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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舔狗怎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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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舔狗怎麽了?

傅思齊不是沒有想過她和宋知宇重逢的場面。

反而,她想過很多次。

傅思齊在高二那年的暑假第一次見到宋知宇。那時候,他們都在 B 大參加夏令營。報到那天,人很多。但宋知宇長得好看,傅思齊只是在人群裏多看了一眼,就記住了他。

那時候,去 B 大參加夏令營的都是全國各校的學霸。傅思齊覺得,包括她自己在內,人人都長了一張一看就能專心學習的臉。唯獨宋知宇不一樣。他就像一群醜小鴨裏唯一的白天鵝,讓見過他的人想忘了他都難。

很久以後的一天,那時候他們已經在一起了。傅思齊在追一個大熱的韓劇,每天對著裏面少年老成的天才棋手發花癡。宋知宇看她每天都抱著電腦不撒手,就過來瞥了一眼。結果,他看完不屑地說:“我覺得,你天天看他還不如看我。”

如果換做別人這麽說她家“歐巴”,傅思齊估計早就把那人打死了。可宋知宇是真的長得更好看。她說不了什麽,就只能伸手捏了捏他的臉說:“那不一樣,家花哪有野花香!”

傅思齊和宋知宇剛在一起的時候,覺得每天都像做夢一樣。該怎麽說呢,她感覺好像是喜歡了很久的小偶像,忽然有一天從海報裏走出來了,而且還成了她的男朋友。當時,她每天都在想,宋知宇為什麽會選擇她呢?明明他們學校裏有那麽多好看的姑娘,比她家有錢的女孩兒也數不勝數。

傅思齊想破腦袋得出了一個結論。宋知宇選她,是因為她是他的舔狗,而且堅持不懈地舔了好多年。

從十七歲第一次見到宋知宇,傅思齊就惦記上了他。雖然他倆都是北京的,但他們不在一個學校,夏令營之後聯系就少了。而且,他倆一個在西城,一個在海澱,平時連出去玩都碰不上,因為大概率去的不是一個商場。

可是,傅思齊是個特別有毅力的人,她想做的事從來都能幹成。她硬生生的托了好幾個人,打聽到了宋知宇上的輔導班。之後,每周二四六,她都會風雨無阻地坐大半個鐘頭的地鐵去黃莊補課。當時,老傅以為她是好好學習,還專門下課去接她。可是傅思齊根本不想老傅來接,因為這樣會耽誤了她在宋知宇面前刷臉。

傅思齊刷臉刷得多了,就和宋知宇熟了起來。宋知宇想考 B 大,傅思齊就為了他考上了 B 大。可她沒想到,宋知宇高考沒發揮好,一聲不響地去了加拿大留學。於是,她也開始和老傅尋死覓活,在大一結束的時候,硬生生的從 B 大轉學去了多倫多。

可能是她精誠所至,大三的時候,宋知宇居然真的成了她的男朋友。那會兒,傅思齊的閨蜜潘曉笛總說,雖然有不少女生喜歡宋知宇,但別人都是追求,只有她是舔狗。傅思齊當時不以為恥,反而樂呵呵地和潘曉笛說:“舔狗怎麽了?舔狗,舔狗,舔到最後,應有盡有。”

其實,他們正式在一起,滿打滿算也只有三年。但在傅思齊看來,她十七到二十四歲的青春裏,主角只有宋知宇一個人,連她自己最多也只能算個“特別出演”。

他們分手後,傅思齊無聊時偶爾會想,她會不會再遇見宋知宇呢?再遇見的話,又會是怎麽樣的情形呢?

主動邀約?大概不可能。她和宋知宇分手分得突然又決絕。尤其是宋知宇後來回國了,她也去了美國,兩人之間更是一丁點聯系方式都沒留下。

共同好友?可是他們之間的共友本來就不多,分手以後便更少了,只有一個方遠山。她也想過,或許他們會在方遠山的婚禮上再見面。但她立刻又覺得不切實際。方遠山是宋知宇的鐵磁,他一直對於她一聲不吭地離開宋知宇耿耿於懷。他結婚的話,估計連請柬都不會發給她。

甚至,傅思齊還想過,或許等宋知宇回家接班兒了,她能在新聞上看到他?又或者,等她和楊逸飛把公司幹大了、去納斯達克敲鐘時,他沒準兒也能在新聞上看到她?真是這樣的話,那她去敲鐘前一定得去診所打幾針,免得宋知宇看到她會吐槽她人老珠黃。

傅思齊想過這麽多的場景,唯獨沒有想到會在今天的酒桌上遇見他。她今天甚至沒有好好化妝,只是擦了有色的防曬霜,又抹了一點唇膏就出門了。她也沒有好好搭配衣服,還是穿著她的白色針織 T 恤和一條亞麻色的混紡長褲。而且她還在這裏和小張抽煙。她是和宋知宇分開後才學會的抽煙。他們在一起的時候,不要說抽煙了,她連話都沒有對他大聲說過。

這一切都不是傅思齊想象中他們重逢時該有的樣子。她並不是想要驚艷宋知宇,或者和他再續前緣。她只是想讓他看到,離開他以後,她過得很好,非常好。

宋知宇慢慢走了過來,向她伸出手說:“你好 Fiona,好久不見。”

小張不知道他們認識,開口問她:“傅總,原來你和宋總認識啊?”

傅思齊沒想到他能把這句“你好”講得如此輕松又得體。她還以為,宋知宇這個大少爺會裝作不認識她,然後故意給她難堪。畢竟,當年是她忽然提的分手,既沒有給他解釋,也沒有給他機會。傅思齊後來才意識到,那種分手方式實在是太意氣用事了,一點都不體面。

傅思齊深深吸了一口氣,然後回答道:“我和 Justin 是大學同學。”

小張聞言,笑了笑說:“那可真挺好。既然您和宋總是老同學,咱們吃飯、談事情也更方便了。”

傅思齊聽他這麽說,心想:“真的方便嗎?”

宋知宇到了以後,他們就進去開始吃飯了。

酒桌上,小張先幫他們互相介紹了一下:“楊總,這是 TC 專門做海外投資的宋總。宋總,這是易投的創始人楊總,他和傅總這周剛從紐約飛過來的。”

楊逸飛向宋知宇伸出手,開口說:“您好,我是楊逸飛,叫我 Jason 就好。”

宋知宇握住楊逸飛的手,禮貌地說:“我是宋知宇,您可以叫我 Justin。”

楊逸飛又轉頭看向身旁的傅思齊,向宋知宇介紹說:“這是我的合夥人傅思齊,也是我們的 VP of product。我們這一次的新產品,就是她主導開發的。”

宋知宇聞言,對楊逸飛笑了笑說:“我和 Fiona 已經見過了。”

聽他這麽說,楊逸飛顯得稍微有一些驚訝。

小張見狀,連忙說:“剛才我和傅總在門口遇見宋總他們了。我這才知道他們兩個是大學同學。您說這多巧,正好咱們要談合作。”

聽到小張的話,楊逸飛看了傅思齊一眼,“Interesting。Fiona,你怎麽從來沒說過你有這麽厲害的老同學。”

楊逸飛的臉上帶著一絲玩味,傅思齊心想:“這個老家夥也不聽聽他在說什麽。我也完全沒想到今天會是這個場面好嗎!”

傅思齊輕輕地瞪了一下楊逸飛,示意他不要多想。她笑了一下,開口說:“我和宋總這幾年沒怎麽聯系,我也完全沒想到會在這裏遇到他。”

宋知宇也附和道:“我和 Fiona 差不多有五年多沒見過了,她沒提過我,也情有可原。”

傅思齊心想,早知道會見到宋知宇,她今天根本就不會來。

雖然她這幾年也會好奇宋知宇過得怎麽樣,但是當年她為了能徹底不再想他,把所有的聯系方式都刪掉了。後來,她也試著在社交平臺上查過宋知宇,但他似乎換了新的賬號,所有的更新日期都停在了他回國的那一年。傅思齊是一個北美社畜,她的人生軌跡在領英上一覽無餘。可是宋知宇就像一個黑盒,傅思齊完全查不到他這些年都做了什麽。

在紐約,認識她的人都覺得 Fiona Fu 是一個厲害的亞洲女人,居然能從 SG 在多倫多的 regional office 一路殺到華爾街,年紀輕輕就已經是城裏 Hot startup 的產品副總。可是只有傅思齊自己知道,她最怕這種黏糊又尷尬的場面。當年,她就是因為不知道該怎麽道別,所以一聲不吭地從宋知宇身邊消失。現在,五年過去了,她再見到宋知宇,還是不知道該怎麽和他相處。

今天,傅思齊在酒桌上十分的安靜。楊逸飛也覺察到了她的異樣,悄悄地問她怎麽了。她只說她忙了一周實在是累了,讓楊逸飛主要去和 TC 的人談。只有別人主動問她問題,或者他們談到她負責的事情,她才會開口聊上一會兒。其他時候,她就只是安靜地吃菜、喝酒,陪著大家一起笑。

酒過三巡,酒桌上的氣氛也輕松了許多。正事兒聊的差不多了,大家開始聊一些愛好、旅游計劃一類的閑篇兒。

忽然,宋知宇帶來的一個年輕女分析師開口問她:“傅總,您和 Justin 是老同學,您能不能給我們講講他讀書時候的事啊?”

聽到這話,桌上所有人都看向傅思齊,其中也包括宋知宇。

傅思齊一下子被問住了。她該說些什麽呢?總不能說宋知宇是她的初戀男友,她像供奉神明一樣的捧了他七年。她想了一會兒說:“其實,我和宋總在大學時讀的不是一個專業,嚴格意義上,我們只是校友。但是宋總當時就很帥,在學校追他的女生很多,排成一隊大概能從北京一直排到多倫多。”

在座的人聽了她的話,全都笑了起來,只有宋知宇的表情有些僵。不過,他的尷尬也只持續了一秒。他端起酒杯淺淺抿了一口,也跟著大家一起笑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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