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之一百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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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之一百十四
正德九年秋七月
○壬戌朔。享太廟。
○山西偏頭守禦千戶所地震。
○甲子晉府·臨泉王 奇湒薨。王,悼昭王第二子,母妃趙氏,天順壬午生,成化壬辰襲封,至是薨。輟朝一日,賜祭葬如例,謚曰:“榮穆”。
○乙醜仁孝文皇後忌辰。奉先殿行祭禮,遣駙馬·都尉蔡震祭長陵。
○陜西鎮巡官奏:“鄜州、商洛群盜劫三要巡檢司及縣庫獄,守巡州縣等官不能禁捕,俱宜治罪。”詔停參政蘇乾、知州孟瑜、指揮尹瓚、知縣李芳等俸,令戴罪殺賊,鎮巡官督所屬限一月捕絕。仍敕河南、湖廣巡撫撫治官防禦。
○升游擊將軍延安衛指揮·同知閻勳 為署都指揮使,蘭州衛·副千戶王進為署指揮使,百戶何鯤為指揮僉事,共賞銀一千兩,以擒廖麻子功也。
○北虜小王子連營數十,近宣大邊,欲寇天城、陽和,又分遣萬騎入懷安,總制都禦史叢蘭以聞。命:“太監張永總制提督宣府、大同、延綏等處軍務,都督白玉掛印充總兵官,與蘭協同行事。發京營官軍二萬人,以署都督·僉事張佐、署都指揮姜義充左右參將統之。又發宣府京營諸軍凡六千二百四十人,命太監張忠監督,而以都督溫恭充副總兵官,千總官湛臣、宋贇充左右參將統之,俱聽永節制,蘭居中調度,各鎮巡等官協謀戰守。仍調延綏游、奇兵馬備大同偏頭關,應援居庸、紫荊等關,並薊州、密雲各提督鎮巡等官嚴兵防禦。”永因請:“凡軍前機務悉聽便宜從事,違者先處以軍法,然後奏聞,且請給勘合三百道、銀牌五百面、彩緞五百疋,以賞有功。”皆許之。
○工部覆應天府·府尹白圻奏:“上元、江寧人匠逃故者二千一百八十餘名,概累坊民陪納月錢,宜令原籍解補。年遠戶絕,則以承佃本戶田產之家者抵充,無田產則以各衙門近年招入匠役扣補。且言所司冒支原額食糧月數千石,宜逮問。”從之。
○初,晉府廣昌王無後,雲丘王 奇渲以其第三子與鎮國將軍表幹爭為繼,而昭穆俱不相當。朝廷既不允,二人構隙日深,各以他事奏訐不已。法司請治之,乃降敕切責,各奪其祿米一年。以教授等官不能救正,下巡按禦史逮問。
○都察院·右僉都禦史張禎叔 卒。禎叔,字邦兆,四川巴縣人。成化己醜進士,授戶部主事,歷員外郎、郎中。成化丙午升光祿寺少卿,弘治辛亥進太仆寺少卿,丙辰擢都察院右僉都禦史,巡撫寧夏,尋以內艱去,坐累降少卿。未幾,覆職起用,服闋,遂謝病不起。至是卒。
○丙寅綏德衛都指揮·同知劉玉初從總兵官時源討賊,以總制都禦史彭澤薦,銓註四川都司。至是,玉自陳不耐水土,乞還原衛。兵科劾其無臣子忘家之義。兵部因請按治。詔玉還,且宥之。
○戊辰初,虜自懷安寇順聖川,游擊將軍張勳,守備田琦、廉彪戰死。禦史於鏊 劾奏:“總兵官劉淮、副總兵陶傑無勇寡謀;參將王忠、胡昺,都指揮餘震、劉璋不能防禦;太監王剛、都禦史孟春素乏軍威。請執淮等六人究治而罷剛、春,別選賢者以代。”兵部議:“禦史言是,但虜寇壓境,急於用人,臨敵易將,兵家所忌。宜宥之,俟事寧議處。”從之。
○開陰陽、醫生、知印、承差納銀例輸陜西糴買糧草,以甘肅告急,從給事中王江奏也。
○戶部議覆兩浙巡鹽·禦史師存智所奏修舉鹽法六事:“其一,兩浙鹽課於邊方開中,每引例納銀一錢八分,若在浙中納,每引可得三錢以上,其利幾倍。請自今俱令本處中納解部,轉給各邊。其二,灘以淋鹵,蕩以煎爨,鹽所從出也。近以水旱虧課,竈戶流亡,所在灘蕩,頗為豪強吞並,乞令清查撥給。其三,竈戶計丁優免糧役,已有定例。近者有司造冊,縱吏為奸,或脫竈縱民,或隱丁不報,致使一身兩役,賦外加賦,宜查改禁治。其四,光年盤獲夾帶餘鹽出場者,如私鹽法沒官,隨即變賣。近令堆積,以候邊方開中,堆積既多,弊端不一,請仍變賣,收銀解部。其五,鹽竈雖統於運司,而錢糧半輸於州縣,事無統攝,掣肘難行。宜令州縣事幹運司者,俱聽取問追理,無得沮撓。其六,鹽課給邊,實資商本。近者市井無賴倚托權豪,挾詐張威,冒支轉販,奸弊滋生,商竈俱困。請嚴其禁,甚者劾治之。”詔從其議。
○庚午蔭少師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華蓋殿·大學士楊廷和弟廷歷為國子生。吏部言:“廷和升任一品,已歷再考,未嘗蔭子,今欲移及於弟,雖無事例,然其友於之誼,有裨風教。”故有是命。
○虜酋阿爾禿廝、亦蔔剌等,自正德五年以來,避小王子,引眾至涼州、永昌、山丹、甘州及高臺、鎮夷、肅州,聯絡住牧。時巡撫都禦史張翼,鎮守太監宋彬,總兵官王勳、衛勇,分守太監張昭不能制。虜漸深入,攻破堡寨五十三,殺掠官軍並居民一千二百有奇,孳畜、器械、糧餉亡失以數萬計。翼、彬等皆隱匿不奏,間襲取虜老弱殘病及為小王子所敗亡者,斷其首,冒為首功,凡一千九百餘,其所斬獲實不及二百。前後以捷奏者十一次,每奏輒賜敕獎勵,至增翼俸,賜勳蟒衣,加彬祿米,而賊益猖獗,甘肅苦之。巡按禦史成文紀驗功次,因奏翼、彬、勳欺蔽,及都指揮趙承序、芮寧、張鵬等冒濫之罪,翼等憾之。會僉事張璡亦與翼訐奏,翼疑文主之,乃與彬、勳摭奏文事,因辯其驗功之枉。時給事中邵錫、刑部郎中閔槐、錦衣衛千戶周衷勘事陜西,並令按之。錫等具得其情,還報。內批謂:“各官乘機冒功,釀成邊患,固有罪,但前已有旨發遣,其勿覆究。”蓋翼等有內援,故不俟勘報,豫皆宥之。
○命廣西南丹衛都指揮·僉事 甘霖守備思恩府地方。初,覃恩之亂既平,兩廣總鎮官請增設武臣守備,且薦霖可用。從之。
○壬申慈聖康壽太皇太後聖旦,命婦朝賀。
○太監張忠初受命監督軍務,聽總制官節制。既而忠奏欲事權與永敵,不受節制,相持久之。詔不許,惟符驗旗牌準如例給之。
○命撫寧侯朱麒守紫荊關,寧晉伯劉岳守古北口,崇信伯費柱守居庸關,保定侯梁永福守倒馬關,指揮使西寬守黃花鎮,指揮同知福英守龍泉關。時虜五六萬騎入自偏頭關,寇大同,萬餘騎入自西陽河,寇懷安等處。總制、鎮巡官鹹奏兵持日久,戰守不支。於是兵部議:賊去紫荊、倒馬、居庸等關不遠,萬一乘虛深入,貽患非細,宜分兵防守。乃發京營官軍紫荊、古北各二千人,倒馬、居庸各千人,龍泉、黃花各五百人,敕麒等統之。
○命守備柴溝堡宣府左衛都指揮同知餘震充宣府游擊將軍,以萬全左衛指揮侯英代之。宣府右衛指揮使王麟守備順聖川東城,保安衛指揮僉事侯隆守備西城。
○陜西高陵縣地再震,有聲。
○癸酉金吾右衛指揮僉事姜漢有兄被酒墮馬而死,兄妻訟於刑部,謂漢設謀殺之。郎中歐陽重以勘驗有傷,持之甚急。漢母走訴東廠,因劾重偏執深刻,下都察院覆訊,漢得釋,重坐系獄,贖杖還職,仍奪俸四月。重嘗忤東廠意,故因此中之。
○甲戌沈府·稷山王詮鋈薨。王,莊靖王第三子,母秦氏,景泰甲戌生,成化己醜襲封,至是薨。輟朝一日,賜祭葬如例,謚曰:“榮和”。
○改巡撫雲南都察院·右副都禦史洪遠 為南京大理寺卿。
○開中兩淮鹽課於宣府、大同各一十五萬引,以軍興之糧草,從郎中秦偉奏也。
○乙亥副總兵溫恭請以大同等衛官軍千人協征,並奏帶參隨錦衣等衛官舍二百一十人。俱許之。時總兵白玉亦奏帶參隨二百四十餘人,皆權幸欲冒功升賞者也。
○丙子中元節。遣駙馬·都尉蔡震、馬誠、崔元分祭長陵、獻陵、景陵、裕陵、茂陵、泰陵,文武衙門各分官陪祭。
○遣儀賓楊淳祭景皇帝陵寢。
○遣內官祭恭讓章皇後陵寢。
○升蘭州衛·指揮使周倫 為都指揮僉事,錄其邊功也。
○以旱災免順天、河間、保定三府所屬州縣稅糧有差。
○命戶部·右侍郎侯觀兼都察院左僉都禦史,總督宣府、大同軍餉,仍賫銀一十萬兩以往。
○陜西巡撫都禦史陳壽奏:“地方兵荒,人不聊生,乞蠲夏稅並發銀賑濟。”戶部覆議:“京庫銀近給各邊,難以再發,夏稅邊儲所資,亦難盡免,宜令鎮巡官督率司府以下協力撫安,不許擾民,其應免存留糧草並七年以前小民拖欠之數,聽勘實奏免。”從之。
○丁醜賞從征宣大京營官軍二萬人及總督軍務·太監張永,監督·太監張忠,總兵官白玉,副總兵溫恭,參將昌佐、姜義、湛臣、宋贇等名下參隨並京邊軍銀人二兩。永等奏帶參隨多者四五百人,少亦不下一二百人,及因賞軍,各為之請,本兵司計者莫之敢違。時邊鎮告急,國用空虛,兵未出京,坐費已十萬矣。
○發戶部折糧銀八萬兩於宣府,以備軍興。
○錄四川·僉事 吳景子鎬為建陽衛右所百戶,世襲,以景死鄢藍之難故也。
○戊寅命守備靖虜地方署都指揮·僉事 路瑛充左參將,分守寧夏西路,以寧夏左屯衛都指揮·同知沈瑁 代之。
○戶部以征調官軍凡十三萬有奇,馬五萬有奇,宣大二鎮見貯糧草支用不敷,請會府部等官議:“一、宣大開中十年兩淮鹽三十萬引,各商勘合到日,運司即與派場支鹽,其各商暫且停派,庶使人樂報中。一、順天等七府上納甘肅銀兩暫改送宣大二鎮,事寧仍舊。一、太倉見銀數少,宜查各布政司直隸府州起運銀兩拖欠該征及已征未解者,差官督催起解。一、邊方粳稻米少,廩給非奉敕官俱支粟米。”議上,俱準行。既而,宣府管糧·郎中秦偉亦言:“開中鹽課,宜革去先年違例奏乞者,及申嚴私販之禁,商人得實利,乃樂輸邊。”戶部議覆。亦從之。
○己卯太宗文皇帝忌辰,奉先殿行祭禮,遣駙馬·都尉蔡震祭長陵。
○升浙江布政司·左布政使王懋中為都察院·右副都禦史,巡撫雲南。
○論江西盜平功。提督軍務·右副都禦史俞諫升右都禦史,巡撫江西地方;總兵官右都督劉暉升左都督,歲加俸百石;鎮守太監黎安加祿米十二石,仍蔭其弟侄一人為世襲百戶;鎮守浙江·太監劉璟加祿米十二石;紀功·給事中黎奭升南京通政司·右參議;巡視浙江·右都禦史陶琰,巡撫蘇松等處·右副都禦史王縝,提督操江·右僉都禦史張津,禦史曹倣、李伸俱升俸一級;江萬實賞紵絲二表裏、銀十兩,從征官軍人賞銀二兩。仍以參將桂勇充副總兵,鎮守江西地方。兵部·尚書 陸完加太子太保,侍郎陳玉、丁鳳及各司官賞銀幣有差。
○庚辰哈密忠順王 速壇拜牙 即遣使添哥癿兒等、撒馬兒罕等地面頭目沙亦癿王 等,來朝貢駝馬、方物。賜宴,並賞彩緞絹布有差。
○賜故葉縣·知縣唐天恩葬。初,天恩為葉縣知縣,死於趙風子之亂,已贈光祿寺少卿,賜祭蔭子。至是,其妻錢氏覆以葬請。禮部覆議:“天恩死事可憫,宜造墳安葬,仍為立石題墓,以為將來忠義之勸。”從之。
○辛巳覆除服闋山西布政司·右參議黃偉於廣西。
○升山東布政司·右布政使方良永為浙江·左布政使。
○發太仆寺銀買馬,以馬缺,兵部請也。
○命把總松門等處溫州衛署都指揮·僉事 張浩,把總定海等處定海衛署都指揮·僉事 劉鼎,浙江都司僉書管事。
○壬午南京太常寺·少卿劉稱奏乞致仕。許之。
○巡按湖廣·監察禦史王相奏:“致仕兵部·尚書 劉大夏歷官中外四十餘年,關節不通,門無私謁,天下之人莫不高其節義。今年踰八十,家徒壁立,乞如例覆其月米歲隸,錄其子孫,或遣使存問。”事下禮部,覆奏:“大夏受知先帝,剛正不阿,相所言誠天下公論,請特加優禮,以彰朝廷尊賢養老之典。”得旨:“大夏致仕久,其已之。”蓋大夏在本兵時,於中貴人多所裁抑,故為所沮雲。
○癸未戶部覆給事中邵錫奏處甘肅事宜:“一、甘肅屯糧,歲有常額,近以達賊出沒,民多流亡,該征糧稅,乞查勘除豁,改撥無田軍餘承種。一、湖場采納年例秋青草束,近者鎮守副參等官相承占據,撥軍采取,詭名報納,動支官銀,不獨甘肅一方為然,宜行遼東、宣大、延綏、寧夏諸鎮一體清查,如執迷不悛者,劾奏處治。”從之。
○甲申少保兼太子太保吏部·尚書 楊一清固陳病篤,乞致仕。上慰留之。
○補蔭故太子少保吏部·尚書 許進子嗣為國子生。
○升浙江按察司·按察使席書 為山東布政司·右布政使。
○罷延綏游擊將軍高時,以綏德衛署都指揮僉事杭雄代之。時以總制都禦史鄧璋劾其寡謀故也。
○升賞遼東海州衛等處獲功官舍旗軍錦衣衛正千戶張蘭等三百九十二人有差。
○虜營近邊,連亙不退,且窺伺居庸。巡撫順天都禦史王倬、巡撫保定都禦史張淳言各關兵寡,欲增撥下班官軍及州縣民壯相兼防守。巡關禦史朱昴亦請防守白羊口。兵部議:“趣撫寧侯朱麒等馳往分守各關,發團營五百人,以都督僉事張椿統之,守白羊口。仍敕倬、淳督所屬增兵防禦沿邊關隘,昴巡視點閘,糾其怠事者。覆增設保定游擊將軍一人,備紫荊等關。”俱從之。尋以錦衣衛署都指揮僉事劉寶充游擊將軍。
○乙酉致仕都察院·右副都禦史艾璞卒。璞,字德潤,江西南昌縣人。成化辛醜進士,初授工部主事,調兵部,歷升通政司右通政、光祿寺卿。弘治乙醜,升都察院右副都禦史,巡撫蘇松等處,平海寇施天常等,降敕獎勵,有白金文綺之賜。正德丁卯,以裁革還巡撫。時以會勘功臣莊田忤劉瑾,逮系錦衣獄,重杖之,編置海南。瑾誅,遇宥,覆職致仕。至是卒,賜祭葬如例。璞,為人和易,在兵部時善於趨承,為大學士徐溥,兵部尚書餘子俊、馬文升所喜,薦躋通顯而未覆,為權奸所構,卒老以死,論者傷之。
○治河南府衛等官罪。初,賊攻劫河南郡邑,都指揮僉事潘翀、於英等屢為賊所敗,下撫按官逮問。至是以獄上,翀、英俱處斬,其餘革職為民者七人,降級者五十三人,贖罪罰俸者五十五人。
○丙戌升陜西按察司僉事李璋為本司副使。
○兵部奏:“連年將士失利,虜必輕視,謀為深入。今得利於西,竊恐誘朵顏三衛夷人入寇,京東不可無備。且虜既東來,則延綏官軍尚可添調,請令延綏總兵官王勳以各城堡兵三千人駐清水營,為偏頭關及大同西路應援,其先調游、奇兵合諸路官軍於大同東路防禦,遼東游擊將軍林睿以所部三千人駐山海關及永平地方,合總兵陳鐩等兵聽調。”詔可。
○總制都禦史叢蘭以張勳等之敗,劾奏:“鎮守宣府總兵官劉淮、副總兵陶傑、鎮守太監王剛、巡撫右僉都禦史孟春、分守西路左參將王忠、南路右參將胡昺、大同游擊將軍周政、東路左參將谷琛、領宣府游兵署都指揮使餘震、鎮守山西副總兵神周、鎮守太監孫清、巡撫右僉都禦史王珝、副總兵林寬、西路參將麻循、守備平虜城都指揮鄭恭、偏頭關坐營都指揮裴璽、大同游擊朱振皆有罪,請將淮、傑、忠、昺逮治,剛取回,春別用,周、寬、振、政、循、琛、恭、璽、震黜罷,清、珝降敕切責,且自劾不職,乞退休。”兵部議覆。詔以事情重大,令巡按禦史會先差給事中勘明處治,清、珝姑宥之,令勉圖後效,蘭仍舊調度,以安地方。
○贈司禮監·太監張淮父全為錦衣衛都指揮使,母李氏為夫人,廖鑾父文應、母張氏亦如之,皆予祭葬,以淮等援太監李璋例以請也。都指揮舊例無葬,時工部·尚書 李鐩附會都督僉事例為之覆請,故並予之。
○戊子以金吾右衛帶俸都指揮·僉事 張勇充副總兵,分守保定地方。初,保定以副總兵一人分守,後改參將代之。時北虜侵犯,兵部請:“稍重其權,以節制都司守備,控禦邊關。如京師有警,即赴召;三關有警,分兵截殺。”且薦勇可用。遂命之。
○升江西南昌府·知府 李承勳 為浙江按察司按察使。先是,吏部舉承勳治績顯著,故超遷之。
○升賞大同鞍子梁等處有功官軍大同右衛·指揮使楊澄等六十七人有差,仍賞左副總兵林寬彩幣二表裏、銀二十兩。
○撫寧侯朱麒奉命防守紫荊關,因請授提督名目及符驗旗牌,又多所奏帶。兵部劾:“麒未效分寸,輒肆妄求,宜執送法司究問,或令戴罪防守。”詔:“宥麒,仍許帶軍吏二、醫士一、家人五,器械符驗如例給之,所領官軍人賞銀一兩。”
○己醜賜工部·尚書 李鐩等彩織麒麟、雲鶴紗羅紵絲衣各三襲,以修東廠完,太監張銳為之請也。
○賜敕獎勵鎮守貴州太監史泰,罷總兵官豐城侯李旻。巡撫貴州·都禦史陳天祥奏言:“貴州地遠民窮,泰頗安靜,乞留泰以慰眾望。”兵部覆請。乃褒泰,並罷旻歸。
○庚寅升刑部·員外郎劉舉為陜西按察司僉事。
○詔覆慶王臺浤祿米。臺浤,以寘鐇之叛革祿米三之一,至是以遇宥請,乃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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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九年秋七月
○壬戌朔。享太廟。
○山西偏頭守禦千戶所地震。
○甲子晉府·臨泉王 奇湒薨。王,悼昭王第二子,母妃趙氏,天順壬午生,成化壬辰襲封,至是薨。輟朝一日,賜祭葬如例,謚曰:“榮穆”。
○乙醜仁孝文皇後忌辰。奉先殿行祭禮,遣駙馬·都尉蔡震祭長陵。
○陜西鎮巡官奏:“鄜州、商洛群盜劫三要巡檢司及縣庫獄,守巡州縣等官不能禁捕,俱宜治罪。”詔停參政蘇乾、知州孟瑜、指揮尹瓚、知縣李芳等俸,令戴罪殺賊,鎮巡官督所屬限一月捕絕。仍敕河南、湖廣巡撫撫治官防禦。
○升游擊將軍延安衛指揮·同知閻勳 為署都指揮使,蘭州衛·副千戶王進為署指揮使,百戶何鯤為指揮僉事,共賞銀一千兩,以擒廖麻子功也。
○北虜小王子連營數十,近宣大邊,欲寇天城、陽和,又分遣萬騎入懷安,總制都禦史叢蘭以聞。命:“太監張永總制提督宣府、大同、延綏等處軍務,都督白玉掛印充總兵官,與蘭協同行事。發京營官軍二萬人,以署都督·僉事張佐、署都指揮姜義充左右參將統之。又發宣府京營諸軍凡六千二百四十人,命太監張忠監督,而以都督溫恭充副總兵官,千總官湛臣、宋贇充左右參將統之,俱聽永節制,蘭居中調度,各鎮巡等官協謀戰守。仍調延綏游、奇兵馬備大同偏頭關,應援居庸、紫荊等關,並薊州、密雲各提督鎮巡等官嚴兵防禦。”永因請:“凡軍前機務悉聽便宜從事,違者先處以軍法,然後奏聞,且請給勘合三百道、銀牌五百面、彩緞五百疋,以賞有功。”皆許之。
○工部覆應天府·府尹白圻奏:“上元、江寧人匠逃故者二千一百八十餘名,概累坊民陪納月錢,宜令原籍解補。年遠戶絕,則以承佃本戶田產之家者抵充,無田產則以各衙門近年招入匠役扣補。且言所司冒支原額食糧月數千石,宜逮問。”從之。
○初,晉府廣昌王無後,雲丘王 奇渲以其第三子與鎮國將軍表幹爭為繼,而昭穆俱不相當。朝廷既不允,二人構隙日深,各以他事奏訐不已。法司請治之,乃降敕切責,各奪其祿米一年。以教授等官不能救正,下巡按禦史逮問。
○都察院·右僉都禦史張禎叔 卒。禎叔,字邦兆,四川巴縣人。成化己醜進士,授戶部主事,歷員外郎、郎中。成化丙午升光祿寺少卿,弘治辛亥進太仆寺少卿,丙辰擢都察院右僉都禦史,巡撫寧夏,尋以內艱去,坐累降少卿。未幾,覆職起用,服闋,遂謝病不起。至是卒。
○丙寅綏德衛都指揮·同知劉玉初從總兵官時源討賊,以總制都禦史彭澤薦,銓註四川都司。至是,玉自陳不耐水土,乞還原衛。兵科劾其無臣子忘家之義。兵部因請按治。詔玉還,且宥之。
○戊辰初,虜自懷安寇順聖川,游擊將軍張勳,守備田琦、廉彪戰死。禦史於鏊 劾奏:“總兵官劉淮、副總兵陶傑無勇寡謀;參將王忠、胡昺,都指揮餘震、劉璋不能防禦;太監王剛、都禦史孟春素乏軍威。請執淮等六人究治而罷剛、春,別選賢者以代。”兵部議:“禦史言是,但虜寇壓境,急於用人,臨敵易將,兵家所忌。宜宥之,俟事寧議處。”從之。
○開陰陽、醫生、知印、承差納銀例輸陜西糴買糧草,以甘肅告急,從給事中王江奏也。
○戶部議覆兩浙巡鹽·禦史師存智所奏修舉鹽法六事:“其一,兩浙鹽課於邊方開中,每引例納銀一錢八分,若在浙中納,每引可得三錢以上,其利幾倍。請自今俱令本處中納解部,轉給各邊。其二,灘以淋鹵,蕩以煎爨,鹽所從出也。近以水旱虧課,竈戶流亡,所在灘蕩,頗為豪強吞並,乞令清查撥給。其三,竈戶計丁優免糧役,已有定例。近者有司造冊,縱吏為奸,或脫竈縱民,或隱丁不報,致使一身兩役,賦外加賦,宜查改禁治。其四,光年盤獲夾帶餘鹽出場者,如私鹽法沒官,隨即變賣。近令堆積,以候邊方開中,堆積既多,弊端不一,請仍變賣,收銀解部。其五,鹽竈雖統於運司,而錢糧半輸於州縣,事無統攝,掣肘難行。宜令州縣事幹運司者,俱聽取問追理,無得沮撓。其六,鹽課給邊,實資商本。近者市井無賴倚托權豪,挾詐張威,冒支轉販,奸弊滋生,商竈俱困。請嚴其禁,甚者劾治之。”詔從其議。
○庚午蔭少師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華蓋殿·大學士楊廷和弟廷歷為國子生。吏部言:“廷和升任一品,已歷再考,未嘗蔭子,今欲移及於弟,雖無事例,然其友於之誼,有裨風教。”故有是命。
○虜酋阿爾禿廝、亦蔔剌等,自正德五年以來,避小王子,引眾至涼州、永昌、山丹、甘州及高臺、鎮夷、肅州,聯絡住牧。時巡撫都禦史張翼,鎮守太監宋彬,總兵官王勳、衛勇,分守太監張昭不能制。虜漸深入,攻破堡寨五十三,殺掠官軍並居民一千二百有奇,孳畜、器械、糧餉亡失以數萬計。翼、彬等皆隱匿不奏,間襲取虜老弱殘病及為小王子所敗亡者,斷其首,冒為首功,凡一千九百餘,其所斬獲實不及二百。前後以捷奏者十一次,每奏輒賜敕獎勵,至增翼俸,賜勳蟒衣,加彬祿米,而賊益猖獗,甘肅苦之。巡按禦史成文紀驗功次,因奏翼、彬、勳欺蔽,及都指揮趙承序、芮寧、張鵬等冒濫之罪,翼等憾之。會僉事張璡亦與翼訐奏,翼疑文主之,乃與彬、勳摭奏文事,因辯其驗功之枉。時給事中邵錫、刑部郎中閔槐、錦衣衛千戶周衷勘事陜西,並令按之。錫等具得其情,還報。內批謂:“各官乘機冒功,釀成邊患,固有罪,但前已有旨發遣,其勿覆究。”蓋翼等有內援,故不俟勘報,豫皆宥之。
○命廣西南丹衛都指揮·僉事 甘霖守備思恩府地方。初,覃恩之亂既平,兩廣總鎮官請增設武臣守備,且薦霖可用。從之。
○壬申慈聖康壽太皇太後聖旦,命婦朝賀。
○太監張忠初受命監督軍務,聽總制官節制。既而忠奏欲事權與永敵,不受節制,相持久之。詔不許,惟符驗旗牌準如例給之。
○命撫寧侯朱麒守紫荊關,寧晉伯劉岳守古北口,崇信伯費柱守居庸關,保定侯梁永福守倒馬關,指揮使西寬守黃花鎮,指揮同知福英守龍泉關。時虜五六萬騎入自偏頭關,寇大同,萬餘騎入自西陽河,寇懷安等處。總制、鎮巡官鹹奏兵持日久,戰守不支。於是兵部議:賊去紫荊、倒馬、居庸等關不遠,萬一乘虛深入,貽患非細,宜分兵防守。乃發京營官軍紫荊、古北各二千人,倒馬、居庸各千人,龍泉、黃花各五百人,敕麒等統之。
○命守備柴溝堡宣府左衛都指揮同知餘震充宣府游擊將軍,以萬全左衛指揮侯英代之。宣府右衛指揮使王麟守備順聖川東城,保安衛指揮僉事侯隆守備西城。
○陜西高陵縣地再震,有聲。
○癸酉金吾右衛指揮僉事姜漢有兄被酒墮馬而死,兄妻訟於刑部,謂漢設謀殺之。郎中歐陽重以勘驗有傷,持之甚急。漢母走訴東廠,因劾重偏執深刻,下都察院覆訊,漢得釋,重坐系獄,贖杖還職,仍奪俸四月。重嘗忤東廠意,故因此中之。
○甲戌沈府·稷山王詮鋈薨。王,莊靖王第三子,母秦氏,景泰甲戌生,成化己醜襲封,至是薨。輟朝一日,賜祭葬如例,謚曰:“榮和”。
○改巡撫雲南都察院·右副都禦史洪遠 為南京大理寺卿。
○開中兩淮鹽課於宣府、大同各一十五萬引,以軍興之糧草,從郎中秦偉奏也。
○乙亥副總兵溫恭請以大同等衛官軍千人協征,並奏帶參隨錦衣等衛官舍二百一十人。俱許之。時總兵白玉亦奏帶參隨二百四十餘人,皆權幸欲冒功升賞者也。
○丙子中元節。遣駙馬·都尉蔡震、馬誠、崔元分祭長陵、獻陵、景陵、裕陵、茂陵、泰陵,文武衙門各分官陪祭。
○遣儀賓楊淳祭景皇帝陵寢。
○遣內官祭恭讓章皇後陵寢。
○升蘭州衛·指揮使周倫 為都指揮僉事,錄其邊功也。
○以旱災免順天、河間、保定三府所屬州縣稅糧有差。
○命戶部·右侍郎侯觀兼都察院左僉都禦史,總督宣府、大同軍餉,仍賫銀一十萬兩以往。
○陜西巡撫都禦史陳壽奏:“地方兵荒,人不聊生,乞蠲夏稅並發銀賑濟。”戶部覆議:“京庫銀近給各邊,難以再發,夏稅邊儲所資,亦難盡免,宜令鎮巡官督率司府以下協力撫安,不許擾民,其應免存留糧草並七年以前小民拖欠之數,聽勘實奏免。”從之。
○丁醜賞從征宣大京營官軍二萬人及總督軍務·太監張永,監督·太監張忠,總兵官白玉,副總兵溫恭,參將昌佐、姜義、湛臣、宋贇等名下參隨並京邊軍銀人二兩。永等奏帶參隨多者四五百人,少亦不下一二百人,及因賞軍,各為之請,本兵司計者莫之敢違。時邊鎮告急,國用空虛,兵未出京,坐費已十萬矣。
○發戶部折糧銀八萬兩於宣府,以備軍興。
○錄四川·僉事 吳景子鎬為建陽衛右所百戶,世襲,以景死鄢藍之難故也。
○戊寅命守備靖虜地方署都指揮·僉事 路瑛充左參將,分守寧夏西路,以寧夏左屯衛都指揮·同知沈瑁 代之。
○戶部以征調官軍凡十三萬有奇,馬五萬有奇,宣大二鎮見貯糧草支用不敷,請會府部等官議:“一、宣大開中十年兩淮鹽三十萬引,各商勘合到日,運司即與派場支鹽,其各商暫且停派,庶使人樂報中。一、順天等七府上納甘肅銀兩暫改送宣大二鎮,事寧仍舊。一、太倉見銀數少,宜查各布政司直隸府州起運銀兩拖欠該征及已征未解者,差官督催起解。一、邊方粳稻米少,廩給非奉敕官俱支粟米。”議上,俱準行。既而,宣府管糧·郎中秦偉亦言:“開中鹽課,宜革去先年違例奏乞者,及申嚴私販之禁,商人得實利,乃樂輸邊。”戶部議覆。亦從之。
○己卯太宗文皇帝忌辰,奉先殿行祭禮,遣駙馬·都尉蔡震祭長陵。
○升浙江布政司·左布政使王懋中為都察院·右副都禦史,巡撫雲南。
○論江西盜平功。提督軍務·右副都禦史俞諫升右都禦史,巡撫江西地方;總兵官右都督劉暉升左都督,歲加俸百石;鎮守太監黎安加祿米十二石,仍蔭其弟侄一人為世襲百戶;鎮守浙江·太監劉璟加祿米十二石;紀功·給事中黎奭升南京通政司·右參議;巡視浙江·右都禦史陶琰,巡撫蘇松等處·右副都禦史王縝,提督操江·右僉都禦史張津,禦史曹倣、李伸俱升俸一級;江萬實賞紵絲二表裏、銀十兩,從征官軍人賞銀二兩。仍以參將桂勇充副總兵,鎮守江西地方。兵部·尚書 陸完加太子太保,侍郎陳玉、丁鳳及各司官賞銀幣有差。
○庚辰哈密忠順王 速壇拜牙 即遣使添哥癿兒等、撒馬兒罕等地面頭目沙亦癿王 等,來朝貢駝馬、方物。賜宴,並賞彩緞絹布有差。
○賜故葉縣·知縣唐天恩葬。初,天恩為葉縣知縣,死於趙風子之亂,已贈光祿寺少卿,賜祭蔭子。至是,其妻錢氏覆以葬請。禮部覆議:“天恩死事可憫,宜造墳安葬,仍為立石題墓,以為將來忠義之勸。”從之。
○辛巳覆除服闋山西布政司·右參議黃偉於廣西。
○升山東布政司·右布政使方良永為浙江·左布政使。
○發太仆寺銀買馬,以馬缺,兵部請也。
○命把總松門等處溫州衛署都指揮·僉事 張浩,把總定海等處定海衛署都指揮·僉事 劉鼎,浙江都司僉書管事。
○壬午南京太常寺·少卿劉稱奏乞致仕。許之。
○巡按湖廣·監察禦史王相奏:“致仕兵部·尚書 劉大夏歷官中外四十餘年,關節不通,門無私謁,天下之人莫不高其節義。今年踰八十,家徒壁立,乞如例覆其月米歲隸,錄其子孫,或遣使存問。”事下禮部,覆奏:“大夏受知先帝,剛正不阿,相所言誠天下公論,請特加優禮,以彰朝廷尊賢養老之典。”得旨:“大夏致仕久,其已之。”蓋大夏在本兵時,於中貴人多所裁抑,故為所沮雲。
○癸未戶部覆給事中邵錫奏處甘肅事宜:“一、甘肅屯糧,歲有常額,近以達賊出沒,民多流亡,該征糧稅,乞查勘除豁,改撥無田軍餘承種。一、湖場采納年例秋青草束,近者鎮守副參等官相承占據,撥軍采取,詭名報納,動支官銀,不獨甘肅一方為然,宜行遼東、宣大、延綏、寧夏諸鎮一體清查,如執迷不悛者,劾奏處治。”從之。
○甲申少保兼太子太保吏部·尚書 楊一清固陳病篤,乞致仕。上慰留之。
○補蔭故太子少保吏部·尚書 許進子嗣為國子生。
○升浙江按察司·按察使席書 為山東布政司·右布政使。
○罷延綏游擊將軍高時,以綏德衛署都指揮僉事杭雄代之。時以總制都禦史鄧璋劾其寡謀故也。
○升賞遼東海州衛等處獲功官舍旗軍錦衣衛正千戶張蘭等三百九十二人有差。
○虜營近邊,連亙不退,且窺伺居庸。巡撫順天都禦史王倬、巡撫保定都禦史張淳言各關兵寡,欲增撥下班官軍及州縣民壯相兼防守。巡關禦史朱昴亦請防守白羊口。兵部議:“趣撫寧侯朱麒等馳往分守各關,發團營五百人,以都督僉事張椿統之,守白羊口。仍敕倬、淳督所屬增兵防禦沿邊關隘,昴巡視點閘,糾其怠事者。覆增設保定游擊將軍一人,備紫荊等關。”俱從之。尋以錦衣衛署都指揮僉事劉寶充游擊將軍。
○乙酉致仕都察院·右副都禦史艾璞卒。璞,字德潤,江西南昌縣人。成化辛醜進士,初授工部主事,調兵部,歷升通政司右通政、光祿寺卿。弘治乙醜,升都察院右副都禦史,巡撫蘇松等處,平海寇施天常等,降敕獎勵,有白金文綺之賜。正德丁卯,以裁革還巡撫。時以會勘功臣莊田忤劉瑾,逮系錦衣獄,重杖之,編置海南。瑾誅,遇宥,覆職致仕。至是卒,賜祭葬如例。璞,為人和易,在兵部時善於趨承,為大學士徐溥,兵部尚書餘子俊、馬文升所喜,薦躋通顯而未覆,為權奸所構,卒老以死,論者傷之。
○治河南府衛等官罪。初,賊攻劫河南郡邑,都指揮僉事潘翀、於英等屢為賊所敗,下撫按官逮問。至是以獄上,翀、英俱處斬,其餘革職為民者七人,降級者五十三人,贖罪罰俸者五十五人。
○丙戌升陜西按察司僉事李璋為本司副使。
○兵部奏:“連年將士失利,虜必輕視,謀為深入。今得利於西,竊恐誘朵顏三衛夷人入寇,京東不可無備。且虜既東來,則延綏官軍尚可添調,請令延綏總兵官王勳以各城堡兵三千人駐清水營,為偏頭關及大同西路應援,其先調游、奇兵合諸路官軍於大同東路防禦,遼東游擊將軍林睿以所部三千人駐山海關及永平地方,合總兵陳鐩等兵聽調。”詔可。
○總制都禦史叢蘭以張勳等之敗,劾奏:“鎮守宣府總兵官劉淮、副總兵陶傑、鎮守太監王剛、巡撫右僉都禦史孟春、分守西路左參將王忠、南路右參將胡昺、大同游擊將軍周政、東路左參將谷琛、領宣府游兵署都指揮使餘震、鎮守山西副總兵神周、鎮守太監孫清、巡撫右僉都禦史王珝、副總兵林寬、西路參將麻循、守備平虜城都指揮鄭恭、偏頭關坐營都指揮裴璽、大同游擊朱振皆有罪,請將淮、傑、忠、昺逮治,剛取回,春別用,周、寬、振、政、循、琛、恭、璽、震黜罷,清、珝降敕切責,且自劾不職,乞退休。”兵部議覆。詔以事情重大,令巡按禦史會先差給事中勘明處治,清、珝姑宥之,令勉圖後效,蘭仍舊調度,以安地方。
○贈司禮監·太監張淮父全為錦衣衛都指揮使,母李氏為夫人,廖鑾父文應、母張氏亦如之,皆予祭葬,以淮等援太監李璋例以請也。都指揮舊例無葬,時工部·尚書 李鐩附會都督僉事例為之覆請,故並予之。
○戊子以金吾右衛帶俸都指揮·僉事 張勇充副總兵,分守保定地方。初,保定以副總兵一人分守,後改參將代之。時北虜侵犯,兵部請:“稍重其權,以節制都司守備,控禦邊關。如京師有警,即赴召;三關有警,分兵截殺。”且薦勇可用。遂命之。
○升江西南昌府·知府 李承勳 為浙江按察司按察使。先是,吏部舉承勳治績顯著,故超遷之。
○升賞大同鞍子梁等處有功官軍大同右衛·指揮使楊澄等六十七人有差,仍賞左副總兵林寬彩幣二表裏、銀二十兩。
○撫寧侯朱麒奉命防守紫荊關,因請授提督名目及符驗旗牌,又多所奏帶。兵部劾:“麒未效分寸,輒肆妄求,宜執送法司究問,或令戴罪防守。”詔:“宥麒,仍許帶軍吏二、醫士一、家人五,器械符驗如例給之,所領官軍人賞銀一兩。”
○己醜賜工部·尚書 李鐩等彩織麒麟、雲鶴紗羅紵絲衣各三襲,以修東廠完,太監張銳為之請也。
○賜敕獎勵鎮守貴州太監史泰,罷總兵官豐城侯李旻。巡撫貴州·都禦史陳天祥奏言:“貴州地遠民窮,泰頗安靜,乞留泰以慰眾望。”兵部覆請。乃褒泰,並罷旻歸。
○庚寅升刑部·員外郎劉舉為陜西按察司僉事。
○詔覆慶王臺浤祿米。臺浤,以寘鐇之叛革祿米三之一,至是以遇宥請,乃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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