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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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那晚過去後,我頂著個雞窩頭和黑眼圈打開房門,就看見張起靈已經洗漱完畢,悠閑地坐在沙發上看晨間新聞,看樣子是休息得很不錯。
敢情只有我一夜沒睡著。
我揉了揉眼睛,先去洗手間解決好個人內務,然後才走上前:“那個......”
話說到一半,我自覺地轉換成了一個小心翼翼的語氣:“你還沒走?”
張起靈先給了我一個說不清道不明的眼神,然後無奈答道:“周日,休息。”
“噢噢。”我點點頭,心道一起床就趕人確實是不太好,都說來者是客。我作為魔都“原住民”,好像還未盡到地主之誼。
但是,我現在的確不是很想見他,因為一見他就會想起昨晚的事情......我總覺得我還沒有考慮清楚,如果就這樣貿然同意,不僅是對自己,也是對張起靈的不負責任。
可能是我的表情都寫在臉上,張起靈也看出了我的擔憂。他頓了頓,突然說道:“別怕。”
他說:“吳邪,別怕,我們還有很長的時間。”
無論何時,張起靈說話的聲調都很平緩,好像永遠都是這麽波瀾不驚。但不知為何,每次聽到他的聲音,我都會奇異般地放松下來,連心中積攢了一整晚的郁結也一掃而空。
那麽,就先以朋友的身份相處吧。
我對他笑了笑,心情也歡快了不少,到廚房給自己倒了杯水,一邊喝著,一邊看似不經意地問他:“什麽時候回京?”
“下午三點。”
“那......”我摸摸下巴,想了想:“等會兒要不要出去轉轉?”張起靈平時大概沒什麽機會出門逛街,這倒是個好機會。
張起靈同意得十分幹脆:“好。”然後他指了指餐桌:“先吃早餐。”
我這才發現桌上有兩盒打包好的透明餐盒,打開一瞧,裏面分明是——
“小籠包?你買的嗎?”
看著皮薄餡大,好像一咬就會出汁的蟹粉小籠,我口水都快流下來了,急忙拿起筷子一個又一個地往嘴裏塞包子,期間還不忘問道:“你吃了嗎?一起吃吧。”
“在店裏吃過了。”張起靈也坐到我身旁,但並沒有動筷,只是饒有興致地盯著我的臉看。
要說“美人”,我身邊這位比我“美”多了。張起靈與其看我,還不如對鏡自賞一番。
我夾起最後一個包子,實在無法忽視來自張大明星的這種熱烈的註視,只能匆忙低下頭,反覆沾著碟子裏殘留的一點兒醋:“所以你是特意給我帶的?”
張起靈點點頭道:“晨跑回來路過早餐店,就打包了一些。”
“噢。”此時我的腮幫子鼓鼓囊囊的,也不好說話,只能作出簡單的回應,但心裏卻湧起一股甜滋滋的感覺。
似乎已經很久沒有人為我準備早餐了。
我記得上一次有這種體驗,還是今年元宵節回杭城我媽下的那鍋芝麻湯圓。吃湯圓是南方家家戶戶的元宵習俗,我家自然也不能免俗。而且從我記事起,我家每年都會舉辦吃湯圓大賽,參賽雙方是我和我爸。
小時候,每次比賽的獲勝方都是我爸,因為那時的吳邪還是——
“輸了就會撒潑打滾的臭孩子。”
我爸大笑地揚長而去,留我躺在地上一個勁兒的哭鬧。等我媽從書房裏出來喊“吳一窮”的時候,他已經甩著手,下樓散步消食去了。
但是近幾年,吃湯圓大賽的獲勝方卻變成了我。
去年的我,也以比他多一顆湯圓的微弱優勢獲勝了。我並不感到欣喜,因為我爸只是微微一笑,戴著他那副老花鏡躺在沙發椅上看最新的人民日報。
就算我給他作賽後采訪,他也只說“小邪長大了”,語氣卻是很驕傲的。
我也記得我大學畢業決定留在魔都工作時,我媽這麽跟我說——
“我們都希望你在外面‘混得好’,但有時也希望沒那麽好......”
當時我還不理解這句話的含義,甚至還為此與父母置氣。直到我在社會摸爬滾打了幾年,肩上也擔負起了那份責任,我才懂得——“混得好”意味著習慣於充實到沒有閑暇時間的都市生活,也意味著與最親密的家人的聚少離多。
美食或許的確有撫慰人心的功效,此刻吃完這籠包子,我似乎又陷入了小時候曾感受到的那種愜意的、同時也是無憂無慮的麻木之中。
“我們走吧。”我站起身,去房間裏拿外套,然後背著門,在沒有人能看到的地方偷偷抹了抹眼角。
張起靈也已經做好了全副武裝。
我們打車直接到淮海中路,計劃沿著這條街參觀一下附近的老洋房建築,再漫步到安福路上。
我跟張起靈說這是當下最流行的“City Walk”,是小資青年們喜歡的放松方式。張起靈似懂非懂地點了點頭,不過他是否弄明白了倒是無關緊要的事,因為張起靈的性格意味著他是一個非常好的“旅游搭子”——全聽我安排,沒有任何反對意見。
按理來說,我不應該帶張起靈去這種人流量非常大的景點閑逛,但考慮到他那隨便套件衛衣都自帶時尚感的衣服架子屬性,再加上我的攝影師屬性,我決定把我們倆打造成“連休息日都忙於在武康路街拍新品”的小紅書達人形象。
就這樣混跡於眾多帥哥美女形成的網紅圈子之中,我們也毫不顯突兀,因為路人的關註點都放在那些穿著更加小眾的亞文化人群之中了。
由此順利地沿著街巷前進,好不容易尋到一處僻靜之地,我突然靈感迸發——
“機會難得,要不我給你拍點照片吧!你要是想,還能拿來發社交媒體呢。”
我這句話說的處處在理,張大明星明顯頁被說動了。
他取下墨鏡和口罩,然後微微勾起了嘴角。此時正值深秋,但正午的陽光很好,梧桐樹的斑駁光影印在他的臉上,形成了如畫一般的場景。
隨著微風拂過,樹葉紛紛飄落,是一個難得的決定性瞬間。我舉起微單,迅速“哢哢”按了幾張,然後滿意地將那組照片展示給他看。
張起靈湊到我身旁,呼吸打在我的耳畔。
我們翻著屏幕上的絕佳照片,我詢問所攝對象想法的職業病又犯了,不覺感嘆道:“我水平怎麽樣?不比你拍過的時尚雜志的專業攝影師差吧。”
張起靈的嘴角又上揚了一個幅度:“你也是專業的。”
在張大明星的誇獎下,我得意得有些飄飄然了,於是繼續詢問張起靈的改進建議,想再多拍幾張。
巷子裏卻漸漸傳來了人群的喧嘩聲。雖有遺憾,我們只能輾轉到下一個地點,張起靈也重新將墨鏡和口罩戴上。
我們踩著落葉繼續往前走,不知不覺到了淮海中路人流最密集的地帶,也就是武康大樓附近。因為休息日的緣故,這裏的游客量加起來比平時還要多得多。
我望著馬路對面人潮湧動的景象,不覺皺了皺眉。等了一小會兒。綠燈亮起,道路兩邊的游客都開始朝著斑馬線的中間通行。
“這裏人太多了,我知道附近有家咖啡店還挺不錯的,比較安靜。”我朝張起靈笑道:“要不去那坐會兒?”
還未聽到張起靈的答話,我的背後突然被什麽東西撞了一下,整個人的身體瞬間失衡,眼看就要往前面撲過去。這要是路上沒什麽人還好,問題是人群密密麻麻的,踩踏事件不就是這麽發生的麽?
“小心。”
那一瞬間我來不及反應,張起靈的動作卻比他的提示更快,立刻抓住了我的肩膀。
我好不容易站穩了,驚魂未定地道了聲“謝謝”,扭頭看去,每一個路人的表情都萬分鎮定,臉上寫著“不關我事”四個大字。至於“真兇”是誰,大約也不會有人多此一事,站出來指認吧。
遇到這種事,我只能自認倒黴了,也多虧有張起靈在......
終於過了那條危機四伏的馬路,我嘆了口氣,感覺有些後悔:“我們是不是不該來這兒?早知道就直接帶你去吃飯了。”
“沒事。”張起靈卻反過來安慰我:“你好像很喜歡這裏。”
其實我喜歡的不是這個地方,而是和他在一起相處的時光,不過我肯定不會直接同他說就是了。
我解釋道:“其實吧,我平時也不怎麽出來玩。我感覺我還挺宅的,周末就喜歡窩在家裏打游戲。”
不知不覺間,我們已經走到了那家咖啡店。
門外的風鈴發出清脆的響聲,環境很清幽,店裏也和往常一樣沒什麽顧客。
我們到前臺去點單。張起靈實在是太好養活,居然連喝的也不怎麽挑,於是我點了兩杯澳白。
“怎麽樣?”
我低頭品嘗了一口,幸福地快要冒泡。
張起靈嘗過後,只是笑了笑,說了句“挺好”。
我有些失落,張起靈卻適時地補充道:“你喜歡甜食?”
“啊,喜歡的。”我捧著暖和的馬克杯,感受著窗外的秋日陽光:“生活都這麽苦了,所以連咖啡我都喜歡喝甜的。”
“但是小哥......”我抿了抿唇:“你有沒有喜歡的口味呢?”
“因為我覺得你好像沒有特別喜歡的東西,比如說喜歡的食物、喜歡的游戲、喜歡的生活方式。”我越說聲音越小:“你不回答也沒關系,是我唐突了。”
張起靈迎著日光,好像很認真地思考了一下這個問題。
半晌,他說:“有的......”
“是音樂?對吧。”我猜測道:“每次你唱歌的時候,都和平時不太一樣。”
“雖然也沒什麽表情,但就是讓人覺得......很沈醉。”
“嗯。”張起靈露出一個淺淡的微笑:“你說的沒錯。”
“我唱歌,是因為我的母親。”張起靈看著遠處的街道,好像陷入了某段回憶:“她很年輕的時候就因病去世了。她離開前,最喜歡的事情就是聽我唱歌。”
我不知道該如何安慰他,只憋出了一句“抱歉”。
張起靈卻說:“其實我很高興。”
我們相視一笑。
我只是想更好地了解他的生活,就像他今天與我聊天、同我逛街,試著了解我喜歡什麽,並想要融入我的生活一樣。
但我卻不小心觸碰到了他內心最柔軟的一部分。
每個人都會有屬於自己的不容侵犯的領地,不是誰都能輕易進入。或許,張起靈的世界也是如此。他的世界和他的音樂一樣,因為信念而純粹,但又因為純粹而美麗,就像懸崖上開出的雪蓮。
我很願意成為那個拍攝並記錄下它的美麗的人。
臨近分別,張起靈婉拒了我送他去機場的請求,說讓我早些回家補覺。於是我只能站好最後一班崗,也就是目送他乘車離去。
趁車還沒到,我鼓起勇氣:“那件事......我會盡快給你答覆的。”
張起靈卻微微挑了挑眉:“不能在這裏說嗎?”
“不可以。”我幹脆地拒絕了他:“因為我會有好多話想跟你說,幾天幾夜都說不完,你就別想走了。”
張起靈突然上前親昵地捏了捏我的鼻子說:“十一月就要到了。”
“噢,我知道!”我腦筋一轉,便明白了他想說什麽:“你的生日月嘛。”
“有演唱會。”張起靈認真地看著我的眼睛:“我希望你能來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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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情只有我一夜沒睡著。
我揉了揉眼睛,先去洗手間解決好個人內務,然後才走上前:“那個......”
話說到一半,我自覺地轉換成了一個小心翼翼的語氣:“你還沒走?”
張起靈先給了我一個說不清道不明的眼神,然後無奈答道:“周日,休息。”
“噢噢。”我點點頭,心道一起床就趕人確實是不太好,都說來者是客。我作為魔都“原住民”,好像還未盡到地主之誼。
但是,我現在的確不是很想見他,因為一見他就會想起昨晚的事情......我總覺得我還沒有考慮清楚,如果就這樣貿然同意,不僅是對自己,也是對張起靈的不負責任。
可能是我的表情都寫在臉上,張起靈也看出了我的擔憂。他頓了頓,突然說道:“別怕。”
他說:“吳邪,別怕,我們還有很長的時間。”
無論何時,張起靈說話的聲調都很平緩,好像永遠都是這麽波瀾不驚。但不知為何,每次聽到他的聲音,我都會奇異般地放松下來,連心中積攢了一整晚的郁結也一掃而空。
那麽,就先以朋友的身份相處吧。
我對他笑了笑,心情也歡快了不少,到廚房給自己倒了杯水,一邊喝著,一邊看似不經意地問他:“什麽時候回京?”
“下午三點。”
“那......”我摸摸下巴,想了想:“等會兒要不要出去轉轉?”張起靈平時大概沒什麽機會出門逛街,這倒是個好機會。
張起靈同意得十分幹脆:“好。”然後他指了指餐桌:“先吃早餐。”
我這才發現桌上有兩盒打包好的透明餐盒,打開一瞧,裏面分明是——
“小籠包?你買的嗎?”
看著皮薄餡大,好像一咬就會出汁的蟹粉小籠,我口水都快流下來了,急忙拿起筷子一個又一個地往嘴裏塞包子,期間還不忘問道:“你吃了嗎?一起吃吧。”
“在店裏吃過了。”張起靈也坐到我身旁,但並沒有動筷,只是饒有興致地盯著我的臉看。
要說“美人”,我身邊這位比我“美”多了。張起靈與其看我,還不如對鏡自賞一番。
我夾起最後一個包子,實在無法忽視來自張大明星的這種熱烈的註視,只能匆忙低下頭,反覆沾著碟子裏殘留的一點兒醋:“所以你是特意給我帶的?”
張起靈點點頭道:“晨跑回來路過早餐店,就打包了一些。”
“噢。”此時我的腮幫子鼓鼓囊囊的,也不好說話,只能作出簡單的回應,但心裏卻湧起一股甜滋滋的感覺。
似乎已經很久沒有人為我準備早餐了。
我記得上一次有這種體驗,還是今年元宵節回杭城我媽下的那鍋芝麻湯圓。吃湯圓是南方家家戶戶的元宵習俗,我家自然也不能免俗。而且從我記事起,我家每年都會舉辦吃湯圓大賽,參賽雙方是我和我爸。
小時候,每次比賽的獲勝方都是我爸,因為那時的吳邪還是——
“輸了就會撒潑打滾的臭孩子。”
我爸大笑地揚長而去,留我躺在地上一個勁兒的哭鬧。等我媽從書房裏出來喊“吳一窮”的時候,他已經甩著手,下樓散步消食去了。
但是近幾年,吃湯圓大賽的獲勝方卻變成了我。
去年的我,也以比他多一顆湯圓的微弱優勢獲勝了。我並不感到欣喜,因為我爸只是微微一笑,戴著他那副老花鏡躺在沙發椅上看最新的人民日報。
就算我給他作賽後采訪,他也只說“小邪長大了”,語氣卻是很驕傲的。
我也記得我大學畢業決定留在魔都工作時,我媽這麽跟我說——
“我們都希望你在外面‘混得好’,但有時也希望沒那麽好......”
當時我還不理解這句話的含義,甚至還為此與父母置氣。直到我在社會摸爬滾打了幾年,肩上也擔負起了那份責任,我才懂得——“混得好”意味著習慣於充實到沒有閑暇時間的都市生活,也意味著與最親密的家人的聚少離多。
美食或許的確有撫慰人心的功效,此刻吃完這籠包子,我似乎又陷入了小時候曾感受到的那種愜意的、同時也是無憂無慮的麻木之中。
“我們走吧。”我站起身,去房間裏拿外套,然後背著門,在沒有人能看到的地方偷偷抹了抹眼角。
張起靈也已經做好了全副武裝。
我們打車直接到淮海中路,計劃沿著這條街參觀一下附近的老洋房建築,再漫步到安福路上。
我跟張起靈說這是當下最流行的“City Walk”,是小資青年們喜歡的放松方式。張起靈似懂非懂地點了點頭,不過他是否弄明白了倒是無關緊要的事,因為張起靈的性格意味著他是一個非常好的“旅游搭子”——全聽我安排,沒有任何反對意見。
按理來說,我不應該帶張起靈去這種人流量非常大的景點閑逛,但考慮到他那隨便套件衛衣都自帶時尚感的衣服架子屬性,再加上我的攝影師屬性,我決定把我們倆打造成“連休息日都忙於在武康路街拍新品”的小紅書達人形象。
就這樣混跡於眾多帥哥美女形成的網紅圈子之中,我們也毫不顯突兀,因為路人的關註點都放在那些穿著更加小眾的亞文化人群之中了。
由此順利地沿著街巷前進,好不容易尋到一處僻靜之地,我突然靈感迸發——
“機會難得,要不我給你拍點照片吧!你要是想,還能拿來發社交媒體呢。”
我這句話說的處處在理,張大明星明顯頁被說動了。
他取下墨鏡和口罩,然後微微勾起了嘴角。此時正值深秋,但正午的陽光很好,梧桐樹的斑駁光影印在他的臉上,形成了如畫一般的場景。
隨著微風拂過,樹葉紛紛飄落,是一個難得的決定性瞬間。我舉起微單,迅速“哢哢”按了幾張,然後滿意地將那組照片展示給他看。
張起靈湊到我身旁,呼吸打在我的耳畔。
我們翻著屏幕上的絕佳照片,我詢問所攝對象想法的職業病又犯了,不覺感嘆道:“我水平怎麽樣?不比你拍過的時尚雜志的專業攝影師差吧。”
張起靈的嘴角又上揚了一個幅度:“你也是專業的。”
在張大明星的誇獎下,我得意得有些飄飄然了,於是繼續詢問張起靈的改進建議,想再多拍幾張。
巷子裏卻漸漸傳來了人群的喧嘩聲。雖有遺憾,我們只能輾轉到下一個地點,張起靈也重新將墨鏡和口罩戴上。
我們踩著落葉繼續往前走,不知不覺到了淮海中路人流最密集的地帶,也就是武康大樓附近。因為休息日的緣故,這裏的游客量加起來比平時還要多得多。
我望著馬路對面人潮湧動的景象,不覺皺了皺眉。等了一小會兒。綠燈亮起,道路兩邊的游客都開始朝著斑馬線的中間通行。
“這裏人太多了,我知道附近有家咖啡店還挺不錯的,比較安靜。”我朝張起靈笑道:“要不去那坐會兒?”
還未聽到張起靈的答話,我的背後突然被什麽東西撞了一下,整個人的身體瞬間失衡,眼看就要往前面撲過去。這要是路上沒什麽人還好,問題是人群密密麻麻的,踩踏事件不就是這麽發生的麽?
“小心。”
那一瞬間我來不及反應,張起靈的動作卻比他的提示更快,立刻抓住了我的肩膀。
我好不容易站穩了,驚魂未定地道了聲“謝謝”,扭頭看去,每一個路人的表情都萬分鎮定,臉上寫著“不關我事”四個大字。至於“真兇”是誰,大約也不會有人多此一事,站出來指認吧。
遇到這種事,我只能自認倒黴了,也多虧有張起靈在......
終於過了那條危機四伏的馬路,我嘆了口氣,感覺有些後悔:“我們是不是不該來這兒?早知道就直接帶你去吃飯了。”
“沒事。”張起靈卻反過來安慰我:“你好像很喜歡這裏。”
其實我喜歡的不是這個地方,而是和他在一起相處的時光,不過我肯定不會直接同他說就是了。
我解釋道:“其實吧,我平時也不怎麽出來玩。我感覺我還挺宅的,周末就喜歡窩在家裏打游戲。”
不知不覺間,我們已經走到了那家咖啡店。
門外的風鈴發出清脆的響聲,環境很清幽,店裏也和往常一樣沒什麽顧客。
我們到前臺去點單。張起靈實在是太好養活,居然連喝的也不怎麽挑,於是我點了兩杯澳白。
“怎麽樣?”
我低頭品嘗了一口,幸福地快要冒泡。
張起靈嘗過後,只是笑了笑,說了句“挺好”。
我有些失落,張起靈卻適時地補充道:“你喜歡甜食?”
“啊,喜歡的。”我捧著暖和的馬克杯,感受著窗外的秋日陽光:“生活都這麽苦了,所以連咖啡我都喜歡喝甜的。”
“但是小哥......”我抿了抿唇:“你有沒有喜歡的口味呢?”
“因為我覺得你好像沒有特別喜歡的東西,比如說喜歡的食物、喜歡的游戲、喜歡的生活方式。”我越說聲音越小:“你不回答也沒關系,是我唐突了。”
張起靈迎著日光,好像很認真地思考了一下這個問題。
半晌,他說:“有的......”
“是音樂?對吧。”我猜測道:“每次你唱歌的時候,都和平時不太一樣。”
“雖然也沒什麽表情,但就是讓人覺得......很沈醉。”
“嗯。”張起靈露出一個淺淡的微笑:“你說的沒錯。”
“我唱歌,是因為我的母親。”張起靈看著遠處的街道,好像陷入了某段回憶:“她很年輕的時候就因病去世了。她離開前,最喜歡的事情就是聽我唱歌。”
我不知道該如何安慰他,只憋出了一句“抱歉”。
張起靈卻說:“其實我很高興。”
我們相視一笑。
我只是想更好地了解他的生活,就像他今天與我聊天、同我逛街,試著了解我喜歡什麽,並想要融入我的生活一樣。
但我卻不小心觸碰到了他內心最柔軟的一部分。
每個人都會有屬於自己的不容侵犯的領地,不是誰都能輕易進入。或許,張起靈的世界也是如此。他的世界和他的音樂一樣,因為信念而純粹,但又因為純粹而美麗,就像懸崖上開出的雪蓮。
我很願意成為那個拍攝並記錄下它的美麗的人。
臨近分別,張起靈婉拒了我送他去機場的請求,說讓我早些回家補覺。於是我只能站好最後一班崗,也就是目送他乘車離去。
趁車還沒到,我鼓起勇氣:“那件事......我會盡快給你答覆的。”
張起靈卻微微挑了挑眉:“不能在這裏說嗎?”
“不可以。”我幹脆地拒絕了他:“因為我會有好多話想跟你說,幾天幾夜都說不完,你就別想走了。”
張起靈突然上前親昵地捏了捏我的鼻子說:“十一月就要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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