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之七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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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之七十六
正德六年六月
○己卯朔。命貴州·都指揮·僉事 葉曇 守備清浪地方。
○大慈恩寺·大悟法王 舍剌劄死,命工部營葬,不為例。
○庚辰升四川·茂州衛·指揮·同知鄒慶、會州衛·指揮·同知李燧俱為署都指揮僉事。慶,四川都司僉書管事。
○河南·汜水縣暴雷雨,水漲溺死者百七十六人,毀城樓一所,城垣百七十餘堵,官□□角羊□民居二千二百五十餘間。
○辛巳命左春坊·左中允兼翰林院·修撰賈詠,清理軍職貼黃。
○虜寇延綏。定邊營·游擊將軍時源襲敗之,斬首三十四級。
○壬午江西·臨江府,夜見火星交流。頃之,火大如車輪,尾長數丈,隕府城東北。吉安府,火星如鬥,光□□天,目西北流東南,墜聲如雷。
○癸未南京十三道·禦史林近龍 等劾奏:“掌詹事府事·吏部·右·侍郎兼翰林院·學士靳貴主考會試,而家僮通賄,宜罷。”詔:“供職如故。”貴尋奏乞放還田裏,不允。
○山西盜李華等,起逆瑾黨,亡命□多從之,眾至千人,衣幟皆赤,與劉六等合掠壸關縣之趙村,大肆焚戮,沈王乞師討之。上切責鎮巡官,令軍衛有司失事者,俱停俸戴罪殺賊。
○寧夏·都指揮·僉事 陳恂等敗虜於唐渠,斬首四十一級。
○山東·兵備·副使張憲劾:“守備·歸德·都指揮萬廣屢敗事,及濟寧衛·指揮趙俊,邳州衛·指揮韓綸、李隆,知州周尚化,俱宜治。”命:“停俸戴罪殺賊。”
○湖廣·巡按·禦史何棐言:“軍旅之際,非重升賞,人不用命。往年,陜西鎮坪之捷,官軍自秋徂冬,沖冒風雪,大敗盜兵。今自冬徂春,盜兵覆集,脅從日眾,官軍當疲弊之餘,涉險深入,晝援鳥道,夜燃蠟布。盜每架梁,以迎我軍,或仰關而擊,則巴達東鄉之捷,較之鎮坪益難。乞將鎮坪之功,斬首三顆者升署職一級,四顆者實授一級;巴川之功,三顆者實授一級,四顆者加署一級。凡官吏生員報效有功者,許總制便宜授以官職。且賊黨雖眾,率多脅從。若生擒中,審其從賊未久者,發戍邊衛。而又明示賊黨,有能擒斬,其酋來獻者,授以世襲土官,仍加重賞,與謀者俱得免罪,則賊可平。”下兵部議覆謂:“升賞近已定格例,宜再榜示。生擒之盜,待以不死,恐審驗未直,覆貽後患。若果迫脅者,方許發戍,仍分置各衛。”從之。
○兵部覆南京·十三道·禦史周朝佐等所言三事:“一 重操江謂,長江之險,武事日弛,倘徐鳳之盜遁奔,而南九江之盜順流而東,何以備之?乞將橾江都禦史及總兵官慎選而久任之,俾練習舟師。一 選官軍謂,南京大小教場及新河口操備軍士,壯者占役私門,老弱充數行伍。其把總管隊宮,又皆非材,何以禦寇?乞令南京兵部會科道官閱選太監、總兵,有例外多占軍伴者,指揮而下有投充勢要、影射差橾者,聽指實劾奏。一 嚴守備謂,南京城中盜出入自如,往歲有盜洪武門金獸環者,守衛之疏可知矣。乞令各城門守臣嚴加謹飭,科道部屬查點有私役賣放科害者,奏聞區處。”詔:“如議。”
○甲申兵部言:“革職都督、同知等官白玉、姚信、徐謙、趙昶、姜義、陳勳、金輔、熊偉、楊義、陳鎧,生長邊方,曾經戰陳,因事廢黜,尚堪任使,請徵赴團營寄橾。如可用則量材授任,以圖後功。若不能改過,則仍黜之。”詔:“可。”
○乙酉升大理寺·右·少卿李良為左·少卿,南京·太仆寺·少卿謝綬為大理寺·右·少卿,監察·禦史周廷徵為江西·按察司·副使。
○兵部以河南商城縣失守,劾領班都指揮李淳、守備都指揮於英、分巡僉事 王玹罪。詔:“俱停俸。”
○韓府·褒城王 偕沺薨。王,宣惠王長子,母周氏,成化庚寅生。初封鎮國將軍,弘治辛酉襲封褒城王。至是薨,輟朝一日,賜祭葬如例,謚曰:“安僖”。
○丙戌禮部·左·侍郎毛紀乞追贈前母,夔 故事。吏部覆議謂:“紀年勞履歷,與二人相類,且春宮講讀,經筵日講,比之他司不同。”上曰:“紀既有講讀舊勞,許追贈,不為例。”
○賞參將李瑾所統兵,有功及戰亡者銀各二兩,存及病死者一兩。
○覆大理寺·評事 洪聰職。初,聰以進士還鄉,同裏人有訟疑,聰主之。隨聰至京,懷奏詞於長安西門。候 聰朝退,持之聲冤。校尉執其人以聞,與聰俱下錦衣獄。尋遞福建勘問,坐聰請托,降二級,調外。至是,聰奏辯,乃覆之。
○丁亥賊 楊虎等之入山西也,破沁水縣,遂由翼城至洪洞。既而,覆破趙城、祈、太谷三縣。巡按禦史杜昌先後以聞,且劾太監孫清、都禦史王璟及參政尚衡等罪。詔:“以山西山勢險峻,關隘聯絡,若嚴守備,盜豈能逸,乃切責清、璟,令用心督捕,以圖後功。衡等逮治,仍令昌查領軍官以名聞。”
○勒禮科·給事中陳鼎為民。初,劉瑾藉平江伯家,鼎被命鬻其房產。至是,鼎以言忤吏部,擬調漢州判官。內批謂:“鼎,□瑾增佑物價,疑有侵匿。”遂下詔獄栲訊系。再踰月,尚書 楊一清救之謂:“當時瑾虐焰張甚,鼎亦僅求免禍,初無入己贓。”乃得釋。鼎,素伉直,嘗劾廖鎧冒籍科舉事,權幸皆忌惡之。
○先是,河南·按察使彭澤言:“盜兵敗於參將宋振,奔聚林縣山中,覆出掠衛輝、懷慶。臣意賊計有三,或面縳來降,變名潛避,上也。北有戴俄兵,南有宋振兵,惟中路衛輝、大名兵寡,若暫時假息乘隙出山,仍循故道長驅剽掠,徐為逃散之計,中也。若倚恃林輝、濟源河內以西,壸關、陽城、陵川、高平以東,地方險遠,柵為家計,以圖久駐,下也。然此賊自揣不赦,必出其下,憑山溪之險,紏合土賊,招聚亡命,迫脅善良,則環百數十裏之境,民畜錢榖,皆為所有。時遣數十百騎劫擾彰德、衛輝、懷慶三府,使我軍不得休息。錢糧日費,彼合而逸。我散而勞,將來未可猝定也。為今之計,必須山西、河南兩鎮官軍協同宋振,表裏夾攻,使其寢食不遑,進退無所。不數日間,殄滅無遺矣。若伹移文山西鎮巡官截殺,動調官軍關領軍器,往返動以月計,機會既失於因循,士氣亦沮於牽制,繼有後謀,難以濟事。”時晉王亦奏:“乞發兵。”俱下兵部覆議:“請令都禦史馬中錫督山西、河南、山東、北直隸諸將官及守臣協謀,先集黃河之舟,維於南岸,以防其濟守。鴈門、偏頭諸關,以阻其逸。彰德、衛輝、真定、保定、順德五府,各整兵堅壁,以截其沖。然後募集勇敢,四回夾攻,克期殄滅。若山西下班官軍,倉卒難集,則選鴈門各關上班官軍之精銳者,會剿。其功罪賞罰,俱循新例。”詔:“從之,仍停失事守巡州縣等官俸。”
○雷震大同後衛石泉墩,死者三人。
○己醜四川盜方四等,自江津之敗,奔綦江眾僅四百人,流入貴州石阡、李崖井,撫之不從,覆奔花水,與盜任俸舟,合紏諸亡命者,遂至二千人,號萬人,其勢覆張。指揮李轅及土官楊再珍、汪譽與戰不利,遂陷婺川、龍泉、坪焚、烏江、屯寨凡四十。巡撫湖廣·都禦史陳鎬奏:“調永順保靖土兵征之。”時以官兵弱,有警輒徵土兵。然所至剽掠,甚於流賊。故賊嘗謂居民曰:“我來梳汝,兵來蓖汝矣。”蓋謂其取之密也。
○庚寅升制敕房辦事·吏部·郎中蔣恭為南京·太仆寺·少卿。
○大慈恩等寺·都綱劄巴也失等,遣往靈藏封授讚善王,回京貢方物駝馬,賜彩叚鈔錠等物有差。
○暫增設贛榆等處守備官,以大河衛·指揮·同知韓廣充之,以都指揮體統行事。
○辛卯兵部言:“今山東、河南、江西、四川及南北直隸,盜賊曰熾,實由鎮巡三司及府衛官不得其人。如郯城知縣唐龍、浚縣陳滯、曹縣署印知事 楊謙,皆小官也,乃能禦賊全城。而各官據名城統重兵,反畏縮失事,請降敕切責之。仍敕總制都禦史洪鐘、陳金、馬中錫、惠安伯張偉嚴督所屬夾攻,期於必濟。”詔:“從之,且加龍 等俸二級。”
○秦府·庶人公鐘、公鑄,與承奉賈能訐奏。時昭王長子惟焯理國事右能,乃奏二人不聽約束。能又與逆瑾同鄉,遂發公鐘、公鑄置鳳陽高墻。瑾敗,其母璩氏訟冤詞甚懇。上以其情可憫,遂釋之,仍令守備官遣人送還本府。
○壬辰永順伯薛勳 卒。勳,山後人,以成化間襲爵,嘗坐五千、敢勇二營,統領官軍,直宿內禁。正德己巳,命總督南京操江。未幾,卒於官。子璽襲錦衣衛指揮使,坐與宸濠交通,謫戍於邊。
○甲午內官祭中霤之神。
○戶部言:“山東莒州、泰安、武定、曹沂等州,樂安、臨胊、陽信、蒲臺、鄒費等縣,累遭流賊,稅糧宜蠲免。”詔:“令所司查勘五年稅糧,已徵者如前旨,準作六年之數,未徵及六年當徵者悉免之。南北直隸並河南用兵地方,俱如此例。”
○命以淮安、鳳陽所屬州縣孳牧馬駒給軍,免輸之京,並免草料價銀,以被賊故也。
○賊 楊虎等覆自山西十八盤山口還,破武安縣,毀臨洺鎮,掠威曲、周武城、清河、故城等縣,及景州東西關、連窩、泊頭等鎮,由淮鎮店渡河,覆入文安,與劉六等合。時都指揮桑玉、達官指揮馮安,屢為所敗。兵備僉事 許承芳請益兵,命:“署都督同知張俊 充副總兵,都指揮使王琮充參將,率京營兵千人往討之,仍令山東、河南、直隸守臣分布防禦。”
○乙未江西華林山盜陳福一 等攻瑞州府,破之。指揮樂正,通判姜榮、孫宗堯,皆遁。命:“治正等罪,停分守參議沈煉 等俸,仍令總制都禦史陳金剿捕之。”
○丁酉南京·兵部·尚書 柴昇等會奏:“南京根本重地,承平日久,百度寖隳。況今四方寇盜充斥,防禦之策,不可不講。敢舉積弊之甚者,條列以聞。一 守備內臣舊設不過一二員,近增至六七,所帶弟侄參從,各不下十人。乘馬從徒,糜費廩食。又役占營卒,私置莊店,侵並民利,怨讟滋生。乞察其賢者留二三人,以覆舊。一 頻歲差官織造禦服,及充貢蟒衣。各監局守備衙門,又指稱進貢,占據機房,抑買絲料。匠藝失業,商貨不通。比者,覆差內臣二人織造,遠近聞之,騷然不寧。乞暫停止。一 操江實防禦要務。邇來,戰艘破朽十餘二三,舊額操軍僅存名數,乞下該部修理戰艘。原伍有缺,急為選補,其提督、侯伯、都禦史,務求謀勇風力素著者,充之,仍重其事權,久任責成。一 大江之險,以長淮為蔽。近烏合之寇,每於徐兗、淮泗縱橫聚結,守備不宜怠弛。今準安雖有總兵、都禦史、參將歲常儧運赴京,宜令一人領運二人居守。一 大小教場並神機營士卒,皆為豪門私占,乞查原伍。視其年力、武藝,定為三撥,一撥二撥者免其做工雜差,加意訓練,以備警急。凡有工作,則於三撥內取之,不得私役賣放。一 南京各監局軍匠有額數,永樂中營建北京,額外取各色匠名為撮造,工完遣還原衛。近原額逃亡者,監局不候勾解,令衛所隨即撥補。至於額外撮造之數,例不勾丁者,一概追補。每補一名,輒用正軍一名,及餘丁四五名貼助。乞差官查核,其有假不急之工,索撮造之役,奏治之。一 南京承運等庫布絹,舊例戶部驗送該庫。近始令內官驗收,稍不如式者,即收充他用,責令補解,民罹重徵之苦,乞屬戶部如舊。一 南京修造工料,歲以萬計,皆於上元、江寧鋪商賖辦,宿負未償,續派覆繼,乞罷其不急者,以蘇商困。一 南京各監局門庫及龍江等關,內臣添設有至一二十員者,乞查革。一 南京快船夫甲,近因差遣頻繁,及奉差內使需索無厭,動輒破產。且快船往來運河,公私所費不貲,乞查舊例,申禁定其杠數船只,永為遵守。一 馬船,其初為備水戰而設。近以接遞運送為常,撥用不敷。今後非年例進貢者,請俱禁止。一 南京錦衣衛烏龍潭等倉所,貯糧不過百萬石,而官軍歲支數反過之,乞給內帑或移關市稅銀,務充二三年之儲。”下其章於所司。
○戊戌致仕·順天府·府尹藺琦 卒,子廷璽,山東德平縣人。成化辛醜進士,授兵科給事中,累遷都給事中。弘治癸醜,擢順天府府丞。辛酉,乃進府尹。正德改元,致仕。至是卒,祭葬如制。琦,質直無岸谷,敦尚儉約,但才器遲緩,短於治劇,事多留滯,竟為言官論劾,而名遂損。
○罷分守順聖川·右·參將施氵□曇、游擊將軍李興。以撫按官劾其嘗賄劉瑾進秩,故也。
○罷坐營·署都指揮·僉事 顏泓、江諒,都督僉事 劉勝。從兵部議也。
○巡撫陜西都禦史藍章奏:“盜藍廷瑞為永順土兵所逐,奔漢中。都指揮使金冕、土官知州彭定等圍之,食竭力盡,令其黨何虎等告乞還四川聽撫,已令冕等護之出境。”兵部議:“廷瑞稔惡數年,兵敗求降,乃縱之使去,似為非策。宜令總制尚書 洪鐘等辦其真偽誠否,而審處之,使法不廢,而信不失。若中變遁走,則調兵征剿。”得旨:“盜,皆朝廷赤子。其初起及脅從,多非得已。今既聽撫,速令總制鎮巡官議處以聞。”
○罷分守·參將戴儀,以神武後衛·都指揮莊鑒代之。賊劫大名及文安,儀不能禦,縱使奔逸。兵部請治其罪,故罷。
○增發京營官軍一千人,從總兵張俊 討賊。人賞銀二兩,覆選萬人,委將官統領聽調。
○己亥升陜西·都轉運鹽使司·運使劉瑜 為陜西·布政司·右·參政。
○命:“各處都指揮、指揮、千百戶等官,占種屯田五分以上,以隱匿不退者,比多占軍餘事例,降級治罪。”從戶部議也。
○以順天府寄餋馬一萬匹,給奮武等營操備。
○庚子詔:“英廟淑妃高氏,歲時祭祀,位次在惠妃王氏後。”
○初,魯府·鄒平·恭懿王 陽鎕妃張氏薨,無嗣。妾周氏,生二子,當潩、當氵□奉。未幾,覆納丁氏為內助,生當涼,王愛之,奏封為嫡長子,覆奏封丁氏為繼妃。禮部不知其妄,遂得受封者二十餘年。至是,當潩與當涼爭襲封魯王,及鎮巡官具實以聞。下禮禮部議,尚書 費宏謂:“當潩宜襲,並請革當涼長子,及丁氏繼妃封號。”有旨:“覆令會多官詳議。”宏乃會公、侯、駙馬、伯、府部大臣議曰:“舊例,宗室正妃已故,有嫡庶子者,止許選娶內助,不授繼妃之封。今丁氏為內助,與周氏無嫡妾之分,則 當潩與當涼為庶子,當以長幼為序。以妾為妻,丁氏之封既已誤於始,以少陵長,當涼之封,不宜再誤於今。請從禮部議,庶人倫正國法明,而宗室無紛爭之弊矣。”議上,乃以當潩襲封鄒平王,而當涼長子封號,丁氏業已封妃,已之。
○命都察院·右·副都禦史周南巡撫南贛、汀漳等處地方。先是,守臣奏其地四省接境,盜賊出沒,宜仍設巡撫官,以統治之。兵部覆如所請,故有是命。
○以萬全都指揮·同知郤永充宣府游擊將軍,都指揮·僉事 馬絟充右參將,分守順聖、蔚州等處地方。
○辛醜大學士李東陽以老疾乞休言:“衰老益深,疾病交作,且官列三孤,職司輔導,而神思荒落,不能效謀慮之勤,精誠未孚,無以為感格之地。伏望聖慈憫其哀病,乞骸骨以盡餘生。”上曰:“卿忠誠體國,輔導累朝,功烈譽望,天下共知。述作議論,尤為國華。出處進退,關系天下重輕。宜體朕情,亟起視事,乃見君臣同德之義,不必再辭。”
○壬寅總制·江西·都禦史陳金奏:“調廣西田州土兵二萬人,鎮安土兵一萬人,及潯梧參將金堂,擊華林山盜賊。”
○命定邊衛備操官軍八百七十人,回通州防守。
○以萬全·右衛·都指揮·僉事 詹冕充左參將,分守獨石、馬營,龍門衛·指揮·同知曹泰守備蔚州。
○癸卯盜覆入山東,由沾化趨即墨。指揮陳旺與戰,敗績,遂攻破武城縣,至濟陽。
○命都督同知楊英坐耀武營,平江伯陳熊、鼓勇營·參將王琮顯武營,升錦衣衛指揮使王杲為署都指揮僉事,坐振威營。
○甲辰孝莊睿皇後忌辰,奉先殿行祭禮。遣駙馬·都尉崔元祭裕陵。
○虜亦蔔剌住牧於莊浪之蘆井、龍潭,屯種軍民多避遁。參將魯經乞增兵禦之,兵部議:“請命游擊將軍吳英應援,仍給茶馬五百匹軍儲,令侍郎叢蘭督所司措辦。”詔:“可。”
○命宣府·前衛·都指揮·僉事 胡昺守備聖川西城。
○乙巳禦史王相奏:“春夏以來,各省盜賊猖獗,嘗選將出師,曾未平定。縱有小獲,得不補失。議者,皆曰:‘將權輕,而不能禦敵。兵機疏,而不能成功也。’蓋今盜賊所過鄉落,莫不椎牛供具,甚至為之持門屏,以遮矢石。為鄉導以攻州縣,民心豈願為哉,為從之則生,不從則死也。盜有生殺之權,人不敢違命。如此為將領者,曾有是權乎?兵部所議賞罰,但嚴於將領有司,而士卒之用命與否未嘗及。使三軍之士遇敵皆退,而主將無以震懾之,不過隨之奔北而已。莫若委之以生殺之權,士卒知退則必死,進或成功,熟不奮然向敵哉!此將權之所以當議也。且主將之任,必得謀勇者,若狥常格,或以膏梁,或以請托,則未與敵交,已知其無能為矣。山東、河南其地平曠,故盜易奔而難擒。至於過潞澤入太原,險隘可防,乃亦縱其深入。蓋由主將不得其人也。且山西衢路不過五六,西南有大河之繞。南自平陽達新安為一路,東南天井關達懷慶為一路,東黎城涉縣為一路,東北平定井徑為一路。鴈門之北,此賊決不敢出。若陳兵於黃河之律,使不得馳而西,分兵以守四路,使不得返而東,然後主將率大眾以臨之,則進退皆窘,不可戰而擒矣。此兵機所以當定也。”奏入,乃切責總制提督官,令嚴督副參、巡守,痛懲前過官軍,有臨陣先退者以軍法處斬,後期失事者俱重治,仍令兵部訪舉將材以聞。
○工科·都給事中謝訥等奏:“舊制,三品以上大臣卒,皆賜祭葬。頃因逆瑾用事,此禮中輟。更化以來,政皆由舊規,凡有陳請,俱荷俞允。第天災相仍,民困未息,乞敕禮工二部將廷臣恤典斟酌定擬。其正德五年以前者,不分已葬未葬及,五年以後,已葬量為給價,未葬者官為營葬,被劾者已之。庶禮臣恤民,兩得其道。”下工部議:“宜如訥言,且著為令。一品者給料價銀三百兩,夫匠二百人。二品者銀二百五十兩,夫匠一百五十人。三品者銀二百兩,夫匠百人三品。未考滿者減半,開壙者不分崇俾,與夫匠五十人。四品以下,奉有特恩者,臨時酌奉。”從之。
○丙午孝穆皇太後忌辰,奉慈殿行祭禮。遣駙馬·都尉崔元祭茂陵。
○巡撫·山西·右·僉都禦史王璟奏乞歸田,不允。
○停故·都禦史安惟學、王綸祭葬。初,二人子乞如例祭葬,已與之。既而,工科給事中謝訥言:“惟學 巡撫寧夏橫惟刃,雖若可憫,而誅求激變,罪亦難辭。綸在湖廣賑濟,則增銀數以自利,殺賊則戕良民以為功。使其尚在,猶當舉正其罪,不宜覆賜。”遂止。惟學,字行之,山西臨汾縣人。成化二十年進士,為行人,歷工部郎中,平涼知府,陜西參政浙江右布政使,陜西左布政使,升右副都禦史。巡撫寧夏時,劉瑾方遣官核屯田邊儲,惟學 承望風旨,所行過刻,軍士多怨之者。安化王寘鐇因而謀逆,欲先殺鎮巡等官,而後發兵。何錦 率其黨進公署,惟學 方與都指揮楊忠議事。錦 殺 惟學 於坐上,故恩典不及,然惟學 居官亦以清謹聞。
○給遼府·奉國中尉恩鋼祿米一半。先是,恩恩鋼俱犯罪,革冠帶祿米二十餘年。至是其母安人李氏奏稱,年老子母凍餒。上憐,而覆之。
○丁未以梁次攄為錦衣衛百戶。次攄,大學士儲之子也。初輸粟,為錦衣衛·冠帶舍人,冒廣東十三村之功,升總旗。至是覆乞升職,乃有是命。
○卯刻,寧夏地震有聲。
○戊申致仕·南京·太常寺·卿呂卒。字秉之,翰林學士,贈禮部左侍郎,謚“文懿”原之子也,以蔭錄為國子生。成化初,又以東宮恩授中書舍人,仍上應試,遂薦京闈。中書舍人之得,應試也。實自始秩滿,遷禮部員外郎、郎中,擢南京太仆寺少卿,改通政。丙辰,擢太常寺卿。正德丁卯,始致仕。閱四年卒,詔葬祭如制。為人坦易,喜讀書作詩,又習聞典,故文與行能世其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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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六年六月
○己卯朔。命貴州·都指揮·僉事 葉曇 守備清浪地方。
○大慈恩寺·大悟法王 舍剌劄死,命工部營葬,不為例。
○庚辰升四川·茂州衛·指揮·同知鄒慶、會州衛·指揮·同知李燧俱為署都指揮僉事。慶,四川都司僉書管事。
○河南·汜水縣暴雷雨,水漲溺死者百七十六人,毀城樓一所,城垣百七十餘堵,官□□角羊□民居二千二百五十餘間。
○辛巳命左春坊·左中允兼翰林院·修撰賈詠,清理軍職貼黃。
○虜寇延綏。定邊營·游擊將軍時源襲敗之,斬首三十四級。
○壬午江西·臨江府,夜見火星交流。頃之,火大如車輪,尾長數丈,隕府城東北。吉安府,火星如鬥,光□□天,目西北流東南,墜聲如雷。
○癸未南京十三道·禦史林近龍 等劾奏:“掌詹事府事·吏部·右·侍郎兼翰林院·學士靳貴主考會試,而家僮通賄,宜罷。”詔:“供職如故。”貴尋奏乞放還田裏,不允。
○山西盜李華等,起逆瑾黨,亡命□多從之,眾至千人,衣幟皆赤,與劉六等合掠壸關縣之趙村,大肆焚戮,沈王乞師討之。上切責鎮巡官,令軍衛有司失事者,俱停俸戴罪殺賊。
○寧夏·都指揮·僉事 陳恂等敗虜於唐渠,斬首四十一級。
○山東·兵備·副使張憲劾:“守備·歸德·都指揮萬廣屢敗事,及濟寧衛·指揮趙俊,邳州衛·指揮韓綸、李隆,知州周尚化,俱宜治。”命:“停俸戴罪殺賊。”
○湖廣·巡按·禦史何棐言:“軍旅之際,非重升賞,人不用命。往年,陜西鎮坪之捷,官軍自秋徂冬,沖冒風雪,大敗盜兵。今自冬徂春,盜兵覆集,脅從日眾,官軍當疲弊之餘,涉險深入,晝援鳥道,夜燃蠟布。盜每架梁,以迎我軍,或仰關而擊,則巴達東鄉之捷,較之鎮坪益難。乞將鎮坪之功,斬首三顆者升署職一級,四顆者實授一級;巴川之功,三顆者實授一級,四顆者加署一級。凡官吏生員報效有功者,許總制便宜授以官職。且賊黨雖眾,率多脅從。若生擒中,審其從賊未久者,發戍邊衛。而又明示賊黨,有能擒斬,其酋來獻者,授以世襲土官,仍加重賞,與謀者俱得免罪,則賊可平。”下兵部議覆謂:“升賞近已定格例,宜再榜示。生擒之盜,待以不死,恐審驗未直,覆貽後患。若果迫脅者,方許發戍,仍分置各衛。”從之。
○兵部覆南京·十三道·禦史周朝佐等所言三事:“一 重操江謂,長江之險,武事日弛,倘徐鳳之盜遁奔,而南九江之盜順流而東,何以備之?乞將橾江都禦史及總兵官慎選而久任之,俾練習舟師。一 選官軍謂,南京大小教場及新河口操備軍士,壯者占役私門,老弱充數行伍。其把總管隊宮,又皆非材,何以禦寇?乞令南京兵部會科道官閱選太監、總兵,有例外多占軍伴者,指揮而下有投充勢要、影射差橾者,聽指實劾奏。一 嚴守備謂,南京城中盜出入自如,往歲有盜洪武門金獸環者,守衛之疏可知矣。乞令各城門守臣嚴加謹飭,科道部屬查點有私役賣放科害者,奏聞區處。”詔:“如議。”
○甲申兵部言:“革職都督、同知等官白玉、姚信、徐謙、趙昶、姜義、陳勳、金輔、熊偉、楊義、陳鎧,生長邊方,曾經戰陳,因事廢黜,尚堪任使,請徵赴團營寄橾。如可用則量材授任,以圖後功。若不能改過,則仍黜之。”詔:“可。”
○乙酉升大理寺·右·少卿李良為左·少卿,南京·太仆寺·少卿謝綬為大理寺·右·少卿,監察·禦史周廷徵為江西·按察司·副使。
○兵部以河南商城縣失守,劾領班都指揮李淳、守備都指揮於英、分巡僉事 王玹罪。詔:“俱停俸。”
○韓府·褒城王 偕沺薨。王,宣惠王長子,母周氏,成化庚寅生。初封鎮國將軍,弘治辛酉襲封褒城王。至是薨,輟朝一日,賜祭葬如例,謚曰:“安僖”。
○丙戌禮部·左·侍郎毛紀乞追贈前母,夔 故事。吏部覆議謂:“紀年勞履歷,與二人相類,且春宮講讀,經筵日講,比之他司不同。”上曰:“紀既有講讀舊勞,許追贈,不為例。”
○賞參將李瑾所統兵,有功及戰亡者銀各二兩,存及病死者一兩。
○覆大理寺·評事 洪聰職。初,聰以進士還鄉,同裏人有訟疑,聰主之。隨聰至京,懷奏詞於長安西門。候 聰朝退,持之聲冤。校尉執其人以聞,與聰俱下錦衣獄。尋遞福建勘問,坐聰請托,降二級,調外。至是,聰奏辯,乃覆之。
○丁亥賊 楊虎等之入山西也,破沁水縣,遂由翼城至洪洞。既而,覆破趙城、祈、太谷三縣。巡按禦史杜昌先後以聞,且劾太監孫清、都禦史王璟及參政尚衡等罪。詔:“以山西山勢險峻,關隘聯絡,若嚴守備,盜豈能逸,乃切責清、璟,令用心督捕,以圖後功。衡等逮治,仍令昌查領軍官以名聞。”
○勒禮科·給事中陳鼎為民。初,劉瑾藉平江伯家,鼎被命鬻其房產。至是,鼎以言忤吏部,擬調漢州判官。內批謂:“鼎,□瑾增佑物價,疑有侵匿。”遂下詔獄栲訊系。再踰月,尚書 楊一清救之謂:“當時瑾虐焰張甚,鼎亦僅求免禍,初無入己贓。”乃得釋。鼎,素伉直,嘗劾廖鎧冒籍科舉事,權幸皆忌惡之。
○先是,河南·按察使彭澤言:“盜兵敗於參將宋振,奔聚林縣山中,覆出掠衛輝、懷慶。臣意賊計有三,或面縳來降,變名潛避,上也。北有戴俄兵,南有宋振兵,惟中路衛輝、大名兵寡,若暫時假息乘隙出山,仍循故道長驅剽掠,徐為逃散之計,中也。若倚恃林輝、濟源河內以西,壸關、陽城、陵川、高平以東,地方險遠,柵為家計,以圖久駐,下也。然此賊自揣不赦,必出其下,憑山溪之險,紏合土賊,招聚亡命,迫脅善良,則環百數十裏之境,民畜錢榖,皆為所有。時遣數十百騎劫擾彰德、衛輝、懷慶三府,使我軍不得休息。錢糧日費,彼合而逸。我散而勞,將來未可猝定也。為今之計,必須山西、河南兩鎮官軍協同宋振,表裏夾攻,使其寢食不遑,進退無所。不數日間,殄滅無遺矣。若伹移文山西鎮巡官截殺,動調官軍關領軍器,往返動以月計,機會既失於因循,士氣亦沮於牽制,繼有後謀,難以濟事。”時晉王亦奏:“乞發兵。”俱下兵部覆議:“請令都禦史馬中錫督山西、河南、山東、北直隸諸將官及守臣協謀,先集黃河之舟,維於南岸,以防其濟守。鴈門、偏頭諸關,以阻其逸。彰德、衛輝、真定、保定、順德五府,各整兵堅壁,以截其沖。然後募集勇敢,四回夾攻,克期殄滅。若山西下班官軍,倉卒難集,則選鴈門各關上班官軍之精銳者,會剿。其功罪賞罰,俱循新例。”詔:“從之,仍停失事守巡州縣等官俸。”
○雷震大同後衛石泉墩,死者三人。
○己醜四川盜方四等,自江津之敗,奔綦江眾僅四百人,流入貴州石阡、李崖井,撫之不從,覆奔花水,與盜任俸舟,合紏諸亡命者,遂至二千人,號萬人,其勢覆張。指揮李轅及土官楊再珍、汪譽與戰不利,遂陷婺川、龍泉、坪焚、烏江、屯寨凡四十。巡撫湖廣·都禦史陳鎬奏:“調永順保靖土兵征之。”時以官兵弱,有警輒徵土兵。然所至剽掠,甚於流賊。故賊嘗謂居民曰:“我來梳汝,兵來蓖汝矣。”蓋謂其取之密也。
○庚寅升制敕房辦事·吏部·郎中蔣恭為南京·太仆寺·少卿。
○大慈恩等寺·都綱劄巴也失等,遣往靈藏封授讚善王,回京貢方物駝馬,賜彩叚鈔錠等物有差。
○暫增設贛榆等處守備官,以大河衛·指揮·同知韓廣充之,以都指揮體統行事。
○辛卯兵部言:“今山東、河南、江西、四川及南北直隸,盜賊曰熾,實由鎮巡三司及府衛官不得其人。如郯城知縣唐龍、浚縣陳滯、曹縣署印知事 楊謙,皆小官也,乃能禦賊全城。而各官據名城統重兵,反畏縮失事,請降敕切責之。仍敕總制都禦史洪鐘、陳金、馬中錫、惠安伯張偉嚴督所屬夾攻,期於必濟。”詔:“從之,且加龍 等俸二級。”
○秦府·庶人公鐘、公鑄,與承奉賈能訐奏。時昭王長子惟焯理國事右能,乃奏二人不聽約束。能又與逆瑾同鄉,遂發公鐘、公鑄置鳳陽高墻。瑾敗,其母璩氏訟冤詞甚懇。上以其情可憫,遂釋之,仍令守備官遣人送還本府。
○壬辰永順伯薛勳 卒。勳,山後人,以成化間襲爵,嘗坐五千、敢勇二營,統領官軍,直宿內禁。正德己巳,命總督南京操江。未幾,卒於官。子璽襲錦衣衛指揮使,坐與宸濠交通,謫戍於邊。
○甲午內官祭中霤之神。
○戶部言:“山東莒州、泰安、武定、曹沂等州,樂安、臨胊、陽信、蒲臺、鄒費等縣,累遭流賊,稅糧宜蠲免。”詔:“令所司查勘五年稅糧,已徵者如前旨,準作六年之數,未徵及六年當徵者悉免之。南北直隸並河南用兵地方,俱如此例。”
○命以淮安、鳳陽所屬州縣孳牧馬駒給軍,免輸之京,並免草料價銀,以被賊故也。
○賊 楊虎等覆自山西十八盤山口還,破武安縣,毀臨洺鎮,掠威曲、周武城、清河、故城等縣,及景州東西關、連窩、泊頭等鎮,由淮鎮店渡河,覆入文安,與劉六等合。時都指揮桑玉、達官指揮馮安,屢為所敗。兵備僉事 許承芳請益兵,命:“署都督同知張俊 充副總兵,都指揮使王琮充參將,率京營兵千人往討之,仍令山東、河南、直隸守臣分布防禦。”
○乙未江西華林山盜陳福一 等攻瑞州府,破之。指揮樂正,通判姜榮、孫宗堯,皆遁。命:“治正等罪,停分守參議沈煉 等俸,仍令總制都禦史陳金剿捕之。”
○丁酉南京·兵部·尚書 柴昇等會奏:“南京根本重地,承平日久,百度寖隳。況今四方寇盜充斥,防禦之策,不可不講。敢舉積弊之甚者,條列以聞。一 守備內臣舊設不過一二員,近增至六七,所帶弟侄參從,各不下十人。乘馬從徒,糜費廩食。又役占營卒,私置莊店,侵並民利,怨讟滋生。乞察其賢者留二三人,以覆舊。一 頻歲差官織造禦服,及充貢蟒衣。各監局守備衙門,又指稱進貢,占據機房,抑買絲料。匠藝失業,商貨不通。比者,覆差內臣二人織造,遠近聞之,騷然不寧。乞暫停止。一 操江實防禦要務。邇來,戰艘破朽十餘二三,舊額操軍僅存名數,乞下該部修理戰艘。原伍有缺,急為選補,其提督、侯伯、都禦史,務求謀勇風力素著者,充之,仍重其事權,久任責成。一 大江之險,以長淮為蔽。近烏合之寇,每於徐兗、淮泗縱橫聚結,守備不宜怠弛。今準安雖有總兵、都禦史、參將歲常儧運赴京,宜令一人領運二人居守。一 大小教場並神機營士卒,皆為豪門私占,乞查原伍。視其年力、武藝,定為三撥,一撥二撥者免其做工雜差,加意訓練,以備警急。凡有工作,則於三撥內取之,不得私役賣放。一 南京各監局軍匠有額數,永樂中營建北京,額外取各色匠名為撮造,工完遣還原衛。近原額逃亡者,監局不候勾解,令衛所隨即撥補。至於額外撮造之數,例不勾丁者,一概追補。每補一名,輒用正軍一名,及餘丁四五名貼助。乞差官查核,其有假不急之工,索撮造之役,奏治之。一 南京承運等庫布絹,舊例戶部驗送該庫。近始令內官驗收,稍不如式者,即收充他用,責令補解,民罹重徵之苦,乞屬戶部如舊。一 南京修造工料,歲以萬計,皆於上元、江寧鋪商賖辦,宿負未償,續派覆繼,乞罷其不急者,以蘇商困。一 南京各監局門庫及龍江等關,內臣添設有至一二十員者,乞查革。一 南京快船夫甲,近因差遣頻繁,及奉差內使需索無厭,動輒破產。且快船往來運河,公私所費不貲,乞查舊例,申禁定其杠數船只,永為遵守。一 馬船,其初為備水戰而設。近以接遞運送為常,撥用不敷。今後非年例進貢者,請俱禁止。一 南京錦衣衛烏龍潭等倉所,貯糧不過百萬石,而官軍歲支數反過之,乞給內帑或移關市稅銀,務充二三年之儲。”下其章於所司。
○戊戌致仕·順天府·府尹藺琦 卒,子廷璽,山東德平縣人。成化辛醜進士,授兵科給事中,累遷都給事中。弘治癸醜,擢順天府府丞。辛酉,乃進府尹。正德改元,致仕。至是卒,祭葬如制。琦,質直無岸谷,敦尚儉約,但才器遲緩,短於治劇,事多留滯,竟為言官論劾,而名遂損。
○罷分守順聖川·右·參將施氵□曇、游擊將軍李興。以撫按官劾其嘗賄劉瑾進秩,故也。
○罷坐營·署都指揮·僉事 顏泓、江諒,都督僉事 劉勝。從兵部議也。
○巡撫陜西都禦史藍章奏:“盜藍廷瑞為永順土兵所逐,奔漢中。都指揮使金冕、土官知州彭定等圍之,食竭力盡,令其黨何虎等告乞還四川聽撫,已令冕等護之出境。”兵部議:“廷瑞稔惡數年,兵敗求降,乃縱之使去,似為非策。宜令總制尚書 洪鐘等辦其真偽誠否,而審處之,使法不廢,而信不失。若中變遁走,則調兵征剿。”得旨:“盜,皆朝廷赤子。其初起及脅從,多非得已。今既聽撫,速令總制鎮巡官議處以聞。”
○罷分守·參將戴儀,以神武後衛·都指揮莊鑒代之。賊劫大名及文安,儀不能禦,縱使奔逸。兵部請治其罪,故罷。
○增發京營官軍一千人,從總兵張俊 討賊。人賞銀二兩,覆選萬人,委將官統領聽調。
○己亥升陜西·都轉運鹽使司·運使劉瑜 為陜西·布政司·右·參政。
○命:“各處都指揮、指揮、千百戶等官,占種屯田五分以上,以隱匿不退者,比多占軍餘事例,降級治罪。”從戶部議也。
○以順天府寄餋馬一萬匹,給奮武等營操備。
○庚子詔:“英廟淑妃高氏,歲時祭祀,位次在惠妃王氏後。”
○初,魯府·鄒平·恭懿王 陽鎕妃張氏薨,無嗣。妾周氏,生二子,當潩、當氵□奉。未幾,覆納丁氏為內助,生當涼,王愛之,奏封為嫡長子,覆奏封丁氏為繼妃。禮部不知其妄,遂得受封者二十餘年。至是,當潩與當涼爭襲封魯王,及鎮巡官具實以聞。下禮禮部議,尚書 費宏謂:“當潩宜襲,並請革當涼長子,及丁氏繼妃封號。”有旨:“覆令會多官詳議。”宏乃會公、侯、駙馬、伯、府部大臣議曰:“舊例,宗室正妃已故,有嫡庶子者,止許選娶內助,不授繼妃之封。今丁氏為內助,與周氏無嫡妾之分,則 當潩與當涼為庶子,當以長幼為序。以妾為妻,丁氏之封既已誤於始,以少陵長,當涼之封,不宜再誤於今。請從禮部議,庶人倫正國法明,而宗室無紛爭之弊矣。”議上,乃以當潩襲封鄒平王,而當涼長子封號,丁氏業已封妃,已之。
○命都察院·右·副都禦史周南巡撫南贛、汀漳等處地方。先是,守臣奏其地四省接境,盜賊出沒,宜仍設巡撫官,以統治之。兵部覆如所請,故有是命。
○以萬全都指揮·同知郤永充宣府游擊將軍,都指揮·僉事 馬絟充右參將,分守順聖、蔚州等處地方。
○辛醜大學士李東陽以老疾乞休言:“衰老益深,疾病交作,且官列三孤,職司輔導,而神思荒落,不能效謀慮之勤,精誠未孚,無以為感格之地。伏望聖慈憫其哀病,乞骸骨以盡餘生。”上曰:“卿忠誠體國,輔導累朝,功烈譽望,天下共知。述作議論,尤為國華。出處進退,關系天下重輕。宜體朕情,亟起視事,乃見君臣同德之義,不必再辭。”
○壬寅總制·江西·都禦史陳金奏:“調廣西田州土兵二萬人,鎮安土兵一萬人,及潯梧參將金堂,擊華林山盜賊。”
○命定邊衛備操官軍八百七十人,回通州防守。
○以萬全·右衛·都指揮·僉事 詹冕充左參將,分守獨石、馬營,龍門衛·指揮·同知曹泰守備蔚州。
○癸卯盜覆入山東,由沾化趨即墨。指揮陳旺與戰,敗績,遂攻破武城縣,至濟陽。
○命都督同知楊英坐耀武營,平江伯陳熊、鼓勇營·參將王琮顯武營,升錦衣衛指揮使王杲為署都指揮僉事,坐振威營。
○甲辰孝莊睿皇後忌辰,奉先殿行祭禮。遣駙馬·都尉崔元祭裕陵。
○虜亦蔔剌住牧於莊浪之蘆井、龍潭,屯種軍民多避遁。參將魯經乞增兵禦之,兵部議:“請命游擊將軍吳英應援,仍給茶馬五百匹軍儲,令侍郎叢蘭督所司措辦。”詔:“可。”
○命宣府·前衛·都指揮·僉事 胡昺守備聖川西城。
○乙巳禦史王相奏:“春夏以來,各省盜賊猖獗,嘗選將出師,曾未平定。縱有小獲,得不補失。議者,皆曰:‘將權輕,而不能禦敵。兵機疏,而不能成功也。’蓋今盜賊所過鄉落,莫不椎牛供具,甚至為之持門屏,以遮矢石。為鄉導以攻州縣,民心豈願為哉,為從之則生,不從則死也。盜有生殺之權,人不敢違命。如此為將領者,曾有是權乎?兵部所議賞罰,但嚴於將領有司,而士卒之用命與否未嘗及。使三軍之士遇敵皆退,而主將無以震懾之,不過隨之奔北而已。莫若委之以生殺之權,士卒知退則必死,進或成功,熟不奮然向敵哉!此將權之所以當議也。且主將之任,必得謀勇者,若狥常格,或以膏梁,或以請托,則未與敵交,已知其無能為矣。山東、河南其地平曠,故盜易奔而難擒。至於過潞澤入太原,險隘可防,乃亦縱其深入。蓋由主將不得其人也。且山西衢路不過五六,西南有大河之繞。南自平陽達新安為一路,東南天井關達懷慶為一路,東黎城涉縣為一路,東北平定井徑為一路。鴈門之北,此賊決不敢出。若陳兵於黃河之律,使不得馳而西,分兵以守四路,使不得返而東,然後主將率大眾以臨之,則進退皆窘,不可戰而擒矣。此兵機所以當定也。”奏入,乃切責總制提督官,令嚴督副參、巡守,痛懲前過官軍,有臨陣先退者以軍法處斬,後期失事者俱重治,仍令兵部訪舉將材以聞。
○工科·都給事中謝訥等奏:“舊制,三品以上大臣卒,皆賜祭葬。頃因逆瑾用事,此禮中輟。更化以來,政皆由舊規,凡有陳請,俱荷俞允。第天災相仍,民困未息,乞敕禮工二部將廷臣恤典斟酌定擬。其正德五年以前者,不分已葬未葬及,五年以後,已葬量為給價,未葬者官為營葬,被劾者已之。庶禮臣恤民,兩得其道。”下工部議:“宜如訥言,且著為令。一品者給料價銀三百兩,夫匠二百人。二品者銀二百五十兩,夫匠一百五十人。三品者銀二百兩,夫匠百人三品。未考滿者減半,開壙者不分崇俾,與夫匠五十人。四品以下,奉有特恩者,臨時酌奉。”從之。
○丙午孝穆皇太後忌辰,奉慈殿行祭禮。遣駙馬·都尉崔元祭茂陵。
○巡撫·山西·右·僉都禦史王璟奏乞歸田,不允。
○停故·都禦史安惟學、王綸祭葬。初,二人子乞如例祭葬,已與之。既而,工科給事中謝訥言:“惟學 巡撫寧夏橫惟刃,雖若可憫,而誅求激變,罪亦難辭。綸在湖廣賑濟,則增銀數以自利,殺賊則戕良民以為功。使其尚在,猶當舉正其罪,不宜覆賜。”遂止。惟學,字行之,山西臨汾縣人。成化二十年進士,為行人,歷工部郎中,平涼知府,陜西參政浙江右布政使,陜西左布政使,升右副都禦史。巡撫寧夏時,劉瑾方遣官核屯田邊儲,惟學 承望風旨,所行過刻,軍士多怨之者。安化王寘鐇因而謀逆,欲先殺鎮巡等官,而後發兵。何錦 率其黨進公署,惟學 方與都指揮楊忠議事。錦 殺 惟學 於坐上,故恩典不及,然惟學 居官亦以清謹聞。
○給遼府·奉國中尉恩鋼祿米一半。先是,恩恩鋼俱犯罪,革冠帶祿米二十餘年。至是其母安人李氏奏稱,年老子母凍餒。上憐,而覆之。
○丁未以梁次攄為錦衣衛百戶。次攄,大學士儲之子也。初輸粟,為錦衣衛·冠帶舍人,冒廣東十三村之功,升總旗。至是覆乞升職,乃有是命。
○卯刻,寧夏地震有聲。
○戊申致仕·南京·太常寺·卿呂卒。字秉之,翰林學士,贈禮部左侍郎,謚“文懿”原之子也,以蔭錄為國子生。成化初,又以東宮恩授中書舍人,仍上應試,遂薦京闈。中書舍人之得,應試也。實自始秩滿,遷禮部員外郎、郎中,擢南京太仆寺少卿,改通政。丙辰,擢太常寺卿。正德丁卯,始致仕。閱四年卒,詔葬祭如制。為人坦易,喜讀書作詩,又習聞典,故文與行能世其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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