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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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在想不通便索性不再想,駱笛拿起手機,打了個電話。
“樂樂。”電話通了,他叫了對方一聲,臉上自然地帶著那種對最親近的人才有的笑容。
“笛笛!”那頭傳來簡樂樂歡快的聲音,她邊上大概還有什麽人,嗔怪地說了聲,“別鬧!笛笛給我來電話了!”
“肖蒙也在嗎?”駱笛被對方的稱呼弄得有些囧,自覺地忽略了,“那正好,我不用重新給他打電話了。你們晚上有沒有時間?我們出來聚一聚吧。”
簡樂樂道:“好啊!不用等晚上了,五點半出門吧,我們好久沒聚過了,晚上還可以一起玩!對了,我要吃燒烤!”
“都行,反正我現在還有時間。”駱笛
大概是肖蒙說了什麽,簡樂樂在那頭嗲著聲音撒嬌,“我不管,我就要吃燒烤嘛~”
駱笛忍不住翹起嘴角,兩只眼睛彎起,為那對小情侶一點甜蜜的小情趣而會心一笑。
真好啊,他們能這麽相愛。
最終肖蒙還是沒拗過簡樂樂,三人決定去吃燒烤,約好了時間地點,駱笛掛了電話。現在已經下午了,距離五點半還有兩個多小時,駱笛幹脆定了鬧鐘,蓋上被子打算補一覺。
或許是前一天晚上睡的時間不長,或許是之前打掃衛生消耗了些體力,他躺在床上閉著眼睛,居然真的睡著了,鬧鐘響的時候還覺得有些意猶未盡。
駱笛在餐廳裏等了一會兒,那兩人才姍姍來遲。
簡樂樂是個圓臉的女生,今天穿了條俏皮的牛仔背帶裙,她親昵地挽著比她高了不止一頭的肖蒙的胳膊,看起來特別嬌小可人。肖蒙長得棱角分明,眉眼深邃,個頭比較高,站在人群中算是比較顯眼的,但這於他並沒有什麽好處,因為這使得他走路時一瘸一拐的姿勢更加引人註目。
他垂著頭,劉海遮住眼睛,沒什麽表情地聽著別人“是個瘸子啊,哎喲,真是可惜這麽張臉”的感嘆。簡樂樂輕輕搖了搖他的胳膊,擡起頭對他甜美一笑,兩人目光恰好對上,都讀懂了對方眼裏的意思。
你不要在意別人說什麽。
我沒有在意。
駱笛站起身,也完全沒有在乎其他人的閑言碎語,對於他來說,肖蒙從來都是這個樣子,這樣的肖蒙他看了十幾年,要是哪天肖蒙走路姿勢和普通人一樣了,或許他還會覺得不習慣。
這麽多年,他們都習慣了。
多少的因為肖蒙那雙腿帶來的委屈、不甘、自卑、心疼、心酸都被光陰模糊,只剩下最親切的習慣。
他們三個是在福利院一起長大的。
簡樂樂身體健康,聰明可愛,是福利院裏的小太陽,誰也不知道這樣的孩子為什麽會被拋棄。
肖蒙的兩條腿先天長短不一樣,或許就是因為這樣,據說在他還是個嬰兒的時候便被父母丟棄,在原本的福利院裏受盡欺辱,性格也十分孤僻。
後來那家福利院的院長因為被舉報貪汙善款和虐待兒童而被撤職,那家福利院也被撤銷,肖蒙被轉移到他們待的這一所福利院,駱笛和簡樂樂用了好久才讓他接納他們,三個人從此成為親密的朋友。
駱笛是三人中唯一有過爸爸媽媽的人,在他六歲那年父母出車禍去世,當時他也在車中,被他的父母雙雙護住,他親眼看見自己的父母渾身鮮血的樣子。
駱笛好幾個月不言不語,然後在深夜痛哭著醒來,福利院的簡院長是個非常溫柔善良的女人,在她的悉心關照下,駱笛終於漸漸好轉,只是從此再也沒有提過爸爸媽媽,也不再提起之前所有事情。他們都以為他失憶了,都說真是可憐的孩子啊,這麽悲慘的記憶還不如全忘了。
只有駱笛自己知道,他沒有忘記。
他不敢記住那場車禍,卻經常回想在那之前的日子。媽媽做的飯菜,爸爸買的氣球……一件一件在他心裏翻來覆去地回憶,他不再提起,不想讓人同情地望著他。
但是他害怕自己忘記,忘記那麽重要的回憶。
駱笛從來不覺得自己可憐,他知道自己有特別愛他的爸爸媽媽,他覺得幸福。
可憐的是爸爸媽媽,都不能陪著他們最愛的孩子長大。
但是院長說,人都是有靈魂的,死後靈魂會在天上看著地上的親人。所以他要好好長大,長成一個爸爸媽媽所期待的人,一個快樂的好人。讓他們在天上也能安心。
“肖蒙,樂樂,我要告訴你們一個好消息。”駱笛眼裏帶了笑意,“我要演戲了。”
“演戲?演什麽戲?”簡樂樂吃得滿嘴油,聞言有些沒反應過來。
肖蒙細心地用紙巾給她擦了擦嘴,轉過頭來看駱笛,眉頭微微皺了皺道:“你是說,你要混娛樂圈了?”
駱笛點了點頭,笑道:“也可以這麽說。”
“什麽?笛笛,你要做明星了?!”簡樂樂睜大了眼睛,有些興奮地揮舞著手,“真的嗎?不過你怎麽會做明星呢,不是說做明星助理嗎?你要演什麽?”
見簡樂樂激動的樣子,一直淡定的駱笛也忍不住露出個有些得意的笑容,他清了清嗓子,“《逢魔》,聽說過麽?我會在裏面出演男三號哦!”
“啊啊啊啊啊《逢魔》!是斧頭的《逢魔》嗎?!”簡樂樂眼睛發亮,期待地問道。
“如果你說的是秦斧的話……”駱笛故意把尾音拖得長長的,看簡樂樂急得恨不得揍他了才微微一笑,露出兩顆小虎牙,“是的。”
“天哪!斧頭的《逢魔》誒!你知不知道我是他的書迷啊!你居然要演《逢魔》的男三……”簡樂樂說到這裏突然住了聲,一臉莫名其妙地望著駱笛,“《逢魔》男三是誰啊?按戲份來說的話……滄瀾道長?你一小鮮肉演一老頭兒?”
“不是啊,我要演的是薄暮星。不是老頭兒。”駱笛被她看得一頭霧水,又想起了什麽,解釋道,“就是主角的大師兄,不過聽說這個人物是新加進劇本的。”
“大師兄……木行?”
簡樂樂一楞,又發覺“暮星”和“木行”聽起來很像,大概明白了大師兄這個角色的人設有了一定的程度的變動,她瞇了瞇眼,神情變得高深莫測起來。
“木行變成了薄暮星,情節肯定也會有不少變化,感覺斧頭在下好大一盤棋的樣子,事情變得越來越有趣了……真是期待啊。”末了,她還緩緩舔了舔唇,做了個自以為“邪魅”的動作。
“你那是什麽奇怪的表情?”肖蒙忍無可忍地捏著她的臉,痛斥道,“早就說了叫你少看點那些亂七八糟的小說了!看就看吧,人家女孩子最多代入個公主千金,你倒好,非要學什麽‘霸道總裁’‘邪魅BOSS’!”
“痛痛痛!暴力肖蒙!”
駱笛忍笑忍得辛苦,又覺得不該打擾他們打情罵俏,索性埋頭吃東西。當肖蒙問他從助理變演員是怎麽回事時,他才擡起頭來把這幾天發生的事情從頭到尾講了一遍。
“騷年,你遇到的是一份天大的機緣哪!”簡樂樂一臉嚴肅,凝眉道,“枉我與你青梅竹馬十餘載,竟沒看出你還是個骨骼清奇的,要是早知你有今日,我也好早點抱緊大腿,日後求個人情也好開口些。”
“在下三歲不尿床,五歲能識字,年紀尚小便已展露了驚人的天賦,奈何你無緣得見。”駱笛也裝模作樣陪著她胡扯,“這樣吧,看在相識一場的情分上,你有什麽心願,說出來看我能不能為你辦到。”
“我要馮宇昂的簽名!他是男一早就定了的,你進組了一定能跟他接觸!”簡樂樂兩眼放光,飛快地提出要求,接著又勉為其難地表示,“當然,如果你能要到女一號季青庭的簽名,我也不會拒絕。”
經她這麽一說,駱笛才發現,自己對於這個劇組真是一無所知,連早就定了的男女主是誰都不知道。決定回去了一定要查一下這些人的資料後,他朝簡樂樂點了點頭,說:“我盡量吧,要不到可別怪我。”
“你想好了嗎?”一旁的肖蒙突然出聲道,眉眼間有些凝重的樣子,“娛樂圈可不是那麽好混的。”
肖蒙比駱笛和簡樂樂都要大幾歲,經歷得更多,心思也更深沈,所以比起簡樂樂恨不得舉雙腳讚成的態度,他更多的是擔憂,怕為人單純性子又好的駱笛被欺負,更怕他被欺負了還傻呵呵地不反抗。
駱笛從小就是那樣,別的孩子搶他的糖果,他從來不搶回來,沒準下回還主動給人家送去,不是示弱,而是示好,一張燦爛的小臉能把人閃瞎。
這種不問緣由的善意,剛開始被肖蒙稱作“虛偽”,可如果說這只是張虛偽的面具,一個人總不可能一張面具戴了十幾年也不曾摘下吧。
肖蒙很了解駱笛是怎樣的人,卻從來都沒有搞懂過他為什麽會是這樣的人,他知道駱笛活得很簡單,卻不明白為什麽有人能活得這麽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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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樂。”電話通了,他叫了對方一聲,臉上自然地帶著那種對最親近的人才有的笑容。
“笛笛!”那頭傳來簡樂樂歡快的聲音,她邊上大概還有什麽人,嗔怪地說了聲,“別鬧!笛笛給我來電話了!”
“肖蒙也在嗎?”駱笛被對方的稱呼弄得有些囧,自覺地忽略了,“那正好,我不用重新給他打電話了。你們晚上有沒有時間?我們出來聚一聚吧。”
簡樂樂道:“好啊!不用等晚上了,五點半出門吧,我們好久沒聚過了,晚上還可以一起玩!對了,我要吃燒烤!”
“都行,反正我現在還有時間。”駱笛
大概是肖蒙說了什麽,簡樂樂在那頭嗲著聲音撒嬌,“我不管,我就要吃燒烤嘛~”
駱笛忍不住翹起嘴角,兩只眼睛彎起,為那對小情侶一點甜蜜的小情趣而會心一笑。
真好啊,他們能這麽相愛。
最終肖蒙還是沒拗過簡樂樂,三人決定去吃燒烤,約好了時間地點,駱笛掛了電話。現在已經下午了,距離五點半還有兩個多小時,駱笛幹脆定了鬧鐘,蓋上被子打算補一覺。
或許是前一天晚上睡的時間不長,或許是之前打掃衛生消耗了些體力,他躺在床上閉著眼睛,居然真的睡著了,鬧鐘響的時候還覺得有些意猶未盡。
駱笛在餐廳裏等了一會兒,那兩人才姍姍來遲。
簡樂樂是個圓臉的女生,今天穿了條俏皮的牛仔背帶裙,她親昵地挽著比她高了不止一頭的肖蒙的胳膊,看起來特別嬌小可人。肖蒙長得棱角分明,眉眼深邃,個頭比較高,站在人群中算是比較顯眼的,但這於他並沒有什麽好處,因為這使得他走路時一瘸一拐的姿勢更加引人註目。
他垂著頭,劉海遮住眼睛,沒什麽表情地聽著別人“是個瘸子啊,哎喲,真是可惜這麽張臉”的感嘆。簡樂樂輕輕搖了搖他的胳膊,擡起頭對他甜美一笑,兩人目光恰好對上,都讀懂了對方眼裏的意思。
你不要在意別人說什麽。
我沒有在意。
駱笛站起身,也完全沒有在乎其他人的閑言碎語,對於他來說,肖蒙從來都是這個樣子,這樣的肖蒙他看了十幾年,要是哪天肖蒙走路姿勢和普通人一樣了,或許他還會覺得不習慣。
這麽多年,他們都習慣了。
多少的因為肖蒙那雙腿帶來的委屈、不甘、自卑、心疼、心酸都被光陰模糊,只剩下最親切的習慣。
他們三個是在福利院一起長大的。
簡樂樂身體健康,聰明可愛,是福利院裏的小太陽,誰也不知道這樣的孩子為什麽會被拋棄。
肖蒙的兩條腿先天長短不一樣,或許就是因為這樣,據說在他還是個嬰兒的時候便被父母丟棄,在原本的福利院裏受盡欺辱,性格也十分孤僻。
後來那家福利院的院長因為被舉報貪汙善款和虐待兒童而被撤職,那家福利院也被撤銷,肖蒙被轉移到他們待的這一所福利院,駱笛和簡樂樂用了好久才讓他接納他們,三個人從此成為親密的朋友。
駱笛是三人中唯一有過爸爸媽媽的人,在他六歲那年父母出車禍去世,當時他也在車中,被他的父母雙雙護住,他親眼看見自己的父母渾身鮮血的樣子。
駱笛好幾個月不言不語,然後在深夜痛哭著醒來,福利院的簡院長是個非常溫柔善良的女人,在她的悉心關照下,駱笛終於漸漸好轉,只是從此再也沒有提過爸爸媽媽,也不再提起之前所有事情。他們都以為他失憶了,都說真是可憐的孩子啊,這麽悲慘的記憶還不如全忘了。
只有駱笛自己知道,他沒有忘記。
他不敢記住那場車禍,卻經常回想在那之前的日子。媽媽做的飯菜,爸爸買的氣球……一件一件在他心裏翻來覆去地回憶,他不再提起,不想讓人同情地望著他。
但是他害怕自己忘記,忘記那麽重要的回憶。
駱笛從來不覺得自己可憐,他知道自己有特別愛他的爸爸媽媽,他覺得幸福。
可憐的是爸爸媽媽,都不能陪著他們最愛的孩子長大。
但是院長說,人都是有靈魂的,死後靈魂會在天上看著地上的親人。所以他要好好長大,長成一個爸爸媽媽所期待的人,一個快樂的好人。讓他們在天上也能安心。
“肖蒙,樂樂,我要告訴你們一個好消息。”駱笛眼裏帶了笑意,“我要演戲了。”
“演戲?演什麽戲?”簡樂樂吃得滿嘴油,聞言有些沒反應過來。
肖蒙細心地用紙巾給她擦了擦嘴,轉過頭來看駱笛,眉頭微微皺了皺道:“你是說,你要混娛樂圈了?”
駱笛點了點頭,笑道:“也可以這麽說。”
“什麽?笛笛,你要做明星了?!”簡樂樂睜大了眼睛,有些興奮地揮舞著手,“真的嗎?不過你怎麽會做明星呢,不是說做明星助理嗎?你要演什麽?”
見簡樂樂激動的樣子,一直淡定的駱笛也忍不住露出個有些得意的笑容,他清了清嗓子,“《逢魔》,聽說過麽?我會在裏面出演男三號哦!”
“啊啊啊啊啊《逢魔》!是斧頭的《逢魔》嗎?!”簡樂樂眼睛發亮,期待地問道。
“如果你說的是秦斧的話……”駱笛故意把尾音拖得長長的,看簡樂樂急得恨不得揍他了才微微一笑,露出兩顆小虎牙,“是的。”
“天哪!斧頭的《逢魔》誒!你知不知道我是他的書迷啊!你居然要演《逢魔》的男三……”簡樂樂說到這裏突然住了聲,一臉莫名其妙地望著駱笛,“《逢魔》男三是誰啊?按戲份來說的話……滄瀾道長?你一小鮮肉演一老頭兒?”
“不是啊,我要演的是薄暮星。不是老頭兒。”駱笛被她看得一頭霧水,又想起了什麽,解釋道,“就是主角的大師兄,不過聽說這個人物是新加進劇本的。”
“大師兄……木行?”
簡樂樂一楞,又發覺“暮星”和“木行”聽起來很像,大概明白了大師兄這個角色的人設有了一定的程度的變動,她瞇了瞇眼,神情變得高深莫測起來。
“木行變成了薄暮星,情節肯定也會有不少變化,感覺斧頭在下好大一盤棋的樣子,事情變得越來越有趣了……真是期待啊。”末了,她還緩緩舔了舔唇,做了個自以為“邪魅”的動作。
“你那是什麽奇怪的表情?”肖蒙忍無可忍地捏著她的臉,痛斥道,“早就說了叫你少看點那些亂七八糟的小說了!看就看吧,人家女孩子最多代入個公主千金,你倒好,非要學什麽‘霸道總裁’‘邪魅BOSS’!”
“痛痛痛!暴力肖蒙!”
駱笛忍笑忍得辛苦,又覺得不該打擾他們打情罵俏,索性埋頭吃東西。當肖蒙問他從助理變演員是怎麽回事時,他才擡起頭來把這幾天發生的事情從頭到尾講了一遍。
“騷年,你遇到的是一份天大的機緣哪!”簡樂樂一臉嚴肅,凝眉道,“枉我與你青梅竹馬十餘載,竟沒看出你還是個骨骼清奇的,要是早知你有今日,我也好早點抱緊大腿,日後求個人情也好開口些。”
“在下三歲不尿床,五歲能識字,年紀尚小便已展露了驚人的天賦,奈何你無緣得見。”駱笛也裝模作樣陪著她胡扯,“這樣吧,看在相識一場的情分上,你有什麽心願,說出來看我能不能為你辦到。”
“我要馮宇昂的簽名!他是男一早就定了的,你進組了一定能跟他接觸!”簡樂樂兩眼放光,飛快地提出要求,接著又勉為其難地表示,“當然,如果你能要到女一號季青庭的簽名,我也不會拒絕。”
經她這麽一說,駱笛才發現,自己對於這個劇組真是一無所知,連早就定了的男女主是誰都不知道。決定回去了一定要查一下這些人的資料後,他朝簡樂樂點了點頭,說:“我盡量吧,要不到可別怪我。”
“你想好了嗎?”一旁的肖蒙突然出聲道,眉眼間有些凝重的樣子,“娛樂圈可不是那麽好混的。”
肖蒙比駱笛和簡樂樂都要大幾歲,經歷得更多,心思也更深沈,所以比起簡樂樂恨不得舉雙腳讚成的態度,他更多的是擔憂,怕為人單純性子又好的駱笛被欺負,更怕他被欺負了還傻呵呵地不反抗。
駱笛從小就是那樣,別的孩子搶他的糖果,他從來不搶回來,沒準下回還主動給人家送去,不是示弱,而是示好,一張燦爛的小臉能把人閃瞎。
這種不問緣由的善意,剛開始被肖蒙稱作“虛偽”,可如果說這只是張虛偽的面具,一個人總不可能一張面具戴了十幾年也不曾摘下吧。
肖蒙很了解駱笛是怎樣的人,卻從來都沒有搞懂過他為什麽會是這樣的人,他知道駱笛活得很簡單,卻不明白為什麽有人能活得這麽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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