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 6 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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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的梨渦,不笑的時候沒有。

他比我高出一頭,身材挺拔,走路時總是挺著胸,無論走到哪裏,我們第一眼都能看到他,因為他確實很出眾。

當然,他後來參加了某個選秀節目,還獲得了較好的名次。

阿飄教我的第一課是如何給客人倒酒。

他說,要側面對著客人,要微微欠下身體,瓶口不要碰到杯口,瓶子的角度不要太大也不要太小,倒的速度不能太快也不能太慢,倒紅酒倒洋酒倒啤酒都不一樣……他一遍遍演示著,演示完畢拍我的肩膀一下,現在,你來吧。

我來就我來,其實並不難。

阿飄教我的第二課是如何給客人點煙。

他說,要眼疾手快,時刻觀察客人是否要抽煙。打火機要隨身攜帶,至少三個。打火機要事先調好,火苗不要太大也不要太小。點煙時身體微欠,但不能離客人太近……又是一遍一遍演示,輪到我來做……我做的後果是,自己學會了抽煙。

我爺爺不抽煙,我爸爸不抽煙。

我也很不喜歡煙的味道。

但是,在某段時間裏,煙能讓我安靜下來。

煙能轉移我的註意力。

煙能讓我忘記自己。

煙同時也讓我想起阿飄,和,釋懷。

星期六的晚上,我在的士高上班的第二周,趙俊來了。他是以客人的身份來玩的,但專門坐到我負責的區域裏。

他對我笑了一下,我對他笑了一下。

我故作熟練地服務著,不想讓他看到我笨拙的一面。

一直到淩晨兩點鐘,我們開完會下班,走出門口,我才看到他等在車棚旁邊。

我說哥你怎麽還沒回去。

他說等你啊。

他說今天周末……明天不上班。

是哦,我說,明天我們又該忙了。

我陪他走了一段兒路,到了岔路口。

他說肖,今天晚上,回去住吧?

不行,我說,我剛搬過來三天,宿舍裏熄燈前要點名的,經理說了任何人不請假都不許在外留宿,真的,我們管得可嚴了。

他說那你就請假唄。

這個時候請假……不大好吧?我想著說,我剛來,不想給人留下調皮的印象……

趙俊臉色有些陰沈了。

他說,你們不是有員工在外面租房子住嗎?

你怎麽知道?我問。

他說,肯定有的……這種工作沒那麽正規的。再說,你又不是沒地方住……

但你那裏……我說,你那裏不是我的家。

什麽?

他楞住了,目光裏有些驚詫,你說什麽?

我說俊哥,別誤會,真的……我打擾了你一個多月了,連吃帶住的,我知道你不介意,但是我介意……雖然你女朋友出國了,但她畢竟是你將來的老婆,不是嗎?我不知道她什麽時候回來,你也沒說過她什麽時候回來,但總會回來的。我不希望就這樣住下去,住到我……住到我離不開的時候又必須得離開……

他的眼神一下子暗了。

我不知道這話是不是傷了他,也或者是我想得太多了。

但我確實是這樣想的。

我們這樣在一起到底算是什麽呢?偷情?……天啊,不可思議,我跟一個男的在一起偷情,每晚摟摟抱抱,做那種事情……之後呢?之後不會有任何結果,我根本不可能帶他回去跟我爺爺奶奶說,這是我堂客,而且,他也根本不是堂客,他更不可能帶我回去,回他那個鳥不拉屎的北方去,我們啥都不會有,我們之間本身就是荒唐的,我們……真是說不清楚了,不說了……

就這樣沈默著,一直沈默到阿飄和其他幾個同事經過我身邊。

嘿,肖,走,吃夜宵去。

我應著,和他們走去,回頭看趙俊。

趙俊一言不發,發動了電動車。

他走了,走得很慢,遠遠地還在回頭看。

阿飄問我,他是誰?

我說是我哥。

他說,有事兒啊?沒事兒一起去吃夜宵嘛,你怎麽不早說,我還以為是有客人找你麻煩呢。

我說,沒事兒。

我不知道這件事情做得對不對,我根本沒計劃過有這樣的事情。

但我知道,趙俊是個好人,是個很好很好很好的人,和這樣的人在一起肯定會幸福。

一直到四年後,他結婚的那天,我還羨慕著他的老婆,眼含熱淚地目送著他們的婚車,深深替他們祝福著。

而那份祝福,已是萬般滋味。

13

每次夜宵都是阿飄買單,他總說他是領班比我們多賺三百塊,買單是應該的。

漸漸熟悉之後我才明白,那是他的為人之道,他實際並不富裕,雖然業績很好,但應酬也多,而且很多人拿他當“冤大頭”。

比如借錢之類,哥們之間他從來都是來者不拒,欠了錢的不還他也不要,一直到他出事了那些人全都無影無蹤。

但他好像從未掛在心上。

他出事是被一個醉鬼砸出了腦震蕩,多少跟我有些關系。

那天晚上下班之後我們又去吃夜宵,在湘江邊上一家魚頭火鍋店,吃得很開心。

熱鬧非常的大排檔裏經常有些趁機拉生意的小販,他們沒有攤位,行走著,賣煙的,賣檳榔的,賣玫瑰花的還有賣唱的。我們聚坐在一起,談興正濃,不到半個小時時間就過來四五撥,後來過來一個背著巨大音箱懷抱吉他的流浪歌手。他觀察了一下,徑直走到我面前,遞上了點歌單子,帥哥,點首歌吧?

我說謝謝不用。

他說就點一首嘛,你們這麽開心,我給大家助助興。

我說真的不用,你去別的地方吧。

阿飄接過話茬來,問,多少錢一首?

歌手說五塊錢。

阿飄從口袋裏掏出十塊錢給了他,說,這樣吧,你挑兩首最拿手的歌,唱的好我們再點。

我知道他剛買完單,身上就剩三十塊錢,還在這裏充“大款”,有些想笑。

好咧!那歌手答應著,立刻撥弄起琴弦。

他的聲音有些哭腔,唱《流浪的人》。

說實在的,他唱得並不好聽,大概是喉嚨累壞了,聲音很沙啞很刺耳,破爛音箱的效果也不好,嘈雜又震耳,好在原本這裏的氣氛就是如此,大家並非欣賞音樂,只是好玩罷了。

唱完一首,他清了清嗓子,又撥起了琴弦。

他唱:

我們是這樣走下去

還是明天就要說分離

時光讓我們變得忘記了呼吸

我回頭看見 你的眼睛落滿灰塵

不是說一直走下去

為何突然對我說分離

如果愛是約定之後輕易放棄

我不夠灑脫 但寧肯沒有遇見你

……

這首歌他唱得不錯,旋律很平緩,唱得很傷感,仿佛很有感觸。

阿飄說,這是什麽歌,我怎麽沒聽過?

他有些不好意思了,靦腆地笑了一下說,我自己寫的。

真不錯,寫得真好。阿飄說,還有沒,再唱一首?

這個時候身後另外一桌吃飯的人,其中一個染著黃頭發的家夥嚷嚷起來,彈四郎吧?莫在這裏緊搞得搞,煩躁!

我正聽得有趣,猛然這麽刺耳的一聲挑釁叫了起來,立刻有些火,應了一句,關你屁事兒!

喲嘿!小鱉,把你剛才的話再說一遍?!黃頭發騰地一下站了起來,兇狠的目光盯著我。

他那樣子很兇,衣裝打扮一看就是“混社會”的人,赤膊的身上還紋了什麽圖案,面紅耳赤的樣子是要打架。我心裏有些怕,嘴上並不想服軟,也站了起來……

阿飄暗暗地拉了我一下,把我拉回到座位上,小聲說了句,甭睬他。

我咽下一口氣,坐了回來。

歌手有些尷尬,不知道是走還是留,只好問我,還唱嗎?

阿飄說,算了,你快走吧。

歌手背著他的謀生工具,悻悻地走開了。

回來的一路上,我越想這件事情心裏越氣。

憑什麽啊?人家一個賣唱的,唱一首歌才五塊錢,不就是為了生存麽,馬路邊又不是你家,你憑什麽不許人家唱啊?再看那副德行,一看就不是什麽好貨色,社會上怎麽會有這種人呢,真是人渣!

阿飄看我臉色不好,猜得到是因為什麽事兒,就過來把胳膊搭在我肩膀上,說,算了,這麽點兒小事不用放在心上,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沒必要招惹他們。

是的咯,在的士高看客人臉色,出來還受人欺負,你脾氣好,我可沒那麽好脾氣。

他笑了一下。

正說著,經過十字路口,竟然又碰到黃頭發他們一夥。

黃頭發正扶著路燈桿子嘔吐,看樣子是喝醉了。

經過他身邊,我又回頭看了一眼,越看越覺得惡心,那家夥個子不高,但有些粗壯,看樣子也三十多歲了,還染著黃頭發,打了耳洞,一副流裏流氣的樣子,我唾了口,垃圾!

沒想到他聽到了。

他一抹嘴巴,搖搖晃晃地站了起來,小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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