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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豈不更好[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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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路在第二天準時的到酒店接張良,結果小王子穿著睡衣睡眼惺忪的來開門,看到顏路才跳腳了起來,趕緊跑進盥洗室準備。

其實拉斯維加斯,張良在之前的幾日領略了不少,所以顏路風塵仆仆的把人帶去了洛杉磯,說是連酒店也提前預定了,相比拉斯維加斯,洛杉磯顯然更適合旅游。

好萊塢、小東京、露天劇場,幾天的時間都逛不夠,走在日落大道上,夕陽恰好的斜穿過延綿的棕櫚樹葉落在臉上,他隨意推開路邊音像店的門,看著陳列在櫃臺上的老唱片:“thebeachboys,”張良驚喜的脫口,“60年代最頂尖的美國迷幻搖滾樂隊。”他笑嘻嘻的取下唱片,沒有猶豫的付了款。

顏路倒是有些驚訝,那是thebeachboys的專輯《petsounds》,他不知道張良還有這喜好:“Wouldn'titbeniceifwewereolder,Thenwewouldn'thavetowaitsolong……”他的嗓音微微低沈,歌詞從他口中落出,有著說不出的沈溺蘊意。

輪到張良嚇了一跳,《petsounds》專輯中的歌曲《Wouldn'tItBeNice》——《豈不更好》,他輕輕的隨著顏路的聲音哼唱起來:“Andwouldn'titbenicetolivetogether,Inthekindofworldwherewebelong,Youknowitsgonnamakeitthatmuchbetter……”暖意的夕陽襯著歌詞無限和煦,就這樣肩並肩的走著,哼著熟悉的調子,一切真實又自然,“Whenwecansaygoodnightandstaytogether,Wouldn'titbeniceifwecouldwakeup,Inthemorningwhenthedayisnew……”張良突然尷尬極了的住口。

顏路也停下了腳步,側過身不解的目光溫和的註視著他:“怎麽了?臉這麽紅。”他偷笑,卻不敢出聲,不想驚擾張良,又忍不住揶揄。

《豈不更好》,是一首描述戀人之間的曲子,如果我們能生活在一起,那該有多好,在這世界某處只屬於我們的地方,你知道一切將會更美好,如果我們能互道晚安並且相守,如果我們能一起睜開雙眼,在每一個新的早晨,那該有多好,在共度了一整天後,我們仍能一整夜都緊緊擁著彼此,那該有多好。

張良搖搖頭,小聲的虛應:“……沒事。”顯然,小王子也註意到這是多讓人困擾和不合時宜的曲子了,如果再唱下去……他還當真在腦子裏想了想歌詞——如果快樂時光我們總是一起度過,如果我們的每一次接吻都永不結束,那該有多好——不好,臉更紅了。

這次是更大力的甩甩腦袋:“thebeachboys是我父親的最愛。”他解釋。

顏路表示理解,他走在張良的身側後,這個角度看過去,小王子有著微翹的唇角,在想到那個敬愛的父親的時候,顏路神色一黯——很多的時候,他強迫自己不要去想三年前的事,關於張良,關於*,有的時候,他覺得,自己才是比張良更害怕去回憶的人,他說過,那樣為張良著迷的自己,陌生的可怕,那麽那個傷害了張良的自己呢?讓自己都深惡痛絕嗎?他從來沒有想明白過。

“無繇、無繇?”跟前的叫聲讓自己回神,顏路“啊?”了一聲擡起頭,眼睛裏有一瞬迷離惘然的神色,張良就拍拍他的臉頰,“要撞樹了。”他指了指顏路跟前那顆壯實的棕櫚樹有些眼角抽搐,發什麽呆呢?

“不好意思。”顏路微微一笑,“怎麽了?”

張良皺著眉,半晌才咕噥句:“我不認識路……”

顏路這一楞就抑制不住的大笑了起來,擡手揉揉他的頭發:“日落大道往北就是中國城,餓了沒?”他也不等張良回答,“等我一會,我去問下哪裏能吃飯。”說著就越過張良朝不遠處幾個也在觀景的游客而去。

張良倚著路邊的棕櫚樹,側過臉瞧著顏路與旁人交流,那種東方獨特的靜謐溫和讓他清淺的笑意裏總有著一種拂花落水的溫柔,讓人拒絕也難。

四天半的時間顯然並不夠吃喝玩樂,就算賴在登機口看著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張良還忍不住哀嘆,他要啟程回舊金山了,聽說顏路在舊金山也有負責區,不過因為臨時有事要回以色列,所以無法和張良同趟班機回程。

“謝謝你這幾天的照顧。”張良做了個打電話的手勢,“回了舊金山記得CALL我。”

“好。”顏路點頭,替他提了提手中的行李,唇角掛著捉摸不透的笑意,張良擡眼就看到那溫和眉目,眼睛微微有些狹長,總是帶著幾分杏花春雨的感覺,真真是漂亮卻難以形容,安然溫潤的仿佛能溶出水墨一般,張良猛然怔了怔,突然從懷裏掏出一件物什就塞進顏路的手中。

“我總覺得哪裏不對,原來這個合該配著你。”張良眉開眼笑的。

那是一只碧玉的貔貅,中陵先生送給張良的,他這刻看著跟前人的眼睛才那麽明顯的察覺,這種讓人享受卻又沈溺的莫名安然溫潤的觸覺究竟是什麽。

衛莊問他,是不是喜歡玉。

他不喜歡,他只是喜歡玉質帶給自己的感覺。

就好像跟前的人。

淺笑安然,清風自來。

“送給你了,”他按住顏路想要拒絕的手,“這樣我們就互不相欠了。”又晃晃手中花旗銀行的鑰匙,提了行李就跑出了登機口。

顏路還僵在原地,只是手裏緊緊握著那枚玉。

垂下眼眸,他覺得自己自私又卑鄙。

*********

一個半小時後就到了舊金山。

總算是回到了衛莊家裏,他剩下的時間就和床在打交道,休息足夠才有力氣幹活。

張良扒了扒腦袋上的呆毛,隨手翻著最近的雜志和報紙。

衛莊呷著綠茶瞅他:“拉斯維加斯之行如何?”

張良支著下頷:“你該慶幸沒把你的公司當掉。”他回房去整理衣物,只一會兒又奔了出來:“嘿,我的花呢?”空蕩蕩的花瓶裏已經沒有兩支藍色妖姬的蹤影。

“扔了,”衛莊都沒擡頭看他,說的滿不在意,“它已經死了。”他的眼睛盯著報紙,可視線卻是穿過報紙落在地面,那讓張良覺得,衛莊並不是在說花死了,而是某種原本存在的東西。

張良也不追問,衛莊就擡起眼:“小良喜歡?”他擱下報紙,看著張良迷惑的眼神,很是大方的攤手:“喜歡的話我不介意……”

“停!”張良眼角抽搐,想當然爾知道衛莊這個偶爾對自己口沒遮攔的家夥會說什麽,我不介意送你一車玫瑰雲雲——他抹掉滿頭的冷汗,還不想那麽快死在美麗學姐的石榴裙下,微微嘆了口氣,“別總是拿我開玩笑。”否則真是命不久矣。

衛莊饒有興趣的看著張良臉上變化的表情,唇角有些隱匿的弧度:“你見過我開玩笑?”他問的也很有意思。

是沒見過。

張良撇著嘴楞是答不出來,只是莫名的翻弄了下手機,什麽短信和來電都沒有。

隔了幾日倒是先接到了趙老先生的電話,老先生美術研討會開完休假回來,畫廊營業,張良抽了個時間過去看望他。

老先生眉開眼笑的拍肩,說張良這小子有前途的很,放在畫廊的畫倒是陸陸續續被人給買了。

其實張良的畫並不貴,他本身對此也沒有期望值,老先生很意外,說他不去認真學畫是浪費了好料子,怪不得當初自己那個挑剔的很的中陵老同學會看中張良。

張良就不好意思的推說,自己那是難等大雅之堂的拙作,恐怕也是別人一時圖個新鮮買去裝飾罷了,哪裏比得上老先生。

再後來,也接到過Elliot關於土地建設方面的協商電話,忙了一段日子,在公司裏更是沒閑著,赤練不知什麽時候回來了,於是,在第二天自己收到一束莫名其妙的玫瑰花後,她整個人看自己的眼神就怪怪的,張良瞪了明目張膽的衛莊一眼,衛莊卻旁若無人的走了過去。

倒是公司裏的人整天嘻嘻哈哈沒個正經,都說是小良必定是遇到美人倒追了。

結果周部長就拍了拍桌子嚷著“不能示弱”的沖到樓下也帶了束花獻給了眼角抽搐的張良,惹的辦公室的人笑的前俯後仰的。

一笑而過也就罷了,直到那束玫瑰謝了,張良都不知道究竟是誰送的花。

張良對大家的玩笑並不在意,只是摸了摸手機。

半個月,拉斯維加斯遇見的那個人沒有聯系自己。

張良給他打過電話,但是,始終沒有人接聽。

他加完班離開辦公室,夜色如墨,星辰如鉆,襯得城市燈火遜色黯然。

讓人忍不住去臆想……真像是場鏡花水月的一面之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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