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第十五章洛杉磯的光怪陸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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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第十五章洛杉磯的光怪陸離
即使在來時的路上做過了心理準備,下車的時候,我還是被眼前的光景嚇了一跳。
劇院所在的位置有那麽一點偏,屬於聖莫尼卡比較邊陲的地帶,路上的行人並不多。在一條稍顯靜謐的街道上坐落著那家劇院,墻體看上去已有些老舊,顯眼的紅色“努瓦特(Nuart)”霓虹燈牌是上個世紀的樣式,底部一排白熾燈照明的面板上用深紅色的大字排列出今日放映的電影。牌子的正中央寫著:午夜電影 周六 洛基恐怖秀(Midnight Movies SAT Rocky Horror Picture Show),“洛基恐怖秀”幾個大字是黑色的,用的是電影片頭中的字體,能看出劇院老板是特意花了心思的。
劇院門口已經排起了長隊。深藍色夜幕下,盛裝出席的人們躁動不安——你很難能在洛杉磯的日常場所看到這麽多打扮華麗的人,紅毯上的洛杉磯和現實中的洛杉磯完全是兩回事。也許從好萊塢娛樂新聞的鏡頭中,你永遠能看見那些妝容精致、穿著晚禮服的美人,還有大熱天穿著西裝三件套、頭發膠得一絲不茍的俊男。但是在洛杉磯平日裏的街上,多的卻是穿灰色連帽衫和松松垮垮的牛仔褲、懶洋洋地晃悠著的行人。
來洛杉磯後,我許多設計覆雜、綴著繁覆蕾絲或花邊的衣服都不穿了,利用率高的都是那些簡單且修身的衣服。就算是精心打扮,也不過是一件稍有腰身的連衣短裙,在中國能被當做睡衣的那種。如果穿得太隆重,便會有人問你,“今晚是要出席什麽場合嗎”。
我曾親眼見過在馬裏布的馬斯特羅西圖瀾婭餐廳(Mastro’s)門口,從一輛藍色布加迪上走下來一位胖乎乎的禿頭富翁。他身上穿著一件有些洗掉色了的藍灰色短袖,胸口的印花都被磨得看不清原本是什麽樣子了。走進西圖瀾婭餐廳時,他擡手和泊車員打招呼,露出腋下已經破了的布料,幾個線頭艱難地扯著那松松垮垮的棉料。穿戴整齊還打著領結的泊車員上前和他畢恭畢敬地問好,連迎賓員都特意從她的小高臺後面走出來和他打招呼,看來是位熟悉的大客戶。他走進那家一頓飯怎麽說也得兩百刀往上走的西圖瀾婭餐廳的模樣,就像我去快餐店買個漢堡一樣稀松平常。馬斯特羅不允許穿短褲的人進去,但他身著破了洞的衣服都能暢行無阻。
那一刻我意識到,當人有錢到了一定程度,物質便不再是身份的象征。隨心所欲、能淩駕於眾生所需要遵守的規則之上,才是他們金錢和權利的最佳體現。
但來努瓦特看《洛基恐怖秀》的人們都是好好打扮了一番的。影院門口的長椅上坐著一位穿絲綢質紅色長裙的黑發美人,她戴著閃亮的水晶項鏈, 那裝扮就算是現在拉去電影首映禮走紅毯也綽綽有餘。她翹著二郎腿,一手拿著可樂,另一只手舉著In-N-Out的雙層芝士漢堡,邊大快朵頤邊因為朋友說的話而笑得前仰後合。
她的朋友是一名瘦削的男子,留著六十年代十分流行的偏分短發,畫著深紫色的煙熏妝。他上身一件漁網背心,下身穿黑色超短褲和漁網連褲襪,腳踩一雙高跟金屬鉚釘馬丁靴,短褲口袋裏還別了一枝紅色的玫瑰花。他表情誇張地說著些什麽,十指上下飛舞,指頭上塗了黑色的指甲油。
比他打扮更出格的人不在少數,我向後面的長隊看去,有戴著黃色蓬松假發、只穿內衣的變裝皇後,有打扮成電影中的角色的女孩,有西裝革履的男人,也有穿著吊帶滿身被文身覆蓋的女人。我擺出一副見慣不驚的模樣,竭力控制住想要仔仔細細把地所有人都打量個遍的眼神,尾隨托比向隊尾走去。
“怎麽樣?我說的沒錯吧?”托比湊到我身旁眨眨眼,“只要來了這劇院,絕對不虛此行。”
我點點頭。剛剛和他在聖莫尼卡海邊的一家小酒館吃披薩的時候,他就繪聲繪色地和我講述了他那麽愛來這裏看《洛基恐怖秀》的原因。他說,在這裏,每個人都能讓內心的“怪胎(freak)”出來透透氣,這也是最吸引我的一點。
本來還有點擔心會不會打扮過度了,看見隊伍中還有穿著綠色超大蓬蓬裙和吊襪帶的人之後,我松了一口氣。托比倒是沒有特意打扮,他換了一件棗紅色的短袖,穿著合身的黑色長褲,身上散發著好聞的古龍水味。面對面說話時,我好幾次被他帥到結巴。這還是我第一次在現實生活中遇到這麽帥的男人,他帥到我對福寶厚實的戀愛濾鏡都沒法掩蓋他比福寶帥一萬倍這個事實。我的心思甚至有些微動——如果不是和福寶在一起,托比絕對是我不計後果也想發生點什麽的男人。
這是我對一個男人的最高評價了。畢竟和男人談戀愛,除了福寶之外,我都肯定是需要得到一些切實利益的。與其說是談戀愛,不如算一份工作吧。托比的好看程度,屬於我願意自費上班的那種 。
“你有女朋友嗎?”吃飯的時候,在托比得知我有福寶之後,我問他。
“還沒有。雖然斐說我是個花花公子,但其實我還沒找到合適的人。”
“你喜歡什麽樣的女生?”
托比若有所思道:“我沒有一個固定的喜歡類型,比起愛上一個類型,我更喜歡愛上一種感覺。你可能會覺得太愚蠢,但我一直在等一種緣分,一種命中註定,那不是隨便什麽約會軟件能帶來的——就像你和你的男友那樣,一種極具戲劇化、讓人深信不疑的緣分。我在等那樣的人出現。”
浪漫主義者托比,比本身的托比更加英俊逼人。福寶使我改變很多,從前遇到有這種想法的人,我先是會在心裏罵一句“蠢貨”,再會抱著看好戲的心態瞧瞧他們的下場有多慘。而現在,所有浪漫主義的人在我眼裏都被籠罩上了一圈別樣的光環。他們好似掌握了什麽宇宙的奧秘,如魔術師般,他們能覺知到常人被世俗所累、已經抓不住也感受不到的那種微妙的靈識。
我對浪漫主義者的偏愛全部來自於對福寶的愛屋及烏。在我心中,像福寶一樣敏感、多情、溫柔、靈性的人都是那樣惹人喜愛,我甚至懷疑自己對李菲菲的改觀都很大程度上與福寶有關——從前我對李菲菲的天真單純只有嗤笑和厭煩,現在卻覺得她的這種特質愈發可喜可愛。
托比讓我在隊裏排著,他去隔壁的便利店買了六個迷你裝的朗姆酒。影院不讓喝酒,他悄悄地將酒瓶塞進口袋裏。我們相視而笑,今晚在吃飯時,我們已經喝了兩輪,此刻都有些微醺,我們不打算讓這種感覺消逝——影片結束放映後,托比還要帶我去地下派對參加整夜的狂歡。
沒有排多久就開始檢票入場了。影院裏彌漫著爆米花、熱狗和酒精的氣味,看來我們不是唯一偷偷帶酒進來的人。托比在櫃臺買了一份報紙和兩卷衛生紙,說一會兒我們也要參與互動。在位置上坐下後,托比在我左邊,右手邊是一對上了年紀的老夫婦。他們笑呵呵地和我打招呼,揚了揚手中那份和我們一樣的報紙。正在我們要和他們攀談起來之際,電影開始了。
這是一次絕無僅有的經歷。
電影開始二十分鐘後,觀眾們便迫不及待地參與了進去。電影中的人笑,他們也笑;角色驚呼,他們也驚呼;角色擋雨,他們也用手中的雨傘和報紙擋起了不存在的雨。到電影的後半段,經典的歌舞開始後,劇院的演員跑到了臺上。他們穿著和電影角色一模一樣的衣服,跳著一模一樣的舞蹈,引發了觀眾們一陣又一陣的喝彩。
不知從何時開始,我也不由自主地全身心投入了進去。某一刻來臨之時,我和托比一起舉起手中的衛生紙,和影院裏百十個觀眾們一起往銀幕上扔去。情緒在那一刻到達了頂峰,托比遞給我一小瓶朗姆酒,我們打開,碰杯,兩口便灌了下去。辛辣的味道刺激著我的食道,蒙蔽了我的大腦,在全影院人的歡呼和吼叫聲中,我和托比投入彼此的擁抱,興奮地蹦了好幾次高。
“感覺如何?”
散場後,我們在一眾奇裝異服的人群之中等優步時,托比問我。
“太棒了,這真的太棒了。”是有些醉了,也因為太過興奮,我既語無倫次又辭藻匱乏,只能用雙手亂揮來表達我的激動。
“接下來還有更棒的。”
當托比帶著我去到那個地下派對時,我一時間還以為他要把我賣了——優步行駛了半個小時後,我們停在了一個空曠的露天停車場裏。他請優步司機先別走,讓我在車裏等著。我不明所以地看著他下車後向角落裏的一輛Uhaul卡車跑去,不一會兒,他便回來了,手裏捏著一張白色的字條。
“這是什麽?”我拿過字條,上面歪歪扭扭地手寫著一個地址。
“派對的所在地。”托比從口袋裏拿出剩下的兩瓶迷你朗姆酒,“準備好迎接一個難以忘記的夜晚了嗎?”
“到目前為止,已經夠難以忘懷了。”我將其中的一瓶一飲而盡。
這一瓶酒可是把我給喝懵了,我最後的完整記憶是托比拉著我下了車,到了一個好像是廢棄倉庫的地方。那裏的喇叭重低音很響,人聲鼎沸,站滿了穿著誇張且戲劇化的人們,我好像還看見了幾個剛才和我們看了同一場電影的人。廢棄工廠的最裏面擺放了一個DJ臺,各種深色的射燈在房間裏不停交錯,人們隨著音樂狂舞,還有人在不加遮掩地親熱——果然是地下派對。我闖入這個新奇的世界,且迅速地愛上了它。
後面的記憶便是零零散散的碎片了,只記得我很瘋,很開心,進了那個工廠後便擠到了舞池最前面,在DJ臺的正下方開始了毫不拘束的狂舞。音樂聲很大,我能感受到那從音響裏發出的聲波的震動。我愛這種極盡所能的吵鬧,它讓我那無休無止的大腦終於放棄了工作,擁有了一時間的空白。在敲動耳膜的音樂聲和擁擠不止的人潮中,我不再需要搞清楚自己是誰,因為我已經全然忘了自己。
忘了自己的感覺真奇妙,一切都與我無關,都成了過眼煙雲。我是誰不再重要,因為我的世界裏不再有別人,只有我自己。當這個世界上只剩下我獨自一人時,我是誰便無所謂了。我無需搞清楚自己的身份,畢竟身份只是方便別人用來稱呼和歸類我的東西。當別人都不覆存在,身份哪還有什麽用處?此刻我就是我,我也不是我。最美妙的是,我不再需要想明白我到底是不是我,也不再有必要搞懂“我”到底代表著什麽。
在瘋魔一般的舞蹈和零星閃爍的哲思的間隙中,我一直支使著托比給我買酒,他任勞任怨地去吧臺一次又一次地排隊。每次他買酒回來,我都已經和身邊的陌生男女跳在了一起,或擁抱或大笑,不亦樂乎。托比樂呵呵地看著我,我們對視,紫色、藍色和紅色的燈光在他臉上閃爍跳躍,他藍色的瞳仁裏倒映出我的瘋狂。我隨著科技電音不停不歇地扭動身體,在某一時刻,我只覺得眼前閃耀著如天神降臨一般的白光,再之後便什麽也不記得了。
我是在自己的床上醒來的。
我仍然穿著昨天的衣服,身上一股煙酒漚了的味道。照了照床頭常備的鏡子,煙熏妝竟然絲毫沒有花掉,只是口紅沒了,鼻子上也出了些油。我慌張地四處摸手機,卻發現它端端正正地擺在床頭櫃上,旁邊是一杯白水和一瓶電解質水,還有一小瓶布洛芬。床頭櫃的下方還放了一個垃圾桶,裏面是新套的垃圾袋,有兩層。
這肯定不是我做的,我已經斷片到毫無意識了,不可能給自己創造出一個這麽方便舒適的宿醉環境。難道是……福寶,或者李菲菲?
無論是被他們兩個人中的誰看見我喝斷片的樣子,都是極其危險的。畢竟我心裏還守著那麽大的一個秘密,哪知道我有沒有在失去自主意識後胡言亂語了些什麽?
我就著白水吞下兩顆布洛芬以緩解快要裂開的頭,慌忙點開手機,一看時間,早上七點半。
跌跌撞撞地打開房門,家裏空無一人,只有我自己。
我滿腹狐疑地點開手機,這才從短信和微信中拼湊出了目前的情況。
首先是托比的短信,時間是淩晨四點半。他發來:“晚安,克洛伊。我把你送回了家,裹進了被子裏。祝你好夢,明天醒來記得告訴我哦。P.S. 放心,我是一個紳士。”看著短信最後那個眨眼睛的笑臉,我松了一口氣——是托比為我做的這一切,還好,不是李菲菲也不是福寶。
那麽他倆在哪呢?福寶應該是在自己家,但李菲菲去哪了?
點開微信才發現,昨天夜裏十一點我在瘋玩的時候,李菲菲發了一條微信,說她晚上想在外面的酒店住。原來是福寶帶她去了好萊塢山那一塊,路過了馬爾蒙莊園酒店(Chateau Marmont),她很喜歡那裏,便收拾了東西去入住了。我不禁笑了一下,她真會選,估計是看外觀漂亮便想住進去了。如果知道那裏是好萊塢明星去“惹麻煩”“尋歡作樂”的地方,如果了解那裏一直有著鬧鬼的傳說,不知道她還敢不敢住在裏面呢?
來不及多想,我萬分緊張地點開福寶的對話框。只見他昨晚十點多發來了一句“晚安”,還有半個小時前的一句“早,昨天玩得怎麽樣?”
他沒有多問我昨晚為什麽沒回他的晚安信息,這讓我松了一口氣。福寶真是個完美的男友,他會照顧我,但不至於讓我喘不過氣來。我很內疚, 趕緊賣乖地給他打了個電話過去,生怕他對我生出一絲絲懷疑。
“你醒了?”
“剛醒。我昨天喝了一些酒,太累了,回來就睡著了,沒有回你真是對不起。”我有些心虛地說道,演戲演全套,不管對方看不看得見,我一手捂著脖子扭了扭腦袋並轉移話題,“你在幹嘛呀?昨天和她逛得如何?”
“挺好的,她還蠻開心的,我盡量多陪她說話,不讓她想起不開心的事。後來她想去外面一個酒店住,我把她送過去了,她說會告訴你,我就沒多講。”福寶的聲音平穩而溫柔,“我現在正在去美洲杉國家公園(Sequoia National Park)的路上,回來了再接你和她去吃飯。”
“怎麽跑那麽遠?”
“前幾天我和你說了呀。小組作業,選景在那邊的森林裏了,要拍兩三天。”
“啊對,我想起來了。”我掩飾著自己的慌亂,其實我完全不記得他說過這件事,“對不起啊,這兩天實在是太忙了。”
“我知道你有好多事要做,別擔心。你先安心寫那個話劇,其他的事情等我回來再說。”
福寶的妥帖和溫柔讓我自慚形穢,我腦海裏面浮現出了昨夜的狂歡和與陌生人摟抱著跳舞的樣子。我暗下決心,以後再也不喝那麽多酒,再也不做出任何稍有越線的行為了。
和福寶說了再見後,我又打了個電話給李菲菲。李菲菲在馬爾蒙莊園住得很舒服,說是正在樓下的花園裏寫詩,那裏讓她充滿了靈感,估計要多待兩天,讓我不必管她,她寫完了詩自會來找我。我終於放心了些——李菲菲撿起了她已然荒廢的愛好,還自得其樂地一個人住在了異國他鄉的酒店裏。她遠比我想象中的堅強,之前竟是我小看了她。
心情一放松,我的頭痛便好些了。我給托比報了平安後,便卸了妝,好好地洗了個澡,做了一杯咖啡,到書桌前準備開始將我的《晨霧夕陽》改成劇本。大綱寫了兩行後,我突然意識到昨晚和今早,我竟然都越過了那覆雜的保養程序。然而,沒有了那些工序,地球仍在轉動,我的世界也都一切如常。
我躺進椅子裏,心中湧上一絲暖暖的安寧。我還不知道,這滋味,卻是暴風雨前的寧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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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在來時的路上做過了心理準備,下車的時候,我還是被眼前的光景嚇了一跳。
劇院所在的位置有那麽一點偏,屬於聖莫尼卡比較邊陲的地帶,路上的行人並不多。在一條稍顯靜謐的街道上坐落著那家劇院,墻體看上去已有些老舊,顯眼的紅色“努瓦特(Nuart)”霓虹燈牌是上個世紀的樣式,底部一排白熾燈照明的面板上用深紅色的大字排列出今日放映的電影。牌子的正中央寫著:午夜電影 周六 洛基恐怖秀(Midnight Movies SAT Rocky Horror Picture Show),“洛基恐怖秀”幾個大字是黑色的,用的是電影片頭中的字體,能看出劇院老板是特意花了心思的。
劇院門口已經排起了長隊。深藍色夜幕下,盛裝出席的人們躁動不安——你很難能在洛杉磯的日常場所看到這麽多打扮華麗的人,紅毯上的洛杉磯和現實中的洛杉磯完全是兩回事。也許從好萊塢娛樂新聞的鏡頭中,你永遠能看見那些妝容精致、穿著晚禮服的美人,還有大熱天穿著西裝三件套、頭發膠得一絲不茍的俊男。但是在洛杉磯平日裏的街上,多的卻是穿灰色連帽衫和松松垮垮的牛仔褲、懶洋洋地晃悠著的行人。
來洛杉磯後,我許多設計覆雜、綴著繁覆蕾絲或花邊的衣服都不穿了,利用率高的都是那些簡單且修身的衣服。就算是精心打扮,也不過是一件稍有腰身的連衣短裙,在中國能被當做睡衣的那種。如果穿得太隆重,便會有人問你,“今晚是要出席什麽場合嗎”。
我曾親眼見過在馬裏布的馬斯特羅西圖瀾婭餐廳(Mastro’s)門口,從一輛藍色布加迪上走下來一位胖乎乎的禿頭富翁。他身上穿著一件有些洗掉色了的藍灰色短袖,胸口的印花都被磨得看不清原本是什麽樣子了。走進西圖瀾婭餐廳時,他擡手和泊車員打招呼,露出腋下已經破了的布料,幾個線頭艱難地扯著那松松垮垮的棉料。穿戴整齊還打著領結的泊車員上前和他畢恭畢敬地問好,連迎賓員都特意從她的小高臺後面走出來和他打招呼,看來是位熟悉的大客戶。他走進那家一頓飯怎麽說也得兩百刀往上走的西圖瀾婭餐廳的模樣,就像我去快餐店買個漢堡一樣稀松平常。馬斯特羅不允許穿短褲的人進去,但他身著破了洞的衣服都能暢行無阻。
那一刻我意識到,當人有錢到了一定程度,物質便不再是身份的象征。隨心所欲、能淩駕於眾生所需要遵守的規則之上,才是他們金錢和權利的最佳體現。
但來努瓦特看《洛基恐怖秀》的人們都是好好打扮了一番的。影院門口的長椅上坐著一位穿絲綢質紅色長裙的黑發美人,她戴著閃亮的水晶項鏈, 那裝扮就算是現在拉去電影首映禮走紅毯也綽綽有餘。她翹著二郎腿,一手拿著可樂,另一只手舉著In-N-Out的雙層芝士漢堡,邊大快朵頤邊因為朋友說的話而笑得前仰後合。
她的朋友是一名瘦削的男子,留著六十年代十分流行的偏分短發,畫著深紫色的煙熏妝。他上身一件漁網背心,下身穿黑色超短褲和漁網連褲襪,腳踩一雙高跟金屬鉚釘馬丁靴,短褲口袋裏還別了一枝紅色的玫瑰花。他表情誇張地說著些什麽,十指上下飛舞,指頭上塗了黑色的指甲油。
比他打扮更出格的人不在少數,我向後面的長隊看去,有戴著黃色蓬松假發、只穿內衣的變裝皇後,有打扮成電影中的角色的女孩,有西裝革履的男人,也有穿著吊帶滿身被文身覆蓋的女人。我擺出一副見慣不驚的模樣,竭力控制住想要仔仔細細把地所有人都打量個遍的眼神,尾隨托比向隊尾走去。
“怎麽樣?我說的沒錯吧?”托比湊到我身旁眨眨眼,“只要來了這劇院,絕對不虛此行。”
我點點頭。剛剛和他在聖莫尼卡海邊的一家小酒館吃披薩的時候,他就繪聲繪色地和我講述了他那麽愛來這裏看《洛基恐怖秀》的原因。他說,在這裏,每個人都能讓內心的“怪胎(freak)”出來透透氣,這也是最吸引我的一點。
本來還有點擔心會不會打扮過度了,看見隊伍中還有穿著綠色超大蓬蓬裙和吊襪帶的人之後,我松了一口氣。托比倒是沒有特意打扮,他換了一件棗紅色的短袖,穿著合身的黑色長褲,身上散發著好聞的古龍水味。面對面說話時,我好幾次被他帥到結巴。這還是我第一次在現實生活中遇到這麽帥的男人,他帥到我對福寶厚實的戀愛濾鏡都沒法掩蓋他比福寶帥一萬倍這個事實。我的心思甚至有些微動——如果不是和福寶在一起,托比絕對是我不計後果也想發生點什麽的男人。
這是我對一個男人的最高評價了。畢竟和男人談戀愛,除了福寶之外,我都肯定是需要得到一些切實利益的。與其說是談戀愛,不如算一份工作吧。托比的好看程度,屬於我願意自費上班的那種 。
“你有女朋友嗎?”吃飯的時候,在托比得知我有福寶之後,我問他。
“還沒有。雖然斐說我是個花花公子,但其實我還沒找到合適的人。”
“你喜歡什麽樣的女生?”
托比若有所思道:“我沒有一個固定的喜歡類型,比起愛上一個類型,我更喜歡愛上一種感覺。你可能會覺得太愚蠢,但我一直在等一種緣分,一種命中註定,那不是隨便什麽約會軟件能帶來的——就像你和你的男友那樣,一種極具戲劇化、讓人深信不疑的緣分。我在等那樣的人出現。”
浪漫主義者托比,比本身的托比更加英俊逼人。福寶使我改變很多,從前遇到有這種想法的人,我先是會在心裏罵一句“蠢貨”,再會抱著看好戲的心態瞧瞧他們的下場有多慘。而現在,所有浪漫主義的人在我眼裏都被籠罩上了一圈別樣的光環。他們好似掌握了什麽宇宙的奧秘,如魔術師般,他們能覺知到常人被世俗所累、已經抓不住也感受不到的那種微妙的靈識。
我對浪漫主義者的偏愛全部來自於對福寶的愛屋及烏。在我心中,像福寶一樣敏感、多情、溫柔、靈性的人都是那樣惹人喜愛,我甚至懷疑自己對李菲菲的改觀都很大程度上與福寶有關——從前我對李菲菲的天真單純只有嗤笑和厭煩,現在卻覺得她的這種特質愈發可喜可愛。
托比讓我在隊裏排著,他去隔壁的便利店買了六個迷你裝的朗姆酒。影院不讓喝酒,他悄悄地將酒瓶塞進口袋裏。我們相視而笑,今晚在吃飯時,我們已經喝了兩輪,此刻都有些微醺,我們不打算讓這種感覺消逝——影片結束放映後,托比還要帶我去地下派對參加整夜的狂歡。
沒有排多久就開始檢票入場了。影院裏彌漫著爆米花、熱狗和酒精的氣味,看來我們不是唯一偷偷帶酒進來的人。托比在櫃臺買了一份報紙和兩卷衛生紙,說一會兒我們也要參與互動。在位置上坐下後,托比在我左邊,右手邊是一對上了年紀的老夫婦。他們笑呵呵地和我打招呼,揚了揚手中那份和我們一樣的報紙。正在我們要和他們攀談起來之際,電影開始了。
這是一次絕無僅有的經歷。
電影開始二十分鐘後,觀眾們便迫不及待地參與了進去。電影中的人笑,他們也笑;角色驚呼,他們也驚呼;角色擋雨,他們也用手中的雨傘和報紙擋起了不存在的雨。到電影的後半段,經典的歌舞開始後,劇院的演員跑到了臺上。他們穿著和電影角色一模一樣的衣服,跳著一模一樣的舞蹈,引發了觀眾們一陣又一陣的喝彩。
不知從何時開始,我也不由自主地全身心投入了進去。某一刻來臨之時,我和托比一起舉起手中的衛生紙,和影院裏百十個觀眾們一起往銀幕上扔去。情緒在那一刻到達了頂峰,托比遞給我一小瓶朗姆酒,我們打開,碰杯,兩口便灌了下去。辛辣的味道刺激著我的食道,蒙蔽了我的大腦,在全影院人的歡呼和吼叫聲中,我和托比投入彼此的擁抱,興奮地蹦了好幾次高。
“感覺如何?”
散場後,我們在一眾奇裝異服的人群之中等優步時,托比問我。
“太棒了,這真的太棒了。”是有些醉了,也因為太過興奮,我既語無倫次又辭藻匱乏,只能用雙手亂揮來表達我的激動。
“接下來還有更棒的。”
當托比帶著我去到那個地下派對時,我一時間還以為他要把我賣了——優步行駛了半個小時後,我們停在了一個空曠的露天停車場裏。他請優步司機先別走,讓我在車裏等著。我不明所以地看著他下車後向角落裏的一輛Uhaul卡車跑去,不一會兒,他便回來了,手裏捏著一張白色的字條。
“這是什麽?”我拿過字條,上面歪歪扭扭地手寫著一個地址。
“派對的所在地。”托比從口袋裏拿出剩下的兩瓶迷你朗姆酒,“準備好迎接一個難以忘記的夜晚了嗎?”
“到目前為止,已經夠難以忘懷了。”我將其中的一瓶一飲而盡。
這一瓶酒可是把我給喝懵了,我最後的完整記憶是托比拉著我下了車,到了一個好像是廢棄倉庫的地方。那裏的喇叭重低音很響,人聲鼎沸,站滿了穿著誇張且戲劇化的人們,我好像還看見了幾個剛才和我們看了同一場電影的人。廢棄工廠的最裏面擺放了一個DJ臺,各種深色的射燈在房間裏不停交錯,人們隨著音樂狂舞,還有人在不加遮掩地親熱——果然是地下派對。我闖入這個新奇的世界,且迅速地愛上了它。
後面的記憶便是零零散散的碎片了,只記得我很瘋,很開心,進了那個工廠後便擠到了舞池最前面,在DJ臺的正下方開始了毫不拘束的狂舞。音樂聲很大,我能感受到那從音響裏發出的聲波的震動。我愛這種極盡所能的吵鬧,它讓我那無休無止的大腦終於放棄了工作,擁有了一時間的空白。在敲動耳膜的音樂聲和擁擠不止的人潮中,我不再需要搞清楚自己是誰,因為我已經全然忘了自己。
忘了自己的感覺真奇妙,一切都與我無關,都成了過眼煙雲。我是誰不再重要,因為我的世界裏不再有別人,只有我自己。當這個世界上只剩下我獨自一人時,我是誰便無所謂了。我無需搞清楚自己的身份,畢竟身份只是方便別人用來稱呼和歸類我的東西。當別人都不覆存在,身份哪還有什麽用處?此刻我就是我,我也不是我。最美妙的是,我不再需要想明白我到底是不是我,也不再有必要搞懂“我”到底代表著什麽。
在瘋魔一般的舞蹈和零星閃爍的哲思的間隙中,我一直支使著托比給我買酒,他任勞任怨地去吧臺一次又一次地排隊。每次他買酒回來,我都已經和身邊的陌生男女跳在了一起,或擁抱或大笑,不亦樂乎。托比樂呵呵地看著我,我們對視,紫色、藍色和紅色的燈光在他臉上閃爍跳躍,他藍色的瞳仁裏倒映出我的瘋狂。我隨著科技電音不停不歇地扭動身體,在某一時刻,我只覺得眼前閃耀著如天神降臨一般的白光,再之後便什麽也不記得了。
我是在自己的床上醒來的。
我仍然穿著昨天的衣服,身上一股煙酒漚了的味道。照了照床頭常備的鏡子,煙熏妝竟然絲毫沒有花掉,只是口紅沒了,鼻子上也出了些油。我慌張地四處摸手機,卻發現它端端正正地擺在床頭櫃上,旁邊是一杯白水和一瓶電解質水,還有一小瓶布洛芬。床頭櫃的下方還放了一個垃圾桶,裏面是新套的垃圾袋,有兩層。
這肯定不是我做的,我已經斷片到毫無意識了,不可能給自己創造出一個這麽方便舒適的宿醉環境。難道是……福寶,或者李菲菲?
無論是被他們兩個人中的誰看見我喝斷片的樣子,都是極其危險的。畢竟我心裏還守著那麽大的一個秘密,哪知道我有沒有在失去自主意識後胡言亂語了些什麽?
我就著白水吞下兩顆布洛芬以緩解快要裂開的頭,慌忙點開手機,一看時間,早上七點半。
跌跌撞撞地打開房門,家裏空無一人,只有我自己。
我滿腹狐疑地點開手機,這才從短信和微信中拼湊出了目前的情況。
首先是托比的短信,時間是淩晨四點半。他發來:“晚安,克洛伊。我把你送回了家,裹進了被子裏。祝你好夢,明天醒來記得告訴我哦。P.S. 放心,我是一個紳士。”看著短信最後那個眨眼睛的笑臉,我松了一口氣——是托比為我做的這一切,還好,不是李菲菲也不是福寶。
那麽他倆在哪呢?福寶應該是在自己家,但李菲菲去哪了?
點開微信才發現,昨天夜裏十一點我在瘋玩的時候,李菲菲發了一條微信,說她晚上想在外面的酒店住。原來是福寶帶她去了好萊塢山那一塊,路過了馬爾蒙莊園酒店(Chateau Marmont),她很喜歡那裏,便收拾了東西去入住了。我不禁笑了一下,她真會選,估計是看外觀漂亮便想住進去了。如果知道那裏是好萊塢明星去“惹麻煩”“尋歡作樂”的地方,如果了解那裏一直有著鬧鬼的傳說,不知道她還敢不敢住在裏面呢?
來不及多想,我萬分緊張地點開福寶的對話框。只見他昨晚十點多發來了一句“晚安”,還有半個小時前的一句“早,昨天玩得怎麽樣?”
他沒有多問我昨晚為什麽沒回他的晚安信息,這讓我松了一口氣。福寶真是個完美的男友,他會照顧我,但不至於讓我喘不過氣來。我很內疚, 趕緊賣乖地給他打了個電話過去,生怕他對我生出一絲絲懷疑。
“你醒了?”
“剛醒。我昨天喝了一些酒,太累了,回來就睡著了,沒有回你真是對不起。”我有些心虛地說道,演戲演全套,不管對方看不看得見,我一手捂著脖子扭了扭腦袋並轉移話題,“你在幹嘛呀?昨天和她逛得如何?”
“挺好的,她還蠻開心的,我盡量多陪她說話,不讓她想起不開心的事。後來她想去外面一個酒店住,我把她送過去了,她說會告訴你,我就沒多講。”福寶的聲音平穩而溫柔,“我現在正在去美洲杉國家公園(Sequoia National Park)的路上,回來了再接你和她去吃飯。”
“怎麽跑那麽遠?”
“前幾天我和你說了呀。小組作業,選景在那邊的森林裏了,要拍兩三天。”
“啊對,我想起來了。”我掩飾著自己的慌亂,其實我完全不記得他說過這件事,“對不起啊,這兩天實在是太忙了。”
“我知道你有好多事要做,別擔心。你先安心寫那個話劇,其他的事情等我回來再說。”
福寶的妥帖和溫柔讓我自慚形穢,我腦海裏面浮現出了昨夜的狂歡和與陌生人摟抱著跳舞的樣子。我暗下決心,以後再也不喝那麽多酒,再也不做出任何稍有越線的行為了。
和福寶說了再見後,我又打了個電話給李菲菲。李菲菲在馬爾蒙莊園住得很舒服,說是正在樓下的花園裏寫詩,那裏讓她充滿了靈感,估計要多待兩天,讓我不必管她,她寫完了詩自會來找我。我終於放心了些——李菲菲撿起了她已然荒廢的愛好,還自得其樂地一個人住在了異國他鄉的酒店裏。她遠比我想象中的堅強,之前竟是我小看了她。
心情一放松,我的頭痛便好些了。我給托比報了平安後,便卸了妝,好好地洗了個澡,做了一杯咖啡,到書桌前準備開始將我的《晨霧夕陽》改成劇本。大綱寫了兩行後,我突然意識到昨晚和今早,我竟然都越過了那覆雜的保養程序。然而,沒有了那些工序,地球仍在轉動,我的世界也都一切如常。
我躺進椅子裏,心中湧上一絲暖暖的安寧。我還不知道,這滋味,卻是暴風雨前的寧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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