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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死亡是涼爽的夜晚(孟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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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死亡是涼爽的夜晚(孟煙)

我不要哭,要笑。

從小在醫院長大,吃藥打針都是家常。我根本不羨慕他人的生活,因為我不知道,什麽才是應該被羨慕的生活。

爸媽總是一臉憂傷,看到我卻又強顏歡笑,想讓我成為世上最幸福的小孩。

他們說,我是上天的饋贈,是最好的禮物。

我也知道,我很珍貴。對於他們來說是,對我來說也是。

是什麽時候嘗到自由的滋味呢?在考荃央回到霧都的那個夏天。

考荃央又跟姨夫吵架,他怒氣沖沖地離開了家。我好想和他一同前往,可回頭看了看媽媽,我閉上了嘴。

“要和我一起去找表哥嗎?”大姨溫柔地問我。

我懵懂地點頭,感覺下一秒就是幸福。

那是我一生的夢境。清澈的小河,搖曳的樹林,漂浮在空中的螢火蟲,突然打開了我的世界。

後面,媽媽把我寄放在大姨家,我終於可以偷偷地行動。我經常跟著考荃央,看他獨自在那裏生悶氣。

然後拍拍屁股看著我,“走吧,帶你去玩。”

托考荃央的福,我有了叛逆的餘地,有了可以作威作福的對象。

他會照顧我,卻從來不會幹涉我。

從此,我豐盈了很多體驗。

後來,他們搬了家,在有點遠的另一個小鎮。再過了一年,姨父去世了,院子裏開滿了花。

又過幾年,考荃央升學離開了小鎮,雖然每學期都會回來,但我看得出,他終究會離這裏越來越遠。

而我,永遠稀裏糊塗地,停留在原地,不知所去。

我沒什麽朋友,因為我像易碎的瓷器,我不願意結交流水的朋友,他們也不想做好我隨時離開的準備。

十六歲那年,考荃央給我從國外帶回來了一個

單反攝像機。我看著那個笨重的東西,不知道這個盒子能留住什麽。

我第一個留住的是同一個病房的小金。她第二年去世了,笑容永遠留在我的相冊裏。

我發誓,永遠不再拍人像。

後來,我跟著電影和小說裏的少女那樣學,經常請病假跑出去采風,爸爸很生氣,卻也無可奈何。嘗到一點甜頭,我打算去流浪。

考荃央不準,他非要我讀大學。於是我讀了勉強感興趣的攝影專業。

老師拿到我的第一副作品,說我是個天才。果然,我的作品屢屢得獎,還被拿到國際攝影展參展。漂洋過海那麽遠,可惜我的身體不允許我跟它們一起去現場。

當然天才。一個困於牢籠的人,看世界的角度怎麽可能和常人一樣。對於他們來說新奇的角度、奢侈的靈感,不過是要以自由和寂寞為代價。

我要生命,要浪漫,我要自由,要最純真的生機。

20歲那年,我到上城,遇到了我的主治醫生。

一個軍醫,高高的個子,留著利落的短頭發,長得很漂亮,看起來卻清冷的樣子。

“你好,我叫傅青華,你的主治醫生。”聲音像玉碰撞的清響。

我沒有頭發,瘦得幹巴巴的,臉頰凹陷。第一次,低下頭感到一種自卑和窘迫。

也許我還是在意的吧?美貌什麽的,我很在意。

我開始打扮。學著美妝博主,開始化妝,開始穿搭。每天最期待的,就是她來查房。

“真好看。”傅青華臉上總是帶著笑意。

我第一次有了驕傲的感覺,我也有了可以展現的一面。

這一年,我的攝影事業蒸蒸日上。我成了國家地理的招牌攝影師,成了各大攝影展隆重的介紹對象。我很神秘,似乎在四處旅行。

但實際上,我的活動範圍很有限。對我來說,只有醫院內和醫院外。

攝影燃盡了我醫院外大部分的時光。

那天我看到了傅青華的手機壁紙,是我拍攝的風景照。

“我喜歡你拍的夜晚。”傅青華毫不掩飾讚賞。她知道那是我。

“謝謝。”

她很懂我。

很多人說我的夜晚彌漫著死寂的氣息,是一座詭異又蹊蹺的墳墓。大錯特錯,對我來說,那是一種新生。

是貪婪的欲望,不盡的夢想。

傅青華對我很好。她會給我送很多小禮物,美味的糖果,小兔子掛飾,相機鏡頭,相機包,口紅,好看的裙子。

她會在換班後帶我去天臺看星星。她知道,我喜歡這樣的風景。

“明天是情人節了,我從來沒有過這樣的節日。”我感嘆。

也許滿足病人的願望是她的職責。第二天,傅青華送給我了一大捧玫瑰花。我帶著玫瑰的香氣,心滿意足地走進了化療室。

我以為傅青華不會明白我的心意。但在一個熟睡的午後,她偷偷吻了我。

我當然沒睡著,睜著眼睛抓住了她。

她笑,“你沒睡呀。”

她握住了我的手。

於是我們偷偷摸摸地約會。

邊緣之戀,我學會了這個詞。

傅青華在這個醫院掛職,兼職做一些前沿的醫學研究。她從國外引進了一套新的治療方案,可以治療我的病癥,但卻有很大的風險。

可不管是怎麽樣的機率,對我來說,換算過來,只有一半一半。

做,或者不做。

我堅持要做。

我想多看看這個世界,多讓它為我停留片刻,多在傅青華的身邊待一會兒,多看看愛人的側臉。

她第一次那麽冷漠又強硬地拒絕了我,我的父母也極其反對,只有考荃央屁話最少。

他說,隨你。

傅青華抱住我,求我不要離開她。

那麽冷靜果斷的女人,遇到再駭人的傷口都沒眨過眼,如今居然迷茫又脆弱。

我知道,她怕失去我。可我又何嘗不想多陪一陪她。

我們都有自己的理由,而我只是想要多自由一點,多去體驗快意的人生。

於是我再次逃出醫院,一路南下,跑到了四季如春的春城。

那裏好多奇葩的人物。有自己跑來跑去形成一條產業鏈的花田園主,有在那裏開虧本跳舞西圖瀾婭餐廳的老太太,還有騎著自行車從霧都過來只為吃一碗餌絲的大學生。

我問了他們同樣的一個問題,你為什麽要這樣做呢?

他們給了我同樣的答案,這是我想做的,我感到幸福。

攝影和旅行就是我想做的,我感到幸福。

我想到了一只朝生暮死的小蟲。朝聞道,可以夕死矣。

我一定要手術。

我跑到了考荃央家。

起因是在版納遇到了穿著傣族民族服飾拍照的大姨,她要去騎大象,隨便拉了個人幫她拿包。

“煙煙?”她更高興了,攛掇我一起騎大象。

“要不要回落雲鎮看看?”她笑著問。

我二話不說,下了大象就上了飛機。

“你真他媽的是個絕世大美女。”考荃央見到我的第一面如是說。

聰明如他,一定猜到了我到這裏的原因。但他不問也不說。

我們都是怪人。一個非要去流浪去做沒有多少成功率的手術,另一個不做他的富N代或者精英律師非要去燒烤。

考荃央大概是我以前和這個世界少有的聯結。後來多了傅青華,現在又多了個花憑。

我以前在活動現場看到過花憑,驚為天人。他驕傲地頷首,像一只高貴的白天鵝。雖然大眾對他褒貶不一,花瓶頂流,知名綠茶。但我看得出來,他跟我是一類人。

戴面具的人,不值得他人悲傷。

那天在花房,外面下著雨,裏面卻是絢爛的寧靜,我突然摒棄掉了我的誓言。我明白了攝影的意義就是留住當下的一切。此刻,就無比的美好。

我給考荃央和花憑拍了合照,照片裏的人笑得燦爛。

我和花憑約定,讓他做我的嫂子,可憐可憐我那油膩又土氣的孤單表哥。

花憑害羞地點點頭,說自己盡力。

至於為什麽我會看出花憑喜歡表哥,也許因為我真的是個天才吧。

開個玩笑,沒有人會和我表哥同一屋檐下而不喜歡他。我隨口一問,他只是自己露出馬腳。

傅青華每天鍥而不舍地給我打電話、發訊息,我都沒有回覆。

我沒有生氣。

好吧,我生氣。傅青華不可能不理解我,她只是不支持我。

而我,要堅持我的選擇,做最堅決的反抗。

我最後一次接了她的電話,不出意外仍以爭吵結束。

沒想到她冒著雨連夜開車到了這裏。

考荃央問的時候我已經大概猜到了是她。她是我的摯友,我的愛人,我的知己。可她也沒有支持我的選擇。

她依然勸我放棄手術,氣得我摔了她去年送我的保溫杯。

她仍好聲好氣地勸我。

“我要的,是選擇。”我說。

選擇束縛還是自由,選擇生命還是死亡,選擇留下還是道別。

我已經做出選擇了。

我先是我,才是她的愛人。

她的嘴巴微乎其微地往下撇了撇,秀麗的眉緊皺,然後又恢覆往常的鎮靜溫和。

“回去吧,做手術。”她終於妥協,也學會接受不舍和不安。

一路司機開著車,路上下著大雨,我卻心情很好。

傅青華面無表情,但還是在下車時抱住了我。

她的頭發長了很多,她說那是留來以後給我做假發用的。

“小刺猬。”她摸摸我的頭。

“明天就成小光頭了。”我皺著鼻子。

路上的時候,花憑給我發了微信。讓我好好休息,早日康覆。

我又一次感受到了涼爽。

頭發再次被剃掉,但下次,或許會毫無阻攔地生長了。

進手術室的時候我很放松,甚至吹起了口哨。我已經做了我想做的事了。

活在當下,就足夠了。不去想什麽未來或以後,忘掉過去的煩憂,追逐每一天的快樂。

我給那幾個人寫了信。不管我怎麽出來,都要笑,不準哭。

為他人而悲傷是最沒有意義的事。我不能感同身受,他們卻傷了自己。那就是天底下頂級愚蠢的行為。

我最討厭眼淚,最討厭同情。我要一望無際的曠野,在上面狂奔,這於我而言就是重生。

死亡是涼爽的夜晚,是平靜的餘生。我閉上了眼,這在我的心底,是自由的餘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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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來自海涅《還鄉曲》

*朝聞道,夕死可矣。——《論語·子路》

隨心所欲,朝聞夕死。孟煙要的是沒有拘束、沒有病痛的生活,她不畏懼死亡,也從未放棄對生命的熱愛和對自由的向往。

至於為什麽單獨為孟煙寫一篇呢?其實這本書裏的主人公,都是一類人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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