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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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章
讓我說實話很難,說謊很簡單。我對著他,說謊比說實話更難。但是我還是說:“不認識。”我想懲罰他,他之前說,他一定會回來,於是我就一直等下去。
“太過分了吧,我可是專門過來看你的!”許若說話聲音很大,我有時候要把自己離得遠一點才不覺得吵。他以前就這麽咋咋呼呼,但是所有人都喜歡他。他長了張討人喜歡的臉,更主要的是,他是個天才。小縣城裏的天才,能離譜到哪裏去呢?很多時候我都祈求,就像所有無路可去的信徒一樣祈求天上的神,許若總會摔下來,他根本不是天才,他只是早慧。在這一冀望還沒得到證實的時候,他就拍拍屁股走人了。本來,離開這裏對他家來說就像吃飯喝水一樣,他們在這裏只是因為這是許若媽媽的老家。
他不是專門來看我的。我知道,我對他從沒有那麽重要。在我們認識的時候,在我和他最親密的時候,我對他來說都是無關緊要的。在這段關系中,我逼迫自己保持客觀和理智,生怕感情把我淹沒,讓他覺得我不值得。在我們兩個中,我要保持冷靜,保持處事不驚。這樣他才需要我。他是那個統率全局的人,也不需要一個只會聽話的跟班。
“騙人。”我說:“更何況,你是誰啊?看起來是個小混混。”
“這麽說我會傷心的。喏,要不要看我的耳洞,打在耳骨上了,很帥吧?”他把臉頰的短發撥開,露出他的耳垂,薄得像一張紙,上面打了許多耳釘。他適合去做偶像,而不是在這裏炫耀。
我沒理他,準備回家了。他現在出來幹什麽,看我的笑話嗎?他卻一直跟著我,就好像他家還在我家旁邊。我受不了了,一跺腳,他停下來,站在我身後。我沒有回頭去看,但是他的影子擋住了我頭頂射來的光。他昭顯著自己無處不在的存在感,並為此洋洋自得。許若,他有什麽了不起啊?我情不自禁地回想起我們還做朋友時候的事情。
第一次跟他說話的時候,我們已經見了很多次面了。在一個小區裏,他爸媽、我爸媽總是推著嬰兒車,帶我們去家對面的兒童公園。盡管那時候我們還小,不能走路,他們卻覺得我們看到滑梯、秋千,就心滿意足了。我記得我跟他的,也許是第一次的會面。那是我最早的記憶,我能夠記得的第一次會面。
再大一些,我知道旁邊總被人圍著的小孩叫許若。在我們這群孩子裏,所有人都把他說的話奉為聖旨。走路的時候,就連我的朋友都會對我說:“許若昨天說了……”在他們告訴我之前,我就知道許若是誰。那個總是笑嘻嘻的小男孩,瘦小的身體裏竟然有那麽大的力量。好像所有人都認識他,都和他說過話。他會主動搜集不認識的人,就像搜集寶可夢卡牌。但是,我們中間仿佛隔著一道天然圍墻,他不來找我,我不去找他,我們都覺得這理所當然。
但是,第一次說話又是那麽自然。我知道許若很招人喜歡,但他也不是在哪裏都有朋友。我們在一個縣級鋼琴比賽上相遇了,那個時候,我們這個地方只有我們兩家學鋼琴。大家都學點更便宜的東西,就像跳舞和畫畫。考場裏,我一眼就認出來,那是許若。穿著一身西服,裝的像那麽回事,又很滑稽。我想放聲大笑了。他卻來找我了。
“哎,姜維貞。”他說,對老熟人打招呼一樣,帶著一絲匠氣,把我放到和他同樣的位置,我不禁一下子就被俘獲了。“你也來啊?你要彈哪個曲子?”他那麽親密地跟我打招呼,我甚至覺得受寵若驚。
本來不說話的兩個人隔閡被打破之後就拼命地、拼命地靠近彼此,借此來彌補錯過的那些時間。我們也開始說上話了,而且許若把我拉近他領頭的小圈子裏,又甩手就走。留我在原地不知所措。
我們很快就變成兩個人,許若把所有人都甩開,而我固執地跟上去,試圖在他旁邊扮演好朋友的角色。我不能表現的太笨,但我實在說不出什麽有趣的話,這時候,只有一種辦法——裝。
裝成本來就沈默寡言的樣子,盡管我有很多話、太多話想說,裝成我很難接近、不摻和所有事的樣子,實際上我是個笨蛋。就連許若都被我欺騙過去,以為我本來就是這樣。時間長了,我就真的變成設定好的樣子,人格再也切換不來。
那我們就是朋友了。我這麽想著,也許我是他唯一的朋友,而我的朋友比他的多。他們認為當我——許若的朋友的朋友是一件很有面兒的事。
我們在一起,就算他不情願,也幹了許多事情。說了很多知心話。有些話我不知道他是什麽意思,他近乎精確地做了一個個預言,直到幾年以後,我才恍然明白那些話語的力量。
他走的時候,也那麽幹脆利落,沒告訴任何人只告訴了我。他說,帶著點憐憫,連他自己也不明白那憐憫意味著什麽。他說我要走了,姜維貞,我們一定會再見的,我會回來的。他就是這樣對我說了第一個,我一直以為是謊言的事實。在那之前,他說了無數謊而我相信了他。
現在他回來了,打了耳釘、舌釘,有一個我看不懂的彩色紋身,染了黃頭發。像是你所知道的最酷的人。這些非主流元素結合在他身上竟然沒有一絲違和地適應了。好像他生來就是這副模樣。他炫耀般地給我展示他身上的紋身,告訴我這個圖案代表著什麽意思。我從他身上汲取一切,這些東西一開始會消失的無影無蹤,以後必然會在我浮現出來……縱使我不願意這樣。
“我不認識你。”我回過頭對他說:“你是誰啊?外地來的?”
他低著頭,那麽高,就算笑嘻嘻的也很有壓迫感。他整個人都亮晶晶的,卻把我蓋在他的影子裏。他擡起手,好像要拍我一下,我覺得很恐懼,混混嗎?但是他只是用手指蹭蹭我的臉頰,好像那裏沾了灰塵。啊,香水的味道從袖口裏面飄出來,這人真的騷包!
“我是許若啊?小時候跟你一起玩的,你忘記啦?”他重覆道,“你爸媽肯定還記得我,我們小時候是最好的朋友。”
何止我爸媽,就連路邊的流浪狗都聽我講了無數遍,我的不存在的朋友。在我嘴裏,他好神秘,無所不能,長得和童星一樣漂亮,他是頭發有些炸的、臉蛋是很精致的,說拋棄誰就拋棄誰的無情的神。我是他唯一的好朋友。年少時候的記憶就像一粒塵埃做成的種子,只有在我想忘記的時候在我心裏紮根,根系拼命地向下生長,想把它移除的時候,我知道我會先死掉。
我看著他,噗嗤一聲笑了。“許若,啊。”我撣撣我的肩膀,“想起來了。幹嘛來了?”
“能幹嘛,都說了找你來了。你是不是忘性特大啊?幾年不見,生病了?”
“哦,也就十幾年吧。四舍五入也就二十年,我多大腦子能把你那點事記住啊?”
“就十年,被你弄出二十年來,這麽恨我啊?”
“難不成還能愛你?”
“別說了,老朋友。我可是一直在想著你。你家拆啦,這不是去你家的路啊?”他理所應當地跟著我走,甚至跑到我前面去,真能反客為主。“你的裙子,我賠你一件。”都忘記他的車把我的裙子扯破了。
“別賠。你最好離我遠一點。”我說。
“怎麽說?”他還不放棄,話不投機半句都多,他能說出一百個半句來。
“你早就不是那個許若了。”我上下打量他,覺得他穿的不像那麽回事,“這裏估計不歡迎你,你在外面都幹嘛了?遲來的叛逆期?”
“這不剛高考完嗎?”他滿不在乎呢,覺得自己這身很正常,甚至還掏出一根電子煙,水蜜桃味的。吸了一口就扔到地上,“算了。我也第一次弄這個。”他不留餘地地破壞自己,感覺明天就可以去死。
“你要自殺嗎?死在你的素未謀面的老家?”我問他。
“哈哈,被你猜中了。不過我這次來還真不是這個,我表姐要結婚了,她非要在這舉辦婚禮,我來參加婚禮的。”
“聽說了。”
“這你都能聽說?”
“有沒有可能所有人都知道?”
“不好說呢。”他聳聳肩,衣服上的掛飾叮當響,他太高,我必須擡頭才能看到他的臉,他在我前面走,我也只能走遠點才能看到他的後腦勺,他在我眼裏沒有頭,只有脖子、脖子下面瘦的身體,也不是瘦到只剩骨頭那樣。主要是他太高了,我覺得他可以直接去當模特。
“婚禮是什麽時候?”我為了不讓我們間沈默,就找了個話題。其實誰在乎呢,在這破地方為了情懷舉辦一場婚禮,花大價錢,廢土婚禮麽?就算這裏最大的酒店,都是十年前那種破爛裝修。這裏的時間停下了,他也許還不知道。
“嗯……過幾天吧,你要不要跟我去?”他問我,只是客套地問問。我們都知道我會拒絕,但我說:“好吧。”他嚇了一跳,用那種“你知不知道什麽叫客氣”的眼神看了我半天,隨後我感覺他總在繃著的那種對陌生人的裝模作樣突然松懈了。
“哎,你這樣讓我很想親你。”
誰沒早戀過,我初中談過幾次戀愛,到了高中也隨便找了幾個男朋友。最後什麽事都沒有我也提了分手,我覺得沒意思,沒勁,和所有人在一起都不如自己一個人玩。
我覷了他一眼,打量他說的是不是真話。和他分開的這幾年,我好像也變成了一個混蛋。但到底是他混蛋還是我混蛋,我想還是他更混蛋一點。他是我接觸的混蛋的根源,給了我很大影響。
算了,那就親吧。我想,與其他在這裏說半真半假的話,對話就像博弈,還不如跟他接吻。他長得實在是很帥,我沒和這麽帥的、還是大城市的人接過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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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說實話很難,說謊很簡單。我對著他,說謊比說實話更難。但是我還是說:“不認識。”我想懲罰他,他之前說,他一定會回來,於是我就一直等下去。
“太過分了吧,我可是專門過來看你的!”許若說話聲音很大,我有時候要把自己離得遠一點才不覺得吵。他以前就這麽咋咋呼呼,但是所有人都喜歡他。他長了張討人喜歡的臉,更主要的是,他是個天才。小縣城裏的天才,能離譜到哪裏去呢?很多時候我都祈求,就像所有無路可去的信徒一樣祈求天上的神,許若總會摔下來,他根本不是天才,他只是早慧。在這一冀望還沒得到證實的時候,他就拍拍屁股走人了。本來,離開這裏對他家來說就像吃飯喝水一樣,他們在這裏只是因為這是許若媽媽的老家。
他不是專門來看我的。我知道,我對他從沒有那麽重要。在我們認識的時候,在我和他最親密的時候,我對他來說都是無關緊要的。在這段關系中,我逼迫自己保持客觀和理智,生怕感情把我淹沒,讓他覺得我不值得。在我們兩個中,我要保持冷靜,保持處事不驚。這樣他才需要我。他是那個統率全局的人,也不需要一個只會聽話的跟班。
“騙人。”我說:“更何況,你是誰啊?看起來是個小混混。”
“這麽說我會傷心的。喏,要不要看我的耳洞,打在耳骨上了,很帥吧?”他把臉頰的短發撥開,露出他的耳垂,薄得像一張紙,上面打了許多耳釘。他適合去做偶像,而不是在這裏炫耀。
我沒理他,準備回家了。他現在出來幹什麽,看我的笑話嗎?他卻一直跟著我,就好像他家還在我家旁邊。我受不了了,一跺腳,他停下來,站在我身後。我沒有回頭去看,但是他的影子擋住了我頭頂射來的光。他昭顯著自己無處不在的存在感,並為此洋洋自得。許若,他有什麽了不起啊?我情不自禁地回想起我們還做朋友時候的事情。
第一次跟他說話的時候,我們已經見了很多次面了。在一個小區裏,他爸媽、我爸媽總是推著嬰兒車,帶我們去家對面的兒童公園。盡管那時候我們還小,不能走路,他們卻覺得我們看到滑梯、秋千,就心滿意足了。我記得我跟他的,也許是第一次的會面。那是我最早的記憶,我能夠記得的第一次會面。
再大一些,我知道旁邊總被人圍著的小孩叫許若。在我們這群孩子裏,所有人都把他說的話奉為聖旨。走路的時候,就連我的朋友都會對我說:“許若昨天說了……”在他們告訴我之前,我就知道許若是誰。那個總是笑嘻嘻的小男孩,瘦小的身體裏竟然有那麽大的力量。好像所有人都認識他,都和他說過話。他會主動搜集不認識的人,就像搜集寶可夢卡牌。但是,我們中間仿佛隔著一道天然圍墻,他不來找我,我不去找他,我們都覺得這理所當然。
但是,第一次說話又是那麽自然。我知道許若很招人喜歡,但他也不是在哪裏都有朋友。我們在一個縣級鋼琴比賽上相遇了,那個時候,我們這個地方只有我們兩家學鋼琴。大家都學點更便宜的東西,就像跳舞和畫畫。考場裏,我一眼就認出來,那是許若。穿著一身西服,裝的像那麽回事,又很滑稽。我想放聲大笑了。他卻來找我了。
“哎,姜維貞。”他說,對老熟人打招呼一樣,帶著一絲匠氣,把我放到和他同樣的位置,我不禁一下子就被俘獲了。“你也來啊?你要彈哪個曲子?”他那麽親密地跟我打招呼,我甚至覺得受寵若驚。
本來不說話的兩個人隔閡被打破之後就拼命地、拼命地靠近彼此,借此來彌補錯過的那些時間。我們也開始說上話了,而且許若把我拉近他領頭的小圈子裏,又甩手就走。留我在原地不知所措。
我們很快就變成兩個人,許若把所有人都甩開,而我固執地跟上去,試圖在他旁邊扮演好朋友的角色。我不能表現的太笨,但我實在說不出什麽有趣的話,這時候,只有一種辦法——裝。
裝成本來就沈默寡言的樣子,盡管我有很多話、太多話想說,裝成我很難接近、不摻和所有事的樣子,實際上我是個笨蛋。就連許若都被我欺騙過去,以為我本來就是這樣。時間長了,我就真的變成設定好的樣子,人格再也切換不來。
那我們就是朋友了。我這麽想著,也許我是他唯一的朋友,而我的朋友比他的多。他們認為當我——許若的朋友的朋友是一件很有面兒的事。
我們在一起,就算他不情願,也幹了許多事情。說了很多知心話。有些話我不知道他是什麽意思,他近乎精確地做了一個個預言,直到幾年以後,我才恍然明白那些話語的力量。
他走的時候,也那麽幹脆利落,沒告訴任何人只告訴了我。他說,帶著點憐憫,連他自己也不明白那憐憫意味著什麽。他說我要走了,姜維貞,我們一定會再見的,我會回來的。他就是這樣對我說了第一個,我一直以為是謊言的事實。在那之前,他說了無數謊而我相信了他。
現在他回來了,打了耳釘、舌釘,有一個我看不懂的彩色紋身,染了黃頭發。像是你所知道的最酷的人。這些非主流元素結合在他身上竟然沒有一絲違和地適應了。好像他生來就是這副模樣。他炫耀般地給我展示他身上的紋身,告訴我這個圖案代表著什麽意思。我從他身上汲取一切,這些東西一開始會消失的無影無蹤,以後必然會在我浮現出來……縱使我不願意這樣。
“我不認識你。”我回過頭對他說:“你是誰啊?外地來的?”
他低著頭,那麽高,就算笑嘻嘻的也很有壓迫感。他整個人都亮晶晶的,卻把我蓋在他的影子裏。他擡起手,好像要拍我一下,我覺得很恐懼,混混嗎?但是他只是用手指蹭蹭我的臉頰,好像那裏沾了灰塵。啊,香水的味道從袖口裏面飄出來,這人真的騷包!
“我是許若啊?小時候跟你一起玩的,你忘記啦?”他重覆道,“你爸媽肯定還記得我,我們小時候是最好的朋友。”
何止我爸媽,就連路邊的流浪狗都聽我講了無數遍,我的不存在的朋友。在我嘴裏,他好神秘,無所不能,長得和童星一樣漂亮,他是頭發有些炸的、臉蛋是很精致的,說拋棄誰就拋棄誰的無情的神。我是他唯一的好朋友。年少時候的記憶就像一粒塵埃做成的種子,只有在我想忘記的時候在我心裏紮根,根系拼命地向下生長,想把它移除的時候,我知道我會先死掉。
我看著他,噗嗤一聲笑了。“許若,啊。”我撣撣我的肩膀,“想起來了。幹嘛來了?”
“能幹嘛,都說了找你來了。你是不是忘性特大啊?幾年不見,生病了?”
“哦,也就十幾年吧。四舍五入也就二十年,我多大腦子能把你那點事記住啊?”
“就十年,被你弄出二十年來,這麽恨我啊?”
“難不成還能愛你?”
“別說了,老朋友。我可是一直在想著你。你家拆啦,這不是去你家的路啊?”他理所應當地跟著我走,甚至跑到我前面去,真能反客為主。“你的裙子,我賠你一件。”都忘記他的車把我的裙子扯破了。
“別賠。你最好離我遠一點。”我說。
“怎麽說?”他還不放棄,話不投機半句都多,他能說出一百個半句來。
“你早就不是那個許若了。”我上下打量他,覺得他穿的不像那麽回事,“這裏估計不歡迎你,你在外面都幹嘛了?遲來的叛逆期?”
“這不剛高考完嗎?”他滿不在乎呢,覺得自己這身很正常,甚至還掏出一根電子煙,水蜜桃味的。吸了一口就扔到地上,“算了。我也第一次弄這個。”他不留餘地地破壞自己,感覺明天就可以去死。
“你要自殺嗎?死在你的素未謀面的老家?”我問他。
“哈哈,被你猜中了。不過我這次來還真不是這個,我表姐要結婚了,她非要在這舉辦婚禮,我來參加婚禮的。”
“聽說了。”
“這你都能聽說?”
“有沒有可能所有人都知道?”
“不好說呢。”他聳聳肩,衣服上的掛飾叮當響,他太高,我必須擡頭才能看到他的臉,他在我前面走,我也只能走遠點才能看到他的後腦勺,他在我眼裏沒有頭,只有脖子、脖子下面瘦的身體,也不是瘦到只剩骨頭那樣。主要是他太高了,我覺得他可以直接去當模特。
“婚禮是什麽時候?”我為了不讓我們間沈默,就找了個話題。其實誰在乎呢,在這破地方為了情懷舉辦一場婚禮,花大價錢,廢土婚禮麽?就算這裏最大的酒店,都是十年前那種破爛裝修。這裏的時間停下了,他也許還不知道。
“嗯……過幾天吧,你要不要跟我去?”他問我,只是客套地問問。我們都知道我會拒絕,但我說:“好吧。”他嚇了一跳,用那種“你知不知道什麽叫客氣”的眼神看了我半天,隨後我感覺他總在繃著的那種對陌生人的裝模作樣突然松懈了。
“哎,你這樣讓我很想親你。”
誰沒早戀過,我初中談過幾次戀愛,到了高中也隨便找了幾個男朋友。最後什麽事都沒有我也提了分手,我覺得沒意思,沒勁,和所有人在一起都不如自己一個人玩。
我覷了他一眼,打量他說的是不是真話。和他分開的這幾年,我好像也變成了一個混蛋。但到底是他混蛋還是我混蛋,我想還是他更混蛋一點。他是我接觸的混蛋的根源,給了我很大影響。
算了,那就親吧。我想,與其他在這裏說半真半假的話,對話就像博弈,還不如跟他接吻。他長得實在是很帥,我沒和這麽帥的、還是大城市的人接過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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