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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水仙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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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水仙花

◎出國(回憶殺)◎

六年的時間, 餘檀無法想象。

餘檀記得,謝之煜出國的那天,一月中旬, 冬天。

陽歷新年已過半個多月, 距離農歷新年還差十多天。學生放假的放假,家裏置辦年貨的早早開始準備, 出門到處是張燈結彩的紅色喜氣,多多少少有了一些年味。

那年的C城依舊沒有下雪,但中國北方室外的積雪早已沒過行人腳踝。

離開這件事並非臨時起意, 謝之煜在三個月前就有這個打算。

只不過當時心意未決,總幻想著是否還有緩和的餘地。因為, 餘檀說她有喜歡的人了。

可是那麽短的時間,他又能改變什麽?

三個月前,農歷的9月28日, 餘檀生日, 謝之煜回到C城。

謝之煜沒提前告知餘檀,想著給她一個驚喜。其實也說不清楚到底是要給她一個驚喜, 還是要給自己一個驚喜。

大學一年多時間, 餘檀有自己的生活和社交圈,她很少主動聯系他, 但她會時不時地在自己的朋友圈透露最近的生活。

她最近認識了新的朋友……

她去看了一場畫展……

她加入了英語社團……

她重新分配了寢室……

她的朋友圈沒有一個關於他的話題……

謝之煜的生活很簡單,甚至有些不合群。

他開一輛黑色的跑車出入校園, 車在他看來不算高調, 是他用來代步。因為不喜歡住寢室,他在學校附近買了一套房。難得上課他幾乎不會遲到, 下了課學校裏很少見不到他的身影。他幾乎不對什麽事情感興趣, 主動上來搭訕的人多, 大多數時候他都會戴一副耳機。

那副耳機,讓他把自己隔絕在這個世界之外,不讓別人進入自己的世界。

北方的學生身高大多都很高,謝之煜一米八八的個頭算不上高,也算不上矮。他肩膀寬,厚重的衣服穿在身上不會被衣服壓著,反倒因為身材優越,再簡單的顏色穿在他的身上都吸引人眼光。

這裏冬天來得很早,才十月份就要穿上羽絨服。

謝之煜喜歡穿一身的黑,再戴一頂黑色棒球帽,腿很長也很直,喜歡的都是休閑寬松的褲型,腳上的鞋子一個月不帶重覆。

在外人眼中,謝之煜的身上總是有一股神秘的氣息,沒人知道他耳機裏在播放什麽歌曲。

謝之煜聽的歌很雜,不管是搖滾還是鄉村樂還是POP,在當下能夠讓他共情的,他就會循環多聽幾遍。

有一段時間,謝之煜挺愛聽一首名叫Wings的歌曲,歌詞裏有一段他很喜歡:

“In the moment were lost and found

一路上的得得失失

and I just wanna be by your side

我只想在你身邊

If these wings could fly

如果翅膀能夠翺翔,將我帶到你身邊

Oh damn these walls

這莫名的隔閡……”[1]

歌詞像是在唱他和餘檀之間。

該怎麽去形容謝之煜呢?

在那個女生情竇初開的年紀,他實在太讓人好奇。即便他什麽話都不說,他就是全場的焦點。

他不與人多加來往,面容姣好的臉上總是酷酷的沒有什麽多餘的表情。像是一個黑暗深邃的溶洞,即便底下有深千尺的潭水,卻引人去冒險探索。

他就是很多女孩子的青春。

謝之煜偶爾會去打籃球,這時候會摘掉帽子和身上厚重的外套。

神秘陰郁的氣質一下子消失無蹤,他在陽光下肆意奔跑,身上的線條清晰,發梢被汗水浸濕,墊腳輕松跳躍投籃,順利投進一個三分球,惹得一片掌聲較好。

很少能見到他笑,當然不是不會笑,只不過他的笑點高,很少有什麽話題能夠讓他捧腹。

向他告白的女孩子挺多,有偷偷給他塞情書的,有當面阻攔詢問聯系方式的。那些情書他沒要,聯系方式也沒給。別看他外型高冷的一批,可是拒絕女生的時候倒是挺有禮貌。

沒有瞧不起任何人的意思,更不會洋洋得意,他不覺得自己身上有什麽值得別人的喜歡的地方,更不會踐踏別人的這份喜歡。

再沒有人比謝之煜更清楚喜歡一個人是什麽滋味,所以他能夠共情,不忍別人和自己有同樣的遭遇。

在學校,他總把棒球帽檐壓得很低,幾乎讓人看不到他那雙眼。可他的骨相實在優越,高挺的鼻梁和清晰的下顎線,這頂原本用來掩蓋自己的棒球帽,反倒像是一件裝飾物。

他的聲音很低沈,普通話不像北方人那樣帶有兒化音,卻也是標準的,拒絕別人的時候,會說:“抱歉,我有喜歡的女孩子了。”

沒人敢去糾纏他,本身主動去跟他告白就要鼓起巨大的勇氣,女孩子在看到謝之煜那雙深邃的眼眸時,像是掉進一汪深潭,知道會萬劫不覆。

真的,拿捏不住這種男生的,即便真在一起了,大概也是患得患失。

可忍不住想,他這樣一個人,究竟會喜歡怎麽樣的女孩子啊?

究竟喜歡餘檀什麽呢?

謝之煜腦子裏能一大堆有的沒的,但似乎並沒有什麽重點。

喜歡小時候被餘檀拉著手回到他家,

喜歡每天放學和她一起走在路燈下,

喜歡看著她解不出題目一臉苦惱,

喜歡她吃到美食一臉心滿意足……

那些看似無關緊要的喜歡,謝之煜能在自己腦海裏搜羅出一大堆。

不喜歡餘檀什麽呢?

謝之煜倒也能認真細數出餘檀所有的小缺點,他真的自以為很了解她。

這丫頭沒心沒肺,呆頭呆腦像塊木頭,愛賴床,不喜歡做運動……

操,可這也不是什麽缺點啊!

謝之煜那顆偏袒的心總能為餘檀的一些行為主動做出解釋:

沒心沒肺呆頭呆腦又怎麽了?這樣也少點煩惱。

賴床又怎麽了?南方的冬天那麽冷,是個人從被窩裏爬起來都要勇氣。

不喜歡做運動又怎麽了?沒人規定一定要熱愛運動。

喜歡就喜歡了,那需要那麽多理由和借口呢?

謝之煜早就認清了自己的現狀。

大一時,謝之煜不止一次去過餘檀的學校,熟門熟路,一路上期待著,期待見到她。

她生日,他精心準備了挺多禮物,有些國內買不到,還特地托付人代購回來。

她會喜歡吧,她肯定會喜歡的。

少年的心思很簡單,只要她喜歡就好。

那是謝之煜第二次見到那個叫陸彥的男生,和餘檀站在一起倒也還算郎才女貌。

陽歷已經是十一月初,C城也染上了寒意。

餘檀的身上披著那個男生的外套,她一臉嬌羞的模樣正對他笑。

謝之煜遠遠站在餘檀的身後,沒有上前。

是想過上去的。

怎麽可能沒想過。

想上去走到她的面前,問她:“誒,你怎麽回事啊?怎麽披著別人的外套啊?”

想想不該怎麽問,該換成:“餘檀,生日快樂啊,我特地過來給你過生日的。”

不對,應該拉走她,對她這樣說:“餘檀,你是不是木頭啊?不知道我喜歡你嗎?你跟別人那麽親近幹什麽?”

不對不對不對,怎麽說都不對。

一貫我行我素的謝之煜,不知如何是好了。他一再斟酌,幾個月不見,和她的開場白應該如何上演。可是好像怎麽樣都是不對的。

於是他就這樣靜靜看著她。

看著她慢慢和那個男生在路燈下手牽著手。

那是一種什麽感覺呢?

謝之煜到現在回想起來,依然清晰記得。心像是被什麽東西硬生生掏出一塊,鮮血淋漓,那些血飛濺到他的身上,像是硫酸,將他身體灼燒出一個一個傷疤。

太他媽疼了。

不上前打擾,就不會出任何差錯,這也是他僅有的溫柔。

謝之煜不懂溫柔,那些和煦的相處之道是從餘檀身上學的,他也只對她千百倍的溫柔。

謝之煜不知道自己是怎麽從餘檀的學校裏走出來,如同一道行屍走肉,順著血液的氣息往前步履蹣跚。

最後他走到一家紋身館面前,五彩斑斕的燈光,非主流的圖騰被制作成廣告牌掛在店門口。

他問人,紋身疼嗎?

店員說每個人對疼痛的承受度都是不同的,如果紋身面積小的話不會太疼。

他問。怎麽樣才會疼?

店員說,面積大的,不打麻藥會疼。

於是謝之煜選了最大的一個圖騰,讓人紋在他的手臂上。

沒有一絲猶豫。

不論是那個時候還是現在,人們對大面積的紋身多多少少存在一些偏見。店員再三向謝之煜確認,謝之煜沒有一絲猶豫。

不要麻藥,直接紋吧。

顏料用針紮進皮膚,密密麻麻的如同被啃噬。

謝之煜沒皺一個眉頭,他忽然愛上這種疼痛感。

紋身過後的那幾天,皮膚紅腫、結痂、瘙癢。他不管不顧去抓撓,劃出一道道血痕。

血痕發膿,潰爛,再結痂,脫落,往覆循環。

那天謝之煜到底沒有忍住給餘檀打了個電話,祝她生日快樂。

這次他沒有再自討沒趣地問她希不希望他過來。

就當他沒有來過。

那些要送給餘檀的禮物,謝之煜讓人代為交給她。

餘檀的語氣聽起來是高興的:“小之之,謝謝你呀。你最近過得怎麽樣?”

他說:“還行。”

餘檀不信:“只是還行嗎?你在外面肯定有很多朋友。”

其實真不怎麽樣。

他沒有什麽朋友。

但謝之煜沒說,就讓她以為的那樣。

那通電話打了將近二十分鐘,謝之煜舍不得掛。

餘檀有一些好事情要跟他分享。

她說她喜歡一個學長,兩個人有了一些進展。

謝之煜沒多說什麽,他只是靜靜地聽。

沒有什麽祝福,更裝不出無所謂。

聽聽她的聲音也行。

後來謝之煜讓人去調查過那個叫陸彥的身份背景。

家世清白,也說得上是一窮二白。

陸彥算有出息,自己努力考上這所大學,每個學期的學費都是自己努力獲得,不靠親戚朋友一點幫忙。

他長得不錯,有過一個前女友,只交往過那一任。

從背調看來,這個人努力勤奮向上,算是可靠的一個男人,也有潛力。

十八歲生日的時候,餘檀送給謝之煜一本書,名叫《小王子》。

謝之煜不能說自己的記憶力有多出色,但短短的幾萬字,他幾乎能夠全文默背下來。

一開始對這本書談不上什麽喜歡,因為是餘檀送的,總得看看完。

“Flowers are so inconsistent! But I was too young to know how to love her…

花總是表裏不一,而我太年輕了,不知道該怎樣愛護她……”[2]

謝之煜懵懵懂懂,他也不知道該怎麽愛護餘檀。

他選擇放手,讓她去尋找自己最喜歡的。

因為他喜歡過,所以他更知道,喜歡這件事無法強求。

大二上學期的寒假,有一天晚上,謝之煜給餘檀打了個電話,對她說自己手上的紅繩舊了,要換新的一根。

餘檀倒是記得有紅繩這一回事,只是意外:“謝之煜,你居然看得上我送你的紅繩啊?”

謝之煜:“你不是說辟邪的嗎?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

“你不是不迷信嗎?”

“少廢話,你編了送我。”

餘檀無奈:“謝之煜,你好煩吶。”

謝之煜卻笑:“就煩你這最後一次。”

當時餘檀沒有聽出這話有什麽不妥。

她嘴上雖然說著謝之煜煩,可還是翻出家裏的紅繩坐下來仔細編織。花不了多少時間,也就幾分鐘,她利落編好一條。

只不過編好的紅繩卻一直沒有時間送給謝之煜,一拖再拖。

餘檀在那個寒假選擇打工,很幸運的是,有一家花店需要臨時工,她面試成功。

花店老板娘是個三十多歲的女人,長得很漂亮,倒是和謝之煜同一個姓氏,名叫謝靈淩。她有一個可愛懂事的兒子,但可惜的是,丈夫卻在幾年前因公殉職。

在店裏幫忙工資雖然不高,但也沒有什麽壓力,老板娘待人親切,餘檀也經常和她的兒子一起玩耍。

或許每個女孩子都有過一個開花店的夢想,每天被美麗包圍。

餘檀喜歡那些花,即便每天只是在花店裏轉悠轉悠,心情總能變得很好。寒假期間,她和陸彥之間的關系也越來越暧昧,只差捅破一道窗戶紙。

那段時間,餘檀剛剛和陸彥攤牌。她這個人有時候直率到過於直球,反而顯得有些鈍感。

這幾個月因為陸彥失戀,餘檀作為好友各種安慰陪伴。

可那麽長時間來下,她也要把話說清楚,不想讓他誤會。如果陸彥喜歡她,他們以後就以男女朋友的身份繼續交往,如果他不願意,以後她不會再來打擾。

餘檀並沒有心急得到答案,她給陸彥時間仔細思考清楚。

陸彥倒是很快給與答覆,他說自己喜歡她,兩個人可以試試。

淩晨時,餘檀在自己的朋友圈大方表示自己脫單,這是嶄新的一天。

微信好友點讚的點讚,祝福的祝福。

餘檀沒有發現,謝之煜給她這條朋友圈點了一個讚,最後又將這個讚取消。

只不過,脫單後的生活似乎並沒有什麽太大不同。

因為寒假,陸彥回了老家,餘檀和他隔了很遠的距離,兩個人只是在手機上保持聯系。

餘檀當時在花店打工,巧遇那幫和謝之煜關系好的男生當中有一個來花店買花,那人問她:“送人出國的話,選什麽花比較好?”

餘檀說:“可以送水仙花。”

水仙花盛放在冬天,剛好也是這個季節。它的花語為思念,可以送給朋友親人。如果是戀人的話,它的含義又有堅貞期盼愛情的意思。

總之,寓意不錯。

那個男生不似那個圈子裏不著調的性格,家裏條件不錯,父母都是做實業,人也踏實,是以謝之煜和他有聊得上的一些話題。

餘檀對這人印象也挺好,順口就問:“你是送給朋友的?還是女生的?”

那人說:“我是要送給謝之煜的,他不是今天下午的航班要出國嘛。”

“謝之煜?”餘檀也沒顯得有多驚訝,“哦,他又要出國啊?”

每年寒暑假謝之煜不是去香港就是出國,他們謝家家族根在香港,但很多親戚都在加拿大。

餘檀早見怪不怪。

那人唏噓:“是啊,也不知道什麽時候回來咯。”

餘檀:“不是明年春天就回來了嗎?”

那人有些疑惑地看著餘檀:“怎麽可能,他不是退學了嗎?這次去加拿大了之後就不打算回來了。”

餘檀更疑惑:“他退學了?”

她為什麽不知道?

餘檀立馬給謝之煜打了個電話,問他:“你要出國啦?”

電話那頭,謝之煜的語氣輕松:“昂。”

餘檀還想說話時,謝之煜打斷她:“我的紅繩呢?你編了嗎?”

“編了的。”

“那送過來給我吧。”

那天下午,餘檀特地打車去機場,想問個清楚。

C城的國際機場很大,餘檀在裏面繞了一大圈,最後才看到那道熟悉的聲音。

遠遠的,有一幫人給謝之煜送行,他穿一身黑衣黑褲,戴一頂黑色棒球帽,顯得人很酷。

餘檀看到這番情形就懵了,她站在人群中顯得格格不入,甚至擠不進去。

最後還是謝之煜看到她,撥開那幫人,主動朝她走過去,問她:“我的紅繩呢?”

餘檀這才呆呆地從口袋裏拿出來帶給他。

謝之煜當時只是放進口袋中,好像尋常接過一樣不起眼的物品。

他甚至沒說一句謝謝,轉頭望向一旁的人。

從來從來,謝之煜在餘檀的面前都是這樣一個瀟灑的人。你看他身邊朋友那麽多,所有人有說有笑,各個光彩亮麗,非富即貴。

可是餘檀不知道,謝之煜破天荒通知這幫自己不怎麽來往的朋友,特地制造了這麽一個熱鬧的送別儀式。

他只想讓她看到他最鮮艷的那一面。

餘檀很快被擠開,她怔怔站在邊緣處,有一堆的話想問謝之煜,可這裏那麽多人,好像多她一個不多,少她一個不少。

她有些失落地低下頭,自然也沒有註意到,謝之煜的餘光一直望向她。

而今在回憶起這些。

餘檀忍不住去剝開這中間所有的細枝末節,心裏開始頓頓地疼。

她想到,謝之煜離開的那天,剛好是她在朋友圈宣布告別單身的那天。

怎麽辦啊……

要怎麽彌補,才能讓自己的心裏少一些難過。

餘檀緩緩吐出一口氣,眼角泛紅:“謝之煜,你才是木頭吧。”

為什麽什麽都不說呢?

你這個人不是最專橫野蠻嗎?

只要是你喜歡的東西,不是一定都要得到手嗎?

為什麽你從來都沒有告訴我啊?

為什麽沒有早一點說啊?

那麽甜的周末,突然在結尾染上一絲哀愁。

餘檀抱著謝之煜的脖頸,怪他:“都是你,好端端的說那些晦氣的話。”

謝之煜倒是一臉無所謂的態度:“怎麽呢?心疼我了?”

“嗯。”

“有多心疼?”

餘檀仔細看著謝之煜的臉,伸手摸摸他,像是撫摸一只被人遺棄的可憐大狗狗。

“bb豬,我現在給你口吧。”一著急,餘檀什麽話都說了出來。她知道他喜歡,現在就想彌補,無論從哪一方面彌補,只要她能滿足。

謝之煜嗤笑一聲,謝絕她的好意:“你可憐一個男人,你完了。”

餘檀心裏還有一點淡淡哀傷,讓他這句話攪亂。

這個人真的很會破壞氣氛,明明她這會兒為他難受的不行,可他卻是這麽一副輕飄飄的樣子。

“我心疼我老公不行嗎?”餘檀瞪謝之煜一眼。

“那行啊。”他又是這吊兒郎當的樣子。

餘檀反悔:“算了,我不心疼了。”

“也行。”

“謝之煜,你在我面前能不能不要這樣啊!”餘檀沒好氣掐他的臉,“不要戴上故作輕松的面具,我想感受你的感受,你的高興,難過。”

“我現在就很高興。”

謝之煜發自肺腑,他伸手勾餘檀的腰在自己懷裏,仰頭看她:“你不知道我有多開心。”

“有多開心?”

“每天抱著你睡覺,睜開就能看到你,想你了可以親親你。”謝之煜說著溫柔一笑,他這樣笑起來,臉上淩厲的線條瞬間柔和。

真好看。

餘檀低頭親了親謝之煜的額頭,承諾他:“bb豬,我們要好好的。”

“嗯。”

好好的。

傍晚時,謝之煜接到一通電話。

是香港那邊打來的。

他當著餘檀的面,用粵語說話,沒有刻意避讓她。

年後謝之煜其實回過一趟香港,今年沒在香港過年,那邊一直念叨著,畢竟再怎麽都得回去見一見老太太。

只不過,這一次謝之煜依舊還是獨自回去,沒有帶上餘檀。

那邊多多少少有些意見,畢竟謝之煜現在已婚,不帶新婚妻子過去見長輩,實在不合體統。

謝之煜這個人別看好像對什麽事情都不在意,其實骨子裏,他的家庭觀念極重。

不管豪門家族再怎麽貌合神離,但老太太對他這個骨血至親到底是有求必應。情感上不能滿足的東西,物質上謝之煜從來都不缺。

餘檀漸漸發現,謝之煜比她想象中的更加需要被愛。

換句話說,他這個人缺愛。

謝之煜跟人領證結婚的事情雖然謝家上下都已經知曉,但畢竟沒有辦過婚禮,總讓人感覺少了點什麽。

況且他也沒有跟家裏上下正式介紹過餘檀,真要說起來,的確有些不合規矩。

其實楊老師這樣的意思也是想讓謝之煜跟餘檀辦個婚禮,這樣一來也省得她總是得跟人解釋餘檀已經結婚。

謝之煜之所以這個態度,也都是因為餘檀。

餘檀懶得辦婚禮,更不想去香港。他都依著她,她怎麽開心就怎麽來。

即便餘檀一輩子都不去香港,謝之煜也不會強求。她嫁給他,不是嫁給他的家人,他才不會為了那些所謂的傳統禮儀,讓她感到不適。

這次香港那邊打電話過來,是說老太太摔了一跤。

老太太七十幾歲的高齡,這摔一跤可不是傷筋動骨一百天那麽簡單。

餘檀通過謝之煜的話,大致也算模糊聽懂了一些。等他掛了電話,便再仔細詢問一番。

謝之煜說,奶奶不小心從二樓樓梯上摔下來,斷了一根肋骨,腳踝骨也摔碎了。

餘檀擔心地不行:“那你得快回去看看。我奶奶當時也是,因為摔了一跤,後來再也沒有起來。”

說到自己的奶奶,餘檀心裏又好像被什麽堵著。

那個全世界最好的奶奶,說要看著她結婚的奶奶,到底還是早早離開了。

謝之煜反過來安撫餘檀:“都過去了。”

餘檀起身幫謝之煜收拾東西:“早點過去吧,這個時候老人家都想看到自己最親近的人。”

她開始忙前忙後,真像個賢惠的妻子,又是幫他找衣服,又是找行李箱。

在照顧生活起居這一塊,餘檀的確算是一個不錯的女孩。不管是出租屋還是這裏,她總能打理得井井有條。

謝之煜也愛看她忙活,最後輕飄飄來一句:“不用收拾,我的東西那邊都有。”

“謝之煜!你怎麽不早說!”餘檀說著放下謝之煜的東西,開始收拾自己的。

謝之煜意外:“你在幹什麽?”

“收拾東西啊。”餘檀一臉理所當然,“你奶奶摔傷那麽大的事情,我應該去看看的。”

“你想去麽?”

“想啊,”餘檀歪了歪腦袋,“怎麽?你不歡迎?”

謝之煜笑著一把將餘檀抱起:“歡迎。”

熱烈歡迎。

作者有話說:

[1]:摘自歌曲Wings歌詞

[2]:摘自《小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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