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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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白局
“……餵?”
林春水遲疑著出聲。
有一瞬間,她覺得自己可能出現了幻覺。不僅僅是因為她打通了這個不可能打通的號碼,更因為她聽到的聲音,既熟悉又陌生,好像並不來自現實世界。
電話那頭很輕地笑了下,輕得像一句嘆息。
“是我。”
林春水的怪異感達到了極致。
她好像身處在一幕情景劇裏,劇本是以她的想象為藍本寫的:
在一個再尋常不過的夜晚,她有點寂寞,又有點百無聊賴,於是打給電話給遠方的戀人。那人在鈴聲響過幾聲後,就接起了她的電話,溫柔地對她說:“阿水,我好想你。”
“我好想你。”
現實世界裏的沈時和也這樣說。
當此之際,她應該接下一句臺詞,說“我也好想你”。
可是林春水遲遲沒有開口。
故地重游,舊夢重溫,現實與回憶交織在一起,她好像分不清今夕何夕。
這是現實嗎?還是她又在做夢?
“我去看你的新書分享會了。”電話裏,溫和的男聲慢慢地說著。“你今天很漂亮。”
熱鬧嘈雜的活動現場,靦腆嫻靜的女孩端坐在稍稍遠離中心的位置,表情恬淡,不爭不搶,只有話筒遞到她那裏,才會輕柔地說上幾句。
一頭柔軟的長發編成長辮,隨著偏頭的動作,露出幾縷不夠乖的碎發。一身簡單的白衫長褲,明明是那麽普通的衣服,卻襯得她在人群中如萬中挑一。
二十七歲的林春水,一如他夢想中那般可愛迷人。
林春水今天已經聽到了足夠多的誇讚,可是沒有哪一句,令她的心跳如此不受控制。
“你那麽美,那麽好,好到我覺得自己配不上你。”
林春水自詡也是經歷了大場面的人,這會兒好像突然又變回了上學時代,訥訥地不善言辭。
“……沈時和,你怎麽了?”
電話裏的人笑了下,還是少年的聲音,坦蕩,赤誠。
但他說的話卻全然不是這樣。“阿水,其實我騙了你。”
沈時和的聲音從話筒裏傳出來,有些顆粒感,如一卷古早的磁帶正在倒帶。
“剛回國的時候,我說我從N大轉學去了M大,是騙你的。其實我從C州回了N市之後,就沒有去原來的學校上學了,就算你當時真的去美國找我,也找不到。”
林春水默默聽著,倒也沒有特別上當受騙的感覺。在文森第一次跟她透露沈時和在美國的經歷時,她就已經預料到了,只是沒有提而已。
“我還說後來去了拉斯維加斯做外貿,也是騙你的。在N市的第一年,文森不讓我和外界接觸,我就一直躲在唐人街一個華人租的房子裏,後來情況好些了,用Sum這個名字辦了證件,去念了社區大學,平時半工半讀,端過盤子洗過碗。你不是很驚訝我會拆螃蟹?因為我在日料店打過半年工。”
聽到這兒,林春水倒是有點怔住了。她確實沒有想過,天之驕子一樣的沈時和,也會有過這樣落魄的時候。
“回國後我也一直在騙你。我參加校慶會是故意的,我以為你也會去。去你公司找你,大部分時候也不是為了工作,就是為了見你。你的領導幾次打探,我沒有否認,因為我希望她能幫忙,在我追你時能增加一點籌碼。”
“我對你過去的感情經歷並沒有那麽不在意。每次秦朝賢聯系你,我總是找借口打斷你們的聯系,因為我沒有你以為的那麽大方。我會嫉妒,嫉妒你和秦朝賢,嫉妒所有曾經接你下班的男人。”
“我不善良,也不孝順,我的父親和母親一樣悉心養育我,但我這次把他抓進牢裏,就算他腿斷了也沒有去看他。”
“我沒有功成名就,也不是衣錦還鄉。”
“阿水,我這幾年,過得很不好。”
似乎是為了不給對方反駁的機會,沈時和沒有停頓地把自己的陰暗面全都袒露出來。然後,像是等待宣判一樣,不再出聲。
良久,林春水才訥訥地開口。
“你為什麽……”
為什麽要騙我。
為什麽,現在又要把實話講出來。
“因為我害怕。”
電話那頭很輕地笑了一下,那笑聲聽起來似是虛弱的。
“我怕你覺得我自私、沖動、嫉妒,也怕你認為我這麽多年碌碌無為,一事無成。怕你看清楚我的真面目,知道我只是一個失敗的人,就不會再喜歡我了。”
愛所帶來最大的痛苦,大概是因為人在愛裏,會發現自己的無能。
當他被人威脅,被限制在唐人街陰暗的角落裏,當他被牽扯進罪案卻無法逃離,當他渴望回來,卻回不來時,愛情的存在並不能幫助他,反而會嘲笑他。
瞧啊,口口聲聲說愛人,你的愛有什麽用嗎?
愛情既不是萬能靈藥,也不是超能力,它是感情,就只是感情——人類過剩的多巴胺分泌中,極其微乎其微的一部分。
可偏偏就是這樣微弱的一丁點兒存在,如鬼影一般地牢牢將他的靈魂捆綁、鞭笞,令他在過去的一千多個日夜,沒有一分一秒可以從這種痛苦中解脫。
如今,他終於將這份愛,也將這份痛楚坦白。
如同罪人向牧師告解,又好似罪犯向法官自首,他將他的困惑、他的危險、他的失敗雙手奉上,再沒有絲毫遮掩。
最後,他問道:“你知道我最差勁的地方是什麽嗎?”
林春水怔怔地接了話頭:“是什麽?”
沈時和深吸一口氣,說:“是就算明知自己不夠好,卻依舊想要你留在我身邊。”
空氣頓時安靜下來。
夜風從話筒旁邊擦過,傳送出輕微的噪聲,背景音則是沈默,長久的沈默。
就在沈時和以為自己不會得到回答的時候,順著夜風,話筒那頭傳來一個輕盈溫軟的聲音。
“沈時和,你還在醫院嗎?”
林春水沒有回答他的問題,而是溫柔地反問他。
“你在哪兒?我想來找你。”
這回,輪到沈時和那邊安靜了。
過了一會兒,他低聲開口。“我在你以前住的這套房子裏。”
林春水很驚訝,不自覺仰頭看了看樓上還黑著的窗口。不過她很快就反應過來:“我這就來。”
她仍把手機舉在耳邊,電話兩頭的人都很有默契地沒有掛斷,話筒裏聽得到彼此的呼吸。
一下,一下,漸漸趨於同頻。
林春水輕車熟路地進了小區,上了電梯,然後走到了門口。
“沈時和。”她敲敲門。“是我。”
可能是沒有想到她這麽快就到了,房裏安靜了片刻,才響起匆忙又淩亂的腳步聲。
房門打開,借著樓道裏昏黃微弱的光線,沈時和英挺的面容從黑暗中浮現出來。很快,又退回了黑暗中去。
“進來吧。”
林春水跟著進去,站在玄關處,下意識地想要按下開關,把燈打開。
但沈時和馬上說:“別開燈。”
林春水的手一頓,從開關上移開,反手將門關上。
屋裏黑漆漆的,只能借窗外透進來的一點路燈光線,描出一個高大的人影。
那個藏在黑暗裏的人影輕聲開口:“你為什麽在這裏?”
林春水覺得自己變得狡猾了,她第二次反問回去:“那你呢,你為什麽在這裏?”
黑暗裏傳來輕微的笑聲。
林春水也笑了。
這種時候彼此追問這個問題已經沒有太大的意義,他們的同時到場,其實就已經是一種答案。
在一片黑暗中,沈時和問道:“阿水,你還願意要我嗎?”
其實他想問,你還願意愛我嗎。但是,他想——算了,就算沒有愛,只要阿水願意要他,就很好了。
原來半年前林春水答應和他覆合,就是這樣的心情。
沒有愛也沒關系,只要在一起就好了。
沈時和終於遲來地理解了她,理解了這種不抱期待的愛意。
林春水沒有回答,而是一步步朝他走進。沈時和站著沒動,任她靠近了,試探地伸手碰了碰他的臉。
沈時和沒躲,林春水的手輕輕向下移動,摸到他的頸部,動脈在她的指尖一跳一跳地經過。
她的手再向下,解開了他的衣領。
這回沈時和動了,伸手握住了她的手腕。
“為什麽?”林春水踮起腳,貼近他,吐氣在他耳邊,“不喜歡我碰你嗎?”
沈時和一頓,手不自覺松開了一點。
他低聲回答:“因為我……不夠好。”
然而今天的林春水一改往日的審慎內斂,她非但沒有適可而止,反而得寸進尺。在沈時和說話的時候解開了他的衣領,又往下解開了兩顆扣子。
她的手輕輕落在他的胸口,不需要用力,就感覺到了掌下些微凸起。
沈時和的手仍然輕輕握著她的手腕,可是沒有再用力了,而是隨著她移動。
林春水試探地繼續解扣子,直到將他的襯衫完全解開,兩人之間變得無所阻攔。
她很慢地在他的身上探索,和記憶中不同的是,她的手掌所及之處,不是記憶中完美到可稱漂亮的皮膚,而是到處都有凹凸不平的起伏。
盡管看不見,但她知道沈時和一直垂著頭,在她的手四處漫游時,始終感受著她的呼吸,她的情緒。
林春水的撫摸不帶情欲,仿佛只是在檢查一件私有物,從前胸來到後背,又從後背落到腰際。
她終於明白了沈時和說的那句“我不夠好”是什麽意思。
“是五年前受的傷嗎?”她問。“你總是不願意我碰你,在醫院裏也不想要我檢查你的傷勢,是因為不敢給我看嗎?”
沈時和低聲“嗯”了一聲,語氣似乎很隨意。但林春水感覺到他的肌肉緊繃,身體僵硬,當她的手終於離開的那一刻,他的呼吸一頓。
下一秒,林春水把頭輕輕靠在了他的胸口。
“沒關系。”
她說:“不夠好也沒關系。”
然後她伸手抱住了他。
沈時和遲疑片刻,也俯身將她環抱。
他的吻落在她的發間,呼吸印上她的臉頰。他喃喃自語,又好像追問:“真的嗎?就算我不夠好,你也還會喜歡我嗎?”
林春水仰頭,雙唇在他冒出胡茬的下頦輕輕碰了碰。
“我也騙過你。”
“每次你想解釋舒泠的事情,我都說不想聽。其實不是不想,而是不敢。我怕聽到你和她的細節,我會嫉妒得發瘋,怕再不能維持內心的平靜,心平氣和地和你相處。”
“我跟你說約時間一起去拜訪我媽媽,也是騙你的。其實她不希望我和你再一起,我不敢告訴你,又不敢頂撞她,每次夾在中間都很為難。”
“還有你第一次邀請我去北城的時候,我說考試的結果還沒出來,還要再等等。其實我也騙了你,我沒有考上,但我還是想要去北城,想要去見你。”
“我也嫉妒,我也懦弱,我也有過失敗。”
林春說話還是溫吞,還是習慣性地遲疑,但凡事聽到這句話的人,都不會覺得她是一個膽小鬼。
“沈時和,我也並不完美。”
是否天底下純真的戀人都像歐亨利筆下的麥琪和吉姆,為了討對方的歡心,交換自己最珍貴的寶物,最後卻雙雙落空。
他以為她只是愛自己的善良,為此掩藏起內心的汙齪。
她以為他只是暫時的停靠,所以克制自己的獨占欲。
他們向彼此藏起自己身上那些不夠完美的地方,以此期待愛神短暫的垂憐。到頭來,不過是愚人的作繭自縛。
唯一值得慶幸的,是他們都沒有想過要做一個審時度勢,及時止損的聰明人。所以兜兜轉轉,最後還是這兩個笨蛋走到了一起。
“沈時和,有沒有一種可能——不是只有完美的人才有資格被愛的。”
林春水牽著沈時和的手,走回墻邊,按下了吊燈的開關。
沈時和乖乖任她牽著,在燈光灑下來的那一刻,下意識地閉了閉眼。隨後,他慢慢睜開眼睛,看到林春水站在離他很近的地方,朝他微笑。
好像這個時候才是他們的久別重逢,兩個笨蛋騙子終於坦誠相對,他們終於可以補上那句當初沒能說出口的“好久不見”。
而他終於可以放心地親吻他的安琪兒,再也無懼自己的過往會成為揮之不去的噩夢。
林春水回吻他,如同從前一樣。既青澀又大膽,既溫存又熱烈。
沈時和終於放任了自己的欲念,把林春水抱了起來,像抱一只小動物那樣,讓她的雙腿纏在他的腰上,邊親邊慢慢朝某個房間走去。
等到林春水重新睜開眼,發現自己回了她以前的房間,她的床、書桌、櫃子,都被找了回來,布置得和從前一模一樣。
沈時和把林春水放在柔軟的被褥上,慢慢朝她壓下來。
林春水溫順地躺在他身下,微微仰起頭看他,表情純情而羞澀,眼神卻始終不曾移開。
在林春水的註視下,沈時和慢慢脫下了襯衫,在昏黃的光線下完整地袒露出他的身體,暴露出那些縱橫交錯的傷疤,也是他所犯原罪的證據。
林春水一只手撐起自己,另一只手緩慢地覆上他的胸膛。
曾經林春水覺得沈時和給她的愛情像一把沾了糖水的刀,每和他靠近一次,就在她的心上劃出一道口子。
甜蜜如此膚淺,而痛苦如此劇烈。
但奇怪的是,他既是她的那道傷,又是治療傷口的那劑藥。沈時和的愛情帶來的痛楚,也只有沈時和能夠撫慰。
而直到今天,她才知道,原來她也是沈時和的傷和藥。
愛和痛相當,辜負與熱愛等長。
在狹小的空間裏,他們溫柔而綿長地接吻,不在乎時間,不在乎一切。
直到她感受到了什麽,動作出現了片刻的停頓。
沈時和也停下來,低著頭看她,眼神直接。
“其實我還騙了你一件事。”
他像林春水剛才對他做的那樣,輕巧地解開了她的第一顆扣子。
“其實我早就想……”
他彎下腰,在她耳邊輕輕說了幾個字。
林春水的臉頓時漲紅。
在被春風環繞的夜晚,沈時和終於做了他第一次到訪這間房間時就想做的事。
他知道別人沒有發現林春水漂亮,只是因為從來不曾將目光放在她身上。只要在她身上的目光停留得久一點,就會發現林春水其實很有勾人的本錢。
她是不懂得如何開花的玫瑰,也是不知道如何歌唱的海妖,是木訥寡言、連媚眼都不會拋的狐貍精。
幸好沈時和發現了她,在她的身體裏找到了玫瑰,海妖,和狐貍。
沈時和慶幸自己比別人發現得早,卻又遺憾還不夠早,更後悔了浪費了如此多的時間。
這個世界每天有億萬人來來去去,他只渴望一個人的停留。
像櫻桃樹渴望春天,像詩人渴望落日和月亮。
沈時和想要林春水,想要她永遠在他身邊。
春風來了又走,月亮升起又落下。
當雲城初春的晨光灑在淩亂的窄床上,沈時和心血來潮,說想要有一張和林春水的合照。
林春水迷迷糊糊地被拉起來,軟綿綿地窩在身後人的懷裏,眼睛都睜不開,頗為朦朧地被拍了照片。
同樣是幾乎一晚沒睡,沈時和一改昨天晚上那副陰沈頹喪的模樣,看上去神清氣爽,穿上衣服簡直可以出去晨跑。
他拍照之後,在手機上調擺了許久,最後設了個屏保。
“總算有張和你的正經合影了。”說完,心滿意足地摟著人又躺了回去。
林春水回籠覺睡到一半,突然想起什麽,轉身推了推他。
“沈時和。你的錢包……”
她咬了咬唇,心想昨晚什麽話都說了,這點小事也不算什麽,就心一橫,終於把這個從沈時和剛回國就想問他的問題問出來了。
“你錢包裏為什麽會放舒泠的照片?”
被她推著半坐起來的人怔了一下,英俊的臉上難得露出一個可以說是呆傻的表情。
“啊?”
沈時和腦子還呆著,手已經自動在衣服口袋裏把錢包掏了出來。對折式的錢包打開,直接露出了插在透明的卡片夾裏的照片。
那是一張從合照上裁下來的照片,所有人都穿著高中時期的校服,應該是畢業前全校學生都會拍的班級留影。
被裁下來的部分裏,沈時和站在下面一排的右側,他的左邊確實站著舒泠,但是在他們這一排的上面,舒泠的左上方,站著十八歲的林春水。
林春水也在笑,抿著唇,笑起來臉頰微微有點嬰兒肥,十分青澀,也十分動人。
照片裏除了熟悉的三張面孔,還有好幾個人。拍照時所有人都擠在一起,林春水站的位置不遠也不近,照片再多裁一點就會把她的臉給裁掉。
可以想見沈時和在裁剪這張照片時是多麽的煞費苦心,才把相距有一定距離的兩個人都擠進了錢夾裏這個捉襟見肘的空間。
林春水捧著這張舊照片,半晌沒說話。
“咳。這是從學校的網站上找到的。我那時候沒有你的照片,你也不會把自己的照片發到網上,所以我就去找了這張照片打印出來……”
“但我確實沒註意,舒泠也在這上面。對不起,我實在是……”
沈時和尷尬地道歉,深覺自己一大清早實在是沒事找事,給自己找了個好大的麻煩。
林春水轉過頭看著他,目光水靈靈的,不說話,可是眼裏有幾分笑意。
沈時和看得嗓子發幹,一些不太好的念頭又浮現上來。
他把笑得不可開交的林春水壓回了床上,俯身在她耳邊說對不起,節奏和姿態如今都已經異常嫻熟。
“我還沒有學會怎樣做一個合格的男朋友,所以,現在我要重新開始追你。”
他用不太鄭重的姿勢鄭重地請求她。
“不要太快答應我。”
窗外漸漸有了車水馬龍的聲音,塵世的煙火從民居中漸次升起。
春光正好,正是相愛的季節。
正文到這裏就告一段落啦~後面都是純甜,不會再酸啦。番那個外,如果大家有想要看的內容,歡迎留言~
還有還有,兩個現言預收歡迎收藏!
《玫瑰停止的地方》:無知少女X斯文敗類,失憶大佬作死後又追妻;
《漂亮男人》:混跡在上流宴會中打秋風的窮女人 X 過於漂亮被誤以為是同行的貴公子,餵軟飯不成反被吃得死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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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春水遲疑著出聲。
有一瞬間,她覺得自己可能出現了幻覺。不僅僅是因為她打通了這個不可能打通的號碼,更因為她聽到的聲音,既熟悉又陌生,好像並不來自現實世界。
電話那頭很輕地笑了下,輕得像一句嘆息。
“是我。”
林春水的怪異感達到了極致。
她好像身處在一幕情景劇裏,劇本是以她的想象為藍本寫的:
在一個再尋常不過的夜晚,她有點寂寞,又有點百無聊賴,於是打給電話給遠方的戀人。那人在鈴聲響過幾聲後,就接起了她的電話,溫柔地對她說:“阿水,我好想你。”
“我好想你。”
現實世界裏的沈時和也這樣說。
當此之際,她應該接下一句臺詞,說“我也好想你”。
可是林春水遲遲沒有開口。
故地重游,舊夢重溫,現實與回憶交織在一起,她好像分不清今夕何夕。
這是現實嗎?還是她又在做夢?
“我去看你的新書分享會了。”電話裏,溫和的男聲慢慢地說著。“你今天很漂亮。”
熱鬧嘈雜的活動現場,靦腆嫻靜的女孩端坐在稍稍遠離中心的位置,表情恬淡,不爭不搶,只有話筒遞到她那裏,才會輕柔地說上幾句。
一頭柔軟的長發編成長辮,隨著偏頭的動作,露出幾縷不夠乖的碎發。一身簡單的白衫長褲,明明是那麽普通的衣服,卻襯得她在人群中如萬中挑一。
二十七歲的林春水,一如他夢想中那般可愛迷人。
林春水今天已經聽到了足夠多的誇讚,可是沒有哪一句,令她的心跳如此不受控制。
“你那麽美,那麽好,好到我覺得自己配不上你。”
林春水自詡也是經歷了大場面的人,這會兒好像突然又變回了上學時代,訥訥地不善言辭。
“……沈時和,你怎麽了?”
電話裏的人笑了下,還是少年的聲音,坦蕩,赤誠。
但他說的話卻全然不是這樣。“阿水,其實我騙了你。”
沈時和的聲音從話筒裏傳出來,有些顆粒感,如一卷古早的磁帶正在倒帶。
“剛回國的時候,我說我從N大轉學去了M大,是騙你的。其實我從C州回了N市之後,就沒有去原來的學校上學了,就算你當時真的去美國找我,也找不到。”
林春水默默聽著,倒也沒有特別上當受騙的感覺。在文森第一次跟她透露沈時和在美國的經歷時,她就已經預料到了,只是沒有提而已。
“我還說後來去了拉斯維加斯做外貿,也是騙你的。在N市的第一年,文森不讓我和外界接觸,我就一直躲在唐人街一個華人租的房子裏,後來情況好些了,用Sum這個名字辦了證件,去念了社區大學,平時半工半讀,端過盤子洗過碗。你不是很驚訝我會拆螃蟹?因為我在日料店打過半年工。”
聽到這兒,林春水倒是有點怔住了。她確實沒有想過,天之驕子一樣的沈時和,也會有過這樣落魄的時候。
“回國後我也一直在騙你。我參加校慶會是故意的,我以為你也會去。去你公司找你,大部分時候也不是為了工作,就是為了見你。你的領導幾次打探,我沒有否認,因為我希望她能幫忙,在我追你時能增加一點籌碼。”
“我對你過去的感情經歷並沒有那麽不在意。每次秦朝賢聯系你,我總是找借口打斷你們的聯系,因為我沒有你以為的那麽大方。我會嫉妒,嫉妒你和秦朝賢,嫉妒所有曾經接你下班的男人。”
“我不善良,也不孝順,我的父親和母親一樣悉心養育我,但我這次把他抓進牢裏,就算他腿斷了也沒有去看他。”
“我沒有功成名就,也不是衣錦還鄉。”
“阿水,我這幾年,過得很不好。”
似乎是為了不給對方反駁的機會,沈時和沒有停頓地把自己的陰暗面全都袒露出來。然後,像是等待宣判一樣,不再出聲。
良久,林春水才訥訥地開口。
“你為什麽……”
為什麽要騙我。
為什麽,現在又要把實話講出來。
“因為我害怕。”
電話那頭很輕地笑了一下,那笑聲聽起來似是虛弱的。
“我怕你覺得我自私、沖動、嫉妒,也怕你認為我這麽多年碌碌無為,一事無成。怕你看清楚我的真面目,知道我只是一個失敗的人,就不會再喜歡我了。”
愛所帶來最大的痛苦,大概是因為人在愛裏,會發現自己的無能。
當他被人威脅,被限制在唐人街陰暗的角落裏,當他被牽扯進罪案卻無法逃離,當他渴望回來,卻回不來時,愛情的存在並不能幫助他,反而會嘲笑他。
瞧啊,口口聲聲說愛人,你的愛有什麽用嗎?
愛情既不是萬能靈藥,也不是超能力,它是感情,就只是感情——人類過剩的多巴胺分泌中,極其微乎其微的一部分。
可偏偏就是這樣微弱的一丁點兒存在,如鬼影一般地牢牢將他的靈魂捆綁、鞭笞,令他在過去的一千多個日夜,沒有一分一秒可以從這種痛苦中解脫。
如今,他終於將這份愛,也將這份痛楚坦白。
如同罪人向牧師告解,又好似罪犯向法官自首,他將他的困惑、他的危險、他的失敗雙手奉上,再沒有絲毫遮掩。
最後,他問道:“你知道我最差勁的地方是什麽嗎?”
林春水怔怔地接了話頭:“是什麽?”
沈時和深吸一口氣,說:“是就算明知自己不夠好,卻依舊想要你留在我身邊。”
空氣頓時安靜下來。
夜風從話筒旁邊擦過,傳送出輕微的噪聲,背景音則是沈默,長久的沈默。
就在沈時和以為自己不會得到回答的時候,順著夜風,話筒那頭傳來一個輕盈溫軟的聲音。
“沈時和,你還在醫院嗎?”
林春水沒有回答他的問題,而是溫柔地反問他。
“你在哪兒?我想來找你。”
這回,輪到沈時和那邊安靜了。
過了一會兒,他低聲開口。“我在你以前住的這套房子裏。”
林春水很驚訝,不自覺仰頭看了看樓上還黑著的窗口。不過她很快就反應過來:“我這就來。”
她仍把手機舉在耳邊,電話兩頭的人都很有默契地沒有掛斷,話筒裏聽得到彼此的呼吸。
一下,一下,漸漸趨於同頻。
林春水輕車熟路地進了小區,上了電梯,然後走到了門口。
“沈時和。”她敲敲門。“是我。”
可能是沒有想到她這麽快就到了,房裏安靜了片刻,才響起匆忙又淩亂的腳步聲。
房門打開,借著樓道裏昏黃微弱的光線,沈時和英挺的面容從黑暗中浮現出來。很快,又退回了黑暗中去。
“進來吧。”
林春水跟著進去,站在玄關處,下意識地想要按下開關,把燈打開。
但沈時和馬上說:“別開燈。”
林春水的手一頓,從開關上移開,反手將門關上。
屋裏黑漆漆的,只能借窗外透進來的一點路燈光線,描出一個高大的人影。
那個藏在黑暗裏的人影輕聲開口:“你為什麽在這裏?”
林春水覺得自己變得狡猾了,她第二次反問回去:“那你呢,你為什麽在這裏?”
黑暗裏傳來輕微的笑聲。
林春水也笑了。
這種時候彼此追問這個問題已經沒有太大的意義,他們的同時到場,其實就已經是一種答案。
在一片黑暗中,沈時和問道:“阿水,你還願意要我嗎?”
其實他想問,你還願意愛我嗎。但是,他想——算了,就算沒有愛,只要阿水願意要他,就很好了。
原來半年前林春水答應和他覆合,就是這樣的心情。
沒有愛也沒關系,只要在一起就好了。
沈時和終於遲來地理解了她,理解了這種不抱期待的愛意。
林春水沒有回答,而是一步步朝他走進。沈時和站著沒動,任她靠近了,試探地伸手碰了碰他的臉。
沈時和沒躲,林春水的手輕輕向下移動,摸到他的頸部,動脈在她的指尖一跳一跳地經過。
她的手再向下,解開了他的衣領。
這回沈時和動了,伸手握住了她的手腕。
“為什麽?”林春水踮起腳,貼近他,吐氣在他耳邊,“不喜歡我碰你嗎?”
沈時和一頓,手不自覺松開了一點。
他低聲回答:“因為我……不夠好。”
然而今天的林春水一改往日的審慎內斂,她非但沒有適可而止,反而得寸進尺。在沈時和說話的時候解開了他的衣領,又往下解開了兩顆扣子。
她的手輕輕落在他的胸口,不需要用力,就感覺到了掌下些微凸起。
沈時和的手仍然輕輕握著她的手腕,可是沒有再用力了,而是隨著她移動。
林春水試探地繼續解扣子,直到將他的襯衫完全解開,兩人之間變得無所阻攔。
她很慢地在他的身上探索,和記憶中不同的是,她的手掌所及之處,不是記憶中完美到可稱漂亮的皮膚,而是到處都有凹凸不平的起伏。
盡管看不見,但她知道沈時和一直垂著頭,在她的手四處漫游時,始終感受著她的呼吸,她的情緒。
林春水的撫摸不帶情欲,仿佛只是在檢查一件私有物,從前胸來到後背,又從後背落到腰際。
她終於明白了沈時和說的那句“我不夠好”是什麽意思。
“是五年前受的傷嗎?”她問。“你總是不願意我碰你,在醫院裏也不想要我檢查你的傷勢,是因為不敢給我看嗎?”
沈時和低聲“嗯”了一聲,語氣似乎很隨意。但林春水感覺到他的肌肉緊繃,身體僵硬,當她的手終於離開的那一刻,他的呼吸一頓。
下一秒,林春水把頭輕輕靠在了他的胸口。
“沒關系。”
她說:“不夠好也沒關系。”
然後她伸手抱住了他。
沈時和遲疑片刻,也俯身將她環抱。
他的吻落在她的發間,呼吸印上她的臉頰。他喃喃自語,又好像追問:“真的嗎?就算我不夠好,你也還會喜歡我嗎?”
林春水仰頭,雙唇在他冒出胡茬的下頦輕輕碰了碰。
“我也騙過你。”
“每次你想解釋舒泠的事情,我都說不想聽。其實不是不想,而是不敢。我怕聽到你和她的細節,我會嫉妒得發瘋,怕再不能維持內心的平靜,心平氣和地和你相處。”
“我跟你說約時間一起去拜訪我媽媽,也是騙你的。其實她不希望我和你再一起,我不敢告訴你,又不敢頂撞她,每次夾在中間都很為難。”
“還有你第一次邀請我去北城的時候,我說考試的結果還沒出來,還要再等等。其實我也騙了你,我沒有考上,但我還是想要去北城,想要去見你。”
“我也嫉妒,我也懦弱,我也有過失敗。”
林春說話還是溫吞,還是習慣性地遲疑,但凡事聽到這句話的人,都不會覺得她是一個膽小鬼。
“沈時和,我也並不完美。”
是否天底下純真的戀人都像歐亨利筆下的麥琪和吉姆,為了討對方的歡心,交換自己最珍貴的寶物,最後卻雙雙落空。
他以為她只是愛自己的善良,為此掩藏起內心的汙齪。
她以為他只是暫時的停靠,所以克制自己的獨占欲。
他們向彼此藏起自己身上那些不夠完美的地方,以此期待愛神短暫的垂憐。到頭來,不過是愚人的作繭自縛。
唯一值得慶幸的,是他們都沒有想過要做一個審時度勢,及時止損的聰明人。所以兜兜轉轉,最後還是這兩個笨蛋走到了一起。
“沈時和,有沒有一種可能——不是只有完美的人才有資格被愛的。”
林春水牽著沈時和的手,走回墻邊,按下了吊燈的開關。
沈時和乖乖任她牽著,在燈光灑下來的那一刻,下意識地閉了閉眼。隨後,他慢慢睜開眼睛,看到林春水站在離他很近的地方,朝他微笑。
好像這個時候才是他們的久別重逢,兩個笨蛋騙子終於坦誠相對,他們終於可以補上那句當初沒能說出口的“好久不見”。
而他終於可以放心地親吻他的安琪兒,再也無懼自己的過往會成為揮之不去的噩夢。
林春水回吻他,如同從前一樣。既青澀又大膽,既溫存又熱烈。
沈時和終於放任了自己的欲念,把林春水抱了起來,像抱一只小動物那樣,讓她的雙腿纏在他的腰上,邊親邊慢慢朝某個房間走去。
等到林春水重新睜開眼,發現自己回了她以前的房間,她的床、書桌、櫃子,都被找了回來,布置得和從前一模一樣。
沈時和把林春水放在柔軟的被褥上,慢慢朝她壓下來。
林春水溫順地躺在他身下,微微仰起頭看他,表情純情而羞澀,眼神卻始終不曾移開。
在林春水的註視下,沈時和慢慢脫下了襯衫,在昏黃的光線下完整地袒露出他的身體,暴露出那些縱橫交錯的傷疤,也是他所犯原罪的證據。
林春水一只手撐起自己,另一只手緩慢地覆上他的胸膛。
曾經林春水覺得沈時和給她的愛情像一把沾了糖水的刀,每和他靠近一次,就在她的心上劃出一道口子。
甜蜜如此膚淺,而痛苦如此劇烈。
但奇怪的是,他既是她的那道傷,又是治療傷口的那劑藥。沈時和的愛情帶來的痛楚,也只有沈時和能夠撫慰。
而直到今天,她才知道,原來她也是沈時和的傷和藥。
愛和痛相當,辜負與熱愛等長。
在狹小的空間裏,他們溫柔而綿長地接吻,不在乎時間,不在乎一切。
直到她感受到了什麽,動作出現了片刻的停頓。
沈時和也停下來,低著頭看她,眼神直接。
“其實我還騙了你一件事。”
他像林春水剛才對他做的那樣,輕巧地解開了她的第一顆扣子。
“其實我早就想……”
他彎下腰,在她耳邊輕輕說了幾個字。
林春水的臉頓時漲紅。
在被春風環繞的夜晚,沈時和終於做了他第一次到訪這間房間時就想做的事。
他知道別人沒有發現林春水漂亮,只是因為從來不曾將目光放在她身上。只要在她身上的目光停留得久一點,就會發現林春水其實很有勾人的本錢。
她是不懂得如何開花的玫瑰,也是不知道如何歌唱的海妖,是木訥寡言、連媚眼都不會拋的狐貍精。
幸好沈時和發現了她,在她的身體裏找到了玫瑰,海妖,和狐貍。
沈時和慶幸自己比別人發現得早,卻又遺憾還不夠早,更後悔了浪費了如此多的時間。
這個世界每天有億萬人來來去去,他只渴望一個人的停留。
像櫻桃樹渴望春天,像詩人渴望落日和月亮。
沈時和想要林春水,想要她永遠在他身邊。
春風來了又走,月亮升起又落下。
當雲城初春的晨光灑在淩亂的窄床上,沈時和心血來潮,說想要有一張和林春水的合照。
林春水迷迷糊糊地被拉起來,軟綿綿地窩在身後人的懷裏,眼睛都睜不開,頗為朦朧地被拍了照片。
同樣是幾乎一晚沒睡,沈時和一改昨天晚上那副陰沈頹喪的模樣,看上去神清氣爽,穿上衣服簡直可以出去晨跑。
他拍照之後,在手機上調擺了許久,最後設了個屏保。
“總算有張和你的正經合影了。”說完,心滿意足地摟著人又躺了回去。
林春水回籠覺睡到一半,突然想起什麽,轉身推了推他。
“沈時和。你的錢包……”
她咬了咬唇,心想昨晚什麽話都說了,這點小事也不算什麽,就心一橫,終於把這個從沈時和剛回國就想問他的問題問出來了。
“你錢包裏為什麽會放舒泠的照片?”
被她推著半坐起來的人怔了一下,英俊的臉上難得露出一個可以說是呆傻的表情。
“啊?”
沈時和腦子還呆著,手已經自動在衣服口袋裏把錢包掏了出來。對折式的錢包打開,直接露出了插在透明的卡片夾裏的照片。
那是一張從合照上裁下來的照片,所有人都穿著高中時期的校服,應該是畢業前全校學生都會拍的班級留影。
被裁下來的部分裏,沈時和站在下面一排的右側,他的左邊確實站著舒泠,但是在他們這一排的上面,舒泠的左上方,站著十八歲的林春水。
林春水也在笑,抿著唇,笑起來臉頰微微有點嬰兒肥,十分青澀,也十分動人。
照片裏除了熟悉的三張面孔,還有好幾個人。拍照時所有人都擠在一起,林春水站的位置不遠也不近,照片再多裁一點就會把她的臉給裁掉。
可以想見沈時和在裁剪這張照片時是多麽的煞費苦心,才把相距有一定距離的兩個人都擠進了錢夾裏這個捉襟見肘的空間。
林春水捧著這張舊照片,半晌沒說話。
“咳。這是從學校的網站上找到的。我那時候沒有你的照片,你也不會把自己的照片發到網上,所以我就去找了這張照片打印出來……”
“但我確實沒註意,舒泠也在這上面。對不起,我實在是……”
沈時和尷尬地道歉,深覺自己一大清早實在是沒事找事,給自己找了個好大的麻煩。
林春水轉過頭看著他,目光水靈靈的,不說話,可是眼裏有幾分笑意。
沈時和看得嗓子發幹,一些不太好的念頭又浮現上來。
他把笑得不可開交的林春水壓回了床上,俯身在她耳邊說對不起,節奏和姿態如今都已經異常嫻熟。
“我還沒有學會怎樣做一個合格的男朋友,所以,現在我要重新開始追你。”
他用不太鄭重的姿勢鄭重地請求她。
“不要太快答應我。”
窗外漸漸有了車水馬龍的聲音,塵世的煙火從民居中漸次升起。
春光正好,正是相愛的季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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