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初戀如往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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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端是小叔叔唯一的孩子,對於獨生子女占大部分的當代中國來說,這是很常見的事情。
膚色很白,眼睛很大,眉毛彎彎翹翹,睫毛撲扇如蝶翼,嘴唇是粉粉嫩嫩的櫻花色。
一句話說,她美得很常見,可是我愛她。
端端從小到大最最喜歡我。
小叔叔的小嬸嬸在我八歲的時候就去世了,死因是難產,原因是端端。
我們家名字取得古風古色,規矩也是封建殘餘一般的多,溫和些說便是家風嚴謹。子女教養也很是嚴格。
偏偏小叔叔是個異類。
他向往自由,記得小時候我的父親訓斥他多少回,說他怎麽那麽大一個人,孩子都有了還要在外面瘋玩瞎跑,雲雲。
然而不管我父親說些什麽,他都是那麽一副漫不經心的樣子,“大哥,我們家,有你一個就夠了。”
所以他一直沒有再婚。
端端很小的時候母親就去世了,我的父母憐惜她,便把她帶在自己的身邊,據說端端的母親,我的小嬸嬸是我母親的最好的朋友。
自然也不僅僅是因為這些,更是因為我那幾乎不曾見面的小叔叔浪蕩不羈愛自由的緣故。
所以不管是因為她姓蘇所以我的父親憐惜她,還是因為她是我母親最好的朋友的唯一一個孩子所以我母親憐惜她,她一直都受到了很好地照顧。
但是她不能叫我的母親媽媽,正如同她得叫小叔叔為爸爸一樣,自她懂事起,她就知道,她在這個家裏永遠算是半個外人。
她是蘇端端,君子端方的端端。
我是蘇哲成,出自詩經的哲夫成城。
我父親一直和我說,“端端是你的堂妹,和親妹妹其實也差不了多少,年紀小小的就沒了母親,你小叔叔又是個不省心的,所以你一定要讓她快活。”
我很聽話,所以我很努力的對她好。
端端很可愛,並且比我小了七八歲,那正是我不會因為母親對她比對我好而產生嫉妒的年齡。
她小的時候哭的時候看見我,馬上就會不哭,最喜歡我去抱她,最最喜歡奶聲奶氣的跟在我的背後叫我哥哥。
這個時候我們要感謝我們是中國人,因為我們對所有的親兄妹堂兄妹表兄妹等等都是一視同仁,她叫我哥哥,她讓我感覺被依賴。
那種被一個人打心裏崇拜信任的感覺是那麽的好。
能明白那種感覺嗎?
所以其實一點也不勉強,因為是她,所以再怎麽苦都有點甘之如飴的味道。
那是我的端端啊。
端端一直都很聰明,也很乖巧,六歲開始每天固定練琴一個半小時,初中就考過了鋼琴十級,十歲開始每天背三十個單詞,十三歲的時候目標是背完整本英漢詞典。
十四歲的時候發表自己的第一篇文章,自那以後一直以作為一個小說編輯為目標自己奮鬥著。
端端是我們一家人的驕傲。
她可以獨立閱讀英文報紙,獨立的按時做做一切一切的事情,她完美,理智,是那種最不應該存在的樣子。她幾乎沒有缺點。
我們家都不希望她那麽優秀。她生的漂亮,讀書又讀的很好,彈得一手很好的鋼琴,這樣的人,在我的父親眼裏其實是不該存在的,但是他覺得,或許這是因為端端沒有母親,所以上天對她就格外的寬容一點。
我卻是想著,端端憑什麽不可以優秀,她是蘇端端,她是端端,她就應該是最好的樣子。
那麽好的端端安安靜靜的讀書上學。
從我很小的時候我父母便因為工作繁忙,常常一整天都不在家。而我上了大學後,連我也基本上不在家了。
那日我因為大學忘記拿東西,坐車從Z市回到Q市,在一個大家都想不到的時候在家裏默默地翻找,卻覺得門外的聲音很奇怪,貼著貓眼一看,就看見端端紅著臉,手上的鑰匙怎麽捅也捅不進鎖裏去。
我默默地拉開門,大喊一聲“端端!”
把端端嚇得手上的鑰匙直接嘩啦啦地掉到了地上,旁邊有小男孩子紅著臉默默地跟著她,也被我狠狠地嚇到了。
此情此景下來,我直接就以為他們早戀。她才十四歲,實在是太小了,那個男孩子居然還敢跟她回家,這實在是不應該。
於是兇那個男孩子,直到把那個男孩子嚇跑了,接著準備對端端的說辭的時候,我看見端端雪白的長褲上有著新鮮的血色。
我又看見她把男生的校服系在腰上,我這個時候也不得不覺得很尷尬。
那個年代中國的性教育真的缺乏的很,如果我不是年紀比她大那麽多,都不知道她為什麽會有血跡,然而就算是這樣,我又是個哥哥,不是姐姐,反而因為知道那些,更是尷尬的厲害。
我知道我訓錯了人,於是讓她去洗澡,接著沒有什麽經驗的去了超市,把所有能看見的生理用品的種類都給她買了一次。
回去的時候她還在洗澡,想著這個時候見面大家都很尷尬,我便把那個超市很體貼的為我準備的黑色超大塑料袋給她放在洗澡間門口,也不管她聽不聽得見,我叫,“端端,我走了。”
我急著回去上課。我還記得那是我怎麽都不敢逃的分析化學,那個老師嚴格的簡直是個變態。
而那差不多是我和端端所見的最後一面。以一個疼愛妹妹的正面的哥哥形象的最後一面。
那是多久以前的事情了?那個時候我的女朋友還是白寶璐,對,因為名字很像萬寶路所以總是被嫉妒她的人叫萬寶路的白寶璐,名字雖然有點尷尬,卻是出自《九章。涉江》的白寶璐。
那個時候我大二,端端初二,我回學校的時候想著,端端這麽快就變成了大人的模樣,真是讓人想不到啊。
那個時候我回來拿的是我的身份證,那個時候我很想和白寶璐結婚。
然而那個時節大學生談戀愛依然被防的和高中生一樣,校內大學生哪怕年滿結婚年齡也不該結婚,人人都覺得學生就該讀書也只該讀書,然而我依舊偷偷摸摸的準備和白寶璐結婚。
那個時候我以為我愛她,或者說我需要自己相信自己愛她。
白寶璐生的並不是很好看,五官只是端正,端正的有些平常的那種端正。可是清瘦,長發,膚色很白,手腕上戴著一只翡翠手鐲,很普通老舊的樣式,看上去就是上了年紀的古董,年輕人輕易戴不得的。
但是那個翠色就是很配她。
我喜歡她的側顏,頭發斜斜的在脖頸處扭出一個小小的髻,下頜,脖頸,與裹在白色連衣裙裏的窄窄的肩膀勾出柔美的曲線,那曲線延伸下去,配上白皙的手腕上一只翠玉鐲子,那種氣質,看上去像吳道子畫出的古裝仕女畫的偏瘦版本。
但是沒錯,我並沒有和白寶璐結婚。
那日的我全程都在尷尬的想著端端褲子上的那點血色和我愚蠢的行為,卻忘了我本該拿在手裏的東西。
所以等我到了學校的時候,我默默地看著那揚長而去的長途汽車,想著分析化學老師變態一般的嚴格,馬上拒絕了再坐幾個小時回去的念頭。
當時想著,等以後有空再回去吧,結果呢,失戀,學生會的事務,再一次的失戀,交換生的挑選,一堆堆的事情像山一樣倒下來。
那麽多那麽多的以後,就終結了。
作者有話要說:
蘇哲城。
人性在我看來有點覆雜,所以我以他為一個主人公,雖然我並不喜歡他的性格,但是我依然想要寫寫他的故事,因為他的故事在我看來非常的有代表性。
他代表我們所有人骨子裏的那種軟弱無力,得過且過,以及大部分人性裏的隨波逐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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膚色很白,眼睛很大,眉毛彎彎翹翹,睫毛撲扇如蝶翼,嘴唇是粉粉嫩嫩的櫻花色。
一句話說,她美得很常見,可是我愛她。
端端從小到大最最喜歡我。
小叔叔的小嬸嬸在我八歲的時候就去世了,死因是難產,原因是端端。
我們家名字取得古風古色,規矩也是封建殘餘一般的多,溫和些說便是家風嚴謹。子女教養也很是嚴格。
偏偏小叔叔是個異類。
他向往自由,記得小時候我的父親訓斥他多少回,說他怎麽那麽大一個人,孩子都有了還要在外面瘋玩瞎跑,雲雲。
然而不管我父親說些什麽,他都是那麽一副漫不經心的樣子,“大哥,我們家,有你一個就夠了。”
所以他一直沒有再婚。
端端很小的時候母親就去世了,我的父母憐惜她,便把她帶在自己的身邊,據說端端的母親,我的小嬸嬸是我母親的最好的朋友。
自然也不僅僅是因為這些,更是因為我那幾乎不曾見面的小叔叔浪蕩不羈愛自由的緣故。
所以不管是因為她姓蘇所以我的父親憐惜她,還是因為她是我母親最好的朋友的唯一一個孩子所以我母親憐惜她,她一直都受到了很好地照顧。
但是她不能叫我的母親媽媽,正如同她得叫小叔叔為爸爸一樣,自她懂事起,她就知道,她在這個家裏永遠算是半個外人。
她是蘇端端,君子端方的端端。
我是蘇哲成,出自詩經的哲夫成城。
我父親一直和我說,“端端是你的堂妹,和親妹妹其實也差不了多少,年紀小小的就沒了母親,你小叔叔又是個不省心的,所以你一定要讓她快活。”
我很聽話,所以我很努力的對她好。
端端很可愛,並且比我小了七八歲,那正是我不會因為母親對她比對我好而產生嫉妒的年齡。
她小的時候哭的時候看見我,馬上就會不哭,最喜歡我去抱她,最最喜歡奶聲奶氣的跟在我的背後叫我哥哥。
這個時候我們要感謝我們是中國人,因為我們對所有的親兄妹堂兄妹表兄妹等等都是一視同仁,她叫我哥哥,她讓我感覺被依賴。
那種被一個人打心裏崇拜信任的感覺是那麽的好。
能明白那種感覺嗎?
所以其實一點也不勉強,因為是她,所以再怎麽苦都有點甘之如飴的味道。
那是我的端端啊。
端端一直都很聰明,也很乖巧,六歲開始每天固定練琴一個半小時,初中就考過了鋼琴十級,十歲開始每天背三十個單詞,十三歲的時候目標是背完整本英漢詞典。
十四歲的時候發表自己的第一篇文章,自那以後一直以作為一個小說編輯為目標自己奮鬥著。
端端是我們一家人的驕傲。
她可以獨立閱讀英文報紙,獨立的按時做做一切一切的事情,她完美,理智,是那種最不應該存在的樣子。她幾乎沒有缺點。
我們家都不希望她那麽優秀。她生的漂亮,讀書又讀的很好,彈得一手很好的鋼琴,這樣的人,在我的父親眼裏其實是不該存在的,但是他覺得,或許這是因為端端沒有母親,所以上天對她就格外的寬容一點。
我卻是想著,端端憑什麽不可以優秀,她是蘇端端,她是端端,她就應該是最好的樣子。
那麽好的端端安安靜靜的讀書上學。
從我很小的時候我父母便因為工作繁忙,常常一整天都不在家。而我上了大學後,連我也基本上不在家了。
那日我因為大學忘記拿東西,坐車從Z市回到Q市,在一個大家都想不到的時候在家裏默默地翻找,卻覺得門外的聲音很奇怪,貼著貓眼一看,就看見端端紅著臉,手上的鑰匙怎麽捅也捅不進鎖裏去。
我默默地拉開門,大喊一聲“端端!”
把端端嚇得手上的鑰匙直接嘩啦啦地掉到了地上,旁邊有小男孩子紅著臉默默地跟著她,也被我狠狠地嚇到了。
此情此景下來,我直接就以為他們早戀。她才十四歲,實在是太小了,那個男孩子居然還敢跟她回家,這實在是不應該。
於是兇那個男孩子,直到把那個男孩子嚇跑了,接著準備對端端的說辭的時候,我看見端端雪白的長褲上有著新鮮的血色。
我又看見她把男生的校服系在腰上,我這個時候也不得不覺得很尷尬。
那個年代中國的性教育真的缺乏的很,如果我不是年紀比她大那麽多,都不知道她為什麽會有血跡,然而就算是這樣,我又是個哥哥,不是姐姐,反而因為知道那些,更是尷尬的厲害。
我知道我訓錯了人,於是讓她去洗澡,接著沒有什麽經驗的去了超市,把所有能看見的生理用品的種類都給她買了一次。
回去的時候她還在洗澡,想著這個時候見面大家都很尷尬,我便把那個超市很體貼的為我準備的黑色超大塑料袋給她放在洗澡間門口,也不管她聽不聽得見,我叫,“端端,我走了。”
我急著回去上課。我還記得那是我怎麽都不敢逃的分析化學,那個老師嚴格的簡直是個變態。
而那差不多是我和端端所見的最後一面。以一個疼愛妹妹的正面的哥哥形象的最後一面。
那是多久以前的事情了?那個時候我的女朋友還是白寶璐,對,因為名字很像萬寶路所以總是被嫉妒她的人叫萬寶路的白寶璐,名字雖然有點尷尬,卻是出自《九章。涉江》的白寶璐。
那個時候我大二,端端初二,我回學校的時候想著,端端這麽快就變成了大人的模樣,真是讓人想不到啊。
那個時候我回來拿的是我的身份證,那個時候我很想和白寶璐結婚。
然而那個時節大學生談戀愛依然被防的和高中生一樣,校內大學生哪怕年滿結婚年齡也不該結婚,人人都覺得學生就該讀書也只該讀書,然而我依舊偷偷摸摸的準備和白寶璐結婚。
那個時候我以為我愛她,或者說我需要自己相信自己愛她。
白寶璐生的並不是很好看,五官只是端正,端正的有些平常的那種端正。可是清瘦,長發,膚色很白,手腕上戴著一只翡翠手鐲,很普通老舊的樣式,看上去就是上了年紀的古董,年輕人輕易戴不得的。
但是那個翠色就是很配她。
我喜歡她的側顏,頭發斜斜的在脖頸處扭出一個小小的髻,下頜,脖頸,與裹在白色連衣裙裏的窄窄的肩膀勾出柔美的曲線,那曲線延伸下去,配上白皙的手腕上一只翠玉鐲子,那種氣質,看上去像吳道子畫出的古裝仕女畫的偏瘦版本。
但是沒錯,我並沒有和白寶璐結婚。
那日的我全程都在尷尬的想著端端褲子上的那點血色和我愚蠢的行為,卻忘了我本該拿在手裏的東西。
所以等我到了學校的時候,我默默地看著那揚長而去的長途汽車,想著分析化學老師變態一般的嚴格,馬上拒絕了再坐幾個小時回去的念頭。
當時想著,等以後有空再回去吧,結果呢,失戀,學生會的事務,再一次的失戀,交換生的挑選,一堆堆的事情像山一樣倒下來。
那麽多那麽多的以後,就終結了。
作者有話要說:
蘇哲城。
人性在我看來有點覆雜,所以我以他為一個主人公,雖然我並不喜歡他的性格,但是我依然想要寫寫他的故事,因為他的故事在我看來非常的有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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