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11章 番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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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斯在C市開公司,他一畢業想到D市去和盛朝在一起,結果盛朝死活不同意,都逼了句狠話:“你想要我死就直說。”

他掛了電話,發覺盛朝心真是冷的怎麽捂也捂不熱,可他還樂意受著,讓人在他心上使勁用針紮,只要人不走,什麽他都願意做。

夜裏的夜色一點都不美,甚至月亮都被烏雲遮了起來,而星星早就消失在這座城市裏,他仿佛是一朵烏雲遮住一切美麗的景色,而原罪是他是烏雲,他的存在即是原罪。

暮斯在寢室外的陽臺吸了半宿的煙,一包一包的來,腳邊的煙蒂都能圍成一個圈,最終他把最後一根丟在地上,腳尖磨過那根未熄滅的煙,揉把臉重整心情。

算了,起碼人還在自己眼皮子底下。

室友見他進來眉頭微皺捂住鼻子小聲問:“兄弟,你遇到什麽煩心事了,身上都是煙味隔著大遠都能聞到,吸也不是個這麽猛的吸法。”

暮斯把衣服脫了拿到手上,對他搖了搖頭,想到他不能看見又說:“沒事,我等會去洗個澡去會煙味,你早點睡。”

“睡啥睡啊,大家都沒睡,喏你看,”顧知溫坐起來指著其他的室友,“都睡不著啊,想到馬上就開始工作可現在還沒個著落,誰睡得著。”

暮斯低聲笑了笑:“就你的能力害怕找不到工作?別瞎操心,睡吧。”

顧知溫嘆口氣:“你也太高看我了,哪能不著急,要是不找到我爸準抓著我要我回家繼承他公司。”

說完他靠在墻上傷神,丁易靖從被子裏伸出頭笑嘻嘻的說:“繼承家業哪不好啊小三,到時候想幹嘛就幹嘛,隨時隨地走上人生巔峰。”

顧知溫一聽就把枕頭丟他臉上,怒道:“小三誰啊小三。”

“哈哈哈哈,小三,三兒是你啊。”丁易靖抓住他丟來的枕頭死不悔改繼續笑他。

顧知溫咬牙切齒:“你等著,我下床不打死你都對不起我姓溫。”

三這個字是顧知溫的禁忌,他剛上大一立馬談了個女朋友,人是比他大一屆的學姐,沒過一個月有個男人找上顧知溫和他說那學姐是他的女朋友,在一起好幾年。

一聽,顧知溫馬上明白人腳踏兩條船,他這是無意識的當三了,這哪行啊,真覺得他脾氣太好,覺得性格溫和啊?這都是表象。

他喝了口茶壓壓驚,把怒氣收住,禮貌的和對方說:“實在對不起,我也剛了解這事,先前是她先追的我,我也沒去關心她以前的情史。你放心我不是個纏著不放的人,但我看這女人也不是什麽好人,兄弟我也勸一句,早點離開。”

顧知溫回寢室把這事一說,再給打理好一切,先禮貌的和人分手拉黑對方的聯系方式,背後再做了點事,三天後逼得人上門道歉,這事算是揭過,可人之後的大學生活過得不好,算是教人上了一課懂點做人的規矩,。

可惜顧知溫當三這個汙點是洗不掉了,丁易靖總拿這開玩笑。

暮斯失笑,他們鬥他們的,他自己去洗澡了。

他閉著眼讓水懟在他的臉上然後流經全身,暗沈的燈光窄小的環境壓抑的氣氛,都讓他喘不過氣來,他把身上的一股子煙味洗凈,想到過不久又能見盛朝又有些開心。

他現在的快樂很簡單,是和盛朝在一起的日子都讓他開心,所以每周他都會抽空去找盛朝在那住段時間。

等暮斯出來,顧知溫還在丁易靖的床上揍人,他用毛巾擦著頭發說:“這麽晚別打了,明天再繼續打。”

丁易靖大叫一聲:“什麽!還明天!這是連續劇嗎可以接著來。”

“是不是連續劇我不知道,”顧知溫抓著他頭發揍他臉,“見你這張臉我可每天都想揍,你說自己臉上是不是寫著特欠揍。”

暮斯把電腦丟到床上,爬上床沒再管他倆,他打開電腦登上微信看盛朝的朋友圈,盛朝不愛和他聊天,打電話過去也經常不接,他只能透過對方的朋友圈了解一點近態。

要是盛朝一個月不發,那麽他都不知道近對方一個月過得怎麽樣,只有每段時間去D市才能抱著他,感覺這個人真實存在,他的室友都誇他對象一點都不粘人,這麽久都沒聽到打個電話來。

他寧願盛朝粘人也好過漠不關心的冷漠。

盛朝自從離開後就真的是和這座城市告別,再也沒踏入過一次,狠心成這樣,真是第一人。

暮斯單腿曲起手臂搭在上面,他盯著界面很久,想到半夜還是不給對方發消息。

他很怕也擔心,很怕盛朝的生活中遇到有趣的人不自覺的吸引他,或是突然間發現今生摯愛,就像上次在房間裏清出來的那張名片,他偷偷查了名片的主人,心裏惶恐不安,回來後生了一場大病。

他不夠有趣,甚至現在的一切都是逼來的,能做的不過是盛朝背後不被人知道的情人。

把微信界面關掉,專心的幹事,最後提醒他倆:“你們鬧完了早點休息。”

***

盛朝有點不好,雖說現在地方終於給住習慣了,可有些東西從喜歡到厭惡真的是一瞬間的事情,只需要看讓你害怕的比不比得上你的喜歡。

那當然是能的。

客廳裏暮斯總覺得有些空,於是叫人打造了收納櫃和書櫃,收納櫃上面放著不知道他又從哪收來的假面騎士的模型和腰帶。

盛朝見到那玩意真的想死,好不容易走了以為再也不見,沒想到命運終究是在玩他,讓他跳不出這玩意,他尋思暮斯不缺錢也不必這麽浪費。

他想試過抗議,可擔心抗議沒用,這房子是暮斯的,他沒資格指手畫腳,於是他做都沒有做就開始放棄。

所以從最開始他就是個客人,是個隨時隨地可以走的客人。

大概是見得久有了抗體也不再怕,就和感動一樣,他收到很感動,但當日子過了一段時間所有情緒消失不見。

盛朝依舊覺得孤獨,可他現在大概是放下了年輕帶來的憤怒焦慮和與之陪伴的朝氣,蕓蕓眾生,所有人都是如此,都將經歷苦難和折磨,最後放下一切,原諒所有,他還沒學會原諒但終有一天他學會。

難過嗎?也沒有那麽難過。

放假休息時間他會搬個椅子坐在陽臺曬太陽拿本書看消磨時間,一看是一天,有時候累了不想看他也不愛出去,會放電影讓房間有聲音,再入睡。

有一天他驚覺自己和以前完全不同,他試著去接受他以前所完全不能接受的,試著去做以前絕不會做的東西,他失去了沖勁來與這個世界達成微妙平衡。

代價巨大。

盛朝在陽臺睡著了。

在陽光的照射下文字格外讓人有困意,於是他把書翻過來封面朝上往腿上一蓋,手撐著頭閉上眼入睡。

太陽是很神奇的存在,在它的光射下不會有黑暗,世界都是五彩的,可並不柔和,你感受到它的鋒利與灼熱,奇怪的是在寒冷之際它又是溫暖可靠。

當暮斯回到家,他剛剛從機場過來,身上還是風塵仆仆衣服微皺,臉上略顯疲憊,他環顧四周發現陽臺有個背影,房間都是安靜的,他輕手輕腳的走過去到陽臺,見到盛朝在閉眼休息,外面的光透過玻璃形成奇怪的光圈照在他臉上,細碎的劉海在眼下打下一片陰影,一撮頭發不乖巧得豎起打亂人的整個發型引得暮斯一笑,他蹲下/身小心的把對方腿上書拿開,動作很輕怕把對方弄醒。

回客廳找了舒服的長毯,那件毛毯很容易讓人覺得暖和,因此盛朝很喜歡這件毛毯。暮斯從書櫃上隨意拿了一本書,又回到陽臺輕輕地把毛毯蓋在盛朝身上,隨後在他身邊坐下陪著一起曬太陽。暮斯沒有馬上打開書,他調整好姿勢替盛朝擋住太陽,大約是突如其來光暗不同,對方敏感的頭偏了偏瞇眼沒過幾秒又陷入沈睡,他盯著盛朝看。

盛朝睡得很沈,好像很累的模樣什麽都吵不醒。

暮斯不知道盛朝為什麽這麽累,他發現盛朝現在的生活不過兩點一線公司、家。餓了點外賣吃,偶爾會自己下廚煮面,不想點外賣也不想煮面就吃家裏的泡面。

好像總在頹廢,沒有追求,不愛說話,經常暮斯問三四句才能得到一句回答,會常在陽臺靜靜的一個人坐著,也不知道在註視哪,有什麽好看的。

他總會放上有聲音的東西讓房間顯得有一點人氣,很怕一個人,人常常在夢中容易驚醒身上出滿冷汗,像是被冰雪包圍,即使他抱著他緊緊的不留一絲分析的抱著他,對方也感受不到一點溫暖。

為什麽會這樣?問題又似世紀難題。

暮斯找不到解決辦法,他努力地去找盛朝喜歡的東西以至讓他稍顯鮮活,但好像僅僅是徒然無益。

一切白費勁,於是他盡可能地滿足他。他發現暮斯很喜歡看書打發時間,他買了很多的書,篩選掉一些悲情、頹廢把餘下能留下的留下,這裏絕大部分他都已經看過的,為防止盛朝看完,每隔半個月他都會買幾本,再也會盡力去淘一些有趣內容的。

最後,他陪著他一起,一起曬太陽。

等過了許久,天色漸漸變暗,光線不再足以支持暮斯把接下來的內容看完,他輕輕的合上數,想看沒事做是不是還在休息,沒料到對方正笑著看他,可能在背後看了很久。

暮斯心一緊,他真的、已經很少見到對方如此簡單的笑。

他也跟著笑了一下,溫柔的開口問:“休息好了嗎?想吃什麽我來做,要是沒休息好的話會沙發上繼續休息一會。”

盛朝起身伸了個懶腰,他的衣擺露出了點角讓人看見白/皙而又細廋的腰跡。

他活動了一下僵硬的手指,大概是許久未說話聲音都帶了點軟:“不睡了,已經休息夠了,你怎麽不開燈啊,還能看見嗎?”

“能,”盛朝誠實地說,“不過就有些暗了,我們在這裏打個桌子吧方便你看書。”

他看的時候也容易困,外面的光太亮身體遮擋住一些光才沒有那麽刺眼催眠,環顧了一下四周已經想好選什麽樣的窗簾遮光的效果剛剛好,又想桌子也是一個大的工程。

暮斯盡可能得把這裏布置成一個家,不是圈困住盛朝把他當成金絲雀,要是有這麽咬人的金絲雀,只要他願意當金絲雀,放上一直胳膊讓他每天都咬暮斯都心甘情願絲毫不會叫疼。

他只是想讓盛朝――多記得這裏。

因為他也不知道他還能堅持多久,他愛他,一直愛他,沒回應也沒關系。

可是他感覺盛朝在慢慢的消失,這已經不是愛不愛的問題了,他得確保留住這個人活在世界上,他能看見他的位置。

活著,偷偷摸摸看他也行。

盛朝半響搖了搖頭:“不要了。”

暮斯問:“怎麽,是不滿意嗎?”

“沒必要。”

他走到門旁把陽臺的等打開,光暗的程度讓人沒有反應過來,暮斯瞇了瞇眼又見盛朝溜到了客廳把客廳的燈給開齊,一下子整個房間都亮了。

“住著沒問題差不多了,打的話又得耗費時間。”

“可是我想把最好的給你。”

“挺好的。”盛朝想到什麽笑了笑,“現在已經夠了,你們總喜歡弄些最好,哪有什麽最好啊。”

前幾天楊浩打電話過來邀他回去見下兄弟的女朋友,聽說雙方見過家長只差訂婚,盛朝心裏為他高興滿口答應說會回來,都見家長這事也成了個七八分,他的歷任女友盛朝都見過唯獨這一任快結婚的遲遲未見過面,二十好幾的人了也該成家立業,說起來他也二十多了,卻被困得沒了動力。

楊浩悄悄和他說想給她全世界最好的婚禮。

盛朝笑他扯蛋,盡力就好。

為什麽總是想最好呢?

有什麽東西一定是最好的?

不過是人的主觀感受。

“我最近想回去…你什麽時候回去啊?看看能不能跟你一起走。”盛朝問道。

他話裏的意思也是隨口,約莫著這幾年暮斯看起來越來越可憐,還是稍微心軟了一點,到底是喜歡過的瞧不得如此卑微。

誰也不知道到底誰是誰包養的小情人,暮斯得假屁顛屁顛的跑過來住,風雨無阻,也不求做/愛心裏得了個人就滿足,在那邊病了還不敢說熬著若無其事的繼續找盛朝,不是怕他擔心,是怕他絲毫不擔心。

他的心就像個氣球隨便一點尖銳的東西能讓他爆炸,最後嚇到別人自己消失,不如假裝看不見。

暮斯一顫,手在微微發抖書沒拿穩一下掉在地上卻沒有人管,他沒想盛朝願意回去,聲音喑啞:“你……你要回去啊?我什麽時候都行,你什麽時候回去我就什麽時候。”

他又想問盛朝回去幹嘛,是發生什麽事了嗎。

盛朝像是知道他想的什麽:“楊浩交了個女朋友要結婚了,我回去見見。”

楊浩,這名字暮斯沒忘。就靠著他,暮斯才能找到盛朝,尤其是後來楊浩得知他和盛朝的過往後約他出來狠狠的揍了他一頓,威脅著他離盛朝遠一點。

他擦了擦最近流出的血,說:“不可能。”

這話惹怒了楊浩又讓他揍了一頓打著打著打不動,楊浩心裏也服氣對方是個硬骨頭,但一想自己兄弟經歷的狗屁事又是火冒三丈的,啥玩意啊只曉得威脅人整個把人都毀完了,頓時馬上又有力氣到了最後不忘警告他別去盛朝那告狀。

暮斯哪敢告狀,告了贏的也不會是自己。

現在看來當初說的也沒什麽不可能的,只是在有一丁點的好轉情況下他都不會放手。

“是該回去見見,你都好久沒回去了。”暮斯撿起地上的書笑著說道。

他猶豫了一會又問:“那你,那你還會回去嗎?”

“看情況吧,我家裏也沒個人只剩個兄弟,回不回去都沒大差,而且現在這邊過得也不錯。”盛朝彎下腰接過他手裏的東西隨便翻了翻又合上,轉頭看這暮斯說,“睡得太久,我有點餓了一起弄點吃的?”

暮斯現在的廚藝突飛猛進,一個不沾水的大少爺愛上了民間真是世事無常,盛朝心情好還是會給他打打下手,這樣一弄暮斯對做菜更有興趣,他覺得那是個家,有了點家的樣子。

暮斯擡起頭望見漸漸黑下的天輕笑:“你想什麽?我給你弄。”

“隨便吧什麽都成,我不挑。反正你也知道我喜歡吃什麽。”盛朝語裏滿是信任。

他在欲/望很小的情況下暮斯都能馬上發覺他對某一項事物的喜愛,能看出是真的上了心,只是有點晚了,他現在不再需要。

他走到書櫃旁把書隨意插在某處,隨便翻時註意到盛朝沒看完又把它取出來放到最旁邊。看到自己的成果滿意的點了點頭,叫上盛朝:“走吧去廚房。”

盛朝看見他的舉動心裏越發高興,嘴角都上揚了幾分怕太明顯還刻意壓了壓,眸子深處是溫柔和絕望的交織。

他對他越好,他就越放不下他。

愛情到底是什麽啊,讓人痛苦。

他第一次體會這種滋味,沒反應過來又被人拉著去更深處。

那些即使不是單獨為他的關心,他也心動著。

到飛機上的時候盛朝一直看著外面,他坐在靠窗的位置,看到一點一點的離開他住了幾年的地方,那些熟悉的景象慢慢遠離變成了一個點,什麽都沒有了。

他撐著下巴說:“我昨天看了一本書。”

他連頭都沒有轉像是一句囈語,不對任何人說,可暮斯卻知道這句話是說給自己聽的。

暮斯看著他的側臉順著他的話問:“什麽書?”

盛朝很少很和暮斯說書的內容,暮斯揣測,大概對於盛朝來說那書架上的書和故事會差不多。

因為盛朝說他小時候班裏流傳的就是故事會,那類書他偶爾還會看看消磨消磨時間,書架上的書不過是消磨他蠻長而又無奈的人生。

難得他會主動提到。

盛朝報了一個名字,暮斯回想了一下,終於記起那本書的內容。

暮斯問:“那本書怎麽了。”

盛朝依舊在看著窗外,他想伸手摸一摸雲朵,想體會一下把手伸到外面是什麽感覺。

大概是劇烈的疼和失去知覺的感覺吧。

一層層的白雲鋪蓋著,穿過雲層看到的是一片白色,幹凈的、明亮的白色。

原來高處的風景是這樣嗎。

是什麽都沒有都虛無。

盛朝說:“愛得好輕易啊。”

他晃了一下神,宛如看到了自己。

暮斯為了得到他什麽都願意去做,可他的愛來得如此的突然,好像就是在一瞬間決定了非他不可,於是忘掉了曾在乎的人愛上了一個沒見過幾次面的炮友。

他的愛,來的好輕易。

盛朝又自嘲一笑,難道他不是嗎?

他的喜歡和心動,不過是對方一點點小小的施舍,可是在他心靈最脆弱的時候,允許暮斯的趁虛而入。

他太需要有個人陪著他了。

在失去所有親人的時候,暮斯的禮物,如同他特意給出的鑰匙。

沒有人會如此的關心他想要什麽,也沒有人會如此註意他心裏缺少什麽,而暮斯也不知道,可他願意花時間去琢磨,就是這一點琢磨的時間,讓他們都變成這樣。

愛得太輕易了,下一秒的時候總會愛上別人。

得不到於是成了怨恨。

美好的事物總歸是美好的,好人也會有好報。

而壞人的結局像所有的電視劇那樣表演著,連書中也不放過 。

盛朝不認為自己是壞人,同樣也不覺得自己有多好,他自認為自己比不上鐘彌,哪個方面都比不上。

人家兩小無猜惺惺相惜,是知己是朋友,他算個什麽玩意兒敢插入其中,說不定等到鐘彌明白自己的感情馬上就轉頭去找他。

就像是他說提到的那本書一樣,愛是如此的輕易消散,也是如此迅速,而美好的東西總歸是最能吸引人的東西。

他們得到了好的結局,什麽都沒做的他卻要平白的接受這些東西,困在一座城市裏好幾年,活得他自己都不認識自己了。

為什麽要去接受。

暮斯嗓子緊了緊,他知道這話要是沒回答好準是觸碰雷區,思索了一下才回答:“最後他們殉情了。”

殉情了,無論發生什麽都死在了一起。

盛朝哼笑了一聲:“你這是想死也想拉我一起?”

暮斯搖頭:“我們不會死,我不會不愛你。”

我不會不愛你去愛別的人,也不會為了別的人出賣你。

暮斯的未盡的意思盛朝當然聽出來了。

他笑了笑,不承認也不否認:“誰知道呢。”

暮斯握住了他的手,沈聲說:“真的,我知道你不相信我,這幾年我做的混蛋事的確不少,也知道我把你的生活攪得天翻地覆,這所有的說起來只是因為一句“我愛你”好像太弱了,撐不起那些給你帶來的傷害,但我真的愛你,盛朝我愛你,一輩子都愛你,你聽到了嗎?”

暮斯也沒把握自己的話到沒到盛朝的心裏。

這是也只有盛朝才知道,可能他只是隨便聽一聽,過兩天就忘了,也可能他連聽都沒聽進去,他也說不清。

但話說出來始終是留下了痕跡,或許他沒有忘,只等著某一時刻被想起。

暮斯向單位請了一天假,他回來的時候正好周末,消息就告訴就楊浩一人。

他沒什麽朋友,有的大多都只能算是狐朋狗友,關系也說不上多親密,反正有難就不記得這個人在哪。

他想想這些年自己算是越混越差了,交心的朋友沒多少,愛情也談得個像鬼樣子,工作讓他提早享受退休生活。

有時候骨子裏那點沖勁在夜晚的時候也會輾轉反側,想著要不要再努力一把,結果隔天一早去上班又覺得算了。

要真的奮鬥一把,被暮斯知道了,又得不安心。

主要是怕他再逃了。

頭幾年的盛朝心裏偶爾冒出一點好奇,好奇暮斯是怎麽找到他的。

結果怎麽問也不肯說。

暮斯緊閉著嘴,眼神時不時瞟向盛朝,小心翼翼的模樣,生怕惹了他又固執得不願解釋。

每次問都是這樣,久了盛朝也感到膩味,問不出個結果便算了。

後來暮斯醉酒一次,他本不報任何希望,

也不清楚暮斯是不是醉糊塗了,要不就是腦子管不住嘴,癡癡地說是因為楊浩呀。

還帶著尾音,聽起來怪別扭。

但意思他是明白了,轉念一想也想通了這件事。

謔,果然是好兄弟。

都心大。

第二天醒來後暮斯有些不安,一直欲言又止,說了半句又吞回去,糾結得盛朝忍不住把昨天的事說了。

盛朝:“你也別這樣了,昨天你酒後吐真言,什麽話都說了。”

暮斯沒轉過來:“說我愛你?”

盛朝一臉隱忍,克制住罵臟話的欲/望,最後還是罵了句“草”。

暮斯哈哈大笑:“和你開玩笑的,不過我一定是說了愛你。”

大概是人到了一定的年紀臉皮也變得厚了不少,當初那些愛而不愛的暮斯以為放在心裏只要行動表現出來就成,現在他不這麽想。

放在心裏只有自己才知道,要說出來,說出來讓他也知道、也感受到。

打趣過後暮斯向盛朝說:“對不起。”

他的聲音太小,盛朝當時又在做別的事,沒聽太清,下意識“嗯”了聲反應,眼神終於從面前的屏幕上挪開到暮斯身上。

暮斯又重新向他道歉。

雖說剛剛是和盛朝開玩笑,但他沒喝斷片,醒來後依稀有點印象,心裏倒是明白自己把該說的不該說的都說了個便,其中就包括追著楊浩來這件事。

他做得的確不地道。

可當時的他把這唯一的渠道當救命稻草。

盛朝揮了揮手,說:“得了,都過了這麽久的事道什麽歉,我也沒和你翻舊賬的意思,當初怎麽問也問不出,現在問不過是心裏好奇。”

而且舊賬怎麽也翻不完。

你說他這個人做出了什麽?

似乎從一開始就沒對過。

這事就當揭過,誰也沒再提及。

暮斯回去還有工作要做,沒太多的時間陪他。

他給盛朝的陪伴是擠出來的。

盛朝一個人去陪著楊浩準備婚禮,婚禮按的是他老家習俗,辦的是中式,好巧不巧女方家和他同一個城市,現在他要做的是回家一趟陪著楊浩回來接親。

過程是麻煩了些,但誰叫楊浩是他兄弟。

剛剛才落地沒一會又得坐車回家,暮斯把車給他開了,走之前還向他囑咐註意安全。

就話裏意猶未盡的意思怎麽聽也不僅這意思,盛朝心裏嘀咕著,也清楚,就是不去問。

最後是車的身影落在暮斯失望的眼神中,他看著盛朝越開越遠,心裏產生濃烈的不安,差點上去阻止他,好在四個輪子不管怎麽比都比兩條腿要快,他想追也追不上。

其實暮斯想陪盛朝去參加婚禮,他要再擠一擠也能擠出個參加婚禮的時間,何況對他來說參加楊浩的婚禮意義並不一樣。

盛朝只有楊浩一個兄弟,這些年也沒看到聯系誰,家裏也沒個親人在,唯一回家的期待就在楊浩上,上上墳再見見兄弟聊會天,家長裏短的,感覺還被在乎。

暮斯想去也不僅僅是因為這,心裏琢磨去了楊浩婚禮,這他家那邊的人不都知道了他們之間的關系嗎?

他對外人的眼光也沒多在乎,可盛朝這副無欲無求的樣,總得讓他去別處找點安全感。

站在原地想這些事,冷風一個勁往他臉上吹,他把手放口袋,晃晃腦袋不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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