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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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密斯彎下腰撿起那破舊的手機,那是一把雜牌的手機,在很多年前,他曾經使用過,但是現在自己連它的名字也記不起來。反正那是一款非常廉價的手機,還記得自己買它的時候還是一個小鬼頭。。。。。。。。現在手裏那破損的手機看上去是那樣刺眼,仿佛在嘲笑這他過去的天真。
“你的手機?。”史密斯把目光落在了地上的人身上,他仔細的一看,不由得有些驚訝,眼前的少年並沒有盛氣淩人的感覺,看上去比學校裏的人少了一直高高在上的氣質,卻多了幾分的親和感。
道路並不幹凈,風刮過來,幾個泡面的包裝袋大咧咧的從我的身邊飛了過去,我對上了那直勾勾的目光有些憤怒的站起來,正想破口大罵,卻看見這個陌生人身邊站在兩個黑衣人,他們顯然是保鏢之類的角色,見我怒氣沖沖的站起來,他們的手向口袋裏伸,似乎想拿什麽武器。
本來我憤怒的臉龐頓時變得非常的扭曲和怪異,末了勉強的掛出了笑容。如果不是順便的向後面看去,也許我還會拉著那個外國人,索要修理費,但看見了這個該死的外國佬後面那幾個保鏢以後,我心裏不由得發虛了。
看著眼前少年幾秒鐘的情緒變化,史密斯只覺得有趣,他揮了揮手讓身後的保鏢站遠一點,做殺手那麽多年,史密斯察言觀色的能力還是不錯的,他看得出來這個少年是真的在害怕自己,但到底有什麽好害怕的?史密斯有些茫然。
我倒是沒有察覺史密斯那種觀察小動物的心態,只是我不爭氣的小腿在顫抖,如果可以我會選擇逃跑,古往今來得罪高富帥而被殺的人實在太多了,眼前的那個外國人給我的感覺就屬於那種殺人如麻的高富帥。
“這位老師?麻煩你把手機還我!順便還要手機的修理費也支付一下。”
但考慮到手機還在別人手裏,我猶豫了幾秒還是開口了,這個時候的心情毫無疑問非常的忐忑,因為眼前的人又是一個該死的混血兒,不是我鄙視混血兒,而是之前剛被戴蒙喊人揍了一頓,對於這些貴族混血兒的感覺比公共廁所裏的大便還糟糕,還因為戴蒙的關系,我下意識的把所有混血兒都當作殺人不眨眼的公子哥。
“我叫戴維.史密斯.並不是這裏的老師。”史密斯微微的瞇起淡藍色的眼眸,他學著蘇原掛上溫和的微笑,但卻意外的有一種腹黑的味道,史密斯後面的保鏢都不由自主的顫抖了一下,他們的少爺怎麽可以那麽萌?。
“你叫什麽名字?。”
史密斯輕松的聳了聳肩,隨意的把手機扔回了我的懷裏,然後有些好奇的看著我的臉,似乎不明白一個可以在貴族學校讀書的公子哥會對一把手機那麽在意。
“我...蘇原”
我無視史密斯的介紹,小心翼翼的檢查手機,要讓有錢人明白一個廉價的手機為什麽那麽值得讓人在意,這種事比地球人成功登陸冥王星還困難,我自認為又不是那種極其怨婦的家夥,所以不可能拉著陌生人碎碎念什麽童年歷史的。
那是我從小到大第一部自己打工賺來的手機,這把手機雖然已經泛濫到街頭大媽都擁有的地步,但也改變不了它曾經代表著高富帥身份的歷史事實。而這一把手機剛買的時候。
我和阿麗的戀愛期才剛剛開始,是一部具備了非常重要的歷史意義的手機。
就這樣踩壞的話,我肯定會發瘋的!不過好在檢查了半天,除了外殼有些裂縫以外,手機居然意外的可以使用!真是謝天謝地的事情,不愧是當初代表著高富帥的手機!。
“你似乎非常的在意手機啊?為什麽啊?你是哪個財團的少爺?”史密斯的聲音蠻好聽的,遺憾的是,那聲音總是帶著一股子戲弄的味道,讓人聽著就覺得不爽。在史密斯看來能夠讀這個學校的人都是大富大貴的人,一個富二代對一把手機那麽在意,還真不是一般的傻缺。
不過我才懶得知道這個洋鬼子是什麽樣的心理狀態,在檢查完手機以後,我舒了一口氣,擡起頭仔細的看了一眼那個忽如其來的家夥,不看不知道,一看嚇一跳,立刻後悔的腸子都青了。
因為眼前的人其實和戴蒙有幾分相似,特別是眼睛那平靜的眼眸,簡直一模一樣。
“戴蒙?。”沈默了幾秒,我悲痛欲絕的開口,是不是戴蒙戴個什麽人皮面具來這裏耍我?可我很快的反應過來,如果戴蒙想殺我何必這樣麻煩呢?。
花了幾秒鐘默哀慘痛的經歷,我才仔細地盯著那個叫史密斯的人打量。
史密斯完全不在意眼前少年那有大咧咧的打量,他完全一副任憑打量的樣子,給人感覺脾氣有些好過頭了。但會覺得史密斯脾氣好的,大概也就只有那些不明真相的觀眾了,史密斯身邊的那些保鏢都感到一股若有若無的寒意在空氣裏飄。
看著史密斯,我心裏多少有些納悶,難道混血兒長得一樣?除了氣質以外,史密斯和戴蒙還真是相似度非常高!。
就在我胡思亂想的時候,史密斯已經從他的西裝裏拿出了名片塞在我的手裏了:“希望你不要再念錯我的名字了。”
說罷,史密斯完全無視了我索要“修理費”的要求,帶著他的人大搖大擺的離開,雖然我為此感到非常的氣憤卻也無能為力,像這種出門還帶保鏢的家夥,怎麽看都不好惹啊!。
史密斯站在教學樓下擡起頭看向前方,那郁郁蔥蔥的樹木擋住了他大部分的視線,而他的視線裏,一個穿著校服的女孩跪在噴水池邊,她瘋狂的哭泣,發洩著心裏的不滿,從她的眼裏,史密斯看見了絕望。
曾經史密斯非常的迷戀那種絕望的目光,可是長大以後,當自己習慣了每一個死者怨毒絕望的目光,他自己卻又深深地厭惡著那種死氣沈沈,史密斯看著那個哭泣的女生,忽然的想起什麽似乎對著手下說:“你去查一查蘇原的底細。”
接下來的幾天,我的日子依然是學校,家裏兩邊跑,每一次路過精品店的時候我都會下意識的停下腳步,精品店的櫥窗裏,一枚銀白色的戒指在陽光下閃閃發光,那是我本來想趁著暑假買給阿麗的,可誰也沒想到,阿麗會在暑假開始前離開。
看著那來不及買下的戒指,我腦海裏閃過了過去的甜蜜的回憶,那些回憶就好像是無聲無息的影片,在我的腦海裏泛濫,終於畫面停在阿麗毅然決然離開的一幕,回過神,眼睛已經溢滿了眼淚。
我知道自己還愛著阿麗,深深地愛著阿麗,但過去的甜蜜已經過去了,曾經擁有美麗笑容的阿麗也已經走了,愛情已經破碎了,本來的兩個人,剩下我還愚蠢的站在原地癡癡的等待著消散的愛人。
也只是在短短的幾天時間裏,我喜歡上了吃沾著芥末的生魚片,那種辣的味道可以讓我毫無顧慮的哭出來,只有大口的吞下去,什麽情緒都能夠在一瞬間被遺忘。
是在躲避,我知道,自己比什麽人都擔小,也比什麽人都害怕被拋棄的感覺,我可以帶著大咧咧神經質的阿拉在燒烤攤吃那些帶著致癌物的燒烤,可以在舞廳,在夜店在隨意的放肆,但始終不敢面對阿麗,她是我心裏的刺,拔不了,放不開,卡在心裏,怪難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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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手機?。”史密斯把目光落在了地上的人身上,他仔細的一看,不由得有些驚訝,眼前的少年並沒有盛氣淩人的感覺,看上去比學校裏的人少了一直高高在上的氣質,卻多了幾分的親和感。
道路並不幹凈,風刮過來,幾個泡面的包裝袋大咧咧的從我的身邊飛了過去,我對上了那直勾勾的目光有些憤怒的站起來,正想破口大罵,卻看見這個陌生人身邊站在兩個黑衣人,他們顯然是保鏢之類的角色,見我怒氣沖沖的站起來,他們的手向口袋裏伸,似乎想拿什麽武器。
本來我憤怒的臉龐頓時變得非常的扭曲和怪異,末了勉強的掛出了笑容。如果不是順便的向後面看去,也許我還會拉著那個外國人,索要修理費,但看見了這個該死的外國佬後面那幾個保鏢以後,我心裏不由得發虛了。
看著眼前少年幾秒鐘的情緒變化,史密斯只覺得有趣,他揮了揮手讓身後的保鏢站遠一點,做殺手那麽多年,史密斯察言觀色的能力還是不錯的,他看得出來這個少年是真的在害怕自己,但到底有什麽好害怕的?史密斯有些茫然。
我倒是沒有察覺史密斯那種觀察小動物的心態,只是我不爭氣的小腿在顫抖,如果可以我會選擇逃跑,古往今來得罪高富帥而被殺的人實在太多了,眼前的那個外國人給我的感覺就屬於那種殺人如麻的高富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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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考慮到手機還在別人手裏,我猶豫了幾秒還是開口了,這個時候的心情毫無疑問非常的忐忑,因為眼前的人又是一個該死的混血兒,不是我鄙視混血兒,而是之前剛被戴蒙喊人揍了一頓,對於這些貴族混血兒的感覺比公共廁所裏的大便還糟糕,還因為戴蒙的關系,我下意識的把所有混血兒都當作殺人不眨眼的公子哥。
“我叫戴維.史密斯.並不是這裏的老師。”史密斯微微的瞇起淡藍色的眼眸,他學著蘇原掛上溫和的微笑,但卻意外的有一種腹黑的味道,史密斯後面的保鏢都不由自主的顫抖了一下,他們的少爺怎麽可以那麽萌?。
“你叫什麽名字?。”
史密斯輕松的聳了聳肩,隨意的把手機扔回了我的懷裏,然後有些好奇的看著我的臉,似乎不明白一個可以在貴族學校讀書的公子哥會對一把手機那麽在意。
“我...蘇原”
我無視史密斯的介紹,小心翼翼的檢查手機,要讓有錢人明白一個廉價的手機為什麽那麽值得讓人在意,這種事比地球人成功登陸冥王星還困難,我自認為又不是那種極其怨婦的家夥,所以不可能拉著陌生人碎碎念什麽童年歷史的。
那是我從小到大第一部自己打工賺來的手機,這把手機雖然已經泛濫到街頭大媽都擁有的地步,但也改變不了它曾經代表著高富帥身份的歷史事實。而這一把手機剛買的時候。
我和阿麗的戀愛期才剛剛開始,是一部具備了非常重要的歷史意義的手機。
就這樣踩壞的話,我肯定會發瘋的!不過好在檢查了半天,除了外殼有些裂縫以外,手機居然意外的可以使用!真是謝天謝地的事情,不愧是當初代表著高富帥的手機!。
“你似乎非常的在意手機啊?為什麽啊?你是哪個財團的少爺?”史密斯的聲音蠻好聽的,遺憾的是,那聲音總是帶著一股子戲弄的味道,讓人聽著就覺得不爽。在史密斯看來能夠讀這個學校的人都是大富大貴的人,一個富二代對一把手機那麽在意,還真不是一般的傻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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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蒙?。”沈默了幾秒,我悲痛欲絕的開口,是不是戴蒙戴個什麽人皮面具來這裏耍我?可我很快的反應過來,如果戴蒙想殺我何必這樣麻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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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密斯完全不在意眼前少年那有大咧咧的打量,他完全一副任憑打量的樣子,給人感覺脾氣有些好過頭了。但會覺得史密斯脾氣好的,大概也就只有那些不明真相的觀眾了,史密斯身邊的那些保鏢都感到一股若有若無的寒意在空氣裏飄。
看著史密斯,我心裏多少有些納悶,難道混血兒長得一樣?除了氣質以外,史密斯和戴蒙還真是相似度非常高!。
就在我胡思亂想的時候,史密斯已經從他的西裝裏拿出了名片塞在我的手裏了:“希望你不要再念錯我的名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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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密斯站在教學樓下擡起頭看向前方,那郁郁蔥蔥的樹木擋住了他大部分的視線,而他的視線裏,一個穿著校服的女孩跪在噴水池邊,她瘋狂的哭泣,發洩著心裏的不滿,從她的眼裏,史密斯看見了絕望。
曾經史密斯非常的迷戀那種絕望的目光,可是長大以後,當自己習慣了每一個死者怨毒絕望的目光,他自己卻又深深地厭惡著那種死氣沈沈,史密斯看著那個哭泣的女生,忽然的想起什麽似乎對著手下說:“你去查一查蘇原的底細。”
接下來的幾天,我的日子依然是學校,家裏兩邊跑,每一次路過精品店的時候我都會下意識的停下腳步,精品店的櫥窗裏,一枚銀白色的戒指在陽光下閃閃發光,那是我本來想趁著暑假買給阿麗的,可誰也沒想到,阿麗會在暑假開始前離開。
看著那來不及買下的戒指,我腦海裏閃過了過去的甜蜜的回憶,那些回憶就好像是無聲無息的影片,在我的腦海裏泛濫,終於畫面停在阿麗毅然決然離開的一幕,回過神,眼睛已經溢滿了眼淚。
我知道自己還愛著阿麗,深深地愛著阿麗,但過去的甜蜜已經過去了,曾經擁有美麗笑容的阿麗也已經走了,愛情已經破碎了,本來的兩個人,剩下我還愚蠢的站在原地癡癡的等待著消散的愛人。
也只是在短短的幾天時間裏,我喜歡上了吃沾著芥末的生魚片,那種辣的味道可以讓我毫無顧慮的哭出來,只有大口的吞下去,什麽情緒都能夠在一瞬間被遺忘。
是在躲避,我知道,自己比什麽人都擔小,也比什麽人都害怕被拋棄的感覺,我可以帶著大咧咧神經質的阿拉在燒烤攤吃那些帶著致癌物的燒烤,可以在舞廳,在夜店在隨意的放肆,但始終不敢面對阿麗,她是我心裏的刺,拔不了,放不開,卡在心裏,怪難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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