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 1 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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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guerite(又名 瑪格麗特)》天戒(流)



今天,就如任何一個偉不在的日子般,無聊、苦悶,唯一的不同是,在小南和Ken的慫恿下,我難得地外出了,跟酒吧的批發供應商到賓館街附近的中國餐館吃晚飯。整晚的氣氛很輕松愉快,坐在我對面的金發老實男人不斷說笑,就如最近,小南和Ken在酒吧中所做的事一樣,不斷地希望我開心。

晚餐結束後,對方提議到倉庫看看新到的酒,可是卻被我以酒吧的繁忙時間快開始而婉拒。「酒吧的事不是主要原因,你是害怕不知我會幹什麽,所以拒絕吧?」那男人如此問道。

「不是害怕,只是,我不想讓任何人誤會。」我依然不慍不火的,平和地回答。

「你指的任何人到底是誰?」老實的男人不厭其煩,再次問道,似是非得到答案不可。

見狀,我不禁嘆息,低垂眼簾再道:「是我的男朋友。」

對,鄧正偉,我的男朋友,可是在說的時候,我卻覺得心虛。男朋友嗎?我很迷惑,我們之間可以稱為情侶關系嗎?我實在不知道…

「該不會是那個酒紅色頭發的中國人吧?」

我不敢再回答下去。「你和他有哪一點像情侶?你們不過比朋友親密一些,可是若說為情人又未免太不自然。」男人並未激動,只是很驚訝很驚訝地反問:「到底是何時開始的?」

如果這男人認真地說我們並不相襯、性格不合等等,或許我會有著多一點的信心,認為他存心破壞我們之間的感情,然而他只是驚訝於自己竟然看不出來。

「幾個月前…」

「可是,從我看來,你們卻跟之前沒有分別不,應該說,變得生疏了。抱歉,我不應該這樣說。」聽到男人這樣說,我不但沒有生氣,更慨嘆,原來連外人也看得出來了。

這樣的關系實在太可悲了吧?只因為我愛偉太久,所以當偉知道時,才不得不作出回應,猶如施舍似的愛情。在這一刻,到底想吐的人是誰?是偉還是我?我很後悔,當初實在不應該接受,結果造成這情侶不像情侶,連知己也做不到的局面。

多麽的希望回到最初的單純時光,那時我只需見到偉便覺得很幸福、滿足。

「對不起,我要回酒吧了。」說著,我已轉過身,往酒吧的方向走去。我害怕,不是怕男人對我做出什麽事,而是男人的存在,只會讓我更明白到,我和偉之間有多可笑。

我不敢面對事實。

「Calvin,怎麽了?你好像很不開心的,不是那男人對你做出什麽吧?」才步入酒吧,紅發的Ken馬上走上前,以指尖輕輕擦過我的眼角。見狀,我連忙笑說自己並無遇上什麽,也沒什麽事。

Ken沒有就此放心,藉著酒吧中昏暗的燈光仔細觀察一會再道:「沒錯,你的嘴是笑著,可是一雙眼卻在哭泣。」

「Ken,你這麽會說話,為何總是沒女朋友?」沒有回答,反而以Ken最引以為痛的弱處轉移話題,這時慕南也靠過來笑道:

「Ken是很體貼,可是更像一頭暴龍嘛!」的確,曾為我打退多個色狼的暴龍…

「混蛋,如果我是暴龍,你就是一條狗!」這個嘛…還記得當初的慕南跟不良少年一樣,喜歡惹事生非,在對著陌生人時,總是擺出一副臭臉,是各老師眼中的頭痛人物,可是,現在卻被一只貓馴養了。

「Ken,你認為我可以打贏暴龍嗎?」一講曹操,曹操便到,只見長相清秀、卻有著一頭金發的沈凜湊到Ken和小南之間,笑盈盈地問道,Ken聞言卻馬上道歉,摸著鼻子逃回吧枱。

會有這樣的結果,是因為大家都知道,沈凜這頭貓,其實是史前的長牙獅,個性兇狠攻擊力強,而且性格反覆無常,盡管此刻他是笑著,可是誰也不知在下一秒,他會否突然出手。「小南,你的忠實Fans又來了,還不過去?」

「什麽啊?我才不想理她們。」

呃…雖然從這些每天上演的打情罵俏中,實在難以看出這兩人原來是我的酒吧的最強打手。

「你這只笨狗!還不來幫忙?」在遠處的抹桌小弟-文迪,亦是小南同父異母的弟弟黑著臉叫道,還有坐在一角,正用心看書的葛雷,他是文迪的情人,同時是學校中的資優生,國內很有名氣的天才少年。

從表面看來,所有人都想不到他們真正身份及關系,如沒人想像到樣子可愛的葛雷會跟其貌不揚的文迪在一起;沒人想到體貼的Ken會沒有女友…

也沒人相信原來我和偉已經是情侶…

「Calvin,你有心事嗎?」終於打情罵俏完畢,把慕南趕去工作的沈凜點起一支煙,閑閑地問道:「別以為我像Ken可以容易打發掉,我可沒他這麽善良,知道你不想說便不去勉強,不過嘛,即使你不說,我也大概猜得到,是偉那個混蛋吧?」

果然,沈凜實在可怕,倚著我對他的內疚感,所以不會在關於偉的事情上說謊,還有知道我從多年前已不敢向他說假話的事實來向我迫供。「你還真了解我…」苦笑,我、偉和沈凜…還真是一個難解的三角關系…「凜,你覺得我和偉像情侶嗎?」

「為何這樣問?有人說你們不像嗎?」

「不只是他人吧?連自己也覺得我們實在不像情人,甚至比之前更不自然了。」想到最近的相對無言,想到明明牽著手,一起躺在同一張床上,卻比天涯海角更遙遠的感覺,我只覺一陣的心酸,這是交往嗎?

沈凜沒有回應,反而看看掛在墻上的時鐘,莫名其妙地說道:「你是時候上樓吧?」上樓?「每天,你不是這時候接那混蛋的電話嗎?」

回頭看看,十時多,的確是平常偉打電話來的時間。「其實你想太多了,好好回憶你們這多年來的相處,或許會找到什麽啟示呢。」回憶嗎?回憶的話,不是只會更顯得現在的我們很可笑嗎?

「所以我才說你想太多了,有些事情,簡簡單單便好。」

回到樓上的住所,我茫然地坐在電話旁,想著沈凜的說話,回憶起七年前所發生的事。對了,一切都是從七年前開始,偉的罪、我的錯,所有所有,把我們拖進因果循環中…那一年,我們三人同樣十七歲,都是中七應考生,然後…



昨天,我歡歡喜喜的從德國啟程回英國,打算給愛人一個意外驚喜,並好好慰藉相思之苦。殊不知,我未回家,便看到愛人與另一個男人勾肩搭膊,有說有笑的雙雙步入賓館街。看著久未顯露的笑顏,我竟然一步都未能踏出,只能眼巴巴目送愛人的身影隱沒於昏暗的燈光下,然後轉身離去。

過了幾小時,我致電愛人,愛人已經回家。言不由衷地談天說地,卻絕口不提幾小時前的事,直至飛機的離境時間將致,我才掛起電話,黯然神傷地離開英國。

今天,我獨個兒坐在一間酒吧裏,喝了一杯又一杯的精致美酒,然而唇舌所感受到的,除了苦澀,還是苦澀。是心態使然?還是習慣成自然?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酒很難喝。我想念Calvin的酒,我想念那些酒的顏色、那些香味、那些味道,我更想念那個站在吧臺後,總是恬靜地笑著為客人調酒的愛人。

「帥哥,怎麽一個人在喝悶酒了?不如我陪你吧?」

擡起眼,我看見一個在入秋時份還穿著Bar Top及熱褲的女子,一手拿杯一手夾住煙的,甚是熟稔地坐到身旁的座位。

我笑笑,轉過頭,又是叫了一杯,食不知髓的一飲而盡。

「別不理人家嘛!」看我不理她,女子猶如靈蛇般,手純熟的便繞到手臂。「怎麽了?失戀嗎?是誰那麽沒眼光,拋棄像你這樣的好男人啊?」

好男人?她說我嗎?

才不是呢。我只是一個花得不能再花,爛得不能再爛,既卑鄙又下流,讓人極度厭惡,與過街老鼠沒什麽分別的一個男人而已。

家人無視我,程慕南和Ken看不起我,凜討厭我,現在連Calvin也不要我了…

怪得了誰?又可以怨誰?作為家中次子,上有兄長下有幼妹,夾在中間的自己,被忽視也無可厚非。以為自己找到要守護的人,卻因為無聊的自尊心而傷害對方,更在對方找到屬於自己的幸福時以卑鄙手段破壞,被討厭、被看不起,也是咎由自取。

那Calvin呢?懵懂多年,才知道對方對自己有意思,然而之前的時間,不論對方怎樣明示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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