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TrueRom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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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件事我一直想問你。”心潮起伏,便忍不住問她。
“什麽事?”
“那天在餐廳後門,你躲在花樹下幹什麽?”
“我想去畫花的……”回想初見的窘態讓齊臻有些不好意思,“本來覺得躺著視角最好,可是後來你來了,又覺得畫面要有你更好看……”
呆在黑燈瞎火滿是蚊蟲的地方,顯得狼狽又奇怪,讓人看著寒心。
卻是在那裏追逐美。
“不過,學姐你說粵語是真的很好聽。”
唐翹楚回過神:“說的就像你聽過一樣。”
“我是聽過呀。”
“?我什麽時候跟你講過粵語?”
“就是在花樹那裏呀。”
怎麽可能。初見時她從第一句就聽出她是北方人,完全沒想過要用粵語跟她對話。
“你記錯了吧。”
“沒有,”齊臻認真,“你當時明明說過‘想做就去做’……”
“想做就去做”這幾個字,齊臻是用普通話說的,導致唐翹楚反應了片刻。
所以,那個時候,齊臻連她對著花自言自語的樣子也看到了。
難得地有些難堪,就聽齊臻在身旁繼續——
“想做就去做,有人愛茶煲。”
***
做駁船生意的懶鬼船頭尺好賭,長年混跡唐人街。33歲這一年,過得奇怪又狼狽的船頭尺迎來了他朋友的女兒十三妹。十三妹20出頭,正是青春無敵的年紀,可以心潮一起就來美國投奔愛慕對象。船頭尺看不慣她整天白日做夢,給她起了一個揶揄的綽號叫“茶堡”,粵語諧音trouble,制造麻煩的家夥。
可是,慢慢地,男人變得有些在意這個“茶煲”——
他甚至開始想為了她做一些不同的事,成為更好的人,連鏡子上的座右銘都重新換過,用黑色記號筆認真在鏡面重寫三大目標、五大註意,“穿鞋要穿襪”,“拿了金卡拿綠卡”,“英語要講grammer”……
“想做就去做,船頭愛茶堡。”
最後兩行,男人這麽寫。
——當時,她對著花樹自言自語念出來的就是這句。
可是電影裏,船頭尺寫完又躊躇。盯著鏡面看了良久,最終還是自卑,把“船頭”兩個字擦掉,改寫成了“有人”。
從“船頭”,到“有人”,有名有分的愛意沈入深海,不留蹤跡,成了無名無分。模糊了去路,就變得暧昧不明。有人愛茶堡,好像無論誰說起這句話,都是對號入座,無論是誰——
包括他船頭尺。
然後,電影外。在葉城像夏天的秋夜,小她兩個年級的學妹跟她說出了船頭尺改過的臺詞。
所以1987年那部電影,她也看過;那天晚上她在花樹前的喃喃自語,她也聽過。再傳達時,她甚至改了她的原話,就像電影中的男人用刷子擦掉了鏡子上的字跡,再重新寫上新的——
從有名有份,到暧昧不明。
從船頭尺,到誰都可以。
她是有意的嗎?知不知道這改變帶來的微妙變化?刻意變換的主語中,會被會懷抱著目的?……
等等。
她為什麽要去介意這些細枝末節,對一個才見過幾面的大一學妹?
當然,她必須承認,跟她聊天很愉快。感覺會心又對味,好像是比照著她的喜好量體裁衣。
愉快的交談有時只是一種感覺。比如1987年,明明雙方都還沒出生,卻在十幾年後都看過那年上映的那部電影,還知道個中細節,知道一句臺詞裏詞句變化……
同是那一年,陳百強唱了《夢裏人》。
她說她也喜歡。
……
唐翹楚回過神。
是午後。前兩天她的語言考試考過,正逢今日又開運動會,便想輕松一下逛逛影版。可是雖然人坐在電腦前,註意力卻完全放空,腦海裏反覆上演的全是那晚和齊臻的事。
就連電腦旁放的,也想借給齊臻的《月亮與六便士》。
這麽看來,這小說真是有個應景的名字,說的就是她和齊臻——
齊臻是純粹雪白的月亮,她是帶著銅臭的六便士。
唐翹楚自嘲地一笑。
也是這時,耳機裏傳來新消息提示音。打開一看,原來是獨角獸跑到她樓裏留言。
“起不來。”簡單的三個字。
瞟一眼時間,兩點過半。太陽都曬屁股了這家夥還在床上,也不知道是午睡,還是早上就沒起來過。
“懶人。”
“我確實很懶。”對方大言不慚,“下午還有比賽,給我推薦首歌吧,讓我清醒清醒。”
“什麽比賽?”
“……合唱比賽?”
為什麽是問號?就好像連自己要去參加什麽比賽都很不確定的樣子。或許是因為——
“你想渾水摸魚?”
“這你也能知道?……所以我的歌呢?”
“沒有。總讓我給你推薦,都不見你把好東西分享給我。”
“……行吧,”那邊一秒妥協,“那我把最近很喜歡的一首粵語歌分享給你?雖然是你給我推薦的專輯裏面的。”
“也好啊。”
很快,獨角獸把找來的音樂鏈接貼到樓裏。
《天生地夢》這張專輯是09年出的。那時專門買回家,其實是為了其中的一首歌——
正是此刻男人推薦的這一首。
——會心又對味的人,這裏也有一個。
可惜,他們都不會出現在她的未來計劃裏。
想到這裏便恢覆冷漠:“撤了。”隨後拿著小說下樓,去參加運動會的下午場。
到體育場坐下沒多久,就忍不住往油畫系那邊打量。反正也想散步,看到機會合適,便拿著書離隊。
因為想散步,所以不是徑直過去的,而是上階梯出了體育場從外面的坡道繞行。
一邊走,一邊點開手機聽歌。
這像夏天的秋天還未過去,擡頭便能看見依然茂盛的樹叢。又想起不久前的夜晚,齊臻和她走在這樣的路上,跟她說著她古古怪怪的美學……
真想看看她的畫。
這麽想著,一曲結束。歌與歌之間,唐翹楚從坡道上朝體育場俯視。操場上傳來哨聲,加油聲,嬉笑聲……
那麽熱鬧,那麽多人。青春而純粹,充滿了年輕飛揚的張力。
突然就覺得這畫面好像離她很遠,讓她一邊看著,一邊竟帶著遺憾升起了懷念:懷念這綠茵,懷念這體育場,懷這炙熱沸騰的聲息……
她是什麽時候,提前告別了純粹與飛揚,穿著紅裙踏入了成年人的世界?
剛在心裏惋惜,耳機裏就響起她和獨角獸都喜歡的那一首歌。
“教我如何親近你?如樹上住的畫眉。曾路過什麽小仙島,可有一剎飛過那些小青草?”
聽著這首歌,便開始覺得仿佛有人在旁。她邁一步,那人跟一步。教我如何親近你?那人心裏這麽想——因為他的形象全部來自於她的虛構,所以連同他的心想她也聽得到。
她知道他是誰。
知道他是誰,卻看不清楚他長什麽樣。被這像夏天的秋天的日照充斥著,怎麽都看不清楚。
又或許,永遠都看不清楚——
如果,他們一生都不見面的話。
“教我如何思念你?如月亮做的好奇。能令我什麽都想知道,總有一剎看著我,或來自塵土。”
數十萬小時後,我們都將化為塵土。可是即使我們落定在同一片土地,你也認不出我吧?
從開始到結束,都像這樣看不清楚,我只是好奇,你會有一點可惜嗎?
所以你對我好奇?來自於她虛構的身旁人笑了。為什麽好奇?
撞羽,你為什麽對我好奇?
“你追的壯天空,你捉的暖春風,你心思多到怎麽細訴?”
有人跟你並行過三五十年,談笑投機,覺得靈魂有時近到不分你我,卻從未真正地“近”過。
這情感連思念都談不上,畢竟連這個人是誰,你都說不清楚。
又或許,令人心悅的都只是幻影。他其實從來不曾存在。
“這感覺多好,知道自己不知道。但知是我,預知和你,會很好。”
唐翹楚停步。
這歌曲真甜美。像試探,又像在表白。
它的名字,叫《TrueRomance》。
真是叵測。
獨角獸這個家夥,究竟為什麽要分享給她這樣一首歌啊。
分著神走到體育場這頭,往下穿過觀眾席,一棵盛放的異木棉橫亙在階梯中。
陽光很好,花也在開。微風親吻花樹,淺紫色的花瓣落下。這一瞬間悸動的、飛揚的都落定,一片安寧裏,那個面目模糊的人雖然不存在於她的世界,卻存在於這一首歌中。
“怪我明明不是你,如命運畫的距離,能令我什麽都想知道。總有一剎了解你,或來自晨早。”
走下階梯,便看見下面正比賽的班級。女子足球賽踢著半場,加油聲正喧鬧。觀望著進操場走到場邊,有認識的學妹招呼她。
摘下一邊的耳機跟學妹寒暄片刻,就聽學妹告訴她他們班穿紅色隊服。
然後,唐翹楚就看見那個她要找的人——
總是興趣缺缺、懶洋洋的齊臻,今天穿著她討厭的紅色。是她討厭的,卻在齊臻身上綻放出完全不同的生動。
又純粹,又飛揚……紅色本應是這樣。
原來她不討厭紅色,她只是討厭那個穿著紅裙的自己。
齊臻今天跑得格外勤力,卻又不像是有勝負心,更像是專註於游戲本身的樣子。紅色讓她看上去充滿了年輕的張力,跟綠茵、體育場和炙熱沸騰的聲息一起組成剛剛才觸動過她、令她覺得遺憾又懷念的畫面……
那麽熱鬧,那麽多人。
她卻好像只看見她。
被她註視的焦點此刻全心奔跑,帶了一會兒球之後傳給隊友,對方卻沒能接好,被另外一隊的人把球截出界。
足球朝著唐翹楚的方向滾來,眾人的註意力也被帶到她腳下——
一片喧囂中,她是夏景裏最顯眼那個。
齊臻瞬間便看見了她。
“最好擡頭就有美麗一種,像泥地看畫眉,未明白已嫵媚。”
齊臻看著她。那註視好像帶著很深的期待,甚至近乎乞求,好像知道暗夜就要來到,所以無比希望白晝再多停留片刻。光就要走了,所以要看著她。
就像那樣一直呆立著,直到隊友從後拍拍肩,齊臻才從她身上收回目光。
終於拿出要重新投入比賽的勁頭,卻又還是戀戀不舍,再次回頭沖場邊的她揮手,隨後對她喊出兩個字。
一片喧囂中,她怎麽就是知道,齊臻說的是“等我”。
唐翹楚的心跳漏掉半拍。
是從哪一刻開始混亂的。她明明在惦念一個不存在的人,卻把目光傾註在了另一個身上。這個人她才剛剛認識,是個傻子,而且稚氣未脫,怎麽看都像個未長開的高中生。
她卻叫她意亂。
手足無措,卻說不清此刻胸口的悸動是為了什麽。意亂讓她連等都無法再等。
托旁人把小說交給齊臻,唐翹楚轉身離場。
走得遠了仍不敢回頭,好像一回頭,就又能碰上齊臻熾熱的目光。那目光中,藏著令她整副身心都為之蕩漾的未知——正是那未知令她意亂,令她恐懼。
唐翹楚切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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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事?”
“那天在餐廳後門,你躲在花樹下幹什麽?”
“我想去畫花的……”回想初見的窘態讓齊臻有些不好意思,“本來覺得躺著視角最好,可是後來你來了,又覺得畫面要有你更好看……”
呆在黑燈瞎火滿是蚊蟲的地方,顯得狼狽又奇怪,讓人看著寒心。
卻是在那裏追逐美。
“不過,學姐你說粵語是真的很好聽。”
唐翹楚回過神:“說的就像你聽過一樣。”
“我是聽過呀。”
“?我什麽時候跟你講過粵語?”
“就是在花樹那裏呀。”
怎麽可能。初見時她從第一句就聽出她是北方人,完全沒想過要用粵語跟她對話。
“你記錯了吧。”
“沒有,”齊臻認真,“你當時明明說過‘想做就去做’……”
“想做就去做”這幾個字,齊臻是用普通話說的,導致唐翹楚反應了片刻。
所以,那個時候,齊臻連她對著花自言自語的樣子也看到了。
難得地有些難堪,就聽齊臻在身旁繼續——
“想做就去做,有人愛茶煲。”
***
做駁船生意的懶鬼船頭尺好賭,長年混跡唐人街。33歲這一年,過得奇怪又狼狽的船頭尺迎來了他朋友的女兒十三妹。十三妹20出頭,正是青春無敵的年紀,可以心潮一起就來美國投奔愛慕對象。船頭尺看不慣她整天白日做夢,給她起了一個揶揄的綽號叫“茶堡”,粵語諧音trouble,制造麻煩的家夥。
可是,慢慢地,男人變得有些在意這個“茶煲”——
他甚至開始想為了她做一些不同的事,成為更好的人,連鏡子上的座右銘都重新換過,用黑色記號筆認真在鏡面重寫三大目標、五大註意,“穿鞋要穿襪”,“拿了金卡拿綠卡”,“英語要講grammer”……
“想做就去做,船頭愛茶堡。”
最後兩行,男人這麽寫。
——當時,她對著花樹自言自語念出來的就是這句。
可是電影裏,船頭尺寫完又躊躇。盯著鏡面看了良久,最終還是自卑,把“船頭”兩個字擦掉,改寫成了“有人”。
從“船頭”,到“有人”,有名有分的愛意沈入深海,不留蹤跡,成了無名無分。模糊了去路,就變得暧昧不明。有人愛茶堡,好像無論誰說起這句話,都是對號入座,無論是誰——
包括他船頭尺。
然後,電影外。在葉城像夏天的秋夜,小她兩個年級的學妹跟她說出了船頭尺改過的臺詞。
所以1987年那部電影,她也看過;那天晚上她在花樹前的喃喃自語,她也聽過。再傳達時,她甚至改了她的原話,就像電影中的男人用刷子擦掉了鏡子上的字跡,再重新寫上新的——
從有名有份,到暧昧不明。
從船頭尺,到誰都可以。
她是有意的嗎?知不知道這改變帶來的微妙變化?刻意變換的主語中,會被會懷抱著目的?……
等等。
她為什麽要去介意這些細枝末節,對一個才見過幾面的大一學妹?
當然,她必須承認,跟她聊天很愉快。感覺會心又對味,好像是比照著她的喜好量體裁衣。
愉快的交談有時只是一種感覺。比如1987年,明明雙方都還沒出生,卻在十幾年後都看過那年上映的那部電影,還知道個中細節,知道一句臺詞裏詞句變化……
同是那一年,陳百強唱了《夢裏人》。
她說她也喜歡。
……
唐翹楚回過神。
是午後。前兩天她的語言考試考過,正逢今日又開運動會,便想輕松一下逛逛影版。可是雖然人坐在電腦前,註意力卻完全放空,腦海裏反覆上演的全是那晚和齊臻的事。
就連電腦旁放的,也想借給齊臻的《月亮與六便士》。
這麽看來,這小說真是有個應景的名字,說的就是她和齊臻——
齊臻是純粹雪白的月亮,她是帶著銅臭的六便士。
唐翹楚自嘲地一笑。
也是這時,耳機裏傳來新消息提示音。打開一看,原來是獨角獸跑到她樓裏留言。
“起不來。”簡單的三個字。
瞟一眼時間,兩點過半。太陽都曬屁股了這家夥還在床上,也不知道是午睡,還是早上就沒起來過。
“懶人。”
“我確實很懶。”對方大言不慚,“下午還有比賽,給我推薦首歌吧,讓我清醒清醒。”
“什麽比賽?”
“……合唱比賽?”
為什麽是問號?就好像連自己要去參加什麽比賽都很不確定的樣子。或許是因為——
“你想渾水摸魚?”
“這你也能知道?……所以我的歌呢?”
“沒有。總讓我給你推薦,都不見你把好東西分享給我。”
“……行吧,”那邊一秒妥協,“那我把最近很喜歡的一首粵語歌分享給你?雖然是你給我推薦的專輯裏面的。”
“也好啊。”
很快,獨角獸把找來的音樂鏈接貼到樓裏。
《天生地夢》這張專輯是09年出的。那時專門買回家,其實是為了其中的一首歌——
正是此刻男人推薦的這一首。
——會心又對味的人,這裏也有一個。
可惜,他們都不會出現在她的未來計劃裏。
想到這裏便恢覆冷漠:“撤了。”隨後拿著小說下樓,去參加運動會的下午場。
到體育場坐下沒多久,就忍不住往油畫系那邊打量。反正也想散步,看到機會合適,便拿著書離隊。
因為想散步,所以不是徑直過去的,而是上階梯出了體育場從外面的坡道繞行。
一邊走,一邊點開手機聽歌。
這像夏天的秋天還未過去,擡頭便能看見依然茂盛的樹叢。又想起不久前的夜晚,齊臻和她走在這樣的路上,跟她說著她古古怪怪的美學……
真想看看她的畫。
這麽想著,一曲結束。歌與歌之間,唐翹楚從坡道上朝體育場俯視。操場上傳來哨聲,加油聲,嬉笑聲……
那麽熱鬧,那麽多人。青春而純粹,充滿了年輕飛揚的張力。
突然就覺得這畫面好像離她很遠,讓她一邊看著,一邊竟帶著遺憾升起了懷念:懷念這綠茵,懷念這體育場,懷這炙熱沸騰的聲息……
她是什麽時候,提前告別了純粹與飛揚,穿著紅裙踏入了成年人的世界?
剛在心裏惋惜,耳機裏就響起她和獨角獸都喜歡的那一首歌。
“教我如何親近你?如樹上住的畫眉。曾路過什麽小仙島,可有一剎飛過那些小青草?”
聽著這首歌,便開始覺得仿佛有人在旁。她邁一步,那人跟一步。教我如何親近你?那人心裏這麽想——因為他的形象全部來自於她的虛構,所以連同他的心想她也聽得到。
她知道他是誰。
知道他是誰,卻看不清楚他長什麽樣。被這像夏天的秋天的日照充斥著,怎麽都看不清楚。
又或許,永遠都看不清楚——
如果,他們一生都不見面的話。
“教我如何思念你?如月亮做的好奇。能令我什麽都想知道,總有一剎看著我,或來自塵土。”
數十萬小時後,我們都將化為塵土。可是即使我們落定在同一片土地,你也認不出我吧?
從開始到結束,都像這樣看不清楚,我只是好奇,你會有一點可惜嗎?
所以你對我好奇?來自於她虛構的身旁人笑了。為什麽好奇?
撞羽,你為什麽對我好奇?
“你追的壯天空,你捉的暖春風,你心思多到怎麽細訴?”
有人跟你並行過三五十年,談笑投機,覺得靈魂有時近到不分你我,卻從未真正地“近”過。
這情感連思念都談不上,畢竟連這個人是誰,你都說不清楚。
又或許,令人心悅的都只是幻影。他其實從來不曾存在。
“這感覺多好,知道自己不知道。但知是我,預知和你,會很好。”
唐翹楚停步。
這歌曲真甜美。像試探,又像在表白。
它的名字,叫《TrueRomance》。
真是叵測。
獨角獸這個家夥,究竟為什麽要分享給她這樣一首歌啊。
分著神走到體育場這頭,往下穿過觀眾席,一棵盛放的異木棉橫亙在階梯中。
陽光很好,花也在開。微風親吻花樹,淺紫色的花瓣落下。這一瞬間悸動的、飛揚的都落定,一片安寧裏,那個面目模糊的人雖然不存在於她的世界,卻存在於這一首歌中。
“怪我明明不是你,如命運畫的距離,能令我什麽都想知道。總有一剎了解你,或來自晨早。”
走下階梯,便看見下面正比賽的班級。女子足球賽踢著半場,加油聲正喧鬧。觀望著進操場走到場邊,有認識的學妹招呼她。
摘下一邊的耳機跟學妹寒暄片刻,就聽學妹告訴她他們班穿紅色隊服。
然後,唐翹楚就看見那個她要找的人——
總是興趣缺缺、懶洋洋的齊臻,今天穿著她討厭的紅色。是她討厭的,卻在齊臻身上綻放出完全不同的生動。
又純粹,又飛揚……紅色本應是這樣。
原來她不討厭紅色,她只是討厭那個穿著紅裙的自己。
齊臻今天跑得格外勤力,卻又不像是有勝負心,更像是專註於游戲本身的樣子。紅色讓她看上去充滿了年輕的張力,跟綠茵、體育場和炙熱沸騰的聲息一起組成剛剛才觸動過她、令她覺得遺憾又懷念的畫面……
那麽熱鬧,那麽多人。
她卻好像只看見她。
被她註視的焦點此刻全心奔跑,帶了一會兒球之後傳給隊友,對方卻沒能接好,被另外一隊的人把球截出界。
足球朝著唐翹楚的方向滾來,眾人的註意力也被帶到她腳下——
一片喧囂中,她是夏景裏最顯眼那個。
齊臻瞬間便看見了她。
“最好擡頭就有美麗一種,像泥地看畫眉,未明白已嫵媚。”
齊臻看著她。那註視好像帶著很深的期待,甚至近乎乞求,好像知道暗夜就要來到,所以無比希望白晝再多停留片刻。光就要走了,所以要看著她。
就像那樣一直呆立著,直到隊友從後拍拍肩,齊臻才從她身上收回目光。
終於拿出要重新投入比賽的勁頭,卻又還是戀戀不舍,再次回頭沖場邊的她揮手,隨後對她喊出兩個字。
一片喧囂中,她怎麽就是知道,齊臻說的是“等我”。
唐翹楚的心跳漏掉半拍。
是從哪一刻開始混亂的。她明明在惦念一個不存在的人,卻把目光傾註在了另一個身上。這個人她才剛剛認識,是個傻子,而且稚氣未脫,怎麽看都像個未長開的高中生。
她卻叫她意亂。
手足無措,卻說不清此刻胸口的悸動是為了什麽。意亂讓她連等都無法再等。
托旁人把小說交給齊臻,唐翹楚轉身離場。
走得遠了仍不敢回頭,好像一回頭,就又能碰上齊臻熾熱的目光。那目光中,藏著令她整副身心都為之蕩漾的未知——正是那未知令她意亂,令她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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