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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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章
下午的時候,常晴收到了戈雲翰發的信息。
戈雲翰:寶貝穿上次定做的那套香檳色西服吧,在放西服的櫃子裏,找不到的話打給我。
常晴在衣櫃裏找到了戈雲翰說的西服,但他沒穿過西服,打領帶時費了好大勁,好在他手還算巧,在網上學了幾遍就會了。
穿好後常晴坐在一樓餐椅上,靜靜等待戈雲翰來接他。
戈雲翰看到穿西服的常晴不禁一笑,“穿淺色西服要配淺色皮鞋。”
常晴聞言低頭看向自己香檳色的褲子和黑色的皮鞋,似乎確實有些奇怪。“我去換。”他說。
“不用。”戈雲翰為常晴拉開副駕駛門,“反正只有咱們倆,我看你有濾鏡,你穿什麽我都覺得好看。上車吧,時間有那麽一點趕,那家餐廳遲到了就要重約,我好不容易訂到的。”
常晴上車後,戈雲翰一路疾馳,而常晴則看著車窗外陌生的城市心中恍然。
這個城市他沒來過。他和爸爸更傾向於或豪情或旖旎的自然風光,很長一段時間他們都隱居般活動於人煙稀少的地方,而像這樣發達的城市則極少踏足。
爸爸說藝術家要杜絕一切物欲享受,要在清貧中錘煉出非凡的意志。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聾,五味令人口爽,馳騁畋獵令人心發狂,難得之貨令人行妨。是以聖人為腹不為目,故去彼取此。”
爸爸嚴厲的話語言猶在耳,這些年他早已習慣摒棄所謂享受,更準確地說很多時候享受與否於他並無區別。既然爸爸不喜歡那些東西,他隨著爸爸便好了。
在常晴出神的時候,戈雲翰已經把車停到了停車場。
兩人並肩進了餐廳,服務員躬身為兩人引路。
這間餐廳很豪華,他從沒來過這種地方。無論是餐廳金色的地毯、華麗的裝飾,還是服務員恭敬的態度,大概都屬於爸爸最不恥的那種膚淺享受。
“不喜歡嗎?”戈雲翰低聲問。他見常晴從進門起就微鎖著眉,很擔心他不喜歡自己的安排。
常晴舒緩了眉頭,不再去想關於爸爸的事情。
他輕聲說道:“喜歡。”
這是替仝若說的。他的喜歡與否不重要,今晚的一切都是為仝若而安排的。
戈雲翰聽後才放心,“你上次說喜歡這裏的菜,我就趕緊約上了。”
“嗯。”常晴輕輕點頭。
兩人入座,服務員拿來菜單。
“我來點吧。”戈雲翰接過菜單,點的菜全是仝若愛吃的。
等菜上來,戈雲翰忙不疊地為常晴夾菜,其實桌上的菜常晴只要伸手就全能夠到。
戈雲翰用刀切了一塊香草烤雞,沾好了醬汁後遞給常晴。“嘗嘗,新菜。”
常晴接過戈雲翰遞過來的碟子,夾起雞肉送入口中。入口雞肉鮮嫩多汁,佐以濃郁的醬汁,既保留了雞肉本味的鮮美,又增加了一層厚味。
戈雲翰見常晴眼睛亮晶晶的,一看就是愛吃,他的心情就更好了,於是又站起來給常晴盛了一碗腌篤鮮。
待常晴把所有菜都試吃了一遍,戈雲翰舉起一旁的酒杯,說道:“慶祝你的作品順利完結。我今早看了一下,已經有幾萬訂閱了,祝你下本訂閱更上一層樓。”
常晴眨眨眼睛,也拿起了面前的酒杯。
他從來沒喝過酒,但顯然仝若會喝。如果他只喝這一小杯,應該沒事吧。
看著杯中琥珀色的液體,常晴猶豫了一下,在戈雲翰舉杯飲盡後,他把杯放到唇邊嘗了一小口。
有點辣,有點甜,和想象中的味道不同,很好喝。於是常晴又喝了一口。
服務員上前幫戈雲翰倒酒,戈雲翰則面帶微笑地對常晴說:“我特意選的酒,就知道你會喜歡。家裏沒這種酒,我讓人送一批到家裏吧,沒事咱們可以小酌一杯。”
常晴還沈浸在第一次喝酒的好奇中,他點點頭,品味著酒的餘味。
今天一晚常晴都在體驗新鮮事物,第一次來這樣的飯店,第一次喝酒,吃從沒吃過的菜色,還有一個第一次他沒意識到,就是人生中第一次約會。
也許這些都是仝若習以為常的生活,但對常晴卻是全新的體驗。
常晴的開心看在戈雲翰眼裏,令他心情大好。
兩人吃過飯後,沿江轉悠了起來。
兩人都穿著西裝,尤其是戈雲翰,穿了一身深藍色條紋三件式西裝。他白天這樣去上班,已經引起了公司女員工們的側目,都以為老板晚上一定是要去參加什麽重要的酒會。
此時時值初夏,溫度已緩步飆升,好在夜晚的江邊涼風習習。戈雲翰脫了西裝外套拿在手中,露出了裏邊的襯衫和同色內搭馬甲。他本來就身高腿長,這身豎條紋的西裝更顯得他修長挺拔。
“坐會?”戈雲翰回頭問常晴。
常晴點頭。
兩人也不顧都穿著西服,直接坐到了江邊的石階上。
江邊綠化不錯,花草蓊郁,間或一顆顆枝條垂落的柳樹,在清風吹拂下柳條飄飄,讓常晴瞬間有了動筆的沖動。
就在這時常晴的一只手被戈雲翰捉住了,兩人十指相扣,戈雲翰的眼角蘊著濃濃的愛意。
戈雲翰看著常晴說:“完結了就休息一下吧,別像前陣子那樣每天都那麽忙,我都被你冷落了。”
冷落他倒是其次,戈雲翰更擔心仝若的身體。那個催命的小編,一天給仝若發八百條信息,他當年鼓勵仝若簽約,是想讓仝若找到自己真正喜歡的東西,而不是為了給那個漫畫平臺當奴隸。
“其實……”常晴低聲說,“還有番外和福利沒畫。” 就這幾天,那個叫柔柔的小編天天給他發信息,他已經快編不出借口了。他問小編可以不畫嗎?小編斷言說絕對不可以,最多再寬限他幾天,不畫那是肯定不行的。
“什麽?還要畫?”戈雲翰憤憤道,“你是賣給他們了?比周扒皮還黑,一天天就知道催。你不要理她,晚交幾天能怎麽樣?你按你自己的節奏走就行了,不要被她牽著鼻子走。”
常晴替仝若點了點頭。
戈雲翰見常晴點頭,高興地拿起常晴的手在唇邊親了起來。
常晴則下意識地縮手,可惜兩人不論身高或力量都過於懸殊,他抽了幾抽,戈雲翰卻攥他更緊了。
“沒人。”戈雲翰以為他是在害羞。
此時江邊兩岸燈火交相輝映,路上車來車往,而他們在的這片卻沒有行人經過,只偶爾路過幾輛自行車,大概率也不會刻意盯著他們看。
而常晴的躲閃卻不僅僅因為害羞。
自從決定要暫時頂著仝若的身份留在這裏,常晴心裏便有一件事無法解決。
仝若和戈雲翰感情應該很好,戈雲翰一見仝若就對他又親又抱,可他不是仝若,他是常晴。
更糟糕的是戈雲翰以後一定會想做他倆第一次見時做的那件事,到時他又該怎樣拒絕?
好在戈雲翰比較尊重他,但他屢次拒絕後,戈雲翰一定會疑心。
而眼前常晴就不知如何是好,戈雲翰握著他的手,眼裏滿是柔情蜜意。
戈雲翰的長相十分優越,尤其那雙眼睛,似有星瀚,此時他眸光爍爍地看著常晴,令常晴怎麽也無法擡眼看他。
戈雲翰見常晴雙頰微紅,低頭不語的樣子,卻忽然笑了起來。他反覆揉著常晴的手說:“真可愛,都這麽多年了,還害羞。”
等兩人進了家門,常晴還是沒逃過戈雲翰的一頓親。
而就在常晴的腿幾乎站不穩時,戈雲翰卻忽然停住,然後伸手幫常晴整理好衣服,口裏說著:“我還有幾封郵件要發,你先睡。”然後就去了書房。
常晴只覺雙腿發軟,心如鹿撞。他的頭暈暈的,不是頭痛的那種暈,而是舒服的那種暈,但最後他把這種感覺歸為酒精的原因。
++++++++++
接下來幾天戈雲翰每日早出晚歸,除了偶爾抱住他胡亂親一通外,並沒有進一步的動作。
雖然這方面還沒出現大的問題,但常晴心中依舊郁郁。他想解決的問題毫無進展,甚至連一點頭緒都沒有。
很多以前的事他都想不起來了,他更加懷疑是仝若的大腦影響了他。只要深入回想,他的頭就會隱隱作痛,即使他不顧頭痛硬想,也只能想起一些支離破碎的片段。
這些天他不停地在網上搜索相關案例,他找到了一些和他情況類似的事例,但當他想進一步查詢時,描述便語焉不詳,對他下一步行動毫無幫助。
而有一個網站的內容另他渾身都打了一個寒顫。
網站裏有篇文章明確表明,兩個人的靈魂無法同時居住在一具身體裏,必須殺死一個。即使不主動殺死其中一個,居弱的那個也將會被居於主導的那個殺死。
也就是說如果此時仝若的靈魂確實在這具身體裏,那麽早晚有一天他會殺死仝若……
這很可怕。
常晴不想成為殺人犯,即使無意,也不可以。
常晴呆坐在門前的石臺上,任熱情的三花貓圍著他打轉。
門口忽然發出一陣響聲,隨即一個長卷發的女孩推門而進。
女孩手裏提著個提包,她進來後看到常晴只是冷笑了一下,然後莫名其妙翻了個白眼後,徑直走向了屋裏的冰箱。
常晴不知道女孩是誰,但從女孩對家裏的熟悉度來看,應該是仝若或戈雲翰親近的人。
女孩把提包裏的小菜碼到冰箱裏,然後掏出手機拍了幾張照片,做完這些,他回頭後陰陽怪氣地說:“我媽做的小菜,你之前說好吃,她就跟打了雞血似的,又做了很多。你吃吧,不過提醒你,這種東西亞硝酸鹽超標,我都不吃。”
女孩說完一通,盯著常晴的眼睛忽然一閃。她以怪異的眼神審視著常晴,哂笑一聲道:“呦,好久沒在你臉上看見這種表情了,這是怎麽了?”
女孩跟看動物似的又看了會常晴,忽然又道:“誒,二嫂,你看最近關於哥的八卦了嗎?”
常晴從女孩這句話中捕捉到了一些信息。
女孩說著從口袋裏掏出手機,擺弄了一會,常晴的手機隨即響了幾下。
“看看。”女孩眨眨眼,腳步輕快地推門而出。
常晴看向手機,微信備註為“戈雲溪”的人發給了他幾條信息。
從名字看,來的這個女孩大概是戈雲翰的妹妹。可戈雲翰的妹妹為什麽對仝若這樣的態度?
常晴稍想便知,如今社會還不能接受兩個男人相戀,戈雲翰家裏大概比較排斥仝若。
如果是這樣的話常晴也沒有辦法,他不再多猜,伸手點開了戈雲溪發給他的鏈接。
“酒會——有錢人的獵艷場”,“網紅盛裝打扮只為給自己賣出個好價錢”……
常晴連看了幾篇類似的文章,這些文章大意是說有錢人組織酒會吸引一些或是無知或是待價而沽的女孩們,以酒會之名,行yin亂之事。
而在文章的配圖裏,常晴看到了戈雲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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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的時候,常晴收到了戈雲翰發的信息。
戈雲翰:寶貝穿上次定做的那套香檳色西服吧,在放西服的櫃子裏,找不到的話打給我。
常晴在衣櫃裏找到了戈雲翰說的西服,但他沒穿過西服,打領帶時費了好大勁,好在他手還算巧,在網上學了幾遍就會了。
穿好後常晴坐在一樓餐椅上,靜靜等待戈雲翰來接他。
戈雲翰看到穿西服的常晴不禁一笑,“穿淺色西服要配淺色皮鞋。”
常晴聞言低頭看向自己香檳色的褲子和黑色的皮鞋,似乎確實有些奇怪。“我去換。”他說。
“不用。”戈雲翰為常晴拉開副駕駛門,“反正只有咱們倆,我看你有濾鏡,你穿什麽我都覺得好看。上車吧,時間有那麽一點趕,那家餐廳遲到了就要重約,我好不容易訂到的。”
常晴上車後,戈雲翰一路疾馳,而常晴則看著車窗外陌生的城市心中恍然。
這個城市他沒來過。他和爸爸更傾向於或豪情或旖旎的自然風光,很長一段時間他們都隱居般活動於人煙稀少的地方,而像這樣發達的城市則極少踏足。
爸爸說藝術家要杜絕一切物欲享受,要在清貧中錘煉出非凡的意志。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聾,五味令人口爽,馳騁畋獵令人心發狂,難得之貨令人行妨。是以聖人為腹不為目,故去彼取此。”
爸爸嚴厲的話語言猶在耳,這些年他早已習慣摒棄所謂享受,更準確地說很多時候享受與否於他並無區別。既然爸爸不喜歡那些東西,他隨著爸爸便好了。
在常晴出神的時候,戈雲翰已經把車停到了停車場。
兩人並肩進了餐廳,服務員躬身為兩人引路。
這間餐廳很豪華,他從沒來過這種地方。無論是餐廳金色的地毯、華麗的裝飾,還是服務員恭敬的態度,大概都屬於爸爸最不恥的那種膚淺享受。
“不喜歡嗎?”戈雲翰低聲問。他見常晴從進門起就微鎖著眉,很擔心他不喜歡自己的安排。
常晴舒緩了眉頭,不再去想關於爸爸的事情。
他輕聲說道:“喜歡。”
這是替仝若說的。他的喜歡與否不重要,今晚的一切都是為仝若而安排的。
戈雲翰聽後才放心,“你上次說喜歡這裏的菜,我就趕緊約上了。”
“嗯。”常晴輕輕點頭。
兩人入座,服務員拿來菜單。
“我來點吧。”戈雲翰接過菜單,點的菜全是仝若愛吃的。
等菜上來,戈雲翰忙不疊地為常晴夾菜,其實桌上的菜常晴只要伸手就全能夠到。
戈雲翰用刀切了一塊香草烤雞,沾好了醬汁後遞給常晴。“嘗嘗,新菜。”
常晴接過戈雲翰遞過來的碟子,夾起雞肉送入口中。入口雞肉鮮嫩多汁,佐以濃郁的醬汁,既保留了雞肉本味的鮮美,又增加了一層厚味。
戈雲翰見常晴眼睛亮晶晶的,一看就是愛吃,他的心情就更好了,於是又站起來給常晴盛了一碗腌篤鮮。
待常晴把所有菜都試吃了一遍,戈雲翰舉起一旁的酒杯,說道:“慶祝你的作品順利完結。我今早看了一下,已經有幾萬訂閱了,祝你下本訂閱更上一層樓。”
常晴眨眨眼睛,也拿起了面前的酒杯。
他從來沒喝過酒,但顯然仝若會喝。如果他只喝這一小杯,應該沒事吧。
看著杯中琥珀色的液體,常晴猶豫了一下,在戈雲翰舉杯飲盡後,他把杯放到唇邊嘗了一小口。
有點辣,有點甜,和想象中的味道不同,很好喝。於是常晴又喝了一口。
服務員上前幫戈雲翰倒酒,戈雲翰則面帶微笑地對常晴說:“我特意選的酒,就知道你會喜歡。家裏沒這種酒,我讓人送一批到家裏吧,沒事咱們可以小酌一杯。”
常晴還沈浸在第一次喝酒的好奇中,他點點頭,品味著酒的餘味。
今天一晚常晴都在體驗新鮮事物,第一次來這樣的飯店,第一次喝酒,吃從沒吃過的菜色,還有一個第一次他沒意識到,就是人生中第一次約會。
也許這些都是仝若習以為常的生活,但對常晴卻是全新的體驗。
常晴的開心看在戈雲翰眼裏,令他心情大好。
兩人吃過飯後,沿江轉悠了起來。
兩人都穿著西裝,尤其是戈雲翰,穿了一身深藍色條紋三件式西裝。他白天這樣去上班,已經引起了公司女員工們的側目,都以為老板晚上一定是要去參加什麽重要的酒會。
此時時值初夏,溫度已緩步飆升,好在夜晚的江邊涼風習習。戈雲翰脫了西裝外套拿在手中,露出了裏邊的襯衫和同色內搭馬甲。他本來就身高腿長,這身豎條紋的西裝更顯得他修長挺拔。
“坐會?”戈雲翰回頭問常晴。
常晴點頭。
兩人也不顧都穿著西服,直接坐到了江邊的石階上。
江邊綠化不錯,花草蓊郁,間或一顆顆枝條垂落的柳樹,在清風吹拂下柳條飄飄,讓常晴瞬間有了動筆的沖動。
就在這時常晴的一只手被戈雲翰捉住了,兩人十指相扣,戈雲翰的眼角蘊著濃濃的愛意。
戈雲翰看著常晴說:“完結了就休息一下吧,別像前陣子那樣每天都那麽忙,我都被你冷落了。”
冷落他倒是其次,戈雲翰更擔心仝若的身體。那個催命的小編,一天給仝若發八百條信息,他當年鼓勵仝若簽約,是想讓仝若找到自己真正喜歡的東西,而不是為了給那個漫畫平臺當奴隸。
“其實……”常晴低聲說,“還有番外和福利沒畫。” 就這幾天,那個叫柔柔的小編天天給他發信息,他已經快編不出借口了。他問小編可以不畫嗎?小編斷言說絕對不可以,最多再寬限他幾天,不畫那是肯定不行的。
“什麽?還要畫?”戈雲翰憤憤道,“你是賣給他們了?比周扒皮還黑,一天天就知道催。你不要理她,晚交幾天能怎麽樣?你按你自己的節奏走就行了,不要被她牽著鼻子走。”
常晴替仝若點了點頭。
戈雲翰見常晴點頭,高興地拿起常晴的手在唇邊親了起來。
常晴則下意識地縮手,可惜兩人不論身高或力量都過於懸殊,他抽了幾抽,戈雲翰卻攥他更緊了。
“沒人。”戈雲翰以為他是在害羞。
此時江邊兩岸燈火交相輝映,路上車來車往,而他們在的這片卻沒有行人經過,只偶爾路過幾輛自行車,大概率也不會刻意盯著他們看。
而常晴的躲閃卻不僅僅因為害羞。
自從決定要暫時頂著仝若的身份留在這裏,常晴心裏便有一件事無法解決。
仝若和戈雲翰感情應該很好,戈雲翰一見仝若就對他又親又抱,可他不是仝若,他是常晴。
更糟糕的是戈雲翰以後一定會想做他倆第一次見時做的那件事,到時他又該怎樣拒絕?
好在戈雲翰比較尊重他,但他屢次拒絕後,戈雲翰一定會疑心。
而眼前常晴就不知如何是好,戈雲翰握著他的手,眼裏滿是柔情蜜意。
戈雲翰的長相十分優越,尤其那雙眼睛,似有星瀚,此時他眸光爍爍地看著常晴,令常晴怎麽也無法擡眼看他。
戈雲翰見常晴雙頰微紅,低頭不語的樣子,卻忽然笑了起來。他反覆揉著常晴的手說:“真可愛,都這麽多年了,還害羞。”
等兩人進了家門,常晴還是沒逃過戈雲翰的一頓親。
而就在常晴的腿幾乎站不穩時,戈雲翰卻忽然停住,然後伸手幫常晴整理好衣服,口裏說著:“我還有幾封郵件要發,你先睡。”然後就去了書房。
常晴只覺雙腿發軟,心如鹿撞。他的頭暈暈的,不是頭痛的那種暈,而是舒服的那種暈,但最後他把這種感覺歸為酒精的原因。
++++++++++
接下來幾天戈雲翰每日早出晚歸,除了偶爾抱住他胡亂親一通外,並沒有進一步的動作。
雖然這方面還沒出現大的問題,但常晴心中依舊郁郁。他想解決的問題毫無進展,甚至連一點頭緒都沒有。
很多以前的事他都想不起來了,他更加懷疑是仝若的大腦影響了他。只要深入回想,他的頭就會隱隱作痛,即使他不顧頭痛硬想,也只能想起一些支離破碎的片段。
這些天他不停地在網上搜索相關案例,他找到了一些和他情況類似的事例,但當他想進一步查詢時,描述便語焉不詳,對他下一步行動毫無幫助。
而有一個網站的內容另他渾身都打了一個寒顫。
網站裏有篇文章明確表明,兩個人的靈魂無法同時居住在一具身體裏,必須殺死一個。即使不主動殺死其中一個,居弱的那個也將會被居於主導的那個殺死。
也就是說如果此時仝若的靈魂確實在這具身體裏,那麽早晚有一天他會殺死仝若……
這很可怕。
常晴不想成為殺人犯,即使無意,也不可以。
常晴呆坐在門前的石臺上,任熱情的三花貓圍著他打轉。
門口忽然發出一陣響聲,隨即一個長卷發的女孩推門而進。
女孩手裏提著個提包,她進來後看到常晴只是冷笑了一下,然後莫名其妙翻了個白眼後,徑直走向了屋裏的冰箱。
常晴不知道女孩是誰,但從女孩對家裏的熟悉度來看,應該是仝若或戈雲翰親近的人。
女孩把提包裏的小菜碼到冰箱裏,然後掏出手機拍了幾張照片,做完這些,他回頭後陰陽怪氣地說:“我媽做的小菜,你之前說好吃,她就跟打了雞血似的,又做了很多。你吃吧,不過提醒你,這種東西亞硝酸鹽超標,我都不吃。”
女孩說完一通,盯著常晴的眼睛忽然一閃。她以怪異的眼神審視著常晴,哂笑一聲道:“呦,好久沒在你臉上看見這種表情了,這是怎麽了?”
女孩跟看動物似的又看了會常晴,忽然又道:“誒,二嫂,你看最近關於哥的八卦了嗎?”
常晴從女孩這句話中捕捉到了一些信息。
女孩說著從口袋裏掏出手機,擺弄了一會,常晴的手機隨即響了幾下。
“看看。”女孩眨眨眼,腳步輕快地推門而出。
常晴看向手機,微信備註為“戈雲溪”的人發給了他幾條信息。
從名字看,來的這個女孩大概是戈雲翰的妹妹。可戈雲翰的妹妹為什麽對仝若這樣的態度?
常晴稍想便知,如今社會還不能接受兩個男人相戀,戈雲翰家裏大概比較排斥仝若。
如果是這樣的話常晴也沒有辦法,他不再多猜,伸手點開了戈雲溪發給他的鏈接。
“酒會——有錢人的獵艷場”,“網紅盛裝打扮只為給自己賣出個好價錢”……
常晴連看了幾篇類似的文章,這些文章大意是說有錢人組織酒會吸引一些或是無知或是待價而沽的女孩們,以酒會之名,行yin亂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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