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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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一時沖動會釀成大禍。

對於這一點, 宋千翎深以為然。

只是道理懂得再多,她還是錯過了數個拒絕的機會,生生任由船只駛向對岸。

恍惚間, 她看見幼兒園那個一拳將小男孩撂倒在地的小姑娘,突然回過頭來,招招手笑了一下。

原來她從來沒有真的消失過。

但宋千翎忘了, 周佩弦本質是個混蛋。

就在她即將抵岸的前一刻, 他忽然停下動作道:“我厲害還是我哥厲害?”

真是刻在男人骨子裏的攀比。

宋千翎憤憤地瞪他,不想回答他的問題,偏生他不依不撓,像是要同她比一比耐性。

既然如此, 她覺得自己也沒必要做個好人。

宋千翎彎起嘴角,笑得有幾分勾人,一手摩挲著他後頸的青茬,一字一頓道:

“你不如你哥。”

話音落下的同時, 她看見震驚和慍怒自他的眼中迸射開。

一向把對方拿捏於股掌的周佩弦,從未有這般狼狽的神情。

縱使他再怎麽掩飾,那一瞬間的本能反應,已被宋千翎盡數捕捉眼底。

她笑得更開心了, 活脫脫像個壞到骨子裏的惡女。

這事兒有趣的點或許在於, 周佩韋其實是個格外古板傳統的人, 而她從小的教育也讓她覺得,這是件該放在婚後的事。

周佩韋一直尊重她直到他們分開, 她卻這麽快就違背了自己的原則。

宋千翎常常懷疑,周佩韋是不是世上最後一個好男人, 等他死了,周圍就只剩下他弟這種混蛋。

可謂好人不長命, 禍害遺千年。

靠謊言得逞的宋千翎,並不想這麽快將真相袒出。

她盡情欣賞周佩弦的每一幀反應,雖然最後,大半都回饋給了自己。

周佩弦聞言突然發了狠,仗著他年輕,仗著他精力無窮,像是要她將一時的口舌之快,換個方式盡數償還。

宋千翎也毫不示弱地反擊他,此刻的他們仿佛不是在相愛,而是在進行一場你死我活的較量。

他要她死,她也要他死,但最好他們一起死。

她用力啃上他肩頭,感覺牙齒在一寸寸陷進去,滿口都是鐵銹的味道。

直到某一瞬間,鮮血忽而如註湧出,讓她忍不住扭頭呸掉。

她就這麽抹了滿口的血看他,帶著示威的神情。

她教他痛,他自然也不會讓她好過。

他們翻滾著打了一架,兩敗俱傷,誰也沒占上風。

待到天邊已然擦出魚肚白,兩人才終於安分下來。

彼此相偎著喘丨息,好一番你儂我儂,乍看還頗有幾分恩愛。

如果不去看沙發和地板上那斑斑的血跡的話。

無一例外,它們全部歸屬於周佩弦。

宋千翎周身淤青遍布,周佩弦更是實打實出了血,除了肩頭,還有唇角、鎖骨、側腰、大腿。

有的是牙咬的,有的是指甲掐的,有的是動作太大磕碰上了茶幾角。

她的指尖壞心地將血跡連成一片,變作他身上燦爛的文身。

宋千翎躺在不可言說的氣味裏,荒唐到發笑。

在這件事上,她曾有過無數構想。

那時的她,是個含羞的少女,想著也是些泛著粉紅泡泡的事兒。

誰料泡泡一戳破,濺出的是淋漓的鮮血。

但她一點兒也不後悔。

她已經循規蹈矩太久了,人生就該有些意外才有趣。

周佩弦到底年輕,竟還有力氣將她抱到浴缸裏。

浪漫的共浴劇情不存在,彼時的刺激可以消解疼痛,這會兒,他一沾水就疼到直擰眉,只能牙根緊咬地站著沖洗自己。

宋千翎悠閑地靠在缸邊仰頭看他。

縱使罵他千百遍,心裏也不得不承認這副子皮相是好看的。

甚至,血跡斑斑時更好看。

周佩弦生得白,便襯得那血過分鮮紅,也讓她的罪證更為一覽無餘。

偏偏他一聲不吭,微斂的眸裏滿是隱忍,但也會在水流直沖傷口時,嘴角微妙地一顫。

看一半,周佩弦似是發現了她的目光,驀地調轉花灑,往她頭上澆了兩下。

宋千翎下意識抱住腦袋,在夾縫中不滿地瞪他。

她看見周佩弦沖著她笑,說話時唇角還在滲血珠:“你果然比我想象中有意思。”

“是你自找的。”宋千翎不滿,“在那種時候,你和別人也會說那些話嗎。”

明明一開始都很好,周佩弦來得洶湧,但也還算溫柔,就這麽穩穩當當地繼續,多少能將她的粉紅泡泡一直維持下去。

怪他自己多嘴。

周佩弦從鼻腔裏哼笑一聲:“沒別人,不知道。”

這次換宋千翎眸中閃過一絲驚訝。

她細細端詳著周佩弦,回憶著他之前說些諢話時,會有什麽表現,好進行些最質樸的鑒謊。

說誰沒有她都信,唯獨周佩弦不行。

他長得就是副浪蕩樣,舉手投足盡是風流,像是萬花叢中過,掛了一身的紅花綠葉。

可她看了好半天,雷達都沒反應。

倒是周佩弦被她望得無奈:“不至於吧,我就這麽不可信。”

宋千翎默默點頭。

周佩弦斜睨她一眼,沒再多言,加快速度將自己沖幹凈。

末了,他圍上浴巾,按下兩泵沐浴露就往她身上抹。

宋千翎下意識想躲,又被他扣著肘彎拽回來。抹沐浴露的動作粗暴了點,但甚是老實,不看這張臉,還以為是個盡心盡職的搓澡師傅。

就是職業素養有點兒堪憂——

“懶不死你。”周佩弦一邊抹,一邊低聲道。

“我可以自己洗的……”宋千翎底氣不足道。

“那你剛剛幹嘛去了?”

看他唄,還能幹嘛。

宋千翎不再掙紮,乖乖任他擺弄。目之所及處是他垂在額前的發梢,有水珠順勢滑下,進到眼裏,惹得他一眨眼。

一雙濕漉漉的眸子,漂亮又勾人。

後面的記憶,不免有些模糊。

或許因為它太溫柔,不夠鋒利不夠疼痛,像場虛幻的夢。

傷口遇水又開始滲血,淡化在一池溫水裏,透過漂浮的泡沫看去,呈現一種溫柔的粉紅色。

是他戳破她的浪漫構想,也是他重建她的粉紅夢境。

再度蘇醒時,已是日上三竿——

窗簾的遮光性太好,以至於宋千翎摸起手機,看到時間上的12點時,還思考了一下是正午還是深夜。

她不知道自己是怎麽躺上這張大床的,它看上去還算潔凈清爽,所以一切應該結束在了浴室裏。

記憶的最後,是她偎在周佩弦的肩頭。

目之所及是他濕漉漉的嘴唇,紅艷得像是抹了唇脂,浴室的雪白頂燈照得她有幾分暈眩,鼻腔裏滿是柑橘味洗浴用品的氣味,讓她錯覺自己躺在一片溫暖的橘子海中。

好像很久沒有這麽安定舒適的感受了。

思緒回到當下,床大得能讓她滾上四五圈,但此刻她身邊空無一人,倒是另一側的床頭櫃上放了些零散的東西,證明這不是間客房。

宋千翎手腳並用地試圖爬去看個究竟,柔滑的蠶絲被順勢自她肩頭落下。觸及空氣的肌膚一涼,令她頓住動作,下意識低頭看去,與自己被迫來了個坦誠相見。

舉目四望,哪有自己衣服的影子。

最開始的記憶她已經不太願去回想,眼下最重要的,顯然是找些蔽身衣物。

宋千翎將目光從床頭櫃收回,盯上了不遠處的衣櫃。

室內的恒溫甚是宜人,宋千翎光腳踏上地毯,躡手躡腳地上前。

衣櫃拉開一看,零散放了些家居服。

想來他應該有個專門的衣帽間,這裏只放了些貼身衣物。

相比他稍顯花哨的外出衣物,他的睡衣未免過分素雅,但面料光是用看的,都能感受到之中的舒適。

宋千翎擅自挑了件襯衫樣式的家居上衣,穿上蓋過半截大腿,倒是可以直接當睡裙使。

穿上衣服,宋千翎整個人自在了不少。

她推門好奇地向外走去,地兒太大,又太陌生,她有些辨不清方向,單手扶墻探頭探腦地走著,活像進了大觀園。

身後突然傳來輕笑聲,她一扭頭,想不明白周佩弦怎麽會從她背後出現。

他穿了身和她類似款式的家居服,最頂上的紐扣敞開著,經過一夜,鎖骨上的齒痕更為顯眼。

別的情侶歡丨愛後留下的都是暧丨昧的草莓印,就她咬了對看起來牙口很整齊的齒印,昨晚咬得有多不留情,今天看著就有多不自在。

更不必提那雙唇,原本是淺粉的底色,這會兒結上兩塊紅痂,紮眼得很。

“怎麽不喊我給你拿雙拖鞋?”周佩弦掃了眼她光丨裸的雙腳,笑著開口。

“不知道你在哪。”這句是實話。

“在家咯,還能去哪,總不可能把你一個人落在這兒。”

說完,他回身走向另一個方向。

地板微涼,宋千翎乖乖在原地等候著。

沒一會兒,周佩弦拿著雙棉拖回來,單膝跪地,一手握住她腳踝。

“我可以自己穿的……”宋千翎有些不自在地試圖掙開他的手。

偏生他不依,強行幫她穿好,準備起身前,右手扣著她膝窩,驀地向下順著她小腿滑了一下。

宋千翎驚訝地低頭望去,面前的人已經直起身,站得一本正經。

她屈了屈陷在棉拖裏的腳趾,被他摸過的那處,遲來地有電流開始游走。

洗漱完畢,宋千翎來到餐廳,餐桌上已經放了兩份切口漂亮的熱壓三明治,配上兩杯牛奶。

“本來想給你當早餐的,誰知道你這麽能睡。”周佩弦在她對面落座,“是湊合著當早午餐,還是我們出去吃午餐?”

宋千翎已經不記得,自己上次睡到中午十二點是什麽時候。

她的作息一向規律,就算是周末,也頂多睡到八點半。

用裴錦歡的話來說,“畢竟是去夜店也得十一點回家的人,人家剛開門,你就準備回去睡覺了”。

只是遇到周佩弦後,她好像已經被迫熬了好幾次夜。

“就吃它吧。”宋千翎抿了口牛奶,多少有點過意不去,“其實你不用等我,可以自己先吃的。”

周佩弦撇撇嘴:“一個人吃飯多沒意思。”

宋千翎的眉尾微妙地一跳,盡可能漫不經心道:“那之前是誰陪你?”

“沒有人啊,所以說沒意思。”

……真是個無懈可擊的人。

怕是拿臺測謊儀,也測不出什麽端倪。

三明治還帶著點溫度,芝士滑蛋火腿的內餡,一口下去鮮香美味。

受夠了便利店的流水線三明治,宋千翎忍不住道:“你是在哪買的?”

“喜歡吃?”周佩弦反問道。

宋千翎點點頭。

“這好辦,回頭我每天給你捎一份,送到你家或者學校都行。”

這人最沒意思的就是這點,隨意聊些什麽,他總喜歡引申到她接不下話的地方。

但畢竟是自個兒有求於人,宋千翎好聲好氣道:“不用啦,你告訴我在哪,我自己去買就好。”

周佩弦聞言“噗哧”笑出了聲,笑得她一頭霧水。

“行啊,那你來我家買。”

宋千翎的頭腦後知後覺轉過了彎:“不會是你自己做的吧?”

周佩弦點頭:“不愧是宋老師,誇人都拐著彎,不過我愛聽。”

宋千翎頗有些難以置信地打量他。

這人看著就是個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大少爺,身上的配飾能換八百件,但獨獨沒圍過圍裙的那種。

而手裏這份精致美味的三明治,居然是出自他的手,宋千翎實在想象不出他埋頭做飯的模樣。

“怎麽這副表情?”周佩弦笑得很無奈,“我好歹在國外待了好幾年,留學別的沒學會,做飯起碼餓不死自己。”

這哪是餓不死,這是能直接開店。

真說起來,宋千翎的手藝才是名副其實的“餓不死”。

畢業後她一直獨居,她對吃的不算講究,平日都是吃食堂,假期便自己隨便燒一點,有什麽做什麽,最擅長亂燉。

周佩韋曾吃過她做的飯,最後面容苦澀地表示,雖然婚後可以請阿姨,但有時候,他也想嘗嘗自己愛人的手藝。

為了這句話,宋千翎買了一堆烹飪書,仔細研學了一番,可惜沒出什麽成果。

大概她就是那種過於平庸的人,做什麽事都中規中矩,不算太糟糕但也絕不算優秀。

早午餐結束,宋千翎自告奮勇要去幫忙洗碗。

結果就是,她在周佩弦的指示下,將碗碟挨個放進了洗碗機。

“不錯,碼得挺整齊。”也難為他終於找到個能誇的點了。

“謝謝你請我吃飯。”宋千翎說得一本正經。

“別這麽客氣嘛。”

他單手撐在流理臺上,側身靠著,站姿有幾分散漫,目光倒是意外深情。

可能是那雙眼長得太討巧,大抵對著死物,也能望出種情深似海的味道。

“我們這算不算是……”他問得小心翼翼,“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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