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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一章.謀殺!判斷標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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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一章.謀殺!判斷標準?(1)

感謝各位在收到邀請短信後赴約。

今天下午D大舉行了畢業典禮,班上其他同學都還沒有全部離校,雖然我沒有把他們都叫來,但還是希望你們幾位把這當作是我們的散夥飯吧。自從“那件事”之後,學校已經禁止在校生以任何名義舉行班級聚會了。是不是很可笑和多此一舉呢?

“那件事”是我一手策劃的。

我在邀請你們的短信裏用到了這句話。邀請你們到這裏來,也正是要告訴你們關於“那件事”的真相。

“那件事”,我在短信當中只用了這三個字作為指代,各位會馬上就知道指代的是什麽。

四個月前,我們班小聚了一次,作為畢業班我們還有近半年時間才會畢業離校,進行散夥飯為時過早。這次小聚完全是因為這是大學的最後半年,大家要麽外出實習找工作,要麽在圖書館備戰考研,已經很少有機會見面了。所以那次的班級小聚可以說是飽含著濃濃的同窗情誼呢。

可是偏偏在聚會剛剛開始的時候,就發生了“那件事”。

借用當時媒體報道的標題,“同學聚會,醉酒後一言不合大打出手致重傷”。關系一直很好的兩個人怎麽會突然大打出手呢?所以這個標題的擬定還真是沒有水平。

雖然沒有在場,但是我也知道情況並非是“醉酒後一言不合”,按照李牧的酒量,聚會才剛剛開始怎麽會醉酒呢?也不是兩個人“大打出手”,而是李牧重毆了周野,周野完全沒有想到李牧會毆打他,所以根本就沒有還手的準備。

在座的各位都在場,也試圖阻止暴力的進一步進行,但是你們馬上發現者根本就不是一時沖動的打架——李牧先用還沒有開啟瓶蓋的啤酒瓶猛砸了周野的腦袋,再用脫了底的破酒瓶發瘋一樣的狠刺周野的腹部。

這簡直就是謀殺!

周野還能活著真是不容易呢,醫生告訴我說他這輩子剩下的時間只能毫無知覺的躺在床上了。像這種案情簡單明顯的案子很快就會調查清楚,從立案到法院的審判用不了多久。李牧因為故意傷害罪被判入獄八年。

作為校方,態度實在是差強人意啊。發生這種惡劣的事件,學校最希望也的確做了一件事情,那就是盡量撇清與這件事的關系。D大從來也沒有發生過類似的事件,但所有與當事人相識的以及被采訪的老師口徑都默契的一致了。

李牧經常曠課!

李牧經常掛科!

李牧輕視學業!

李牧貪玩、沒有責任心、無視學校的規定和秩序……

學校的老師又找出了各種各樣的理由表示他們曾經對李牧進行了勸說,但是李牧依然我行我素對他們的關心和教導完全不放在眼裏。所以才會發生了“那件事”。

聽起來是不是非常可笑呢?

D大的老師們竟然因為李牧曾經曠課和掛科就以此作為他重傷同學的必然因素,我實在看不出這兩者之間有什麽必然聯系。這也讓身為學生的我開始思索大學的責任,難道因為學生已經是成年人了便可以放松對他們的教導嗎?學校既然是教書育人的地方,除了“教書”,“育人”也是責任之一吧。

這又讓我想起了關於“好人”與“壞人”的判斷標準。當我們年幼的時候,總是會用“好人”與“壞人”判斷一個人的性質,這似乎也是最基本的評價標準。從結果上來看,李牧重傷了周野,他應該算得上是真正意義上的壞人吧。

但是換一個角度來看呢?

我曾經聽說過很多這樣的例子,某個成功者,創造了某項偉大的成就,他應該算得上是好人。但是這位成功者在學校期間不完成功課,上課時頂撞老師,與同學打架等等。他成功之後,人們往往不會因為他曾經做過種差勁的事情而責備他。相反,他會得到讚揚,說他在上學的時候就與眾不同、特立獨行。可是如果有著相同經歷的李牧制造了傷人的案件呢?情況就會發生改變,同樣的經歷就會變成他成為“壞人”的必然因素。

那麽“好人”與“壞人”的判斷標準又是什麽呢?是結果決定了經歷?還是曾經的經歷影響了結果呢?

好人?壞人?

我說是我謀劃了這一切,也就是我造就了“那件事”。從結果上看,我應該算是“壞人”吧,但是原因呢?會不會因為這個結果來決定我曾經做的事情也是錯的、就是壞事呢?

臨近畢業卻會想起上大學的目的到底是什麽,在座的各位呢?是為了找到更好的工作?認為上大學是人生所必定經歷的道路呢?無論是什麽理由,我想大多數人還是想為此而過上更好的生活吧。

我嗎?我上大學的目的很直接,為了毀掉李牧。

說了這麽多,我想你們最好奇的、最感興趣的事情就是我到底為什麽要毀掉李牧,我究竟做了什麽而造成了“那件事”?既然是要毀掉李牧,必然有我要毀掉李牧的理由。

“是因為李牧做了你無法原諒的事情?”

可以這麽說,不過我不會馬上告訴在座的各位李牧做過什麽讓我無法原諒的事情,我想先把這四年發生的事情告訴各位,當然嘍,最後我會告訴大家我要毀掉李牧的緣由。

為什麽不先告訴大家?

就像我剛才說的,“好人”?“壞人”?既然我謀劃了“那件事”,我到底算是好人還是壞人呢?我不把緣由直接告訴大家也正是出於同樣的原因考慮,如果把毀掉李牧的緣由告訴大家,大家會不會先入為主而失去判斷力呢?

我是意義上的好人還是壞人很重要嗎?不,其實還有更重要的一點原因,我謀劃了“那件事”,沒有各位的幫助我是絕對做不到的。為什麽要露出不相信的表情呢?我想你們也都認為自己不可能促成“那件事”的發生,這才是你們感興趣的事情吧。

我想應該從剛剛進入D大時談起。我用了四年時間謀劃了“那件事”,恐怕會說很長時間呢。在座的各位中如果沒有興趣聽下去可以隨時離開。

既然要毀掉李牧,那麽怎麽才算是“毀掉”呢?失去金錢?名譽?還是健康?最在乎的東西?最在意的人?那麽因為傷人被關進監獄,算不算毀掉呢?

作為新生入學的時候,李牧到底是個什麽樣的人呢?我想各位也一定有很深刻的印象吧。李牧很受歡迎,他體格健壯,為人高調,身上也沒有顯得廉價的穿戴,長相雖然並不是十分英俊但也算很有男人氣質吧。他的個性當中還參雜著一股叛逆的痞氣,正是這股有些與眾不同的氣質再加上他平時走路的時候都會高擡著腦袋,擺動著壯實的身體,完全是一副看不起別人的模樣,倒是對女生有一種特別的吸引。

這種驕傲自大的男生雖然會吸引一些女生的註意卻往往會遭到男同學的反感,但李牧剛上大學那會兒似乎非常善於交際,無論是高年級的學長學姐還是同年級同學,與他的關系都比較密切。

我在剛入學的時候又算是一個什麽樣的人呢?合身的衣服,一身合身的舊衣服而已。我並沒有刻意的去裝扮或者掩飾自己,我也並不熱衷於與各類並不熟悉不了解的人交往。我只是想做一個低調的熱心人罷了。盡管當時的我並不想引起太多人的關註,我的熱心卻也讓一些學長學姐喜歡。僅此而已。

我與李牧在D大的首次接觸其實是在軍訓。兩個班組成一個連隊,我們K系2班與1班組成了一連。我先是悄悄的觀察李牧,從他的處事風格上看,我相信李牧會主動靠近我的。如我所料,只要不是非常死悶的同學,他絕對會主動說上幾句話。

一開始我以為李牧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積累人脈,但隨著我對他更加深入的了解,我發現根本就不是那麽回事。他這樣做只是為了滿足內心需要!所謂內心需要也就是李牧的虛榮心,他想讓別人讚揚他認識很多人,很會為人處世。他在意的是別人的讚揚,而非積累人脈的結果。

軍訓之前的班級見面會上班裏的同學已經互相認識過了,但是我與李牧的首次接觸還是在軍訓的第一天。李牧與連隊裏跟他同來自於S市的同學關系火熱,當然也包括周野在內。我只是在休息的時間與我同一個宿舍K系1班的林越閑談幾句。

我們宿舍的四個人都不是同一個班的。除了K系1班的林越,2班的我,剩下的兩個人蕭勝和羅永策在3班和4班。林越和羅永策一直行事低調,在座的男生經常去我的宿舍,對他們倆的個性也很了解吧。

作為女生,葉佩佩同學和李玟菁同學就算沒有聽過他們倆的名字但見了面也會覺得眼熟的。至於蕭勝嘛,我想衛長青同學、吳永剛同學你們倆與他的關系可是非同尋常的,大學四年中你們三個之間那點小貓膩我可是一清二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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