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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八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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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之八十六

正德七年夏四月

○乙亥朔。享太廟。

○升山東·左·布政使姜洪為都察院·右·副都禦史,提督鴈門等關,兼巡撫山西等處。

○升雲南·布政司·右·布政使丁養浩為左·布政使。

○丙子監察·禦史舒晟言:“往者,劉瑾毒流海宇,無罪而死者甚眾。如府丞周璽、禦史蔣欽、徐禎以棰楚,侍郎劉憲以淹禁,給事中許天錫、周鑰、郗夔、郎中馮颙 以自縊,主事 何釴、推官周臣以暑暍,皆不得其死,乞量加恩典,以慰泉壤。”命所司知之。

○太監谷大用奏:“副總兵許泰、劉暉、馮禎、時源,參將金輔、神周,游擊將軍郤永等,屢有斬獲功。都禦史陸完閑於戎務,侍郎楊潭督餉不乏,請亟施大賚。”又言軍中勞苦,及賑恤數事。得旨:“大用統率軍旅,多效勤勞,兵部即會官議以聞。”既而會議,以四方盜賊蠭起,自出師以來,所向克捷,諸將親冒矢石,其功居多,而督軍督餉者亦與有力,升賞宜厚。但始者奏定格例謂,殲滅山東、河南大夥賊盡絕者,乃如寧夏例,論功拜封。今賊首未擒,難以卒議,且 泰、禎、永、源、周及 完,近已加升,宜通俟功成之日,奏請定奪。若軍士首功勘籍已至者,請即如例升賞。其未至者,令紀功官以次勘報。議上,大用特賜敕獎勵。時大用自臨清召還,慚於無功,其為此奏,實欲自要爵賞。廷議不可,乃已,然不敢逆其意,故勞慰如此。

○丁醜以霸州平口討賊功,升賞官舍旗軍周瑁 等二百三人有差。

○夜,北方流星,赤色光盞,起自紫微東蕃北行,至近濁。

○戊寅升雲南·按察司·按察使周津為本布政司·右·布政使。

○賊 楊虎等自河南入山西澤潞、遼諸州、陵川、壸關、高平、沁水、陽城、翼城、曲沃、襄陵、洪洞、趙城、靈石、介休、平遙、祁、太谷諸縣,皆殘破殺,掠以千萬計。司府衛州縣官,坐逮問者四十二人。獄上,參政尚衡、副使白翺降一級。參政王紹、僉事 張賢奪俸五月。參政陳逵、僉事 杜珫等贖杖還職。知縣石約 等,減死黜為民。

○男子張用等五百餘人自宮求進。命錦衣衛及五城兵馬司逐之,有潛居京師者,治以重罪。

○己卯轉浙江·布政司·右·布政使馬金為左·布政使。

○庚辰改致仕·吏部·尚書 劉機為南京·兵部·尚書,參讚機務。機營求覆起,乃用之南京。

○以半壁店、孔家莊、石盤村、建橋、宋門店破賊功,升賞官舍旗軍許雍等二千二百四十九人有差。都指揮·同知神周加賞銀二十兩、彩幣二表裏。

○贈宣府奇兵營·指揮使李良為都指揮·同知,賜祭,其子襲升都指揮僉事,以討賊邳州沒於戰陣,故也。

○以天津新莊村捕賊功,升賞官舍旗軍民快黎承宗等七十三人有差。

○辛巳命巡撫寧夏都察院·右·副都禦史張勳 致仕,為言官所劾也。

○升濮州·知州王棟 為山東·按察司·僉事,整飭兗州兵備。

○建州右衛·女直·都指揮牙禿哈等各來朝貢馬,賜宴並賞金織衣叚等物有差。

○壬午南京十三道禦史周期雍等以京師地震,言:“逆瑾既誅,海內稱慶,而致仕大學士焦芳、劉宇以附瑾流毒,未正其罪。致仕尚書 劉大夏、韓文、林瀚、楊守隨,故左都禦史張敷華皆罹瑾擯逐,未蒙昭雪。乞將芳等削奪竄殛,大夏等優以恩禮,賜之贈謚,以昭國法,以快人心。”下其章於所司。

○升浙江·按察使蔣昇為本布政司·右·布政使。

○是日,例賜群臣食不落莢,以兵荒免。

○癸未升狹西·按察使馮清為都察院·右·僉都禦史,巡撫寧夏等處。

○甲申升浙江·右·參政範鏞為浙江·按察使,湖廣·右·參政陳鳳梧為雲南·按察使。

○提督·軍務·都禦史彭澤等至河南言:“西平之戰,副將時源等兵力己疲,固難追襲。其致敗也,罪由參將姚信及都指揮周鏞、呂璽、張王□讚,而信亦有微功。”下兵部議:“邊兵未到之先,河南鎮巡官握兵省城,坐視流賊攻劫。裕光二州及虞城等八縣,不能剿殺。及邊兵到,鄧璋 方率眾出城,幸而西平克捷,遂爾驕怠宴飲汝寧,以故賊勢覆熾,攻破鄭洧、商水、西華等十五州縣,遂圍河南府三日,官軍始追及之,又失一副將,隳損國威,俱宜逮問。澤及 仇鉞 ,顧為之諱諉罪信等,亦難辭責。至於分巡僉事 何正縱脫賊,屬僉事 王玹、都指揮丁英置酒邀宴,其罪尤重。”得旨:“鏞、璽、王□讚俱停俸,玹、英逮問,正亦停俸,俟勘實以聞。璋、源等已有前旨,澤、越 初至地方,已之。”

○以水災免淮安府稅糧十六萬石、草四十萬束。

○昏刻,土星犯亢宿南第二星。

○丙戌吏部·左·侍郎劉春以四川盜未平,言五事:“一 今領軍出哨委都指揮、指揮、千百戶多畏縮,托疾不行,乃以吏典義官充之,則平日爵祿此輩者,將何為哉?自今領軍官托疾者,請革其職,子孫襲替亦遞降。一 邇者,東達江津之功,總制等官俱升賞,而領軍者都指揮方面知府而下,皆不及,乞量為升賞,以勵人心。一 近調川湖各宣慰宣撫司土兵,效勞居多,乞量授職,禦陣亡者亦加優恤。一 何定何士昂以吏役在東達江津,俱有奇功,而賞格未及,宜如軍職例升賞。一 茂州衛·帶俸·指揮馬聰舊充參將,曾經戰陣,坐累不用,乞查訪果有才能如聰者,不拘年老退閑,俱得起用。”兵部議:“凡軍職承委領兵而托疾者,勘問革職,子孫襲替調邊衛。土兵有功給賞,陣亡優恤,宜加厚。其頭目有奇功,應升級者,總制官奏處。所舉馬聰查訪起用,何定量授署千戶,註重慶右所,食糧一石,仍領軍。”從之。

○升湖廣·按察司·副使侯啟忠為浙江·布政司·左·參政,兵部·郎中曹昆為湖廣·布政司·右·參政。

○給鄭府·故·革爵郡王 見氵□蔥子祐木□喜 養瞻米歲五十石。

○丁亥先是,督餉·侍郎楊潭奏:留淮安寄庫湖廣折糧,暨兩淮運司銀,共五萬兩,備南直隸軍餉。至是,巡視侍郎叢蘭奏急缺糧草,乃令潭分給其半。

○給事中張潤 等言:“江西、川狹、河南、山東、直隸用兵日久,公私困竭,而盜賊橫行未已,各總制提督副參撫鎮等官,宜議罰。”兵部覆議:“陳金之在江西,雖事多遲延,而計出持重。馬腦洞、華林山斬捕功亦數千。洪鐘之在四川,鄢藍 賊首己誅,廖麻子、麻六兒餘黨漸滅。惟江津之賊,尚爾奔突。陸完捷報屢聞,彭澤蒞事未久,藍章、張縉、張鳳、高崇熙、鄧璋 及將官如楊宏、閻綱、時源、神周、金輔等功過相半,請加策勵,以責其後功。且自用兵以來,奮身死難者多,司府州縣文臣,下至義官、吏典,沖鋒殺賊者,又皆邊兵、土兵、狼兵及義勇。而都司、衛所官軍,不聞有效死力者,甚則如龐鳳、廉瑛之移病,王泰、趙鉞之懦怯,魯宣之延賊,於英、萬廣、鄧桂之失守,及指揮李宇等臨陣先卻,俱宜重治。”詔:“如議,鳳等下巡按禦史逮問,奏越革還原衛。”

○命懷安衛·納級·都指揮·僉事 陶傑守備葛峪等堡地方。

○戊子總制都禦史張泰奏:虜牧羅羅墎,謀入寇。督副總兵蘇泰、都指揮徐謙 等夜襲之,斬首八十一級。賜敕獎勵,奏捷人升賞如例,有功及陣亡官軍,巡按禦史勘實以聞。

○初,太監張永傳旨:“北直隸、山東饑,前發公帑賑濟,恐不給。通州倉加耗附餘,並天津、德州、臨清所寄糧,再支二十萬石。戶部其量地之遠近、災之重輕,預定其數,俾侍郎王瓊 會各巡撫官賑之。”於是,戶部議:“定順天二萬石、永平一萬石,俱支於通州倉。保定、河間,各一萬五千石,天津五千石,長蘆運司二千石,俱支於天津倉。廣平、順德各一萬石,真定、大名各一萬三千五百石,青州、登州、萊州各一萬三千石,濟南、兗州、東昌各一萬五千石,山東、運司二千石,俱支於德州臨清倉。”從之,且敕瓊 隨宜區畫,務俾窮困即沾實惠。

○升刑部·署郎中事員外郎沈恩為狹西·按察司·副使,廣西·按察司·僉事 張芝 為湖廣·副使。

○己醜升安陸衛·指揮使王偉為署都指揮·僉事,於湖廣都司僉書管事。

○初,賊破鄢陵縣。知縣孫讚饋賊得其金帶,主簿王昱縋城而逃,死傷者三千餘人。致仕尚書 劉璟家為賊所劫,亡馬誥命。璟以聞,讚、昱下巡按禦史逮問,璟令有司優恤,仍以誥命給之。

○命遵化衛·都指揮·僉事 馬善守備汝寧、信陽等處地方。

○庚寅升南京·禮部·署郎中劉臺為廣西·按察司·副使。

○添註福建帶奉·都指揮·僉事 許清於江西都司,領軍殺賊。先是,江西參將趙釴怯懦,革任。兵部以江西原無參將,請用清。從之。

○命羽林前衛·指揮使劉鎮守備西陽河堡地方。

○辛卯太監張永傳旨:“都指揮楊義、姜義、熊偉、趙曰□永領所部官軍三千九百餘人,往霸州等處,聽調剿賊。人賞銀一兩,即日啟行,仍發太倉銀萬兩,以給軍餉。”

○雲南鎮巡黔國公沐昆等奏:“安南長官司那代等叛,調兵會剿,破其寨擒那代並其黨七十餘人,斬首三十七級。”賜敕獎勵,奏捷人升賞如例,有功及陣亡者,巡按禦史查勘以聞。

○壬辰發太倉銀萬九千七百兩於光祿寺,以償借用民間牲口價,其舊欠牲口準徵折銀以還太倉。從禮部覆光祿寺奏也。

○錄貴州討阿雜功。鎮守·太監孫敘 加祿米歲十二石;巡撫都禦史魏英賞銀二十兩、纻絲四表裏,巡按禦史徐文華半之;布政使翁健之,參政朱璣、陳一經,副使王經、陳恪,僉事 陸健,賞有差;官軍升賞者,凡千一百四十三人。

○紀功給事中吳玉榮奏:“所調湖廣漢土官軍及招募僧兵,縱肆荼毒,所過騷然,甚於流賊。總兵官方壽祥、都禦史李士實紀律不嚴,宜切責之。河南民兵,號曰棒手,百十成群,聚劫行旅,而都禦史鄧璋 全無統紀,又任用大同指揮汪淵 使領軍壯罷閑,司務黃彬使領民快浪費官銀,殺害脅從,俱宜治罪。”下兵部議覆,得旨:“壽、祥士實降敕切責,土兵令嚴加約束,不許生事害人,重困地方。璋 已停俸,淵、彬下巡按禦史逮問。”

○以水災免浙江、湖州府京庫絲綿、絹匹,南京衛倉折銀,徐州倉米有差。

○癸巳升戶部·署員外郎馮相、易州·同知王納誨為河南·按察司·僉事。

○升弗提衛指揮使伯赤為都指揮·僉事。

○乙未錄湖廣沔陽、景陵、漢川等處捕賊功,升賞官舍旗軍義官民快三百十五人有差。總制·尚書 洪鐘賞銀十兩彩幣、二表裏,布政使陳鎬、副使蔣昇、都指揮張塤、潘勳 銀幣半之;參議方璘、僉事 張繼、孫火□岡幣之半。

○丙申太監張永傳旨:“張俊、許泰、郤永追賊至近京,其遣人勞之,各賞銀十兩,從征軍士各一兩。”

○丁酉參將王杲與賊遇於蒙村,戰死。詔:“有司具棺歛,賜祭二壇,贈都督同知,其子襲升指揮使。”

○大學士李東陽等上曰:“伏見去冬以來,京師地震有聲,霸州及山狹、福建、雲南等處相繼地震,奏報不絕。竊聞天人相應,理有必然,上下交修,道須兩盡。孤卿之任,非諸司比,故周官爕理不備其人,漢廷策免亦有故事。臣等或親成顧命,或特被簡存,職在論思,憂惶無地。且如講筵,聖學所關也,臣等不能盡啟沃之功。早朝,政令所出也,臣等不能預陪從之列。宗廟、社稷,神靈之所在,至尊嚴也,臣等不能執奔走之事。而歲時奠獻,但遣公侯。宮殿門禁,天子之所,居至深密也,臣等不知動止之詳,而晨昏出入,未聞警蹕。凡如此類,不敢盡言。即今帑藏空虛,軍民窮困,流移不己。寇盜肆行,江西、四川累歲用兵。山東、河南、南北直隸,所至殘破,戕害將領,荼毒生靈,侵擾京畿,略無畏忌。蓋自創業靖難以來,未嘗有此。臣等適當其責,罪無所逃,仰瀆威嚴,伏俟罷黜。尤望淵衷朗悟,如日中天溫。習舊聞日親經史,視朝向獻一覆舊。親信必恭謹之人,委任必忠良之士。嚴內外出入之防,正堂陛崇卑之分,動息有恒,飲膳有節,頤養聖躬,茂隆國本,以上回天意,下結民心。則列聖開創之難,先皇付托之重,可以永保於無強,惟在聖心一轉移之間耳。”入,不報。

○戊戌升寧波府·知府 張津為山東·布政司·左·參政。

○提督漕運·鎮遠侯顧仕隆以群盜焚劫運船,乞罷,不允。

○己亥日生暈,至午而散。其夜,流星尾跡光如盞起,自螣蛇西行至文昌,炸散。

○庚子賜南京·兵部·尚書 柴昇、父文璋,祭葬如例。

○辛醜先是,錦衣衛·千戶朱瀛坐事調廣西,以劉瑾黨覆有旨逮捕。廣西都指揮僉事 蘇英素善瀛囑,解官中途,假墜水脫免。事發,仍嚴捕瀛、英,坐降二級。

○癸卯命保國公朱暉子麟仍世襲侯爵。初,暉父撫寧侯永,成化中累以戰功進爵保國公。及卒,暉奏襲父爵。言者謂:“賞浮於功,宜奪。”孝宗重違先朝之命,準暉襲,且令以後仍襲候。至是暉卒,麟覆奏請。屢下廷議,皆言:“孝宗已有明旨,仍襲侯。”

○錄贛州大帽山功,升賞官軍義民機兵八百八十二人有差。總制·都禦史陳金、巡撫都禦史董傑、鎮守太監黎安、王嵩各賞銀二十兩、彩幣二表裏。參議俞諫、僉事 李王□讚銀幣各半之,巡按禦史王士昭、都指揮趙鉞又各半之。時傑已卒,命給其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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