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9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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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入海(完)◎

林秀拎著保溫杯開門, 門前站著一個矮小的老人,他馱著背,拄著一根實木拐杖, 發皺的面部分辨不清是什麽表情。

“請問——您有什麽事嗎?”

老人聲音嘶啞,音調破損得像是凹凸不平的瓦礫:“我來找一個孩子。”

“您……來錯了吧。”

林秀確信, 他在這個世界除了明瑰,並沒有其他相熟的人。

老人的喉腔發出了一聲怪笑, 如同破舊的老水車。他從兜裏拿出了一部手機, 顫顫巍巍地遞給了林秀,林秀以為是要讓他幫忙, 便伸過頭去看。

他瞥見了一道白光——

“噗嗤”,刀刃刺進了他的肚腹, 血液噴濺在老人面部的褶皺,一滴一滴地落在匕首上。手機的屏幕亮了,裏面是林秀的照片。

是他!

老人直起身板, 手中的短匕又在他的肚腹裏絞動了一周——匕首很冷。

他的眼睛茫然地瞪大, 他反握住老人的手,刀尖卻被推得更深, 他甚至能感受到自己的腸子正在被割裂。

刀柄沒入了他的身體,老人用拐杖將他一推, 他倒在了地上。

保溫杯從他的手中掉落,溫熱的雞湯從裏面灑了出來, 冒著熱騰騰的氣, 散著鮮美的香。

老人用拐杖在地上“篤篤”敲了兩聲,旁邊走來兩個彪形大漢, 一個手裏拎著空空的行李箱。

他們看見地上的雞湯, 嗅了嗅味道:“喲, 挺香,還真是可惜了。”

林秀顫抖地去夠懷裏的手機,他心心念念著明瑰,卻被另一人踩住了手,踢飛了手機。

今天是怎麽了……為什麽…會遭到這種無妄之災呢……

血液在流失,他的意識也逐漸淡薄。

一個人用骯臟的手拍了拍他的臉,留下了紅色的五指印。

他語氣猥瑣:“喲,這小白臉,難怪大小姐這麽喜歡,嘿嘿。”

“滾……”

一個滾字直接冒犯到了那個大漢,他登時怒目叫嚷:“怎麽還有力氣說話?看來還是要讓本大爺補幾刀!”

大漢暴力地抽起插在林秀腰際的匕首,狠狠地劃向了那張白皙俊秀的臉。

刀痕從額頭,越過他空洞的瞳孔,劃到鼻梁,再到蒼白的臉頰,絲絲血液從白色的傷口緩緩滲出,就像是破碎的精美陶瓷。

“該收拾了。”老人在身後說。

……

她回到了這個莊園。

莊園裏的仆人早有準備,他們穿著一模一樣的制服,掛著千篇一律的假笑,擺著一模一樣的姿勢,排成兩列,將她圍攏,將她引向了那扇門。

她每走一步,就有兩個人鞠躬向她問好,無窮無盡,像是魔咒一樣,讓她覺得煩躁。

她走得很快,卻又在即將邁進那厚重的大門時,放緩了腳步。

桌上放著兩杯普洱茶,一個龐眉白發的男人虛弱地靠在椅子上,顯然在等她。

他今年五十不到,看著卻像是有七八十了。

莊園的管家立在他的身後,矮小得像是一條白毛老狗。

呵。

“老不死,你不是病危了嗎?怎麽還活著?”她坐在了他的面前,扯著冷笑,“我的人呢?”

他咳了咳,刻意忽視了她的挑釁,聲音厚重而遲緩:“那個人,不適合你。”

“你先把人交出來。”

“他身份不明,我不放心。”

“真好笑。”她站了起來,彎腰逼視著他,“你怎麽突然開始關心我了?”

而且林秀身份不明,關他什麽事?

“明瑰。”老人虛弱地看向她,眼裏有竟一絲溫情,“你是我唯一的孩子。”

她很想對他的假惺惺嗤之以鼻,但是在林秀安危不明的情況下,她沒時間和他打太極。

“那請你把他放了。”

明瑰說了一個“請“,這代表著她的讓步。

老人欣慰地點點頭,然後讓旁邊的管家遞上一份合同。

“人,我會放,但前提是,你要簽了這份合同。”

股權轉讓書。

簽了這份合同,她將全權接管他的企業。

那是家族產業,到了他這一代,竟被整得一蹶不振了。

“這麽想把那破公司扔給我,怎麽不先死一死?”

他死了,她連字都不用簽了。

“公司現在岌岌可危,我不趕緊扔給你,又怎麽可能安心去死呢?”

至於為什麽岌岌可危,只有面前的人知道。

老狐貍露出了尾巴,不過是想把這筆債還給始作俑者——他聰明的女兒。

明瑰翻看了幾遍這份合同,鋼筆在桌上敲了敲。

合同寫得很老實,竟然沒有其他花樣。

她擡頭道:“我要先確認他的安全。”

老人泰然自若揮了揮手,瘦小的管家用雙手遞上了一束蜷曲的,灰藍色的頭發。

發根柔軟,上面還有熟悉的海鹽味——她瞳孔一縮。

老人又捂著嘴咳了咳:“再不簽,下次見的可就不僅是頭發了。”

他開始施壓威脅。

煩。

明瑰迅速簽下兩個字,按耐不住焦躁道:“他在哪裏!”

老人笑了,臉上的褶子多得和旁邊的管家一樣;“別急,難得過來,先去給你母親掃墓,然後晚上還有一場宴會,我們再宣布一下關系,認識——”

“母親她不會想見你。”她突然笑了一下,“也不會想見我。”

她是壓迫下的產物,是牽制母親的累贅,是承受怒氣的玩偶。

明瑰和母親一樣被剝奪了自由,被剝奪了社交,但她的作用卻是——困住她的母親。

母親說,他們毀了她的夢想,毀了她的生活,毀了她的愛人,讓她從光鮮亮麗的熒幕退到了無處可逃的樊籠,她說他們欠她。

她的母愛是如此矛盾,明瑰經常被她打得意識不清,被她用各種骯臟的詞匯辱罵,卻又總在深夜時,聽到母親唱著跑調的搖籃曲,講著她的夢想。

明瑰還記得母親死的那一夜,她被母親捧著臉說:“你會自由的。”

那一夜,恐怖片裏的尖叫聲格外刺耳,她看到母親劃破了脖子,血液汩汩地染濕了被子,笑容美好而安詳。

第二天,她就被當成了棄子,扔到了大街上。

眼前蒼老的男人沈默了,他是不是也想起了以前的事?也覺得愧疚了呢?

她的眼睛有點發紅,依然問:“他在哪裏?”

“海邊。”一旁的管家用陰沈破碎的聲音道,“一直在海邊。”

明瑰看了那個一直默不作聲的管家一眼,迅速跑出了別墅。

外面的天早就黑了,逐漸下起了雨——可天氣預報說,今天無雨。

……

行李箱被扔進了無人的海域。

“放這兒就行了吧。”

“要不再深點?萬一被人撈上來呢?”

“這一片有鯊魚,怕什麽?早被魚吃了。”

兩人游向了岸邊,箱子離他們越來越遠,被風引導著吹向深水區。

海裏的游魚一群一群上潛,遠處的海浪逐漸洶湧——起風了,漩渦的中心聚在狹小的箱子上。

箱子碰上了礁石,游魚簇擁而上,利齒小口啃著堅硬的外殼,瓦解著封印。

箱子底下,是龐大的陰影——深不可測。

游魚擁成了灰藍的團,將裏面的東西包裹得徹底。它們形成了一個球狀真空,蜷縮在內部的鮫人被咬掉了衣料,靜靜地懸浮。

海水親昵地吻著他的傷口,淡淡的血腥在海水裏散發著微弱的金光。

黯淡的海洋中,睜開了一雙灰藍的瞳——無悲無喜。

兩個粗壯的大漢已經游回了海岸,他們正興致勃勃地商量著今晚的大事——

“走吧,哥帶你吃烤串去。”

“不如去泡個妞,嘿嘿。”

兩人相視一笑。

變故突生,一個浪頭勢如猛虎般沖向了岸,打得他們措手不及。

“救命——”

“別叫了,快游啊!”

他們被浪潮掀翻在了海裏,越往岸邊游,卻被推得越來越遠,兩人被這變故弄得手腳堅硬,差點抽筋。

這時,旁邊游來了一群魚,撕扯著他們的衣服,啃噬著他們的皮肉,像是一群殺瘋了的活閻王。

海水堵住了他們的口鼻,他們連尖叫都未有機會。

浪潮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天上甚至下起了雨。

血腥味在海裏彌漫,他們看到了熟悉的背鰭!

鯊魚!

是一群鯊魚!

窮途末路了。

雨勢越來越急,海浪翻湧,兩個人徹底被淹沒。

一個眼球懸浮在了水面,目光盯向了礁石。藍尾鮫人坐在了礁石上,隱在了月暈裏。

月光照在了他皎潔的皮膚,照在了他血色的疤痕,照在了他空洞的眼睛,照在了他微微開合的嘴唇——像是在吟唱。

“噗嗤”,眼球被一只小藍魚生吞入腹。

屠殺結束,血腥味被海風帶往了世界各處,屍骸被海洋的寵兒們盡數刮分,月兒被烏雲遮住了視線,礁石上的鮫人閉上了眼,他無力地下滑,被魚群擁向了深海。

……

明瑰撐著傘,脫掉了礙人的高跟鞋,光著腳走向了這片荒海。

她的腳被海灘上的沙礫摩擦著,被沙礫裏的貝殼啃咬著,她在這片無人的海灘走了一遍又一遍,叫了一遍又一遍,可是聲音就像被拋進了深不見底的大海,完全沒有回應。

她走完了一圈。

他在哪兒?

為什麽找不到呢?

是她找得不夠仔細嗎?

她不信邪,順著原先的腳印又走了一遍,一遍又一遍,一遍又一遍,走到雙腳麻木,走到感覺不到疼痛,走到沙灘上密密麻麻,遍布她的足跡。

人呢?

為什麽呢?

為什麽還沒找到呢?

她的神經繃到了極限,她體力不支,跪倒在了沙灘上。

雨傘掉落在地,雨勢漸漸變小,飄飄蕩蕩地落入她早已濕透的發絲。

她突然扯出了一抹詭異的笑,她的雙肩在不斷顫抖,眼淚混著苦澀的雨,滴入了混著她的血的沙礫。

“你出來啊,你出來啊……”她哆哆嗦嗦地輕輕喃著,有點神經質。

一根手指向前挪了一步,她的雙腿快要廢掉,她靠著雙臂,狼狽地爬向海邊,卻又被海潮推到了岸。

浪潮不厭其煩,一波又一波,自然的力量無可抵擋,她被一次又一次沒收了海底的通行證。

大海溫柔又包容,催趕著這位誤入的旅客。

她直接躺在了海裏,海水洗去了她身上的汙漬,洗去了她的疲勞,卻沒有安撫到她的焦慮。

她像是躺在搖籃裏被輕輕晃著,然後像是悔悟了一樣起了身,走向岸邊。

他不在這裏,不然,怎麽可能不來見她?

莊園裏,蒼老的男人艱難地咽著藥,緊接著,他的房門被一腳踹開。

此時晨光熹微,門口的女人滿身沙礫,眼裏布滿血絲,滿身殺氣。濕漉漉的水糟蹋著他上好的羊皮地毯。

她的腳上遍布傷口。

“早安,我的女兒。”老人心情甚好,微笑著和她打了招呼。

明瑰赤腳走進臥室,提起了他的領子,雙目通紅,咬牙切齒:“人呢?”

他被猝不及防刺激,咳得直顫,骨頭像是散了架,卻還是笑著說:“不是在海裏嗎?”

“你再說一遍!”

他笑得更開心了:“就是在海裏啊!海裏那麽大,那麽多條魚,你一時半會怎麽可能找得著!”

他眸中滿是譏笑,毫不掩飾他對這個女兒的厭惡,盡管他的脖子被越收越緊。

他甚至在呼吸不暢的時候,梗著脖子繼續:“怎麽樣?感覺好嗎?爸爸當時也是這樣的,熬過去就好了,熬過去就會變成我這樣,變得像我一樣痛苦!”

“你可是我女兒啊,你殺死了你的母親,難道不應該品嘗一下這份痛苦嗎!”

“你和爸爸可是同一類人!”

他目眥欲裂,此時二人說不出誰更瘋魔。

晨光透過窗戶,幹凈美好,甚至能聽到鳥叫。

多好的早晨啊。

“你該死了。”明瑰的語氣很冷,冷得讓人害怕。

老頭被踹在了地上,踹出了一口鮮血,緊接著,他被人用腳碾著胸口,被迫咽下一罐的藥。

她面無表情地卸了他的下巴,藥瓶子使勁地塞進他的嘴裏,藥片不小心漏在了地上,她又一粒一粒撿起來,一顆不落,硬塞了進去。

他被噎得想要咳,卻被死死按住了嘴,弄得白眼外翻。

是不是覺得生不如死了呢?

明瑰擡頭看著陽光明媚的窗外,將他按了許久,按到最後,手裏的屍體一動不動。

他的眼睛盯著她,死不瞑目。

“呵。”她輕笑了一聲,然後拿起擺在桌案上的水果刀,刺進了他的雙眼。

“別這麽看我。”

有點嚇人呢。

她把玩著手裏的刀片,沿著別墅的走廊繞啊繞,那些見慣骯臟手段的人識相地低著頭,不敢看她。

於是她走到了管家的臥室前,用刀撬開了鎖,毫不避諱,一身血腥地出現了。

管家好像早有準備,甚至剛喝完了一杯咖啡。

她用刀指向那個瘦弱的老人,笑著問:“他怎麽死的。”

管家理了理正裝,並不害怕,他極紳士地走向她,然後撞向了她的刀。

“像這樣。”他握住明瑰的手,幫她擰了一圈,然後,再次走向她的刀——刀柄沒入了他的身體,他吐了血,卻也沒把血液弄臟在她身上。

“大小姐,明白了嗎?”

他露出了一個微笑,因為滿臉褶子,所以很難看。

“這是我教給您的最後一招。”

這是小時候一直負責教導她的管家。

明瑰看著手裏的刀,笑著笑著就哭了,眼淚順著她的臉頰洶湧地落向地板,她笑低了頭:“哈,你們可真有趣。”

她拔出了刀,蒼老的管家倒在地上,安詳地閉上了眼。

她搖搖晃晃走向門口,靠著門框坐了下去。

他們死了又怎樣,她喜歡的人還能覆生嗎?

如果十八歲那年,身無分文的她看到不是大屏幕上閃閃發光的陸光,而是她的林秀,那該多好。

她肯定不會拒絕他的,林秀比陸光好看多了。

如果這樣,她們認識的時間能提前好幾年,他們相處的時間也能延長好幾年——

不,不對,是她害了他,是她害了他,如果她沒有說喜歡他,他就不會死了!

為什麽?

她就這麽呆呆坐在了門口,一名女仆端莊地朝她弓下了身,用冷冰冰的聲線恭敬問:“大小姐,需要清理嗎?”

她無力揮手:“清理吧。”

明瑰沒有住在莊園,她去了那個對她來說十分簡陋的小破屋。

她在林秀的浴室洗了澡,換上了林秀的襯衫,窩在了他的小破床。

床裏都是他的味道,檸檬海鹽的清香,清澈又爽朗。

她將頭埋在被子裏使勁地嗅著,又忍不住哭了。

她哭得很小聲,只能看到肩膀在抖。

她應該再小心一點的……

林秀的床頭放著各種針線,藍色絲線居多,她突然想到了什麽,笨拙地拿起針,想著林秀的樣子,織了個鯊魚尾巴。

尾巴織得很醜,不及林秀的二分之一。

她笑了一下,登上了林秀的號,拍下了這張照片——@了她自己。

看著下面的評論,她有種無法言喻的滿足感,就好像——他還活著。

他本來就活著——只是在躲著她。

她說服了她自己,有重新振作了起來——對,他就是在躲著自己!

那她要找到他!

長寧開始上映了,網友看到林秀轉發了那條微博,但是沒去。

劇方沒有任何回應,他們理所當然想著,對方戲份這麽少,不去也正常。

明瑰在采訪現場談笑風生,沒有絲毫異樣。。

李姐給明瑰發了新的劇本,主角是她和林秀兩個人。

她把劇本推了,並說暫時不會演戲。

她在林秀的小破屋住下了,她將她和林秀演戲的那十幾分鐘片段一遍又一遍在投影上回放。

她看了成千上萬遍,連裏面拍到的一草一木都能準確描繪。

琴師怎樣了呢?琴師喜歡上了長公主,反水。

琴師也不是琴師,他不過是一個賤民。

琴是他偷的,琴譜也是他偷學的,他因為好看被帶進了齊王府,又因為偷了琴,被趕出去了。

然後他被皇帝發現,並被收買。

他按照計劃利用著長公主的真心,對她下了慢性藥。可沒想到,自己也交付了真心。

他說出了真相,勸說她謀反。

皇帝發現了他的背叛,在長寧接旨領兵的那一天,他被抓住,衣不蔽體地曝屍在城墻上,眼睜睜地看著她赴死。

明明只有十幾分鐘,讓人看得痛徹心扉。

觀眾對這段感情戲的反響很好,甚至在看完電影後,在兩人的微博下哭訴。

那個叫作林秀的賬號,適時地發送著狗糧——還有明瑰。

他們在清晨看了同一片日出。

他們在情人節分享同一束燭光。

他們在新年裏拍下同一朵煙花。

他們在月圓的晚上——守著同一個月亮。

她看到其他人說:你們很幸福。

是啊,他們很幸福。

明瑰在網絡上的日常發布得越來越多,活躍得像個假人。

但是她很久沒演戲了。

不,她一直在演,演的很投入,即使演的是獨角戲。

她轉賣了那個人的股份和莊園,買下了整片海域的使用權。

她買下了周圍的海景房,隔絕了整個世界。

她把自己的一半資產投給了海洋公益,另一半資產用來打撈林秀的屍骸。

她知道這是癡心妄想,但是她已經走投無路了。

他送的糖已經被她省著吃完了,癮又犯了,他給她錄的音頻不知被循環了多少遍,耳朵都起繭子了,她織玩偶的手藝已經爐火純青,以假亂真了。

他還沒回來。

她好想他。

告白後的第三年,她二十八歲,她站在海邊,拍下了一張照片。

兩枚藍寶石戒指落在她的掌心,小心鐫刻著玫瑰與魚。

她在五點二十分發了出去,沒有@任何人。

她將手機扔向身後,手捧玫瑰,提著紅色婚紗的裙擺,盛裝走向海洋。

她的臉上洋溢著幸福的笑,仿佛真的是一個新娘。

我來找你了……

平靜的海水淹沒了她的裙擺,沒向了她的脖子。

思念的淚水淹得她快要窒息,她的臉上不住地下著雨,卻無聲得沒有一絲活氣。

她松開了另一枚戒指,松開了玫瑰,最後看了一眼泛白的天際,閉上了眼,沈向了海底。

剎那間,海霧升騰,她聽到海豚在吟唱,她聽到海浪在喧囂。

她睜開眼,看到藍色的巨鯊們擁簇著一個皎潔的少年。

他的懷裏抱著玫瑰,他口裏銜著一枚戒指,他對她撲朔了一下眼。

游魚提起了她的裙擺,他握住了她的腰,把她抱上了水面。

海平面上,象征著愛情的海豚在陽光下跳躍。

“明瑰小姐。”

他銜著那枚戒指,眼神慌亂,雙頰緋紅,似有愧怍。

“我來晚了。”

還不晚。

她咬上了那枚戒指。

作者有話說:

番外大概會寫點應該不會鎖的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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