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110章 詼諧曲#B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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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畢業季,林夕霧前往學校參加畢業典禮的時候,一如既往地迷路了,雖然有維納斯在,可是維納斯已經懶得反覆提醒他走錯了方向。

當林夕霧趕到學校的時候,畢業典禮已經結束了,他前往輔導員辦公室領取了畢業證書。

臨走前,輔導員問他:“你之後打算去哪兒上班啊?”

“紅藍幫。”

然而輔導員不知道紅藍幫是什麽,以為是某所公司的名字。

“以後有空回學校看看。”

“如果我迷路到了這附近,肯定會進來逛一圈的,食堂的飯菜太好吃了。”

林夕霧與輔導員道別後,走到了樓下,只見學弟學妹們走在校園內,討論著即將到來的暑假要去哪裏玩。

他原本想去食堂再吃一頓飯的,結果走到了自行車棚,他突然回想起自己大一的時候,輔導員讓他去圖書館那幢樓拿點東西,他剛走出辦公室的門,輔導員便將他叫住了,說道:“等一下,等一下,那裏太遠了,我有車,給你車鑰匙,車就停在樓下車庫裏,那輛黑色的,有點臟了。”

然後林夕霧轉過身去,接住了輔導員拋過來的車鑰匙,他剛開始還覺得這鑰匙的畫風怎麽那麽奇怪,然後他來到樓下不遠處的車庫一看,哦,原來是自行車車庫,輔導員的車是輛破舊的老古董。

不過,林夕霧還是騎著車,在校園內尋找圖書館的地點,那時輔導員不知道他是路癡,他找了一個多小時才回到辦公室,後來,輔導員再也不把這種跑腿的任務交給他了。

“學長,你在這裏做什麽?”一個學弟來到了自行車棚,他也是林夕霧吃貨組的一員,“你今天畢業了吧?”

“是啊。”

“你要回去了嗎?”

“準備先吃完飯再回去,你去哪?”

“上午的課結束了,我現在出去打工。”

“那下次見。”

“學長拜拜。”學弟說著,找到了自己的自行車,然後朝校門口的方向騎去。

林夕霧循著食物的氣味,來到了一家小吃店,雖然沒找到食堂,但他決定先在小吃店內解決午餐問題,他準備下次回學校的時候,再去食堂吃飯。

當林夕霧離開學校之後,沒有立即回家,因為他手頭上有一件魏老大新交給他的任務。

雖然魏老大還沒有允許他加入尋找鬼葉的任務,但是此次交給他的這項任務也是以一般人的體力所做不來的。

這次的任務終於不再是普通的跑腿,順便在跑腿路上打個怪了。

此次,林夕霧需要趕跑一個威尼斯純血,那名威尼斯純血不知為何非得要漂洋過海來到上海,進行他的實驗,聽說那名純血是個科學狂魔,研究的都是一些與血族相關的東西。

不過無法確定他的具體地理位置,他的主要情報還是林夕霧從微薇以及上海親王唐懌文那裏聽來的。

號稱科學狂魔的純血是威尼斯親王,雖然對外稱是純血,其實是個混血,他母親是玫瑰氏族的一員,父親則是狼族。他經常戴著女人的假面,基本上不會將面具摘下來,至少旁人見到他的時候,他永遠戴著面具。面具下的面容並不醜陋,也並非像狼族那樣多毛,他只是因為自己沒有表情,萬年冰山臉,所以才要戴上微笑的面具。他能夠與非生物進行“溝通”,平常特別喜歡做實驗,也很喜歡小動物,雖然外表看似溫和,其實很容易暴走,他動怒的時候,臉上依舊是面無表情。

他並沒有繼承玫瑰氏族的血統,因此出生時沒有自帶花名,狼族父親將他命名為紮卡羅孔蒂。

當初,正是他對玫瑰氏族進行了研究,還因為將血見愁的血液交給了人類,而被香夫人訓斥了一通。

既然對方能夠與非生物溝通,那他一定很善於隱藏自己,並躲避敵人的追蹤。

紮卡羅已經拋下了自己的威尼斯領地,在上海生活了有一段時間了,只是直到最近才被人發現他所惹出的麻煩,並確認了他就是肇事者。

他此次的實驗對象還包括了莉莉絲,他與一些小動物外形的騷靈進行溝通,成功獲取了魔女莉莉絲的基因,然後對魔女的基因進行分析,並仿造出了幾個長相同莉莉絲一模一樣的騷靈,不過這項實驗是失敗的,騷靈們只是外表與莉莉絲相似,其能力根本就不是一個等級的,所以他需要一個能夠和莉莉絲匹敵的騷靈,至於他所克隆出的那些失敗實驗體,在上海各區亂飄,制造惡作劇,給人們的生活帶來了巨大的麻煩,夜裏睡下後,更是不得安寧,耳畔總能聽到騷靈們所發出的噪音。

紅藍幫的成員首先發現了這個騷靈增加的現象,只是一開始騷靈都長相各異,後來,不知為何都變成了莉莉絲的模樣。

之後,紅藍幫的突發情況分析小組發現了此事與威尼斯親王的關系,於是魏老大就將此事交給了林夕霧來解決,魏老大說如果可以溝通的話,就和對方協商,無法溝通的話,就直接把對方趕出上海,不過,林夕霧從唐懌文那裏得知了對方很容易動怒,便做好了一言不合就開打的準備。

魏老大並沒有將這項任務給出截止日期,就像是追捕鬼葉的行動一樣,一直是有效的,對於血族犯罪,並沒有經過多少時間就不去追究了這種說法。

而當林夕霧在上海找到對方也已經是兩個月以後的事了,當時他還約好了要去機場接羅芽歆,結果路上偶遇了一個打著傘,戴著女人面具的血族,於是他將接機的事告訴了林佳翼,便尾隨在那個血族的身後。

對方也發現了林夕霧的存在,並故意將他引到了一個偏僻的小巷子,然後轉過身來,用一副中性的嗓音說道:“再過不久,我就要回威尼斯了,你沒必要跟著我。”

林佳翼發現對方的假面之下還戴著另一張“面具”,那是一張皮質的面具,不知是人皮還是什麽人工制成的皮革,那張皮質面具的嘴角一直是微微彎起,實則他的眼睛中並無笑意。

“你知道你在上海惹出了多少事端嗎?”

“我只是在做實驗而已。”對方停頓了片刻,繼而道,“其實我也想研究一下你,你到底是為什麽在沒有心臟的情況下,存活至今的?不過我暫時沒這個時間了,我必須回一趟威尼斯。”

“我找了你這麽久,你竟然說走就走嗎?”

“我知道你們在尋找我,所以在臨走前,跟你打聲招呼。”

“你先別走,我有個問題想要問你。”

“血見愁的事嗎?”

“沒錯,之前微薇說我哥的血液中有血見愁的氣味,你研究過玫瑰氏族血見愁的血液,你知道這是怎麽回事嗎?”

“血見愁曾是我的同伴,我的讚助人,我和他一起協助完成了很多項血族生物學的實驗,雖然血族在人們的認知中是不老不死的存在,但是為了推翻這種觀點,他自願成為了我的實驗體,血族的確是可以死亡的,很多年前,血族就發現了自己的致命部位受到重傷之後,就會變得魂飛魄散,不過這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死亡,真正的死亡是可以看得到屍體的。”

他停頓了片刻,稍加考慮了一下接下來的措辭,看到林夕霧正神情專註地看著自己,便繼續講述道:“在推翻血族不老不死的實驗進行之前,我已經將血見愁的血液進行了各種研究,發現了他的血液可以輸送給人類,於是我們產生了聯想,也許他的血液和人類有什麽共通性,也許他可以做到老去並死亡,接下來,我們一起制作了一些讓血液老化的藥物,最初服用的時候,他的身上並沒有產生什麽明顯變化,而他的血仆蝙蝠在服用後分明很有效,然後我們對藥物劑量進行了調整,可幾年下來,他的身體依舊沒有變化,我們只好暫時放棄了這項實驗。”

“可我聽微薇說他已經死了,是你們的實驗成功了嗎?”

“沒有成功,不過我們發現玫瑰氏族像鳳凰一樣,死去後可以重生,因為玫瑰氏族就是花,經過四季交替,花開花謝,雖然花瓣不一樣了,可依舊是那朵花,因此我得出了這個結論:玫瑰氏族可以老去,只是這個時間相當漫長,玫瑰氏族死去後又會得到重生,然後再度老去、死亡。當初,並非我們的血液老化藥物不起作用,而是對玫瑰氏族來說,老去也是很漫長的事,香夫人都活了那麽久了,面容上依舊沒有變老的跡象。在藥物的作用下,血見愁於1990年11月份逝世。”

“那麽我哥究竟和他有什麽關聯?”

“曾經,我們將血見愁的血液捐給人類的醫院,你哥的生母被輸過這種血,不過這種血液並沒有像其他被輸血者一樣回歸心臟,而是留在了子宮內,化為了一顆種子,因為它有破殼而出的欲望。”

“難道我哥就是那顆種子嗎?”

“這麽說也不正確。”

“那這到底是什麽情況?”

“你哥的心臟就是重生之後的血見愁,然而這是一次失敗的重生,就像移植盆栽的時候選錯了花盆和土壤一樣,假若你們父親也是血族的話,那他就可以正常地重生了,最初他的人類軀體無法承受住血族的血液,而總是產生各種各樣的問題。”

“重生之後是不是就沒有之前的記憶了?”

“沒有了,這是一個新的開端,不過他這次作為人類,會老得快一些,然後就將迎來下一次重生,我們的這些實驗數據還沒有向血族科學界發表,估計很多血族嗅到了林佳翼身上的氣味,會將他當成血見愁生前的血仆,然而血見愁沒有人類血仆,他的血仆都是一些動物,所以我此行來到上海,順便觀察了一下你哥,發現其他血族見了他都對他畢恭畢敬的,雖然也有例外,比如之前的那個盜心者鬼葉,他大概是知曉了你哥的真實身份,所以想要得到那顆血見愁的心臟吧。”

對方所言解開了林夕霧內心許久的疑問,他終於明白為何林佳翼身上的血液會帶有玫瑰的氣味了,他也明白了為何林佳翼幼年時期體弱多病。

此刻,正躲在墻後偷聽的血族記者羽衣,按下了錄音筆,將兩人的對話全部保存了下來,然而能夠與非生物溝通的紮卡羅自然知道羽衣的一舉一動。

易怒的紮卡羅直接用爪子將墻給打穿了一個孔,然後一把抓住了羽衣的頸部:“把錄音刪了,科學家的實驗數據哪是你能隨隨便便公布的?”

“因為最近玫瑰氏族的某個族員要結婚了,我就想寫個特輯而已。”

羽衣的頸部被利爪劃開,帶著玫瑰芳香的鮮血湧了出來,在一旁圍觀的林夕霧不禁咽了口唾沫,除了自家哥哥的血以外,他還沒有嘗試過其他玫瑰氏族的血液,不知道兩者口味有什麽不同。

聽到林夕霧咽口水的聲音後,羽衣覺得自己身上泛起一陣寒意,他可不希望這個原本是人類的吃貨撲上來吸幹自己的血。

“你要喝嗎?”紮卡羅說著,抓住羽衣的頸部,將他往墻上撞了一下,若手上再用力一點,就直接可以把他從墻的那一端給拽過來了。

“可以讓我嘗幾口嗎?”

“全部都給你也沒問題。”

“等一下!威尼斯親王!我把錄音筆給你就是了,這種吃貨是最可怕的。”羽衣一手抓著自己頸部上的那只利爪,一手將錄音筆從墻上的小孔中塞過去,遞給了對方。

“別給我耍什麽小聰明,不是這支筆。”

“不愧是威尼斯親王,我明明都用上了防止讀心的能力,結果還是被你看穿了嗎?”

“我可沒有讀心,我能夠與非生物溝通,自然知道它有沒有錄過音。”

羽衣從口袋中取出了另外一支錄音筆,將之交給了紮卡羅,紮卡羅接過筆後又遞給了一旁的林夕霧,命令道:“把錄音刪了。”

“我從來沒用過這種東西,這要怎麽刪啊?”

“全都刪了就行。”

“求別全刪,裏面還有很重要的采訪稿。”

結果在羽衣說完之前,林夕霧就已經將所有的錄音文件給刪除了。

“啊!那是我辛辛苦苦弄來的重大消息。”羽衣欲哭無淚了,“至今還未發布。”

“什麽重大消息?”林夕霧隨口問了一句,其實他並不是特別想知道。

“主要是殘月的采訪內容,之前見到了他,問他為什麽對後悔日記那麽執著,還有魔女的妹妹相關情報……”

“這些對我來說又不能當飯吃,刪了就刪了唄。”林夕霧說得倒是輕巧。

“你說魔女的妹妹?”

羽衣脖頸上的那只利爪非但沒有松開,反而越來越用力。

“沒有,沒有,你幻聽了!”

“你見到了魔女的妹妹吧?”紮卡羅再次問道。

“好吧,我確實是見到了,去年香夫人的地下別墅舉辦夜間茶會的時候,我和哥們一起去花園抽煙,然後在花叢間看到了一個和莉莉絲長得一模一樣的身影,後來,我經過調查,發現了她和莉莉絲之間的關系。我還找她進行了采訪,她說香夫人將她當成騷靈了,請她喝了一杯茶,便讓她離開了。她既是亡靈又不同於普通的亡靈,是因為莉莉絲的思念,將她喚了出來,可是諷刺的是,情報通莉莉絲看不見她,也感應不到她的存在,她就算站在莉莉絲的面前說話,莉莉絲也聽不見她的聲音。於是,我想把我們的采訪對話內容錄下來,拿去給莉莉絲聽聽看。她說她當初被人類燒死後,被威尼斯親王從骨灰中提取了基因,然後重新克隆了一個她,也許正因為自己是克隆體,莉莉絲才無法感應到她的存在吧,她的靈體被莉莉絲喚回之後,回到了克隆體中,她的出現就是你的傑作吧?”羽衣不愧是大嘴巴記者,總是守不住秘密,他直視著當事人紮卡羅,如此詢問道。

“你所知道的並非事實的真相。”

“那麽真相是什麽?”

“怎麽感覺沒我什麽事?那你們慢慢聊,我先走了。”林夕霧說著,離開了小巷子,可他都不記得自己是如何走到這裏來的,方才他是跟著紮卡羅過來的,他不知道回去的路。

原本他還想著時間尚早,現在去機場還來得及,結果他迷了很久路,早已過了飛機降落的時間了,於是他決定坐地鐵回去。

當林夕霧來到安亭地鐵站附近的嘉亭薈廣場的時候,剛要去買章魚燒吃,便在身後的人群中嗅到了羅芽歆的氣味,於是他又走回了地鐵站門口,看到羅芽歆拖著兩個一大一小的行李箱,手上還提著大包小包,很是艱難地前行著,對方也發現了自己,便加快步伐朝自己走來,很沒有好氣地詢問他為什麽沒來接機。

他則將全部的責任推到了林佳翼的身上,他記得自己的確告訴林佳翼是浦東國際機場,誰知道林佳翼會跑錯機場。

結果林佳翼當天沒有回家,且從翌日開始,身邊又多了一個人。他還放狠話說,等他見到了陸哥,絕對要放狗咬他,他心中的大本命再也不是陸哥了,陸哥就是個騙子。

“我覺得到時候你會反被陸哥虐。”

“吐你一臉毒奶。”

“我再奶你一口,別吐出來,我覺得你馬上就會見到陸哥了。”

“那麽,我也覺得你很快就會見到你的羅森了。”

“那我就要和他一塊兒出海了。”

“你們去哪兒?”

“走出上海,去外面的世界吃吃吃,首先非洲大草原溜達一圈,地球兩極溜達一圈,各大陸板塊吃上兩圈,再下♂海撈個魚,上♂天抓個鳥,回侏羅紀偷個恐龍蛋,準備好這些素材之後,去屌(釣)娛(魚)島請吃貨組吃個BBQ,最後回上海開個德國餐廳,我幫你帶個熊孩子,你抓緊時間種個二胎。”

“你簡直有毒,幾日不見怎麽變得那麽毒了。”

“哥,幾日不見,你好像變得更汙了,沒想到你是這樣的林佳翼。”

“我怎麽了?”

“你怎麽跟著陌生人跑了?李焱也就算了,王子也就算了,你和那個葉子才認識了多久?”

“我三歲的時候就認識他,雖然我對此沒什麽印象。”

“你們就等著被虐吧。”林夕霧停頓了半拍道,“雖然芽歆說如果觸及到了我的底線,我會變得很恐怖,可是你們沒見識過陸哥真正發火時的模樣。”

“你今天怎麽了?總是幫他說話,是不是收了他什麽好吃的?”

“我會說我收到一堆血糖了嗎?”

“血糖?”

“具體我也不知道,糖是老魏給我的試吃品,我當時問他索要邀請函,其他人都有,但他就是不給我,只給了我血族吃的喜糖,老魏是陸哥的幹爹,我也算是從陸哥那裏收到了好處。”

“為什麽血獵協會紅藍幫會有血族的喜糖?”

“據說是紅藍幫的某個成員要和玫瑰氏族聯姻,其實我們紅藍幫對待血族本來就很和善,不會將所有的血族視作敵人。”

“那我怎麽也沒收到邀請函?我也是紅藍幫的一員啊。”

“我問了仙貝,他說他收到的信封裏有一堆,裏面裝了很多屬下的邀請函,他還一一發給了他的下屬。你可以問問你的上司提琴,也許你的邀請函他還沒發給你。”

“婚禮是什麽時候啊?”

“下下個月的16號零點。”

“零點?太麻煩了,不去了。”

“如果你能去的話,我代你去,我要去喝血。”

“那我回頭問問提琴,如果有邀請函的話就給你。”

“真的嗎?那就一言為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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