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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八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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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之八十五

正德七年三月

○丙午朔。升鴻臚寺·卿劉愷為都察院·右·副都禦史,總理河道。

○巡按山東·禦史張璇言:“山東生民被害已極。賊之自北而東也,則由樂陵、海豊、壽光、安丘以入青州;其自南而西也,則由莒沂、滕嶧以趨東兗,縱橫荼毒。朝廷命將出師,宵旰不遑,而渠魁未殲,徒黨愈熾,一月而兩趨,霸州震動畿輔者。其害有三。一曰:蠲征無實。今賊徒被脅自首者得免糧差三年,而瘡痍溝壑之民乃拘於官司,以辦公家之稅,不是停免,是為盜敺民也。請凡百歲辦,悉與停止,以安眾心。二曰:冗兵太多。今奏帶頭目皆膏梁游手,未經戰陣,遇賊又藉邊兵以護之。邊兵有功,則怙勢而奪之。請一切罷歸,以齊眾力。三曰:事權不一。今總督、提督互相是非,發謀命將,經宿而後定,故機洩而功不成,請責成一人,以定邊將進止。”兵部議:“京軍止令把截要地,無混邊軍陣內,以誤進止,及爭奪功次。其總督谷大用已取回,宜行新差監督陸訚與提督官,協心調度,削平僣叛,以副委任。其有功並失事人員,宜令紀功科道及巡按官亟為勘奏,以明賞罰。”從之。

○興王奏:“流賊二萬破裕州向南陽去,安陸甚邇,乞調兵分守襄陽、德安關隘。”詔:“提督及鎮巡官,如所奏防守。”

○授翰林院·庶吉士王道為應天府·教授。道奏乞便養,故也。

○命保安衛·指揮·同知李良守備葛峪等堡。

○大學士李東陽等言:“頃奉旨經筵日講,供應令所司預備整理。臣等聞命忻躍,即令講官預備講讀拱候。經月未蒙宣召,夙夜循省,寢食靡寧。竊惟聖學,聖君德相關。經史乃政化所出,自古帝王視為首務。本朝列聖定有成規,經筵以十日為期,日講則每日從事。蓋欲功無間斷,庶幾學有光明。伏睹陛下聰明剛健,卓冠群倫。自春宮進學之時,至正德紀元之始,躬親誦記,默聽敷陳。比歲以來,漸殊於舊臣等,或祗承顧命,有常常請出之言,或同被簡知,有職專提調之任。陳力不能,已負扶持之責,受直怠事,難逃貨器之譏。況外患之未平,豈內修之可緩。用是仰廑萬乘,俯惜寸陰,數禦講筵,特修故事,使臣等得以開陳講說。上啟宸聰,徵聖賢有用之言,保宗社無疆之業,天下幸甚。”不報。

○丁未貴州守臣奏:“四川殘賊 方四等突入思南、石阡二府,已捕斬千三百餘人,招撫又萬餘人。”賜敕獎勵獲功人員,令巡按禦史勘奏升賞。

○鄭王奏:“盜賊蠭起河南,分封八府,俱益兵防守,而懷慶官軍覆調他所,乞留以備不虞。”許之。

○河南柘城縣,夜流星如火,自東北至西北,天鼓隨向如雷。

○戊申錄延綏正德四年斬獲達賊功。升賞官舍旗軍,一千二十四人有差。鎮守太監劉保 加祿米歲十二石,副總兵署都指揮·僉事 侯勳 升一級。總兵右·都督吳江,巡撫都禦史黃珂、徐以貞,都指揮王勳、時源、周誠,各賞銀二十兩、纻絲二表裏。時保 已召還,以貞奪職為民,江已故,賞及其孥。勳 已升都督僉事,覆進都督同知。

○命署都指揮·僉事 張雄充狹西固靖等處,游擊將軍陶文守備固原地方。

○狹西渭南縣地震有聲。

○己酉南兵·六科·給事中毛玉等言:“今盜賊縱橫,饑饉薦臻,實劉瑾餘烈所致。然成瑾之惡者,致仕大學士焦芳、劉宇也。芳、宇立心傾險,制行奸回,任已行私,略無顧忌,假刑賞以報恩,讎肆紛更以壞綱紀,排陷忠良置之必死。援引憸小,立登要津。其子焦黃中、劉仁 以傳奉而進翰林。劉俸又以拜假父,而官錦衣。變科舉法,肆毀題名之碑,箝言官口,矯傳禁制之敕,互相構扇,養成大惡。瑾既伏誅,其黨張彩、楊玉、石文義已就極刑。韓福、韓範,已謫戍。曹元、孫聰,亦皆削籍。而芳、宇罪浮於□□,惡憯於逆瑾,未加顯戮,僅革散官,何以釋眾心之怒,垂將來之戒哉!乞明正其罪,以謝天下。”都察院覆請如玉等言,置之於法。得旨:“芳、宇已致仕。黃中、仁、俸已革職,俱置之。”時當道有庇之者,物論甚為不平雲。

○提督軍務·都禦史陸完奏:“賊奔突衛輝等處,副總兵時源斬捕累有功。而副總兵許泰為賊所襲,死傷者眾;參將李瑾又依 泰自全,俱宜究治。”兵部請降敕切責,以勵後效。從之。

○命南京·豹韜衛·指揮·僉事 杜昂領神機營管操。

○巡按四川·禦史王綸奏:“官軍追賊敗於蒼溪。僉事 王綸、知府 皇甫錄,俱宜究問。總制·尚書 洪鐘遠駐鄖陽,而於川狹之役,棄之不顧,尤為有罪。”兵部謂:“鐘近已蒞川狹,綸、錄宜如例停俸。”詔:“停 綸、錄俸,戴罪自效。鐘既親詣川狹,其督兵以勵成功,如再延誤,罪有所歸。”

○狹西鄜州地震。

○庚戌升狹西·布政司·右·參政林廷玉為通政司·右·通政,提督謄黃·刑科·都給事中王珝 為順天府·府丞。

○海西成討溫等衛·女直·都督同知奄禿等來朝,貢駝馬方物,賜宴並賞彩叚等物有差。

○命狹西岷州衛·指揮使龐壽、守備階文、鞏昌衛·指揮·同知種勳,守備西固城;河南·都司署·都指揮·僉事 呂璽守備南陽。

○河南·參政胡玥奏:“賊破上蔡西平,今圍唐縣,請益兵救援。”兵部議:“河南徵調客兵已二萬四千有奇,宜行鎮巡官督府衛州縣官,招集壯勇,給馬匹器械,與存操等項官軍並力備禦。”從之。

○山東·布政使姜洪乞休致,因陳除寇安民事宜,其略曰:“李隆、楊虎起自文安,不過二三十人。巡按禦史陸蕓於所屬申報賊情,漫不經意,賊始聚至四五百人,勢漸猖獗。其後殘破山東州縣凡九十餘處,延及南北直隸、河南、山西,此事機之一失也。隆虎轉劫河南、山西,而劉六、劉七覆自霸州流劫濟南、青州,不過六七十人。初不攻城殺人,惟掠衣糧自給,意望招撫。其後,始與隆虎合眾至三千餘人,陷齊河、高堂及 南宮、棗強,殺人盈野,國威已損,而議者乃欲招之,此事機之再失也。李瑾軍初至精銳,青城之捷,捕斬千人,乘勝逐北,一舉可盡,而困憊之餘,不能前進,遂令賊得招聚,勢覆大盛,此事機之又失也。皇上以師久無功,覆調邊軍河間,一遇彥明,暫首二千餘級,再遇劉六,捷又倍之。若邊軍四合,全功可收,而黠賊詭計,每戰則置脅虜於前行,小衄則率親黨而先遁,所以我軍屢勝,而渠魁終不可得也。夫用兵之道,以主制客,以逸待勞,以飽待饑。今賊一人常兼兩馬,一日夜馳二三百裏,椎牛倒廩,資食於民。而我軍所過,續食易馬,賊聞將至,列營待之。則是賊常為主飽而逸,我顧為客饑而勞。又官軍一道而行,既不設奇分兵合剿,又不據險設伏邀擊。及至近賊,賊又乘間去矣。事之不克,皆由於此。臣聞冬月以來,賊亦困乏攻城,不得掠野,無資且南阻黃河,西阻太行。其往覆循環,不越二路。西去則自魚臺、濟寧、金鄉過小灘,趨河南、彰德、衛輝、大名。北走則自海豐、沾化、泊頭,趨滄景、河間、霸州。宜分兵駐於濟寧、德州、海豐,每處各二三千人,列營休士,各守信地,責以成功。賊自河西、河北被驅,而東者則山東之兵邀之,自山東被驅而西北者,則河南直隸之兵邀之,使其不得休息。若官兵不足,山東人心思奮,旬日之中,數千人可集,使與官軍相為掎角,河南直隸亦然,則賊庶可平矣。過此師老則費,公私匱乏,將來患尤有可慮者。山東百姓外迫劫掠,內困誅求。軍中之費,日千五百餘兩,大小廩糧三百餘分。將來軍餉、馬匹,何術以給之?此其可慮者一也。又牛驢驅殺殆盡,民皆藏匿,不敢出耕。大兵之後,必有兇年。二麥無收,秋田失種,民窮盜起,勢亦難保。其可慮者二也。又京邊官軍難以久留,一旦召還,何以支吾。山東、河南、北直隸,乃京師近輔,而濟寧、臨清、德州,又京師咽喉,貢賦所經,或有梗塞,京師何以仰給?其可慮者三也。伏乞軫念,早圖成功。”兵部議:“洪所奏詳盡可行,宜令提督等官將京軍,分撥魚臺、濟寧、金鄉,又海豐、沾化、泊頭等處,蓄銳防截,仍委都禦史張鳳招募民兵,付僉事 牛鸞、許逵操習,往來策應。其知州高嶼、王棟、張寧 聽其選委,果有顯效,照鸞、逵事體擢用。行糧,令侍郎楊潭從宜支給。”詔:“從之,仍留 洪辦事。”

○辛亥致仕·南京·戶部·尚書 秦民悅 卒。民悅,字崇化,廬州府舒城縣人。天順丁醜進士,授行人,遷工部屯田員外郎,賑濟京畿諸縣,多所全活。成化壬辰,遷廣平府知府,考政為郡守第一,九載去任,民立祠樹碑,以思之。甲辰,遷江西布政司右參政。弘治改元,擢本司右布政使。數月,遷左布政使,按部戢奸吏,抑豪強、均賦平,役民賴以安。辛亥,擢都察院右副都禦史,整飭薊州等處邊備,兼巡撫順天等府,奏乞減莊田租課,以紓民困。增密雲古北口官軍,招募土兵,以防沖突,皆蒙嘉納。其年,遷戶部右侍郎。甲寅,改吏部右侍郎。明年,以父喪去任,服闋添註都察院右副都禦史。未幾,仍改吏部右侍郎。己未,拜南京吏部尚書。庚申,改南京兵部。癸亥,丁繼母憂。乙醜,服闋改南京戶部。正德丁卯,致仕。至是卒,年七十九。訃聞,賜祭葬如例,謚曰:“莊簡”。民悅,沈靜謹恪,進止有常,平居卷不釋手,操觚染翰,老而不倦。在繼母憂中,嘗老疾乞休,詔答以勉。終禮制,尚俟起用。言官乃有論其急於進用者,然民悅 蒞官持己,不失法度,士論多歸之。

○賜韓王書舍扁曰:“崇文”,從王請也。

○壬子升監察禦史曹閔為廣西·按察司·僉事。

○癸醜初,科道等官孫禎、吳棋 等各奏:“裁革冗員。吏部·尚書 楊一清等議覆謂:各衙門冗員,動以千計,高者或至列卿,其應得俸糧月米若幹萬石。系品官者,又有柴薪銀。此在豐亨之時,尚難支給。況今水旱相仍,盜賊充斥,師疲於外,而饋餉屢絕,民困於下,而賦歛益煩,閭閻鮮甔石之。儲太倉無數歲之積,米價騰踴,人情洶懼。乞將光祿寺卿周惠疇,少卿季通、張暉,尚寶司卿劉準、丞高榮罷黜。及鴻臚寺、欽天監、太醫院、中書科、錦衣衛、鎮撫司傳升乞升,並營繕所、文思院、□作局等衙門所副大使、副使冠帶匠官,文華、仁智二殿禦用監辦事官員、監生、儒士,並裁革之。又僧道錄司,號稱國師真人、法王佛子者,出入禁闥,供饋之盛,擬於王侯,尤為奸蠹。惟大奮乾剛,速賜裁降,勿令混瀆左右。其他校尉軍匠冗食者,又不可以數計。請令所司查革。”得旨:“文華殿辦事監生孫瑭、王鈁、張齡發為民。序班王聰、姚瓏調外任,其他不問。”是時冗員數千,退者才五人而已。

○四川·巡按禦史王綸言:“賊 麻六、方四等覆熾,由領兵者狃於小勝,急於班師,以致遺禍未已。僉事 郝綰、馬昊,參議陶照,都指揮徐勇等副使,範鏞等知府,曹恕及都禦史林俊、高崇熙、尚書、洪鐘俱宜罪。”兵部議覆,詔:“停 綰等俸,以敕切責。鐘、崇熙、俊 已致仕,已之。”

○傳旨以內官監太監張雄提督東廠官校辦事。

○乙卯賜哈密·忠順王 速壇拜牙即、毋脫脫速壇衣帽等物,從其請也。

○丙辰清明節。遣駙馬都尉蔡震、馬誠、崔元分祭長陵、獻陵、景陵、裕陵、茂陵、泰陵,文武衙門各分官陪祭。

○遣儀賓楊淳祭恭仁康定景皇帝陵寢。

○遣內官祭恭讓章皇後陵寢。

○賊 方四覆犯貴州、婺川等處,都指揮洛忠等坐降一級,魏紀等降二級,鎮守太監孫敘、總兵官李旻、都禦史魏英,俱宥之。

○丁巳監察·禦史張璉劾奏:“大學士梁儲縱子次攄非法,致人於死。父子死而為求散官,孫幼而輒丐恩命等事。乞罷儲,仍置次攄於法。”上曰:“輔臣子孫錄蔭,乃先朝恩例,次攄事情,令鎮巡等官核實以聞。”

○司禮監·太監張永傳旨諭兵官:“各處盜賊為患,京邊官軍斬獲功次,因查勘未報,尚未升賞,無以激勸人心。其速令紀功科道官在監督提督軍前紀驗,凡奏捷即以紀功文冊隨同進繳,以憑升賞,不許遲緩。”

○大學士梁儲乞休,上曰:“卿學行端謹,譽望素隆,朝夕佐理,多效勤勞,宜勉副委托,不允休致。”

○山西大原府地震。

○戊午提督·都禦史陸完等請發官軍六千人,分駐濟寧、榖亭、安山、安平、東昌、沛縣,防護糧運。兵部議:“以軍分為六,每部僅千人,恐不足禦寇,而宿遷泊頭青縣亦盜所出沒,俱宜設備,但沿河衛所別無官軍可調,計各處運船凡一萬二千餘艘,艘取一人則得萬有二千之數,宜令各運把總官領之分布防送。庶幾官軍既免別調,而運船亦獲安行矣。”乃命總兵官顧仕隆、參將梁璽、都禦史張縉、陳天祥、劉愷如原擬地方,分督之。

○錄延綏鹽池梁等處功,升賞官舍旗軍人等七十二人有差。都督同知時源升一級,太監王兢、都督侯勳、都禦史黃珂各賞銀二十兩。

○錄故太子少保·禮部·尚書兼翰林院·學士彭華孫 師丙 為中書舍人。

○己未山東嶧縣火如鬥,自空而隕,大風隨起,焚毀官民廨舍千二百餘間,及糧畜甚眾。火逸城外,又焚民居及於丘木。

○命羽林前衛·指揮福英以都指揮體統行事,統領新募義勇千八百人,聽征調。從都禦史甯杲請也。

○賜故西天佛子舍剌星吉祭葬。

○賊陷碭山蕭、睢寧等縣。知縣李金、孟琎、蘇霄不能禦,睢寧主簿金聲、丘紳,義士朱用之 奮勇迎戰,死於賊。事聞,命逮金等治罪,贈聲、紳本縣知縣,蔭其子為國子生,用之子升級世襲。

○庚申升監察禦史俞緇 為福建·按察司·僉事。

○賊陷梁山縣。主簿時植死之,其妻賈氏懼辱,即自經。賊覆執其二女,將犯之,誓死不從,賊縛之樹焚而死。事聞,贈植知縣,表其妻及二女曰:“貞烈”,仍蔭其子為國子生。

○山東成山衛秦皇廟火,屋宇悉毀,像設如故,鐘鼓自鳴。

○六科給事中李鐸等言:“近者,禦史張璉劾大學士梁儲縱子殺人,及 儲以疾辭,降旨慰留。其何以平天下之政,而服天下之心乎?”十三道禦史許鳳等亦以為言,詔:“以儲輔導重臣,已慰留之,次攄事待鎮巡官核報處置。”

○辛酉大學士梁儲覆上乞休,並辭孫 宸中書舍人之命。上曰:“卿春宮舊臣,文學才行,眾論所推,方切委任。況今多事之際,正當共圖治理,宜安心供職。梁宸恩蔭,已有旨矣,不允辭。”

○壬戌監察·禦史徐文華言:“近劉瑾弄權,大學士焦芳附之,更張科制。正德三年,廷試畢,工部立石題名。命芳為記,反以更張,定制謂為百年未行之令典。臣廁名其間,實深恥之。伏望將芳所撰記文並其石磨滅,偃仆別命儒臣記之。”詔:“記文已刻,其置之。”

○覆補蔭故太子·少保·工部·尚書 賈俊、孫超為國子生。

○錄狹西鎮靖堡榆山等處功,升賞官舍旗軍七十九人有差。

○癸亥韓府·鎮國將軍徵鑾有孝行,王以聞,賜敕褒獎。

○丁卯賊 劉六等攻焚蘄黃等州縣。兵部議:“以賊舍騎而舟,失其所長,使守者有人,一鼓可擒。乃縱令焚掠而去,湖廣三法及府衛堂印官宜加重譴。”詔:“奪掌印及巡捕都司官俸各五月,餘三月。事寧,通查功過以聞。”

○夜,江西餘幹縣仙居塞有火落於旗竿,頃之散於合塞槍頭,乃滅。

○己巳兵部言:“舊例,三年閱視宣大各邊,及南北直隸十三省。兵備請敕各該巡按清軍禦史用心舉行,無得虛應故事。”從之。

○提督·都禦史彭澤、巡撫河南·都禦史鄧璋 奏:流賊二萬餘騎,駐西平縣。副總兵時源、馮禎,參將神周、金輔擊敗之。賊走其半,奔入城。我軍塞其門,賊懼升屋,迨夜縱火焚之。凡斬首千餘,級焚死者倍之,擒其渠、魁 二人。澤璋 及 禎等,各賜敕獎勵。禎等仍賞銀二十兩、彩幣二二表裏。紀功給事中吳王榮、禦史雷宗、巡按禦史李元各銀五兩、彩幣一表裏,奏捷者升賞如例。

○提督·軍務·右·副都禦史陸完奏:“副總兵劉暉追賊至滕縣,呂孟、社村率家兵並頭目達官等沖其陣,大破之,追奔百餘裏,斬首九百餘級,俘獲二百餘人。”完及 暉各賜敕獎勵,暉仍賞銀二十兩、彩幣二表裏,奏捷者升賞如例。

○革神木千戶所。初,永樂間用鎮朔等衛所軍丁千人守護大木廠,人給月糧六鬥。至逆瑾時,立為千戶所,選千戶鎮撫吏目各一人、百戶十人,月增軍糧四鬥。至是,以非舊制,兵部請革之。

○庚午命狹西岷州大崇教寺·番僧劄巴堅參襲灌頂凈覺佑善大國師。

○辛未革交城王府輔國將軍奇澶祿米三之二,奇渝、奇潚、奇氵□頴及 奇澶子奉國將軍表栩、表□木廿□冋□三之一,以輔國將軍奇洢訐奏按問不實也。

○唐王妃蘇氏薨,賜祭葬如例。

○禦史徐文華劾巡撫貴州·右·副都禦史魏英貪汙,吏部請令自陳。都給事中楊禠等覆言:“貴州道遠,又方多事。若俟自陳往返,須數月,乞先補其闕,乃令英致仕。”

○命貴州·都司·都指揮·同知張泰掌印,都指揮·僉事 王麟僉書管事。

○升前軍·都督府·帶俸·都督·僉事 谷大中為都督·同知。大中,大用弟也,由錦衣衛指揮同知,累冒功升都督僉事。至是,又自陳延綏功,得加升。

○命沿河守巡兵備、守備、軍衛有司俱聽總理河道都禦史劉愷節制,罷安平鎮統軍都指揮杜雄,以王祥代之。從愷奏也。

○副總兵·都督·僉事 馮禎以追賊死。河南賊自西平之敗,由上蔡□水西走。巡撫都禦史鄧璋 等狃於一勝,過汝寧朝王,宴飲連日,賊得招集散亡,勢覆猖獗。攻鄢陵、西華、長葛、新鄭、汜水、鞏等縣,所過殘害,遂至河南府。圍城三日,諸軍始追及之。無覆部伍賊,乘我軍饑罷,率眾迎戰。參將金輔懼不敢渡河,禎及副總兵時源、參將神周方列陣,而參將姚信所部京軍,馳越 禎前,夫利先遁。賊見陣亂,麾眾突至,禎下馬力戰死焉。事聞,兵部劾奏璋 等僨軍失將,俱宜重治。詔:“停 璋 俸,令戴罪殺賊。源、周、輔、信並紀功禦史雷宗,皆降敕切責,俾圖後功。”既而,給事中吳玉榮覆劾信罪,乃並停其俸。而贈禎洛南伯,並賜謚祭葬。子大金襲升都督僉事。禎,舒城人,由綏德衛軍累功至都指揮僉事,充參將,分守寧夏西路。寘鐇之變,禎及協守孫隆等馳奏告變。事平,升署都指揮同知。比以剿賊徵至河間,忽與賊遇,督所部鏖戰下,令毋顧首級,毋貪所遺輜重,追奔數十裏,遂大勝。斬獲數百人,尋論功升都督僉事。是役也,特以援弗繼遂遇害明年。是日,禎死所,風霾大作。又明年是日,亦如之。洛人乃啟伊府奏聞,敕立祠洛濱,每年以是日祭致。禎,忠勇過人,蓋一時名將也。

○壬申罷守備·浮圖峪·都指揮王京、守備·紫荊關·指揮李慶,以縱賊盜礦,故也。

○癸酉升雲南·左·布政使楊茂元為都察院·右·副都禦史,巡撫貴州地方兼理軍務。

○兵部以奏擬升賞格例,有未及者,請再詳定:“凡一人就陣,擒斬有名劇賊一顆者,升實授一級世襲,不願者賞銀三十兩。以次劇賊升署一級世襲,不願者賞十兩。從賊一顆者賞五兩,至三顆者升襲。如獲劇賊例,不願者賞銀十五兩,六顆以上至九顆升賞倍之,仍各分首從為從者量賞。其緝獲者不在此例,領兵把總等官部下斬擒有名劇賊五顆以上者,如邊方例升實授一級。從賊七十人以上者,升署一級。五百名以上,升實授一級。量賞不及數者,俱給賞量,賞二人至五人為從共斬賊一級者,共賞銀五兩。陣亡者升實授一級世襲,不願者賞銀十兩。重傷而沒者,升署一級,不願者賞銀七兩。一人獨斬小從賊一級以上,賞有差。破敵而傷者,亦賞。俟事寧,仍如舊例。”從之。

○江西·右·恭政吳廷舉等敗賊於連河寨,斬捕七十餘人。事聞,上以總制·都禦史陳金、太監黎安調度有方,各賜敕獎勵,覆廷舉冠服,仍停俸戴罪自效。

○甲戌魯府·車□真國將軍陽與□金以兵荒,請辭常祿。上降敕獎諭:“祿不允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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