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第四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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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第四十一章
晚上九點左右, 阮仲坤走了,說是去公司處理事情,阮雁、舒昀芮還有舒文揚的兩個兄弟都還在。
舒游意不和他們坐在一起, 就跟宋浮雲待在靠近電梯的地方, 他吃了點宋浮雲包裏的面包,又坐在那兒閉目休息了一個多小時,中間數次去ICU門口看了看, 裏面只能看見舒文揚躺在病床上, 身邊一堆儀器在運作,顯示出他還有呼吸和心跳。
次日天光破曉時, 專家團隊來了一次, 進去又做了檢查,出來同家屬說,今天要是還醒不過來就很難醒來了,家屬要做好變植物人的準備, 也有可能臟器衰竭後生命再度陷入危險。
阮雁看著比平時在家要情緒穩定,始終面色如常, 舒昀芮困得眼睛都睜不開, 但強行被阮雁要求在這守著。
舒文揚的兩個兄弟看到宋浮雲,都問阮雁這人是誰, 阮雁回答說是舒文揚資助的一個學生,救過舒游意,住在他們家裏,沒什麽關系。
他們不理宋浮雲,宋浮雲也不跟他們打招呼, 舒游意在ICU門口站了站就又走了。
“舒總以前說過關於遺產分配的事嗎?”宋浮雲幾次猶豫, 還是問道, “現在這種情況,阮雁他們既然往那方面想了,你也得做好準備。”
舒游意搖頭:“沒聽說他寫過遺囑什麽的,他跟阮雁結婚的時候好像寫過財產分配的協議,別的我就不知道了。”
“那留給你的有寫下來過嗎?”宋浮雲又問,“你自己知道嗎?”
“他跟我媽結婚的時候,給過我媽一部分股份,我媽去世前跟他處理好了那部分股份,還給了他一半,另一半說明贈送給我,後來他也寫過一份協議,答應等我成年後把我媽的另一半股份也給我,他自己再拿出3%。”舒游意說,“汀蘭苑的別墅是他買的,此外他還有一些別的房產,但都跟我媽無關,也跟阮雁無關。”
宋浮雲說:“這種情況就直接走法定繼承了吧,你、阮雁、舒昀芮三個人分,要麽把房子賣了三個人分錢,要麽一個人要房子的所有權,其他人拿對應折價。”
舒游意抿抿唇,說:“阮雁他們應該不太在意房子,主要還是公司的股權,我爸自己有20%的股權,加上我和我媽的部分,他現在手上有超過30%的股權。”
30%其實不足以對公司進行控股,但美國上市的公司可以適用同股不同權的規則,有AB股之分,舒文揚手上的股票投票權應該是較高的,不過舒文揚已是天盛的第二代掌權人,這種有超級投票權的股票在繼承上有限制,到了舒文揚手上時投票權已經被稀釋,後來他肯定又買入了一些普通股來增加控制權,對於一些還在一代創始人手上的公司,創始人持股比例很多只有15%左右甚至更低。
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直接分配舒文揚的股權,宋浮雲計算了一下,估計最後阮雁和舒游意能拿到的是差不多的,但這也意味著兩個人誰也不能對公司進行控制。
而且舒游意還沒成年,股東權利按道理要由監護人代理,舒文揚如果不在了,阮雁作為有法律上撫養關系的繼母理應是舒游意的監護人,那麽舒游意的股權事實上也就被阮雁掌控了。
宋浮雲實話實說:“你沒有成年,很不占優勢。”
舒游意“嗯”了一聲,說:“誰讓我媽已經不在了。”
宋浮雲陪著他又在電梯旁坐了一天,到了下午,舒文揚的狀況突然惡化,專家團隊趕來進行了搶救,但舒文揚已經沒辦法自主呼吸,就算搶救過來也只是靠機器維持生命。
當天夜裏十一點,醫院宣布舒文揚心臟停止跳動,且已無法搶救,經與家屬確認後,開具了死亡證明。
像是早已有了心理準備,舒游意比宋浮雲想象中鎮定,只流了兩滴眼淚,並沒有太大的情緒起伏,阮雁就更淡定了,仿佛死的不是她的丈夫,倒是舒昀芮哭得很真情實感。
律師團隊還等在醫院,阮雁領著所有家屬一起進了一個小會議室,宋浮雲經過同意也跟著舒游意一起進去了。
“舒文揚先生目前的第一順位繼承人有配偶阮雁女士及二人之子舒昀芮,另有其與前妻秦書柔女士之子舒游意,暫不考慮第二順位繼承人的繼承份額。”律師取出一疊材料,與他們公事公辦地說,“舒先生未留下遺囑,生前共簽訂過三份協議與一份贈與合同可具備法律效力。今天我們主要進行天盛集團股權的分配,其他遺產將在之後按照法定程序分配。”
眾人沒有意見,律師接著說拿出其中一份材料:“第一份協議內容為舒先生與前妻秦書柔女士生前簽訂,秦書柔女士曾取得12%的天盛集團股權,二人約定,秦書柔女士去世後,6%的股權由其子舒游意繼承,6%歸還舒先生,但舒游意的股權在成年前由舒先生代持。該份協議已公證。”
第一份協議的原件與覆印件在眾人手中依次傳閱,確認無誤後,律師又說:“一年後,舒先生寫了一份有條件的贈與合同,在其子舒游意成年後,將秦書柔歸還的6%股權贈送舒游意,並追加贈送3%的股權。該份協議已公證。”
這份贈與合同與舒游意說得一樣,宋浮雲卻還是緊皺眉頭,剩下還有兩份協議,一份應當是舒文揚和阮雁結婚時簽訂的,但還有一份是什麽?
“第二份協議為舒先生與阮雁女士結婚時簽訂,舒先生贈送天盛集團12%的股權給阮雁女士,若阮雁女士發生意外,12%的股權由其子舒昀芮繼承一半,剩下一半歸還舒先生,在舒昀芮成年後,再贈送舒昀芮5%的股權。該份協議已公證。”
舒文揚給兩任妻子都是12%的股權,且都在妻子去世後收回一半,但目前看來,舒文揚對舒游意還是相對偏愛一點,應該也是考慮到他沒有母親,勢單力薄。
舒游意看完了這份協議,擡頭問道:“還有一份協議是什麽?”
律師取出最後一份協議,說:“第三份協議為舒文揚先生在昨天早上意識清醒時與阮雁女士簽訂,約定將汀蘭苑別墅列為阮雁女士可優先繼承的財產範圍內,與結婚時簽訂的協議中阮雁女士可繼承的財產範圍相互補充適用,並約定若舒先生發生意外情況,手中剩餘其他股權都由阮雁女士取得,屬於舒游意與舒昀芮的股權暫由阮雁女士代持,阮雁女士作為二人法定監護人,在二人成年前對二人的財產有管理權,二人成年後可視情況在適當時間歸還二人相應股權。該份協議已提交公證處申請公證。”
話音一落,舒游意推開椅子就站了起來,冷冷盯著阮雁,咬牙道:“昨天早上你就在家裏,你怎麽可能去海市跟我爸簽協議?這份協議你從哪裏來的?”
宋浮雲也變了臉色,舒文揚和阮家鬧得這麽兇,怎麽可能簽一份如此有利於阮家的協議?又是把房子送給阮雁,又是把股權交出去,還變相地把兩個兒子的股權也送給了阮雁,成年後視情況在適當時間歸還?這個適當時間還不是阮雁說了算?
這份協議一出,前面兩份協議和一份贈與合同簡直成了三張廢紙,且某種程度上都能當作遺囑使用了。
阮雁露出一個微笑,說:“協議是真是假你可以自己看。”
舒游意拿過協議看了一眼,上面確實簽了舒文揚的大名,還按了指印,阮雁也有簽名並按指印,提交公證的申請書也一應俱全。
“不可能!”舒游意把協議扔在桌上,看著律師說,“我不信這份協議是舒文揚本人簽的。”
律師說:“這份協議確為舒文揚先生本人簽訂,當時還有兩位無利害關系的見證人在場,為天盛集團CFO曹永先生以及經緯集團法務總監陳志健先生,二位見證人也有簽名,並出具了相應說明。”
舒游意像是氣得狠了,喘著氣都不知道該說什麽,宋浮雲在此時站起來,輕輕拍了下舒游意的手臂以作安撫,一字一句道:“舒游意方申請交由第三方鑒定機構鑒定協議中舒文揚先生的簽名的真實性。”
律師看了眼阮雁,只這一眼舒游意和宋浮雲就知道阮雁早就和律師團是一夥的了。
阮雁又笑了一下,說:“可以,我同意鑒定。”
“鑒定機構我們來選。”宋浮雲冷聲道,“我們現在馬上就打電話給鑒定機構,在此之前協議交給醫院保管,誰都別動。”
阮雁端坐在椅子上沒什麽意見,律師團也點了頭,幾人請了醫院的院長出面暫時保管協議,這位院長德高望重,人品大家都信得過。
宋浮雲拽了下舒游意,把人拉出了小會議室,走到一個沒人的窗前,說:“你是打電話問問原哥認不認識海市的什麽鑒定機構,還是我幫你問問我認識的律師?”
舒游意現在腦子很亂,宋浮雲看出來了,說道:“現在不是自亂陣腳的時候,先把鑒定的事做好。”
“嗯。”舒游意從沒經歷過這麽大又這麽覆雜的事,都還沒完全從父親去世的悲傷中回過神來,就要面對繼母可能用了一些手段來拿到公司的控制權,他真的沒辦法保持清醒的頭腦,仍然有點迷糊道,“你……你幫我找吧,原哥在國外也不方便。”
“好。”宋浮雲馬上拿出手機,“但既然阮雁這麽自信,你要做好最壞的打算。”
舒游意點頭,宋浮雲替他聯系了之前加的那個家事業務律師,對方介紹了一個鑒定機構,看他們著急,直接幫他們聯系到了鑒定機構的主任,對方聽了他們的陳述後讓他們現在就來鑒定機構辦理申請。
宋浮雲跟阮雁等人說了情況,院長帶著協議,幾人一起去了鑒定機構,將協議交給了機構,說是15天後可出具結果。
隨後,阮雁聯系了專門車輛送舒文揚的遺體回瀾城,此前舒文揚已經自己購買過墓地,與秦書柔在同一個陵園。
阮仲坤也趕來了,讓阮雁通知天盛內部在官網上發布舒文揚逝世的消息,但消息一出天盛股價必跌,目前阮雁已是天盛最大股東,必須聯系其他大股東一起穩定住股價。
阮雁很聽她父親的話,立馬照做,舒游意冷眼旁觀,坐了另一輛車回瀾城。
這輛車除了司機,只有舒游意和宋浮雲兩個人,路上宋浮雲問了律師存不存在假冒協議但又鑒定不出來的情況。
律師說如果有簽名和指印,且具有真實性,這種情況偽造很難,除非是在對方意識不夠清醒或者被脅迫的情況下讓對方簽的,如果能確認有這種情況,那就有機會宣告協議無效。
意識不夠清醒或者被脅迫……
宋浮雲開始有點懷疑舒文揚到底是什麽時候犯病昏迷的了,如果昨天早上就已經意識不清了呢?這種情況下被人強迫簽了協議的可能性是不是就很大了?
作者有話說:
我國《民法典》繼承編和以前的《繼承法》相差不太大,第一順位繼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沒有第一順位繼承人才會讓第二順位繼承人:兄弟姐妹、(外)祖父母繼承。繼承的方式在分類上主要分為遺囑繼承和法定繼承,有遺囑全部按遺囑,是民法尊重意思自治的體現,生前有效的財產分配協議也可以繼續有效。法定繼承就是按照法律規定來走,一般配偶當然地取得一半遺產,剩下一半其他繼承人平分。
筆跡鑒定的話,只要是仿寫一般都能鑒定出來,本人寫的就不好說了,除非明顯可以看出寫的過程中狀態不對,看不出來沒轍,比如被脅迫啥的就很難看出來,民法裏如果被脅迫簽訂合同,合同可以撤銷。
當然,文中情節都是我編的,不用太對照現實,小說就是有藝術加工,對標現實就輸了哈哈哈哈,小說裏就是狗血的劇情……不過現實中有更狗血的,以為只發生在電視劇和小說裏的什麽強迫寫遺囑、強行篡改遺囑、為了遺產殺人啥的現實中都有不少案例,感興趣可以去裁判文書網搜各種繼承案件,說真的案情五花八門,啥狗血劇情都有,有時候也真覺得小說沒那麽狗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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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九點左右, 阮仲坤走了,說是去公司處理事情,阮雁、舒昀芮還有舒文揚的兩個兄弟都還在。
舒游意不和他們坐在一起, 就跟宋浮雲待在靠近電梯的地方, 他吃了點宋浮雲包裏的面包,又坐在那兒閉目休息了一個多小時,中間數次去ICU門口看了看, 裏面只能看見舒文揚躺在病床上, 身邊一堆儀器在運作,顯示出他還有呼吸和心跳。
次日天光破曉時, 專家團隊來了一次, 進去又做了檢查,出來同家屬說,今天要是還醒不過來就很難醒來了,家屬要做好變植物人的準備, 也有可能臟器衰竭後生命再度陷入危險。
阮雁看著比平時在家要情緒穩定,始終面色如常, 舒昀芮困得眼睛都睜不開, 但強行被阮雁要求在這守著。
舒文揚的兩個兄弟看到宋浮雲,都問阮雁這人是誰, 阮雁回答說是舒文揚資助的一個學生,救過舒游意,住在他們家裏,沒什麽關系。
他們不理宋浮雲,宋浮雲也不跟他們打招呼, 舒游意在ICU門口站了站就又走了。
“舒總以前說過關於遺產分配的事嗎?”宋浮雲幾次猶豫, 還是問道, “現在這種情況,阮雁他們既然往那方面想了,你也得做好準備。”
舒游意搖頭:“沒聽說他寫過遺囑什麽的,他跟阮雁結婚的時候好像寫過財產分配的協議,別的我就不知道了。”
“那留給你的有寫下來過嗎?”宋浮雲又問,“你自己知道嗎?”
“他跟我媽結婚的時候,給過我媽一部分股份,我媽去世前跟他處理好了那部分股份,還給了他一半,另一半說明贈送給我,後來他也寫過一份協議,答應等我成年後把我媽的另一半股份也給我,他自己再拿出3%。”舒游意說,“汀蘭苑的別墅是他買的,此外他還有一些別的房產,但都跟我媽無關,也跟阮雁無關。”
宋浮雲說:“這種情況就直接走法定繼承了吧,你、阮雁、舒昀芮三個人分,要麽把房子賣了三個人分錢,要麽一個人要房子的所有權,其他人拿對應折價。”
舒游意抿抿唇,說:“阮雁他們應該不太在意房子,主要還是公司的股權,我爸自己有20%的股權,加上我和我媽的部分,他現在手上有超過30%的股權。”
30%其實不足以對公司進行控股,但美國上市的公司可以適用同股不同權的規則,有AB股之分,舒文揚手上的股票投票權應該是較高的,不過舒文揚已是天盛的第二代掌權人,這種有超級投票權的股票在繼承上有限制,到了舒文揚手上時投票權已經被稀釋,後來他肯定又買入了一些普通股來增加控制權,對於一些還在一代創始人手上的公司,創始人持股比例很多只有15%左右甚至更低。
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直接分配舒文揚的股權,宋浮雲計算了一下,估計最後阮雁和舒游意能拿到的是差不多的,但這也意味著兩個人誰也不能對公司進行控制。
而且舒游意還沒成年,股東權利按道理要由監護人代理,舒文揚如果不在了,阮雁作為有法律上撫養關系的繼母理應是舒游意的監護人,那麽舒游意的股權事實上也就被阮雁掌控了。
宋浮雲實話實說:“你沒有成年,很不占優勢。”
舒游意“嗯”了一聲,說:“誰讓我媽已經不在了。”
宋浮雲陪著他又在電梯旁坐了一天,到了下午,舒文揚的狀況突然惡化,專家團隊趕來進行了搶救,但舒文揚已經沒辦法自主呼吸,就算搶救過來也只是靠機器維持生命。
當天夜裏十一點,醫院宣布舒文揚心臟停止跳動,且已無法搶救,經與家屬確認後,開具了死亡證明。
像是早已有了心理準備,舒游意比宋浮雲想象中鎮定,只流了兩滴眼淚,並沒有太大的情緒起伏,阮雁就更淡定了,仿佛死的不是她的丈夫,倒是舒昀芮哭得很真情實感。
律師團隊還等在醫院,阮雁領著所有家屬一起進了一個小會議室,宋浮雲經過同意也跟著舒游意一起進去了。
“舒文揚先生目前的第一順位繼承人有配偶阮雁女士及二人之子舒昀芮,另有其與前妻秦書柔女士之子舒游意,暫不考慮第二順位繼承人的繼承份額。”律師取出一疊材料,與他們公事公辦地說,“舒先生未留下遺囑,生前共簽訂過三份協議與一份贈與合同可具備法律效力。今天我們主要進行天盛集團股權的分配,其他遺產將在之後按照法定程序分配。”
眾人沒有意見,律師接著說拿出其中一份材料:“第一份協議內容為舒先生與前妻秦書柔女士生前簽訂,秦書柔女士曾取得12%的天盛集團股權,二人約定,秦書柔女士去世後,6%的股權由其子舒游意繼承,6%歸還舒先生,但舒游意的股權在成年前由舒先生代持。該份協議已公證。”
第一份協議的原件與覆印件在眾人手中依次傳閱,確認無誤後,律師又說:“一年後,舒先生寫了一份有條件的贈與合同,在其子舒游意成年後,將秦書柔歸還的6%股權贈送舒游意,並追加贈送3%的股權。該份協議已公證。”
這份贈與合同與舒游意說得一樣,宋浮雲卻還是緊皺眉頭,剩下還有兩份協議,一份應當是舒文揚和阮雁結婚時簽訂的,但還有一份是什麽?
“第二份協議為舒先生與阮雁女士結婚時簽訂,舒先生贈送天盛集團12%的股權給阮雁女士,若阮雁女士發生意外,12%的股權由其子舒昀芮繼承一半,剩下一半歸還舒先生,在舒昀芮成年後,再贈送舒昀芮5%的股權。該份協議已公證。”
舒文揚給兩任妻子都是12%的股權,且都在妻子去世後收回一半,但目前看來,舒文揚對舒游意還是相對偏愛一點,應該也是考慮到他沒有母親,勢單力薄。
舒游意看完了這份協議,擡頭問道:“還有一份協議是什麽?”
律師取出最後一份協議,說:“第三份協議為舒文揚先生在昨天早上意識清醒時與阮雁女士簽訂,約定將汀蘭苑別墅列為阮雁女士可優先繼承的財產範圍內,與結婚時簽訂的協議中阮雁女士可繼承的財產範圍相互補充適用,並約定若舒先生發生意外情況,手中剩餘其他股權都由阮雁女士取得,屬於舒游意與舒昀芮的股權暫由阮雁女士代持,阮雁女士作為二人法定監護人,在二人成年前對二人的財產有管理權,二人成年後可視情況在適當時間歸還二人相應股權。該份協議已提交公證處申請公證。”
話音一落,舒游意推開椅子就站了起來,冷冷盯著阮雁,咬牙道:“昨天早上你就在家裏,你怎麽可能去海市跟我爸簽協議?這份協議你從哪裏來的?”
宋浮雲也變了臉色,舒文揚和阮家鬧得這麽兇,怎麽可能簽一份如此有利於阮家的協議?又是把房子送給阮雁,又是把股權交出去,還變相地把兩個兒子的股權也送給了阮雁,成年後視情況在適當時間歸還?這個適當時間還不是阮雁說了算?
這份協議一出,前面兩份協議和一份贈與合同簡直成了三張廢紙,且某種程度上都能當作遺囑使用了。
阮雁露出一個微笑,說:“協議是真是假你可以自己看。”
舒游意拿過協議看了一眼,上面確實簽了舒文揚的大名,還按了指印,阮雁也有簽名並按指印,提交公證的申請書也一應俱全。
“不可能!”舒游意把協議扔在桌上,看著律師說,“我不信這份協議是舒文揚本人簽的。”
律師說:“這份協議確為舒文揚先生本人簽訂,當時還有兩位無利害關系的見證人在場,為天盛集團CFO曹永先生以及經緯集團法務總監陳志健先生,二位見證人也有簽名,並出具了相應說明。”
舒游意像是氣得狠了,喘著氣都不知道該說什麽,宋浮雲在此時站起來,輕輕拍了下舒游意的手臂以作安撫,一字一句道:“舒游意方申請交由第三方鑒定機構鑒定協議中舒文揚先生的簽名的真實性。”
律師看了眼阮雁,只這一眼舒游意和宋浮雲就知道阮雁早就和律師團是一夥的了。
阮雁又笑了一下,說:“可以,我同意鑒定。”
“鑒定機構我們來選。”宋浮雲冷聲道,“我們現在馬上就打電話給鑒定機構,在此之前協議交給醫院保管,誰都別動。”
阮雁端坐在椅子上沒什麽意見,律師團也點了頭,幾人請了醫院的院長出面暫時保管協議,這位院長德高望重,人品大家都信得過。
宋浮雲拽了下舒游意,把人拉出了小會議室,走到一個沒人的窗前,說:“你是打電話問問原哥認不認識海市的什麽鑒定機構,還是我幫你問問我認識的律師?”
舒游意現在腦子很亂,宋浮雲看出來了,說道:“現在不是自亂陣腳的時候,先把鑒定的事做好。”
“嗯。”舒游意從沒經歷過這麽大又這麽覆雜的事,都還沒完全從父親去世的悲傷中回過神來,就要面對繼母可能用了一些手段來拿到公司的控制權,他真的沒辦法保持清醒的頭腦,仍然有點迷糊道,“你……你幫我找吧,原哥在國外也不方便。”
“好。”宋浮雲馬上拿出手機,“但既然阮雁這麽自信,你要做好最壞的打算。”
舒游意點頭,宋浮雲替他聯系了之前加的那個家事業務律師,對方介紹了一個鑒定機構,看他們著急,直接幫他們聯系到了鑒定機構的主任,對方聽了他們的陳述後讓他們現在就來鑒定機構辦理申請。
宋浮雲跟阮雁等人說了情況,院長帶著協議,幾人一起去了鑒定機構,將協議交給了機構,說是15天後可出具結果。
隨後,阮雁聯系了專門車輛送舒文揚的遺體回瀾城,此前舒文揚已經自己購買過墓地,與秦書柔在同一個陵園。
阮仲坤也趕來了,讓阮雁通知天盛內部在官網上發布舒文揚逝世的消息,但消息一出天盛股價必跌,目前阮雁已是天盛最大股東,必須聯系其他大股東一起穩定住股價。
阮雁很聽她父親的話,立馬照做,舒游意冷眼旁觀,坐了另一輛車回瀾城。
這輛車除了司機,只有舒游意和宋浮雲兩個人,路上宋浮雲問了律師存不存在假冒協議但又鑒定不出來的情況。
律師說如果有簽名和指印,且具有真實性,這種情況偽造很難,除非是在對方意識不夠清醒或者被脅迫的情況下讓對方簽的,如果能確認有這種情況,那就有機會宣告協議無效。
意識不夠清醒或者被脅迫……
宋浮雲開始有點懷疑舒文揚到底是什麽時候犯病昏迷的了,如果昨天早上就已經意識不清了呢?這種情況下被人強迫簽了協議的可能性是不是就很大了?
作者有話說:
我國《民法典》繼承編和以前的《繼承法》相差不太大,第一順位繼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沒有第一順位繼承人才會讓第二順位繼承人:兄弟姐妹、(外)祖父母繼承。繼承的方式在分類上主要分為遺囑繼承和法定繼承,有遺囑全部按遺囑,是民法尊重意思自治的體現,生前有效的財產分配協議也可以繼續有效。法定繼承就是按照法律規定來走,一般配偶當然地取得一半遺產,剩下一半其他繼承人平分。
筆跡鑒定的話,只要是仿寫一般都能鑒定出來,本人寫的就不好說了,除非明顯可以看出寫的過程中狀態不對,看不出來沒轍,比如被脅迫啥的就很難看出來,民法裏如果被脅迫簽訂合同,合同可以撤銷。
當然,文中情節都是我編的,不用太對照現實,小說就是有藝術加工,對標現實就輸了哈哈哈哈,小說裏就是狗血的劇情……不過現實中有更狗血的,以為只發生在電視劇和小說裏的什麽強迫寫遺囑、強行篡改遺囑、為了遺產殺人啥的現實中都有不少案例,感興趣可以去裁判文書網搜各種繼承案件,說真的案情五花八門,啥狗血劇情都有,有時候也真覺得小說沒那麽狗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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