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朋友:你不曾告別,也不曾離去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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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多麽堅強的人,眼裏裝得下藍天,裝得下高山,裝得下大海,還裝得下全世界。
你是多麽脆弱的人,心裏裝不下故事,裝不下傷害,裝不下孤獨,也裝不住兩行淚。
所有人都在強顏歡笑,都在自欺欺人。
我們最擅長假裝若無其事,哪怕傷口還在流血。
我們最怕時間說出真話,最後所有的堅持都變成笑話。
1.沒有褶皺的回憶。
真正的朋友,不是在你驚慌失措的時候給你安慰的人,而是為你想辦法度過難關的人。
難得可貴的是你們一起走過的歲月,分別後依然會時時想起。
生命中有高有低,難過了會哭泣,晴天也會布滿烏雲。可我從沒有想過放棄,因為身邊有你,在給我力量。
我們最怕的就是被孤立,在熱鬧的人群裏找不到自己的位置。喧鬧的世界,總能找個理由將你排斥在外,所以在心裏築起一座城,別人進不來,自己出不去。
林小巧就是這樣的人,被孤立,被排斥的人。
原因是同學舉報她偷了舍友一千塊錢。
當我聽到這個消息的時候,林小巧的處理結果已經在海報欄裏貼了出來:高二七班林小巧,盜竊同學人民幣共計一千元整,特此通報批評,同時勸退學業,交由公安局調查。
我楞住了,周圍的人議論紛紛,說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沒想到林小巧是這樣的人。
林小巧是怎樣的人?一個瘦小的人,一個努力學習的人,一個成績名列前茅的人,一個沒什麽朋友的人,怎麽會成為一個偷錢的人呢?
我去找班主任問前因後果,班主任也沒有辦法,說一千元丟失是事實,林小巧也拿不出能證明自己清白的理據。只能勸退,然後由公安局處理。
我想起那天放學林小巧低頭不語,一個人靜靜收拾書包,努力咬著嘴唇不讓眼淚掉下來的樣子。
夕陽把林小巧的影子拉得很長很長,所有人都在說著風涼話,覺得林小巧就是偷錢的人。她一個人走著,是一種什麽樣的煎熬?
我自始至終都不相信林小巧會偷錢,因為她做不來那種昧著良心的事,我無法想象平時與別人說話都會緊張臉紅的林小巧會去偷錢。
後來我找到那個丟錢的同學,承諾給她補償一千塊錢,要求她去找領導,和平解決這件事情。
最後校方撤回對林小巧勸退的處罰,改為記大過一次,同時公安局也結束對林小巧的調查,讓她回到學校繼續上學。
只是林小巧偷錢的事似乎坐實了,所有的同學見到林小巧都會在背後指指點點,議論紛紛。原本就沒什麽朋友的林小巧,更加孤立無援起來。
不過我和林小巧成了很要好的朋友。
林小巧說:“許揚,謝謝你,那一千塊我會還給你的,謝謝你。”說完就開始哭了,說:“但那些錢真不是我偷的,她們為什麽誣陷我偷錢?不是我做的事為什麽要讓我背負?”
我拍拍她肩膀,說:“人生充滿了汙穢和泥濘,我們不可避免的會受傷,只是,正義它會遲到,卻不會缺席。是你做的,怎麽也逃不掉,不是你做的,怎麽都會真相大白。所以,林小巧,我相信你,以後所有人都會相信你。”
林小巧紅著眼睛,說:“謝謝你,謝謝你許揚。謝謝你願意相信我。”
我也不知自己為什麽要幫林小巧,只是感覺林小巧不是偷錢的人,大概是看到弱勢群體的惻隱之心吧。
就這樣,在別人奇怪的眼光中,我和林小巧成了好朋友。
陸遠和姜萊問我為什麽幫林小巧,萬一她真的就是那個偷錢的人呢?
我無所謂一笑,說:“只是見不得別人被欺負而已。”
陸遠提醒我說:“那可是一千塊錢,要讓你爸知道了,抽不死你的?”
我傻眼了:“對哦,媽蛋,能不能要回來。”
陸遠:“……。”
姜萊:“……。”
我說:“開玩笑的,這不還有你嗎,之後的日子就靠你養活了。”
陸遠:“*****”
我說:“你說什麽呢?”
陸遠:“滾犢子。”
林小巧成了我們中間的一員。
我們在食堂肆無忌憚的搶對方的飯,我們在操場上瘋狂追逐嬉鬧,我們在下了晚自習的路上聲嘶力竭地亂喊,還在課堂上睡覺被班主任抓住罰站。
沒有人願意孤獨。所有的孤獨,都是沈默的自卑。走出孤獨最好的辦法,就是去做自己從未做過的事。
林小巧慢慢變得開朗起來,笑容也比平常多了很多。即使依然被別人認為是小偷,但林小巧也不怎麽在意了,人總會在經歷了各種各樣的事後才能變得堅強。人從來都只是被打敗,卻從未被摧毀。
林小巧從一個脆弱的人,變得堅強起來。從一個內向的人,變得活潑起來。
我們朗讀張愛玲的詩,用自己蒼白的經歷,去揣摩年深久遠的眼淚。我們朗讀魯迅的散文,慷慨激昂像是一個憤青,事實上,我們就是憤青,沒有顧慮,沒有目標。
林小巧說:“如果冬天下了雪,陰天下了雨,那我們就應該高興,因為春天就要在雪裏開花,陽光就要變成彩虹。”
所謂美好的事物,總是會姍姍來遲,所以你無需焦慮,所以你要堅持等下去。
就像正義,它會遲到,卻永遠不會缺席。
後來事實證明,林小巧是被冤枉的。
那女生最後在床底下的一個角落裏,找到了那個包著一千塊錢的信封。
林小巧靜靜聽著那女生的道歉,聽完後她笑了,笑出眼淚來。
她揚起臉龐,散發出無比炙熱的光,說:“你配嗎?”
所有人都看見林小巧的眼淚掉在地上,一滴接一滴,裏面的委屈似乎連地板都可以穿透。
第二天林小巧就轉學了,去了一個遠到連書信都要走很久的地方。
走之前林小巧找到我,遞給我一封信,說:“許揚,你是我在這個學校裏最好的朋友,也是唯一留戀的人,以後我們互相寫信聯系怎麽樣?”
我接過信:“不是有手機嗎?那麽麻煩幹嘛。”
林小巧搖搖頭;“我總覺得屏幕裏的話沒有生氣,不如寫出來的字真誠。”
我最後點點頭。
林小巧笑顏如花,轉身離開,那是我最後一次見她笑。
其實林小巧原本很早前就要轉學,就在被冤枉偷錢的那段時間。林小巧對父母說,如果這件事解決不了,她就不轉學,因為她不想背負著小偷的名義,狼狽逃離這個學校。
那是林小巧最後的倔強,倔強到近乎偏執。
回去後我打開那封信,裏面只有一句話:
人一旦有了牽掛,就連遙遠的旅途,都會變得璀璨。
我良久沒有說話,陸遠拿著那一千塊錢來找我,放在桌子上。我又想起昨天林小巧說的那句話。
“你配嗎?”
那是林小巧驕傲的自尊,對自己最後的救贖,也是最後一絲執念的解脫。
我們像是詩人筆下羸弱的萌芽,經歷千難萬險才能開出最美麗的花朵。吸引游人讚賞,招來昆蟲流連,在陽光下搖曳生姿,綻放著耀眼的絢爛。
高考結束後填報志願,林小巧寫一封信過來,問我準備去哪?
我回她說,因為分數不夠,只能去蘭州文理學院讀影視編導的專科。
林小巧又寫來一封信,叫我去她那邊讀大學。
我婉言回絕,理由是家人不讓我走那麽遠的地方讀書。
這一次遲遲半個月才等來林小巧的回信,信中言辭很短,只有一句:記得照顧好自己。
我也回了一句很短的話:恩,你也是。
大一期間談了女朋友,有一段時間沒有給林小巧寫信,後來林小巧從姜萊嘴裏得知我談了女朋友,寫信質問,說談了女朋友為什麽沒有告訴她,也不寫信過來,嚴重的重色輕友行徑。
我不知道怎麽回覆,只能寫信認錯,承諾一定按時寫信,絕不再犯。
後來林小巧出國留學,剛好是我分手的那段時間。林小巧寄來一封信:
聽說你分手我很難過,但我毫無辦法,只能在這邊寫信安慰你,希望你不要過分的傷心難過。我要去英國留學了,不知道多久才能回來,有件事你大概不知道吧,就是我喜歡你,從你說相信我的那天到現在,到未來。我從不敢說我愛你,因為我怕你為難。只是我可能沒機會陪在你身邊了吧,你一定要找到一個能讓你開心的人,畢竟人生的路那麽長,不找一個讓自己開心的人多可惜對吧。
還記得嗎,人一旦有了牽掛,就連遙遠的旅途,都會變得璀璨。
我多想,親自抓住這個牽掛,讓他感受我的喜歡,是多麽用力啊。
有些字是模糊的,那是因為眼淚滴上去的原因,我默默取出盒子裏的所有信,一封封按照日子整好,又小心翼翼地放回去,合上蓋子,放在櫃子裏。
林小巧在冬天飛去了遙遠的英國。
幾個月過後,木子向我表白。
我說:“我不要你賠下午輸的游戲了”
木子:“賠不賠我都喜歡你,這是事實”
我:“我能不能不要這事實?”
木子:“為什麽”
我:“不為什麽”
木子:“怎麽可能不為什麽?不答應也要有個理由吧!”
我:“因為我不想和沒談過戀愛的女生談戀愛”
木子:“沒關系,我可以學,你可以教”
我:“……,還是算了”
木子:“反正不管你答不答應,我就是喜歡你,你改變不了”
我:“要怎麽解釋你才懂……,你這也許是一時的好感,過段時間就沒了”
木子:“是好感是喜歡,我自己清楚”
我:“……,我想睡覺”
木子:“你還沒回答我,不許睡”
我:“我睡了,晚安”
木子:“你混蛋”
我:“恩,我混蛋,晚安”
木子:“混蛋,你不許睡”
我不知道該如何接受,所以選擇逃避。
再後來,木子每天給我寫東西,直到我失去她。在翻看木子寫給我的情書的時候,想起來林小巧寫的那些信,也順手找了出來。
“你一定要找到一個能讓你開心的人,畢竟人生的路那麽長,不找一個讓自己開心的人多可惜對吧。
還記得嗎,人一旦有了牽掛,就連遙遠的旅途,都會變得璀璨。
我多想,親自抓住這個牽掛,讓他感受我的喜歡,是多麽用力啊。”
我從來都不是一個善於處理感情的人,所以一再失去愛的人。
我們總以為會有很多個下一次,下次去吧,下次努力吧,下次再說愛吧,可是太陽會落山,一首歌會唱完,說了再見的人,也不一定真的能再見,有些人,一旦錯過就再也不見。
想起很久沒有寫信給林小巧,準備寫一封信的時候,提筆卻不知道該如何寫起,最後只能寫一些客套的話,也不知道林小巧是否能收到。
意外的是,一個月後收到了林小巧的回信:
失去一個重要的人是一種什麽感覺呢?一瞬間如釋重負,一轉頭心如刀絞。我大概能體會到你現在的心情吧。只是,江河曲折,終究會流進大海。身邊的人來來回回,你總會錯過一些人,可是,山還在,樹也在,大地在,歲月在,我們也在,你還需要怎樣的一個世界呢?
所謂美好的事物,總是會姍姍來遲,不是嗎?
陪我度過最難熬的那段日子,就是林小巧的信。
我逐漸清醒過來,那些堅持和無望的等待,就是我能給自己,放棄一個人,最好的理由。
當你愛上一個人的時候,不一定非要在一起,也不一定能在一起。很多人覺得愛是三個字,要說出來;是婚禮上的鉆戒;是清晨起床的一句早安;是白發蒼蒼,還能挽手走過街頭,愛確實是這樣的。但我覺得,愛是眼裏欣喜的光卻又欲言而止。
林小巧一直寫信告訴我她在英國的生活,給我發來她的照片,介紹英國的風土人情,也經常更新一些動態。只是距離太遙遠,遠到這些年所有的信也沒能鋪平從英國到中國的路。
幾年後,林小巧寫了最後一封信給我,內容很簡單,只有一句話,就像她當初給我的第一封信一樣:
許揚,我的旅途結束了,所以我要結婚了。
林小巧發來了她結婚的照片,是在英國的塞比爾教堂。
這幾年發生了太多的事。
姜萊最終還是沒能成為陸遠的將來。
陳尛最後找到了海子。
而我呢,一直沒能找到可以回到過去的路,沒能遇見一個人。
我送去了作為好朋友的祝福,希望她能過的幸福,然後從裝信封的盒子裏取出那一千塊錢,當做她結婚的紅包。
而那些信,安靜的放在盒子裏,沒有一絲褶皺。
我時常在想,什麽時候回憶也能沒有一絲褶皺,那該多好。
☆、一個瓶子的故事
2.一個瓶子的故事。
年少的我們不會愛,只知道對一個人好;等到會愛的時候,卻沒有多少的好可以給對方。
最大的遺憾,不是錯過了最好的人,而是當你遇到更好的人時,卻已經把最好的自己用完了。
我是一只瓶子,裏面裝滿了叫做感情的水。
很多人說,外面的世界很大很美,要多出去走走,說不定會遇到能讓自己歡喜的人。
我決定出去走走。
不知道走了多久,經過一片幹枯的水窪,看見一條奄奄一息的金魚,她說:“你可以救救我嗎?我快要死了。”
於是我把她放在我身體裏,她很快就恢覆過來,歡快地在水裏游來游去,她說:“謝謝你,我們可以做好朋友嗎?”
我很高興,以為自己遇到了能讓我歡喜的人,說:“好呀,那我們就是好朋友了。”
但我卻忘了,魚的記憶只有七秒。
很快她就不記得我是誰了。每次當我興高采烈地和她說話時,她總是會忘記我說的話。
她只是需要水來維系自己的生命,而我是誰並不重要。
我想,她不再需要我了吧。
於是我找到一片水塘,把她放走。
她甩一甩尾巴,很快就在水塘裏失去了蹤影。我呆呆地看著她離開的地方,是我能給她的太少了吧,我小小的身體,哪有一大片水塘來的自在呢?
我失魂落魄地走了,繼續流浪。
後來我遇見了小海綿,他在烈日下被烤成緊巴巴的一團,很痛苦的樣子。
他看見我,說:“水,我需要水,你可以把你的水給我一點嗎?”
我倒了一些水在他的身上,小海綿變得精神起來,神采奕奕,身體也舒展開來。
小海綿說:“謝謝你,你真是個好人,以後我們一起玩好嗎?”
我覺得小海綿需要我,於是我們成了好朋友。
以後的日子我們一直在一起玩耍,如影隨形。但是,每過一段時間,小海綿就會說:“哎呀,快給我倒點水,不然又要變成海綿幹了。”
於是我一次次把水倒給他,希望他能陪我更久一點。
可是我知道,真正的朋友,絕對不是一味地索取。
小海綿和小金魚一樣,他需要水,而不是需要我。
我小小的身體,能裝多少水來渡給他呢?每次他都不耐煩地催我倒水給他,我有些累了,因為我沒有多少水能給他了。
我想,是不是時間越久,就越能看透一個人的內心呢?
最後我離開了他,去尋找適合我的地方。
我帶著剩下一半的水,漫無目的地流浪,直到我遇見仙人球先生。
在我最困難的時候,是仙人球先生一直陪伴著我。
他給我講遠方的世界,說笑話逗我開心,陪我度過每一個孤獨的晚上,最重要的是,他不需要我的水來生存。
我和仙人球先生成了無話不談的好朋友。有一天他告訴我:“小瓶子,我要回家了,以後可能陪不了你了,你要自己保重。”
我搖搖頭說:“我和你一起回家。”
於是我義無反顧地跟著他,回到他的家鄉。他的家鄉,是一望無垠的沙漠。
仙人球先生很開心,我不知道他是因為回到家鄉開心,還是因為我陪他一起回來開心,反正他開心,我也就開心。
可是,沙漠太熱了,我裝的水,在一點點被蒸發。
我找到仙人球先生,說:“我們離開這裏好不好,我感覺我的身體好像要被抽空了。”
仙人球先生不屑一顧地說:“抽空就抽空唄,反正這個東西根本就用不著嘛。”
我視若生命的東西,在仙人球先生看來一文不值,因為他不需要。
如果不需要的話,也就不重要了吧。
我靜靜地找來一塊布,遮住瓶口,一個人離開沙漠。
從沙漠出來的時候,我身體裏裝的水,已經要見底了,空空蕩蕩。
我一直在想,如果命運能早一點安排冰糖先生出現,那該有多好。
和他在一起的每一天,都會是很甜的吧,甜到心裏,甜到骨頭裏,甜到生命的每一寸角落。
只是,到此刻我才明白。最大的遺憾不是錯過最好的人。
而是,當你遇見更好的人時,已經把最好的自己用完了。
是啊,當我遇到冰糖先生的時候,我已經沒有水了,成了一個空瓶子。
我只能眼睜睜地看著和冰糖先生擦肩而過,卻沒有能留住他的理由。
我遇見金魚,遇見小海綿,遇見仙人球先生,用光了身體裏的水。再遇到冰糖先生,就變成一個過客。
我偷偷坐在角落哭泣,眼淚是鹹的,記憶是鹹的,等哭過之後,連笑容都是鹹的。
感情是易耗品,只願你,把最好的自己,留給對的人。
我是一只瓶子,一只空蕩蕩的瓶子。
我沒有能救活金魚的水,沒有能讓小海綿舒展的水,沒有能陪仙人球先生一直在一起,不被烈日蒸發的水。
命運安排更好的人讓你到最後才能遇見,代價就是你遍體鱗傷,喪失再愛的能力。
你只能眼睜睜看著他遠去,因為你用完了最好的自己,不能給他最幹凈,最純真的感情。
或許你連一句“再見”都沒有機會說出口,從此就天各一方,了無音訊。比分離更痛苦,比失去更遙遠,比懊悔更難受,比互不打擾更難以接受。
我滿目瘡痍,實在陪你走不了太遠,所以就當從未遇見你。
也許有一天,我會重新鼓起勇氣,背上行囊,再次遠行。可沿途已經沒有能讓我駐足的美麗,和翹首以盼的人。我只能風雨兼程,狼狽前行。
但我還報以微緲的希望,或許會在某個站臺,遇到同樣等下一班列車的你,等下一個季節的你。
我會告訴你,我是一只瓶子,一只裝滿了感情的瓶子。
☆、夕陽下的影子
3.夕陽下的影子
我知道你不喜歡我,我也知道喜歡你沒有未來。但我想說的是,不論你走多遠,我都願意跟著你。哪怕被水淹沒,被烈日灼傷,被大雪覆蓋,只要還能看見你,我就不會迷路。
童霏被人發現的時候,手腕上有道深可及骨的割傷,已經死亡,手裏緊緊抓著一張照片。
去參加童霏葬禮的時候,我還是不能相信,他就真的這麽悄無聲息地,告別生活了三十年的世界,去了一個極遠的地方。
百合也參加了葬禮,只是遠遠地看著,直到一切都結束,然後轉身離開。童霏手裏攥著的,就是百合的照片。
童霏留在我腦海裏的烙印,就像是豐碑一樣的存在,迎著狂風奔跑,然後喘不上氣還放肆大笑,面對夕陽站著,伸出手要抓住天邊的火燒雲,轉頭對我說:“我想要成為偉大的人,不論什麽,能讓人銘記我就好。”
我在想,什麽是偉大呢?怎樣才算是偉大的人?
有花不完的錢?還是位高權重?亦或是某個領域的翹楚?可也有人說過,平凡中同樣蘊含偉大。
我實在不能領悟偉大的真諦,大抵是因為我過於平庸罷。
我和童霏相關的,只有一部分青春而已。
青春是慷慨激昂的交響樂,是荒漠,是月光下沖擊懸崖的潮水,是千百步後的回首。
童霏是夕陽投射下的影子,狹長而炙熱,耀眼光亮,承載著落日的餘暉,神色肅穆。他平躺在草地上,仰望星空,月色隨著微風彌漫大地,滌蕩著少年的靈魂。
他是我初中同學。我在當了兩年臭名昭著的小混混後,發現自己不是那塊古惑仔的料,於是決定痛改前非,洗心革面,帶著長輩的期望,毅然劃著一葉扁舟漂進了茫茫的學海之中。
童霏就是班主任安排給我導航的同桌。對於童霏的認識,就從這裏開始的。童霏眼睛近視不戴眼鏡,卻又不喜歡坐在第一排,所以一直坐在靠窗的角落,僅憑聽力,就能考到全級前五,對此我簡直驚為天人。
而他對我自由自在,可以隨時呼啦一堆狐朋狗友很是向往。於是我兩暗地交易,他幫我學習,我教他當混混。
結果是顯著的,我的成績逐步提升,他的土匪氣質渾然天成。
我們喜歡《灌籃高手》,每次看到櫻木軍團幹架都熱血沸騰。我們喜歡麥迪,35秒14分的弒神之舉,簡直五體投地。我們喜歡看《壞蛋》,對謝文東的生活向往不已。我們喜歡村上春樹。我們喜歡《古惑仔》,羨慕山雞哥他們兄弟情深。我們喜歡周星馳,每次都可以捧腹大笑。我們喜歡自由。喜歡奔跑。喜歡無所畏懼。
年少的我們總是有各種各樣喜歡的事物,因為這是青春的特權。
那時候學校裏混混各成體系,分別統率自己所在的班級。當然也有關系好的,互相稱兄道弟,就差斬雞頭,燒黃紙結拜了。
有天下午課外活動,來了幾個別班的小混混,嬉皮笑臉地走到我們班門口,堵住一個女生,吹著口哨,說一些輕浮的話,還拉拉扯扯,說一個朋友喜歡她,想留下聯系方式,做那個朋友的女朋友。
被堵住的女生叫任婷婷,長相也蠻清秀的。剛好被練完毛筆回來的童霏看見,他把紙和墨汁交給朋友,拿著一個蘸了墨汁的毛筆,在小混混的註視下,把任婷婷拉到身後。
那些小混混沈下臉來,說:“你他媽誰啊,滾開。”
童霏不屑一顧,說:“孫子,怎麽和你爺爺說話呢?”
不出意外,混混們暴怒,拉著童霏到樓梯口就開始動手。童霏奮力和他們廝打成一團,一桿毛筆甩地虎虎生風,墨汁四濺,最後那支毛筆被折斷,但混混們臉上,衣服上也全是毛筆畫出來的道道。
等我抄著板凳沖出去的時候,童霏撿起斷成兩半的毛筆,站的筆直,睜著紅腫的眼睛,淡淡地說:“讀書人自然不比莽夫用手腳打架,只是可惜這筆了,折損在俗人手裏。”
混混氣的又要動手,但看到我們人多,只好忍氣吞聲,罵罵咧咧地去洗臉。
這件事讓任婷婷對童霏感恩戴德,時不時找機會就想和童霏待在一起,比如找童霏問不會的題,等童霏打完籃球遞過去一瓶水,問童霏喜歡什麽明星,然後跑去買來海報送給他。不過童霏總是一副生人勿進,不近女色的樣子,讓大家都感覺有些尷尬。
對任婷婷送的東西,童霏通常都不會接受,除非真的很喜歡,列如NBA全明星精彩集錦錄像,這是童霏唯一收下的一件禮物。
女生多數都是感性的生物,從畢業的同學錄中就可以體現出來。初中畢業臨近,班上的女生紛紛買來同學錄,讓每一位同學填寫,說是留下純真的友誼,便於以後聯系。多數男生也受到影響,買了同學錄。
我和童霏就是另類,對於這種事情向來不感冒,不給別人寫,也不找人寫。
在校的最後一天,任婷婷找童霏填同學錄,填的滿滿的一本同學錄,只留出第一頁是空白的,那是專門給童霏留的。
童霏眉頭一挑,看了一眼任婷婷,拿出筆,總共寫了四個字。
姓名:童霏。寄語:再會。其他的一概沒寫。
任婷婷傻眼了,小聲說:“童霏,還有好多你沒填呢。”
童霏把筆從窗戶裏扔出去,拉起書包,說:“沒筆了,也足夠了。”然後瀟灑地轉身走了。
任婷婷紅著眼睛,收起同學錄默默地走了。
中考結束那天,我們一起約出去玩,童霏迎著狂風奔跑,然後喘不上氣還放肆大笑,面對夕陽站著,伸出手要抓住天邊的火燒雲,轉頭對我說:“我想要成為偉大的人,不論什麽,能讓人銘記我就好。”
我不知道怎麽才算偉大的人,所以接不上他的話。
他點燃一根煙,深深吸了一口,然後吐出來,說:“我一定要成為偉大的人,要讓別人記住我,證明我來過,就像天空未留下痕跡,鳥兒卻已飛過。”
我不抽煙,隨手揮去從童霏那裏飄過來的煙味。他又說:“如果我不能在三十歲的時候成為偉大的人,那我就會自殺,因為我不想像螻蟻一樣茍活在這個世界。如果我能在三十歲的時候成為偉大的人,那我就把我的生命延長到三十五歲,然後自殺。”
我楞住了,他丟掉煙頭,說:“這就是我的命運,我給自己選擇的宿命。”
我說:“你這樣是不是有些偏激了?”
他看著我,搖搖頭,說:“偏激就偏激吧,有些人的意義,就是需要死亡來證明的。這是我的驕傲。”
童霏的驕傲,有些扭曲,扭曲到變態。
中考成績出來,我去了一個普通的高中,而童霏,以優異成績進入縣一中的尖子班。
高中期間和他見過幾次面,也一起吃過飯。他還是老樣子,一個學習成績優異的小混混。之後因為高三學習緊張,沒有再見面。等再次聯系的時候,已經是一年以後,他考到了廈門大學。
大一國慶的時候,他邀請我去福建玩,在那裏見到了百合,是他在廈門大學的女朋友。
百合是個安安靜靜的姑娘,個子小小的,笑起來有兩個小酒窩,很可愛。她家是杭州的,正如南方的小橋流水,百合有個文藝的名字,有溫柔的性格,是典型的南方姑娘。
童霏是那種彬彬有禮的讀書人,同時又帶有一些痞子的壞,這種相反氣質的結合體,通常對沒有戀愛經驗的小姑娘殺傷力賊大。
在一次學校超市買東西的時候,因為百合想要的東西放的比較高,她夠不到,身邊也沒有朋友,只能在那裏幹著急。
童霏看見後,說:“需要幫忙嗎?”
百合紅著臉,說:“恩。”
童霏非但沒有取下來,反而放的更高了,一臉壞笑,說:“看你五行缺男朋友,你說做我女朋友,我就幫你取下來。”
百合就這樣稀裏糊塗地成了童霏女朋友。
這是第三天,童霏單獨和我出來喝酒的時候告訴我的。
在我感慨世間還有這般傻姑娘的同時,說:“百合這姑娘挺棒的,我覺得你兩合適。”
童霏瞥了我一眼,淡淡地說:“是嗎?”
我沒說話。
他又說:“百合雖然是個好姑娘,但她不是我喜歡的類型,她和我走的路,不一樣。既然沒有共同語言,那就沒必要走到最後的。”
我問他:“那你為什麽讓人家做你女朋友?”
他點支煙,說:“因為無聊,所以想調戲一下,誰想到她會答應。”
我無語,說:“你這屬於渣男行徑啊。”
他啐了一口,說:“屁話。”
那天他喝酒到很晚,期間他電話一直響,次數多到有些數不過來。他都只是看一眼,然後就掛斷,最後嫌吵,直接關了機,扔到一邊。
他打了個酒嗝,說:“這婆娘,真煩人,每天粘著我也就算了,連和朋友出來喝酒都要管嗎?”
我看著他說:“因為她喜歡你,所以想知道你的一切行蹤。”
所有讓你覺得不耐煩的,都是源於某個人對你強烈的愛,卻又自覺卑微。
我們喝到淩晨三四點,喝到他吐了又吐,我只有在剛開始的時候喝過一杯,因為他知道我不喝酒。最後喝得迷迷糊糊,他準備開機給百合打電話,我攔住他,說:“這會都幾點了,別打擾她休息,我帶你回酒店。”
最後踉踉蹌蹌,把他拖回了我住的酒店房間。
只是我沒有想到的是,百合一直坐在酒店的大廳裏,等我們回來。
我上前把她搖醒,說:“你不回宿舍,坐在這裏幹什麽?”
百合看見是我們,連忙站起來,又看見童霏已經在我背上睡過去,急忙扶住童霏,說:“我打了那麽多電話童霏都不接,我擔心你們出事,又不知道去哪裏找你們,只能在這裏等了。”
我們合力把童霏放在床上,百合忙前忙後,幫童霏脫鞋、拿水、擦臉、蓋被子,前前後後忙活了半個多鐘頭。
等照顧完童霏,百合才坐下擦了把臉,我遞過去一瓶水,她喝了幾口,說:“謝謝。”
我說:“不用謝。”
百合坐到熟睡的童霏旁邊,輕輕撫摸他的臉,說:“他對我很好。”
我說:“是嗎?”
百合又笑著說:“但我也知道他不喜歡我。”
我沈默,不知道怎麽接。
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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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多麽脆弱的人,心裏裝不下故事,裝不下傷害,裝不下孤獨,也裝不住兩行淚。
所有人都在強顏歡笑,都在自欺欺人。
我們最擅長假裝若無其事,哪怕傷口還在流血。
我們最怕時間說出真話,最後所有的堅持都變成笑話。
1.沒有褶皺的回憶。
真正的朋友,不是在你驚慌失措的時候給你安慰的人,而是為你想辦法度過難關的人。
難得可貴的是你們一起走過的歲月,分別後依然會時時想起。
生命中有高有低,難過了會哭泣,晴天也會布滿烏雲。可我從沒有想過放棄,因為身邊有你,在給我力量。
我們最怕的就是被孤立,在熱鬧的人群裏找不到自己的位置。喧鬧的世界,總能找個理由將你排斥在外,所以在心裏築起一座城,別人進不來,自己出不去。
林小巧就是這樣的人,被孤立,被排斥的人。
原因是同學舉報她偷了舍友一千塊錢。
當我聽到這個消息的時候,林小巧的處理結果已經在海報欄裏貼了出來:高二七班林小巧,盜竊同學人民幣共計一千元整,特此通報批評,同時勸退學業,交由公安局調查。
我楞住了,周圍的人議論紛紛,說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沒想到林小巧是這樣的人。
林小巧是怎樣的人?一個瘦小的人,一個努力學習的人,一個成績名列前茅的人,一個沒什麽朋友的人,怎麽會成為一個偷錢的人呢?
我去找班主任問前因後果,班主任也沒有辦法,說一千元丟失是事實,林小巧也拿不出能證明自己清白的理據。只能勸退,然後由公安局處理。
我想起那天放學林小巧低頭不語,一個人靜靜收拾書包,努力咬著嘴唇不讓眼淚掉下來的樣子。
夕陽把林小巧的影子拉得很長很長,所有人都在說著風涼話,覺得林小巧就是偷錢的人。她一個人走著,是一種什麽樣的煎熬?
我自始至終都不相信林小巧會偷錢,因為她做不來那種昧著良心的事,我無法想象平時與別人說話都會緊張臉紅的林小巧會去偷錢。
後來我找到那個丟錢的同學,承諾給她補償一千塊錢,要求她去找領導,和平解決這件事情。
最後校方撤回對林小巧勸退的處罰,改為記大過一次,同時公安局也結束對林小巧的調查,讓她回到學校繼續上學。
只是林小巧偷錢的事似乎坐實了,所有的同學見到林小巧都會在背後指指點點,議論紛紛。原本就沒什麽朋友的林小巧,更加孤立無援起來。
不過我和林小巧成了很要好的朋友。
林小巧說:“許揚,謝謝你,那一千塊我會還給你的,謝謝你。”說完就開始哭了,說:“但那些錢真不是我偷的,她們為什麽誣陷我偷錢?不是我做的事為什麽要讓我背負?”
我拍拍她肩膀,說:“人生充滿了汙穢和泥濘,我們不可避免的會受傷,只是,正義它會遲到,卻不會缺席。是你做的,怎麽也逃不掉,不是你做的,怎麽都會真相大白。所以,林小巧,我相信你,以後所有人都會相信你。”
林小巧紅著眼睛,說:“謝謝你,謝謝你許揚。謝謝你願意相信我。”
我也不知自己為什麽要幫林小巧,只是感覺林小巧不是偷錢的人,大概是看到弱勢群體的惻隱之心吧。
就這樣,在別人奇怪的眼光中,我和林小巧成了好朋友。
陸遠和姜萊問我為什麽幫林小巧,萬一她真的就是那個偷錢的人呢?
我無所謂一笑,說:“只是見不得別人被欺負而已。”
陸遠提醒我說:“那可是一千塊錢,要讓你爸知道了,抽不死你的?”
我傻眼了:“對哦,媽蛋,能不能要回來。”
陸遠:“……。”
姜萊:“……。”
我說:“開玩笑的,這不還有你嗎,之後的日子就靠你養活了。”
陸遠:“*****”
我說:“你說什麽呢?”
陸遠:“滾犢子。”
林小巧成了我們中間的一員。
我們在食堂肆無忌憚的搶對方的飯,我們在操場上瘋狂追逐嬉鬧,我們在下了晚自習的路上聲嘶力竭地亂喊,還在課堂上睡覺被班主任抓住罰站。
沒有人願意孤獨。所有的孤獨,都是沈默的自卑。走出孤獨最好的辦法,就是去做自己從未做過的事。
林小巧慢慢變得開朗起來,笑容也比平常多了很多。即使依然被別人認為是小偷,但林小巧也不怎麽在意了,人總會在經歷了各種各樣的事後才能變得堅強。人從來都只是被打敗,卻從未被摧毀。
林小巧從一個脆弱的人,變得堅強起來。從一個內向的人,變得活潑起來。
我們朗讀張愛玲的詩,用自己蒼白的經歷,去揣摩年深久遠的眼淚。我們朗讀魯迅的散文,慷慨激昂像是一個憤青,事實上,我們就是憤青,沒有顧慮,沒有目標。
林小巧說:“如果冬天下了雪,陰天下了雨,那我們就應該高興,因為春天就要在雪裏開花,陽光就要變成彩虹。”
所謂美好的事物,總是會姍姍來遲,所以你無需焦慮,所以你要堅持等下去。
就像正義,它會遲到,卻永遠不會缺席。
後來事實證明,林小巧是被冤枉的。
那女生最後在床底下的一個角落裏,找到了那個包著一千塊錢的信封。
林小巧靜靜聽著那女生的道歉,聽完後她笑了,笑出眼淚來。
她揚起臉龐,散發出無比炙熱的光,說:“你配嗎?”
所有人都看見林小巧的眼淚掉在地上,一滴接一滴,裏面的委屈似乎連地板都可以穿透。
第二天林小巧就轉學了,去了一個遠到連書信都要走很久的地方。
走之前林小巧找到我,遞給我一封信,說:“許揚,你是我在這個學校裏最好的朋友,也是唯一留戀的人,以後我們互相寫信聯系怎麽樣?”
我接過信:“不是有手機嗎?那麽麻煩幹嘛。”
林小巧搖搖頭;“我總覺得屏幕裏的話沒有生氣,不如寫出來的字真誠。”
我最後點點頭。
林小巧笑顏如花,轉身離開,那是我最後一次見她笑。
其實林小巧原本很早前就要轉學,就在被冤枉偷錢的那段時間。林小巧對父母說,如果這件事解決不了,她就不轉學,因為她不想背負著小偷的名義,狼狽逃離這個學校。
那是林小巧最後的倔強,倔強到近乎偏執。
回去後我打開那封信,裏面只有一句話:
人一旦有了牽掛,就連遙遠的旅途,都會變得璀璨。
我良久沒有說話,陸遠拿著那一千塊錢來找我,放在桌子上。我又想起昨天林小巧說的那句話。
“你配嗎?”
那是林小巧驕傲的自尊,對自己最後的救贖,也是最後一絲執念的解脫。
我們像是詩人筆下羸弱的萌芽,經歷千難萬險才能開出最美麗的花朵。吸引游人讚賞,招來昆蟲流連,在陽光下搖曳生姿,綻放著耀眼的絢爛。
高考結束後填報志願,林小巧寫一封信過來,問我準備去哪?
我回她說,因為分數不夠,只能去蘭州文理學院讀影視編導的專科。
林小巧又寫來一封信,叫我去她那邊讀大學。
我婉言回絕,理由是家人不讓我走那麽遠的地方讀書。
這一次遲遲半個月才等來林小巧的回信,信中言辭很短,只有一句:記得照顧好自己。
我也回了一句很短的話:恩,你也是。
大一期間談了女朋友,有一段時間沒有給林小巧寫信,後來林小巧從姜萊嘴裏得知我談了女朋友,寫信質問,說談了女朋友為什麽沒有告訴她,也不寫信過來,嚴重的重色輕友行徑。
我不知道怎麽回覆,只能寫信認錯,承諾一定按時寫信,絕不再犯。
後來林小巧出國留學,剛好是我分手的那段時間。林小巧寄來一封信:
聽說你分手我很難過,但我毫無辦法,只能在這邊寫信安慰你,希望你不要過分的傷心難過。我要去英國留學了,不知道多久才能回來,有件事你大概不知道吧,就是我喜歡你,從你說相信我的那天到現在,到未來。我從不敢說我愛你,因為我怕你為難。只是我可能沒機會陪在你身邊了吧,你一定要找到一個能讓你開心的人,畢竟人生的路那麽長,不找一個讓自己開心的人多可惜對吧。
還記得嗎,人一旦有了牽掛,就連遙遠的旅途,都會變得璀璨。
我多想,親自抓住這個牽掛,讓他感受我的喜歡,是多麽用力啊。
有些字是模糊的,那是因為眼淚滴上去的原因,我默默取出盒子裏的所有信,一封封按照日子整好,又小心翼翼地放回去,合上蓋子,放在櫃子裏。
林小巧在冬天飛去了遙遠的英國。
幾個月過後,木子向我表白。
我說:“我不要你賠下午輸的游戲了”
木子:“賠不賠我都喜歡你,這是事實”
我:“我能不能不要這事實?”
木子:“為什麽”
我:“不為什麽”
木子:“怎麽可能不為什麽?不答應也要有個理由吧!”
我:“因為我不想和沒談過戀愛的女生談戀愛”
木子:“沒關系,我可以學,你可以教”
我:“……,還是算了”
木子:“反正不管你答不答應,我就是喜歡你,你改變不了”
我:“要怎麽解釋你才懂……,你這也許是一時的好感,過段時間就沒了”
木子:“是好感是喜歡,我自己清楚”
我:“……,我想睡覺”
木子:“你還沒回答我,不許睡”
我:“我睡了,晚安”
木子:“你混蛋”
我:“恩,我混蛋,晚安”
木子:“混蛋,你不許睡”
我不知道該如何接受,所以選擇逃避。
再後來,木子每天給我寫東西,直到我失去她。在翻看木子寫給我的情書的時候,想起來林小巧寫的那些信,也順手找了出來。
“你一定要找到一個能讓你開心的人,畢竟人生的路那麽長,不找一個讓自己開心的人多可惜對吧。
還記得嗎,人一旦有了牽掛,就連遙遠的旅途,都會變得璀璨。
我多想,親自抓住這個牽掛,讓他感受我的喜歡,是多麽用力啊。”
我從來都不是一個善於處理感情的人,所以一再失去愛的人。
我們總以為會有很多個下一次,下次去吧,下次努力吧,下次再說愛吧,可是太陽會落山,一首歌會唱完,說了再見的人,也不一定真的能再見,有些人,一旦錯過就再也不見。
想起很久沒有寫信給林小巧,準備寫一封信的時候,提筆卻不知道該如何寫起,最後只能寫一些客套的話,也不知道林小巧是否能收到。
意外的是,一個月後收到了林小巧的回信:
失去一個重要的人是一種什麽感覺呢?一瞬間如釋重負,一轉頭心如刀絞。我大概能體會到你現在的心情吧。只是,江河曲折,終究會流進大海。身邊的人來來回回,你總會錯過一些人,可是,山還在,樹也在,大地在,歲月在,我們也在,你還需要怎樣的一個世界呢?
所謂美好的事物,總是會姍姍來遲,不是嗎?
陪我度過最難熬的那段日子,就是林小巧的信。
我逐漸清醒過來,那些堅持和無望的等待,就是我能給自己,放棄一個人,最好的理由。
當你愛上一個人的時候,不一定非要在一起,也不一定能在一起。很多人覺得愛是三個字,要說出來;是婚禮上的鉆戒;是清晨起床的一句早安;是白發蒼蒼,還能挽手走過街頭,愛確實是這樣的。但我覺得,愛是眼裏欣喜的光卻又欲言而止。
林小巧一直寫信告訴我她在英國的生活,給我發來她的照片,介紹英國的風土人情,也經常更新一些動態。只是距離太遙遠,遠到這些年所有的信也沒能鋪平從英國到中國的路。
幾年後,林小巧寫了最後一封信給我,內容很簡單,只有一句話,就像她當初給我的第一封信一樣:
許揚,我的旅途結束了,所以我要結婚了。
林小巧發來了她結婚的照片,是在英國的塞比爾教堂。
這幾年發生了太多的事。
姜萊最終還是沒能成為陸遠的將來。
陳尛最後找到了海子。
而我呢,一直沒能找到可以回到過去的路,沒能遇見一個人。
我送去了作為好朋友的祝福,希望她能過的幸福,然後從裝信封的盒子裏取出那一千塊錢,當做她結婚的紅包。
而那些信,安靜的放在盒子裏,沒有一絲褶皺。
我時常在想,什麽時候回憶也能沒有一絲褶皺,那該多好。
☆、一個瓶子的故事
2.一個瓶子的故事。
年少的我們不會愛,只知道對一個人好;等到會愛的時候,卻沒有多少的好可以給對方。
最大的遺憾,不是錯過了最好的人,而是當你遇到更好的人時,卻已經把最好的自己用完了。
我是一只瓶子,裏面裝滿了叫做感情的水。
很多人說,外面的世界很大很美,要多出去走走,說不定會遇到能讓自己歡喜的人。
我決定出去走走。
不知道走了多久,經過一片幹枯的水窪,看見一條奄奄一息的金魚,她說:“你可以救救我嗎?我快要死了。”
於是我把她放在我身體裏,她很快就恢覆過來,歡快地在水裏游來游去,她說:“謝謝你,我們可以做好朋友嗎?”
我很高興,以為自己遇到了能讓我歡喜的人,說:“好呀,那我們就是好朋友了。”
但我卻忘了,魚的記憶只有七秒。
很快她就不記得我是誰了。每次當我興高采烈地和她說話時,她總是會忘記我說的話。
她只是需要水來維系自己的生命,而我是誰並不重要。
我想,她不再需要我了吧。
於是我找到一片水塘,把她放走。
她甩一甩尾巴,很快就在水塘裏失去了蹤影。我呆呆地看著她離開的地方,是我能給她的太少了吧,我小小的身體,哪有一大片水塘來的自在呢?
我失魂落魄地走了,繼續流浪。
後來我遇見了小海綿,他在烈日下被烤成緊巴巴的一團,很痛苦的樣子。
他看見我,說:“水,我需要水,你可以把你的水給我一點嗎?”
我倒了一些水在他的身上,小海綿變得精神起來,神采奕奕,身體也舒展開來。
小海綿說:“謝謝你,你真是個好人,以後我們一起玩好嗎?”
我覺得小海綿需要我,於是我們成了好朋友。
以後的日子我們一直在一起玩耍,如影隨形。但是,每過一段時間,小海綿就會說:“哎呀,快給我倒點水,不然又要變成海綿幹了。”
於是我一次次把水倒給他,希望他能陪我更久一點。
可是我知道,真正的朋友,絕對不是一味地索取。
小海綿和小金魚一樣,他需要水,而不是需要我。
我小小的身體,能裝多少水來渡給他呢?每次他都不耐煩地催我倒水給他,我有些累了,因為我沒有多少水能給他了。
我想,是不是時間越久,就越能看透一個人的內心呢?
最後我離開了他,去尋找適合我的地方。
我帶著剩下一半的水,漫無目的地流浪,直到我遇見仙人球先生。
在我最困難的時候,是仙人球先生一直陪伴著我。
他給我講遠方的世界,說笑話逗我開心,陪我度過每一個孤獨的晚上,最重要的是,他不需要我的水來生存。
我和仙人球先生成了無話不談的好朋友。有一天他告訴我:“小瓶子,我要回家了,以後可能陪不了你了,你要自己保重。”
我搖搖頭說:“我和你一起回家。”
於是我義無反顧地跟著他,回到他的家鄉。他的家鄉,是一望無垠的沙漠。
仙人球先生很開心,我不知道他是因為回到家鄉開心,還是因為我陪他一起回來開心,反正他開心,我也就開心。
可是,沙漠太熱了,我裝的水,在一點點被蒸發。
我找到仙人球先生,說:“我們離開這裏好不好,我感覺我的身體好像要被抽空了。”
仙人球先生不屑一顧地說:“抽空就抽空唄,反正這個東西根本就用不著嘛。”
我視若生命的東西,在仙人球先生看來一文不值,因為他不需要。
如果不需要的話,也就不重要了吧。
我靜靜地找來一塊布,遮住瓶口,一個人離開沙漠。
從沙漠出來的時候,我身體裏裝的水,已經要見底了,空空蕩蕩。
我一直在想,如果命運能早一點安排冰糖先生出現,那該有多好。
和他在一起的每一天,都會是很甜的吧,甜到心裏,甜到骨頭裏,甜到生命的每一寸角落。
只是,到此刻我才明白。最大的遺憾不是錯過最好的人。
而是,當你遇見更好的人時,已經把最好的自己用完了。
是啊,當我遇到冰糖先生的時候,我已經沒有水了,成了一個空瓶子。
我只能眼睜睜地看著和冰糖先生擦肩而過,卻沒有能留住他的理由。
我遇見金魚,遇見小海綿,遇見仙人球先生,用光了身體裏的水。再遇到冰糖先生,就變成一個過客。
我偷偷坐在角落哭泣,眼淚是鹹的,記憶是鹹的,等哭過之後,連笑容都是鹹的。
感情是易耗品,只願你,把最好的自己,留給對的人。
我是一只瓶子,一只空蕩蕩的瓶子。
我沒有能救活金魚的水,沒有能讓小海綿舒展的水,沒有能陪仙人球先生一直在一起,不被烈日蒸發的水。
命運安排更好的人讓你到最後才能遇見,代價就是你遍體鱗傷,喪失再愛的能力。
你只能眼睜睜看著他遠去,因為你用完了最好的自己,不能給他最幹凈,最純真的感情。
或許你連一句“再見”都沒有機會說出口,從此就天各一方,了無音訊。比分離更痛苦,比失去更遙遠,比懊悔更難受,比互不打擾更難以接受。
我滿目瘡痍,實在陪你走不了太遠,所以就當從未遇見你。
也許有一天,我會重新鼓起勇氣,背上行囊,再次遠行。可沿途已經沒有能讓我駐足的美麗,和翹首以盼的人。我只能風雨兼程,狼狽前行。
但我還報以微緲的希望,或許會在某個站臺,遇到同樣等下一班列車的你,等下一個季節的你。
我會告訴你,我是一只瓶子,一只裝滿了感情的瓶子。
☆、夕陽下的影子
3.夕陽下的影子
我知道你不喜歡我,我也知道喜歡你沒有未來。但我想說的是,不論你走多遠,我都願意跟著你。哪怕被水淹沒,被烈日灼傷,被大雪覆蓋,只要還能看見你,我就不會迷路。
童霏被人發現的時候,手腕上有道深可及骨的割傷,已經死亡,手裏緊緊抓著一張照片。
去參加童霏葬禮的時候,我還是不能相信,他就真的這麽悄無聲息地,告別生活了三十年的世界,去了一個極遠的地方。
百合也參加了葬禮,只是遠遠地看著,直到一切都結束,然後轉身離開。童霏手裏攥著的,就是百合的照片。
童霏留在我腦海裏的烙印,就像是豐碑一樣的存在,迎著狂風奔跑,然後喘不上氣還放肆大笑,面對夕陽站著,伸出手要抓住天邊的火燒雲,轉頭對我說:“我想要成為偉大的人,不論什麽,能讓人銘記我就好。”
我在想,什麽是偉大呢?怎樣才算是偉大的人?
有花不完的錢?還是位高權重?亦或是某個領域的翹楚?可也有人說過,平凡中同樣蘊含偉大。
我實在不能領悟偉大的真諦,大抵是因為我過於平庸罷。
我和童霏相關的,只有一部分青春而已。
青春是慷慨激昂的交響樂,是荒漠,是月光下沖擊懸崖的潮水,是千百步後的回首。
童霏是夕陽投射下的影子,狹長而炙熱,耀眼光亮,承載著落日的餘暉,神色肅穆。他平躺在草地上,仰望星空,月色隨著微風彌漫大地,滌蕩著少年的靈魂。
他是我初中同學。我在當了兩年臭名昭著的小混混後,發現自己不是那塊古惑仔的料,於是決定痛改前非,洗心革面,帶著長輩的期望,毅然劃著一葉扁舟漂進了茫茫的學海之中。
童霏就是班主任安排給我導航的同桌。對於童霏的認識,就從這裏開始的。童霏眼睛近視不戴眼鏡,卻又不喜歡坐在第一排,所以一直坐在靠窗的角落,僅憑聽力,就能考到全級前五,對此我簡直驚為天人。
而他對我自由自在,可以隨時呼啦一堆狐朋狗友很是向往。於是我兩暗地交易,他幫我學習,我教他當混混。
結果是顯著的,我的成績逐步提升,他的土匪氣質渾然天成。
我們喜歡《灌籃高手》,每次看到櫻木軍團幹架都熱血沸騰。我們喜歡麥迪,35秒14分的弒神之舉,簡直五體投地。我們喜歡看《壞蛋》,對謝文東的生活向往不已。我們喜歡村上春樹。我們喜歡《古惑仔》,羨慕山雞哥他們兄弟情深。我們喜歡周星馳,每次都可以捧腹大笑。我們喜歡自由。喜歡奔跑。喜歡無所畏懼。
年少的我們總是有各種各樣喜歡的事物,因為這是青春的特權。
那時候學校裏混混各成體系,分別統率自己所在的班級。當然也有關系好的,互相稱兄道弟,就差斬雞頭,燒黃紙結拜了。
有天下午課外活動,來了幾個別班的小混混,嬉皮笑臉地走到我們班門口,堵住一個女生,吹著口哨,說一些輕浮的話,還拉拉扯扯,說一個朋友喜歡她,想留下聯系方式,做那個朋友的女朋友。
被堵住的女生叫任婷婷,長相也蠻清秀的。剛好被練完毛筆回來的童霏看見,他把紙和墨汁交給朋友,拿著一個蘸了墨汁的毛筆,在小混混的註視下,把任婷婷拉到身後。
那些小混混沈下臉來,說:“你他媽誰啊,滾開。”
童霏不屑一顧,說:“孫子,怎麽和你爺爺說話呢?”
不出意外,混混們暴怒,拉著童霏到樓梯口就開始動手。童霏奮力和他們廝打成一團,一桿毛筆甩地虎虎生風,墨汁四濺,最後那支毛筆被折斷,但混混們臉上,衣服上也全是毛筆畫出來的道道。
等我抄著板凳沖出去的時候,童霏撿起斷成兩半的毛筆,站的筆直,睜著紅腫的眼睛,淡淡地說:“讀書人自然不比莽夫用手腳打架,只是可惜這筆了,折損在俗人手裏。”
混混氣的又要動手,但看到我們人多,只好忍氣吞聲,罵罵咧咧地去洗臉。
這件事讓任婷婷對童霏感恩戴德,時不時找機會就想和童霏待在一起,比如找童霏問不會的題,等童霏打完籃球遞過去一瓶水,問童霏喜歡什麽明星,然後跑去買來海報送給他。不過童霏總是一副生人勿進,不近女色的樣子,讓大家都感覺有些尷尬。
對任婷婷送的東西,童霏通常都不會接受,除非真的很喜歡,列如NBA全明星精彩集錦錄像,這是童霏唯一收下的一件禮物。
女生多數都是感性的生物,從畢業的同學錄中就可以體現出來。初中畢業臨近,班上的女生紛紛買來同學錄,讓每一位同學填寫,說是留下純真的友誼,便於以後聯系。多數男生也受到影響,買了同學錄。
我和童霏就是另類,對於這種事情向來不感冒,不給別人寫,也不找人寫。
在校的最後一天,任婷婷找童霏填同學錄,填的滿滿的一本同學錄,只留出第一頁是空白的,那是專門給童霏留的。
童霏眉頭一挑,看了一眼任婷婷,拿出筆,總共寫了四個字。
姓名:童霏。寄語:再會。其他的一概沒寫。
任婷婷傻眼了,小聲說:“童霏,還有好多你沒填呢。”
童霏把筆從窗戶裏扔出去,拉起書包,說:“沒筆了,也足夠了。”然後瀟灑地轉身走了。
任婷婷紅著眼睛,收起同學錄默默地走了。
中考結束那天,我們一起約出去玩,童霏迎著狂風奔跑,然後喘不上氣還放肆大笑,面對夕陽站著,伸出手要抓住天邊的火燒雲,轉頭對我說:“我想要成為偉大的人,不論什麽,能讓人銘記我就好。”
我不知道怎麽才算偉大的人,所以接不上他的話。
他點燃一根煙,深深吸了一口,然後吐出來,說:“我一定要成為偉大的人,要讓別人記住我,證明我來過,就像天空未留下痕跡,鳥兒卻已飛過。”
我不抽煙,隨手揮去從童霏那裏飄過來的煙味。他又說:“如果我不能在三十歲的時候成為偉大的人,那我就會自殺,因為我不想像螻蟻一樣茍活在這個世界。如果我能在三十歲的時候成為偉大的人,那我就把我的生命延長到三十五歲,然後自殺。”
我楞住了,他丟掉煙頭,說:“這就是我的命運,我給自己選擇的宿命。”
我說:“你這樣是不是有些偏激了?”
他看著我,搖搖頭,說:“偏激就偏激吧,有些人的意義,就是需要死亡來證明的。這是我的驕傲。”
童霏的驕傲,有些扭曲,扭曲到變態。
中考成績出來,我去了一個普通的高中,而童霏,以優異成績進入縣一中的尖子班。
高中期間和他見過幾次面,也一起吃過飯。他還是老樣子,一個學習成績優異的小混混。之後因為高三學習緊張,沒有再見面。等再次聯系的時候,已經是一年以後,他考到了廈門大學。
大一國慶的時候,他邀請我去福建玩,在那裏見到了百合,是他在廈門大學的女朋友。
百合是個安安靜靜的姑娘,個子小小的,笑起來有兩個小酒窩,很可愛。她家是杭州的,正如南方的小橋流水,百合有個文藝的名字,有溫柔的性格,是典型的南方姑娘。
童霏是那種彬彬有禮的讀書人,同時又帶有一些痞子的壞,這種相反氣質的結合體,通常對沒有戀愛經驗的小姑娘殺傷力賊大。
在一次學校超市買東西的時候,因為百合想要的東西放的比較高,她夠不到,身邊也沒有朋友,只能在那裏幹著急。
童霏看見後,說:“需要幫忙嗎?”
百合紅著臉,說:“恩。”
童霏非但沒有取下來,反而放的更高了,一臉壞笑,說:“看你五行缺男朋友,你說做我女朋友,我就幫你取下來。”
百合就這樣稀裏糊塗地成了童霏女朋友。
這是第三天,童霏單獨和我出來喝酒的時候告訴我的。
在我感慨世間還有這般傻姑娘的同時,說:“百合這姑娘挺棒的,我覺得你兩合適。”
童霏瞥了我一眼,淡淡地說:“是嗎?”
我沒說話。
他又說:“百合雖然是個好姑娘,但她不是我喜歡的類型,她和我走的路,不一樣。既然沒有共同語言,那就沒必要走到最後的。”
我問他:“那你為什麽讓人家做你女朋友?”
他點支煙,說:“因為無聊,所以想調戲一下,誰想到她會答應。”
我無語,說:“你這屬於渣男行徑啊。”
他啐了一口,說:“屁話。”
那天他喝酒到很晚,期間他電話一直響,次數多到有些數不過來。他都只是看一眼,然後就掛斷,最後嫌吵,直接關了機,扔到一邊。
他打了個酒嗝,說:“這婆娘,真煩人,每天粘著我也就算了,連和朋友出來喝酒都要管嗎?”
我看著他說:“因為她喜歡你,所以想知道你的一切行蹤。”
所有讓你覺得不耐煩的,都是源於某個人對你強烈的愛,卻又自覺卑微。
我們喝到淩晨三四點,喝到他吐了又吐,我只有在剛開始的時候喝過一杯,因為他知道我不喝酒。最後喝得迷迷糊糊,他準備開機給百合打電話,我攔住他,說:“這會都幾點了,別打擾她休息,我帶你回酒店。”
最後踉踉蹌蹌,把他拖回了我住的酒店房間。
只是我沒有想到的是,百合一直坐在酒店的大廳裏,等我們回來。
我上前把她搖醒,說:“你不回宿舍,坐在這裏幹什麽?”
百合看見是我們,連忙站起來,又看見童霏已經在我背上睡過去,急忙扶住童霏,說:“我打了那麽多電話童霏都不接,我擔心你們出事,又不知道去哪裏找你們,只能在這裏等了。”
我們合力把童霏放在床上,百合忙前忙後,幫童霏脫鞋、拿水、擦臉、蓋被子,前前後後忙活了半個多鐘頭。
等照顧完童霏,百合才坐下擦了把臉,我遞過去一瓶水,她喝了幾口,說:“謝謝。”
我說:“不用謝。”
百合坐到熟睡的童霏旁邊,輕輕撫摸他的臉,說:“他對我很好。”
我說:“是嗎?”
百合又笑著說:“但我也知道他不喜歡我。”
我沈默,不知道怎麽接。
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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