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三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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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三更)
11年前
那年夏天還是一如既往的悶熱。
從醫院回來的時候,餘夕琛整個人沈默不語。家裏人的臉色也不怎麽好看,媽媽一直在掩面痛哭,那聲音哭的他心都要碎了。
那年他13歲,眼睛一天比一天不好,他一直沒有跟媽媽說,直到最近實在是難受的厲害。父母帶他去醫院裏一查,回來就成這樣了 。
年幼的他聽不懂什麽專業性的名詞,只是知道他的眼睛,恐怕真的很難治愈。
醫生說他的眼睛會越來越差,直到失明。那一瞬間,巨大的恐懼感把他包裹住,讓他喘不過氣來,醫生說其實這個病是有可以治療的方法的。
母親要瘋了,控訴著對醫生說只要自己能好起來什麽都願意。
他的眼睛見不得光,所以媽媽給他準備了一條白色的絲帶,纏繞在他的眼睛上,以防餘夕琛突然控制不住自己睜開。
用藥很貴,每天都要吃,苦的要死。
治療費更加費錢,家裏本來就不算很富裕,這一下使他們家的負擔變得很重了。父母買了套房子,本來就有一些債,現在只好繼續水上加霜。一些親戚什麽的,還會借給他們,但是一些朋友就對他們有些反感了。
被蒙上眼睛的餘夕琛感覺很無助。
媽媽不知道怎麽了,突然大喊大叫。
餘夕琛沈默的坐在沙發上,無論怎麽地,母親都不想讓他去盲人學校上學。她覺得自己的孩子只是病了,會好的,她不接受。
父親拗不過她,無奈的給他辦了休學手續。從此在別人有機會在學校裏上學的時候,餘夕琛一個人在家裏看店。
父母本來是做小生意的,但奈何不賺錢,為了給他治病,每天都在外面找工作白天上班完之後,晚上還要加班。父母兩人的學歷都不高,找不到什麽好工作,只能幾千幾千的攢。
這花點自然也就被耽擱了,餘夕琛一直沒有搬過家,現在開花店也只是在原來的基礎上改了一下。
因為欠錢太多了,花店裏面甚至都沒有開空調,只有一個不大不小的風扇對著人吹。
花店裏根本沒有人進來,餘夕琛就這樣百無聊賴在坐的椅子上,他什麽也看不見,連黑色都沒有。
指尖碰到一個硬的圓柱體,他摸了摸,是一支筆。
他突然就心血來潮,抽屜裏面放著一些便簽紙。他把它摸出來,拔開筆帽,在上面胡亂的寫字,但是落筆的時候又不知道寫什麽。
停停頓頓幾次,最後他還是準備寫琛這個字。
小時候,爸爸媽媽對他說過,自己是他們的寶貝,兩個人是在傍晚的時候成為情侶,也是在傍晚的時候求婚成功。
餘夕琛這個名字就是這麽來的。
他很小,就知道琛是珍寶的意思。
什麽都看不見,只能憑著感覺和自己的記憶來寫。
邊上突然傳來一個稚嫩的聲音,“你在寫什麽?我看一下,探……為什麽要寫這個字?”
餘夕琛拿筆的手頓住了,他柔聲說,“小朋友,你是一個人嗎?你家長在哪裏?”
那聲音聽起來就有些沮喪了,“我不是一個人,我媽媽在外面呢,我到裏面來玩玩,本來想蹭個空調的,所以說你為什麽寫這個字啊?”
“因為是我的名字啊?”餘夕琛沖著聲音的方向,溫柔的笑笑,他柔聲說,“不是探,是琛。”
“你在瞎說,你寫的明明就是探,一看就是提手旁嗎?怎麽可能王字旁上面還會超出一一豎來?”
他張了張嘴,最終無奈的嘆了口氣,他不打算與小孩子爭。於是便點著頭對那孩子說,“那就是探吧。你叫什麽名字?”
“嗯?我嗎?家裏人沒怎麽叫過我大名,他們管我叫幺兒。”那是聲音說著,“你也可以這麽叫我,我叫江暹。”
“幺兒”餘夕琛輕輕的喚道,手指在桌子上摸索了一下,終於觸碰到一塊溫熱的皮膚,“找你媽媽好嗎?不要走丟了。”
現在想起來,那個時候真是好笑,當時的自己根本沒有在意對方叫什麽名字,也根本沒有記住,只是一閃而過罷了。
然而江暹,他自始至終讀的就是錯的。
“哎呀,你不要著急嘛,我媽媽知道我在裏面,我就想和你聊會天!”江暹不開心的撇了撇嘴,趴在櫃臺前面,好奇的看著他臉上的白布。
“你臉上是什麽?為什麽要帶這個東西?”男生天生好奇心強,看到一些稀奇的東西,就想鉆研到底。
“什麽?”餘夕琛看不見,也自然不知道他指的是什麽,楞了兩秒鐘才反應過來,對方指的是他臉上帶絲帶,他恍然大悟,笑道,“這個嗎?哥哥眼睛不好,不能看見陽光,所以帶這個。”
“哦。”江暹安靜下來了,但他這個年紀是最閑不住的,不一會兒,他便又鬧騰起來。
“你是我哥哥嗎?你比我大嗎?你今年幾歲啊?你不上學嗎?哦,對哦,今天是周末,我前幾天早上經過你家近的時候,你也不上學啊!”他一問起來就問個沒完沒了,心中仿佛有十萬個為什麽那樣。
餘夕琛扶額,但他還是一個又一個耐心的回答了他的問題,“我現在13歲,也不知道你多大,聽你的聲音應該比我小。因為我看不見啊,所以說我上不了學。”
江暹立馬發出一聲驚呼,“我今天12!那你就是我哥哥了,小探哥哥,我能這麽叫你嗎?”
小孩子生性頑皮,餘夕琛閉著眼睛搖了搖頭,無奈的笑笑,“你想怎麽叫就怎麽叫吧,沒關系的。”
一個溫柔的女聲從門口傳來“幺兒,快來了,車子要來了!”
他回答了一下,向門口跑去,想到什麽,就立馬轉身跑回來,踮起腳尖,趴在櫃臺上面一臉認真的看著餘夕琛,雖然明明知道他看不見。
“我們交個朋友吧!我剛剛搬過來這邊才一個月,以後有時間的話,我會經常來找你玩的!”男孩的聲音熱情興奮,是所有這個年紀的男生都應該擁有的熱烈。
他太高興了,也很期待,即使看不見對方臉上的神情,餘夕琛也不舍得拒絕他。
他沖他笑了笑,輕輕的點頭。
對方歡呼雀躍地離開了,聲音漸行漸遠。
他離開的時候,往他手中塞了個東西。餘夕琛頓了頓,上方摸起來是圓的,下方摸起來是一根長條的棍子。
一顆糖。
餘夕琛的思想漸漸飄遠,他緊緊攥著這顆糖,忽然就笑了。
自從他沒有去學校之後,朋友都和他漸行漸遠,他們開始沒有共同語言,甚至一個月都見不了幾面,餘夕琛成為一了個人。除了今天這小孩子和他聊天之外,他基本上一個月都沒開口了。
鬧鐘在這個時候響了起來。
他伸出手,往左上方拍了兩下,沒拍到,指尖碰到了一個冰冷堅硬的金屬外殼。他嘆了口氣,失明的日子真的很不方便,什麽都看不見,會讓人有一種由心底散發著恐懼感。
該喝藥了。
爸媽給他看了很多醫生,中醫西醫都有,中藥和西藥混雜在一起喝。口腔裏面只有苦的味道,餘夕琛不喜歡。
實在苦的不行了,他才驚覺手中還攥著一顆糖。他來回倒騰了幾下,撕開了外包裝。好吧,至少市民拆這種東西,還有一種盲盒的感覺,他苦中作樂的想。
口腔裏面被一股甜味入侵,沖散了直鉆心底的苦。
草莓味的。
很甜。
在餘夕琛的眼睛還好的時候,他經常吃,吃到甚至有些膩,那個時候他覺得自己一輩子都不會再碰草莓味的糖了,太甜了,甜到讓人發苦。
然而,現實就是這樣,他再也沒有能力自己一個人去不遠處的小賣部買上一顆草莓味的棒棒糖。
他突然就很想哭,纏在眼睛上的絲帶被淚水打濕 。
可能來自陌生人的善意,就是那麽讓人感動吧。
不,他和那個小男孩是朋友了,他的朋友給了他一顆草莓味的棒棒糖,是他最喜歡的口味。
從那之後,餘夕琛開始瘋狂的迷戀甜味,哪怕嘗到膩,也還是打心底的喜歡,一部分是因為他對那種苦的深惡痛絕和打心底的害怕,另一部分是他剛剛交了沒多久的朋友,就他一個人在他最害怕的時候,遞給了他一顆草莓味的棒棒糖。
藥物的苦味和糖的甜味混雜在一起,餘夕琛終究什麽都吃不出來了。
自從生病之後心灰意冷的他,突然又有了期待。
那個小男孩說他會經常來找他玩的,那麽他就等著,等著他來找自己。
他終於又有可期待的東西了,他一直在等待,這一回,他終於可以有等待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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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年前
那年夏天還是一如既往的悶熱。
從醫院回來的時候,餘夕琛整個人沈默不語。家裏人的臉色也不怎麽好看,媽媽一直在掩面痛哭,那聲音哭的他心都要碎了。
那年他13歲,眼睛一天比一天不好,他一直沒有跟媽媽說,直到最近實在是難受的厲害。父母帶他去醫院裏一查,回來就成這樣了 。
年幼的他聽不懂什麽專業性的名詞,只是知道他的眼睛,恐怕真的很難治愈。
醫生說他的眼睛會越來越差,直到失明。那一瞬間,巨大的恐懼感把他包裹住,讓他喘不過氣來,醫生說其實這個病是有可以治療的方法的。
母親要瘋了,控訴著對醫生說只要自己能好起來什麽都願意。
他的眼睛見不得光,所以媽媽給他準備了一條白色的絲帶,纏繞在他的眼睛上,以防餘夕琛突然控制不住自己睜開。
用藥很貴,每天都要吃,苦的要死。
治療費更加費錢,家裏本來就不算很富裕,這一下使他們家的負擔變得很重了。父母買了套房子,本來就有一些債,現在只好繼續水上加霜。一些親戚什麽的,還會借給他們,但是一些朋友就對他們有些反感了。
被蒙上眼睛的餘夕琛感覺很無助。
媽媽不知道怎麽了,突然大喊大叫。
餘夕琛沈默的坐在沙發上,無論怎麽地,母親都不想讓他去盲人學校上學。她覺得自己的孩子只是病了,會好的,她不接受。
父親拗不過她,無奈的給他辦了休學手續。從此在別人有機會在學校裏上學的時候,餘夕琛一個人在家裏看店。
父母本來是做小生意的,但奈何不賺錢,為了給他治病,每天都在外面找工作白天上班完之後,晚上還要加班。父母兩人的學歷都不高,找不到什麽好工作,只能幾千幾千的攢。
這花點自然也就被耽擱了,餘夕琛一直沒有搬過家,現在開花店也只是在原來的基礎上改了一下。
因為欠錢太多了,花店裏面甚至都沒有開空調,只有一個不大不小的風扇對著人吹。
花店裏根本沒有人進來,餘夕琛就這樣百無聊賴在坐的椅子上,他什麽也看不見,連黑色都沒有。
指尖碰到一個硬的圓柱體,他摸了摸,是一支筆。
他突然就心血來潮,抽屜裏面放著一些便簽紙。他把它摸出來,拔開筆帽,在上面胡亂的寫字,但是落筆的時候又不知道寫什麽。
停停頓頓幾次,最後他還是準備寫琛這個字。
小時候,爸爸媽媽對他說過,自己是他們的寶貝,兩個人是在傍晚的時候成為情侶,也是在傍晚的時候求婚成功。
餘夕琛這個名字就是這麽來的。
他很小,就知道琛是珍寶的意思。
什麽都看不見,只能憑著感覺和自己的記憶來寫。
邊上突然傳來一個稚嫩的聲音,“你在寫什麽?我看一下,探……為什麽要寫這個字?”
餘夕琛拿筆的手頓住了,他柔聲說,“小朋友,你是一個人嗎?你家長在哪裏?”
那聲音聽起來就有些沮喪了,“我不是一個人,我媽媽在外面呢,我到裏面來玩玩,本來想蹭個空調的,所以說你為什麽寫這個字啊?”
“因為是我的名字啊?”餘夕琛沖著聲音的方向,溫柔的笑笑,他柔聲說,“不是探,是琛。”
“你在瞎說,你寫的明明就是探,一看就是提手旁嗎?怎麽可能王字旁上面還會超出一一豎來?”
他張了張嘴,最終無奈的嘆了口氣,他不打算與小孩子爭。於是便點著頭對那孩子說,“那就是探吧。你叫什麽名字?”
“嗯?我嗎?家裏人沒怎麽叫過我大名,他們管我叫幺兒。”那是聲音說著,“你也可以這麽叫我,我叫江暹。”
“幺兒”餘夕琛輕輕的喚道,手指在桌子上摸索了一下,終於觸碰到一塊溫熱的皮膚,“找你媽媽好嗎?不要走丟了。”
現在想起來,那個時候真是好笑,當時的自己根本沒有在意對方叫什麽名字,也根本沒有記住,只是一閃而過罷了。
然而江暹,他自始至終讀的就是錯的。
“哎呀,你不要著急嘛,我媽媽知道我在裏面,我就想和你聊會天!”江暹不開心的撇了撇嘴,趴在櫃臺前面,好奇的看著他臉上的白布。
“你臉上是什麽?為什麽要帶這個東西?”男生天生好奇心強,看到一些稀奇的東西,就想鉆研到底。
“什麽?”餘夕琛看不見,也自然不知道他指的是什麽,楞了兩秒鐘才反應過來,對方指的是他臉上帶絲帶,他恍然大悟,笑道,“這個嗎?哥哥眼睛不好,不能看見陽光,所以帶這個。”
“哦。”江暹安靜下來了,但他這個年紀是最閑不住的,不一會兒,他便又鬧騰起來。
“你是我哥哥嗎?你比我大嗎?你今年幾歲啊?你不上學嗎?哦,對哦,今天是周末,我前幾天早上經過你家近的時候,你也不上學啊!”他一問起來就問個沒完沒了,心中仿佛有十萬個為什麽那樣。
餘夕琛扶額,但他還是一個又一個耐心的回答了他的問題,“我現在13歲,也不知道你多大,聽你的聲音應該比我小。因為我看不見啊,所以說我上不了學。”
江暹立馬發出一聲驚呼,“我今天12!那你就是我哥哥了,小探哥哥,我能這麽叫你嗎?”
小孩子生性頑皮,餘夕琛閉著眼睛搖了搖頭,無奈的笑笑,“你想怎麽叫就怎麽叫吧,沒關系的。”
一個溫柔的女聲從門口傳來“幺兒,快來了,車子要來了!”
他回答了一下,向門口跑去,想到什麽,就立馬轉身跑回來,踮起腳尖,趴在櫃臺上面一臉認真的看著餘夕琛,雖然明明知道他看不見。
“我們交個朋友吧!我剛剛搬過來這邊才一個月,以後有時間的話,我會經常來找你玩的!”男孩的聲音熱情興奮,是所有這個年紀的男生都應該擁有的熱烈。
他太高興了,也很期待,即使看不見對方臉上的神情,餘夕琛也不舍得拒絕他。
他沖他笑了笑,輕輕的點頭。
對方歡呼雀躍地離開了,聲音漸行漸遠。
他離開的時候,往他手中塞了個東西。餘夕琛頓了頓,上方摸起來是圓的,下方摸起來是一根長條的棍子。
一顆糖。
餘夕琛的思想漸漸飄遠,他緊緊攥著這顆糖,忽然就笑了。
自從他沒有去學校之後,朋友都和他漸行漸遠,他們開始沒有共同語言,甚至一個月都見不了幾面,餘夕琛成為一了個人。除了今天這小孩子和他聊天之外,他基本上一個月都沒開口了。
鬧鐘在這個時候響了起來。
他伸出手,往左上方拍了兩下,沒拍到,指尖碰到了一個冰冷堅硬的金屬外殼。他嘆了口氣,失明的日子真的很不方便,什麽都看不見,會讓人有一種由心底散發著恐懼感。
該喝藥了。
爸媽給他看了很多醫生,中醫西醫都有,中藥和西藥混雜在一起喝。口腔裏面只有苦的味道,餘夕琛不喜歡。
實在苦的不行了,他才驚覺手中還攥著一顆糖。他來回倒騰了幾下,撕開了外包裝。好吧,至少市民拆這種東西,還有一種盲盒的感覺,他苦中作樂的想。
口腔裏面被一股甜味入侵,沖散了直鉆心底的苦。
草莓味的。
很甜。
在餘夕琛的眼睛還好的時候,他經常吃,吃到甚至有些膩,那個時候他覺得自己一輩子都不會再碰草莓味的糖了,太甜了,甜到讓人發苦。
然而,現實就是這樣,他再也沒有能力自己一個人去不遠處的小賣部買上一顆草莓味的棒棒糖。
他突然就很想哭,纏在眼睛上的絲帶被淚水打濕 。
可能來自陌生人的善意,就是那麽讓人感動吧。
不,他和那個小男孩是朋友了,他的朋友給了他一顆草莓味的棒棒糖,是他最喜歡的口味。
從那之後,餘夕琛開始瘋狂的迷戀甜味,哪怕嘗到膩,也還是打心底的喜歡,一部分是因為他對那種苦的深惡痛絕和打心底的害怕,另一部分是他剛剛交了沒多久的朋友,就他一個人在他最害怕的時候,遞給了他一顆草莓味的棒棒糖。
藥物的苦味和糖的甜味混雜在一起,餘夕琛終究什麽都吃不出來了。
自從生病之後心灰意冷的他,突然又有了期待。
那個小男孩說他會經常來找他玩的,那麽他就等著,等著他來找自己。
他終於又有可期待的東西了,他一直在等待,這一回,他終於可以有等待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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