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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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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聞言,方知塬並沒有收回握住淺間櫻的左手,而是伸出右手從搭在腿上的西裝外套上掏出一條暗紅色的口袋巾:“擦了就好。”

領口那枚金色的黨徽,亮晶晶地閃了一下,淺間櫻情不自禁伸手去觸了觸它:“長官,這是我送回來的那枚嗎?”

“是。”方知塬左手改握住淺間櫻的手腕,右手拿著口袋巾,仔細替她擦著手指上和指縫間的汗,“感覺好點嗎?”

“右手也有汗。”淺間櫻得寸進尺,擡起自己的右手,嘴唇抿了又張,羞答答地說,“長官,你幫我也擦擦這一只,好嗎?”

於是,這位精英長官,將自己纖薄的右手覆在淺間櫻的右手背上,然後緩緩的將手指擠到她的五根指縫間,上下暧昧地滑動。

“有過男人嗎?”

霎時,淺間櫻右手五指向掌心扣,捏住了方知塬的指尖,害羞抿起嘴,低聲說:“沒有。但……想有。”

“喜歡哪樣的?”方知塬放任她“戲弄”自己的指尖,因為他享受這樣的觸摸,或者說調/情。

淺間櫻舔了舔嘴唇,一眨不眨看著他的側臉,羞答答說:“喜歡長官這樣的。”

“我?”

方知塬冷冷笑出聲,低頭漫不經心撣了撣西裝褲上的褶皺,示意前排的司機,“前方停車,”接著從淺間櫻手裏抽回自己的雙手,嗓音斯文柔和,“小姐,這裏穿過去就是驅蚊街。”

這一瞬,淺間櫻臉上慘白無光,她呆呆盯著方知塬,知道自己被他戲耍了,心中又屈辱又怨恨,慌忙松開方知塬的手臂,屁股挪了挪,與他拉開一段距離。

淺間櫻忽地眼眶裏泛起一片淚光,這次的屈辱感不是演的,而是發自肺腑,她彎下腰,去脫腳上的高跟鞋。

當汽車靠邊停穩後,她邊開車門,邊哽著聲說:“你說過的,我把鞋留給你,當做潑紅酒的賠償。鞋在這裏,不值錢,但……我們之間兩清了。”

說完,“嘭”地輕聲關上車門,光著腳,朝對面街道大步跑去。

這一刻,淺間櫻很想聯系老師,請他換師門其他師兄師姐來,她沒用她失敗了。

*

回到銀旦官邸,方知塬下車前,吩咐司機:“把後面這雙鞋丟了。”便閑庭信步走到認臉識別前。

『驗證通過,歡迎長官回家』

“嗶噠”一聲響,房門自動打開。

剛進屋,方知塬頓時慌亂地奔上二樓臥室,取走墻壁上掛的那副科索爾·哈德的世紀名畫《交換》,墻上露出一個暗格,裏面放在一個如典藏版《聖經》大小的金屬箱,飛速輸入一串數字密碼。

取出裏面的金色液體,挽起袖子,針頭註入靜脈。

“它”的聲音在他腦海中響起:你惹他她哭了……休想能輕易得到原諒……從今起,金克拉於你將徹底無效……只有她才是你的抑制劑……

方知塬表情扭曲,英俊的男人臉此時已經變成一團蠕動的黏糊糊血肉。

果不其然,一瓶金克拉打進去,已經沒有作用,體內器官翻江倒海,快要炸裂。

於是,方知塬抓出第二針金克拉打進肘部靜脈,然後是第三針、第四針,直到第六針,整整30毫升超量的金克拉進入血管,他才徹底恢覆正常。

那團黏糊糊的血肉,重新變回一張英俊的男人臉。

五年前,在鋇坎斯海灣戰爭中,方知塬不幸被鋇素感染,身體發生異變,成為不人不怪的結構,必須靠註射特殊抑制劑,才能保持人形,否則就會失控、瘋癲。

而腦海中的那個“它”,是一種高級靈識寄生物,會說話會思考,擁有卓越的預見力。

“它”是方知塬14歲入獵魔場當小兵時,某次殺魔時昏倒在屍骨堆,“它”精挑細選的宿主。

十年前,正是“它”讓方知塬去學編程學算法,才有十年後的“破金城大腦”,一套龐大但精準的高運算系統。

這套系統讓破金城以及方知塬執政的其他五個城池,富裕、安全、固若金湯,是別的城池執政官羨慕但無法擁有的一把“金鑰匙”。

這麽多年,方知塬與“它”的關系可謂亦師亦友,屬於強強聯手,因為某種意義上,“它”是自己的“補充智囊”,另一顆隱秘大腦,除了他,無人知曉,無人可以覆制、利用。

因此,戰場上、官場上、商場上等等,他能取得今天這樣非凡的成就,一半是“它”的功勞。

而“它”不屑搶功,並且在方知塬榮升帝國A級上將後不再活躍,“它”時常出於休眠狀態,簡直是很可靠的盟友。

但只要“它”蘇醒,方知塬就挺煩“它”,因為“它”說話很損,天生毒舌,起初是少年的叛逆,後來則是日積月累養成了一個習慣,方知塬很喜歡在不要緊的事上,故意跟“它”對著幹、反著來。

比如,遇見那個女人後,“它”要他占有她,而他要遠離她。

只不過,出於本能,方知塬忍不住想接近那個女人,卻又出於叛逆,在關鍵時刻總會拒絕她、推開她。

沒誰能比他更變態了。

*

三周後,方知塬重新去了自寧城。

在沙發區,他見到了那個頭戴黑色面紗、曾經試圖引誘他的舞女,走上前,開門見山問:“茉莉,今天來了嗎?”

“嗨,長官。”野櫻桃聞聲從沙發上站起,望著頭發三七分,一絲不茍梳著緊貼頭皮的來人,語氣恭敬,“那丫頭不來了,這裏掙不到錢,她把跳舞的活兒辭了。”

“什麽時候的事?”方知塬嗓音依舊斯文溫和,“你知道怎麽聯系她嗎?”

忽然,夜茉莉造次地問了句:“長官,您是不是看上那丫頭啦?”出於對上位者的畏懼,她飛快補充一句,“她雖然淪落到當陪人跳舞的舞女,但內心還是很純很有堅持,不……不會去賣的。”

方知塬挑著眉毛,沒說話,下頜一擡,輕描淡寫地睨著野櫻桃,意圖再明顯不過——他要知道怎樣聯系到茉莉。

野櫻桃撩了下頭發,聳聳肩:“報告長官,我不知道她的手機號,不,準確點說,她連買手機的錢都沒有,”想想,加了一句,“她是親自來來廳子跟管名冊的人說消名的,那天她有特意到後臺看我,所以我知道她不做舞女了。”

“她找的新活兒是?”方知塬關心。

“不清楚。”野櫻桃攤手,“反著那天她是沒找到活的。”

不再廢話,方知塬蹙著眉,轉身走了。

司機拉開後座車門,方知塬上車後,簡單說了句:“去驅蚊街,3弄J-1509室。”

當初看屬下送來的資料時,方知塬不僅撕下了淺間櫻的那張生活照放進了錢夾子裏,順便,記住了她填的居住地址——驅蚊街,3弄J-1509室,典型的城中村門牌號。

即使經濟再富裕的城市,都有貧民區,這是永遠改變不了的事實,因為富人需要雇傭窮人幹活,城市最累最臟最差的活兒,也需要窮人去做。

作為執政官,方知塬消滅不了貧民窟的存在,但可以做到,最大程度降低那兒的犯罪率,給他們艱難的生活提供足夠的安全保障。

骯臟的下水管道、嘈雜的各種聲音、隨處可見的垃圾,令方知塬不得不抽出西裝胸口的那條口袋巾,捂在鼻子上。

永遠纖塵不染的高級手工皮鞋,終於在這裏被弄的灰撲撲。

方知塬拿口袋巾包住手背,嫌惡地敲了敲3弄J-1509室的木板門,劣質粗糙的木板門,靜等著裏面的人為他開門。

很快,房門從裏面打開。

“你誰啊?”一個上身打著光膀子露出大片文身,下身只穿著一條短褲衩的年輕男人,踩著一雙藍色塑料拖鞋,一口焦黃的牙,“想幹嘛?”

“我找花櫻。”方知塬說出茉莉的真名,但語氣變得很冰冷,不善道,“你在跟她同居?”有種吃醋和嫉妒的意思。

“這他媽是老子家。”語氣又沖又兇,明顯光膀子男人仇視、眼紅面前這個西裝革面、看起來就很有錢的來訪者,“老子睡的女人不少,”說著扯起嗓子往屋裏喊了聲,“賤/貨,過來。”明顯想炫耀點什麽。

“死鬼。”立刻傳來嬌滴滴的女人聲,一個穿著透明情/趣內衣的女人撩開門簾從臥室走出來,“怎麽,想搞三個人啊,那得加錢。”

接著,在看清門外站的人的長相、打扮和那身居高臨下的氣場後,女人嬌/媚地嚷嚷起來:“大帥哥,你長這麽帥,卻好變態呀。”

方知塬明白那女人並不住這裏,明顯的,要麽她填的是個假地址,要麽她搬走了。

轉身,不停留,他轉身朝電梯方向走。

這下倒是屋裏那女人急了,沖到門口,大喊:“帥哥,別走啊,我免費讓你做,三人行就三人行。”

聞言,文身男怒了,他本想在西裝男面前炫耀女人,結果反被女人侮辱,騰的怒火中燒,一把掐住女人的脖子:“婊/子。”接著,嘭得關上那道劣質的木門,“我艹死你。”

回到車上,方知塬掏出手機,摁了一個號碼,剛撥出去,他立刻掐掉,思索十幾分鐘,最後還是撥了出去。

“明早,我要知道一個叫花櫻的女人,準確的下落。”胸口莫名很悶,方知塬徹底抽掉領帶,同時放權,“你可以使用盤絲天眼系統,找人。”

“是,長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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