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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因果報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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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因果報應

昨晚的大火讓方家村眾人一夜未眠,這時候都回家補覺,至於尋找方壯家瘋婆娘的事,最快也要等睡醒了再說。

在村民心中,早就先入為主地認為滅門是私仇,不會危及自己的利益,所以在尋找方壯家瘋婆娘的態度上,並不是那麽盡心盡力。

有不少的人,不約而同地認為這女人說不定早就在逃跑時,因為夜色和不熟悉地形而掉下懸崖摔死了。

還有一些人抱著僥幸心理,覺得即使不出去找,過不了幾天,她就會自己凍死或者餓死在山裏,再要不就是被餓狼給吃了,前一陣方強不就是被狼給叼走的嗎。

冬季太冷了,眼瞅著還有二十來天就要過年了,卻出了這樣的事,村民們難免心中頗有微詞。

大家一方面惋惜方壯一家不幸殞命,一方面又責怪他們這時候出事,還差點連累全村人葬生火海,給新年罩上了一層不吉利的陰影。

大成朝時科學還不發達,人民普遍迷信,像方家村這種小山溝裏更是如此。

方壯一死,村裏便開始流行一種說法,那就是方壯娶的瘋婆娘,其實是方壯他娘的冤魂轉世,這次借著有女人來到他家,所以附身索命來了。

說起方壯的娘,還有一段不為人知的歷史。方孝跟方臻講的,方壯爹打死媳婦是沒錯,只是他沒有講,這背後還有一段隱情。

當年方壯的娘其實在生下強壯哥倆後,還懷了第三胎。可惜到第三胎時,方壯爹的好運氣到頭了,得了個閨女。

在方家村,雖然和普遍國情一樣,對女性的重視不如男性,但女娃畢竟還是親骨肉,虎毒好歹不食子。

思想尤其古板一些的家庭,最嚴重的程度,就是勉強餵飽,從小讓她幹粗活,當丫鬟使喚,不聽話了會打罵教訓,等到了合適的年齡,快快地找個婆家嫁出去。

方壯爹可不一樣,他家不知道遺傳的什麽基因,像是方氏一族的血脈到了他們這裏就突變了似的,沒有道理的對女性恨到了骨子裏,簡直是恨不能世上沒有一個女人一樣。

方壯他娘是外村嫁來的,當年出嫁時並不知情,嫁過來之後就開始被丈夫毒打,直到生下了兩個兒子,方壯爹的態度才稍稍有些好轉。

只可惜這好轉堪堪維持到她第三次生養。

那天也是寒冬臘月,方家村下了場大雪,方壯爹嫌雪天不好出門,也不願意找穩婆,就把兩個兒子趕到院子裏,自己給媳婦接生。

方壯娘自來了方家,就沒過過一天好日子,這一胎格外難生。兩人忙活了幾個時辰,孩子才終於落了地,發出微弱的哭聲。

哪知方壯爹抱起孩子一看,竟然是個女娃,連布都沒給裹一塊,當即就像扔抹布一樣,將剛出生的小嬰兒扔到了院子裏。

可憐方壯娘沒來及看一眼自己的女兒,便因為氣虛暈了過去,這一暈,她就再也沒有見過女兒的模樣。

方壯爹年輕時也是獵戶,家裏養了一條兇惡的狼狗,嬰兒剛扔到院子裏,下一秒就被狼狗叼進了窩裏。

方強和方壯兄弟見妹妹被扔了出來,還跑到狗窩裏瞧稀奇,等他們擺弄一番,那嬰兒也只剩了一口氣。

方壯爹沒管暈死過去的媳婦,來到院子裏尋找,發現嬰兒正在被自家狼狗舔舐,便陰惻惻地笑了幾聲,“乖狗子,賞你吃個,吃好上山給俺多叼羊!”

畜生比人有感情,那狼狗雖然兇惡,卻也沒有對嬰兒下手,而是輕輕叼起孩子跑出了院子。

方壯一家也不管它去做什麽,只是回來的時候,便只有狗,沒有嬰兒了。

那孩子後來的下落無人知曉,或許被誰家收養了,但沒人提起。

方壯娘自此之後得了失心瘋,方壯爹打她也就比以前更甚。在方壯十一二歲的時候,他娘被他爹一棍子敲到頭上,一命嗚呼了。

住方壯家隔壁的嬸婆那天正好去勸阻,沒想到卻目睹了方壯娘的慘狀。

據她描述,方壯娘當時是死不瞑目的,眼睛瞪得要突出眼眶,直勾勾地盯著院門口,她被嚇得整一年不敢打方壯家門前過。

方壯爹打媳婦村民們一開始就知道,但把人打死的事還是隔壁嬸婆傳出來的,後來越傳越遠,附近的村落也都有所聽說。

自那之後,就沒人敢往方壯家嫁了,不管是方壯爹想續弦,還是強壯兩兄弟娶親,都耽擱了下來。

這段歷史在方壯一家被滅門後,又成了村民閑聊時的談資。

大家都說是方壯娘上一輩子被方壯爹活活打死,怨氣太重,化成厲鬼前來索命,要他們一家一起下陰曹地府,去閻王爺面前辯個明白。

不過這種說法也不是人人都讚同,因為方壯爹再可惡,也沒有娘親對著孩子下手的道理。

也許男人會狠心,婆娘孩子一起打,但做了母親的女人,總是比一般人更加“執迷不悟”,所以他們不相信方壯娘冤魂索命,會連方壯一起帶走。

於是又有人懷疑,方壯買回來的女人,其實就是他失散多年的親妹妹,來替母親和自己報仇來了。

還有譬如劉嬸子之類的,先前覺得方壯比方臻幸運,買了個聽話的女人,這時候又重新覺得,還是方臻更加幸運。

古人有句老話,說咬人的狗不叫,還真真是沒有說錯。安向晨在村裏鬧出多大的動靜,結果呢,還不是安安穩穩過起了日子,反倒是一開始裝作溫順聽話任打任罵的人,竟然一夜之間把人給滅門了!

一時間眾說紛紜,有些好事的婦女滅火後聚在一塊,連覺都不補了,喋喋不休議論著。

要不是村長怕她們越說越離譜,傳到外村和鎮子上對方家村及他村長的聲譽不好,所以出面提點,這些人大概能嘮上三天三夜!

無論人們對這件慘案持什麽態度,有一點還是讓大家達成了共識的。那便是做人不能太過分,不能把別人不當人看,否則兔子急了也是要咬人的。

因此,方家村的男人們對自家婆娘的態度都好了起來,再不是以前那樣當粗使婆子隨便使喚吆喝。但這個轉變能維持多久,就不知道了。

說不定慘案給人們留下的陰影淡去,他們便又要恢覆本性。

方臻沒有參與村民們的討論,火一滅就回家了。

他昨晚出來幫著村裏滅火前,先把安向晨安排在了地窖裏,這時候要趕著回去把人接出來。

雖然安向晨經過幾個月的運動訓練,體質比以前要好了很多,但方臻還是不放心,總覺得他看瘦瘦弱弱的,風一吹都會著涼生病。

有時候方臻也會自嘲,覺得他這想法跟老母親似的,自己沒有母親,倒是兢兢業業替別的孩子操心上了。不過自嘲歸自嘲,每次看到安向晨,還是忍不住要變成操心的老媽子。

下午村裏來了外人,是信局派來給方臻送信的,寄信人是遠在固城的李清勝。

古代沒有門牌號,信差進村後逮著人就問誰是方臻,惹得大夥都十分的好奇。最後信交到方臻手上時,方臻家門口也圍了不少圍觀群眾。

“臻子,你還會寫信哩?”

“就是個,咋人給你寄信,那要遠遠的才用信哩。”

“是哩,你還認個遠處的人哩?”

“臻子,你咋時候認個?俺沒見你出個遠門,你家輩輩村子人,咋時候有遠親啦?”

普通百姓不識字,通常都是托人傳口信以實現遠距離的交流,這個遠距離最多也就是從村裏到縣裏的距離,再遠,社交圈子有限,再遠也沒有他們認識的人了,所以壓根用不上傳信。

因此,大家都知道環山縣有信局,但從來沒有去過,也沒見過真正的傳信是什麽樣。

“是我在固城認識的一位朋友。”方臻接過信,看了看上面的名字,收起信笑著跟村民們解釋道。信的內容當然不會給村民看,雖然他們也不識字。

村民聽聞方臻竟然還認識固城的人,看他的眼神頓時不一樣了,仿佛有了這個朋友,方臻自己也成了固城人,而他們都是固城人的鄉親。

信差遞交了信件,沒忙著走,還將身後的籮筐也一並取下來交給他。

“還有大筐哩!”有村民伸長了脖子想看看筐裏是什麽東西。

方臻見他們的眼神實在熱切,只好自己先掀開一個角看了看,不是什麽私密物品,這才將蓋在籮筐上的布揭下,裏面都是固城的特產。

方臻挑了幾樣分量多的,給前來圍觀的村民們分了,剩下的蓋好布連筐抱進院子裏,隨後將信差也請了進去。

村民們得了固城的特產,謝過方臻,高高興興地回家了。

方臻這時才關起院門,給了信差二十個銅板的小費,客客氣氣請他喝杯熱茶,然後將人送到了村口。

方臻一想到他給李清勝寄去的信,只有自己拜托人家幫忙的內容,完全沒有附贈,而李清勝回信的同時卻給他寄了許多固城特產,就有些過意不去。他決定寫回信時,也要給這位大哥寄些回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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