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 25 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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罷了,她要真想去,下回我們全家都去不就是了。她說來說去,我只感覺到她的情緒,不知道她針對的重點。

吵了頓嘴,我倆都安靜了下來。像這種莫名其妙的爭吵真叫人心累,往往不知由何而起,又不知由何而滅。而且頻次還越來越多,讓人身心俱疲。過了一會,估摸著她還沒睡著,我有心緩和氣氛,不想留仇到隔夜。於是我笑笑,說:

“唉,你看啊,咱倆怎麽又吵嘴了?依我說,咱就得像咱爸咱媽學習,對不對?他們有你一個閨女,咱倆有丫丫一個閨女,家庭模式都一樣的。咱爸咱媽能好到頭,你看就咱媽在咱爸葬禮上哭得,我看得揪心不說,差點就打120準備著怕出啥事兒。咱爸咱媽行,咱倆為什麽就不行?”

我還為自己的這番道理沾沾自喜,心想韓曉總不能反駁自己的爸媽。可沒想不說這些還好,韓曉聽完,背對著我又是一聲重重的冷笑,笑得我摸不著頭腦。

“我爸我媽的事情,你又能知道多少?”她的聲線陰冷得叫我發毛,“要不是我當時懷上了丫丫,讓他心中有愧,他能跟我媽一直到現在?”

第 25 章

我的感受就仿佛跌入深淵。

那個晚上我做了個夢,夢見我所身處的一切都只是個夢。我從夢中醒來,身邊是2000年時熱鬧而莽荒的天地。我身處自家的小院,夕陽西下,我媽收進屋一筐幹筍。耳畔蟲子嘶鳴,燕子啾啁。剛從荷塘裏脫身的莫思薇正在水池邊洗去腳上的淤泥。從她那雙好看的眼睛裏,我還看見同樣臟兮兮的自己。

第二天早上,我的眼睛緊張而幹燥,眼睛旁邊的枕巾還有點兒潮濕。

我不清楚韓曉說那話有意還是無意。但這麽多年過去她也不曾提過我倆結婚的緣起,現在突然爆出真相,讓我不得不懷疑她的動機。

當然,更加讓我難以接受的,是我的婚姻本身。我的婚姻居然不是意外——這麽多年,我一直以美好的“意外”來粉飾它——萬萬沒有想到,我的婚姻是算計,是埋伏,是陷阱,是陰謀。

我不過是個小小的獵物,目的是為了能讓岳父母從崩潰的關系中合好。一想到這點,我就忍不住渾身打顫。我沒有向韓曉發難,沒有追問她當年更多的細節。這種事情料想也沒有多少細節,無非是我岳父想要跟我岳母離婚,已經在大學的韓曉無法接受這個現實。她采用了極端的方式報覆自己的父親,未婚先孕地懷上了孩子。她父親因此無限歉疚,只好以重新回到家庭作為對女兒的補償。

說實話,弄明白這些後,我猛然發覺自己一直以來都低估了韓曉。

她絕對不是那個才貌雙全、人畜無害的韓曉。她的果斷,她的堅決,乃至於她應對難題時的想象力,都讓我吃驚。

我不想面對她,更無法面對丫丫。我總不能告訴我可愛的女兒,她的誕生非但跟愛情毫無關聯,甚至她自己都是一個手段、一粒棋子。

但也同樣是因為丫丫,我把這一切隱忍了下來。世間最令人憤怒之事莫過於此,你明明知道自己吃虧受辱,卻還偏偏不能還手反擊。我還、能怎麽做呢?跟韓曉大吵?挑明事實?讓本就根基動搖的夫妻感情搖搖欲墜?還是說我主動滿足韓曉對“選擇”的向往,讓兩人不再彼此束縛,而是各自“自由”?

我無法這麽做,我也無權這麽做。韓曉正是因為家庭的崩塌,才鋌而走險,在相當程度上她也犧牲了自己的青春。難道我要讓丫丫重蹈她的覆轍?更何況,韓曉當年已經成年,而丫丫現在不過是個小孩兒。

如今我也終於能夠明白,岳父岳母當初找到我母親和我的時候,那種出奇的溫和與平靜。他們未必真覺得我能負起責任、未必真心情願接受這一切,只是他們害怕自己不依,他們的女兒會走向更加危險的道路。他們讓我走進韓曉閨房的那一刻,也許心裏面正不住地發抖。他們並非高高在上的泰山泰水,他們只在默默祈禱我能夠接受既成事實,別再讓他們的女兒蒙羞。

我必須努力維系住這場婚姻。在很長一段時間裏,我都有種莫名的恐懼,就仿佛整個世界都動搖了起來,而丫丫是支撐住天地的唯一依靠。差不多大半年的時間裏,我一到家就巴不得跟丫丫粘在一塊兒。她寫作業,我就看書,她看電視,我就在旁給遞水遞糖果。我瞧著她,盯著她,欣賞著她。人生真是一場目送,我目送她從曾經可愛憨厚的小娃娃,長開到如今美麗俊俏的小姑娘。我甚至懷疑那天韓曉跟我講的秘密根本是無稽之談,根本就是她想找個機會狠狠氣一氣我。因為我實在無法把這樣可愛的女兒跟一個巨大的謊言聯系在一起,無論如何都不能夠。

後來,甚至連丫丫都被我的這種反常弄得有些發窘,有一次她趁韓曉在廚房做飯,小聲問我:“爸,您沒事兒吧?”我答:“爸爸像有事的人嗎?”“您沒事您不去幫我媽?我媽也跟您夠客氣的。我看你倆最近有古怪——吵架了?”“鬼靈精,”我刮了下她的鼻子:“其他小朋友也跟你這麽說話的?”

結果我家姑娘臉一黑:“爸,我已經不是小朋友了。”然後又有些黯然地補充,“我有一個同學說,他爸媽離婚前就是這麽不說話的。”

我心一緊。萬萬沒想到“離婚”二字以這樣一種方式逼近了丫丫的生活和頭腦。我問:“你同學?他爸媽離婚了?”

“嗯,上個月的事兒。”

“那你有沒有安慰他?他一定很難過。”

丫丫點點頭:“可是他更難過他沒早看出來。”

這個回答真是讓人的動容。可孩子就是這麽童真,以為提前知道了就能幹預,幹預了就能避免。

“可是,我覺得他沒看出來才好。”丫丫說。

我很奇怪:“為什麽?”

“因為他爸媽瞞了他那麽久,說明根本就不打算征求他的意見。他要是早知道,只會早痛苦。”

丫丫已經懂事到了這種地步,讓我又是欣慰又是慌張。我問:“那他有沒有說他爸媽為什麽離的婚?”

“還能為什麽,不開心了唄。”

真是個孩子氣的答案。不過離婚的理由千千萬,又總歸都能歸納到“不開心”這三個字上來。我沒說什麽,摟著她的肩膀,將她的腦袋靠在我的肩膀上。我沒註意到女兒的眼睛眉毛此時都已淡紅。丫丫的聲音嬌弱起來:“爸,我看你和我媽就挺不開心的。”

“怎麽會,別胡思亂想……”

“如果你們要真不開心了,千萬記得讓自己開心起來。人不開心就會想不開。比如說我,你們不讓我玩,我寫作業就靜不下心。你讓我聽會兒音樂,看會兒電影,我就寫得嗖嗖的……”

丫丫絮絮說著,她不算是個多話的姑娘,但這天卻連哄帶勸地跟我講了好些,可見她發自心底的緊張。她的建議雖然只是個孩子的心得,於我卻很有觸動——怎麽去挽救一段並不快樂的婚姻?答案很可能就是:讓自己先快樂起來。

第 26 章

我見過不少“離婚不離家”的案例,有些就在身邊。以前我覺得這很荒唐,男女雙方既不願意分割房產、讓出撫養權,也不願意去對簿公堂,於是采取了這樣一種漠視法律、無視陳規的辦法,明明並不相愛甚至心生憎惡,卻在同一個屋檐下安之若素。

可是現在我年歲日長,見多了男女情變,理解了家庭生活中更多的苦衷,便不由換一副視角。現在我傾向於認為,離婚不離家在事實上保全了許多家庭。

雖然我個人還不至於到那一步,但無論如何,我的婚姻都來到了新的一頁。

我總是忍不住想,如果當年韓曉的父親沒有離開她母親的意思,那麽現住與我共枕生活的,會不會就是莫思薇呢?雖然這並不是一定的事情,可我就是忍不住往這上面想。

我與莫思薇已經十幾年沒有聯絡了,可事實上,她離我很近很近。“校內網”(雖然後來改了人人,但我還是覺著這麽叫更順口)是我從公司裏的年輕人那裏了解到的新事物,這些剛剛大學畢業沒多久的孩子們,總是在空閑的時候對著電腦屏幕傻呵呵地偷菜。有幾回在辦公時間被我抓到,我好奇地問這個校內網是幹什麽的,他們就給我講。我弄明白之後,第一反應就是:這種網站太危險了!

我一直覺得,“不被人找到”應該是種人權、是種自由。對於大學同學,我長期選擇回避的態度,因為與莫思薇的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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