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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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伯禽最近很不順心。

相好的姑娘被人塞了情書,字跡歪歪斜斜內容猥猥褻褻。他找到那混小子,人家問他混哪裏的。

他聖約翰教會中學三年級能算混哪裏?

那將皮夾克斜披在身上的小子推了他一把,一口一個衰仔,先習慣性地問候他老母,再有禮節地問候他老豆。

崔伯禽平時最聽不得人家說他沒爹,或者說他的爹。於是還沒等那高他一頭的家夥反應過來,就被猛吼一聲的伯禽撲倒在地,拳打腳踢。

那家夥的哥們幾個見狀撲過來,將穿著校服的崔伯禽腳踢拳打。

崔伯禽硬氣,吐了一口門牙一口沙,只閻王一樣揪住最早那罵他爹的家夥,別人的拳腳都是一概不理的。

這樣打下去,要出事。好在被人喊了停。

那幾個混混聽了這聲停就停,好像那把聲有魔力。不過管他魔力還是妖力,對打紅了眼的崔伯禽是沒有用的,他依舊玩兒命一般揪著那家夥的領口,不舍不棄。

結果手腕就被捏住,好像中了邪,自動松開了那王八羔子。

“停手。”他聽見背後那個人講,那人穩穩握著他的手腕,就讓所有的侵略性如化入了開水  的黃糖顆粒一般,疏忽無影。

這就是是他第一次遇到孫朝忠的情況。崔伯禽坐在家裏,面對著三堂會審一般的母親妹妹和方叔。

妹妹平陽滿臉無辜,用廣東話講阿哥,不要招惹那些人了,你打也打不過…… 我跟著孫大哥學擒拿,總有一日打得過!

葉碧玉望了望女兒又看了看方叔,那總算是救你一次,你有沒有好好道謝的呀,你好好念書,怎麽會有人招惹你的哇。

伯禽翻了個白眼當回答。

你怎麽跟你母親說話的?小方叔擡眼看他,倒是把他震懾的坐直了身體。可立刻又想起孫大哥,心中暗暗想,孫大哥其實是不是比方叔更有本事的?

崔伯禽!

方孟韋站起來,雙眼有些泛紅。你不許再去找那個姓孫的。

我!

你什麽!? 他!

他是什麽人你知道嗎?你講你第一次見他?我告訴你,你見過他,不記得了罷了。北平火車站,你幾歲?不記得不怪你,可我今天說的你記好了,你若是還記得你父親是怎麽死 的,就不許再去見他。

崔伯禽當然不記得他父親是怎麽死的。他根本不知道他父親是怎麽死的。

好像有一段時間,就沒怎麽在家裏再見到父親了。可父親以前也出差的,能有什麽差別? 直到後來到了香港,有一回鄰居家阿嫂和旁人八卦說碧玉也是可憐的,年紀輕輕帶著兩個孩子守了寡。

回來問母親,母親這才承認原來父親死了。

可他雖然不知道他父親崔中石是怎麽死的,卻也明白一個道理。殺父之仇,不共戴天。

方孟韋在報社工作有三年了,在現在的住所卻住了有五六年。

這是他來香港不久,方家為他購置的一處兩層樓的小樓房。最原本他住在樓上,崔家住在樓下。後來崔嬸有了自己的生意便帶著孩子們去另一個街區租了房,最後將那小樓買了下來。

方孟韋的家和崔家並不遠,坐電車也就二十多分鐘,要走路也都是可以到的。下了班常常去崔家吃吃飯,看看平陽彈琴,或者同伯禽聊天。

只是一十有六的男仔哪裏有天可以聊,這兩年見了他都是喊聲方叔就進房,再不出來。 這天方孟韋剛走到崔家門口,便看到葉碧玉跑出來,瞇著眼四處望,哎呀孟韋,不得了不

得了了。她講話太快,孟韋有些聽不清。 伯禽他,他聽了那天的話……他去報仇了!

方孟韋只覺得耳後嗡地一聲,他什麽時候去的?往哪裏去了?

崔嬸慌而不亂,拿出一張字條,快快我抄的地址,他寫下來在記事本上的,你快去,就要月考不能犯事啊……

方孟韋把公文包塞給葉碧玉,便往巷口跑。

噔噔噔跑上木質的狹窄臺階,咣當推開那扇還沒來得及上鎖的木門。這是在北平之後,方孟韋第一次見到孫朝忠。

他是早聽說孫朝忠也在香港,可現在就在眼前,騎在伯禽的身上,壓制著少年還略顯細瘦的四肢回過頭來望著他。

方,方叔!

孫朝忠好像也楞了一下,這一下似乎放松了警惕,身下的伯禽翻身起來。

方孟韋來不及上前做任何事,只見到伯禽被一腳踢得往後滾去,碰到碗櫃叮叮當當砸了幾疊瓷器下來才停住。

伯禽!

他連忙過去查看住捂著胸口好像半天緩不過氣來的伯禽,下意識將那孩子攔在自己身後。回過頭,才望見地板中央的那一把西瓜刀。

而孫朝忠白色的襯衫慢慢滲出紅色的印跡來。

他是我的殺父仇人!崔伯禽想掙開方孟韋的手,去撿地上那把刀。你的父親是為國而死!不是什麽私人仇殺!

方孟韋按住那渾身蠻力的小子,你要是再出來惹事,就不要再認我當你方叔! 孫朝忠只是理了理自己被血浸濕的左臂的袖子。

你帶他走。

這人的語調過了這麽多年,還是這樣的惹人心厭,帶著事不關己的平淡。

伯禽似乎因為剛才方孟韋的怒吼楞了,半天沒有說話,跟著方孟韋走出門來。他會不會報警?半路上趕來的葉碧玉抓著自家兒子,前前後後地細碎念叨。

方孟韋心中一驚,終於知道之前好像一直在心中所掛記的是什麽東西。那把刀。

在警察局當了幾年的副局長,自然知道那東西的重要性。那可是崔伯禽從家裏帶去的,既是孫朝忠身上的傷的兇器,也是蓄意的證據。

木門還是未落鎖,那把刀好像被踢到了角落,地板上血跡已經被拖把拖幹。

孫朝忠坐在靠桌的一張四腳凳上,赤裸著上身在昏黃燈光下對著桌上的玻璃酒精瓶和一團棉花。

呃。

方孟韋突然忘了該怎麽稱呼眼前的人。孫秘書?恍如隔世。孫先生?假裝客套。孫,朝忠。他瞟了一眼墻角的刀,幾乎咬了自己舌頭。

剛來香港的時候他也常同一些以前北方逃下來的青年們吃飯聚會,他們中意飲酒,幾杯下去方便懷舊。酒醒卻每每正色講,大陸的恩怨合該忘在大陸。

孫朝忠擡眼看他,擱下手中棉球。

有些事不是說忘就忘,記憶調皮,痕跡深刻,那語調輕易就喚起北平警察局那會議室的滿室冷肅。

方先生,孫朝忠先開口。

我從人手中救了崔伯禽一次。現在又挨他一刀。就算欠他什麽也該清了。那口吻仍是一副公事公辦的調調。

他若再來生事,可就沒有手下留情的事了。

方孟韋望著他,明白話裏意思,也即是這次算了。松了口氣靠近一些,從那團棉花上撕了一片下來。

孫朝忠擡頭有些疑惑地看了他一眼,這疑惑讓方孟韋有了扳回一城的錯覺。他沒說話,站到孫朝忠身後,端起那瓶酒精,別動,我來擦。

孫朝忠沒有動,只是肌肉緊張起來,讓傷口裂得更開。這不行,方孟韋放下酒精,得去醫院縫針。

孫朝忠停了兩秒,說好。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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