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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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章

他是我唯一的朋友。他離開的時候,告訴我我們一定會再見。他會回來,回到這個老城區,這破敗的散碎的磚城,蓋到一半、不完成也不拆毀的爛尾樓,他說,我們會再見。

我相信著,從孩童時候到青春期,後來我覺得他不會再回來了。許下的承諾不一定會兌現,人就像河流一樣會流動、會流走,我們都是時間的造物,自然也追尋時間而去。後來我忘記了這一切,就像忘記童年時偶然抓住的一只蝴蝶,那個看似永恒的下午,也會被記憶抹除。更何況是他沒遵守約定,那麽我就不想再加深記憶、不想只有我一個人處在劣勢。我要忘記他,以此安慰自己。

高中結束後,我的人生就結束了。被讚頌的這幾年、頻繁出現在各式作品中的這幾年於我而言,就和沒有調味的食材一樣寡淡無味。我沒有朋友,也沒考上大學。和同期的畢業生相比,我的人生當然已經結束了。我知道她們會去大學,會談戀愛,學各種專業,加入社團。她們的人生是無法看到盡頭的、而我,我只局限在這裏。

我知道我只能上民辦三本,不然就是大專。學費貴、又沒有好的發展,爸媽不會讓我去的。我學成這樣,也只能自作自受。暑假伊始,我知道這是屬於我的最後一個未完的暑假。成績一出,我就要進廠。

這個小地方,大家都在往出逃。我的動態裏,所有人都在旅游。我在這裏,一邊在幾塊錢一杯的、十幾年前才流行的奶茶店裏呆坐著,一邊想著不會有奇跡發生。

高中的朋友們一畢業就沒再聯系彼此,他們拼了命地往出跑,立馬就把我遺忘了。我,就像他們拋棄在這裏的什麽東西,只能維持原狀,不能挪動一點。我在奶茶店裏晃悠著,晃到老板都認識我,說要招我在這裏打工,我知道他在開玩笑,奶茶店的客流量很小,再把我的工資算進去,老板怎麽賺錢呢。

我期待著生活有一點點變化,最好讓我能夠離開這裏的變化。為了這點隱秘的願望,我巴不得我的某個在城裏的親戚死掉。事實上,我沒有城裏的親戚。我們全家都在這裏,在這座磚城,出生、長大、死去。

我想我就只能這樣了吧。激情過早褪去人生中就只剩一片虛無的蒼白的森林。已經沒有什麽可說的了,已經沒有什麽好做的了。回想起來,我人生中最精彩的日子竟然是和他一起的時候。

百無聊賴地在奶茶店坐了一天,臨走的時候跟老板道別,一天下來店裏的顧客竟然就我一個人,老板也不覺得有什麽,打著哈欠就把我送走了。我走的時候,他也跟著我出門,鎖上了店門。

“阿珍,明天我出去玩。奶茶店一周都不開門。”他說,撓撓頭,想裝作一副不好意思的樣子,每天的空調費都抵我的奶茶費了,我想,關門是理所當然的。

他沒不好意思,店是他的,他當然想開就開,想關就關。但他要裝的不好意思一點,也許是為了挽留我這個唯一的顧客。我覺得沒必要,懟了他一下,奶茶店的老板和我是同齡人,高中輟學之後,他爸媽出錢給他開了一家店,免得他閑過頭。他跟我說,原話是:“本來想開網吧的,結果看到你,就改成了奶茶店。”其實我知道,街對面那家網吧也是他的。

他明天要去旅游?我想,真是奢侈。我們都是一類人,為什麽過程一樣結果不一樣呢?他朝我揮了揮手,對我說再見,裝作和我很熟的樣子。我沒理他,覺得很郁悶,踢著路邊的沙子走了。

家門口停著一輛車,車牌是A開頭的,從省會來的車嗎?這麽想著,我準備回家了。誰知道車門一下子一開再一關,從裏走出一個人來,車門夾住我的裙子,把它的布料扯破了。

“啊,不好意思。”最顯眼的就是,那個人染了黃頭發。一看就是漂過很多次才有的那麽淡的顏色,長得很高、快190了,我們這個城市沒有這類人。大家在這裏都保守的要命,就算染了頭發也沒有這種城裏來的感覺,他在這裏當然格格不入,但是他裝作跟我很熟的樣子,攬住我的肩膀。

“呀,姜維貞嗎?”他真的認識我,知道我的名字,好像在離這幾百公裏遠的城市,我是人盡皆知的大明星。我覺得很驚訝,又覺得很應該,他也許是我的一個高中同學,在畢業後就變了個樣子,讓我認不出他。

“嗯。剛回來?”我不認識他是誰,也能跟他聊下去。把他搭在我肩膀的手臂扯下去,我對他點點頭,準備離開這裏。

他卻拉住我的手,那麽自來熟,以至於我無法招架。他笑瞇瞇的,說話的時候我看到他打了舌釘,手腕在拉我的時候,看到他袖子下藏著的彩色紋身。他被我一招呼,打開了話匣子,纏著我不放:“好久不見了!你家還在那個老樓裏?我能去看看嗎?”

這時我才後知後覺地意識到,他不會是壞人吧?人販子會打扮的這麽花枝招展嗎,他的指甲也很長,就差做美甲了。掐著我手腕的時候,指甲邊緣陷進肉裏,感覺有點輕微的刺痛。

老樓?早就拆了。我家在零幾年那時候就搬到了配發的新房子裏。如今新房子也變成老房子了。他不是我的高中同學,而是我早就該忘記因此到現在還記得的一個,我的小時候的朋友。

“早就拆了。”我輕輕說,生怕驚擾到這座鋼筋組成的城市。零四年建成的新房子,如今墻皮也脫落、露出裏面的深灰色水泥,鋼筋就像這座城市的骨頭,如今這座城將死,骨頭也這麽地暴露出來。

“啊,猜到了。”他說:“那咱們以前玩的地方呢?也拆掉了?”

我知道他是誰。我知道我們以前在哪裏玩,就在家對面的公園裏,那是一個很小的、一切東西都屬於小孩子的公園,只有小孩子能進去的滑梯、秋千、蹦床,還有沙坑。紅色的鮮艷的滑梯,在我記事時候就立在那裏,一開始我覺得它是龐然大物,隨著油漆的剝離,滑梯變得老舊破損,表面的塑料發脆,甚至有一次被我們蹬出一個大洞。那之後,這座城市的一切都在老去,在他離開的時候,時間停止了。

被困在這裏的,沒逃出去的小孩子們,孤獨地度過了這些年。沒有新樓再建,也沒有老房子被拆毀。就連正在施工的工地都大批次地搬走,留下一座座爛尾樓。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似乎從創世的時候就停留了。一批批吞吐著永不改變的血液。——我們。我們的血管裏流著的並非鮮血,而是石油。這個城市的石油被采光後,他們就采我們的血。

我討厭我的名字,那是上一輩留下來的名字而非我自己的名字。姜維貞,這是我太奶奶的名字。我總覺得我的名字有股死人味,但是別人都不在乎。只有我爸,在給我起了這個名字之後,再假意翻著族譜,故意給我看太奶奶的名字——“阿貞,怎麽把你的名字跟你太奶奶起重了?”他其實是故意的,讓我知道這件事,讓我心裏覺得痛苦,覺得我不是我自己是太奶奶。甚至我以為,他們會搞一些□□儀式,讓太奶奶在我的身體裏覆活。

不管怎麽說,我弄不明白他們的意圖。在我看來,外國人才給新生的小孩起自己的名字,以表示自己對這孩子的愛——像愛父母一樣愛孩子。中國沒有這樣的習俗,我們講究避諱,避諱給孩子用和自己相同的名字。不過,這座城市生來就這麽古怪,我身在其中,覺得自己不歸屬於這裏,因此就能以旁觀者的身份看很多東西。

“姜維貞,你沒事吧?”一只手在我面前晃了晃,他的手心刮過我的睫毛,我下意識閉上眼睛。他按著我的肩膀,我覺得自己清醒了。

“走神了。”我說,並不看他,如果看他我就會被他識破,沒人是一個黑洞,窺視別人的時候,自己也會被窺視,尤其是面對他,我總是無處可逃。“你是誰啊?忘記了。”我說。

料想中的他會被我激怒,會不可置信,會覺得我在裝模作樣而毫不留情地揭露我,就像以前一樣。他無數次揭露我陰私的、絕不會被任何人哪怕是他知道的秘密。他喜歡讓我難堪,又很容易讓我重新崇拜他。

“忘記啦?”他輕描淡寫地重覆我的話。他不在乎,或者說,裝作不在乎。事實總是我想的太多太雜,因為他本來就不在乎。他抓起我的手,他的手心很暖和。握了握,對我介紹他自己:“貴人多忘事哈?我許若啊!小時候一起玩過的。我可是一眼就認出你來了,姜維貞,你不會真把我忘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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