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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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我在翡鄉住了二十年,但也只是滿打滿算二十年。十七歲的時候我就出去了,第一回要到大城市裏念書,旁人都興奮的很,我卻不同。我天生性子膽小,用父親的話來說,我是怯懦。這個詞伴隨了我整個青春。
離開翡鄉時,我不僅害怕,更多的還有留念。但十七歲時的留念不同於成年長大後,我那時對故鄉還沒有深重的感情,我舍不得的不是翡鄉這個小鎮,而是早已先我一步離開了小鎮的人。
我跟他的故事長達二十年。
這是我母親告訴我的,因為二十年前我還是個尚不能記事的孩子。能說明我們是從二十年前就認識了的,只有一張過去的老照片。
照片上的我剛剛四歲大,而他已滿十周歲。
他是從城裏來的,鎮上的人傳言,說是因為他父親破產,欠了筆天大的外債,一家子才賣掉城裏的豪宅下鄉租房子住。還有人說,他父親賭博,在外有很多個女人,養活不成了,所以拋妻棄子。
我那時候太小,有些話只能聽懂一半,總之鎮上的孩子不論年紀大小,都不願意跟他玩兒,每回刻意孤立他,這我是能夠看懂的。
他讀小學時,上學放學總要經過我家。
那條巷子很寬很長,一群小孩背著書包在路中央追趕打鬧,時而駛過來一輛自行車,又把他們全部趕散到墻根兩邊。
只有他,我站在門口註意了好幾次,他從來都是一個人靠著路邊走,從沒有同行的夥伴。有一天,那群孩子玩心大發,跑過去將他團團圍住。
“他爸是吸. 毒犯!”其中一個孩子指著他喊道。
“哈哈哈哈哈……”
我站在門口就那樣看著他們,整條巷子裏回蕩著響朗的歡笑聲。我沒有救他,我承認我是個怯懦的人,從前是個怯懦的孩子,如今是個怯懦的男人。
那天傍晚下了大雨,放學的時間,巷子內往來一輛又一輛自行車,大人載著孩子,丈夫載著妻子,有的撐雨傘,有的披雨衣,在雨中疾速騎行。我站在門前向遠處望,直到天色變暗,才終於看見那個熟悉的身影。
他在滂沱大雨中顯得格外瘦小。我拿起門前的傘跑過去,在真正站到他面前時才訝然發現,他是如此的高大,相較我而言。
雨水從他額頭淋下來,我踮起腳,努力想把雨傘撐過他頭頂。他笑了,接過我手上的傘,對我說:“謝謝你。”
我們就是從這兒開始說話的。
此後十二年,他對我說了無數聲「謝謝你」,最後也是以這一句向我告別。
_
我和他在那個雨天之後成為朋友。起初我仍會站在家門口等他,在他走過來時向他熱情招手,送給他兩顆糖,或者一個母親疊給我的千紙鶴。
不久後我開始去他的小學門口等他,他會高興地飛奔過來把我抱進懷裏,問我:“你媽媽不找你嗎?”
我搖頭,拉著他大步向前,直至走到家門外,和他分手,然後目送他一步步獨自走出巷子。
我好像永遠都只能陪他走一段路。到一個截點之後,就再無法同行。
那年冬天經常下雪,巷子裏的路被厚雪鋪滿,母親怕我把鞋襪踩濕,便不讓我出門。我只能乖乖駐足在門檻之內。
那扇木頭門檻舊得泛白,因頂上有雨棚罩著,所以沒落上一絲一片的雪。我被它遮擋在後面,離冰雪天地僅僅一步之遙。
小小門檻成了天墻,年幼的我無論如何也無法邁步跨過去,然而長大後發現,這扇檻實際高達千尺,我或許永生永世也難能跨越。
我規規矩矩的站在門內等,等到看見他撐著傘向我走來,在雪地裏頑強地踏出一條路。
我們隔著門檻,對視而笑,他伸出手摸摸我的頭:“你媽媽在家嗎?”
我點頭。
他鼻子凍得通紅,激動地對我說:“明天我過生日,讓你媽媽帶你來我家,吃生日蛋糕。”
我第一次看見那麽多層的生日蛋糕,就是在他家。所以我記憶中的他一直是很有錢的,小時候是他家裏有錢,長大了他自己又變得很有錢。
我們坐在他家露天院子裏的臺階上吃蛋糕。
“我叫紀梧生,你叫什麽名字?”
我回答他:“阮蘭睢。”
他接著問:“你幾歲了?”
我回答他:“四歲。”
我們中間差了足足六歲。對於成人來說或許不算什麽,但對於小孩,六歲幾乎差了一個世界。
他跟我聊動漫、詩歌、游戲,我一樣也聽不明白,他知道我聽不明白,但還是滔滔不絕,說得尤其投入。
他告訴我,他父親沒有吸. 毒。我認真點了點頭。
“我爸爸是被人騙了。”
我見他眼眶泛紅,像要哭了的樣子,於是湊上去抱住了他。小小的身軀甚至圈不住他的肩膀,可我還是用力貼在他身上。這種哄人的法子是跟母親學的。只是這法子,如今卻不敢隨意用了。
鎮上人說的話我聽不明白,所以不敢相信,還是梧生哥說的更好懂些。
他只說一句,我就相信了。
“梧生,過來,拍張照片啦。”他母親從屋子裏走出來喚他。
在翡鄉,孩子滿十周歲是件大事,一般家庭過周歲都會給孩子拍張照片留做紀念。我猜這是我母親告訴他母親的。
梧生哥背靠著墻,笑的很開心,我端著蛋糕在遠處看他,想象著自己十歲時拍生日照的樣子。也許是一個人孤零零坐在那顯得有些可憐,他母親忽然招呼我:“小蘭睢!你也過來拍一張!”
大人們總是喜歡這樣,似乎兩個孩子之間的融洽很能夠促進她們的友誼。我母親顯然是樂意的,滿臉高興拉著我過去。
我跟梧生哥就這樣有了第一張合照。
二十年來,也是唯一的一張。
翡鄉鎮早已不流行在十歲生日時拍相片了。現在過哪一歲的生日都可以拍相片,自己用手機也可以隨時拍相片。
四歲時的許多事,我根本沒有記憶,母親闡述間恐也帶上許多杜撰之詞。
但那日在家門前,我沒敢在眾人欺負他時挺身而出,為此,真真切切愧疚到如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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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翡鄉住了二十年,但也只是滿打滿算二十年。十七歲的時候我就出去了,第一回要到大城市裏念書,旁人都興奮的很,我卻不同。我天生性子膽小,用父親的話來說,我是怯懦。這個詞伴隨了我整個青春。
離開翡鄉時,我不僅害怕,更多的還有留念。但十七歲時的留念不同於成年長大後,我那時對故鄉還沒有深重的感情,我舍不得的不是翡鄉這個小鎮,而是早已先我一步離開了小鎮的人。
我跟他的故事長達二十年。
這是我母親告訴我的,因為二十年前我還是個尚不能記事的孩子。能說明我們是從二十年前就認識了的,只有一張過去的老照片。
照片上的我剛剛四歲大,而他已滿十周歲。
他是從城裏來的,鎮上的人傳言,說是因為他父親破產,欠了筆天大的外債,一家子才賣掉城裏的豪宅下鄉租房子住。還有人說,他父親賭博,在外有很多個女人,養活不成了,所以拋妻棄子。
我那時候太小,有些話只能聽懂一半,總之鎮上的孩子不論年紀大小,都不願意跟他玩兒,每回刻意孤立他,這我是能夠看懂的。
他讀小學時,上學放學總要經過我家。
那條巷子很寬很長,一群小孩背著書包在路中央追趕打鬧,時而駛過來一輛自行車,又把他們全部趕散到墻根兩邊。
只有他,我站在門口註意了好幾次,他從來都是一個人靠著路邊走,從沒有同行的夥伴。有一天,那群孩子玩心大發,跑過去將他團團圍住。
“他爸是吸. 毒犯!”其中一個孩子指著他喊道。
“哈哈哈哈哈……”
我站在門口就那樣看著他們,整條巷子裏回蕩著響朗的歡笑聲。我沒有救他,我承認我是個怯懦的人,從前是個怯懦的孩子,如今是個怯懦的男人。
那天傍晚下了大雨,放學的時間,巷子內往來一輛又一輛自行車,大人載著孩子,丈夫載著妻子,有的撐雨傘,有的披雨衣,在雨中疾速騎行。我站在門前向遠處望,直到天色變暗,才終於看見那個熟悉的身影。
他在滂沱大雨中顯得格外瘦小。我拿起門前的傘跑過去,在真正站到他面前時才訝然發現,他是如此的高大,相較我而言。
雨水從他額頭淋下來,我踮起腳,努力想把雨傘撐過他頭頂。他笑了,接過我手上的傘,對我說:“謝謝你。”
我們就是從這兒開始說話的。
此後十二年,他對我說了無數聲「謝謝你」,最後也是以這一句向我告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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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他在那個雨天之後成為朋友。起初我仍會站在家門口等他,在他走過來時向他熱情招手,送給他兩顆糖,或者一個母親疊給我的千紙鶴。
不久後我開始去他的小學門口等他,他會高興地飛奔過來把我抱進懷裏,問我:“你媽媽不找你嗎?”
我搖頭,拉著他大步向前,直至走到家門外,和他分手,然後目送他一步步獨自走出巷子。
我好像永遠都只能陪他走一段路。到一個截點之後,就再無法同行。
那年冬天經常下雪,巷子裏的路被厚雪鋪滿,母親怕我把鞋襪踩濕,便不讓我出門。我只能乖乖駐足在門檻之內。
那扇木頭門檻舊得泛白,因頂上有雨棚罩著,所以沒落上一絲一片的雪。我被它遮擋在後面,離冰雪天地僅僅一步之遙。
小小門檻成了天墻,年幼的我無論如何也無法邁步跨過去,然而長大後發現,這扇檻實際高達千尺,我或許永生永世也難能跨越。
我規規矩矩的站在門內等,等到看見他撐著傘向我走來,在雪地裏頑強地踏出一條路。
我們隔著門檻,對視而笑,他伸出手摸摸我的頭:“你媽媽在家嗎?”
我點頭。
他鼻子凍得通紅,激動地對我說:“明天我過生日,讓你媽媽帶你來我家,吃生日蛋糕。”
我第一次看見那麽多層的生日蛋糕,就是在他家。所以我記憶中的他一直是很有錢的,小時候是他家裏有錢,長大了他自己又變得很有錢。
我們坐在他家露天院子裏的臺階上吃蛋糕。
“我叫紀梧生,你叫什麽名字?”
我回答他:“阮蘭睢。”
他接著問:“你幾歲了?”
我回答他:“四歲。”
我們中間差了足足六歲。對於成人來說或許不算什麽,但對於小孩,六歲幾乎差了一個世界。
他跟我聊動漫、詩歌、游戲,我一樣也聽不明白,他知道我聽不明白,但還是滔滔不絕,說得尤其投入。
他告訴我,他父親沒有吸. 毒。我認真點了點頭。
“我爸爸是被人騙了。”
我見他眼眶泛紅,像要哭了的樣子,於是湊上去抱住了他。小小的身軀甚至圈不住他的肩膀,可我還是用力貼在他身上。這種哄人的法子是跟母親學的。只是這法子,如今卻不敢隨意用了。
鎮上人說的話我聽不明白,所以不敢相信,還是梧生哥說的更好懂些。
他只說一句,我就相信了。
“梧生,過來,拍張照片啦。”他母親從屋子裏走出來喚他。
在翡鄉,孩子滿十周歲是件大事,一般家庭過周歲都會給孩子拍張照片留做紀念。我猜這是我母親告訴他母親的。
梧生哥背靠著墻,笑的很開心,我端著蛋糕在遠處看他,想象著自己十歲時拍生日照的樣子。也許是一個人孤零零坐在那顯得有些可憐,他母親忽然招呼我:“小蘭睢!你也過來拍一張!”
大人們總是喜歡這樣,似乎兩個孩子之間的融洽很能夠促進她們的友誼。我母親顯然是樂意的,滿臉高興拉著我過去。
我跟梧生哥就這樣有了第一張合照。
二十年來,也是唯一的一張。
翡鄉鎮早已不流行在十歲生日時拍相片了。現在過哪一歲的生日都可以拍相片,自己用手機也可以隨時拍相片。
四歲時的許多事,我根本沒有記憶,母親闡述間恐也帶上許多杜撰之詞。
但那日在家門前,我沒敢在眾人欺負他時挺身而出,為此,真真切切愧疚到如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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