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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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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之八十

正德六年冬十月

○戊寅朔。享太廟,遣駙馬都尉游泰代行禮。

○升雷州府·知府 趙文奎為雲南·布政司·右·參政,大理寺·署右寺副程銈為四川·按察司·僉事。

○己卯守備·河間·都指揮程漢嘗領軍潰於景州,巡捕指揮曹□□良臨陣先逃。事聞,詔:“停 漢俸,戴罪殺賊。□□良,令巡撫官提問。”

○下刑科·給事中竇明於錦衣獄。明言:弭盜、備邊、擇將、安民四事。內批:令執訊。然明所言,實未嘗觸諱也。

○庚辰魯王 陽鑄奏:“賊攻兗州,雖率宗室分守諸門,射退之。然慮其覆至,乞添設兵備官。”會提督侍郎陸完,亦請改臨清兵備於濟寧。兵部議覆,乃命:“調臨清守備指揮宗敏於濟寧,兼援兗州。”以王有守禦功,賜敕獎勵。

○辛巳命巡視四川·都禦史高崇熙 移駐重慶,督兵征思南等處流賊。從巡撫都禦史林俊 請也。

○壬午陜西·撒裏等族·番人撥撥等,來朝貢馬匹盔甲等物,給賞彩叚絹鈔如例。

○癸未敕太子·太傅·魏國公徐俌南京守備,掌南京中軍都督府事。

○掌錦衣衛事·都指揮·僉事 朱寧 奏:“本衛辦事官旗正千戶陳欽、李鏞等三十二人,捕盜有功,乞升錄。”兵部覆奏謂:“舊例,宜核實。”得旨:“寧 及 欽、鏞等俱升一級。”遂升寧 為都指揮同知。

○命後府·都督·同知白玉坐耀武營,萬全·都司·署都指揮·同知陳勳 坐練武營,直隸寧山衛·納粟·都指揮·僉事 熊偉、營州·後屯衛·都指揮·僉事 趙昶各協同管操,偉仍提調官軍,守把正陽等門。

○賊入山東長山縣。典史李暹與戰,殺數十人,中流矢死。命給棺歛還,其喪仍補其子為司吏,免試。

○甲申四川·播州·宣慰司楊斌遣長官鄭鋆等,貴州宣慰司宋儲遣舍把 宋憲等,各貢馬朝賀,賞彩叚鈔錠有差。

○賊 劉六等攻濟寧州不克,焚糧運船千二百一十八艘,遂焚都水分司,執主事 王寵,尋釋之。提督軍務·侍郎陸完遣副總兵張俊,往援運船不及。因劾漕運·總兵·鎮遠侯顧仕隆、參將梁璽、都禦史張縉、山東鎮巡、布按二司守巡、濟寧州衛官,及 俊,俱宜罪。兵部覆請,得旨:“守巡兵備並州衛掌印、管操、領軍、巡捕等官,俱停俸戴罪殺賊。漕運總兵、都禦史、參將、山東鎮巡及布按二司掌印官並俊,姑宥之。”

○總制·江西·都禦史陳金奏:“廣東陳鄉縣賊首張仕錦 率千餘人,攻贛之安遠。土民何積玉者,嘗與賊通。副使王秩及通判徐圭招積玉,令計擒之。積玉伏南徑口,遂擒仕錦,並具黨十二人,殺三十五人。乞錄秩圭功,其未獲賊首李細仔 等,仍令積玉擒捕,俟有功官之。”兵部覆請,得旨:“仕錦 等攻城殺人,罪惡深重,即所在斬首示眾。積玉革心歸化,待再有功奏來升用。秩等先令紀功禦史獎勸,仍核實,並議以聞。”

○夜,流星光如盞。自天倉西南行至羽林軍,尾跡炸散後,三小星隨之。

○丙戌賊 劉六等寇曹州屯裴子巖集,副總兵馮禎、許泰,游擊將軍郤永擊之。賊迎戰,斬首三百餘級。追至集北,擒斬又千八百餘人。而賊首朱千戶者,為禎部卒沙長孫 所得。提督軍務侍郎陸完以聞。賜敕獎勵,賫奏人升一級,賞纻絲衣一襲,鈔千貫。沙長孫 如榜例即授世襲正千戶,賞銀千兩。諸有功官軍,驗實準升級,俱世襲。陣亡者,若有擒斬功次,仍加升,且給家屬銀三兩。

○太監張永奉敕揀選團營官軍,得十二萬三千七百四十有奇。永因請:“於將臺下精選六千為正兵,又每營各選三千為奇兵,共四萬二千人。時常操練,有警即調遣。”兵部議覆謂:“近傳賊 劉六等覆引而北,宜如永奏。”乃命:“內外提督團營官揀選人,給馬匹器械。以練武營·協同坐營·都指揮趙曰□永及暫調五軍右哨坐營·都指揮楊義,於練武營領之。聽提督官操演,待警而行,不許虛應故事,亦不許奏討別差,永為定例。如故違者,提督及科道官指實參奏,重治之。”

○兵部奏:“山東各失事官,已奉旨待賊寧查處。但清州指揮李經、樂安知縣白珣聞賊先逃,情罪尤重,益都知縣牛鸞屢有擒斬功,乞先賞罰。”得旨:“經等,巡按禦史逮問。鸞升俸二級。各失事官,俱停俸,戴罪殺賊,待事寧一並查奏。再有失事者,不宥。”

○丁亥升湖州府·知府 耿明為江西·布政司·左·參政,廣西·按察司·僉事 林長繁 為右·參議。

○昏刻,金星犯鬥宿。

○戊子改山西·按察司·僉事 陳霆提調學校。

○給代府·輔國將軍成鑙 夫人馬氏養贍米,歲五十石。

○己醜狹西·行都司·都指揮·僉事 王澄、甘州·左衛·指揮趙勇坐守備不設,當謫戍,以情輕宥之,澄降三級,勇二級。

○庚寅虜入大同,黃土坡等墩官軍,禦之不力,多傷害者。事聞,詔:“奪參將宋文、劉繼俸三月,與分守太監韋忠、馬順,俱戴罪殺賊。千戶劉玉等逮問,鎮守太監良玉、總兵官 □椿、巡撫都禦史石玠,姑宥之。”

○壬辰升巡撫·山西·都察院·右·僉都禦史王璟為右·副都禦史,管院事後三日,以盜賊未平,令俟代者,始回京。

○升吏部署員外郎孫經為山西·按察司·僉事,南京·行人司·左·司副薛金為廣西·按察司·僉事。

○升太常寺·博士王子謨為南京·工科·給事中。

○致仕·少保·刑部·尚書 閔圭卒。圭,字朝瑛,浙江烏程縣人。天順甲申進士,授山東道·監察·禦史,擢江西·按察·副使。已而,改廣東,進按察使。成化末,江西南贛盜起,擢都察院右僉都禦史,巡撫其地。至則盜之難除,由巨室舍匿,欲連坐之,京宦多不悅。會妖人李孜省 得幸,因言:“圭不勝任。”左遷廣西按察使。弘治初,覆都禦史,巡撫畿甸,尋進刑部侍郎。四年,以都禦史總督兩廣軍務。猺獞相繼為亂,皆討平之。又通行鹽之地,以濟軍儲。立定順長官司,以制蠻變。八年,進刑部尚書,尋改左都禦史,掌都察院事,加太子少保。十三年,遷刑部尚書。樂工袁琳系獄死,偵事者謂:“由刑部郎中丁哲致之。”事連禦史陳玉,下廷議。時以事出中貴,相顧莫敢發,圭獨擬如律。及吏徐圭辯哲冤,並下獄深治,圭又執如初。遼東都指揮張天祥襲虜為功,大理少卿吳一貫按其罪當死。會天祥死獄中,孝宗大怒,親鞫於廷,欲置一貫重辟。圭與都禦史戴珊,力諍乃止。貶官宣撫,逮妖人李道明,蔓延百餘人。巡撫者欲張大以為功,圭奏:“罪止道明,餘無罪。”皆縱之。正德初,及諸大臣伏闕,上不聽,逆瑾用事,圭遂請老,加少保,乘驛以歸,有月廩歲夫之賜。圭,敦樸質直,器度博大,揚歷中外,不矯不隨,蓋亦一代之鉅人者長也。

○泉州府地震聲如雷。

○癸巳山西·巡撫·都禦史王璟奏:“賊所過婦女死不受汙者,三十有二人,乞旌表。”禮部議:“請於諸府旌善亭,建貞烈之碑,列姓氏年籍,以垂永久。人給銀三兩,以資殯葬。”從之。

○分守·涼州·太監張昭、副總兵蘇泰奏:“虜酋 亦蔔剌、丞相阿爾禿廝等,為小王子所敗,屢入莊涼為患。官軍斬獲有功者,乞升賞以勵人心。且請督發洮岷等衛未至官軍,以備之。”兵部以“昭、泰,宜先下敕獎勵。官軍有功者,令巡按禦史即查奏升賞。備邊官軍,令總制都禦史嚴限督發。”從之。

○夜,月犯天高星。

○乙未誠孝昭皇後忌辰,奉先殿行祭禮。遣駙馬·都尉崔元祭獻陵。

○發太仆寺馬價銀十五萬兩買馬。

○丙申江西·布政使劉杲乞致仕。吏部謂:杲勤慎無邊,宜量加秩,以獎恬退。乃命以都察院右副都禦史致仕。

○賊破直隸廣平縣。巡撫都禦史蕭翀 劾奏:“參將莊鑒、大名通判周塤 畏縮不進,知縣魏繼盛等防守不嚴。”兵部議:“以鑒、塤 或別用調遣,宜勘處。繼盛等,宜逮問。”從之。

○丁酉虜犯陜西山丹境,守備·都指揮張鵬禦之,戰於獨峰山湖,斬首六十五級。再犯甘州,西北副總兵白琮等與戰於黑柴溝,斬首百六十三級,並各獲馬、駝牛、驢及器械甚眾。巡撫都禦史張翼、總兵官衛勇、王勳,各以捷聞。命:“寫敕獎勵翼 等,賫奏人各升一級,賞纻絲衣一襲、鈔千貫。”

○戊戌賊 方四等四千餘人,自貴州石阡踰馬瑙關,覆入四川境劫掠。巡撫都禦史林俊 奏:“請調總兵楊宏會都禦史高崇熙 剿賊。”兵部議請,從之,仍令總制及各巡撫官協謀,以靖地方。馬瑙關失事官,查奏處治。

○己亥命羽林前衛·署都指揮·僉事 張鉞掌大寧都司印。

○庚子升江西·右·布政使任漢為左·布政使。

○辛醜戶部會議總督漕運及各巡撫都禦史所奏事宜:“一 各兵荒地方,起運糧米,宜量徵折色,仍於災輕地方,量為派徵,以備存留。缺乏山東殘破州縣京邊糧草,俱免。一 兌軍加耗米每石減一升,過江腳米江北八升,江南仍六升。一 兌運糧以十之八輸京倉,十之二通倉。改兌糧京通二倉各半,暫行一年。其被賊焚劫糧米七年八年者,俱通倉省腳價以補燒毀之數。一 遮洋船原擬添帶德州庫綿布二萬疋,宜令停止。一 管屯官即令兼領捕盜,以省屯軍供應,仍禁各衛所官擾遣人役下屯騷擾。一 兵荒之餘,沿河軍衛有司,苦於夫役。黃馬快船需索尤甚,宜定與夫數多者不過二十名。一 南北河道,請推重臣二員分理,且督有司浚淮安,理刑主事如舊覆設。一 添設鴈門等三關管糧通判一員,覆設南京戶部軍儲倉大使。省無為州民池河泊所,並三河縣夏店、公樂二驛,為三河驛。一 四川銀課遵化鐵課,俱宜量減。”議入,得旨:“分理河道重臣,其再議以聞。進鮮馬快等船,令內外守備官驗物撥船,務從省約,餘皆如議。”

○命太子·太傅·成國公朱輔掌左軍都督府事,兼管三千營。

○太監張永傳旨:“金吾·右衛·指揮·同知胡俊,令山東總督備倭。”

○兵部言:“近者,副總兵許泰、馮禎,游擊將軍郤永,屢破賊鋒,宜加獎勞。副總兵白玉、張俊 師久無功,宜加督責。”從之。

○代府·鎮國將軍聰氵□闕 等十人,嘗支祿米於大同府,同知馮璟忤其意。會璟罷官,遂率群仆奪其資覆走。愬於朝,下鎮巡官勘實。革聰氵□闕 等祿米四之一,群仆謫戍邊衛。

○壬寅蔭太常寺·少卿兼翰林院·學士武衛子選為國子生。

○升江西·按察司·按察使鄭岳為布政司·左·布政使。

○降陜西·行都司·都指揮·僉事 王澄為指揮·僉事,食正千戶俸;甘州·左衛·指揮·僉事 趙勇為副千戶。坐守備不設也。

○癸卯命:“山西·行都司·都指揮·同知林寬充右·參將,分守大同西路。閑住·指揮·同知陳銓守備大同左衛城。陽和衛·指揮使李溏守備大同右衛城。義勇左衛·署指揮·同知陳謹守備山陰城。俱以都指揮體統行事。”

○甲辰東寧伯焦淇卒。淇,弘治辛酉襲祖爵,嘗領神機營分司,又改振武營,又掌府軍前衛事,又統神機五千營兵馬。正德庚午,佩征蠻將軍印,總鎮兩廣,未數月而卒。淇,出紈綺,雖屢督戎兵,不甚谙練,其出鎮也實以賂劉瑾得之。是年秋,瑾誅,邸報南下,淇暴卒,或謂其憂恚自盡雲。

○升江西·按察司·副使吳一貫為按察使。

○雲南洱海衛、大理府、鄧川州及鶴慶府、劍川州,各地震,而鶴慶、劍川尤甚。崩毀城垣房廨,人有壓死者。

○乙巳給陜西西寧等處茶馬一千匹於甘肅,從鎮巡等官奏也。

○丙午太保建昌侯張延齡為妾請葬地。有旨詰責,延齡皇恐伏罪,仍戒諭而宥之。

○兵部以提督軍務侍郎陸完奏:“賊千餘人,自宿遷渡河攻虹縣。”去鳳陽皇陵不遠,而賊首劉六等在沂莒間京,邊兵少不能兩援,請:“促河南都禦史鄧璋、直隸都禦史張縉,會剿。南直隸衛所京操秋班官軍,宜留防禦。仍令完度賊勢緩急,別議調軍。”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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