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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之七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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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之七十二

正德六年二月

○壬午朔。升湖廣·左·布政使董傑為都察院·右·副都禦史,巡撫江西。

○升戶部·郎中畢璽、青州府·知府 董天錫俱為都轉運鹽使司·運使。璽兩淮,天錫山東。

○南京·工部·尚書 張憲卒。憲,字廷式,江西德興縣人。成化壬辰進士,授吏部考功主事,□廠□(林□止)□歷員外郎、郎中,升山東參政,浙江右布政使,順天府府尹,工部右侍郎,總理易州山廠,尋兼右僉都禦史,理兩浙福建鹽法。九年考滿,升右都禦史。久之,入蒞院事,改南京都察院,遷南京禮部尚書。逆瑾柄政,勒致仕。瑾誅,最先召用,改南京工部。至是卒,賜祭葬如例。憲,在考功最久,課核明審薦士,多不識面。在山東尤尚儒術,修宗聖公祠墓,督餉遼東。暇即詣學,召諸生講授。中貴鎮浙江者,其下暴橫,憲悉置之理。覆岳武穆王祭田,為之立後。公帑羨餘,毫發無取。尹京時有聲,易州山廠素為奸利囊橐,憲省供饋嚴,薄書損柴,夫耗銀至今法之。巡歷鹽場,不避炎瘴。歷中外四十年,端謹長厚,人莫能瑕疵,晚厄於瑾,惜未能盡其用雲。

○癸未升浙江·按察司·副使匡翼之 為陜西·苑馬寺·卿,陳珀 為甘肅·行大仆寺·卿。刑部·郎中秦文、戶部·員外郎李夢陽俱為按察司·副使。原任·禦史劉玉,兵科·右·給事中蔡潮俱為按察司僉事。文貴州,夢陽江西,玉河南,潮湖廣。

○山東鎮巡官奏:“盜賊猖獗,欲選兵一千,分領追剿,仍薦指揮鄧桂等可以統軍事。”下兵部議:“山東地廣,所選兵少,散處則力不能支,聚守則應援不及,名為添兵,實難制勝。宜令各該府衛,務選精壯軍餘民快,分布防禦,策應不必拘數而尤,汰其弱懦不堪者。軍器馬匹,皆從。官給所舉桂等,聽其委用。”從之,仍貢各該軍衛有司巡捕官,俱白衣領職,以督擒捕。

○太監魏彬傳旨:“尚寶監·太監黎安鎮守江西。”

○甲申升吏部·右·侍郎傅圭為左·侍郎,翰林院·學士劉春為吏部·右·侍郎,巡撫貴州。右·副都禦史卲寶 為戶部·右·侍郎,督理倉儲。

○升雲南·按察司·副使劉遜 為福建·按察使。

○升中軍·都督府·帶俸·都督·僉事 張寧 為都督·同知。寰,太監永弟也,自陳海子湖功乞加升,故有是命。

○鎮守·山東·太監餘慶等奏:“青州等府平度安丘等州縣,強賊功城,殺人為患滋甚。守巡參議吳江、僉事 王錦、巡捕都指揮狄公唐等,玩寇殃民,宜治其罪。指揮楊繼宗奮勇殺賊可嘉,宜加賞勞。”下兵部議,擬上請。詔:“江等俱停俸殺賊,限外不獲奏聞。繼宗,賞銀十兩。”

○乙酉轉湖廣·右·布政使管琪為左·布政使,調河南·右·參政張吉為廣西·左·參政。吉以才力不及,故也。

○四川·巡按·禦史俞錙言:“蜀盜克斥,軍興費用不貲,民告科徵。近奉駕帖采辨禽鳥、大木、密煎、川扇之類,宜悉停免,以紓民力。”禮部請從緇 言,乃免之。

○丙戌大學士劉忠上曰:“臣自冬及今,求退凡五,而屢蒙優旨,慰諭勉晉。竊惟臣子大節莫先於安義命,朝廷大政莫先於辨忠邪。臣夙嬰疾釁,宦況甚微,此於命當去也。濫竽崇峻,偷安竊祿,此於義當去也。況臣平生惟知,拙以守己,公以奉法,而嫉惡犯已甚之戒,處世昧時務之宜。故群議嘵嘵,沸騰不已,天日可表,無愧於心,而鬥牛宿直,古亦咎命,於此不避,則義命不安,石教掃地。伏望放歸休養,仍將所加少傅等官收回,庶息群怒而安下情。”上曰:“內閣重地,要在得人。朕以卿學瞻德,方更化之始,柄用方切,而卿固懷謙退,朕已具悉,再旨勉留,宜深體此意亟起,勿覆辭。”

○升兵科·都給事中趙士賢為布政司·左·參政,漢中府·知府 潘鐸、福建·運使陳逵俱為右·參政,刑部·員外郎羅欽德、原任·南京·吏科·給事中陳伯獻俱為左·參議,禦史孫恭、四川·按察司·僉事 鄭陽、雲南·僉事 範淵、揚州府·知府 鄧文質俱為按察司·副使。士賢江西,鐸、逵俱山西,欽德浙江,伯獻廣東,恭、楊俱浙江,淵 雲南,文質廣西。

○調河南·按察司·僉事 張琎於陜西,湖廣·僉事 馬應祥於河南。

○丁亥 □奠先師孔子,遣大學士梁儲行禮。

○巡撫·鳳陽·都禦史陶琰奏:“淮安至徐,盜賊縱橫,各府衛掌印巡捕官,不能擒捕,俱有罪。又賊起自山東、北直隸,請令諸鎮巡官協謀,乃可削平。”兵部議覆,得旨:“諸失事者,令白衣領職,停俸督捕,限外不獲奏聞。山東、直隸鎮巡官,即選兵並力會剿,且貢諸鎮巡隱匿賊情,不以寔報,自今有隱匿者,重罪之。”

○量留濟南萊州、青州等衛春班京操官軍三之一,以本地盜多從鎮巡官請也。

○戊子祭大社、大稷,遣惠安伯張偉代行禮。

○遣順天府官祭先農之神。

○升四川·成都府·知府 卲蕡為本·布政司·右·參政。時蜀寇方劇,巡撫右副都禦史高崇熙 請添設管糧參政,且薦蕡。吏部議,從之。

○詔:“停造鹵簿大駕,及遣官南京監造軍器。”以工部奏:“歲饑民困。”故也。

○己醜升雲南·左·布政使魏英為都察院·右·副都禦史,巡撫貴州。

○原任·戶部·右·侍郎儲巏引疾乞致仕,許之,仍令有司俟病痊奏用。

○以禮部會試天下貢士,命少傅兼太子·太傅·吏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劉忠、吏部·右·侍郎兼翰林院·學士靳貴為考試官。

○庚寅調原任·雲南·右·布政使伍符 於湖廣。先是,查盤禦史劾符 借移官帑。至是,覆核無罪還職,調之。

○禮科·給事中陳鼎言:“河南鄉試第七名舉人廖鎧,鎮守太監堂之侄,參隨錦衣衛指揮鵬之子,本福建人,濫冒河南鄉舉中式,群議沸騰。請敕禮部將試錄削去鎧名,照例問革,並治其時有事於試院者之罪。”詔:“除鎧名,有事試院者並宥之。”

○戶部議覆右給事中李鐸條陳三事:“一 浙江鹽運司施欠鹽課,逆瑾乃令巡鹽禦史王閏等追陪銀兩,多至數千萬名。雖陪納,實則抄沒。宜查貲產蕩絕者,令有司量給無礙官銀取贖,俾足自給。一 靜海縣等處草場,原額九百九十頃有奇。弘治間,給事中寗舉仗量,比舊增九百八十餘頃。近差給事中高淓丈量,又增一千四百餘頃。小民輸納稅銀,實不堪命,宜盡開豁。一 錢法之斃,私鑄者廣,宜出榜曉諭,將新鑄鉛錫薄小低錢,盡革不用。以洪武、永樂、洪熙、宣德、弘治通寶及歷代舊錢兼行,不許以二折一,有仍踵前斃者,各罪如律。”俱從之。

○辛卯遣戶部官祭太倉之神。遣順天府官宋丞相文天祥。

○英廟淑妃高氏薨。妃,南京上元縣人,宣德癸醜選侍英宗皇帝。天順丁醜,冊封淑妃。生一子,是為秀懷王。年八十六,二日而薨,轍朝五日,祭葬如制,謚曰:“莊靖安榮”。

○升浙江·按察司·副使臧麟為福建·右·參政,長沙府·同知盛應期會稽縣知縣陳玉俱為按察司·僉事。應期雲南,玉四川。

○壬辰致仕·巡撫·貴州·都察院·右·副都禦史汪奎卒。奎,字文燦,徽州婺源縣人。成化丙戌進士,授秀水縣·知縣,升監察·禦史。丙午,以災異上言及宮闈,忤旨被撻,謫夔州府通判。弘治初,升敘州府·同知,成都府·知府,歷陜西·右·參政,廣東·按察使,廣西·左·布政使。辛酉,升右·副都禦史,巡撫貴州,有平苗功。未一年,言官劾奎老疾,遂致仕。至是卒,祭葬如例。奎,性簡靜,尚氣節不妄取與,居官以篤實從事,恥務奔兢。雖無時譽,其自守有足稱者。

○提督·操江·都禦史張鳳以沿江十一府水災,乞賑濟。戶部議:“以蘇、松、常、鎮四府方行賑濟,其太平、寧國、池州、安慶、應天賑濟日久,覆恐缺食。而揚州、九江未聞奏報,宜通行撫按勘實。舉行其缺種者,令量出官銀買谷給之。缺農器者,令稍裕之家貸用。”從之。

○夜,月犯酒旗星。

○癸巳給賞大同雙溝兒墩等處獲功被傷官軍土兵梅深等四十九人,銀絹布有差。

○甲午命署都指揮·僉事 桂勇守備德州。

○參政何顯在浙江時,坐掊克編,藉遼東為民。至是顯奏辯,吏部亦以顯罪太過,請如例降用,乃降為揚州·知府。

○乙未升浙江·右·布政使邊憲、山東·右·布政使蕭翀、陜西·左·布政使燕忠俱為都察院·右·副都禦史。憲巡撫山東,翀 保定等府,忠宣府。

○覆錦衣衛·指揮·僉事 楊璽官。璽,崇德長公主之子,以恩澤傳升,例降為百戶。至是,其父駙馬都尉偉陳奏,乃覆之。

○虜入鎮靖堡。把總都指揮崔鏜、陳王□讚不能禦,鏜謫戍邊衛,王□讚亡失差少宥之,奪俸五月。

○巡按·四川·監察·禦史俞緇 奏:“四川自正德四年以來,盜賊群起。副都禦史林俊 奉命剿撫,行且十月。雖累報功次,然藍五之黨尚萬餘人,勢猶猖獗,保順州縣奔竄殆盡。陳三等賊數千,隨撫隨叛。樂至、洪雅、青神、彰明、大邑所獲賊徒,真偽相半,崇寧、金堂、雙流者督捕未獲,而播州楊友 尤為難制。各府州縣僅存居民,役無虛日,或運糧餉,或載軍器,一夫出力,舉家出錢,賣田鬻產,供輸無度,加以折寺穿井,設立社長社正等游僧野衲,無地自容。貪官汙吏,倚法侵削,怨聲嗷嗷,眾不堪忍。請別遣謀勇將官,調集湖陜、永保、江口等處官兵,會總制巡撫戮力剿殺,杜絕根株。量發錢糧補助,以蘇民困。選進士舉人以補守,令嚴限赴任,撫恤傷殘。仍命風力大臣一人,親蒞播州,撫勘楊友。事情從長議處,以釋遠人疑懼。其額外庵堂寺院,不下數萬,折賣入官,固不為過。然行之,今日不免驅而為賊。山中澗水,隨取隨足,穿井似亦可緩。社長社正每月二次,沿門搜討,放賊擾民,宜皆暫停。不然臣恐前賊未滅,而後賊隨起。川民之患,無時而可除矣。”禮部·尚書 費宏覆奏:“四川連年不靖,藍五、楊友 相繼殺掠官軍,流劫鄉落,民物雕瘵,遠近驚擾。前此星隕、地震、山崩、城裂,皆陰盛陽微,盜賊竊發之應。頃當窮冬閉藏,覆有雷電交作,變不虛生,必有其故。緇 奏語雖過激,意在責備,宜備行被處鎮巡等官,務令克己省愆,同心脩政。凡被災州縣,加意撫恤。其折賣額外寺院庵堂,在平時實足以崇正道而辟異端,在今日恐不免驅游僧以增賊黨,亦合斟酌緩急,以俟盜息民安,另為區處。仍督令各該地方官員,一體脩省,拯患弭災,務期賊類殄除,以回天變。”從之。是時,川盜方盛,防禦不暇,而俊 且驅軍民赴穿井、折寺不急之役,故緇 以為言。

○丙申改提督易州·山廠·工部·右·侍郎王寅為戶部·右·侍郎。

○增設青州·守備官,以東昌衛指揮同知鄧桂充之,以都指揮體統行事

○兵部以給事中石天柱言,請定為賞格:“對陣擒斬劇賊一人,不願升級者,賞銀三十兩。為從者,半之。非對陣緝捕一人者,減三之二。陣亡者,重加優恤。擒獲僣號首賊,不拘定數,聽所司倍賞,仍以賞格刊布。”從之,遂命發太仆寺銀一萬兩於山東,俟有功者,紀功禦史即時行賞。

○命:“選真定、保定、河間達官軍舍,給以馬匹操練聽調。”從兵部議也。

○潘王 幼、秦王 惟焯等各議奏:“寘鐇罪惡,宜並其子孫肆諸市,以謝祖宗。”奏至,覆下法司,會多官詳議,乃請執寘鐇赴文華門外,親鞫之。是日,上禦文華殿。皇親、公、侯、駙馬、伯、府部大臣及六科十三道,以次跪奏曰:“寘鐇大逆不道,宜如諸王議,割恩正法。”上曰:“寘鐇圖危社稷,得罪祖宗。既天下諸王及群臣,皆欲正法。論出於公,朕不敢赦。但念宗支,令自盡焚棄其屍以示戒。其子孫 臺溍等五人,仍置西內嚴禁之。”

○丁酉罷巡撫蘇松等處都禦史羅鑒,巡撫·山西·都禦史胡瑞。時給事中李鐸、禦史鄺約 等劾奏:“鑒科歛公行,饋送權要,私庇贓吏,不恤小民。瑞雖無失德,而風力不足,才識無聞,皆不可處重任。”遂俱令致仕。

○海西益實並建州左等衛·女直·都督等官臺束等來朝貢馬並貂皮,賞彩叚表裏絹鈔有差。

○戊戌升廣東·右·布政使舒昆山為陜西·左·布政使。

○以災傷免南京錦衣、驍騎等三十四衛,屯糧有差。

○己亥大學士李東陽等言:“今早發下工部所奏,謂:‘京城內外,工役繁浩。州邑坐派無遺,民財剝削殆盡。在處災傷,四方盜起。況京營軍士,摘撥做工,終歲不操,相率逃避,軍民俱困,誠可痛心。乞將不急工程,暫且停止。’臣等惟工部所言,固為激切。內添蓋豹房一事,尤為緊要,謹昧死為陛下言之。蓋自去年夏秋以來,外間傳聞豹房內添蓋房屋,又聞豎立旛竿,似有創立寺宇之意。臣等竊念寺觀乃異端之教,聖王之所必禁,國朝之所姑存。其間義理,不暇深論。但宮禁之體,比與城市不同。自古及今,並無禁中創造寺觀事例,傳之天下,書之史冊。非徒上累聖德,亦無以垂法將來。況番僧人等往來混雜,又恐無賴之徒,因為詐冒,萬一變生不測,難以關防。其於事體,所關不細,而財用之費耗,軍民之困苦,又不足言矣。切見成化間,欲於內府建玉皇閣,憲宗皇帝因內閣之言而止。弘治間,欲於近城造延壽塔,孝宗皇帝因內閣之言而止。天下傳之,史冊書之,以為聖朝美事。伏望聖明,仰體二聖之謨,俯垂鑒納,將前頃工程即賜停止,其餘不急之務,大加減省,以正國體,以慰生民,誠社稷萬萬年之福也。”不報。

○升浙江·布政司·左·參政吳彥華、山東·按察使夏時、四川·按察使丁餋浩俱為右·布政使。彥華浙江,時山東,餋浩雲南。

○升浙江·按察司·僉事 杭淮為本司·副使。

○命旗手衛·署都指揮·僉事 徐永守備九江等處。

○庚子恭仁康定景皇帝忌辰,遣儀賓周銊 詣陵寢行禮。

○命:“南京·右·僉都禦史張鳳巡撫蘇松等處地方,總督糧儲。原任·右·僉都禦史王璟提督鴈門等關,兼巡撫山西。”

○兵科·給事中朱璣劾奏:“兵部·尚書 王廠起官喉舌,不谙兵務。今四方盜起,非敞所能辦,而累劾不退,恐誤國事,請即罷遣。”詔:“令供職如舊。”

○命錦衣衛·指揮·僉事 牟斌仍於鎮撫司掌印,理刑。先是,斌理刑,執法不阿。劉瑾惡之,杖於朝堂,降百戶閑住。瑾誅,斌覆原職。至是,給事中王珝 等覆薦之,乃有是命。

○命脩河·工部·右·侍郎李堂還京。初,河決儀封、考城等縣。命工部·左·侍郎崔巖往治。未畢,堂代之。至是,堂奏:“銅瓦廂等堤岸崩頹,陳橋集等堤淤淺低薄,俱應增築。請設副使一人,專理。”下工部議:“以河南災荒,民窮盜起,宜令堂將緊要堤岸決口及淤塞諸處,速為浚築。其不急者,且已之。”遂召堂還京,專以副使領之。

○辛醜禮部·尚書 費宏等上言:“竊惟聦明睿智,聖哲固本於天生,高大光明,君道必資於聞見。蓋朝廷之上,日有萬幾,而事物之來,理欲難辨。故崇儒講學,納聽諫言,正人君所以成聖德而隆至治者。恭惟皇上即位之初,日禦奉天門,以臨百辟。時禦文華殿,以親儒臣。蒞政講學,兼資不廢,誠大有為之君,而足以致太平之治者也。況今奸侫既除,百度厘正,人有勵精之望,治當更化之時。故臺諫各攄悃忠,上廣聖聦,縷數條陳,詳明剴切。如給事中潘塤 等所謂:‘禦經筵以勤學,謹視朝以勤政。處宮寢以餋和,節出入以養重。親君子而遠小人,斥異端而崇正道。停不急之工,戒無益之樂。’監察禦史陳察所謂:‘務講學以明德,節嗜欲以養心,視早朝以聽政。’凡此數實,端本澄源之論,而出於危明憂治之誠。伏願聖明俯垂聽納,見諸施行。如堯之舍己從人,如湯之檢身懋德。如此則大孝益隆於繼述,聖德日就於崇高。本原既正而政化自爾其更新,內治既脩而外侮不憂其難禦。”入,上曰:“卿等憂國恤民之意,朕已知之矣。”

○莫國公張懋 自陳老疾,辭免提督團營,再上,皆不允。

○浙江·金華府·知府 趙鶴請:“以司府縣贖罪米折谷,每米一石輸谷一石五鬥貯倉,以便賑濟。”戶部議,從之。

○十三道禦史王廷相等劾奏:“兵仗局·太監孫和先為逆瑾造衣甲牌面,死有餘辜。今覆倡為成造盔甲之請,宜治和罪,及寢所請。”上曰:“業已停矣,和姑宥之。”

○命:“亦迷河衛舍人賽哈,襲其父掜克 原職都督僉事。”

○壬寅巡視四川·都禦史高崇熙 奏:“四川土漢官民兵不過二萬,已屬都禦史林俊。今無見兵,請召募土人及以川南川西之兵,專聽調用。楊友 骨內相殘,較之江津諸寇不同,欲諭以利害,許令立功贖罪。”下兵部集議,謂:“楊友 叛逆已著,不先攝之以威,而遽欲柔之以德。恐綱紀懈弛,蠻夷效尤,宜合諸軍示以必征意。若友 父子悔過,畏威束身歸罪,然後馳奏定奪。其召募土人及調二川兵,皆可許。”詔:“如議。”

○停江西徵派物料及燒造磁器,以巡按禦史奏地方災重,故也。

○癸卯升順天府·府尹張遇為工部·右·侍郎,管理易州山廠。

○命成安伯郭寧 管領紅盔將軍。

○甲辰覆除王閏為雲南道禦史,王崇獻為兵部·主事。崇獻已致仕,閏為民。至是,皆起用。

○升廣東·布政司·左·參政羅榮為本司·右·布政使,萊州府·知府 楊志學 為浙江·左·參政,兵部·主事 儲珊 為浙江·按察司·僉事,陜西·副使袁經、四川·副使公勉仁 俱為按察使。經山東,勉仁 本司。

○乙巳致仕·太子·少保·工部·尚書 劉璋 卒。□,字廷信,福建延平人。天順丁醜進士,由戶部主事、郎中,為山東參政,浙江右布政使。未幾,轉左布政使。成化二十年,升右副都禦史,總督漕運,兼巡撫鳳陽等處鹽法馬政,多所規畫。會河洛饑,截漕米八十萬石,由河入汴以濟之。璋,區畫巨艘,募舟人習河勢者,親督以往。米畢,達民得免於死亡。踰年,改撫治鄖陽,尋改巡撫四川。時刁農等寨夷人,負險絕糧道,璋 督將領討平之。播州宣慰使楊輝庶子友 謀奪嫡弟愛官,以反誣之。璋 偕刑部侍郎何新驗治,得友 奸狀,竟裁以法。二十三年,召入為工部右侍郎。弘治二年,改戶部。四年,升本部左侍郎。是冬,升南京禮部尚書。七年,召入為工部尚書。又三年,連乞休,加太子少保致仕。至是卒,祭葬如例。璋,性行端方,舉止凝重,所至勤於職事。在山東、江淮、四川,連值兇歉,賑濟皆盡其力,多所全活。及為九卿,鎮靜知大體。□廠□(林□止)□官四十年,既歸敝屋,瀟然衣食,僅給泊如也。璋 死無後,聞者惜之。

○夜,西比風有聲。至曉,黃塵四塞雨土霾。

○升應天府·府丞楊旦 為順天府·府尹。

○丙午命湖廣·都司·署都指揮·同知王憲充江西地方參將,聽調殺賊。

○丁夫升大理寺·左·少卿陳世良為南京·都察院·右·僉都禦史,提督操江。

○覆除何塘為翰林院·脩撰。塘,先以病致仕。至是,覆起用。

○升南寧府·知府 李雍為廣東·左·參政,陜西·按察司·僉事 李昆、常德府·知府 馮傑俱為按察司·副使。昆本司,傑四川。

○初,四川流賊 曹甫等改劫郡縣,積年討捕不獲。至是,移營黃艤驛,將改瀘州都禦史林俊 撫諭之。甫等陽聽命,因令弟琯流劫小市廂。指揮李蔭等拒之,斬琯首。諸賊移江津,分七營,將攻重慶。蔭進至江津,俊 督發酉陽、播州土兵助之,破賊四營,斬獲甚重。賊敗入民家,土兵圍而焚之,乘勝進攻老營。賊發伏,指揮汪洋 為所殺。我兵稍卻,賊並入大營。蔭覆進兵至合山坪,去賊十五裏而軍。甫偵江津空虛,以疑兵綴我將襲江津,數十騎先行,道遇蔭兵而敗,賊弗知也,遂合兵圍其營,賊倉卒閉門,土兵四面縱火,賊大潰。斬甫等五百餘人,捕虜七百餘人,死於火者七百餘人。捷聞,上以俊 有功,並巡按禦史俞緇,俱賜敕獎勵。奏捷人升一級,賞衣一襲鈔千貫。洋 命有司給棺殮之,其子襲升一級為署都指揮僉事。諸將士,賞賚有差。死者,仍恤其家。

○夜,陜西寧夏有大星隕於西南,光芒丈餘。頃之,天鼓鳴,良久乃止。

○戊申禮部會試,取中式舉人鄒守益 等三百五十名。

○禮部言:“自劉瑾亂政,有司舉奏孝子節婦,多沮格不行,非所以表正風俗,宜仍令核報。”從之。

○己酉起左·都禦史陳金,總制江西等處軍務。兵部會議:“以江西盜賊蠭起,官兵屢失利,宜令大臣一人總制。”時金守制家居,遂起之,仍趣其就道軍中,得以便宜從事。廣東鎮巡聽協同議處,江西及浙江、福建、湖廣、南直隸各鎮巡聽督同處置,都布按三司官悉聽節制。軍衛有司有罪者,得自決之。臨陣不用命者,都指揮而下以軍法從事。

○庚戌吏部·尚書 楊一清以江西盜久未平,薦雲南·按察司·副使吳廷舉、蘇州府·同知李嘉言,俱有才略,請升廷舉為江西右參政,嘉言 為江西僉事,統領土民平盜。從之。

○升大理寺·右·少卿俞諫為左·少卿,寺丞李良為右·少卿。

○升延平府·知府 朱應登為陜西·按察司·副使,提調學校;原任·南京·工科·給事中牧相為廣西·布政司·左·參議。

○命湖廣·都司·都指揮·僉事 史春掌印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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