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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次出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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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次出逃

林謬到家沒多久,坐在沙發等survivor回來。

李靜香給她打來視頻通話,她轉語音接。

“今天放學還挺早。”林謬懶散的躺下。

索性家裏暫時沒人,隨她怎麽著。

“嗐,晚上沒課,在宿舍睡的昏天暗地,醒來宿舍一個人都沒有。對了林謬,你今天是不是穿的藍衣服?就那件穿了好幾年的。”李靜香的聲音聽起來有點興奮。

林謬仰躺的姿勢稍微擡了頭,確認無誤:“是,怎麽了?”

“你今天不會也去吃火鍋了吧?”李靜香的問題還在繼續。

“嗯哼,就那家九宮格。”林謬沒好氣的承認,想到那頓火鍋就惱火,一口沒吃呢。

“靠之,你怎麽不叫我啊。”李靜香咋咋呼呼:“所以你真的見到survivor了啊,我還以為你瞎講的呢!”

林謬望著頭頂的白燈,眼睛都花了,不是很想繼續這個問題:“早跟你說了。”

“難怪你說不想追survivor。”李靜香的聲音時近時遠:“他女朋友是哪裏人,你打探清楚沒,有挖墻腳的機會嗎?”

林謬被她的腦回路打敗,“什麽女朋友,挖墻腳。你到底說什麽呢?”

“就今天的合照呀,我在微博看到那個電競博主發文了,你不是跟survivor還有阿莫一起合影的嗎?阿莫說偶像女朋友在旁邊,他偶像除了survivor還有誰。”李靜香去扒拉床尾的收納櫃看有什麽吃的。

林謬對她口中的人物關系感到一陣頭疼,她揉了揉眉心道:“是這樣沒錯,但是你說的阿莫又是哪裏冒出來的?”

說罷,腦子忽然浮現莫元訴的名字。

聯想到他所說的網絡有二十多萬粉絲,不會那麽巧吧。

“就一個電競博主。”李靜香找出一袋瓜子,邊撕開包裝袋邊說:“我之前不是因為前男神想了解survivor嗎?然後就在微博搜,搜到阿莫,他剛開始就是發survivor日常和比賽做的自媒體。”

見林謬久久沒出聲,李靜香嗑著瓜子問:“阿莫長的好看嗎?”

“你是說莫元訴吧。”林謬回想一下:“打扮很潮,臉我記不太清了。”

哪怕一個小時前還同桌吃飯,等離開後,她在回想,只想起男扮女裝的男人和survivor。

“莫什麽來著?”李靜香似乎對他很感興趣。

“莫元訴,元氣的元,傾訴的訴。”林謬想了想,問:“你喜歡他啊?”

“當然不是。”李靜香被她這句話嚇得瓜子都不嗑了,“是他自己說到一百萬粉露臉,就他那幾百年都沒漲的粉絲數,等他露臉得等到幾時哦。”

“哦,你見過的。”林謬聽她嗑瓜子的零碎聲響,一時嘴癢,“前幾天在網咖跟我要過微信,聲音你也聽過,後來還一起打游戲了。”

牙齒隱隱作痛,她踩著拖鞋啪嗒啪嗒地跑到廚房,打開冰箱拿最後一個蘋果出來洗吃。

李靜香那邊沒聲了,她似乎在回想。

好半晌,聽到一聲清脆的拍皮肉的聲音和一聲慘叫。

拍大腿拍狠了,雙眼冒水光的李靜香揉搓著拍紅的部位:“想起來了,嘖,長得一點都不文藝,看他微博還以為是那種文青長相。就白襯衫大框鏡,拎著本書夾咯吱窩在校園裏走就能引起一串尖叫的那種。”

“那得是八十年代的文青形象了吧。”林謬咬一口蘋果,脆響脆響的。

“嗐,管他呢。粉不露臉博主就像開盲盒,愛恨就在一瞬間。”李靜香嗑累了,開始收拾小桌桌面的垃圾。

她今晚沒課,睡了兩小時起來,刷微博就看到阿莫發的微博,那件衣服實在太眼熟了,好奇心驅使著她,於是她撥通視頻。

收拾完又繼續躺下,聊著聊著就跑題了,她把主題拉回來:“survivor女朋友是怎麽回事,漂亮嗎?”

林謬無從評價,便老實作答:“挺漂亮。”

“孩子,那你沒戲了呀。”李靜香勸她回頭:“森林那麽大,別吊死在一棵樹。你也看到survivor的女朋友了,所以還是放棄追求他吧,畢竟他就是為了女朋友才回國的。”

林謬蹙眉,問:“什麽為了女朋友回國?”

“你不知道嗎,有人扒過他,十六歲進隊,一路到現在也就十八歲半,巔峰時期退役,是嫌錢多燙手?”李靜香換個姿勢:“據說他在國內有女朋友,好像是女朋友逼的吧,說要麽結束異國戀要麽結束,然後他就退役了。”

林謬嚼著嘴裏的蘋果,暗嘆小道消息果然是現編文學,假的離譜。

李靜香聽到她動靜,“你在吃什麽?”

“蘋果。”林謬咬下最後一口,扔掉蘋果核。

“那幹巴巴的水果也就你吃的香。”李靜香返回通話,開始一心二用回別人信息。

“飽腹,還能減肥。”林謬去洗了手,回來發問:“莫元訴的微博名叫什麽?”

“電競阿莫,除去置頂的gg,第一條就是他發的合照。”

“好,我掛了。”林謬主動結束通話,轉到微博搜索該昵稱。

黃v的動漫頭像,她點進去主頁。

拇指往上滑,刷到第一條。確實是在火鍋店的三人合照,莫元訴把自己跟她的頭用貼紙遮住樣貌,留下survivor一個人的。

李靜香的信息忽的跳出來。

她點進去,全是誇survivor。

「說真的,雖然我前男神挑女朋友眼光不怎麽樣,但是挑偶像的眼光一等一的絕。你瞧瞧這眼睛,鼻梁,嘴唇,性感死了!」

隨後一張單截survivor個人的照片發送到她手機上。

林謬慢吞吞打字回:我倒覺得像洋娃娃,挺卡哇伊的。

李靜香沒回,她返回微博。

認真的看了一下那張照片,點擊,放大,的確很像洋娃娃。

她再次點擊退出圖片,定住了。

莫元訴配的文字:“今天跟女朋友去吃火鍋,碰到survivor,傳言是真的。閻王爺的女朋友真極品,身高腿長,容貌直逼女明星,看得我羨慕的想要跟偶像換女友/吃瓜。”

她不是一絲的不適,是生理性厭惡。

1樓問:“阿莫脫單了?”

他回:“是的,女朋友也很漂亮。”

2樓:“哪家店能碰到survivor,求地址qaq”

他回:“在金砂路,容大下來一個路口,主打九宮格的川西火鍋。”

3樓:“啊啊啊啊啊啊是survivor,捏嗎的他也太絕了吧。”

他回:“你要不冷靜一下?”

4樓:“真的是survivor女朋友?你咋不讓他女朋友一起拍啊,好好奇!”

他回:“真的是,照片就是他女朋友拍的。樓下有一張照片是他女朋友,偷拍的/噓。”

5樓:“想看阿莫女朋友長啥樣,畢竟當初某人發毒誓對象不是仙女絕不戀愛/狗頭。”

他回:圖片。

樓中樓回:“原來阿莫喜歡清純可人的妹妹,成年沒?”

一點開,是他偷拍林謬坐他對面,低頭玩手機的樣子。

林謬往下翻還看到已經頂到前面的博主自己評價的圖片。

survivor和女裝大佬對立坐,他在低頭吃,他在對著survivor說話。

照片的女裝大佬是側面,應該是放大拍攝,很糊。但是能看出姣好的面貌。

連林謬都不知道,照片是幾時偷拍到的。

剩下的林謬沒看完,私信問他:“說謊話不會覺得心虛嗎?匹諾曹都知道說謊鼻子會變長,你這樣的人,只會永遠活在自己虛構的世界。”

思索好一會兒,林謬還是氣不過,直接截圖發給莫元訴。順手轉發到survivor的微信。

下一秒,鑰匙插進鎖孔轉動聲響。

林謬望去,大門被人從外開啟。

survivor手裏拿著鑰匙,反手合上門,還沒換鞋就被褲兜手機的連續震動到停下動作。

他註意到林謬的眼神,向她略點下巴,掏出手機看,以為是母親,沒想到——

survivor不聲不響換拖鞋,走到面前問她:“是你旁邊那位?”

林謬點頭,心底一下冒出名叫愧疚的情緒,她撇開莫名心緒,開口解釋:“我不知道他會這樣,實際上,我跟他是第二次見面。”

survivor在單人沙發坐下,沈吟片刻,他問:“女朋友?”

問的沒頭沒尾,林謬聽懂了。

她搖搖頭,一言難盡:“不是,我還沒到跟人見第二次面就變情侶的地步。”

“哦。”survivor猜測她想法:“他的行為讓你感到困擾?”

林謬深吸一口氣,“我認為同樣對你產生困擾,想著你有知情權。”

survivor無所謂的聳聳肩,一副放松模樣的靠後:“他的話無關痛癢,我不放心上。”

林謬突然有一股氣憋在心裏,說話的態度就沒那麽平和:“是我多事了,剩下的我自己處理,晚安。”

她起身,將要路過他時,他攔住了。

他是用聲音攔住:“我是男人,自然不在意流言。你是女孩子,要解決問題很難跟造謠的人溝通,我的意思是,我可以幫你解釋,但是效果不敢肯定。”

林謬的心情瞬間陰轉晴。

好神奇。

她回身嗆他道:“survivor,我得提醒你一句,你十八,跟男人這兩個字半點不沾邊。頂多是個青年人。”

survivor眉頭一緊,嚴謹的糾正她說:“準確說是十八歲零七個月,以及,男不男人這事你說了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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