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之九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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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之九十九
正德八年夏四月
○己亥朔,享太廟。
○提督謄黃·右通政楊禠言:“武臣承襲或乖倫序封贈,請給多失實,及駁勘率歲久,不報誥敕,軸積至千百,多損壞者,請議處。”於是,兵部·尚書 何鑒等議以為:“侄襲替伯叔父職,為嗣與未為嗣者封贈,舊例已明備。若弟襲兄職封贈,本父母兄嫂及本身妻,俱不得封。俟傳之子視侄襲伯叔例封贈,願移已及妻之封於其父母者,聽其。侄代伯叔,總小旗以後自立功升職者,亦封贈本父母,再醮母祖母,視文職例許封。問革充軍為民,其子襲替並襲替後,自立功升職者,父母若祖在,俱不得封贈,其還職又自立功升者,亦如之。納粟納銀者如有軍功,仍論級數給授,若報捷升職,止以軍功論,其封贈誥敕每三年一次頒給。”議上,遂著為令。
○庚子升雲南按察司·副使王純為大理寺右少卿。
○升四川敘州府·知府 曹恕為四川按察司副使。
○慶王 臺浤請覆護衛,不許。初,安化王 寘鐇反,臺浤稽首行君臣禮。廷議革祿米三之一,並削護衛。至是,奏護衛乃先世所遺,請覆之。詔:“責王受辱從叛,已薄示罰治,不許,仍以承奉長史等官不能諫止,令訊治之。”
○辛醜命遼東都司署都指揮·僉事 崔賢充副總兵,分守遼陽地方。
○調監察·禦史李雲為泉州府推官。雲巡按蘇松,以題本失用印,遣官校系治,獄具調外任。自劉瑾既誅,官校鮮出,至是覆開端雲。
○壬寅大學士梁儲上曰:“臣生長遠方,質薄氣弱。老疾之人而覆屍大臣之位,宜決去者一也。今在內閣同事者,如大學士楊廷和、費宏,皆一時良德,同心輔政,然猶□然,自視艱於報稱。顧如臣者,才德既微,被劾已數,宜決去者二也。又況大臣有過言官當劾,今孟洋下獄遠謫,臣既待罪請留,而天聽未回,宜決去者三也。”上曰:“卿職居輔導,才德允稱,精力有餘。多事之際,方切倚毗,豈可偶因人言輒自疑沮,宜亟出供職,以副眷註至意,再不必辭。孟洋,既有旨矣。”
○癸卯升福建按察司·僉事 羅善為雲南副使。
○初,鎮筸五寨平頭烏龍等處苗賊 龍童、保龍、麻陽等構亂歲久,湖廣貴州鎮巡官調漢土官軍攻之,擒麻陽以歸。至是,都禦史沈林、總兵李旻率都指揮張泰等分四路攻之,破其巢擒童、保 等六十餘人,俘斬又千餘人,孟溪等九十七寨皆降。捷聞,賜敕獎勵,賊首命即所在誅之,仍撫安降者。既而,鎮巡官以夷性變詐,請添設守備官。乃以辰州衛指揮·同知王爵,守備鎮筸地方。
○甲辰補蔭故戶部·尚書 佀鐘次子璲為國子生。
○乙巳山東文登、萊陽二縣,各地震有聲,隕霜殺稼。
○丙午升山西蒲州·知州殷鰲為福建按察司僉事。
○升賞貴州川湖等處獲功錦衣衛·總旗蕭俊 等八百二十人有差。紀功·左參政朱璣,右參政盧、宅仁,僉事 張騰宵,督餉·右參政陳一經,各賞銀五兩、彩幣一表裏。
○達思蠻長官司並剌麻·番僧賈舍僧古等,蓬勺沙哈等寨頭目三伽思 等,來朝貢方物,賜宴並賞彩叚鈔錠有差。
○丁未命後軍都督府都督·同知白玉,本府僉書管事。
○己酉謫發湖廣行都司·都指揮使康泰於貴州平埧衛充軍。泰,為湖廣副總兵,不遵總制調遣,失誤軍機,故罪之。
○大慈恩寺·番僧乳奴領占奏修本寺方大。上命工部會年例物料修理,兵部撥官軍三千人、錦衣衛軍士三百人赴役。其後畢功,覆遣禮部官報謝。領占,本四川人,高姓,竄名番僧給事豹房,而廑上眷如此。
○庚戌蔭南京兵部·右侍郎呂獻子仲曰□永為國子生,以獻三年秩滿也。
○命河南都司領軍金吾右衛·署都指揮·僉事 張王□讚守備歸德,兼管武平等處地方。
○命遼東·游擊將軍高欽 充右參將,分守開原地方;改分守開原右參將·都指揮·同知耿賢充游擊將軍。從提督軍務·兵部·左侍郎石玠請也。
○壬子停寧化王府·儀賓郝松祿米一年。初,松選配沾化郡君為晉懷王 表榮族姑,而松姊先為懷王妃,實失序。松又誣奏:“姊妃為宮人所毒殺。”故罪之。
○癸醜賊首王浩八眾萬餘屯開化,分掠婺源、休寧諸縣。章仁者,故石埭生徒也,少習妖書,為群盜亡命,與浩八合直隸。巡撫·都禦史王縝、巡按·禦史張縉 奏:“兵力寡弱,請調南京京操官軍二千人會剿。”給事中汪玄錫亦言:“仁 故知郡縣厄塞,恐為浩八鄉導,寖成大患,宜申敕總制等官招募土兵,多設墻塹,使無奔逸。”兵部議,皆從之,仍詔:“縉 會給事中黎奭隨軍紀功,能擒斬浩八、仁 及賊徒自相擒斬者,授正千戶,賞銀千兩如例。”
○乙卯雲南安南長官司·土舍那代伏誅。初,代助其親黨爭官殺知縣祿仁,執仁 子卿匿之,詭稱病死。官司廉得其情,諭使出卿,代固雲無有,且賂勘事者,知府 姚黼、知縣陳壽、指揮鄭鳳等為之庇,尋覆殺 卿以滅跡有。為卿訟冤者,官司屢徵代問狀,代輙以兵拒,且恃其地接交阯,遂謀叛焚劫村寨,道路不通。於是,巡撫·都禦史顧源、鎮守·太監張倫 調兵剿之,擒代,詔:“淩遲處死。”其黨坐斬者四十五人,徒流及沒入為奴者又百九十餘人,黼、壽、鳳皆發邊衛充軍。
○丙辰遣定西矦 蔣壑、建平伯高霳、清平伯吳傑、恭順侯吳世興、安鄉伯張坤伏、羗伯毛銳、成安伯郭寧、崇信伯費柱,為正使,翰林院·編修崔銑、行人司·行人詹軾、兵部·署郎中劉乾、中書舍人傅完、刑科·都給事中李鐸、刑部·署郎中王秉良、鴻臚寺·右少卿王希孟、禮部·署郎中都穆,為副使,持節冊封周府·周悼王庶第九子睦楧為南陵王;益府·益王嫡第二子厚炫為崇仁王;沈府·榮懿王嫡長子勳潪襲靈川王,夫人閻氏為靈川王妃;遼府·遼王嫡第三子致椹為廣元王;沅陵·莊恪王嫡第五子寵淶襲沅陵王;東城兵馬·副指揮郭信第三女郭氏為楚府·縉雲王妃;南城·兵馬·副指揮韓海長女韓氏為蜀府·慶符王妃;致仕知縣王惠長女王氏為沈府·沁水王妃;驛丞宋愈長女宋氏為秦府·永興王妃;鎮撫包翼 次女包氏為慶府·壽陽王妃。
○甘肅山丹衛天鼓鳴夜,隕霜殺榖。
○丁巳提督大和山·太監周景自陳有捕盜功,為其侄百戶周浩乞升一級。許之,不為例。
○戊午升狹西·布政司·右布政使趙鑒為都察院·右副都禦史,巡撫甘肅地方。時都禦史張翼 與僉事 張琎訐奏,遣給事中邵錫等往勘,且代翼 還,故有是命。
○工部·尚書 李鐩奏:“正德四年以來,一應未徵物料,俱以兵荒奉詔蠲免。今修理城垣、營造豹房,及司禮監新房、兵仗局倉庫、東廠公廨、大慈恩寺僧舍、皇城周圍紅鋪、京通兩倉廒座、鎮國府房屋,三月之間工役並作,□貨屢貸,公帑告竭,與其覆派貧民,莫若照二年納銀事例,令浙江等布政司軍職舍餘農民、陰陽、醫生人等納銀授職,收役免罪,以濟工程。”上依擬行之,自是冗官冗員益甚矣。
○己未命保定附近衛所州縣添撥軍快,協守紫荊馬水等關口。從巡撫·都禦史林廷玉等請也。
○命狹西·西安前衛·指揮·同知蔣存禮,守備洮州地方。
○刑部重囚十七人反獄,主事 王世文以提牢,紀存義以巡風,俱逮系鎮撫司。既而囚捕獲,命釋之,各奪俸三月,尚書 張子麟、侍郎王珂、張綸各奪俸二月。
○庚申是日,上禦經筵。
○辛酉調翰林院·修撰何瑭為直隸開州·同知。瑭,不修容儀,常敝衣垢面。至是初進講,宣讀蹇澀,幾不能終篇,大臣旁侍者皆錯愕。講罷,上大怒,遣中官傳諭內閣欲撻之於廷。大學士楊廷和等委曲申救,乃傳旨數其舉止不恭,調之外任。
○升定遼·右衛指揮使郭錦 為都督僉事,錦衣衛·指揮使張舉為都指揮·僉事,皆以自陳獲賊功也。
○升貴州布政司·右參政陳一經為狹西右布政使。
○以天氣暄熱,諭法司及錦衣衛:“獄囚笞罪無幹證者,並釋之。徒流以下,減等發遣。重囚情可矜疑並枷號者,俱錄狀以請。南京法司,亦如之。”
○壬戌詔:“給死事上蔡·知縣霍恩、西平·知縣王佐、棗強·知縣叚豸、江西·按察司·副使周憲、總兵官馮禎家,歲米二石、絹二疋。”從都給事中李鐸請也。
○酉刻,金星晝見於申。
○癸亥升江西布政司·左參議董威 為貴州右參政。
○酉刻,金星晝見於申。
○令宛平、大興二縣,撥佃戶二十於護國保安寺,以供灑掃。寺,舊有四戶,內使覃瑉覆請益之。戶部執奏,不聽。
○調原任·翰林院·編修邵銳為直隸寧國府·推官。銳,初與焦黃中、劉仁同傳奉為翰林院庶吉士,有勸令勿就者,銳不納。後數月,與仁 俱授編修。劉瑾敗,言者劾之,有旨:“調外任。”至是,丁憂服闋,吏部乃擬授雲。
○甲子貴州·按察使朱璣有疾,乞致仕,許之。
○免廣東廣西災傷,及有夷寇府州縣正官來朝。從撫按官請也。
○升錦衣衛·都指揮使朱謙 為都督·僉事。謙,初以百戶從太監陸訚討賊,累冒軍功至都指揮使。至是,覆乞升,許之。謙,朱寧之黨,亦義子也。
○升賞四川重夔、保順等處獲功官旗軍舍,成都前衛·納粟指揮·同知伍惟陽等有差。
○命何定為實授副千戶,世襲。”定,以奉節縣吏從軍立奇功,為四川鎮巡官所舉,故有是命。
○乙醜順天府以畿內旱蝗請禱,許之。
○追贈鎮平王 安泭生母王氏為夫人,從王請也。
○太常寺奏:“備大祀犧牲多病死者,請治犧牲所官軍罪。”詔:“宥之,仍奪俸糧各二月。”
○四川賊首廖麻子兵敗,斬之。總制·都禦史彭澤、總兵時源等督兵進討,累敗賊。游擊將軍閻勳 追至漢州平壩,賊夜走黃連埡,眾潰為二。喻老人奔金堂,總兵陳珣追之。廖麻子奔羅江,勳 追及於劍州之青林口,賊棄馬奔山拒戰,為勳 所射而傷焉。邊軍黃回兒等爭撲之,斬其首。澤等以捷聞,賜敕獎勵,奏捷人各升賞如例。既而,紀功·給事中王萱乃言:“麻子之入山也,龍州土官把事 王臣實為勳 鄉導,且用鐵爬擊仆之,回兒等始爭取首級以去。”兵部請覆勘,詔:“不必勘,依為從格升賞。”
○丙寅兵部覆議:“大同、山西、宣府鎮巡等官各奏:‘虜眾臨境,連月不退。’大同則欲徵調延宣奇兵,宣府則欲免調以備本鎮警急,山西則緩兵自衛。互分彼此,萬一僨事,咎將誰諉,宜令各鎮巡官協心共濟,督發游奇兵馬駐於兩鎮折中地方,酌量緩急,互相應援,仍令巡視·侍郎叢蘭、都禦史陳玉嚴督諸將用心防守,如有失誤,令巡按禦史舉劾。”從之。
○丁卯升貴州按察司·副使陳恪為按察使,刑部·署員外郎王忠為狹西按察司僉事。
○宥伏羗伯毛銳罪。初,銳以總兵官討賊,敗績於長垣,為言者所劾而罷,仍戴罪俟勘。至是,覆為部下乞升。兵部言:“銳功僅可贖罪,而部下亦無可錄,止宥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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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八年夏四月
○己亥朔,享太廟。
○提督謄黃·右通政楊禠言:“武臣承襲或乖倫序封贈,請給多失實,及駁勘率歲久,不報誥敕,軸積至千百,多損壞者,請議處。”於是,兵部·尚書 何鑒等議以為:“侄襲替伯叔父職,為嗣與未為嗣者封贈,舊例已明備。若弟襲兄職封贈,本父母兄嫂及本身妻,俱不得封。俟傳之子視侄襲伯叔例封贈,願移已及妻之封於其父母者,聽其。侄代伯叔,總小旗以後自立功升職者,亦封贈本父母,再醮母祖母,視文職例許封。問革充軍為民,其子襲替並襲替後,自立功升職者,父母若祖在,俱不得封贈,其還職又自立功升者,亦如之。納粟納銀者如有軍功,仍論級數給授,若報捷升職,止以軍功論,其封贈誥敕每三年一次頒給。”議上,遂著為令。
○庚子升雲南按察司·副使王純為大理寺右少卿。
○升四川敘州府·知府 曹恕為四川按察司副使。
○慶王 臺浤請覆護衛,不許。初,安化王 寘鐇反,臺浤稽首行君臣禮。廷議革祿米三之一,並削護衛。至是,奏護衛乃先世所遺,請覆之。詔:“責王受辱從叛,已薄示罰治,不許,仍以承奉長史等官不能諫止,令訊治之。”
○辛醜命遼東都司署都指揮·僉事 崔賢充副總兵,分守遼陽地方。
○調監察·禦史李雲為泉州府推官。雲巡按蘇松,以題本失用印,遣官校系治,獄具調外任。自劉瑾既誅,官校鮮出,至是覆開端雲。
○壬寅大學士梁儲上曰:“臣生長遠方,質薄氣弱。老疾之人而覆屍大臣之位,宜決去者一也。今在內閣同事者,如大學士楊廷和、費宏,皆一時良德,同心輔政,然猶□然,自視艱於報稱。顧如臣者,才德既微,被劾已數,宜決去者二也。又況大臣有過言官當劾,今孟洋下獄遠謫,臣既待罪請留,而天聽未回,宜決去者三也。”上曰:“卿職居輔導,才德允稱,精力有餘。多事之際,方切倚毗,豈可偶因人言輒自疑沮,宜亟出供職,以副眷註至意,再不必辭。孟洋,既有旨矣。”
○癸卯升福建按察司·僉事 羅善為雲南副使。
○初,鎮筸五寨平頭烏龍等處苗賊 龍童、保龍、麻陽等構亂歲久,湖廣貴州鎮巡官調漢土官軍攻之,擒麻陽以歸。至是,都禦史沈林、總兵李旻率都指揮張泰等分四路攻之,破其巢擒童、保 等六十餘人,俘斬又千餘人,孟溪等九十七寨皆降。捷聞,賜敕獎勵,賊首命即所在誅之,仍撫安降者。既而,鎮巡官以夷性變詐,請添設守備官。乃以辰州衛指揮·同知王爵,守備鎮筸地方。
○甲辰補蔭故戶部·尚書 佀鐘次子璲為國子生。
○乙巳山東文登、萊陽二縣,各地震有聲,隕霜殺稼。
○丙午升山西蒲州·知州殷鰲為福建按察司僉事。
○升賞貴州川湖等處獲功錦衣衛·總旗蕭俊 等八百二十人有差。紀功·左參政朱璣,右參政盧、宅仁,僉事 張騰宵,督餉·右參政陳一經,各賞銀五兩、彩幣一表裏。
○達思蠻長官司並剌麻·番僧賈舍僧古等,蓬勺沙哈等寨頭目三伽思 等,來朝貢方物,賜宴並賞彩叚鈔錠有差。
○丁未命後軍都督府都督·同知白玉,本府僉書管事。
○己酉謫發湖廣行都司·都指揮使康泰於貴州平埧衛充軍。泰,為湖廣副總兵,不遵總制調遣,失誤軍機,故罪之。
○大慈恩寺·番僧乳奴領占奏修本寺方大。上命工部會年例物料修理,兵部撥官軍三千人、錦衣衛軍士三百人赴役。其後畢功,覆遣禮部官報謝。領占,本四川人,高姓,竄名番僧給事豹房,而廑上眷如此。
○庚戌蔭南京兵部·右侍郎呂獻子仲曰□永為國子生,以獻三年秩滿也。
○命河南都司領軍金吾右衛·署都指揮·僉事 張王□讚守備歸德,兼管武平等處地方。
○命遼東·游擊將軍高欽 充右參將,分守開原地方;改分守開原右參將·都指揮·同知耿賢充游擊將軍。從提督軍務·兵部·左侍郎石玠請也。
○壬子停寧化王府·儀賓郝松祿米一年。初,松選配沾化郡君為晉懷王 表榮族姑,而松姊先為懷王妃,實失序。松又誣奏:“姊妃為宮人所毒殺。”故罪之。
○癸醜賊首王浩八眾萬餘屯開化,分掠婺源、休寧諸縣。章仁者,故石埭生徒也,少習妖書,為群盜亡命,與浩八合直隸。巡撫·都禦史王縝、巡按·禦史張縉 奏:“兵力寡弱,請調南京京操官軍二千人會剿。”給事中汪玄錫亦言:“仁 故知郡縣厄塞,恐為浩八鄉導,寖成大患,宜申敕總制等官招募土兵,多設墻塹,使無奔逸。”兵部議,皆從之,仍詔:“縉 會給事中黎奭隨軍紀功,能擒斬浩八、仁 及賊徒自相擒斬者,授正千戶,賞銀千兩如例。”
○乙卯雲南安南長官司·土舍那代伏誅。初,代助其親黨爭官殺知縣祿仁,執仁 子卿匿之,詭稱病死。官司廉得其情,諭使出卿,代固雲無有,且賂勘事者,知府 姚黼、知縣陳壽、指揮鄭鳳等為之庇,尋覆殺 卿以滅跡有。為卿訟冤者,官司屢徵代問狀,代輙以兵拒,且恃其地接交阯,遂謀叛焚劫村寨,道路不通。於是,巡撫·都禦史顧源、鎮守·太監張倫 調兵剿之,擒代,詔:“淩遲處死。”其黨坐斬者四十五人,徒流及沒入為奴者又百九十餘人,黼、壽、鳳皆發邊衛充軍。
○丙辰遣定西矦 蔣壑、建平伯高霳、清平伯吳傑、恭順侯吳世興、安鄉伯張坤伏、羗伯毛銳、成安伯郭寧、崇信伯費柱,為正使,翰林院·編修崔銑、行人司·行人詹軾、兵部·署郎中劉乾、中書舍人傅完、刑科·都給事中李鐸、刑部·署郎中王秉良、鴻臚寺·右少卿王希孟、禮部·署郎中都穆,為副使,持節冊封周府·周悼王庶第九子睦楧為南陵王;益府·益王嫡第二子厚炫為崇仁王;沈府·榮懿王嫡長子勳潪襲靈川王,夫人閻氏為靈川王妃;遼府·遼王嫡第三子致椹為廣元王;沅陵·莊恪王嫡第五子寵淶襲沅陵王;東城兵馬·副指揮郭信第三女郭氏為楚府·縉雲王妃;南城·兵馬·副指揮韓海長女韓氏為蜀府·慶符王妃;致仕知縣王惠長女王氏為沈府·沁水王妃;驛丞宋愈長女宋氏為秦府·永興王妃;鎮撫包翼 次女包氏為慶府·壽陽王妃。
○甘肅山丹衛天鼓鳴夜,隕霜殺榖。
○丁巳提督大和山·太監周景自陳有捕盜功,為其侄百戶周浩乞升一級。許之,不為例。
○戊午升狹西·布政司·右布政使趙鑒為都察院·右副都禦史,巡撫甘肅地方。時都禦史張翼 與僉事 張琎訐奏,遣給事中邵錫等往勘,且代翼 還,故有是命。
○工部·尚書 李鐩奏:“正德四年以來,一應未徵物料,俱以兵荒奉詔蠲免。今修理城垣、營造豹房,及司禮監新房、兵仗局倉庫、東廠公廨、大慈恩寺僧舍、皇城周圍紅鋪、京通兩倉廒座、鎮國府房屋,三月之間工役並作,□貨屢貸,公帑告竭,與其覆派貧民,莫若照二年納銀事例,令浙江等布政司軍職舍餘農民、陰陽、醫生人等納銀授職,收役免罪,以濟工程。”上依擬行之,自是冗官冗員益甚矣。
○己未命保定附近衛所州縣添撥軍快,協守紫荊馬水等關口。從巡撫·都禦史林廷玉等請也。
○命狹西·西安前衛·指揮·同知蔣存禮,守備洮州地方。
○刑部重囚十七人反獄,主事 王世文以提牢,紀存義以巡風,俱逮系鎮撫司。既而囚捕獲,命釋之,各奪俸三月,尚書 張子麟、侍郎王珂、張綸各奪俸二月。
○庚申是日,上禦經筵。
○辛酉調翰林院·修撰何瑭為直隸開州·同知。瑭,不修容儀,常敝衣垢面。至是初進講,宣讀蹇澀,幾不能終篇,大臣旁侍者皆錯愕。講罷,上大怒,遣中官傳諭內閣欲撻之於廷。大學士楊廷和等委曲申救,乃傳旨數其舉止不恭,調之外任。
○升定遼·右衛指揮使郭錦 為都督僉事,錦衣衛·指揮使張舉為都指揮·僉事,皆以自陳獲賊功也。
○升貴州布政司·右參政陳一經為狹西右布政使。
○以天氣暄熱,諭法司及錦衣衛:“獄囚笞罪無幹證者,並釋之。徒流以下,減等發遣。重囚情可矜疑並枷號者,俱錄狀以請。南京法司,亦如之。”
○壬戌詔:“給死事上蔡·知縣霍恩、西平·知縣王佐、棗強·知縣叚豸、江西·按察司·副使周憲、總兵官馮禎家,歲米二石、絹二疋。”從都給事中李鐸請也。
○酉刻,金星晝見於申。
○癸亥升江西布政司·左參議董威 為貴州右參政。
○酉刻,金星晝見於申。
○令宛平、大興二縣,撥佃戶二十於護國保安寺,以供灑掃。寺,舊有四戶,內使覃瑉覆請益之。戶部執奏,不聽。
○調原任·翰林院·編修邵銳為直隸寧國府·推官。銳,初與焦黃中、劉仁同傳奉為翰林院庶吉士,有勸令勿就者,銳不納。後數月,與仁 俱授編修。劉瑾敗,言者劾之,有旨:“調外任。”至是,丁憂服闋,吏部乃擬授雲。
○甲子貴州·按察使朱璣有疾,乞致仕,許之。
○免廣東廣西災傷,及有夷寇府州縣正官來朝。從撫按官請也。
○升錦衣衛·都指揮使朱謙 為都督·僉事。謙,初以百戶從太監陸訚討賊,累冒軍功至都指揮使。至是,覆乞升,許之。謙,朱寧之黨,亦義子也。
○升賞四川重夔、保順等處獲功官旗軍舍,成都前衛·納粟指揮·同知伍惟陽等有差。
○命何定為實授副千戶,世襲。”定,以奉節縣吏從軍立奇功,為四川鎮巡官所舉,故有是命。
○乙醜順天府以畿內旱蝗請禱,許之。
○追贈鎮平王 安泭生母王氏為夫人,從王請也。
○太常寺奏:“備大祀犧牲多病死者,請治犧牲所官軍罪。”詔:“宥之,仍奪俸糧各二月。”
○四川賊首廖麻子兵敗,斬之。總制·都禦史彭澤、總兵時源等督兵進討,累敗賊。游擊將軍閻勳 追至漢州平壩,賊夜走黃連埡,眾潰為二。喻老人奔金堂,總兵陳珣追之。廖麻子奔羅江,勳 追及於劍州之青林口,賊棄馬奔山拒戰,為勳 所射而傷焉。邊軍黃回兒等爭撲之,斬其首。澤等以捷聞,賜敕獎勵,奏捷人各升賞如例。既而,紀功·給事中王萱乃言:“麻子之入山也,龍州土官把事 王臣實為勳 鄉導,且用鐵爬擊仆之,回兒等始爭取首級以去。”兵部請覆勘,詔:“不必勘,依為從格升賞。”
○丙寅兵部覆議:“大同、山西、宣府鎮巡等官各奏:‘虜眾臨境,連月不退。’大同則欲徵調延宣奇兵,宣府則欲免調以備本鎮警急,山西則緩兵自衛。互分彼此,萬一僨事,咎將誰諉,宜令各鎮巡官協心共濟,督發游奇兵馬駐於兩鎮折中地方,酌量緩急,互相應援,仍令巡視·侍郎叢蘭、都禦史陳玉嚴督諸將用心防守,如有失誤,令巡按禦史舉劾。”從之。
○丁卯升貴州按察司·副使陳恪為按察使,刑部·署員外郎王忠為狹西按察司僉事。
○宥伏羗伯毛銳罪。初,銳以總兵官討賊,敗績於長垣,為言者所劾而罷,仍戴罪俟勘。至是,覆為部下乞升。兵部言:“銳功僅可贖罪,而部下亦無可錄,止宥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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