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二十一章:姊妹(十三)

關燈
也該書棋倒黴,連續兩次遇到林二文,林二文都躺在地上,一副死了的模樣。

有了前次經驗,書棋壯著膽子,去叫林二文。走近了才發現林二文是真的死了,嚇得他坐倒在地哇哇大哭,好半天才站起身,一邊哭一邊朝衙門跑。

柳小姐嘆口氣,“今天我去打聽過了,王家小姐一大早便離開了西河口回了婆家,似乎沒什麽異常。我原想讓林二文去……誰知他會……哎,這可不好辦了……”

丁文書道:“還有更不好辦的。這孩子因為昨天晚上被我們叫到衙門來,外面都傳謠說他卷進了官司。米鋪掌櫃罵他是掃把星,把他踢出門了。他昨天夜裏沒地方住,在橋洞下住了一晚,早上起來也沒地方去,瞎逛,逛到了河西林子裏。他現在是一個人,家裏父母也早死了,沒有去處。”

書棋見提起自己遭遇,眼圈又紅了起來。

柳小姐捏捏他的小臉,說道:“快去求求孫大人,讓他招你當個衙差。”

孫老爺當即擺手:“亂來亂來。一個小孩子家家,怎麽能做衙差。”

書棋只好看著丁文書。

丁文書瞪了柳小姐一眼,“我可沒工夫照顧小孩。”

柳小姐無奈嘆氣道:“我倒有工夫。這不正要出趟遠門,身邊缺個人照顧。小孩,你會煮飯做菜嗎?”

書棋連忙點頭。

柳小姐一笑,刮了刮他的小鼻梁,“合格,跟姐姐走!”

書棋“嗯”了一聲,破涕為笑,“是,嬸嬸。”

柳小姐的拳頭捏得更緊了一些。

林二文的屍體很快被擡了回來。

仵作及時趕到,驗屍結果證明是被利刃刺殺。屍體表面有和之前一樣的撕咬痕跡,不過這次不同以往的一點,是屍體上只掉了幾塊肉,相比起棺材裏白晃晃的兩具白骨,實在是好得多了。

風聲再一次走漏,謠言也再一次興起。

西河口的人們開始害怕起來,先是王家棺材裏出現兩具屍體,然後林二文又莫名其妙死在荒郊野外,據說身上還被狼啃過。

詛咒!一定是詛咒!有高明人一下子就得出了這樣的結論。

於是整個西河口陷入一片驚慌。

【她變了嗎?】

【和以前不一樣了嗎?】

【為什麽?為什麽要用這種眼神看著她?】

【不,不要這樣的眼神,不要再看到這樣的眼神!】

【然後,她如願了。】

【她又笑了。】

孫老爺這幾日沒有理會西河口百姓的騷動,只是派人死盯著王家。

王家似乎沒什麽動靜,進進出出的人都是幾位家丁。偶爾王老爺出門去茶館喝茶聽書,也沒有要逃跑的意思。

這一天,是正月初八。

孫老爺很著急,一直擔心柳小姐的安危。

“文書,那柳姑娘出去這麽些時日,怎麽還不回來?”

丁文書覺得煩了,這話他每天都會聽一遍。

“大人,她只不過出去幾日,何必如此掛念。”

“哎呀,你們年輕人,怎麽沒有一點相思之情?她一個大姑娘,帶著一個十來歲的孩子,路上遇到惡人怎麽辦?”

丁文書無奈搖頭,孫老爺是不知道柳小姐的厲害的,否則肯定會轉而擔心那些不長眼的“惡人”。

好在孫老爺的掛念沒持續多久,到次日——正月初九這天下午,柳小姐與書棋便回到了西河口,順便帶回了一些決定性的證據。

小書棋回來之後,顯得極為興奮,也不再認生,手捧著柳小姐在路上給他買的書,纏著丁文書教他認字。

丁文書很奇怪,問柳小姐:“你不是說來回三四天不太可能嗎?怎麽這麽快?”

柳小姐輕蔑地瞧他一眼,說道:“走路是不可能,我們是騎馬去的。”

丁文書更覺莫名其妙,“你還有錢買馬?”

柳小姐道:“前幾天父親給我寄信來了,信裏就夾帶了錢啊。他老人家還特意囑咐我不要告訴你。”

書棋在旁大加讚揚“柳嬸嬸”會做生意。在西河口附近花錢買了馬,回來的時候把馬又賣了——不僅賣了,比起買馬的錢,還多賣了許多,把這一路的花銷都掙了回來。

帶著差人破門而入,一直是孫老爺的一個夢想。特別是一腳踹門的那一下,氣勢十足。雖然抓人這種事,一般是用不著老爺親自上陣的,但是為了圓夢,也顧不得這許多了。

“裏面的人給我聽著!你們已經被包圍了!”這句話是他一直想說的。至於“你們可以不說話,但是說過的話都會被本官一一記在心裏,到時候便是呈堂證供”這句話,也是不能漏掉的。

只有王老爺表現得一臉錯愕,“孫大人,這是……何意啊?”

“哼哼!”孫老爺捋捋胡須,“王先生,本官懷疑你罔顧法紀,犯下了殺人重罪!”

“殺人?這可從何說起啊?”

“哼!本官問你,王有治到底是怎麽死的?”

“這個……小人前幾日給大人寄去信件,信中已說得明白,那王有治是被府裏已逃奔的丫鬟所殺……”

“那我問你!王有治的屍骨可有什麽奇怪之處?”

“奇怪之處?”王老爺一楞,“這個……沒有啊……”

孫老爺輕蔑一笑,“果不其然……來人啊,將王先生與王夫人請到衙門。王先生是西河口的大人物,不要失了禮節。”

手下人回了一聲“是”,將王老爺夫妻雙雙帶到了衙門。

王老爺與夫人跪在堂下。沒多會工夫,孫老爺換了官服,轉屏風入座。

“啪!”驚堂木響。

“下跪之人,報上姓名?”

“……回大人,小人王雲貴,西河口人氏。”

“你身邊的人與你是什麽關系?”

“這是小人妻室。”

孫老爺點點頭,“好。本官懷疑你二人殺害管家王有治,可有此事?”

“回大人,小人冤枉。”

這一套對話,本身是廢話。可是按照流程,大家都得這麽說。就好比下象棋時的“當頭炮馬先跳”一般。說過這些,開始進入正式審案流程。

“我來問你,王有治是在哪天喪命的?”

“回大人。我那管家王有治,臘月二十八便死了。”

“哦?看不出王先生年歲已高,記事還如此精準?”

“大人,只因那一天白天,王有治還活得好好的。到了夜裏,正巧被小人發現了屍體。因此得知具體日子。”

“正巧發現了屍體?”

“是。”

“本官記得王先生前幾天說,是那丫鬟與王有治私通,準備卷走王家財物私奔,沒想到兩人起了爭執,於是那丫鬟將王有治殺害逃走了。可有此事啊?”

“……是有此事。”

“那真是奇怪。王先生不是‘正巧發現了屍體’嗎?兇手殺了人已經跑了,王先生怎麽未蔔先知,連兇手與王有治的種種瓜葛都一清二楚呢?難道那丫鬟殺人之時,王先生也在現場嗎?還是說王先生與那兇手一齊殺死了他呢?”

“大人,冤枉啊!”

“如實招來!”

“是……小人發現王有治時,他……他還沒死!對,他還沒有斷氣,是在將事情始末說完之後才死的。因此小人知道他被害原因。”

“嗯,倒是有幾分道理。那王有治的死因到底為何?是刀斧砍死,還是繩索縊死?”

“這個……是刀斧砍死。”王老爺決絕道。

“呵,那我再問你,他死之後,你是怎麽處理的?”

“回大人。小人本想將他埋在後院,又覺得不吉利,正好家中因小女之死購置了棺材,便鬼迷心竅將王有治放入了棺材之中。”

“之後呢?沒再開棺了吧?”

“小人害怕還來不及,如何敢去開棺啊。”

“哼!那你來告訴我,你家女兒與王有治的頭顱哪裏去了?!”

“啊?!”

王老爺大吃一驚,楞在當場。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fanyan.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