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70章 酒蒸蛤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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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稚坐在一張小胡床上, 面前擺著一個釀著米酒的青釉酒壇。

前兩日,宋家二郎來酒肆買瓊液酒,問林稚有沒有什麽味道甜、適合小娘子飲用的甜酒, 說自家夫人——就是那位挑食的宋家新婦想喝。

這時節沒什麽適合釀酒的應季水果, 卻不缺糯米,林稚便讓沈小七外出采買時捎些圓頭糯米回來。

先泡後蒸, 再放小曲,靜置兩三天就可以喝了。

今日就是第三天, 林稚把酒壇啟開,一股濃郁的甜香飄了出來, 嘗一勺,甘甜好喝。

糯米酒沒什麽度數, 適合飲用, 也適合做菜。把宋家二郎預定的糯米酒預留出來,剩下的用來做酒釀圓子。

糯米粉加水揉成團, 搓長條,切小段, 再搓成小圓子。

這活兒林稚熟,和當初做珍珠奶茶時的黑糖丸子沒什麽區別。

想到珍珠奶茶,就想到春風樓,原以為程大娘子得了這方子生意會很紅火,但通過這幾天的見聞……好像並沒有。

搖了搖頭, 林稚繼續搓手中的糯米圓子。

鍋裏加水加冰糖, 燒開,倒入小圓子煮至浮起, 再倒甜酒釀和一點兌水化開的藕粉, 這樣煮出來的酒釀圓子湯汁粘稠, 口感也更豐富。

給其他三個大忙人盛上一碗,四人圍坐一團,一起吃這頓半上午的加餐。

沈小七一邊舀著酒釀圓子一邊念念叨叨,“你們說今年什麽時候會下雪?”

“老天爺的事情,哪裏是我們說得準的。”阿青道。

“去年是冬至。”

阿藍道,“雪下得很大。前一天還沒什麽預兆,平常得很,誰知第二天一早,滿城都是白茫茫一片——我記得特別清楚。”

從前在慈幼局的時候,林稚最討厭冬天,又濕又冷——如果非要說對冬天有什麽期盼,大概就是那幾場大雪了。

“希望今年的雪能下得早些。”他咬著糯米圓子說。

宋家二郎來取米酒時,聽說林稚還做了酒釀圓子,十分心動,“勞煩店主郎君為我裝上兩碗。”

“原是沒打算賣這酒釀圓子的,被我們幾人吃了不少,只剩下一碗的量了,給郎君補一碗藕粉如何?”林稚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宋家二郎沒怎麽猶豫,“好!店主郎君的藕粉也是極好的。我家夫人曾吃過一次,說清甜有味,小料也添得足。”

林稚正好在添小料:“郎君這次想添些什麽小料?”

宋家二郎回憶著妻子的口味,“棗子碎、蜜豆、南瓜子仁、腰果、黑芝麻、甜杏仁,再來一勺桂花蜜。”

“我家夫人有些挑食。”說了這麽一大串,宋家二郎也有些不好意思,“勞煩小郎君了。”

林稚當然知道這位宋家新婦挑食,搖搖頭表示沒關系。

“看令正口味,似乎尤其喜歡幹果?”一溜兒的瓜子仁腰果芝麻杏仁。

宋家二郎點頭,“正是如此。”

於是林稚順勢推銷:“前幾日上了果仁蜜餅,是用核桃仁、榛子仁、扁桃仁、腰果仁制作而成。郎君要不要帶一份回去?說不定夫人會喜歡。”

一聽裏面的餡料就合自家夫人口味,宋二郎喜道:“如此,那便依小郎君所說,再來三份這果仁蜜餅。”

林稚微笑點頭。

“明明只是來買兩壇米酒,怎的又買了這麽多東西回去?”宋家二郎走出酒樓,看著手中的大包小包,無奈地笑了。

見米酒如此受歡迎,林稚如法炮制,又在院中釀了幾壇,打算留著以後做菜吃。

米酒入菜的做法很多,除了酒釀圓子和雞蛋米酒釀之類的清甜小食,還有米酒羊肉煲、米酒雞肉煲,還能用來做酒泡花螺。

而其中林稚最喜歡酒蒸蛤蜊。

蔥段和蒜片用一點油爆香,加蛤蜊,加清酒,煮到蛤蜊開口,再放一把小蔥碎和醬油,拌勻略煮,連汁帶肉吃下去,味道鮮得很。

店內的清酒都用來烤蝦子了,林稚試著換成米酒,效果居然更好。

想來大概是因為米酒味甜,能更大程度提升鮮味,讓蛤蜊越發香濃鮮美。

這道經過改良的酒蒸蛤蜊也很得高夢華的喜愛。

“都說‘酒借蛤蜊香’,我看是‘蛤蜊借酒香’才對。”

高夢華夾起深碗中的一只蛤蜊,先吸了殼內的少許湯汁,又吃了肉,只覺鹹鮮的汁水在口腔流淌,滿口鮮香回味無窮。

連吃了幾只蛤蜊,他笑道:“炊金饌玉、八珍錦食,依我看,都比不上這一只小小的蛤蜊。”

經過這些天的相處,林稚已經大致猜出這位高先生的身份。

衣著談吐不俗,退休高官,錢多事少,經常來他店中捧場……幾相相加,多半是原身那個造反爹的朋友。

能願意照拂他這個罪臣之子,高先生也是個良善之人。

林稚道:“都說大隱隱於市,高先生果真是恬淡之人。”

高夢華笑笑,又點了幾道其他小菜。

把菜端過去的時候,林稚瞥見高夢華對桌坐著一個年逾五尋的老丈,同樣在吃酒蒸蛤蜊。

那老丈衣著清簡,雖然眉頭間刻著深深的皺紋,但依然能夠窺見年輕時的俊朗容顏。

只是那老丈吃著清口佳肴,眉宇間卻帶著淡淡的憂愁。

林稚想了想,把離得最近的暖爐又添上了幾塊炭火。

臨安城的冬天很冷,還不到冬至,氣溫就已經跌破零下——門外的清溪結了一層薄薄的冰。

林稚出去玩了一會兒踩冰,回來給四毛的窩續上棉被,往馬廄裏添上稻草,連雞窩裏都鋪上了一層厚厚的墊草。

做完這些,他洗凈了手,回店內吃暮食。

暮食是阿藍做的盞蒸鵝,肥嫩的鵝肉切成長條,用鹽和醬汁拌勻,撒些蔥花,蒸熟後澆上麻油,鮮嫩多汁。

吃了半碗青菜馎饦,沈小七忽然神神秘秘開口,“咱們店裏最近來了個奇怪的客人。”

林稚剛要說話,就聽阿青道:“是不是那位每次來只點酒蒸蛤蜊的老丈?”

“沒錯,就是那個老丈!”

阿藍笑道:“哪有什麽奇怪不奇怪的,也許人家就喜歡吃酒蒸蛤蜊,恰巧小郎君的酒蒸蛤蜊又做得特別對胃口。”

“好吧,是有這種可能。”沈小七嘀嘀咕咕,“但是這也來吃得太頻繁了吧……我都瞧見三次了。”

林稚插口道:“是不是很俊的一個老丈?我也看見過一次。”

“那老丈約莫快六旬了,小郎君是如何看出俊的?”阿藍打趣。

林稚微微挑眉:“這叫美人在骨不在皮。”

由此及彼,他又想到孟瓊舟。等到孟少卿到了五六十歲,肯定也是個帥老頭!

這個帥老頭尚且要等四十餘年才能看見,那幾人對話當中的老丈卻在轉天出現了。

這下林稚是真有點好奇了,就算他做的酒蒸蛤蜊再好吃,也不至於誇張到這個程度吧?

他斟了一壺麥仁冬飲子,給那位老丈送過去,“蛤蜊本性寒涼,老丈喝些這麥仁冬飲子,暖暖胃。”

“多謝。”那老丈擡起頭來,沖林稚道了聲謝。

知道他是在旁敲側擊詢問自己,老丈嘆了口氣,“讓小郎君見笑了。”

“每個人都有自己喜愛的吃食,何談見笑。”林稚道:“只是覺得有些好奇罷了。老丈若覺冒犯,就當我沒問過吧。”

那老丈緩緩搖頭,“沒什麽冒犯的。”

“我的夫人還未過世時……”

原來這老丈與夫人從小青梅竹馬,感情甚篤,自成親後,幸福美滿地度過了人生的三十多年。然而後來變故突生,老丈的夫人害了呆癥。

“自她病後,行為舉止與往常大不相同,人也變了許多。”老丈哀傷道,“但她依然喜歡做吃食,尤其是酒蒸蛤蜊,做得尤其鮮美可口。”

“只是後來,我遍尋各個酒樓食店,卻再也找不到記憶中的味道。”

老丈擡頭看向林稚,“店主小郎君所做的酒蒸蛤蜊,是最接近於她做的味道了。”

沒想到是這樣一個悲傷的故事,幾人聽完都有些惻然,就連素常不羈的沈小七都收斂了一貫笑嘻嘻的神色。

林稚忽然問:“老丈說,我做的酒蒸蛤蜊最接近婆婆做的味道?”

“正是。”

“但還不是完全一樣?”

“是。”老丈點頭,“畢竟是兩個不相識的人所做之物,不能完全一模一樣,也在情理之中。”

“能遇見店主小郎君的酒樓,吃到這樣的酒蒸蛤蜊,我已經很感激了。”

“您放心。”林稚道,“我們會做出一道和您夫人所做,味道一模一樣的酒蒸蛤蜊。”

“這……”老丈驚喜萬分,“店主小郎君,真的願意幫我這個忙?”

“調整食方而已,不是什麽難事。”林稚道,“老丈可否為我描述一下味道?”

老丈仍然有些激動,“味道……這麽多年過去了,我只記得那酒蒸蛤蜊味道很鮮美,是我吃過的最鮮美的一道菜了。就和小郎君店中的這道酒蒸蛤蜊差不多。”

林稚點點頭,心中卻嘆了口氣,這個信息點就和沒給一樣。

除了味道鮮美之外,是鹹是淡,是酸是甜,一概不知。

“我會盡力一試。”他道。

老丈走後,先是阿青做了一道酒蒸蛤蜊,接著阿藍又做了一道,要不是沈小七不會做飯,就差讓他也做一道了。

可轉天那老丈一嘗,都說味道不對。

林稚有點犯難。

這道菜做法簡單,就算那婆婆所做口味再鮮美,也逃不過那幾樣調料,沒道理他們幾個人都無法還原出來。

他仔細捋了捋思路:“呆癥”就是後來的阿爾茨海默癥,癥狀多為思維不清動作混亂,而他所做的酒蒸蛤蜊若說有什麽特別之處,便是把清酒換成了米酒,如此說來……

他知道是怎麽一回事了!

那位婆婆一定是把米酒當成了清酒,又胡亂放了什麽調料,才誤打誤撞,做成了這道讓老丈念念不忘的酒蒸蛤蜊。

幸虧這道菜的調料不多。

林稚又做了一份酒蒸蛤蜊,把裏面佐味的薄鹽,換成了一勺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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