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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鈴鈴鈴鈴鈴!
明明都是同樣的尖銳刺耳的高頻鈴聲,上課鈴聽起來像是死神敲鑼,放學鈴卻像是震顫人心的交響樂,上了一天課的疲憊在鈴聲響起的這一刻瞬間煙消雲散。
太陽已經轉去了地球的另一邊,夜色在人們的認知裏通常代表了寧靜,但很明顯,這個刻板印象並不屬於滿血覆活的高中生。
籃球砸在地上打出幹凈有節奏的鼓點,追逐打鬧的嬉笑聲,三兩成群偷偷分享八卦和吐槽的低音人聲,繁忙車道上的鳴笛聲,校門口小吃攤攤主們賣力的吆喝,鐵板燒烤串冒油的滋滋聲,麻辣燙湯底被灼燒得咕咕作響……這些共同譜寫了‘放學’這個劇目的主題曲。
然而,人與人的悲歡並不相通,這份吵鬧顯然和沈星雨之間是有壁的。
為了避開嘈雜擁擠的人群,沈星雨一般會選擇走得稍晚一點。
剛出樓梯間,迎面被兩個從視線盲區竄出來的男生撞了個結實。
其中一個男生趕忙道歉:“對不起啊同學!這哥們兒楞頭青,追女孩兒跑得急,你沒事兒吧?”
沈星雨聳了下肩,搖頭說:“沒事。”
另一個男生也連連道歉,看對方並不打算追究,拽起同伴撒腿就跑,邊跑邊喊:“快點!要遇不到她了!”
先道歉的男生顯然是還沒喘過氣,上氣不接下氣地說:“你又不敢表白,幹嘛非要去車站偶遇,又不是明天見不到了。”
“靠!是不是兄弟啊,說什麽鬼話,還不都是你,打掃個衛生磨磨蹭蹭的,跑快點!”
聲音漸漸遠去,散在了霓虹裏,沈星雨哼得輕笑一聲,眼底流露出一絲連自己也不易察覺的艷羨。
沈星雨習慣坐在公交後排,他戴著耳機靠著窗戶,閉目小憩。
車子剛起步又搖晃著停下,幾個學生紮堆兒趕車,司機師傅看到,好心踩了剎車不願耽誤他們回家的時間。
猝不及防的剎車讓沈星雨的腦袋差點撞到前座的扶手,擡起頭,就被一個熟悉的身影霸占了視線。
淩熠氣喘籲籲的上了車,趕巧,今天走到半路發現鑰匙落在課桌裏,於是折回教室去取,耽誤了些時間。
“我們竟然是坐同一路車的嗎”,沈星雨心裏想。
窗戶漏進來的風不冷不熱,吹的人心裏麻麻癢癢的。
看吧,有些人註定是要同路而行的。
淩熠因為久坐總是腰痛,所以他在情況允許的時候基本會選擇站著。
他倚著扶手,淩熠的側臉有一半隱藏在被鼻梁擋住光的黑暗裏,校服的袖子隨意挽著,露出一截線條緊實的小臂,白色頭戴式耳機與灰棕色頭發相得益彰,因為剛剛小跑了兩步,額前的發絲有些淩亂,窗外不斷倒退的街景映在他如水般的雙眸中,沒了白天在學校時一絲不茍的精致感,倒像是精雕細琢的盔甲洩露了藏匿其中的柔軟。
沈星雨瞧著不一樣的淩熠出了神,在光影的交替裏他覺察到了一絲異樣,淩熠眼裏的光亮好像只漂浮於表面,給人一種無論什麽景象跌落進他那雙如一汪清潭般眸中都無法激起任何波瀾的感覺。
是了,那是沈星雨最熟悉的落寞和疲憊。
也許是沈星雨目光熾熱,太有穿透力,淩熠感覺到有人在盯著他,回頭看見了坐在後面的沈星雨,他若無其事的把剛剛的自己藏起來,沖沈星雨微微一笑,恢覆了平常的樣子。
大概是出於同類之間的惺惺相惜吧,明明經常見到他掛在臉上的笑,可這一次沈星雨卻覺得悲傷在心裏抽了芽,枝芽瘋長堵在胸口,窒息的讓人說不出話,。
滋生與於陰暗面的情緒怎麽會出現在這樣耀眼的人身上呢?
楞神間,淩熠已經走到沈星雨旁邊的位置上坐下了,“原來你也坐這趟車,真沒想到這麽久了我們竟然才第一次遇到。”
沈星雨還沒從疑問中抽離出來,於是沒頭沒腦地問了句,“你是不是有什麽不開心的事啊?”
淩熠取下書包的動作頓了一下:“哈?為什麽突然這麽問,我看起來有哪裏不開心嗎?”
淩熠擡手揉了揉鼻尖,隨便揪了個借口丟出來,“可能是累了吧,畢竟剛考完試,九門課呢!”
也不能說是謊話,他確實覺得累,但不是因為這個具體的原因。
外人眼裏,淩熠這種別人家的孩子就應該是一直陽光樂觀積極的,穿透這層表象,他也有不願被其他人看穿的另一面,但面對沈星雨的疑問,他的內心竟矛盾地感到慶幸,慶幸這個人捕捉到了他的情緒。
看出淩熠不想談論這個問題,沈星雨也不再追問。
淩熠:“對了,今天看了你的畫,我覺得畫的真的很棒,你學了很久了嗎?”
沈星雨神色突然暗淡了下去,頭發遮住了低垂的眼眸,搖了搖頭說:“我並沒有學過。”
淩熠:“那豈不是更厲害了,你是怎麽發現自己喜歡畫畫的啊?”
沈星雨寡言,更不可能和人交流自己的事,可他面對淩熠卻可以沒來由的打開話匣子。
“我家只有我和外公兩個人,外公對我的感情比較覆雜,我的成長環境說不上健康,所以我其實很孤僻,小時候,他們都覺得我…是個怪胎,不願意跟我一起玩,都在一個學區,圈子就那麽大,所以我從來沒有過朋友,一直都是一個人,在那些無人問津的時光裏,畫畫是我唯一的情緒出口。”
人天生就具有共情的能力,沈星雨的成長環境使他對人的情緒感知更加敏感,他從很小的時候就能明白外公對他的感情裏帶著疏遠,所以從他記事起,就沒有主動索求過任何東西。
不同於尋常家庭的孩子,想要什麽就可以隨心所欲的開口,在沈星雨這樣的成長背景下,索取是需要很大的勇氣的。
七歲那年,沈星雨第一次鼓起勇氣向沈梵澄開口,“外公,我想學畫畫!我以後想當畫家!“
“不行!不務正業”,沈梵澄脫口而出,他把茶杯重重的擱在茶幾上,“你為什麽非要學畫畫呢?”
“因為沒有人聽我說話,憋得難受,我要把我想的都畫出來,如果有人喜歡我的畫,就算是聽到了我的想法”,小星雨不懂外公為什麽生氣,眼裏透著藏不住的委屈,小小的牙齒都在打顫,但他還是想任性地為自己爭取一次。
沈梵澄很快意識到了自己的失態,心疼這麽小的孩子會說出這些話,還平白承受了自己的怒火,只不過這件事確實觸碰了他的逆鱗,讓他瞬間失去了理智。
“唉,除了長相,就連愛好都遺傳了”,沈梵澄擦拭著潑灑到茶幾上的水,也不知道這話是在對誰說。
在一段鴉雀無聲的沈默裏,沈梵澄短暫地陷入了一段回憶。
鷺市第一醫院的婦產科這天格外的熱鬧喜慶,正好趕上元宵佳節,醫院的走廊裏貼著剪紙掛著小紅燈籠,加上新生兒的啼哭和家屬的歡聲笑語,整個科室都是一種與醫院氛圍格格不入的其樂融融。
沈梵澄和Orville坐在手術室外,相顧無言但難掩焦慮,不知過了多久,手術室的門打開了,一個小嬰兒被護士推了出來,剛出生就能看出來是個美人坯子,不過兩個人只來得及匆匆看一眼,小嬰兒就被送去了新生兒科。
醫生:“沈月生家屬?”
沈梵澄趕忙上前:“我,我是他爸爸。”
醫生:“產婦大出血,我們可能不得不需要做子宮摘除…”
沈梵澄不想聽那麽多,他只聽到大出血三個字的時候就只一心想著要救自己的女兒,“只要能救她的命,怎樣都行,求你們,救救她,她還那麽年輕…”
醫生:“我們會盡力搶救,但即便摘除子宮也不是百分之百的概率能止血,我必須將所有的情況都告知你們。”
時間多流逝一分,沈梵澄的心就下沈一分,幸運女神這一次並沒有眷顧這個對著醫院的墻壁禱告了無數次的中年男人,當厚重的手術室大門再次打開,迎來的不是新生而是死亡。
機械地處理完繁雜的手續,沈梵澄和Orville在新生兒科隔著玻璃看著保溫箱裏熟睡的小嬰兒。
Orville:“伯父打算怎麽辦?”
沈梵澄聽到這話太陽穴突突跳,但他已經沒有力氣發火了,只是很平淡的說了句,“這話難道不應該我問你嗎?”
Orville:“我…我想去外面抽根煙,今天發生太多事了,我腦子太亂了。”
沈梵澄抱著手臂依舊看著那軟軟的小嬰兒,等Orville走出去幾步,頭也沒回地對他的背影說:“承擔起你該承擔的責任。”
Orville腳步頓了一下,然後加快腳步逃似得走到吸煙處,他點了一只香煙卻沒放進嘴裏。
這一支煙的時間格外漫長,他的內心在極度掙紮,指尖的刺痛把他拉回了現實,他扔掉了燃盡的煙頭,攔了輛出租,直至車開出醫院都沒再回頭多看一眼。
沈梵澄沒有出去找人,他知道Orville不會回來了,Orville放棄了責任,即便追去法國,Orville也不會改變主意。
沈梵澄自己又何嘗不掙紮呢?
沈家是那個年代十分普遍的爸爸負責外出掙錢媽媽全職帶孩子的家庭結構,等到沈月生媽媽去世,她已經很大了,也不需要沈梵澄無微不至的照顧,因此,沈梵澄可以說是沒有任何帶孩子的經驗。
加之,在這個時代背景下,未婚先孕留下的遺孤在沈梵澄這樣的老派學者的觀念裏是很難被接受的。
他也想做一次小人,新生命的重量他覺得自己承擔不起。
沈梵澄低著頭往外走,心裏反覆說服自己,會有人收養他的,即便是福利院也不會比跟著自己過得差。
走廊窗外的第一聲煙花炸停了他的腳步,沈梵澄低聲罵了自己一句,罵聲淹沒在禮炮聲中,除了他自己誰也沒有聽見。
沈梵澄回到了新生兒觀察室,他看著那個無辜的小嬰兒,淚水終於失控,那是他女兒留在這世上唯一的血肉牽連的痕跡。
繽紛絢麗的火光映在玻璃上,沈梵澄對著空氣虛晃了兩下手指,想象著摸了摸嬰兒的臉,喃喃道:“星雨,以後這就是你的名字了,跟著我姓,沈星雨。”
名字是無形的羈絆,起有名字就有了無法割裂的感情。
這段場景在沈梵澄的腦海裏重演過無數次,他幾不可聞地嘆了口氣,語氣也軟了下來,看著小星雨緩緩開口道:“你知道我這輩子最後悔的事是什麽嗎?”
小星雨懵懂的搖搖頭。
沈梵澄拍了拍旁邊的沙發,示意他坐。
“我最後悔的事是依了你媽媽,她初中喜歡上了畫畫,快高考的時候,有一天,突然跟我說,她不想上大學了,她要學藝術,要當畫家,我當然不同意,我當時以為她只是說說而已,結果她竟然跟我絕食抗議,我拗不過她,國內的藝考也已經結束了,只能答應送她去法國。她確實做得很好,本可以前途無量,結果呢,她愛上了一個不負責任人的男人,就是你父親,一個玩街頭藝術的法籍華裔,鼓吹浪漫和自由,這種思想對那個年代的年輕人來說確實很有吸引力,很快她就被迷的團團轉。然而男人最了解男人,我知道他不是什麽值得托付的人,但你媽媽根本聽不進去我說的一句話,我越勸,她越要跟他在一起,結果就是搭上了自己的性命,而那個男人消失的無影無蹤。星雨啊,你知道嗎,我一直很自責,我在想,如果當初我沒有讓她去法國學藝術,會不會我們這個家就不是現在這個樣子。是我追悔莫及,所以,在你說出這些的時候我真的害怕了,你們太像了,無論是長相還是性格甚至是愛好,我承認我古板,是個怕重蹈覆轍的懦夫,我也知道事情不能一概而論,可這些年這件事就像一根刺一樣一直紮在我心裏,越紮越深,我真的很想你可以走最普通的那條路過完簡簡單單平平安安的走完這一生。第一次跟我提要求就被拒絕很難受吧,抱歉啊星雨,可我真的不能支持你去做這件事,我怕了,我怕再做一次這個讓我悔恨一生的錯誤決定,體諒一下我這個有些自私的老頭子吧。”
沈梵澄在說話間,已經從腰桿挺立的坐姿變成整個人陷在沙發裏,顯得有些佝僂。他是鷺大的文學教授,平日裏總是帶著一副無框眼鏡,穿著剪裁得體的精致套裝,溫文爾雅,儀表堂堂,談吐間有一種不肯摧眉折腰為權貴的書生氣質。
他將爬滿細紋的臉深深埋進粗糙的手掌裏,頭發是這個年紀不該有的雪白,肩膀微微顫抖著。
小星雨不確定他的外公是不是在哭,那是他第一次見到外公這樣,他很懂事,會試著理解外公,於是他再沒有再提過學畫畫這件事。
但他無法放棄畫畫,空白的畫紙是他唯一可以無所顧忌傾訴的對象。
沈星雨從沒有這樣對人說過這麽多話,尤其是關於自己的事情,淩熠的確是個很好的傾聽者,他一直專註的看著沈星雨,聽他敘述,不打斷,而且真的一字一句的聽進去了。
“首先,你並不是怪胎,我覺得,你很好。”
聽到這句話,沈星雨回頭,正對上淩熠流轉著真誠的眼睛,淺色的瞳孔是如此的澄澈。
那眼神中的篤定,像一碗溫熱的包治百病的湯藥,流進身體,治好了經年的頑疾。
暖流順著經脈蔓延,加速了心跳,燒紅了耳朵。
“謝謝…從來沒有人這麽說過”,沈星雨食指的關節已經被揉捏得通紅。
淩熠其實覺得心疼,但他想沈星雨大抵是不希望被同情的,只是帶著些欽佩與艷羨說到:“你沒有學過卻畫的這麽好,真的可以說是天賦異稟,喜歡的事就一定要堅持下去,你知道嗎,這個世界上有太多太多的人,窮盡一生都無法找到自己真正想追求的東西,不過是隨波逐流渾渾噩噩的謀生存而已,你能找到想做的事這件事本身就非常珍貴了,所以你一定不要埋沒它,放棄它,正視自己的熱愛是難能可貴的事。”
閑聊間,兩個人已經下了車,一起走了一段路了,就是如此的自然而然,甚至沒有一個人意識到這一點,十字路口也沒有發生過“我走這邊,你走哪邊?”這樣的對話,好像如此這般才是發生過無數次習以為常的日常才對。
就這樣,走到了淩熠家小區門口,沈星雨驚訝到:“你住這?!我住前面那個小區,好巧。”
淩熠也詫異於這巧合,“是啊!好巧啊。”
沈星雨笑著說:“謝謝你今天跟我說這些”,兩顆尖尖的虎牙輕輕抵著下唇,笑起來的時候竟然有點與平時判若兩人的可愛,那股生人勿近的淡漠疏離感也雲消霧散了。
“謝什麽,我說的都是事實啊”,淩熠腦海中的畫面還停留在沈星雨剛剛的笑,這是第一次見到他笑,怎麽會有人笑起來這麽好看啊。
沈星雨擺擺手:“那我先走了,拜拜。”
像是突然下定了什麽決心似的,“沈星雨!”淩熠喊住了那個背影,“明天一起走嗎?”
沈星雨已經走出去幾步遠了,腳下一頓,轉身,有點發懵,但毫不猶豫地點了點頭,“好啊。”
淩熠心滿意足的揮了揮手:“那六點五十,車站見!”說完,他轉身走進如墨的夜色中。
沈星雨站在原地沒動,對著那個背影消失的方向說了句,“嗯,明天見。”
雖然習慣了偶影獨游,但這並不代表他從沒羨慕過結伴而行的人。
他就這樣看著淩熠的背影逐漸在視線裏消失,早秋傍晚的風已經夾雜了些許涼意,但卻把心裏的火苗吹得灼熱滾燙。
謝謝你。
謝謝你出現在我的人生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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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人與人的悲歡並不相通,這份吵鬧顯然和沈星雨之間是有壁的。
為了避開嘈雜擁擠的人群,沈星雨一般會選擇走得稍晚一點。
剛出樓梯間,迎面被兩個從視線盲區竄出來的男生撞了個結實。
其中一個男生趕忙道歉:“對不起啊同學!這哥們兒楞頭青,追女孩兒跑得急,你沒事兒吧?”
沈星雨聳了下肩,搖頭說:“沒事。”
另一個男生也連連道歉,看對方並不打算追究,拽起同伴撒腿就跑,邊跑邊喊:“快點!要遇不到她了!”
先道歉的男生顯然是還沒喘過氣,上氣不接下氣地說:“你又不敢表白,幹嘛非要去車站偶遇,又不是明天見不到了。”
“靠!是不是兄弟啊,說什麽鬼話,還不都是你,打掃個衛生磨磨蹭蹭的,跑快點!”
聲音漸漸遠去,散在了霓虹裏,沈星雨哼得輕笑一聲,眼底流露出一絲連自己也不易察覺的艷羨。
沈星雨習慣坐在公交後排,他戴著耳機靠著窗戶,閉目小憩。
車子剛起步又搖晃著停下,幾個學生紮堆兒趕車,司機師傅看到,好心踩了剎車不願耽誤他們回家的時間。
猝不及防的剎車讓沈星雨的腦袋差點撞到前座的扶手,擡起頭,就被一個熟悉的身影霸占了視線。
淩熠氣喘籲籲的上了車,趕巧,今天走到半路發現鑰匙落在課桌裏,於是折回教室去取,耽誤了些時間。
“我們竟然是坐同一路車的嗎”,沈星雨心裏想。
窗戶漏進來的風不冷不熱,吹的人心裏麻麻癢癢的。
看吧,有些人註定是要同路而行的。
淩熠因為久坐總是腰痛,所以他在情況允許的時候基本會選擇站著。
他倚著扶手,淩熠的側臉有一半隱藏在被鼻梁擋住光的黑暗裏,校服的袖子隨意挽著,露出一截線條緊實的小臂,白色頭戴式耳機與灰棕色頭發相得益彰,因為剛剛小跑了兩步,額前的發絲有些淩亂,窗外不斷倒退的街景映在他如水般的雙眸中,沒了白天在學校時一絲不茍的精致感,倒像是精雕細琢的盔甲洩露了藏匿其中的柔軟。
沈星雨瞧著不一樣的淩熠出了神,在光影的交替裏他覺察到了一絲異樣,淩熠眼裏的光亮好像只漂浮於表面,給人一種無論什麽景象跌落進他那雙如一汪清潭般眸中都無法激起任何波瀾的感覺。
是了,那是沈星雨最熟悉的落寞和疲憊。
也許是沈星雨目光熾熱,太有穿透力,淩熠感覺到有人在盯著他,回頭看見了坐在後面的沈星雨,他若無其事的把剛剛的自己藏起來,沖沈星雨微微一笑,恢覆了平常的樣子。
大概是出於同類之間的惺惺相惜吧,明明經常見到他掛在臉上的笑,可這一次沈星雨卻覺得悲傷在心裏抽了芽,枝芽瘋長堵在胸口,窒息的讓人說不出話,。
滋生與於陰暗面的情緒怎麽會出現在這樣耀眼的人身上呢?
楞神間,淩熠已經走到沈星雨旁邊的位置上坐下了,“原來你也坐這趟車,真沒想到這麽久了我們竟然才第一次遇到。”
沈星雨還沒從疑問中抽離出來,於是沒頭沒腦地問了句,“你是不是有什麽不開心的事啊?”
淩熠取下書包的動作頓了一下:“哈?為什麽突然這麽問,我看起來有哪裏不開心嗎?”
淩熠擡手揉了揉鼻尖,隨便揪了個借口丟出來,“可能是累了吧,畢竟剛考完試,九門課呢!”
也不能說是謊話,他確實覺得累,但不是因為這個具體的原因。
外人眼裏,淩熠這種別人家的孩子就應該是一直陽光樂觀積極的,穿透這層表象,他也有不願被其他人看穿的另一面,但面對沈星雨的疑問,他的內心竟矛盾地感到慶幸,慶幸這個人捕捉到了他的情緒。
看出淩熠不想談論這個問題,沈星雨也不再追問。
淩熠:“對了,今天看了你的畫,我覺得畫的真的很棒,你學了很久了嗎?”
沈星雨神色突然暗淡了下去,頭發遮住了低垂的眼眸,搖了搖頭說:“我並沒有學過。”
淩熠:“那豈不是更厲害了,你是怎麽發現自己喜歡畫畫的啊?”
沈星雨寡言,更不可能和人交流自己的事,可他面對淩熠卻可以沒來由的打開話匣子。
“我家只有我和外公兩個人,外公對我的感情比較覆雜,我的成長環境說不上健康,所以我其實很孤僻,小時候,他們都覺得我…是個怪胎,不願意跟我一起玩,都在一個學區,圈子就那麽大,所以我從來沒有過朋友,一直都是一個人,在那些無人問津的時光裏,畫畫是我唯一的情緒出口。”
人天生就具有共情的能力,沈星雨的成長環境使他對人的情緒感知更加敏感,他從很小的時候就能明白外公對他的感情裏帶著疏遠,所以從他記事起,就沒有主動索求過任何東西。
不同於尋常家庭的孩子,想要什麽就可以隨心所欲的開口,在沈星雨這樣的成長背景下,索取是需要很大的勇氣的。
七歲那年,沈星雨第一次鼓起勇氣向沈梵澄開口,“外公,我想學畫畫!我以後想當畫家!“
“不行!不務正業”,沈梵澄脫口而出,他把茶杯重重的擱在茶幾上,“你為什麽非要學畫畫呢?”
“因為沒有人聽我說話,憋得難受,我要把我想的都畫出來,如果有人喜歡我的畫,就算是聽到了我的想法”,小星雨不懂外公為什麽生氣,眼裏透著藏不住的委屈,小小的牙齒都在打顫,但他還是想任性地為自己爭取一次。
沈梵澄很快意識到了自己的失態,心疼這麽小的孩子會說出這些話,還平白承受了自己的怒火,只不過這件事確實觸碰了他的逆鱗,讓他瞬間失去了理智。
“唉,除了長相,就連愛好都遺傳了”,沈梵澄擦拭著潑灑到茶幾上的水,也不知道這話是在對誰說。
在一段鴉雀無聲的沈默裏,沈梵澄短暫地陷入了一段回憶。
鷺市第一醫院的婦產科這天格外的熱鬧喜慶,正好趕上元宵佳節,醫院的走廊裏貼著剪紙掛著小紅燈籠,加上新生兒的啼哭和家屬的歡聲笑語,整個科室都是一種與醫院氛圍格格不入的其樂融融。
沈梵澄和Orville坐在手術室外,相顧無言但難掩焦慮,不知過了多久,手術室的門打開了,一個小嬰兒被護士推了出來,剛出生就能看出來是個美人坯子,不過兩個人只來得及匆匆看一眼,小嬰兒就被送去了新生兒科。
醫生:“沈月生家屬?”
沈梵澄趕忙上前:“我,我是他爸爸。”
醫生:“產婦大出血,我們可能不得不需要做子宮摘除…”
沈梵澄不想聽那麽多,他只聽到大出血三個字的時候就只一心想著要救自己的女兒,“只要能救她的命,怎樣都行,求你們,救救她,她還那麽年輕…”
醫生:“我們會盡力搶救,但即便摘除子宮也不是百分之百的概率能止血,我必須將所有的情況都告知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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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ville:“伯父打算怎麽辦?”
沈梵澄聽到這話太陽穴突突跳,但他已經沒有力氣發火了,只是很平淡的說了句,“這話難道不應該我問你嗎?”
Orville:“我…我想去外面抽根煙,今天發生太多事了,我腦子太亂了。”
沈梵澄抱著手臂依舊看著那軟軟的小嬰兒,等Orville走出去幾步,頭也沒回地對他的背影說:“承擔起你該承擔的責任。”
Orville腳步頓了一下,然後加快腳步逃似得走到吸煙處,他點了一只香煙卻沒放進嘴裏。
這一支煙的時間格外漫長,他的內心在極度掙紮,指尖的刺痛把他拉回了現實,他扔掉了燃盡的煙頭,攔了輛出租,直至車開出醫院都沒再回頭多看一眼。
沈梵澄沒有出去找人,他知道Orville不會回來了,Orville放棄了責任,即便追去法國,Orville也不會改變主意。
沈梵澄自己又何嘗不掙紮呢?
沈家是那個年代十分普遍的爸爸負責外出掙錢媽媽全職帶孩子的家庭結構,等到沈月生媽媽去世,她已經很大了,也不需要沈梵澄無微不至的照顧,因此,沈梵澄可以說是沒有任何帶孩子的經驗。
加之,在這個時代背景下,未婚先孕留下的遺孤在沈梵澄這樣的老派學者的觀念裏是很難被接受的。
他也想做一次小人,新生命的重量他覺得自己承擔不起。
沈梵澄低著頭往外走,心裏反覆說服自己,會有人收養他的,即便是福利院也不會比跟著自己過得差。
走廊窗外的第一聲煙花炸停了他的腳步,沈梵澄低聲罵了自己一句,罵聲淹沒在禮炮聲中,除了他自己誰也沒有聽見。
沈梵澄回到了新生兒觀察室,他看著那個無辜的小嬰兒,淚水終於失控,那是他女兒留在這世上唯一的血肉牽連的痕跡。
繽紛絢麗的火光映在玻璃上,沈梵澄對著空氣虛晃了兩下手指,想象著摸了摸嬰兒的臉,喃喃道:“星雨,以後這就是你的名字了,跟著我姓,沈星雨。”
名字是無形的羈絆,起有名字就有了無法割裂的感情。
這段場景在沈梵澄的腦海裏重演過無數次,他幾不可聞地嘆了口氣,語氣也軟了下來,看著小星雨緩緩開口道:“你知道我這輩子最後悔的事是什麽嗎?”
小星雨懵懂的搖搖頭。
沈梵澄拍了拍旁邊的沙發,示意他坐。
“我最後悔的事是依了你媽媽,她初中喜歡上了畫畫,快高考的時候,有一天,突然跟我說,她不想上大學了,她要學藝術,要當畫家,我當然不同意,我當時以為她只是說說而已,結果她竟然跟我絕食抗議,我拗不過她,國內的藝考也已經結束了,只能答應送她去法國。她確實做得很好,本可以前途無量,結果呢,她愛上了一個不負責任人的男人,就是你父親,一個玩街頭藝術的法籍華裔,鼓吹浪漫和自由,這種思想對那個年代的年輕人來說確實很有吸引力,很快她就被迷的團團轉。然而男人最了解男人,我知道他不是什麽值得托付的人,但你媽媽根本聽不進去我說的一句話,我越勸,她越要跟他在一起,結果就是搭上了自己的性命,而那個男人消失的無影無蹤。星雨啊,你知道嗎,我一直很自責,我在想,如果當初我沒有讓她去法國學藝術,會不會我們這個家就不是現在這個樣子。是我追悔莫及,所以,在你說出這些的時候我真的害怕了,你們太像了,無論是長相還是性格甚至是愛好,我承認我古板,是個怕重蹈覆轍的懦夫,我也知道事情不能一概而論,可這些年這件事就像一根刺一樣一直紮在我心裏,越紮越深,我真的很想你可以走最普通的那條路過完簡簡單單平平安安的走完這一生。第一次跟我提要求就被拒絕很難受吧,抱歉啊星雨,可我真的不能支持你去做這件事,我怕了,我怕再做一次這個讓我悔恨一生的錯誤決定,體諒一下我這個有些自私的老頭子吧。”
沈梵澄在說話間,已經從腰桿挺立的坐姿變成整個人陷在沙發裏,顯得有些佝僂。他是鷺大的文學教授,平日裏總是帶著一副無框眼鏡,穿著剪裁得體的精致套裝,溫文爾雅,儀表堂堂,談吐間有一種不肯摧眉折腰為權貴的書生氣質。
他將爬滿細紋的臉深深埋進粗糙的手掌裏,頭發是這個年紀不該有的雪白,肩膀微微顫抖著。
小星雨不確定他的外公是不是在哭,那是他第一次見到外公這樣,他很懂事,會試著理解外公,於是他再沒有再提過學畫畫這件事。
但他無法放棄畫畫,空白的畫紙是他唯一可以無所顧忌傾訴的對象。
沈星雨從沒有這樣對人說過這麽多話,尤其是關於自己的事情,淩熠的確是個很好的傾聽者,他一直專註的看著沈星雨,聽他敘述,不打斷,而且真的一字一句的聽進去了。
“首先,你並不是怪胎,我覺得,你很好。”
聽到這句話,沈星雨回頭,正對上淩熠流轉著真誠的眼睛,淺色的瞳孔是如此的澄澈。
那眼神中的篤定,像一碗溫熱的包治百病的湯藥,流進身體,治好了經年的頑疾。
暖流順著經脈蔓延,加速了心跳,燒紅了耳朵。
“謝謝…從來沒有人這麽說過”,沈星雨食指的關節已經被揉捏得通紅。
淩熠其實覺得心疼,但他想沈星雨大抵是不希望被同情的,只是帶著些欽佩與艷羨說到:“你沒有學過卻畫的這麽好,真的可以說是天賦異稟,喜歡的事就一定要堅持下去,你知道嗎,這個世界上有太多太多的人,窮盡一生都無法找到自己真正想追求的東西,不過是隨波逐流渾渾噩噩的謀生存而已,你能找到想做的事這件事本身就非常珍貴了,所以你一定不要埋沒它,放棄它,正視自己的熱愛是難能可貴的事。”
閑聊間,兩個人已經下了車,一起走了一段路了,就是如此的自然而然,甚至沒有一個人意識到這一點,十字路口也沒有發生過“我走這邊,你走哪邊?”這樣的對話,好像如此這般才是發生過無數次習以為常的日常才對。
就這樣,走到了淩熠家小區門口,沈星雨驚訝到:“你住這?!我住前面那個小區,好巧。”
淩熠也詫異於這巧合,“是啊!好巧啊。”
沈星雨笑著說:“謝謝你今天跟我說這些”,兩顆尖尖的虎牙輕輕抵著下唇,笑起來的時候竟然有點與平時判若兩人的可愛,那股生人勿近的淡漠疏離感也雲消霧散了。
“謝什麽,我說的都是事實啊”,淩熠腦海中的畫面還停留在沈星雨剛剛的笑,這是第一次見到他笑,怎麽會有人笑起來這麽好看啊。
沈星雨擺擺手:“那我先走了,拜拜。”
像是突然下定了什麽決心似的,“沈星雨!”淩熠喊住了那個背影,“明天一起走嗎?”
沈星雨已經走出去幾步遠了,腳下一頓,轉身,有點發懵,但毫不猶豫地點了點頭,“好啊。”
淩熠心滿意足的揮了揮手:“那六點五十,車站見!”說完,他轉身走進如墨的夜色中。
沈星雨站在原地沒動,對著那個背影消失的方向說了句,“嗯,明天見。”
雖然習慣了偶影獨游,但這並不代表他從沒羨慕過結伴而行的人。
他就這樣看著淩熠的背影逐漸在視線裏消失,早秋傍晚的風已經夾雜了些許涼意,但卻把心裏的火苗吹得灼熱滾燙。
謝謝你。
謝謝你出現在我的人生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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