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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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章
◎入海◎
手指與手指相觸, 兩人都是濕漉漉的,身上是同樣的香味。
林秀擡眸看到她那雙戲謔的眼,指尖像是被電了一樣, 飛快地縮了回去。
已經熄屏了。
可是發生過的事情卻不能裝作視而不見了。
“是以前的,我忘換了。”他別過臉開口。
“那就別換了。”她拉起他的手, 將東西還給了他,順便勾了一下他的掌心, “像以前一樣, 好嗎?”
她又走近了一步。
他灰藍色發梢濕噠噠地黏在脖頸處,襯得那塊皮膚越發可口。
喉結隨著緊張時的吞咽動作上下滾動, 仿佛是特意誘著人去咬。
他說:“不好。”
肩膀被人悶聲撞到了墻上,林秀疼得抽搐, 他的腳此時還有些發軟,直接跌坐在地,緊接著, 面前覆上了一層陰影。
她居高臨下, 兩只手撐在他的頭頂,俯著身輕柔地問他:
“為什麽不好?”
她神情溫柔, 動作粗暴,強烈的反差和陰暗的光線讓人覺得毛骨悚然。
“你喜歡我嗎?”他突然問。
又是這個問題。
她沈默了。
沈默就代表著否認。
還是不喜歡。
林秀的臉跟著沈了, 既然不喜歡,又為什麽要回到從前, 難道讓他繼續當舔狗——不, 舔魚嗎?
他強撐著支起身子,掰了掰明瑰的手臂, 試圖掙脫她都的桎梏——沒掰動, 他便只能狠狠地盯著明瑰, 不甘示弱。
可他這眼神,實在狠不起來,只有一股兇巴巴的委屈。
明瑰踮起腳,抵住了他的頭,與他相碰。
她閉著眼睛,像是在嘆息:“喜歡這個詞很沈重,你受得起嗎……”
“你敢說,我就敢受。”
可是她受不起。
她是個怪物啊,一個看起來光鮮亮麗的怪物,她只不過是湊巧得到了一副正常的皮囊,但誰知道,這副皮還能撐多久呢?
她的皮下是骯臟的血液,隨時都要準備操控她的血液。
“我不是個正常人。”
他渾不在意:“我還不是人呢。”
她佯裝被他的答案弄笑了,問:“那我如果喜歡你,是不是算跨種族了?”
“所以你喜歡我嗎?”他又問。
那雙灰藍的眼睛微微睜大,眼睫毛在二人狹小的空間中顫巍巍掃著,似乎對她的答案十分憧憬。
她想說喜歡。
但她還是臨陣脫逃了。
她覺得自己不配。
明瑰突然扯出了一個輕佻的假笑,勾住他的下巴,纏綿又不舍地蹭著他的臉頰,揉著他的皮膚。
“說完那兩個字,我們就能上床了嗎……”
她只想把關系控制在身體上的交易,盡管她知道,對方註定不會同意。
這回她刻意松了力,被他輕而易舉地推開了。
他說:“我會找別人。“
“會找一個對我負責的人。”
他的表情冷淡,又像是被她氣得沒了表情,像是對她徹底失望,像是刻意刺激著她的防線。
“總之不會找你。”
說完這句話,他轉過頭,讓她徹底看不清表情。
林秀的腳還是軟的,他扶著墻,跌跌撞撞地走向門口,走得很慢,背影十分狼狽。
他覺得鼻酸,他的眼眶發熱,他想,明瑰就在看著他吧……
果真無情。
在離門口只有三兩步的時候,他被她猝不及防抱住了。
玫瑰的香氣包圍著他,他被環得很緊,緊到他連動都不能動,甚至讓他想自暴自棄。
玩弄人心的渣女!
“誰說我不能負責?”她輕輕說,聲音冷厲。
她反悔了,一想到他和別人在一起,她就克嫉妒得發狂。
短短幾步內,她不知做了多少思想鬥爭,她試想過他和別人牽手,親吻,甚至成婚,可每個環節,她理所當然地覺著主角應該是她,只能是她。
看來她還是個自私的人,從林秀說出那番話後,她甚至覺得之前的想法簡直愚蠢。
為什麽一定要讓他逃呢?
她按住了他脖子上的要害,道:“你只能是我的。”
她果然和那個人是同一類的,只不過,她所要占有的對象,此時正喜歡著她。
何其幸運。
林秀轉過了身,他的眼中泛著水光,有一絲不可置信,一滴眼淚已經滑到了下巴,欲墜不墜。
她咬住了他的下頜,輕柔地幫他舔舐著淚痕,從他的唇部,吻到了他濕漉漉的眉眼。
空氣逐漸變得幹燥,她的手卻規規矩矩,未曾越雷池一步。
她親得小心,盡己所能地掩藏著內心深處磅礴的占有欲,像對待一件易碎的珍寶。
“我喜歡你。”
“是要負責任的喜歡。”
她不再回避,也不再該死地裝模作樣,她只想沈溺於當下。
像是犯了癮。
他的大腦宕機。
許久——他才消化完了剛才的驚喜。
他終於被表白了!
“你要證明。”林秀強壓住嘴角的歡喜,想要裝作鎮定,可不斷攥動衣角的手指卻暴露了他的雀躍,“證明你的喜歡。”
他眼眶還是紅的,灰藍色的睫毛濕漉漉地貼著眼瞼,讓人忍不住想憐惜。
想讓他恃寵而驕。
她揉了揉他現在還滴著水珠的頭發,寵溺地說:“我會證明——但現在,我要幫你吹個頭發。”
她徹底放飛了內心種種欲望,學會在不傷害他的前提下,占有他。
林秀被她拉到了鏡子前,享受到了影後的獨家服務,她將風的大小調到最低,纖細的手揉著他毛絨絨的發根,讓他愜意得想睡覺。
但他睡不著,他光是看著鏡子裏繾綣的眉眼就能看上幾萬遍。
他聽到她笑了,也看到鏡子裏的人彎了嘴角。
“你是什麽魚?頭發這麽濃密……”
她揪起林秀的一小撮頭發,撚了撚,柔順得很,顏色也不似染上去的。
“是鮫。”
“鯊魚嗎?”
這個字有兩個意思,明瑰下意識就想到了鯊魚,畢竟他送的也是鯊魚。
但是他這溫軟的樣子也不像是鯊魚精。
“不。”他害羞地低下了頭,“是鮫人的鮫。”
鮫人貌美,尤善歌舞。
她的手頓了頓,又問:“那你為什麽送我鯊魚?”
“因為——”他拉長了音,樣子有些窘,“鯊魚的顏色和我很像,而且織起來更可愛……”
半人半魚的東西顏色太雜,織起來不上鏡,所以他就換了一條威風凜凜的鯊魚。
尾巴是按照他的樣子織的,鯊魚頭齜牙咧嘴,很兇,但是他卻兇不起來。
他是海洋最溫和的主人,卻在降生這個世界的那一刻拋棄了魚尾,來到了陸地,尋找她的蹤跡。
他找到了,又像命中註定一樣喜歡上了她。
吹風機的聲音停了,她吻上了他的發頂:“你很可愛。”
摸得著的他,有溫度的他,比玩偶可愛,他是她的專屬玩偶。
幫林秀把頭發吹幹後,明瑰先進了浴室洗澡。
她躺進了浴缸,打開了微博,點進了經常訪問的第一個頭像,將他設置成了特別關註。
發什麽呢?
她在相冊裏翻翻找找,找到了當初林秀發給她的合照。
時間已經過了很久,但也剛剛好——他終究是她的,這無可非議。
她@了林秀,編輯好了微博,將時間定在了五點二十分。
回到床上時,林秀正抱著她放在床頭的鯊魚玩偶睡覺,她悄悄鉆進了海鹽味的被窩,親吻著他的額頭,摟住了他的腰,湊在他耳邊道:“晚安。”
她被咬了耳垂。
耳邊輕響起了不知名的歌謠,像是海邊的微風吟唱——是他贈予的搖籃曲。
他們在海風中入眠。
兩人熟睡之際,#明瑰林秀#這條熱搜又勢不可擋地沖上了榜一,僅僅是因為一個互相關註,網友們議論紛紛——
——大家瑰秀旗幟舉起來,姐妹們嗑到真的啦!
——互關了又怎樣?工作關系而已,明瑰不還是喜歡陸光嗎?
——樓上的,你睜眼看看陸光配嗎?
——呵,口嫌體直的女人。配圖:莫挨老娘
……
李姐半夜刷微博的時候又嗅到了加班的氣息,她給明瑰打了個電話——好啊,沒接,睡得倒挺香。
而明瑰為了防止有人吵醒她和林秀,早就把手機靜音了。
李姐不管了,倒頭就睡,不就是一個關註嘛,鬧不出花樣。
卻不知,在她睡著的幾小時後,明瑰給她整出的花樣來了。
淩晨五點二十分,告白如約而至。
今天明明不是520,那條#520#的tag卻像是坐了火箭一樣高高掛起,與#明瑰林秀#角逐著榜一。
依次下去,有扒真香黑歷史的#莫挨老娘#
有嗑CP的#大家瑰秀#
有看戲的#明瑰評論區#
還有之前的緋聞男主角#陸光#
——草泥馬,這是真的啊啊啊!我死了。
——照片也太絕了我天!
——完了,我已經想象到兩個人的小孩有多好看了,嘿嘿……
——明姐!這輩子還有機會和你的小孩談戀愛嗎?嗚嗚,唯粉暴風式哭泣!
——明姐還記得你幾個月前的微博嗎?
——我不信我不信嗚嗚,林秀還沒回應呢,明姐獨美……
——額,是定時微博吧,他們可能還在睡覺?
——樓上的,你很大膽!
……
明瑰微博下的評論區已經被擠爆了,隨著醒來的人越來越多,大概在七點的時候,系統竟然直接宣告癱瘓!
明瑰剛好醒了,她打開手機,看了一眼未接電話,然後點開了李姐的微信頭像。
對方早就在六點的時候就發來了消息——
——你沒騙我?
——這是真的?
明瑰單手拿著手機,坐起身靠著床頭,另一只手輕輕揉著林秀蓬軟的毛發,回道——
——真的。
之前對陸光都沒這麽正式過。
另一邊李姐像是時刻在視奸一樣,立馬道——
——現在需要我提供洗白服務嗎?
李姐的手歡快地和跳舞一樣,對方栽了,什麽不好辦?再不好辦還有小林幫忙吹枕頭風呢!
於是她煽風點火,手速極快——
——你也不想小林陪著你挨罵吧?
——還有那個陸光,包括你的那些黑歷史,不怕小林到時候想起來吃醋嗎?
身旁的人蹭了蹭她的腰,睡得酣然可愛,她猶豫著想了想,又看了一眼他的睡容——眼下的場景似乎更刺激她。
那麽一些不必要的骯臟東西也該處理了。
——你看著辦。
簡簡單單四個字,讓李姐精力倍增。和明瑰有關的東西,可都是錢啊!
公關部的老夥計此時已經摩拳擦掌,就等著微博系統恢覆。
林秀還在睡,明瑰不忍吵醒他,先去洗漱,換好衣服後,便看見林秀坐在床上對著手機發呆。
她故意弄出了點聲響,引得他擡頭看她。
或許是第一夜同床共枕,即使什麽沒做,他的臉依然紅了。
“在看什麽?”她笑著問,坐在了他旁邊,壓下了一個小陷。
他不好意思地將手機界面給她看,說:“微博打不開了。”
他本來還想上廣場翻翻明瑰的照片。
她意味深長地點頭:“那肯定是發生了什麽天大的事。”
誒?
他疑惑地看向她,卻被她的無情鐵手又揉捏了一把臉頰。
“快準備準備,要去片場了。”
到了片場之後,工作人員看他們的眼神也很奇怪,有匪夷所思的,有面露艷羨的,還有時不時發出怪笑的。
連導演都對他們熱情了很多,總是夾在他們二人中間聊天。
林秀一臉迷茫,幹脆心無旁騖,專心演戲。
最後的戲份是長寧和琴師之間的暧昧橋段,拍戲的順序並不像劇情發展一樣連貫,但是現在演這種片段,對他們來說得心應手。
他們在焚香時合奏,不經意的肢體接觸讓琴師心跳如擂,他們同床共枕,她為他拭去夢魘時的冷汗。
她對鏡梳妝,琴師觸摸著她的模樣,小心翼翼為她描眉,戴簪。
就像是一對平常夫妻,忘了皇宮的紛擾。
長寧被清醒地麻痹在了溫柔鄉裏,琴師飛蛾撲火,情願入戲。
兩人的進展簡直不能太順利,暧昧拉扯得剛剛好,幾乎都是一遍過。僅僅一個上午,林秀的戲份就殺青了。
他去換了衣服,換完後待在了明瑰的化妝間,趁著她忙碌,又悄悄去她的超話收圖。
微博終於維修好了,林秀看到了鋪天蓋地的雙人照——是他們那張。
難道——
他心中有了猜測,期待地點開她的頭像,一眼看到了互關,然後看到了置頂——一個時間為520的微博。
他喜悅得手忙腳亂,立馬就想轉發,手滑的那一剎那,他又連忙控制住了動作。
不行,要有儀式感。
他看了一眼時間,就先——淺淺得點了個讚。
明瑰通過化妝鏡看到林秀樂不可支的樣子,眉梢悄悄上揚。
傻樂。
正午十二點,工作室整理的辟謠貼正式發布,板上釘釘的報警回執放在了正中央,全是最近幾年報的警,到今年才放出來,讓人大跌眼鏡。
下午十三點,陸光數十位前女友自爆,指認其無縫銜接,甚至出軌多人。
下午十三點十四分,林秀轉發明瑰的告白微博,配圖:一朵玫瑰。
緊接著,明瑰轉發了工作室的辟謠帖,配文:家裏有人,辟個謠。
這波恩愛秀死了一波吃瓜群眾。
長寧劇組及時抓住這波熱度,趁著劇組即將殺青,宣發了演員們的定妝照,順便轉發了二人的微博,走在了吃瓜的第一線。
導演贏麻了。
網絡上風起雲湧,拍了一天戲的明瑰此時正在車內,躺在林秀的膝蓋上,被他按摩著太陽穴。
“我們現在是確定關系了嗎?”他今天的心情一直很好,仿佛全是都冒著粉紅泡泡。
如果不是條件限制,他怕是要把這頭藍毛,全染成粉的。
明瑰睜開眼,望向他的藍眸,笑了:“你說呢?”
這天以後,林秀暫時放棄了演藝事業,他知道,明瑰不喜歡他碰別人,所以一直等著她把這部戲拍完。
他很乖,時常去她的劇組探班,有時候又在她的別墅打理家務,他的手中常常有著明瑰的必備用品,甚至差點取代了小助理的職位。
有時候他會回自己的小破屋給她煲一鍋湯,但是也會在離開她的一小時內只覺給她打一通電話。
他很懂她,懂她的占有欲。
她的包裏早就已經沒有了煙,林秀不喜歡,她就戒了,她一直在試著為他改變。
她的包裏全是他放進去的奶糖,甚至她的身邊也漸漸多了一些鯊魚配飾——那個家夥很喜歡織鯊魚。
她會在睡前聽到他的安眠曲。
明瑰覺得,如果日子一直這樣過下去也挺好,他就像是一味帶著甜的良藥,把她之前的種種都悄無聲息治好了。
她覺得自己都變得正常了,她甚至後悔,她就應該早點遇上他的,就應該早點表明心跡的,她錯過了多少時間啊……
直到——
那一天,林秀忘了給她打電話。
她的電話鈴是林秀錄給她的一段音頻,她等了一個小時三十秒,遲遲未響。
她的心跳得很慌,甚至慌得忘了自己就在戲中,她跑出了片場。
導演看著突然渾渾噩噩的她,攔也攔不住。
然後,音樂響起。
是那串熟悉又陌生的數字——不妙。
她接起了電話——
“明瑰,你該回來了。”
“別動他。”
作者有話說:
其實,林秀就是普普通通的小鮫人啊~
下章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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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指與手指相觸, 兩人都是濕漉漉的,身上是同樣的香味。
林秀擡眸看到她那雙戲謔的眼,指尖像是被電了一樣, 飛快地縮了回去。
已經熄屏了。
可是發生過的事情卻不能裝作視而不見了。
“是以前的,我忘換了。”他別過臉開口。
“那就別換了。”她拉起他的手, 將東西還給了他,順便勾了一下他的掌心, “像以前一樣, 好嗎?”
她又走近了一步。
他灰藍色發梢濕噠噠地黏在脖頸處,襯得那塊皮膚越發可口。
喉結隨著緊張時的吞咽動作上下滾動, 仿佛是特意誘著人去咬。
他說:“不好。”
肩膀被人悶聲撞到了墻上,林秀疼得抽搐, 他的腳此時還有些發軟,直接跌坐在地,緊接著, 面前覆上了一層陰影。
她居高臨下, 兩只手撐在他的頭頂,俯著身輕柔地問他:
“為什麽不好?”
她神情溫柔, 動作粗暴,強烈的反差和陰暗的光線讓人覺得毛骨悚然。
“你喜歡我嗎?”他突然問。
又是這個問題。
她沈默了。
沈默就代表著否認。
還是不喜歡。
林秀的臉跟著沈了, 既然不喜歡,又為什麽要回到從前, 難道讓他繼續當舔狗——不, 舔魚嗎?
他強撐著支起身子,掰了掰明瑰的手臂, 試圖掙脫她都的桎梏——沒掰動, 他便只能狠狠地盯著明瑰, 不甘示弱。
可他這眼神,實在狠不起來,只有一股兇巴巴的委屈。
明瑰踮起腳,抵住了他的頭,與他相碰。
她閉著眼睛,像是在嘆息:“喜歡這個詞很沈重,你受得起嗎……”
“你敢說,我就敢受。”
可是她受不起。
她是個怪物啊,一個看起來光鮮亮麗的怪物,她只不過是湊巧得到了一副正常的皮囊,但誰知道,這副皮還能撐多久呢?
她的皮下是骯臟的血液,隨時都要準備操控她的血液。
“我不是個正常人。”
他渾不在意:“我還不是人呢。”
她佯裝被他的答案弄笑了,問:“那我如果喜歡你,是不是算跨種族了?”
“所以你喜歡我嗎?”他又問。
那雙灰藍的眼睛微微睜大,眼睫毛在二人狹小的空間中顫巍巍掃著,似乎對她的答案十分憧憬。
她想說喜歡。
但她還是臨陣脫逃了。
她覺得自己不配。
明瑰突然扯出了一個輕佻的假笑,勾住他的下巴,纏綿又不舍地蹭著他的臉頰,揉著他的皮膚。
“說完那兩個字,我們就能上床了嗎……”
她只想把關系控制在身體上的交易,盡管她知道,對方註定不會同意。
這回她刻意松了力,被他輕而易舉地推開了。
他說:“我會找別人。“
“會找一個對我負責的人。”
他的表情冷淡,又像是被她氣得沒了表情,像是對她徹底失望,像是刻意刺激著她的防線。
“總之不會找你。”
說完這句話,他轉過頭,讓她徹底看不清表情。
林秀的腳還是軟的,他扶著墻,跌跌撞撞地走向門口,走得很慢,背影十分狼狽。
他覺得鼻酸,他的眼眶發熱,他想,明瑰就在看著他吧……
果真無情。
在離門口只有三兩步的時候,他被她猝不及防抱住了。
玫瑰的香氣包圍著他,他被環得很緊,緊到他連動都不能動,甚至讓他想自暴自棄。
玩弄人心的渣女!
“誰說我不能負責?”她輕輕說,聲音冷厲。
她反悔了,一想到他和別人在一起,她就克嫉妒得發狂。
短短幾步內,她不知做了多少思想鬥爭,她試想過他和別人牽手,親吻,甚至成婚,可每個環節,她理所當然地覺著主角應該是她,只能是她。
看來她還是個自私的人,從林秀說出那番話後,她甚至覺得之前的想法簡直愚蠢。
為什麽一定要讓他逃呢?
她按住了他脖子上的要害,道:“你只能是我的。”
她果然和那個人是同一類的,只不過,她所要占有的對象,此時正喜歡著她。
何其幸運。
林秀轉過了身,他的眼中泛著水光,有一絲不可置信,一滴眼淚已經滑到了下巴,欲墜不墜。
她咬住了他的下頜,輕柔地幫他舔舐著淚痕,從他的唇部,吻到了他濕漉漉的眉眼。
空氣逐漸變得幹燥,她的手卻規規矩矩,未曾越雷池一步。
她親得小心,盡己所能地掩藏著內心深處磅礴的占有欲,像對待一件易碎的珍寶。
“我喜歡你。”
“是要負責任的喜歡。”
她不再回避,也不再該死地裝模作樣,她只想沈溺於當下。
像是犯了癮。
他的大腦宕機。
許久——他才消化完了剛才的驚喜。
他終於被表白了!
“你要證明。”林秀強壓住嘴角的歡喜,想要裝作鎮定,可不斷攥動衣角的手指卻暴露了他的雀躍,“證明你的喜歡。”
他眼眶還是紅的,灰藍色的睫毛濕漉漉地貼著眼瞼,讓人忍不住想憐惜。
想讓他恃寵而驕。
她揉了揉他現在還滴著水珠的頭發,寵溺地說:“我會證明——但現在,我要幫你吹個頭發。”
她徹底放飛了內心種種欲望,學會在不傷害他的前提下,占有他。
林秀被她拉到了鏡子前,享受到了影後的獨家服務,她將風的大小調到最低,纖細的手揉著他毛絨絨的發根,讓他愜意得想睡覺。
但他睡不著,他光是看著鏡子裏繾綣的眉眼就能看上幾萬遍。
他聽到她笑了,也看到鏡子裏的人彎了嘴角。
“你是什麽魚?頭發這麽濃密……”
她揪起林秀的一小撮頭發,撚了撚,柔順得很,顏色也不似染上去的。
“是鮫。”
“鯊魚嗎?”
這個字有兩個意思,明瑰下意識就想到了鯊魚,畢竟他送的也是鯊魚。
但是他這溫軟的樣子也不像是鯊魚精。
“不。”他害羞地低下了頭,“是鮫人的鮫。”
鮫人貌美,尤善歌舞。
她的手頓了頓,又問:“那你為什麽送我鯊魚?”
“因為——”他拉長了音,樣子有些窘,“鯊魚的顏色和我很像,而且織起來更可愛……”
半人半魚的東西顏色太雜,織起來不上鏡,所以他就換了一條威風凜凜的鯊魚。
尾巴是按照他的樣子織的,鯊魚頭齜牙咧嘴,很兇,但是他卻兇不起來。
他是海洋最溫和的主人,卻在降生這個世界的那一刻拋棄了魚尾,來到了陸地,尋找她的蹤跡。
他找到了,又像命中註定一樣喜歡上了她。
吹風機的聲音停了,她吻上了他的發頂:“你很可愛。”
摸得著的他,有溫度的他,比玩偶可愛,他是她的專屬玩偶。
幫林秀把頭發吹幹後,明瑰先進了浴室洗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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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什麽呢?
她在相冊裏翻翻找找,找到了當初林秀發給她的合照。
時間已經過了很久,但也剛剛好——他終究是她的,這無可非議。
她@了林秀,編輯好了微博,將時間定在了五點二十分。
回到床上時,林秀正抱著她放在床頭的鯊魚玩偶睡覺,她悄悄鉆進了海鹽味的被窩,親吻著他的額頭,摟住了他的腰,湊在他耳邊道:“晚安。”
她被咬了耳垂。
耳邊輕響起了不知名的歌謠,像是海邊的微風吟唱——是他贈予的搖籃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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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的,你睜眼看看陸光配嗎?
——呵,口嫌體直的女人。配圖:莫挨老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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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明瑰為了防止有人吵醒她和林秀,早就把手機靜音了。
李姐不管了,倒頭就睡,不就是一個關註嘛,鬧不出花樣。
卻不知,在她睡著的幾小時後,明瑰給她整出的花樣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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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明明不是520,那條#520#的tag卻像是坐了火箭一樣高高掛起,與#明瑰林秀#角逐著榜一。
依次下去,有扒真香黑歷史的#莫挨老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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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了,我已經想象到兩個人的小孩有多好看了,嘿嘿……
——明姐!這輩子還有機會和你的小孩談戀愛嗎?嗚嗚,唯粉暴風式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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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額,是定時微博吧,他們可能還在睡覺?
——樓上的,你很大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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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瑰剛好醒了,她打開手機,看了一眼未接電話,然後點開了李姐的微信頭像。
對方早就在六點的時候就發來了消息——
——你沒騙我?
——這是真的?
明瑰單手拿著手機,坐起身靠著床頭,另一只手輕輕揉著林秀蓬軟的毛發,回道——
——真的。
之前對陸光都沒這麽正式過。
另一邊李姐像是時刻在視奸一樣,立馬道——
——現在需要我提供洗白服務嗎?
李姐的手歡快地和跳舞一樣,對方栽了,什麽不好辦?再不好辦還有小林幫忙吹枕頭風呢!
於是她煽風點火,手速極快——
——你也不想小林陪著你挨罵吧?
——還有那個陸光,包括你的那些黑歷史,不怕小林到時候想起來吃醋嗎?
身旁的人蹭了蹭她的腰,睡得酣然可愛,她猶豫著想了想,又看了一眼他的睡容——眼下的場景似乎更刺激她。
那麽一些不必要的骯臟東西也該處理了。
——你看著辦。
簡簡單單四個字,讓李姐精力倍增。和明瑰有關的東西,可都是錢啊!
公關部的老夥計此時已經摩拳擦掌,就等著微博系統恢覆。
林秀還在睡,明瑰不忍吵醒他,先去洗漱,換好衣服後,便看見林秀坐在床上對著手機發呆。
她故意弄出了點聲響,引得他擡頭看她。
或許是第一夜同床共枕,即使什麽沒做,他的臉依然紅了。
“在看什麽?”她笑著問,坐在了他旁邊,壓下了一個小陷。
他不好意思地將手機界面給她看,說:“微博打不開了。”
他本來還想上廣場翻翻明瑰的照片。
她意味深長地點頭:“那肯定是發生了什麽天大的事。”
誒?
他疑惑地看向她,卻被她的無情鐵手又揉捏了一把臉頰。
“快準備準備,要去片場了。”
到了片場之後,工作人員看他們的眼神也很奇怪,有匪夷所思的,有面露艷羨的,還有時不時發出怪笑的。
連導演都對他們熱情了很多,總是夾在他們二人中間聊天。
林秀一臉迷茫,幹脆心無旁騖,專心演戲。
最後的戲份是長寧和琴師之間的暧昧橋段,拍戲的順序並不像劇情發展一樣連貫,但是現在演這種片段,對他們來說得心應手。
他們在焚香時合奏,不經意的肢體接觸讓琴師心跳如擂,他們同床共枕,她為他拭去夢魘時的冷汗。
她對鏡梳妝,琴師觸摸著她的模樣,小心翼翼為她描眉,戴簪。
就像是一對平常夫妻,忘了皇宮的紛擾。
長寧被清醒地麻痹在了溫柔鄉裏,琴師飛蛾撲火,情願入戲。
兩人的進展簡直不能太順利,暧昧拉扯得剛剛好,幾乎都是一遍過。僅僅一個上午,林秀的戲份就殺青了。
他去換了衣服,換完後待在了明瑰的化妝間,趁著她忙碌,又悄悄去她的超話收圖。
微博終於維修好了,林秀看到了鋪天蓋地的雙人照——是他們那張。
難道——
他心中有了猜測,期待地點開她的頭像,一眼看到了互關,然後看到了置頂——一個時間為520的微博。
他喜悅得手忙腳亂,立馬就想轉發,手滑的那一剎那,他又連忙控制住了動作。
不行,要有儀式感。
他看了一眼時間,就先——淺淺得點了個讚。
明瑰通過化妝鏡看到林秀樂不可支的樣子,眉梢悄悄上揚。
傻樂。
正午十二點,工作室整理的辟謠貼正式發布,板上釘釘的報警回執放在了正中央,全是最近幾年報的警,到今年才放出來,讓人大跌眼鏡。
下午十三點,陸光數十位前女友自爆,指認其無縫銜接,甚至出軌多人。
下午十三點十四分,林秀轉發明瑰的告白微博,配圖:一朵玫瑰。
緊接著,明瑰轉發了工作室的辟謠帖,配文:家裏有人,辟個謠。
這波恩愛秀死了一波吃瓜群眾。
長寧劇組及時抓住這波熱度,趁著劇組即將殺青,宣發了演員們的定妝照,順便轉發了二人的微博,走在了吃瓜的第一線。
導演贏麻了。
網絡上風起雲湧,拍了一天戲的明瑰此時正在車內,躺在林秀的膝蓋上,被他按摩著太陽穴。
“我們現在是確定關系了嗎?”他今天的心情一直很好,仿佛全是都冒著粉紅泡泡。
如果不是條件限制,他怕是要把這頭藍毛,全染成粉的。
明瑰睜開眼,望向他的藍眸,笑了:“你說呢?”
這天以後,林秀暫時放棄了演藝事業,他知道,明瑰不喜歡他碰別人,所以一直等著她把這部戲拍完。
他很乖,時常去她的劇組探班,有時候又在她的別墅打理家務,他的手中常常有著明瑰的必備用品,甚至差點取代了小助理的職位。
有時候他會回自己的小破屋給她煲一鍋湯,但是也會在離開她的一小時內只覺給她打一通電話。
他很懂她,懂她的占有欲。
她的包裏早就已經沒有了煙,林秀不喜歡,她就戒了,她一直在試著為他改變。
她的包裏全是他放進去的奶糖,甚至她的身邊也漸漸多了一些鯊魚配飾——那個家夥很喜歡織鯊魚。
她會在睡前聽到他的安眠曲。
明瑰覺得,如果日子一直這樣過下去也挺好,他就像是一味帶著甜的良藥,把她之前的種種都悄無聲息治好了。
她覺得自己都變得正常了,她甚至後悔,她就應該早點遇上他的,就應該早點表明心跡的,她錯過了多少時間啊……
直到——
那一天,林秀忘了給她打電話。
她的電話鈴是林秀錄給她的一段音頻,她等了一個小時三十秒,遲遲未響。
她的心跳得很慌,甚至慌得忘了自己就在戲中,她跑出了片場。
導演看著突然渾渾噩噩的她,攔也攔不住。
然後,音樂響起。
是那串熟悉又陌生的數字——不妙。
她接起了電話——
“明瑰,你該回來了。”
“別動他。”
作者有話說:
其實,林秀就是普普通通的小鮫人啊~
下章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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