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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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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趙家餐桌上,孫辛迪擺好碗筷,趙子娟把做好的菜端上桌,趙一嫻踏進門內。

趙子娟說:“時間剛剛好,洗手吃飯。”

趙一嫻洗手入座,趙子娟拿出放在廚房的豬心湯。豬心湯是在小燉盅裏做的,一人份。

趙子娟把豬心湯放在趙一嫻面前,說道:“記得喝。”

母女倆心有靈犀。經期後,趙子娟都會燉一些豬肝湯或者豬心湯給趙一嫻吃。

趙一嫻知道孫辛迪眼饞了,挑了幾塊豬心到她碗裏,說道:“想吃就吃。”

吃過飯,孫辛迪和趙一嫻去洗碗,趙子娟在客廳裏刷著視頻。

院子門響了,趙子娟去開門。

來的人是她不願意見的,趙子娟喊道:“你來做什麽?”

周永誠換了方法,對於趙子娟,他反正在她身上討不到好處了,所以他並沒有向之前那樣好臉好聲。

周永誠說:“我來找一嫻。”

趙子娟沒跟他說話,自己走回房間去了。和一個厭惡的人共處一片空氣,那是一件很惡心的事。

周永誠提著大包小包入了客廳,說道:“一嫻。”

孫辛迪先回了頭,看著這個便宜姥爺。

大包小包的東西放了一地,這是要幹嘛?清倉大甩賣?

孫辛迪拍了拍她媽媽,朝外面努了努嘴,說道:“像不像網上的照片,貨物滯銷幫幫我們。”

趙一嫻擦幹凈手,走出去說道:“你有什麽事?”

周永誠說:“一嫻,爸爸錯過了你很多的生日,這些是我買來補償你的。”

周永誠拆開購物袋,把東西一件一件拿出來。孫辛迪跟出來,小聲說:“這些東西真夠“別致”的。”

東西擺了一地,一共三十七件。

趙一嫻看著這些東西,笑了,特被是看到那些圍兜奶嘴,她說:“你把這些東西拿回去吧,我用不著,我已經過了用這些東西的年紀。”

周永誠從口袋裏掏出一個紅色絲絨首飾盒,裏面是一對銀飾耳環。

孫辛迪覺得這耳環沒有姥姥上次戴的那對好看。

周永誠小心地擺放在桌子上,他說:“這是我送你今年的生日禮物。”

銀飾耳環在餐桌上方的玻璃燈下閃著光。趙一嫻輕輕拿起又放下,說道:“可是我不喜歡戴首飾。拿走吧,別費這些錢了。”

周永誠走了,孫辛迪去關上院子門,回來客廳裏,她拿出手機拍下擺著一地的禮物的照片。

趙子娟開門走了出來,看見這一地東西,環抱著胳膊笑了,真奇怪,周永誠這是要感動誰?買些不值錢的小玩意就可以彌補多年的虧欠了嗎?

趙一嫻疲憊地去了衛生間,準備洗洗睡了。

父愛這種東西是無法彌補的。缺失的父愛就像皮膚被劃開一小刀,流了血,結了痂,雖然沒留疤,可是那血是真實的,是從這裏出來的,那血滴到了童年的扉頁裏,隨著年齡的長大,它也幹涸了,永遠有個血跡在那。

它無時無刻不在提醒你,你的童年是沒有父親參與的。這血跡直到你死去,才會消失。

血跡怎麽去除?84消毒液?75%酒精?漂白水?周永誠把這一地的禮物當成了這些嗎?

也許84消毒液或者75%酒精或者漂白水可以去除血跡,但這些東西無法從歲月裏越到童年去。

總而言之,發生的事就是發生了,裂痕難修。

趙子娟把滿地的東西裝進一個黑色大塑料袋裏。那大塑料袋原本是買來放孫豐生前喜歡的東西的,要燒給孫豐的。買來沒用完,家裏還剩了好幾個黑色大塑料袋,總算在今天再一次派上用場。

趙子娟指示孫辛迪把這一大袋東西送去劉麗芬家裏給周永誠。

孫辛迪表示不想趟這趟渾水。趙子娟拿出自己作為長輩的威嚴,逼迫孫辛迪去。

孫辛迪敗下陣來,無奈提著這一大袋東西去了劉麗芬家。

許清宴在院子裏晾衣服,瞧見孫辛迪來了,疑惑她這麽晚來幹什麽,又見她提著一大袋東西,他說:“你這是要去扔垃圾?”

孫辛迪說:“我來送個東西。”

孫辛迪拉過許清宴,小聲說:“他在嗎?”

“你找誰?“

“周永誠。”孫辛迪不想稱呼周永誠為姥爺,她覺得這個人不配。

“在屋子裏,你要找他嗎?我幫你叫。”

“不用了。”孫辛迪說,“你幫我把這些東西交給他就行。”

許清宴提著東西,瞧了周永誠的門,“周爺爺,有人托我送東西給你,我給你放門口了。”

周永誠開了門,發現是自己在商場買的那些東西。他把東西拖進房間去,狠狠踩上了幾腳。

“給臉不要臉的東西。”他小聲說道。

許清宴聽見裏面傳來聲響,搖了搖頭,這人真奇怪。

周永誠點燃了一根煙,猩紅的光裏,他的面孔變得很猙獰。

周末的清晨,還在睡夢中的沈安安,被一通電話吵醒。

“餵。”

“小沈,我是於麗,江湖救急,我在星華商場。”

是同事於麗打過來的,她和於麗其實不算熟,就是點頭之交。

沈安安被這通電話徹底吵醒,起身,換了衣服。一向註重儀表的她連妝都來不及化就匆匆趕去。

於麗的弟弟要過生日了,她準備買一件禮物送給她弟弟。於麗在這家鞋店裏逛了一圈發現最便宜的也要一千塊一雙。她手機沒電,找了導購接了電話,但平時大家都是微信聯系,一時半會想不起任何人的電話,只有沈安安的電話比較好記,所以只好找沈安安借。

“給高中生買生日禮物不用花這麽多吧?買一套文具,還挺實用的。”沈安安想到以前高中的時候過生日,她爸爸就給她買了一套文具。

“我弟弟一直纏著我說要買這個牌子的鞋子,因為他們班上的同學都穿這個,他不想讓人看不起。”

於麗沒有一絲猶豫,付了款。

於麗太清楚在上學的時候被人看不起的滋味了。因為她以前就因為穿舊衣服被同學孤立過。於麗小時候父母總對她說家裏條件有限,還有一個弟弟要養,穿別人的衣服也挺好的。小時候她總是穿著不合身的衣服,一直很自卑。

但她卻不知道,因為別人不要的舊衣服不合身所以想穿新衣服和因為不想讓人看不起所以要買貴的鞋是兩回事。

於麗從小就被爺爺奶奶、爸爸媽媽告訴她弟弟是家裏小輩裏唯一的男孩,所以弟弟是全家的一個新希望,她是姐姐,比弟弟大,應該多多照顧弟弟。剛開始的時候她會覺得奇怪,她也是家裏小輩中的唯一一個女孩,為什麽她不能也是一個新希望呢?難道她的存在即是失望嗎?

因為沈安安給於麗幫了忙,於麗邀請沈安安去她家裏做客。

沈安安不好空著手去人家家裏做客,給於麗弟弟買了一套進口文具,又買了幾斤鹵味,算是給人家添菜。

沈安安到了於麗家裏,她發現於麗家的客廳裏堆滿了東西,好多人的生活日用品都堆在茶幾上,牙刷牙膏洗面奶剃須刀…這些不應該是放在衛生間的嗎?

於麗是第一次帶朋友上門,她家裏人也有些驚訝。

於麗奶奶熱情招呼沈安安坐下,並拿了幾枚糖給她吃。

沈安安為了減肥在控糖,但架不住人家熱情,又怕人家誤以為她嫌棄她們家,於是把糖全吃光了。

餐桌上已經擺滿了豐盛的飯菜。

於麗的弟弟是全家人捧在手心裏的寶貝,家裏雖不富裕,可是還是學著講究富養兒。

於麗弟弟每次過生日,中午一家人在家裏一起吃一頓慶祝,到了晚上,她父母出錢讓於麗弟弟自己請幾個要好的朋友出去外面慶祝。

這待遇,於麗是從來沒有的。她生日的時候都只有一碗面一個雞蛋,遇上她父母心情好,偶爾會給她帶個小蛋糕。

於麗把禮物拿給她弟弟,她弟弟沒有一絲謝意。作為這個家三代單傳的男孩,他早就習慣了來自周圍人的善意。

他接過去後大力地拆開包裝,發現是自己喜愛的球鞋,頓時眉開眼笑,但轉念一想他姐姐能舍得給他買這個?

“你給我買的不會是假貨吧?”

於麗撿起因為大力拆開包裝而掉在地上的小票遞給她弟弟看,“你看,這裏還有小票,怎麽會是假貨?早知道不給你買了,好心當做驢肝肺。”

於麗弟弟脫下腳下穿的鞋,直接把新鞋穿在腳上,對著鏡子,看看尺寸合不合。又對著鏡子拍著自己的新鞋,半天了,還在那裏擺著姿勢,“哢哢”拍了好幾張。

於麗奶奶走過來撿起被於麗弟弟踢在一旁的舊鞋,問道:“這雙不要了?”

“不要了。”於麗弟弟豪邁地講,此刻,他的眼睛只盯著腳下這雙新鞋。

於麗奶奶把那雙舊鞋擦幹凈,放進鞋櫃裏,小聲地說道:“小睿的腳和他爸一樣大,這雙給他爸穿,免得浪費。”

於麗見她媽媽還在廚房做最後一道菜,轉身進了廚房幫忙。

最後一道菜上了桌,開飯了。

飯桌上,於睿用筷子翻著田雞煲,不滿地說:“怎麽加了蔥,我不吃蔥。”

於麗說:“桌上也不止這一盤菜,那你吃別的沒加蔥的菜。”

於睿把筷子一扔說:“你兇我幹嘛?”

“我怎麽兇你了?我不是在好好跟你講話?”

於睿在桌上大叫起來:“爺爺奶奶,你看她這樣。今天我生日,她還這樣對我?”

“都多大了,還告狀啊?”於麗早就習慣於睿碰到點事就向爺爺奶奶告狀了。

“這田雞煲是給你爸爸做的,下次再給你做不放蔥的田雞煲。”她奶奶向哄小孩子一樣,哄著已經十六歲的於睿。

聽見是爸爸要吃的,於睿老實地閉上了嘴,不再發牢騷。

沈安安這一頓飯吃得索然無味,這樣的家庭她還是第一次見。

於麗奶奶對著於麗說:“你跟小汪怎麽樣了?今天你弟弟過生日怎麽不叫上他?”

於麗說:“他在忙工作,沒時間過來。”

小汪是於麗的男朋友,沈安安在校門口見過幾次。個子高高的,經常穿著一件皮衣,騎著摩托。

小汪之前來過於麗家一次,回去就跟她說她家又窄又擠,去吃一頓飯都不舒服,對她家諸多挑剔。她再也沒讓小汪到她家裏去,平時約會都是在外面。

於麗奶奶說:“你們這談多久了?怎麽也不結婚?還是得抓點緊。”

於麗說:“我們還年輕,不著急。”

於麗爺爺說:“二十四了,不算年輕了,在我們那時候都當媽了。你奶奶就是二十歲結的婚,二十四歲當的媽,在那時都算挺晚的了。”

於麗說:“小汪說他現在要多賺點錢,等賺夠了再結婚。我們可能會晚婚。”

於麗奶奶說:晚婚?又是一個我們老人沒聽過的詞,真是搞不懂你們這些年輕人了,晚婚有什麽好的?趁年輕結婚,父母還能幫你帶帶孩子。”

沈安安低頭不語,如果於麗奶奶知道她三十歲還沒結婚,而且還不能生孩子,估計會被氣瘋。

幾天前,她把不能懷孕的事告訴了她爸爸。兩父女談了很久,她爸爸說無論她能不能生孩子,想不想生孩子,她都是他的女兒。他尊重她的每一個決定。

沈安安以為所有長輩都應該像她爸爸一樣的。

吃完飯,於麗媽媽去洗碗,於麗跟著去幫忙。母女倆戴著手套,一人洗碗,一人涮碗。

她媽媽說:“你老實講,你要什麽時候結婚。”

於麗嘟囔了一下:“媽…你怎麽跟奶奶一樣…”

“你還小,你不懂,我們都是過來人。這男人和女人不一樣,女人耽誤不得的,你以為你現在小,要是再拖個幾年,到了三十歲,人家再把你一腳踢開了,你說你怎麽辦?”

“小汪又不是那樣的人,你就放心好了,我們一定會結婚的。”

“你能看出什麽門道來?還是得把結婚證一領,婚禮一辦才算數。”

於麗自己也是很著急,她不是沒有跟小汪提過這件事,但小汪總勸她說結婚後要花錢的地方會很多,所以要趁沒結婚之前多賺點錢。

這種事,女孩子提多了不好,總顯得她恨嫁似的,漸漸地,她也不再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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