意料之所不及,未知何以備之。雖天神協相,決無是事,而臣等私憂過計,實切寒心。夫千金之子,尚不肯垂堂,而坐陛下一身,乃宗廟社稷之主,縱不為身惜獨不為宗廟社稷計乎!仰惟聖性高明,天資英邁,洞燭天下之事,已非一日,必不輕議舉動。竊恐左右群小,貢諛希寵,倡引事端,蠱惑聰聽。陛下偶未深思而遽從之,上累聖德,下駭人心,凡此導引之人,其罪殆不容誅,但事在秘密,非臣等所知,不敢妄有指議。伏望陛下念祖宗付托之重,體臣民瞻戴之情。自今以後,端拱穆清以保威重節,宣勞逸以頤天和,嚴內外出入之防,正堂陛尊卑之分,戒非時之宴游,屏無益之玩好。仍乞查究導引出入之人置之於法,以彰剛斷之德,以解臣民之疑,宗杜幸甚天下幸甚。臣等備員輔導,平時既不能調護聖躬,弼亮治理,茲有所聞,若覆忌避不言,則欺君負國之罪,死不足贖。儻以為所聞不的冒千天威,明示黜罰,不敢辭避。”不報。
○升賞江西新淦縣獲功陣亡官舍旗軍民兵穆希周等一千三百六人有差。
○山西太原府地震。
○壬申升南京光祿寺卿王宸為應天府府尹。
○甲戌直隸提學禦史洪範奏預備賑濟事宜:“一、有力之家,願納米八百石者,旌以勅,四百石者,表其門,仍各給冠帶榮身。一、各處司府州縣,凡告充承差、知印吏役者,照納銀分數,每銀一兩折雜谷四石,俱貯所在倉場。軍民願納冠帶及散官者,入谷折銀如之。一、預備倉之設,在城在鄉,從民便也。故有者宜修理以便出納,各鄉堡欲修建者聽之。一、兇散豐收,古制也。比年各處出納弊多,宜行各該撫按官,此後遇所屬年兇,必驗貧下應得之人而後支給,豐年還官,不拘米谷豆麥雜糧,但令抵鬥而止,不得分外多收,重致民困。”戶部議覆。從之。
○命陜西鞏昌衛指揮同知種勳守備河州。
○以尚膳監太監王輩弟仲金為錦衣衛百戶管事,從其乞也。
○給事中王良佐、禦史周倫、主事侯綸奉命選各營衛官軍操練。是時,食糧官軍三十八萬四千七百四十五人,各監局供役者有旨免選。既而錦衣衛、騰驤四衛、犧牲所各倉、五軍、圍子手、義刀、神機五千下官軍、軍匠、軍鬥軍餘、長安左右、東安門恩軍,皆以都督朱寧、太監谷大用等相繼奏免,凡十六萬二百八十五人。長陵等衛、大木等廠、蕃牧等所及紅盔明甲將軍例不選者,又萬四千七百四十六人。內操西官廳六千六百四十二人,從征二萬九千十五人,逃故萬五千四百五十二人,團營所存者十三萬四千九百八十三人,而新選中者僅二萬三千三百二十三人。良佐等以聞。乃命太監蕭敬、兵部尚書王瓊同良佐等覆選。於是,京衛得五萬八千三百四十一人,外衛原選八萬八千七十二人,春班已還及秋班赴而未齊者,俱不覆選,在營僅得一萬三千八百二十八人。
○乙亥提督邊務兵部侍郎陳玉等奏邊務二事:“一、實邊儲。言近年沿邊倉場空虛,應支糧草多與折色,以致兵馬困斃,況今調集客兵,益難支持,乞措置本色,以備急用。一、給戰馬。言建昌三屯等營馬死數多,且每年草料止與折色,以致馬斃,乞發順天所屬寄養馬三千餘匹,以補諸營缺乏,仍給與本色。”於是戶部議覆:“頃已發太倉銀四萬於山海、密雲等處,今宜行巡撫管糧官從宜招買,務足主客兵之用。其戰馬舊規每年支草五月,豆一月,每月豆九鬥,折銀二錢七分。今宜除支本色之外,如或不足,每月量增三錢,聽其自秣。其領順天寄養馬亦如之。”詔如議。
○升陜西榆林衛指揮僉事李永定為署都指揮僉事,充左參將,協守松潘東路。
○丙子以江西饒、信等處殺賊功,賞官舍、旗軍、鄉兵、總甲、義民周銘等並錦衣衛官舍周瓚等凡五千一百二十二人銀鈔絹布有差。瓚,故刑部尚書白昂家奴也,冒功為錦衣衛指揮。
○丁醜六科給事中安金等以朵顏、福餘、泰寧三衛虜酋花當等屢肆侵掠,劾奏:“鎮守薊州總兵官遂安伯陳鏸驕不知兵,太監蔣廷玉、都禦史王倬、鎮守太監王欣應援失策,兵備副使王玹簡教無法,都禦史陳玉提督未周,俱宜究治,乞將鏸逮問,廷玉、欣、倬罷黜,玹降調,玉切責,仍令巡關禦史張鰲山查勘。”十三道禦史高公韶等亦以為言。詔:“鏸還京,倬等俱戴罪候勘報議處,仍令兵部舉堪任總兵者以聞。”
○戊寅升湖廣平溪衛都指揮·僉事 鐵寶 為都指揮同知,以征鎮筸功也。
○升南京通政使司·右通政蔣恭為南京光祿寺卿。
○巡撫四川都禦史馬昊奏:“虜亦蔔剌屯松潘境上,掠番夷諸寨,諸番乘變,亦紏眾以侵松城。”兵部議:“令昊及總兵、參將、兵備等官整飭官軍,防守要害,遣人分諭諸番,令其效順。若果為虜所迫,量加撫恤,以慰其心。仍勅陜西總制都禦史鄧璋等嚴備,防其覆犯洮、岷。”從之。
○己卯以江西南昌等十一府災,令稅糧每歲帶征二分,從布政使陳恪請也。
○雲南潞江安撫司土官安撫線捧奪其從弟掩莊寨三十八所,掩屢訟於官,未盡覆,捧遂集夷兵至掩寨,縱火屠掠,掩母子妻妾及夷民男婦死者八十餘人,因屯據自保。雲南鎮巡官遣兵誘執之,具上其狀。捧尋死於獄,命仍戮屍梟首,其子詔及黨與皆斬。
○初,貴州銅仁府銅仁長官司與湖廣鎮溪千戶所、筸子坪長官司、四川酉陽長官司、梅洞長官司地犬牙相入。弘治八年中,鎮溪苗民龍麻陽等與銅仁苗頭龍童保聚徒攻剽,殺虜人畜及焚蕩官民廬舍不可勝算。土官李椿、叚昂、田宗璽等實縱之,而筸子百夫長龍真與之同謀,營逼司府。其後遂率眾千餘四出,三省之民騷然,屢奏告急,前後鎮巡惟務撫諭,終莫能制。正德七年春,賊聞將會兵征之,乃分路出掠,入大山深箐中,為拒守計。其冬,巡撫都禦史劉丙率土、漢官兵進攻三日,破其諸寨,餘黨走據天生崖及陸龍山。後都禦史沈林繼至,連攻破之,前後所擒童保等百九十五人,斬首八百七十四級,俘男女三百八十二人。湖廣都指揮潘勳破鎮筸、亞酉、亞保等處,擒賊龍麻陽等百六十三人,斬首七百五十八級。至是,都禦史蕭翀、禦史鄺約上其事,請誅童保等,其家口及幼弱皆論如叛法,且言:“龍真宗強服眾,宜釋而嚴飭之,俾統餘黨反賊者。椿等及鎮溪所百戶孫繼勳縱賊,皆宜罪。”詔:“誅童保等,梟首示眾。宥龍真罪,令湖廣巡撫官戒諭,使約束諸夷,毋更侵亂。繼勳並椿等俱逮治。”
○辛巳孝莊睿皇後忌辰。奉先殿行祭禮,遣駙馬都尉馬誠祭裕陵。
○先是,巡按江西禦史徐讚言:“建昌巨盜徐九齡流劫江湖,莫能禁捕。後雖招撫還鄉,官司姑羈縻之而已,乞令都禦史俞諫剿平之。”詔可。至是,諫始奏九齡合於醴源盜顏曰春等,多所殘殺,其勢甚熾。兵部因劾:“諫奉命剿捕,已及半年,而警奏始至,隱匿顯然,乞勅徐讚覈勘,仍切責諫,姑令戴罪,責其成功,及諭鄰境鎮巡等官防守策應,毋令縱其奔越。”從之。
○壬午署都督·僉事 桂勇奏帶官旗舍人錦衣衛指揮曹松等一百三十人。皆許之。兵部奏:“其太濫,請量減。”不聽。
○升賞山西代州禦虜有功陣亡官舍旗軍錦衣衛百戶神同等三百五十五人有差。
○升陜西都指揮同知戴欽為署都督僉事,充總兵官,鎮守薊州、永平、山海關地方。
○癸未孝穆皇太後忌辰。奉慈殿行祭禮,遣駙馬都尉崔元祭茂陵。
○改巡撫甘肅都察院右副都禦史趙鑒於南京都察院。
○升吏部·郎中楊果 為南京通政使司右通政。
○甲申覆給湖廣忠峝安撫司、忠建宣撫司、高羅安撫司印,以夷舍田隆、田本忠、田萬金掌之。永樂間,施州等處民譚文昌、譚暹、廖汝鳳、秦忠亡入高羅、忠建、鎮南、忠峝,各從其土官入貢,詐稱為前土官裔,襲授倅職,歸乃誘奪其印,子孫遂冒襲。弘治間,守臣擒之,印貯於官。至是,巡撫都禦史秦金奏隆在忠峝,本忠在忠建,萬金在高羅,皆真夷種。故給之。而鎮南長官司為汝鳳所冒者,至是夷種盡亡,其司遂廢。
○乙酉調廣東布政使司左參政劉臺於雲南。
○都督僉事張安卒。安在成化間以指揮同知從征神木,升指揮使。弘治初,充大同游擊將軍,又充副總兵,協守寧夏,升左府署都督僉事,尋實授佩鎮西將軍印,充總兵官,鎮守延綏。在鎮嘗以戰功,璽書褒美。正德間,仍佩印,移鎮大同,尋乞休。卒,贈榮祿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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