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5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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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哥兒直朝著李二叔家去, 沒走多遠,就見到提了一籃子衣服去河邊洗的許三嬸。

“歡哥兒,恭喜恭喜!”許三嬸見到林歡, 一臉喜氣的跟他打招呼。

恭喜什麽?林歡莫名其妙。那邊許三嬸已經走過來, “沒想到歡哥兒這麽就成家了,這樣也好, 你也有了依靠,以後就輕松許多了。以前大家都擔心你日子過不下去, 現在好了, 一定要讓林家人好好看看,你會將日子越過越好。”

許三嬸說了幾句,就要趕著做活, 臨走之時還囑咐了幾句,“歡哥兒, 既然有人願意幫你撐起這個家,你可要好好待人家, 可不能虧待了人家。到時候好好辦場酒,讓大家夥兒都替你高興高興。”

許三嬸沒頭沒腦的話讓林歡還沒醒過神來, 又遇到好幾人都朝著他道喜,“歡哥兒, 什麽時候辦酒,說一聲,我一定過來幫忙。”

林歡頭皮發麻總算到了李家,李二嬸一見到他就火急火燎的上前來,一把抓住他的手臂, “我剛說過去找你, 沒想到你就過來了, 你說你,到底在搞什麽名堂?”

“什麽什麽名堂?”林歡很郁悶,“今兒個我過來一路上遇到的人,一個個都怪怪的,盡說些莫名其妙的話。二嬸子,你可是聽說了什麽?”

“你不知道?”李二嬸也驚訝了。

“我知道什麽,二嬸子,你就你就明說吧,不要打啞謎了。”林歡不由頭疼道。

李二嬸打量了一番林歡,發現他確實不清楚的樣子。這才道:“村裏已經傳遍了,隔壁莊子的李郎君入贅你家,還是裏正做的媒,現在你們倆名分已經定了。歡哥兒你說說,這究竟是怎麽回事?你成親這麽大的事,我怎麽沒聽你說過。雖然你現在就一個人,也沒個長輩主持,可是這也未免太急了些。若不是我聽人說起,我們連消息都沒一個。”

李二嬸當然是希望林歡能找個知心知意的,對林歡好的人,可是她聽到這個消息的時候,還是吃了一驚。什麽時候李郎君和歡哥兒這件事就定下來了?

雖然之前李二嬸就撞破了李郎君的心思,她也提醒過了林歡,可是見林歡確實對李郎君沒有別的意思,便以為這兩人不會有什麽。哪裏知道這麽快,歡哥兒就已經將人給招進了門。

李郎君那樣的貴人,居然肯放下身段進了林歡家的門,這在她看來簡直是無法相信的。李郎君是怎麽想的,怎麽就同意這種荒唐的要求了呢?這件事情,他家中人可知道?是否又同意他入贅?

所有問題繞在一起,讓李二嬸心急火燎的,就想過去找歡哥兒說個明白。可不能讓歡哥兒被人給騙了。

林歡此時已經聽明白了,難怪剛剛李槿說讓他無需擔心,名分已定,不會有人亂嚼舌根了。原來他早就計劃安排好了,他們正大光明在一起了,有媒有聘,誰也說不出什麽來。

這個李槿,竟然先斬後奏,讓他連拒絕的話都說不出來。林歡有些憋屈,總覺得自己似乎被人給算計了。

只是林歡沒有想通,他什麽時候連裏正都給收買了,幫著他說話來著,昨日裏正哪有說媒這事兒?

“歡哥兒,你就決定了?這輩子,真就跟李郎君一起過了?”李二嬸問。

事已至此,已經不容林歡說不了。他只能點點頭,“就先這樣吧。”

反正他也沒有想過跟別人過日子,李槿再怎麽說也是互有了解,算是個知己。多一個人一起生活也好,免得他孤零零一個人,連個說話的都沒有。

聽懂了林歡的意思,李二嬸也點頭,她是尊重歡哥兒的。李郎君身份地位在哪兒,歡哥兒跟他總比將來找個鰥寡之人受累一輩子要好得多。唯一的遺憾,就是李郎君的弱不禁風,又常年帶病,這要是個活不久的,豈不是又害了歡哥兒?

將自己的顧慮說出來,林歡一楞,笑了笑。李槿的病應該不是什麽大問題,他有把握能治好他,只不過為了不讓人生疑,這才吊著沒有將藥的分量給足。不過他相信有他的藥丸子,李槿過些時日總能痊愈的。

將事情說明白了,林歡這才想起了今日過來的目的。總不能讓李槿跟著自己吃糠咽菜吧?自己好歹每月有碧心堂的分紅,生活條件雖然比不得大富大貴之家,可是跟村裏大多數人比起來,卻算是好的了,所以也不算虧待了李槿吧?

李二叔聽了林歡的要求,請他去鎮上帶些精米細面之類的吃食回來。了解到了林歡的情況,想著莊子上的貴人肯定是吃不慣粗茶淡飯的,林歡這樣做也沒錯,便爽快的應下來了。他每天都要去鎮上給碧心堂送貨,林歡需要什麽請他帶回來都是常事。

林歡交代完,便也不多待,順道去了一趟裏正家。他也不知道為何裏正就承認下來保媒之事,還是將事情了解清楚的好。

見到裏正,裏正笑瞇瞇的讓他坐了,“歡哥兒,你可有選個黃道吉日?到底也是成親這樣的大事,還是應該擺上幾桌,讓村裏人也沾沾喜氣才是。”

農家的婚嫁比不上大家貴族,講究什麽三書六禮,四聘五金。一般的嫁娶也就是媒人上門說親,如果八字合適,兩方都中意了便下聘,選個黃道吉日成親,請親朋好友什麽的吃頓宴席也就是了。

像歡哥兒這樣的招上門來的哥婿,就更簡單了,很多人家都是看個好日子,上門哥婿自己卷了鋪蓋卷走到夫郎家,偶爾過得去的人家會辦桌酒,也就宴請自家人吃,也算是通告認識新哥婿了。但更多的卻是悄悄的,不驚動任何人。

只因為上門女婿在所有人看來是低人一等的,人們也都不會大肆宣揚。這也是為什麽李槿第二日就能帶著家當上林歡家,而不被人說嘴的原因。

林歡笑了笑,對裏正的話不置可否,“裏正大伯,什麽時候成了我們牽線搭橋的媒人了?按理來說,我這邊還得準備謝媒之禮才對。”

“嗐!說這些見外話作甚?其實我也沒幫什麽忙。只不過李郎君說他初來乍到的,又不曾與人接觸,找不到人做這個媒。他也不願歡哥兒你委屈,這才借我的名義成了這個禮。”

林歡臉上的笑容已經快要維持不住了,果然就是李槿搞的鬼。

“歡哥兒你既然與李郎君已經定下來了,也就沒必要藏著掖著了吧。沒想到李郎君這樣的貴人也願意入贅農家,要我說啊,他終究不是一般人。該有的體面還是應該給,辦點酒席什麽的也熱鬧熱鬧才對。”裏正捏著小胡須說道。

他就說嘛,昨兒個歡哥兒拉著李郎君進屋商量了那麽久,肯定沒那麽簡單。後來回去的路上卻被李槿攔住了去路,請他幫這個忙。還說歡哥兒是個面皮子薄的,不願張揚,他想順著歡哥兒的意思,又怕旁人說歡哥兒無媒無聘的難聽話。為了歡哥兒考慮,這才拜托他。

都說到這個份上了,他怎能拒絕,拍著胸脯應承下來。其實兩人都已經商議著定下來了,也就根本沒他什麽事了,只需要對外宣稱他做的媒就行了。

林歡呵呵笑,“我回去商量商量,到時候是定要請裏正的。”

“好好,我一定去。”

告辭了裏正,林歡繞了一大段人少的路才回了家。

院子裏一個人都沒有,靜悄悄的,林歡卻知道,那個人定然是在屋子裏。想到先前聽李叔說這人一大早起來就忙著讓人搬東西,水米未進。

林歡看看天色,現在才半晌午,離著吃午飯還有段時間,總要給人墊墊肚子吧。他本生來就是有人伺候的主兒,吃穿用度都不用愁,現在到他家裏,那就是從天上落到地下的天差地別。

沒人伺候的他,只怕真是什麽都不會的,更別說自己做飯吃了。得了,一不小心著了道,撿了一尊大神供著,不還得自己耗費心神精細照顧著嗎?

想到這裏,林歡腳步一頓,轉身朝著廚下走去。其他的雜糧估計這人也吃不下,家裏能拿得出手的還有雞蛋,那就煮兩個糖水雞蛋給他吃吧。

當即也不猶豫,熟練的生火起鍋,沒多久就端了一碗荷包蛋出來。

進了屋子,就見到李槿正趴在桌子上寫著什麽。原本挺拔高挑的身子為了適應桌子,不得不弓著身子,蜷縮起來。

這桌子本來就不是書桌,對李槿來說,長時間在這上面讀書寫字,是很難受的。看來應該找許三叔重新打造一副合適的桌椅了。

聽到聲音的李槿擡起頭來,臉上笑容明艷,“你回來了?聽李忠說你去村裏李二嬸家了,你事情辦好了?”

林歡不甚自在的點點頭,是他自己同意將人留下來的,可不能怨旁人。

“聽李叔說你還未吃早飯?”林歡走過去,尋了一個桌上的空隙處,將手中的碗放下,“午飯還有一段時間,我剛剛煮了兩個雞蛋,你拿去吃了,墊墊肚子。”

聽了林歡別扭的解釋,李槿看著碗中的雞蛋,笑道:“你這一說,我還真覺得有些餓了,這是你專門給我煮的?你吃了嗎?不如一起吃?”

“我吃過了,這是給你的,我是想著你身子弱。要是住在我這裏餓出什麽病來了,我可不好交代。”

林歡這話純粹是越描越黑,明明就是關心,還死鴨子嘴硬。李槿沒有拆穿,只心中好笑,這別扭性子,真是可愛。

一時間屋子裏靜默下來,林歡裝作不在意的問道:“你剛剛在寫什麽?”

“在作幾篇文章練練手,我每日裏無事可做,也就只能看看書寫寫文章之類的了。”

林歡點點頭,“我這裏桌子有些小,讀書寫字只怕不怎麽好用。”

“也還好,有桌子用也是好的。可以將就著用。”

“這不行,晚點我去讓許三叔做一張桌椅,還有你這些書,放地上也不行,順便請他打一個書架。”

許三叔雖然只會粗淺的木工活,但是打造一般的桌子木架是沒什麽問題的。一般村裏人的家具什麽的都是請他打造的。

李槿輕咳幾聲,心中卻歡喜得緊,看看,歡哥兒嘴上不說,其實還是關心他的。不用他多說就能察覺出自己的難處,還能主動提出來幫他解決。

“這樣會不會太麻煩了?”李槿小聲問,小心翼翼的似乎生怕給林歡增加負擔。

你要不住這裏就沒那麽麻煩了,林歡心中吐槽一句,卻沒有將話說出口。眼神落在剛剛李槿寫的字上面,心中感慨無比,果然字如其人,人長得漂亮,字也寫得漂亮。

發現了他的目光,李槿笑道:“歡哥兒可識字?”

林歡抿抿唇,他好歹也是讀過書的,成績不好後來更是無心讀書出來跟人跑腿混混,等奶奶走後,他幡然悔悟,已經太晚了。

李槿看了林歡的神色,自覺說錯了話。歡哥兒以前的情況他是一清二楚,農家人有幾個能讀書的?

他牽起林歡的手,將他拉到身前,柔聲細語道:“以後我教你讀書識字可好?”

林歡側頭看他,卻望進了他溫柔如水的眼眸中,心頭被重重撞了一下,低下頭道:“你願意教我?”

林歡知道,這個世界上講究什麽女子無才便是德,是不允許女子哥兒讀書識字的。林歡讀過書,但是卻不認得這個世界的繁體字,為免人心生疑竇,他也不可能承認自己的過往的。

李槿竟然說要教他讀書識字,他竟不顧世俗的眼光嗎?

“有什麽不願意的,只要你願意學,我都可以教。”李槿之前從跟林歡的交往中就已經知道了林歡的見識不凡。也是這樣的歡哥兒才吸引了他的註意,隨著一步步交往越深,就越覺得可惜。如果林歡不是哥兒,說不定前途遠大,入朝為官也是有機會的。

林歡倒是願意從頭開始學,只不過他還要賺錢養家,還要伺弄他的地……

他還在猶豫,李槿已經不容分說的按住他的肩膀,讓他坐了下來。自己則到了他的身後,將人圈進了自己的懷中。

林歡微微一皺眉,身周都是李槿的氣息,讓他很不自在。

李槿已經拿起筆,放到他的手上,在他耳邊輕輕道:“你先試試握筆。”

林歡收拾了心情,將註意力轉到了自己的手上。這種毛筆他見過,卻從未用過,所以握筆的姿勢也是錯漏百出。

李槿親自給他示範,不時糾正他的錯誤姿勢,“執筆無定法,要使虛而寬。可三指提筆,也可五指執筆。你才剛學,最好還是用五指執筆,這樣擫、壓、鉤、格、抵五指各司其職,是最為方便的。”

李槿在他耳邊說著,語氣溫柔,令林歡耳根逐漸泛紅。雖然已經努力將註意力放到手上了,可是李槿貼在他後背的溫熱胸膛,以及圍繞在他身邊屬於李槿獨有的檀香氣息,都讓林歡忍不住思緒亂飛。

這樣下去能學個什麽東西來?

“今日我還有事,改日空閑了再學。”林歡決定及時止損。要是再不阻止,他都不知道自己會胡思亂想些什麽。

“是嗎?”李槿語氣中有些微的遺憾,“也好,我們反正有時間,等閑暇之餘再學也不遲。”

說完,李槿站直了身子,總算給林歡讓出一些空間出來。林歡松了一口氣,努力壓抑住怦然亂跳的心,作出一副鎮靜的模樣。

“你繼續,我就不打擾你了。”林歡說完,便頭也不敢回的匆匆朝門外走去。

李槿眼帶笑意,手指輕輕摩挲著下巴,看著林歡泛紅的耳根以及假裝鎮定卻微微淩亂的步伐,嗯,還需加把勁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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